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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全职医生[未来] 作者:绝世猫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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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职医生[未来] 作者:绝世猫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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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职医生[未来] 作者:绝世猫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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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让他别来,他不听;骂他让他滚,他就威胁要报警;锁了门不让进呵呵,人家撬锁技能满级,无论多高端的加密锁,分分钟都能给你破解开,顺道还给你科普:你这个防火墙不行,我给你写一个新的吧,保准整个加百列军港都没人能破解。

    你能给我弄个你不能破解的吗?巫承赫真诚地问。

    恐怕不能。金轩很认真地想了想,说,那种东西应该不存在。

    巫承赫拿他没办法,好在金轩并不很烦人,每次来也就是给他弄点好吃的,帮他打扫一下卫生,然后剩下的时间就坐在他床边安安静静搞学术。

    没错,巫承赫惊讶地发现这货居然是个双料博士,同时修着星际战略和人工智能两个学位。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是学霸,当巫承赫看见金轩手指如飞地在个人智脑上修改一篇名为《论异星蝎神经元智能在四维战争中的应用》的论文时,彻底毁三观了这种人设完全不科学啊!说好的杀马特呢?!

    不过金轩在外表上看绝对还是个称职的杀马特他每天来追巫承赫都会很认真地拗造型,有时马尾辫,有时大波浪,有时爆炸头破破烂烂的t恤上还总印着不同的图腾。

    这是宇宙环保组织标志,昨天那个打红叉的to punish and enslave是反对远航军霸权主义的标语。金轩耐心地给他讲解,我还有一件小号的,送给你怎么样?

    巫承赫果断拒绝了,整天穿着反对爹的t恤在家里晃算怎么回事?

    除了衣着,金轩的配饰也总让人不忍卒睹,比如他耳朵上的子弹,巫承赫曾建议他拿下来,他不同意,说这是仿照希特勒自杀的子弹做的,标志着上一个独|裁时代的结束,也表明他反对汉尼拔军事独|裁的态度。

    巫承赫不知道杀马特还这么有内涵,又问他身上的纹身是怎么回事金轩整个左上身都纹着荆棘蔷薇,从锁骨起,到肚脐结束,包括整个左臂,全都是枝节缠绕的荆棘和怒放的蔷薇花。巫承赫甚至怀疑这货是不是坐过牢,为了越狱在身上纹了个地图啥的。

    金轩解释道:这是我们家族的标记,我曾曾曾祖父,在四百多年前的异星登陆战中受了重伤,愈合后在疤痕上纹了荆棘蔷薇纹身,后来这个传统就沿袭了下来。

    巫承赫这才知道金家居然是敦克尔联邦声名显赫的世家,出过两个星将,一个总统,一个诺贝尔奖得主,三个奥运冠军奇特的是他们家还盛产大厨,那个诺贝尔奖得主就是烹饪界一代宗师,铜像到现在还供在联邦美食学院的大门口。

    总之这家人奇葩太多,惹上绝对巨麻烦,最终巫承赫得出一个结论他命不好。

    很快金轩也觉得自己命不好了,他惊讶地发现他未来的岳父居然是汉尼拔辛普森统帅。

    为什么这两个人会是父子?他纠结地想,画风完全不一样啊

    作者有话要说:  to punish and enslave,惩罚与奴役,是变形金刚中霸天虎之一的警车路障身上的徽标,路障原先是汽车人,后来叛变成了霸天虎,在电影版一中曾追杀过男主山姆,被大黄蜂打败。

    这是一个隐喻,远航军本来是隶属于联邦的,但因为野心的膨胀,开始背弃人类热爱和平的信条。金轩是反对这一点的。

    杀马特是一个非常热血非常有信念的少年,只是因为性格叛逆,表达方式比较另类。随着时间的洗礼,以及巫大夫的调叫,他会慢慢成长为一个靠谱的小攻。

    另外毛毛虫是很萌的呀!larr;觉得不萌的请重复这句话一百遍!比由比由比由巫大夫群发暗示中))))

    感谢昨天评论中提供对话气泡梗的菇凉,今天用在正文里了实在不能更萌

    鸣谢:

    &one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40313 19:49:39

    夜阑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40313 15:51:38

    娉婷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40313 14:02:31

    月年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40313 13:59:41

    尐風.ゅ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40313 13:06:01

    呕心沥血的追文之路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40313 11:08:18

    一碗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40312 21:32:05

    好多霸王,开心转圈~

    ☆、糟心的岳父

    巫承赫足足休息了两周,才被汉尼拔准许去上学。

    他的初潮后遗症已经好多了,五感趋于正常,意识力也渐渐受到了控制,只是偶尔还会被其他人的思维噪声干扰,但白天醒着的时候并不严重。

    销假当天,汉尼拔说要来接他上学,所以巫承赫早早就起床梳洗,结果穿校服的时候发现领带不见了,这才想起金轩一直忘记还回来。

    正想打电话跟他要,门禁响了,然后大门被人从外面打开,杀马特一手拎着保温桶,一手拎着洗净熨好的领带走了进来。

    巫承赫已经习惯了他这种不请自入的行为,没好气地瞪他一眼。金轩也早就习惯了小男友的傲娇(并不)呆萌,自顾自打开保温桶,在吧台上布置餐具:给你准备了早餐,新鲜的烧麦,还有粟米羹和开胃菜,过来吃。

    巫承赫才不打算跟他共进早餐:你快走吧,我爸爸马上要来接我了!

    金轩看看时间还早:不邀请我一起吃吗?是我做的唉。

    那你拿回去吃好了,反正我也不饿!巫承赫实在不想让汉尼拔知道总统的杀马特弟弟在追他。

    你真无情。金轩放下筷子,表情略受伤,算了我走了。

    巫承赫看着精致的烧麦和冒着热气的粟米羹,稍有点内疚,毕竟这么复杂的早餐做起来是很耗时间的,而金轩的功课又非常紧。

    可惜没等他安抚的话说出口,金轩就又来了一句:谁让我疼你呢。

    巫承赫发誓再也不会为他的任何事内疚了,愤怒地拉开大门,像赶灰尘一样摆手,快走快走!一扭头的工夫,惊悚地发现门口站着个高大的身影。

    汉尼拔一手拎着公文包,一手按在门禁上正准备开门,结果就看见自己儿子一脸怒火地冲了出来,然后玄关的台阶上站着一个似曾相识的年轻男人。

    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愣住了,同时都觉得自己眼睛出现了幻觉,要不然怎么会看见这个人?

    还是金轩首先反应过来,走下台阶,道:您好,统帅。

    哦,是你。汉尼拔还是好几年前在首都一个酒会上见过金轩,小孩子长得太快,已经有些认不出了,迟疑道,你是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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