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21 章
沈晨霭的异古生活 作者:南瓜夹心
第 21 章
就在人们都在好奇沈晨霭身份的时候,一直都在四处撒欢的俩狗崽又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了,摇着尾巴冲着沈晨霭不住的撒娇,还在观察沈晨霭的众人看到那两只狗羔,大部分的人就知道他的身份了,原来是罗定娶回家的那个契弟。
这也是罗定非要沈晨霭带上两只狗崽的原因,那两只小狗羔长像随了它们的母亲,只有耳朵和尾巴尖多了一点点的黄毛。虎子的长相在整个凤城都是独一份的,所以只要一看到它们,人们就能知道沈晨霭的身份了。
罗定这么安排绝对是用心了,凤城的治安虽说不错,但是因为往来的商队众多,难免的便会鱼龙混杂,在加上集市历来都是热闹的地方,那里小偷小摸的人不在少数。
沈晨霭这样白净瘦弱的面貌,正是这帮混子们最爱招惹的对象。罗定让沈晨霭带着这两只狗羔出来,也算得上是一种自报家门,明晃晃的告诉众人这是谁家的人,让那些想打歪主意的人仔细的想一想,看看他们能不能受的起主人家的怒火。
这一招还真的很有用,要不是有那两只狗羔跟着,以沈晨霭这幅人傻钱多的造型,早就已经不知道被人给偷了多少遍了。
对这些一概不知的沈晨霭,仍然兴致勃勃的继续逛街,从街头走到街尾,就算是漫步行来也用了他两个多时辰,可见这条街道的长度了。
此时已经的日上三竿了,走了一上午的沈晨霭肚子早就在唱空城计了。在看看一直都在他腿边绕来绕去的两只狗羔,很明显的它们的肚子也饿了。
沈晨霭见状决定暂时停下自己探索的脚步,开始观察四周有没有可以让他填饱肚子的商家,很快他就在对面的街道旁看见了一家小店,是经营炊饼和羊杂汤的,从沈晨霭所站的角度看过去,店里面的生意很是红火。
确定了目标之后,沈晨霭带着两只狗羔走了进去,小店不大,基本都已经坐满了,沈晨霭在店铺里面转了一圈,才找到一个角落坐了下来。
小店的墙壁上就写着店里的招牌与价钱,沈晨霭点了三个炊饼一碗羊杂汤,然后就静静的等着店小二把东西给端上来。
店里的炊饼和羊杂汤都是提前做好的,客人的点完单后到后厨就能端出来,所以没让沈晨霭等多久,他点的那些东西就全部都端上桌了。
沈晨霭想现将那两只狗羔给喂饱了,所以他把炊饼外面的那一层酥皮撕开,挑出里面的软面丢给小狗们吃,等到它们都吃饱了,趴在自己的脚底下休息的时候,沈晨霭才就着剩下的酥皮喝起了那碗羊杂汤。
羊杂汤里的羊味很足,但是因为香葱和芫荽下的重,到是吃不出什么膻味,不过很快餐桌上摆着的两种调料就引起了沈晨霭的兴趣。
小碗里面的那味调料很好认,闻着那酸不溜丢的味道就知道那是一碗食醋。另一个就有些难猜了,沈晨霭好奇的将手指在那粉末里沾了一下,往舌尖上轻轻一点,瞬间就被它极有刺激性的味道冲击到了。
这是吴茱萸,绝对错不了,尝过它味道的人绝对会对它的这股冲劲记忆犹新。
吴茱萸是一种药食两用的植物,据考证在辣椒没有传入中国之前,人们调味时的辛味,大多来源为这位调料。
后来辣椒和胡椒在中原地区被渐渐的种植开来,吴茱萸这种植物才渐渐的退出了调料界,不过它在草药界的地位还是被保留了下来。
因为实在是好奇这味吴茱萸,沈晨霭还是忍不住往自己的汤碗里面撒上了一些,搅拌均匀之后,舀起一勺尝了尝,感觉挺怪的,有些吃不习惯,不过以汤的味道来说还算是不错的。
美美的饱餐了一顿之后,沈晨霭带着小狗羔们结账走了出来,站在街上左右的观看,再往前就离开街道走入农家了,那边应该没什么好逛的。往回走的话又都是已经看过的东西了,就吸引力而言对沈晨霭已经大打折扣了。
想来想去沈晨霭决定,顺着小路走到另一边的街道上去看看,如果还是没什么好玩的东西,他就转身回去找罗定了。
沿着小路走出了原本的街道,来到了房子的另一面,这里与原来的街道只隔了一排房子,不过街道上面看起来却要比那边安静了许多。
这种安静并不是人少,只是行人之间说话的声音要小了不少,仔细观看了一下,沈晨霭就找到原因了,这条街道之所以会安静一些,是因为在这里售卖的大多数都是一些文房用具和书法字画。
原来都是学子们要用的东西,难怪会与集市有些区别,就是不知道在这里能不能找到自己做手艺时需要用到的那些东西。
