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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匪养包子 作者:吃饭饭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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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匪养包子 作者:吃饭饭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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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杀了本王无数将士。”
这个声音有些熟悉,赵闯转头看去,只看到一个黑色的身影。男人骑在马上,逆光站着,看不清脸,只能看到一个轮廓。
“本王并不想杀你,但是你杀了晚晴……所以,赵闯,今日便是你的忌日,而这里,便是你的埋骨之处!”
“老子没有杀那女人!”赵闯道。
“呵呵呵……”那有些阴森的笑声慢慢消散在风中,马蹄声响起,然后渐渐远去,男人的身影也消失了。
“要打便打,那么多废话作甚!”
疾风,呼呼地吹在脸上,漫天血雨,伴随着腥甜的的气味,充满了这战场的一隅。
利刃反射出的白光,如同星星点点,却是催命的符咒。那几十骑铁甲军,织成了一张网,怎么也化不开。
赵闯已经筋疲力尽,半跪在地上,面无表情地看着面前的那人朝着他举起长剑。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章 端王入城
在利刃刺过来的一瞬间,一个瘦弱的身躯突然滚了进来,粗重的棒槌将那利刃打落了下来,发出剧烈的响声。
赵闯的眼睛猛地瞪圆看了,看着那突然出现的人,惊讶之后是愤怒,愤怒到想将那突然出现的小崽子扔出去。
“老六!”
清秀而瘦弱的青年,脸上沾满了鲜血,瘦得皮包骨的手紧紧地抓着那棒槌,眼睛却十分亮。
“大当家,我的命是你救的。”老六笑嘻嘻道,那双小眼睛扫过一众铁甲军,冷哼了一声,自有一番气势。
几年前,赵闯将这小崽子捡回山上的时候,这小子也是这么瘦,这么多年来,竟是一点也没有养肥。
赵闯不怕死,或者说生死由命,早在六年前的那场大火中他本就该死去,若不是因为小家伙……但是他的兄弟不能死。
战场上风云变化,尤其是现在这一刻,更是危急万分。赵闯来不及多说,老六那猴崽子已经蹿了出去,挥舞着手中的棒槌,敲在铁甲军的重甲之下。
赵闯迅速站起身,手中的大刀挥了出去。
强风,血雨。早已杀红了眼。
铁甲军防护如此厉害,也只有老六那瘦弱的身躯能够挤进来。有了老六的助力,赵闯也得了喘息的功夫,这铁甲军似乎也没有那么牢不可破了。两人背靠着背,向外攻去。
厮杀声,铁器相撞声,混杂在风声里。
一股温热的液体突然喷到了赵闯的脸上,在那一刻,赵闯是有些懵的。身后那紧紧靠着的身躯倒了下去,热量一点一点的消失。赵闯觉得全身有些发冷。
号角声吹响,诸葛泷一身白衣已经染满鲜血,冲进了战圈,铁甲军退去。
接下来是老七尖利的叫声。
赵闯想要转身,有人挡住了他的眼睛,赵闯猛地挥开了那只手,便看到倒在血泊中的老六。老六的眼睛还睁着,却已经没了光泽。赵闯缓缓地跪了下来,想要将他抱进怀里,老七猛地推开了他,一点一点地爬过去。
“老六!六哥哥!赵小六!”那一向泼辣的女子,此时已经是满脸泪水。
乱世之中,人命本来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土匪本就是打打杀杀的过日子,随时都可能有死亡。只有居于谭云三州、占地为王的那半年里方才得了写安宁。本来应该是见惯生死的,但是那是老六,他捡回来的老六。皮猴子一样的少年,怎样都是那么瘦弱,话有些多,爱占小便宜,喜欢对着赵闯娶的那些小妾流口水,但是最喜欢的是老七,心中念着的也只有老七。
如今,老六没了。
赵闯问诸葛泷:“老六是不是我害死的?”
