正文 第 23 章
燕归 作者:风雪亭
第 23 章
我看见那枚戒指就在那,在电视柜的夹角,它在暗处发出清冷银白的光辉。我盯著它,想著那个还在我身上的人,突然觉得这一切都好笑极了。
我大笑起来,放声大笑,似从来没有感到如此开心。
背上的人停止了抽动,我可以想象他吃惊的摸样。
他沈声说:“你笑什麽?你疯了吗?“
我娇媚笑道:“我是疯了,我被你干的要激动的疯了,你怎麽停了下来,你快干啊!快点啊!你干的我好舒服。”
他怔了怔,忽然勃然大怒,抓起我的头撞向地面,嘴里骂著“贱人。”
我的额头碰到坚硬的地面,发出“!”的一声脆响,顿时感觉一股热流从额角流出,我不由笑的更欢快了。
他愤然抽身,离开我的身体,对著我的身体恨很地踢了一脚骂道“婊子!。”
我的身体受他一脚,身体翻转过来,被踢中的部位疼如刀割,我的额角一会就布满冷汗,和著血液一起流下,但我仍嘶声笑著。
34
他静静地看我两眼,突转身奔上楼梯。
我的笑声渐弱,牙关咬紧忍受著那一阵阵疼彻心骨的疼痛。待疼痛渐缓,我抖缩著双手拉起裤子,刚想站起来,书豪已面色阴寒地走了过来。
他将手中的东西“噗”的一声丢在我身边,冷声说:“这是你的东西,拿著你的东西,滚出去。”
我淡然一笑,挣扎著站了起来,看看眼前的这个人,什麽话也没说提著我的包穿过大厅走出大门。
门在我身後“!”的一声关上了,也将我的心紧紧的关起来,我低声喘气著,心中那一瞬间疼的似要爆炸开来。强忍著的泪水脆弱的流下来,与脸上流淌的血丝混作一团。
我回首打量著这所别墅,想起我们从相识到结束一共是三个月零五天,我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再见了!曾经给我温暖的家、再见了!我短暂的爱情。
我摇晃著走到路口,身体上的寒冷和疼痛被我刻意的忽视和忘却。这正是2003年1月21日,新年的前一个晚上,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年中的最後一天的晚上。在这样的一个晚上,我被人赶出了家门,象一条丧家之犬独自在黑暗中流浪著。
手机连著外套被书豪扔在地上,我穿著单薄的毛衣迎著彻骨的海风努力地靠近一个电话亭,额头上的冷汗和血液不停的从眼角滑落,又与嘴角的血丝混合在一起,共同滴在毛衣上。我现在不需要照镜子也晓得自己的摸样,肯定是眼青嘴肿一脸血污的狼狈样子,再加上由於肋骨轻微骨折和肛门的爆裂,使我现在走路的样子也是一拐一瘸的,我现在难看的就象一只刚挨了打的蹩脚的瘦狗。
我哈哈笑起来,声音越笑越大,直至眼泪飞溅,胸口疼的象憋了一口气,我才呛咳的停住笑声。
筋疲力尽的挪到电话亭中,我已全身酸软,稍歇地喘了口气,然後用颤抖的手拿起电话,我拨了一个熟悉的号码。
对方传来沈叔叔温和的声音:“喂!你好!”
我一听见他的声音虽极力克制但声音还是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我说:“沈叔叔是我,我想见你。“
沈叔叔立即听出我的不对劲,对著电话一阵急问:“是小回吗?你在哪?你怎麽了?出什麽事了?“
我沈默一下,强笑说:“我和洛书豪分手了,我现在在海滨路利苑花园路口的一个电话亭里,很好找。“
沈叔叔焦虑的说:“好的,我马上来,你不要走开了,你就在那里等我。“他匆匆挂了电话。
我握著话柄,怔怔出神了一会,突觉得浑身一软,身体瘫到在地。在这个时候,我再也无力挣动,只好半倚著电话亭,心中不无嘲笑的说“沈叔叔,你要是看见某个电话亭旁边有一堆不明如烂泥般的东西,你不要怀疑,那就是我。“
仿佛过了半个世纪般的时间,在我苦苦支撑晕过去的边缘,我终於看见沈叔叔那张半成新的小车开过来。小车的大邓照射在我的脸上,我难过的想伸出手去遮挡那强烈的灯光,却在精神一松懈的同时,坠入了深深的黑暗。
(天啊!小回回,你终於昏过去了,你要再不倒下,本雪亭可要晕过去了。这几章我写的非常痛苦,因为我从来没有写过虐文,写的不好还请各位大人见凉。雪亭自言自语“不知道有没有人为小回回感到伤心。”)
35
沈周南篇:
我於2003年1月21日晚上8点40分接到燕回打来的电话,当时我正在开车,正在回家的路上。
在电话中他说他已经跟洛书豪已经分手,现在在海滨路。
他在电话中的声音似乎很平静并带著笑意,但我立即感受到事情的严重性,透过我不熟悉的电话,我可以感到他的悲伤、绝望和无助。只有我知道他的性格,只有我知道他看似坚强的性格中有多麽的脆弱、只有我知道洛书豪在他心中的份量。
我立即掉转车头,赶往海滨路。
车开到利苑花园的路口,我一眼就看见有个人半靠在一个电话亭下,我的心一阵乱跳,心想千万不能出事啊!