兴致再度被提起来的沈晨霭开始继续游街,还没走几步,本来跟在他脚边一直都很乖巧的小狗羔们,开始恶作剧一般的给他闯祸了。
☆、第章
本来好好的在路上奔跑玩耍的狗崽子们,不知为何突然对一位依做店铺门口看书的年轻人产生了兴趣,它们小跑着来到那位书生的面前,冲着读书已经有些入神的书生‘旺旺’的叫了几声。
那几声叫的清脆明快,熟悉它们叫声的人一定可以听的明白,狗儿们的叫声里没有愤怒只有好奇。
但是不是谁都听得出狗语的,至少现在冲出来的那位肯定就听不明白。
原来在小狗们叫过之后,那位一直都在看生倒是没有什么反应,有动作的是一只体型壮实的大白鹅。
那只大白鹅听到狗叫之后,迅速的从敞开门的店铺当中冲了出来,伸长了脖子冲着吠叫的那只狗崽子就啄了过去。
那只小狗崽的反应很快,撒开小爪子飞快的跑了起来,而另一只小狗崽见到自己的姐妹被欺负,便冲过来冲着那只大白鹅一阵狂吠。
要攻击的目标变成了两个,大白鹅明显有些犹豫了,它停下了摇摆前进的身子,伸长脖子立在那里,鹅头不断左右摆动,想在两只狗崽子之间做出一个选择。
两种动物之间的争斗,立马就引起了它们主人的注意,原本真在看书的那位青年知道自家宠物的脾气,马上放下手中的书籍,快步走过去把那只大白鹅抱在了自己的怀里。
而那边,看到自家狗崽子闯祸了的沈晨霭也赶忙跑了过去,弯下腰一手一只,把两只小狗崽夹在了腋下,然后十分不好意思的对着那位读书人说道:“在下家中的狗儿顽皮,打扰了这位兄台的雅兴,实在是抱歉。”
读书人闻言十分和气的说了声:“无碍。”
倒是被他抱在怀中的那只大白鹅,还在用力冲着沈晨霭这边伸脖子,见实在是啄不到他们,那只大白鹅心有不甘的冲着沈晨霭这边发出了两长一短的啊~呀~~~啊~呀~~~声。
“..........。”
这是沈晨霭当时的反应,虽然常听人说起大鹅是一种很会看家护院的动物,但是凶悍成这样的也是着实少见那。
对于自家大鹅这种极其不友好的表现,那位年轻的读书人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他开口对着沈晨霭说道:“大白平时对人还是很友善的,只是今天你的小狗冲着我叫,它以为狗儿是要攻击我,所以才会有这么激烈的反应。”
沈晨霭闻言点了点头,对于一只忠心护主的大鹅,他还能有什么好说的那?真应该让被他夹在腋下的这两只狗崽子好好看看,人家身为一只禽类,都能有如此的觉悟,你们作为两只狗就不觉得羞愧吗?
忙着在心里吐槽的沈晨霭显然忘了,现在被他夹在腋下的这两只狗崽子,才只有四个多月大,满口的乳牙都还没有退掉那。
这一连串的意外过后,沈晨霭才有机会观察一下这位年轻的生的年纪并不大,貌似比自己还要小上一、两岁,通体的书生气,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读书人。
长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唯有那双丹凤眼,成鹤形眼尾微微上翘,顾盼之间眼波流转,给他稍显平凡的脸上添上了一丝不一样的风采。
书生一直笑的很温和,那只很凶的大白鹅在书生的安抚下也变得安静了不少,沈晨霭很好奇这位一身书生气的老板是做什么生意的,于是他抬头向着店铺挂在面脸上的牌匾望去,只见上面用金字写着三个大字‘集贤斋’。
在低头越过小老板的身体,从敞开的大门往里面看去,发现店铺里的架子上与桌子上摆的一排排的全部都是书籍。
看到这些,沈晨霭恍然大悟,原来这里是一家书店,怪不得这位小老板这么有文学气息。
将目光收回之后,沈晨霭本想带着两只闯祸的狗崽子告辞的,但是他却突然看到了那张贴在书店窗户上的招聘启事。
招聘启事写的挺简单的,就是招工两个字,并没有说什么具体的要求。
但是这里是店用人还能有什么体力活,最累的也不过就是搬搬书而已,而且要是在书店打工,那想看什么不就方便的很了这个工种就目前来说是真的适合他。
