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34 章
廉价老猫 作者:櫻櫻
第 34 章
我所能给你的,之前的一切,已经在和你在一起时全部都给了你。只剩下一件,我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放到你的手中。
那就是,放手,在你不爱我的时候。
花心无情狡猾攻和窝囊懦弱……外弱内刚受的故事
——当只想过日子的小受遇上野心勃勃的小攻。
依旧遍洒狗血,雷呀虐呀虐呀虐呀啥啥啥的,纠纠缠缠,分分离离=0=!!
攻比上篇文更渣,但是受后面就比上篇文强势一点。坚持年下。
期间会隐隐出现好几个攻,但是结局是1V1。
PS:到10号已经完成九万字左右存稿,具体写到多少字还没个准。但是我想在四月初就可以放到网上。所以现在在努力码字中。
作者有话要说:给各位看文的亲鞠躬,谢谢一直的支持!
44
44、番外《有求必应》⑴ ...
商场里成功的人士有不少,但不外乎有两种,一种是靠自己打拼终于可以在金字塔的顶端,一种是生来就含着金汤勺。前种一般都看不起后种,没有尝试过失败,怎么明白成功者得艰辛。而后者则总在想,既然自己又条件,又何必花费那十几年的时间!
于修云属于前者,他出生不好,在一个北部小小的农村,村里最好的孩子考上中专,更多的是学校识了几个字,会算一点帐就退学,光着脚丫子在田野里跑,或者早早挑起了家里的单子去镇子里打工,能干什么呢?力气大的挑水泥,搬砖头,学些建筑的活计;力气小的只能在餐馆里端端盘子,或者给那些个三流的厨师打打下手。
不过,这些都不是于修云的童年,他小时候也贪玩,总被父亲打手心,一下一下,打得笔都握不住。于修云有一个哥哥,就是村里唯一的中专生,现在听说在一家很小很小的公司工作,在城里人看根本算不上什么,但是村里的人对他父亲却敬重起来,父亲励志将他这个老来子培养起一个大学生。初中就让他到哥哥带着的城市去读书。
也许接触的人变了,也许是受到的教育不同了,于修云的性子倒是渐渐沉稳起来,也不想小时候那么疯了,这个人寡言少语,只知道埋头读书。
初中的时候那些个城里的孩子还看不起他这样的乡下孩子,受了不少欺负,许是这样,于修云便刻意的学期了城里的一些腔调。到了高中,于修云的身上再也看不出有乡下孩子的乡野气了。
他的五官也渐渐显出了行,眼神日渐锐利,面庞冷硬如刀锋雕刻过一遍,就是不爱笑,但是依旧够招蜂引蝶了。只是此时于修云又发现了一个问题,他不喜欢女生,喜欢男生。特别是那时身边的一个斯文秀气的同桌,说话温温得如一杯茶,握笔的手白皙修长,每次看见于修云都会一阵心驰神荡。但是他从未从表面上表达出来。
初中三年依旧放他学会了隐忍,他知道这是不正常的,在富人家还是可以玩玩的兴趣,但是在他这样的乡下小子来说,这够让人骂变态了。
后来于修云上了大学,还找过女生谈恋爱,但是依旧是不行,在床上根本硬不起来。他便再也不想这档子事了,一心一意的扑在事业上,那时也算是得了一个机遇,总之在商场打滚了六七年,他终于可以站在金字塔的顶端,别人见到他都会毕恭毕敬的喊一声:“于总”,或者“于先生”。比起那些富家子,他这样的成功人士更让人尊敬。
此时父母亲都已经相继去世了,只剩哥哥和几家亲戚。村子里更是没有回去过。不是因为看一起村子里的人,而是那些淳朴人脸上巴结讨好的神情让他不竟心里难过。哥哥则被安排在自己公司的人事部门,也算是个美差。
人说饱暖思□,对于修云来说也是。工作生活安定下来后,他也想着那档子事了。商场上包养情人的不少,玩男人的更是有。这时候于修云相信,再也不会有人嘲笑他,贬低他了。而且他的成熟与稳重,也会引得不少男孩投怀送抱。
只是他和其他许多人一样,喜欢征服不听话的。于修云设置有一种变态的心理,每每将那些不服气的人压在身下,好像就可以报复他在城市打拼这么久的苦。
于修云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当年坐在他边上,那个温温得如一杯茶的男生,现在也算是一家外贸公司的白领了。只是脸庞没有当初那么清秀,疲惫中透露出蜡黄,眼神也不再是那样清澈,倒有些世故的混浊。
当然,于修云提出这样的要求,男人当然一开始不愿意,但是渐渐的也算是沦陷进去了,和于修云好了两个月,床上了不少。但是于修云反倒是腻了。后来几年断断续续的又玩了几个男人,但都是无疾而终。但是他于修云喜欢玩男人的癖好倒是在圈子里传开。
但是那时,这已经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了。而且于修云玩男人,都是很知道分寸。正如他这个人做事总是很沉稳。
但是一切都在那一晚被打破了。
那一晚,他因为和上官家又合作,被请去了天堂喝酒,,之前吃饭的时候已经喝了不少酒,虽然对神智没什么影响,但是隐隐的已经有些醉意。
第 34 章
恋耽美
第 34 章
我所能给你的,之前的一切,已经在和你在一起时全部都给了你。只剩下一件,我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放到你的手中。
那就是,放手,在你不爱我的时候。
花心无情狡猾攻和窝囊懦弱……外弱内刚受的故事
——当只想过日子的小受遇上野心勃勃的小攻。
依旧遍洒狗血,雷呀虐呀虐呀虐呀啥啥啥的,纠纠缠缠,分分离离=0=!!