我冲下车,他似乎动了动,但随後瘫软下去。我慌忙喊著“小回、小回!”他没有动静,我的心沈了下去。
他不知道是昏过去了还是......。我不敢再想下去。奔到他面前,摸向他的鼻息,还有动静,看来只是昏了过去,我心中稍定。
半抱著他,轻轻抚开他脸上凌乱的长发。在那一刻,我惊呆了,我的心从来没有如此的愤怒,如此的伤心过。
他的脸上找不出一块完好的地方──额头磕破了,正 流著血,一只眼睛青肿著,眼缝深深的陷下去,面颊上各有两个手掌印,使他的脸变的又红又肿,高高的鼓了起来,嘴角被咬破,雪如纤丝般的滴落,一丝一缕源源不断。
一阵近似窒息的悲痛,堵在我的胸口,我用颤抖的双手托起他荏弱的身体,想将他抱回车里。
但就在我的左手抱住他的腿弯时,我感觉我触摸到一片潮湿。我抽出左手,在明亮的路灯下,我可以清楚的看见那是一块猩红。
轻轻翻转过他的身体,我看见一大片可疑的槠红正慢慢濡湿著他的整条裤子。
我顿时悲愤的叫起来,那瞬间,我有一种冲动──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愤恨使我想打人,使我想不顾一切的去打人并且杀了他,
但小回在昏迷中的细小呻吟却使我沸腾的血冷静过来。对了,我还要救小回,我不能就这样丢下小回去找他,小回再拖下去会死的。我对自己这样说。
我松开紧握著的拳头,小心地抱起小回。天!他的身体轻的象一片羽毛。我心酸的想著。
车在开往去医院的路上,我心急如焚地不时回头看看他。
小回即使陷入最深的昏迷中也不安宁,时而轻皱眉头,时而发出微弱的呻吟,他肿胀的脸颊透出不健康的红晕,嘴角却是灰败的毫无血色。
我的心颤动起来,这样的小回格外叫人痛心。上帝啊!救救他吧!不要让他死!我祈祷著。
或许真是上帝听到了我的祈祷,或许是小回那坚强不懈的意志,又或许真是我那点微不足道的医术,在我和同仁抢共同救了长达36个小时後,他的情况终於稳定下来。
他仍然活著,只是不健康的活著。他的身体极度虚弱,那次大量的失血,险些使他提早的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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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那枚戒指就在那,在电视柜的夹角,它在暗处发出清冷银白的光辉。我盯著它,想著那个还在我身上的人,突然觉得这一切都好笑极了。
我大笑起来,放声大笑,似从来没有感到如此开心。
背上的人停止了抽动,我可以想象他吃惊的摸样。
他沈声说:“你笑什麽?你疯了吗?“
我娇媚笑道:“我是疯了,我被你干的要激动的疯了,你怎麽停了下来,你快干啊!快点啊!你干的我好舒服。”
他怔了怔,忽然勃然大怒,抓起我的头撞向地面,嘴里骂著“贱人。”
我的额头碰到坚硬的地面,发出“!”的一声脆响,顿时感觉一股热流从额角流出,我不由笑的更欢快了。
他愤然抽身,离开我的身体,对著我的身体恨很地踢了一脚骂道“婊子!。”
我的身体受他一脚,身体翻转过来,被踢中的部位疼如刀割,我的额角一会就布满冷汗,和著血液一起流下,但我仍嘶声笑著。
34
他静静地看我两眼,突转身奔上楼梯。
我的笑声渐弱,牙关咬紧忍受著那一阵阵疼彻心骨的疼痛。待疼痛渐缓,我抖缩著双手拉起裤子,刚想站起来,书豪已面色阴寒地走了过来。
他将手中的东西“噗”的一声丢在我身边,冷声说:“这是你的东西,拿著你的东西,滚出去。”
我淡然一笑,挣扎著站了起来,看看眼前的这个人,什麽话也没说提著我的包穿过大厅走出大门。
门在我身後“!”的一声关上了,也将我的心紧紧的关起来,我低声喘气著,心中那一瞬间疼的似要爆炸开来。强忍著的泪水脆弱的流下来,与脸上流淌的血丝混作一团。
我回首打量著这所别墅,想起我们从相识到结束一共是三个月零五天,我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再见了!曾经给我温暖的家、再见了!我短暂的爱情。
我摇晃著走到路口,身体上的寒冷和疼痛被我刻意的忽视和忘却。这正是2003年1月21日,新年的前一个晚上,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年中的最後一天的晚上。在这样的一个晚上,我被人赶出了家门,象一条丧家之犬独自在黑暗中流浪著。
手机连著外套被书豪扔在地上,我穿著单薄的毛衣迎著彻骨的海风努力地靠近一个电话亭,额头上的冷汗和血液不停的从眼角滑落,又与嘴角的血丝混合在一起,共同滴在毛衣上。我现在不需要照镜子也晓得自己的摸样,肯定是眼青嘴肿一脸血污的狼狈样子,再加上由於肋骨轻微骨折和肛门的爆裂,使我现在走路的样子也是一拐一瘸的,我现在难看的就象一只刚挨了打的蹩脚的瘦狗。
我哈哈笑起来,声音越笑越大,直至眼泪飞溅,胸口疼的象憋了一口气,我才呛咳的停住笑声。
筋疲力尽的挪到电话亭中,我已全身酸软,稍歇地喘了口气,然後用颤抖的手拿起电话,我拨了一个熟悉的号码。
对方传来沈叔叔温和的声音:“喂!你好!”