想到这里沈晨霭连忙对着那位小老板问道:“老板,你们这里是要招人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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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就在人们都在好奇沈晨霭身份的时候,一直都在四处撒欢的俩狗崽又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了,摇着尾巴冲着沈晨霭不住的撒娇,还在观察沈晨霭的众人看到那两只狗羔,大部分的人就知道他的身份了,原来是罗定娶回家的那个契弟。
这也是罗定非要沈晨霭带上两只狗崽的原因,那两只小狗羔长像随了它们的母亲,只有耳朵和尾巴尖多了一点点的黄毛。虎子的长相在整个凤城都是独一份的,所以只要一看到它们,人们就能知道沈晨霭的身份了。
罗定这么安排绝对是用心了,凤城的治安虽说不错,但是因为往来的商队众多,难免的便会鱼龙混杂,在加上集市历来都是热闹的地方,那里小偷小摸的人不在少数。
沈晨霭这样白净瘦弱的面貌,正是这帮混子们最爱招惹的对象。罗定让沈晨霭带着这两只狗羔出来,也算得上是一种自报家门,明晃晃的告诉众人这是谁家的人,让那些想打歪主意的人仔细的想一想,看看他们能不能受的起主人家的怒火。
这一招还真的很有用,要不是有那两只狗羔跟着,以沈晨霭这幅人傻钱多的造型,早就已经不知道被人给偷了多少遍了。
对这些一概不知的沈晨霭,仍然兴致勃勃的继续逛街,从街头走到街尾,就算是漫步行来也用了他两个多时辰,可见这条街道的长度了。
此时已经的日上三竿了,走了一上午的沈晨霭肚子早就在唱空城计了。在看看一直都在他腿边绕来绕去的两只狗羔,很明显的它们的肚子也饿了。
沈晨霭见状决定暂时停下自己探索的脚步,开始观察四周有没有可以让他填饱肚子的商家,很快他就在对面的街道旁看见了一家小店,是经营炊饼和羊杂汤的,从沈晨霭所站的角度看过去,店里面的生意很是红火。
确定了目标之后,沈晨霭带着两只狗羔走了进去,小店不大,基本都已经坐满了,沈晨霭在店铺里面转了一圈,才找到一个角落坐了下来。
小店的墙壁上就写着店里的招牌与价钱,沈晨霭点了三个炊饼一碗羊杂汤,然后就静静的等着店小二把东西给端上来。
店里的炊饼和羊杂汤都是提前做好的,客人的点完单后到后厨就能端出来,所以没让沈晨霭等多久,他点的那些东西就全部都端上桌了。
沈晨霭想现将那两只狗羔给喂饱了,所以他把炊饼外面的那一层酥皮撕开,挑出里面的软面丢给小狗们吃,等到它们都吃饱了,趴在自己的脚底下休息的时候,沈晨霭才就着剩下的酥皮喝起了那碗羊杂汤。
羊杂汤里的羊味很足,但是因为香葱和芫荽下的重,到是吃不出什么膻味,不过很快餐桌上摆着的两种调料就引起了沈晨霭的兴趣。
小碗里面的那味调料很好认,闻着那酸不溜丢的味道就知道那是一碗食醋。另一个就有些难猜了,沈晨霭好奇的将手指在那粉末里沾了一下,往舌尖上轻轻一点,瞬间就被它极有刺激性的味道冲击到了。
这是吴茱萸,绝对错不了,尝过它味道的人绝对会对它的这股冲劲记忆犹新。
吴茱萸是一种药食两用的植物,据考证在辣椒没有传入中国之前,人们调味时的辛味,大多来源为这位调料。
后来辣椒和胡椒在中原地区被渐渐的种植开来,吴茱萸这种植物才渐渐的退出了调料界,不过它在草药界的地位还是被保留了下来。
因为实在是好奇这味吴茱萸,沈晨霭还是忍不住往自己的汤碗里面撒上了一些,搅拌均匀之后,舀起一勺尝了尝,感觉挺怪的,有些吃不习惯,不过以汤的味道来说还算是不错的。
美美的饱餐了一顿之后,沈晨霭带着小狗羔们结账走了出来,站在街上左右的观看,再往前就离开街道走入农家了,那边应该没什么好逛的。往回走的话又都是已经看过的东西了,就吸引力而言对沈晨霭已经大打折扣了。
想来想去沈晨霭决定,顺着小路走到另一边的街道上去看看,如果还是没什么好玩的东西,他就转身回去找罗定了。
沿着小路走出了原本的街道,来到了房子的另一面,这里与原来的街道只隔了一排房子,不过街道上面看起来却要比那边安静了许多。
这种安静并不是人少,只是行人之间说话的声音要小了不少,仔细观看了一下,沈晨霭就找到原因了,这条街道之所以会安静一些,是因为在这里售卖的大多数都是一些文房用具和书法字画。
原来都是学子们要用的东西,难怪会与集市有些区别,就是不知道在这里能不能找到自己做手艺时需要用到的那些东西。