诸葛泷说:“老六是为了救你。”
残阳如血,整个谭云三州都笼罩在安宁之中,仿佛临死前的安静。
老六便葬在清风寨的山上,赵闯不想着做皇帝,他想着要先踏平了秦王的铁甲军,替老六报仇。
第二天,赵闯穿着白色丧服冲出了城门,举着大砍刀便冲入了敌营中,敌人的鲜血溅了一身,第三天,他在幽州北城门站了一天,目光死死盯着城下的护城河。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土匪头子一向是嚣张跋扈的,这般落魄的样子,从来没有人见过。
那天晚上,一封信送到了城外的端王手中。
端王拿着那封信,端详许久,突然笑了起来。
“这并非闯王的笔迹吧?”端王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闯王目不识丁,更遑论写字。
赵闯派出的人回来的时候,赵闯愣了一下,然后看着诸葛泷,眼中带着罕见的茫然。
诸葛泷拿来了执笔,教他一个一个字的写,终于写出了一份降书。赵闯最讨厌写字,但是这次写的十分认真,粗粗的眉毛也皱在了一起。
赵闯的字歪歪斜斜的,像一只只蚯蚓,丑陋至极,难看至极。
端王手下了那封降书。在城门大开,朝廷大军进来之前,闯王军又和秦王打了一仗。
那一天,端王骑着高头大马进了幽州城,那似乎是京都位高权重的端王和谭云三州的土匪头子赵闯的第一次碰面。
马上的男人穿着一身金色的铠甲,身姿挺拔如苍松,俊容如玉凤目飞扬。而地上跪坐着的土匪,浑身黑漆漆的一团,沾染的不知是鲜血还是泥水,头发乱糟糟的,眼罩掉落了下来,那张黑脸上唯有那道疤清晰可怖。
对比是这般的明显,一个高高在上,一个丑陋不堪,有着云泥之别。
端王的马悠悠地停在了土匪的面前,俊美的脸上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声音也十分柔和。端王道:“闯王行如此大的礼,真叫本王惶恐!”
赵闯全身疲累,所以他是跪坐在地上的。端王刚好停在他跪坐朝着的方向上,因此便占了这么大的一个便宜。
赵闯突然抬头看了他一眼。那双眼睛暗沉沉的,里面暗含着的情绪,似乎有恨。看着那黑漆漆的眼睛,端王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揪住了他的心,揪得他透不过气来。
谁都没有看见那土匪手里的大刀是怎么挥出去的,端王只感觉到一股温热的液体溅到了自己的脸上,下一刻,身上的马突然矮了下去,端王猛地跳了下去,差点摔倒,姿势狼狈。他再抬头看去,那匹白马正在地上痛苦的挣扎着,而马腿已经落在了那土匪的手里。
赵闯肩上扛着一只马腿,黑漆漆的眼睛盯着端王,声音沙哑道:“感谢端王出手相助,今晚我便请你吃马肉。”
赵土匪说完便转身往闯王府走去,那马腿上落下来的鲜血滴了一地。
站在他身后的端王看着那身影渐渐远去,突然涌出了一种奇怪的情绪。他一直看不起这土匪,今日这土匪确实叫他刮目相看了。但是那种情绪似乎不只是惊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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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杀了本王无数将士。”
这个声音有些熟悉,赵闯转头看去,只看到一个黑色的身影。男人骑在马上,逆光站着,看不清脸,只能看到一个轮廓。
“本王并不想杀你,但是你杀了晚晴……所以,赵闯,今日便是你的忌日,而这里,便是你的埋骨之处!”
“老子没有杀那女人!”赵闯道。
“呵呵呵……”那有些阴森的笑声慢慢消散在风中,马蹄声响起,然后渐渐远去,男人的身影也消失了。
“要打便打,那么多废话作甚!”
疾风,呼呼地吹在脸上,漫天血雨,伴随着腥甜的的气味,充满了这战场的一隅。
利刃反射出的白光,如同星星点点,却是催命的符咒。那几十骑铁甲军,织成了一张网,怎么也化不开。
赵闯已经筋疲力尽,半跪在地上,面无表情地看着面前的那人朝着他举起长剑。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章 端王入城
在利刃刺过来的一瞬间,一个瘦弱的身躯突然滚了进来,粗重的棒槌将那利刃打落了下来,发出剧烈的响声。
赵闯的眼睛猛地瞪圆看了,看着那突然出现的人,惊讶之后是愤怒,愤怒到想将那突然出现的小崽子扔出去。
“老六!”