攻比上篇文更渣,但是受后面就比上篇文强势一点。坚持年下。
期间会隐隐出现好几个攻,但是结局是1V1。
PS:到10号已经完成九万字左右存稿,具体写到多少字还没个准。但是我想在四月初就可以放到网上。所以现在在努力码字中。
作者有话要说:给各位看文的亲鞠躬,谢谢一直的支持!
44
44、番外《有求必应》⑴ ...
商场里成功的人士有不少,但不外乎有两种,一种是靠自己打拼终于可以在金字塔的顶端,一种是生来就含着金汤勺。前种一般都看不起后种,没有尝试过失败,怎么明白成功者得艰辛。而后者则总在想,既然自己又条件,又何必花费那十几年的时间!
于修云属于前者,他出生不好,在一个北部小小的农村,村里最好的孩子考上中专,更多的是学校识了几个字,会算一点帐就退学,光着脚丫子在田野里跑,或者早早挑起了家里的单子去镇子里打工,能干什么呢?力气大的挑水泥,搬砖头,学些建筑的活计;力气小的只能在餐馆里端端盘子,或者给那些个三流的厨师打打下手。
不过,这些都不是于修云的童年,他小时候也贪玩,总被父亲打手心,一下一下,打得笔都握不住。于修云有一个哥哥,就是村里唯一的中专生,现在听说在一家很小很小的公司工作,在城里人看根本算不上什么,但是村里的人对他父亲却敬重起来,父亲励志将他这个老来子培养起一个大学生。初中就让他到哥哥带着的城市去读书。
也许接触的人变了,也许是受到的教育不同了,于修云的性子倒是渐渐沉稳起来,也不想小时候那么疯了,这个人寡言少语,只知道埋头读书。
初中的时候那些个城里的孩子还看不起他这样的乡下孩子,受了不少欺负,许是这样,于修云便刻意的学期了城里的一些腔调。到了高中,于修云的身上再也看不出有乡下孩子的乡野气了。
他的五官也渐渐显出了行,眼神日渐锐利,面庞冷硬如刀锋雕刻过一遍,就是不爱笑,但是依旧够招蜂引蝶了。只是此时于修云又发现了一个问题,他不喜欢女生,喜欢男生。特别是那时身边的一个斯文秀气的同桌,说话温温得如一杯茶,握笔的手白皙修长,每次看见于修云都会一阵心驰神荡。但是他从未从表面上表达出来。
初中三年依旧放他学会了隐忍,他知道这是不正常的,在富人家还是可以玩玩的兴趣,但是在他这样的乡下小子来说,这够让人骂变态了。
后来于修云上了大学,还找过女生谈恋爱,但是依旧是不行,在床上根本硬不起来。他便再也不想这档子事了,一心一意的扑在事业上,那时也算是得了一个机遇,总之在商场打滚了六七年,他终于可以站在金字塔的顶端,别人见到他都会毕恭毕敬的喊一声:“于总”,或者“于先生”。比起那些富家子,他这样的成功人士更让人尊敬。
此时父母亲都已经相继去世了,只剩哥哥和几家亲戚。村子里更是没有回去过。不是因为看一起村子里的人,而是那些淳朴人脸上巴结讨好的神情让他不竟心里难过。哥哥则被安排在自己公司的人事部门,也算是个美差。
人说饱暖思□,对于修云来说也是。工作生活安定下来后,他也想着那档子事了。商场上包养情人的不少,玩男人的更是有。这时候于修云相信,再也不会有人嘲笑他,贬低他了。而且他的成熟与稳重,也会引得不少男孩投怀送抱。
只是他和其他许多人一样,喜欢征服不听话的。于修云设置有一种变态的心理,每每将那些不服气的人压在身下,好像就可以报复他在城市打拼这么久的苦。
于修云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当年坐在他边上,那个温温得如一杯茶的男生,现在也算是一家外贸公司的白领了。只是脸庞没有当初那么清秀,疲惫中透露出蜡黄,眼神也不再是那样清澈,倒有些世故的混浊。
当然,于修云提出这样的要求,男人当然一开始不愿意,但是渐渐的也算是沦陷进去了,和于修云好了两个月,床上了不少。但是于修云反倒是腻了。后来几年断断续续的又玩了几个男人,但都是无疾而终。但是他于修云喜欢玩男人的癖好倒是在圈子里传开。
但是那时,这已经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了。而且于修云玩男人,都是很知道分寸。正如他这个人做事总是很沉稳。
但是一切都在那一晚被打破了。
那一晚,他因为和上官家又合作,被请去了天堂喝酒,,之前吃饭的时候已经喝了不少酒,虽然对神智没什么影响,但是隐隐的已经有些醉意。
第 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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