兴致再度被提起来的沈晨霭开始继续游街,还没走几步,本来跟在他脚边一直都很乖巧的小狗羔们,开始恶作剧一般的给他闯祸了。
☆、第章
本来好好的在路上奔跑玩耍的狗崽子们,不知为何突然对一位依做店铺门口看书的年轻人产生了兴趣,它们小跑着来到那位书生的面前,冲着读书已经有些入神的书生‘旺旺’的叫了几声。
那几声叫的清脆明快,熟悉它们叫声的人一定可以听的明白,狗儿们的叫声里没有愤怒只有好奇。
但是不是谁都听得出狗语的,至少现在冲出来的那位肯定就听不明白。
原来在小狗们叫过之后,那位一直都在看生倒是没有什么反应,有动作的是一只体型壮实的大白鹅。
那只大白鹅听到狗叫之后,迅速的从敞开门的店铺当中冲了出来,伸长了脖子冲着吠叫的那只狗崽子就啄了过去。
那只小狗崽的反应很快,撒开小爪子飞快的跑了起来,而另一只小狗崽见到自己的姐妹被欺负,便冲过来冲着那只大白鹅一阵狂吠。
要攻击的目标变成了两个,大白鹅明显有些犹豫了,它停下了摇摆前进的身子,伸长脖子立在那里,鹅头不断左右摆动,想在两只狗崽子之间做出一个选择。
两种动物之间的争斗,立马就引起了它们主人的注意,原本真在看书的那位青年知道自家宠物的脾气,马上放下手中的书籍,快步走过去把那只大白鹅抱在了自己的怀里。
而那边,看到自家狗崽子闯祸了的沈晨霭也赶忙跑了过去,弯下腰一手一只,把两只小狗崽夹在了腋下,然后十分不好意思的对着那位读书人说道:“在下家中的狗儿顽皮,打扰了这位兄台的雅兴,实在是抱歉。”
读书人闻言十分和气的说了声:“无碍。”
倒是被他抱在怀中的那只大白鹅,还在用力冲着沈晨霭这边伸脖子,见实在是啄不到他们,那只大白鹅心有不甘的冲着沈晨霭这边发出了两长一短的啊~呀~~~啊~呀~~~声。
“..........。”
这是沈晨霭当时的反应,虽然常听人说起大鹅是一种很会看家护院的动物,但是凶悍成这样的也是着实少见那。
对于自家大鹅这种极其不友好的表现,那位年轻的读书人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他开口对着沈晨霭说道:“大白平时对人还是很友善的,只是今天你的小狗冲着我叫,它以为狗儿是要攻击我,所以才会有这么激烈的反应。”
沈晨霭闻言点了点头,对于一只忠心护主的大鹅,他还能有什么好说的那?真应该让被他夹在腋下的这两只狗崽子好好看看,人家身为一只禽类,都能有如此的觉悟,你们作为两只狗就不觉得羞愧吗?
忙着在心里吐槽的沈晨霭显然忘了,现在被他夹在腋下的这两只狗崽子,才只有四个多月大,满口的乳牙都还没有退掉那。
这一连串的意外过后,沈晨霭才有机会观察一下这位年轻的生的年纪并不大,貌似比自己还要小上一、两岁,通体的书生气,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读书人。
长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唯有那双丹凤眼,成鹤形眼尾微微上翘,顾盼之间眼波流转,给他稍显平凡的脸上添上了一丝不一样的风采。
书生一直笑的很温和,那只很凶的大白鹅在书生的安抚下也变得安静了不少,沈晨霭很好奇这位一身书生气的老板是做什么生意的,于是他抬头向着店铺挂在面脸上的牌匾望去,只见上面用金字写着三个大字‘集贤斋’。
在低头越过小老板的身体,从敞开的大门往里面看去,发现店铺里的架子上与桌子上摆的一排排的全部都是书籍。
看到这些,沈晨霭恍然大悟,原来这里是一家书店,怪不得这位小老板这么有文学气息。
将目光收回之后,沈晨霭本想带着两只闯祸的狗崽子告辞的,但是他却突然看到了那张贴在书店窗户上的招聘启事。
招聘启事写的挺简单的,就是招工两个字,并没有说什么具体的要求。
但是这里是店用人还能有什么体力活,最累的也不过就是搬搬书而已,而且要是在书店打工,那想看什么不就方便的很了这个工种就目前来说是真的适合他。
想到这里沈晨霭连忙对着那位小老板问道:“老板,你们这里是要招人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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