清秀而瘦弱的青年,脸上沾满了鲜血,瘦得皮包骨的手紧紧地抓着那棒槌,眼睛却十分亮。
“大当家,我的命是你救的。”老六笑嘻嘻道,那双小眼睛扫过一众铁甲军,冷哼了一声,自有一番气势。
几年前,赵闯将这小崽子捡回山上的时候,这小子也是这么瘦,这么多年来,竟是一点也没有养肥。
赵闯不怕死,或者说生死由命,早在六年前的那场大火中他本就该死去,若不是因为小家伙……但是他的兄弟不能死。
战场上风云变化,尤其是现在这一刻,更是危急万分。赵闯来不及多说,老六那猴崽子已经蹿了出去,挥舞着手中的棒槌,敲在铁甲军的重甲之下。
赵闯迅速站起身,手中的大刀挥了出去。
强风,血雨。早已杀红了眼。
铁甲军防护如此厉害,也只有老六那瘦弱的身躯能够挤进来。有了老六的助力,赵闯也得了喘息的功夫,这铁甲军似乎也没有那么牢不可破了。两人背靠着背,向外攻去。
厮杀声,铁器相撞声,混杂在风声里。
一股温热的液体突然喷到了赵闯的脸上,在那一刻,赵闯是有些懵的。身后那紧紧靠着的身躯倒了下去,热量一点一点的消失。赵闯觉得全身有些发冷。
号角声吹响,诸葛泷一身白衣已经染满鲜血,冲进了战圈,铁甲军退去。
接下来是老七尖利的叫声。
赵闯想要转身,有人挡住了他的眼睛,赵闯猛地挥开了那只手,便看到倒在血泊中的老六。老六的眼睛还睁着,却已经没了光泽。赵闯缓缓地跪了下来,想要将他抱进怀里,老七猛地推开了他,一点一点地爬过去。
“老六!六哥哥!赵小六!”那一向泼辣的女子,此时已经是满脸泪水。
乱世之中,人命本来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土匪本就是打打杀杀的过日子,随时都可能有死亡。只有居于谭云三州、占地为王的那半年里方才得了写安宁。本来应该是见惯生死的,但是那是老六,他捡回来的老六。皮猴子一样的少年,怎样都是那么瘦弱,话有些多,爱占小便宜,喜欢对着赵闯娶的那些小妾流口水,但是最喜欢的是老七,心中念着的也只有老七。
如今,老六没了。
赵闯问诸葛泷:“老六是不是我害死的?”
诸葛泷说:“老六是为了救你。”
残阳如血,整个谭云三州都笼罩在安宁之中,仿佛临死前的安静。
老六便葬在清风寨的山上,赵闯不想着做皇帝,他想着要先踏平了秦王的铁甲军,替老六报仇。
第二天,赵闯穿着白色丧服冲出了城门,举着大砍刀便冲入了敌营中,敌人的鲜血溅了一身,第三天,他在幽州北城门站了一天,目光死死盯着城下的护城河。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土匪头子一向是嚣张跋扈的,这般落魄的样子,从来没有人见过。
那天晚上,一封信送到了城外的端王手中。
端王拿着那封信,端详许久,突然笑了起来。
“这并非闯王的笔迹吧?”端王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闯王目不识丁,更遑论写字。
赵闯派出的人回来的时候,赵闯愣了一下,然后看着诸葛泷,眼中带着罕见的茫然。
诸葛泷拿来了执笔,教他一个一个字的写,终于写出了一份降书。赵闯最讨厌写字,但是这次写的十分认真,粗粗的眉毛也皱在了一起。
赵闯的字歪歪斜斜的,像一只只蚯蚓,丑陋至极,难看至极。
端王手下了那封降书。在城门大开,朝廷大军进来之前,闯王军又和秦王打了一仗。
那一天,端王骑着高头大马进了幽州城,那似乎是京都位高权重的端王和谭云三州的土匪头子赵闯的第一次碰面。
马上的男人穿着一身金色的铠甲,身姿挺拔如苍松,俊容如玉凤目飞扬。而地上跪坐着的土匪,浑身黑漆漆的一团,沾染的不知是鲜血还是泥水,头发乱糟糟的,眼罩掉落了下来,那张黑脸上唯有那道疤清晰可怖。
对比是这般的明显,一个高高在上,一个丑陋不堪,有着云泥之别。
端王的马悠悠地停在了土匪的面前,俊美的脸上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声音也十分柔和。端王道:“闯王行如此大的礼,真叫本王惶恐!”
赵闯全身疲累,所以他是跪坐在地上的。端王刚好停在他跪坐朝着的方向上,因此便占了这么大的一个便宜。
赵闯突然抬头看了他一眼。那双眼睛暗沉沉的,里面暗含着的情绪,似乎有恨。看着那黑漆漆的眼睛,端王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揪住了他的心,揪得他透不过气来。
谁都没有看见那土匪手里的大刀是怎么挥出去的,端王只感觉到一股温热的液体溅到了自己的脸上,下一刻,身上的马突然矮了下去,端王猛地跳了下去,差点摔倒,姿势狼狈。他再抬头看去,那匹白马正在地上痛苦的挣扎着,而马腿已经落在了那土匪的手里。
赵闯肩上扛着一只马腿,黑漆漆的眼睛盯着端王,声音沙哑道:“感谢端王出手相助,今晚我便请你吃马肉。”
赵土匪说完便转身往闯王府走去,那马腿上落下来的鲜血滴了一地。
站在他身后的端王看着那身影渐渐远去,突然涌出了一种奇怪的情绪。他一直看不起这土匪,今日这土匪确实叫他刮目相看了。但是那种情绪似乎不只是惊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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