我一听见他的声音虽极力克制但声音还是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我说:“沈叔叔是我,我想见你。“
沈叔叔立即听出我的不对劲,对著电话一阵急问:“是小回吗?你在哪?你怎麽了?出什麽事了?“
我沈默一下,强笑说:“我和洛书豪分手了,我现在在海滨路利苑花园路口的一个电话亭里,很好找。“
沈叔叔焦虑的说:“好的,我马上来,你不要走开了,你就在那里等我。“他匆匆挂了电话。
我握著话柄,怔怔出神了一会,突觉得浑身一软,身体瘫到在地。在这个时候,我再也无力挣动,只好半倚著电话亭,心中不无嘲笑的说“沈叔叔,你要是看见某个电话亭旁边有一堆不明如烂泥般的东西,你不要怀疑,那就是我。“
仿佛过了半个世纪般的时间,在我苦苦支撑晕过去的边缘,我终於看见沈叔叔那张半成新的小车开过来。小车的大邓照射在我的脸上,我难过的想伸出手去遮挡那强烈的灯光,却在精神一松懈的同时,坠入了深深的黑暗。
(天啊!小回回,你终於昏过去了,你要再不倒下,本雪亭可要晕过去了。这几章我写的非常痛苦,因为我从来没有写过虐文,写的不好还请各位大人见凉。雪亭自言自语“不知道有没有人为小回回感到伤心。”)
35
沈周南篇:
我於2003年1月21日晚上8点40分接到燕回打来的电话,当时我正在开车,正在回家的路上。
在电话中他说他已经跟洛书豪已经分手,现在在海滨路。
他在电话中的声音似乎很平静并带著笑意,但我立即感受到事情的严重性,透过我不熟悉的电话,我可以感到他的悲伤、绝望和无助。只有我知道他的性格,只有我知道他看似坚强的性格中有多麽的脆弱、只有我知道洛书豪在他心中的份量。
我立即掉转车头,赶往海滨路。
车开到利苑花园的路口,我一眼就看见有个人半靠在一个电话亭下,我的心一阵乱跳,心想千万不能出事啊!
我冲下车,他似乎动了动,但随後瘫软下去。我慌忙喊著“小回、小回!”他没有动静,我的心沈了下去。
他不知道是昏过去了还是......。我不敢再想下去。奔到他面前,摸向他的鼻息,还有动静,看来只是昏了过去,我心中稍定。
半抱著他,轻轻抚开他脸上凌乱的长发。在那一刻,我惊呆了,我的心从来没有如此的愤怒,如此的伤心过。
他的脸上找不出一块完好的地方──额头磕破了,正 流著血,一只眼睛青肿著,眼缝深深的陷下去,面颊上各有两个手掌印,使他的脸变的又红又肿,高高的鼓了起来,嘴角被咬破,雪如纤丝般的滴落,一丝一缕源源不断。
一阵近似窒息的悲痛,堵在我的胸口,我用颤抖的双手托起他荏弱的身体,想将他抱回车里。
但就在我的左手抱住他的腿弯时,我感觉我触摸到一片潮湿。我抽出左手,在明亮的路灯下,我可以清楚的看见那是一块猩红。
轻轻翻转过他的身体,我看见一大片可疑的槠红正慢慢濡湿著他的整条裤子。
我顿时悲愤的叫起来,那瞬间,我有一种冲动──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愤恨使我想打人,使我想不顾一切的去打人并且杀了他,
但小回在昏迷中的细小呻吟却使我沸腾的血冷静过来。对了,我还要救小回,我不能就这样丢下小回去找他,小回再拖下去会死的。我对自己这样说。
我松开紧握著的拳头,小心地抱起小回。天!他的身体轻的象一片羽毛。我心酸的想著。
车在开往去医院的路上,我心急如焚地不时回头看看他。
小回即使陷入最深的昏迷中也不安宁,时而轻皱眉头,时而发出微弱的呻吟,他肿胀的脸颊透出不健康的红晕,嘴角却是灰败的毫无血色。
我的心颤动起来,这样的小回格外叫人痛心。上帝啊!救救他吧!不要让他死!我祈祷著。
或许真是上帝听到了我的祈祷,或许是小回那坚强不懈的意志,又或许真是我那点微不足道的医术,在我和同仁抢共同救了长达36个小时後,他的情况终於稳定下来。
他仍然活著,只是不健康的活著。他的身体极度虚弱,那次大量的失血,险些使他提早的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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