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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 作者:老草吃嫩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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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 作者:老草吃嫩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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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摸去,他会顺着他的耳朵一直吻下去,接着在锅子的蒸汽或者饭菜咕嘟的声音中,他们在那块小地毯上肆无忌惮的享受人生,享受温暖。
现在,老鬼不必去担心那个人吃的好不好,也不用再去给任何人做饭了,可是他只能吃清淡的东西,他的肾功能不好,口重的东西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毒药。
老鬼在超市徘徊了大约四十分钟,买了日用品,接着提着两个大袋子走出超市,如今他过的依旧节省,不是没钱,而是生活早就把他历练的斤斤计较,也许他没意识到,但是两大袋子东西,没有一样不是打折的。
因为超市离家近,老鬼没开车,说实话公司到家才一块钱,有时候老鬼也不开车,最起码公司的停车位是不要钱的。
此刻已经是下班时刻了,超市门口的大喇叭响了起来,人群汇集,老鬼提着袋子站在公车站,他不准备提着这些负重走回家,正在这个时候,老鬼周围的等车人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一个男人开着高档跑车来到你面前,摇下车窗对你微笑,许多电影的浪漫情节都是如此开始。但是,一个男人开着跑车来到另外一个男人面前,摇下窗户对他微笑,接着打开车门,接过对面男人手里的塑料袋,接着热情的请他上车,这个画面就诡异了。
“田先生?不必了,我家离这里没有多远,公车十分钟一次。”老鬼无奈的解释,在众目睽睽下有些尴尬。
“不费事的,快一点,这里不许停车。”田佛催促着,自顾自的把那些东西丢到自己那辆跑车的后面,老鬼无奈只好上了车子。
“真巧,我刚好下班,就看到你了。”田佛把车掉头,嘴巴里寒暄着,其实,从老鬼出公司,他就悄悄尾随。
老鬼无奈的看下这个对自己热情过度的男人,他不傻,一个人喜欢另外一个人,即使遮掩的再好,被喜欢的那个也能感觉的到,这是人类的本能。
第10章 一半阿修罗一半紧那罗
星期天,上午十点三十分,老鬼依旧赖在自己的被窝里。昨天晚上失眠,他拿着小计算器算装修成本,说起来,虽然是全包的活计,但是他还是不放心,能节省就节省,比如一样的钉子,换不同的店铺就能节省不少的钱。
缓慢的,有节奏的门铃声,刺耳的响起,老鬼艰难的睁开眼睛,反应了半天后,披起衣服走过去开门。
家门口,孟晔穿着一件围裙,端着一锅子汤笑嘻嘻的献宝一样站在门口。
“时棋,我煲了一锅汤,你尝尝。”孟晔有些夸耀的举下自己那盏东西。
老鬼探头,看了一眼,郁闷的看着他:“我不喜欢喝汤,尤其是星期天早上。”说完他回身关门,早就习惯闭门羹的孟晔毫不在意的把脚垫到门缝里。
“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只是炖了一锅汤?”
老鬼转身回到卧室,他都无奈了,因为孟晔这种目的不明确的示好。他回手拉好玻璃隔扇,继续睡他的大头觉,但是隔扇阻隔不了的收拾声慢慢传来,老鬼身子向里缩了几下,再也无法睡着了。以前都是他在收拾,那个人在睡觉,他蹑手蹑脚的收拾中,每次无意抬头,都幸福的看着那个人的睡样,觉得真是可爱,全世界第一可爱。
一声清脆瓷器摔破的声音传来,老鬼内心叹息,果然……还是老样子。外面倒是很利索,家务上基本此人就是个白痴。
孟晔很努力的帮老鬼收拾了半天并不肮脏的家,那个人,自理能力是非常强的,所以他也没什么可干的,即使有,他也未必能看得出来。
也不是,他干了一些事情,洗杯子的时候,摔了套杯中的一个。
孟晔解下围裙,烦躁的拍拍脸颊,拿起了电话。
陶乐童恒放下手里的电话,若有所思的站在那里,他站立了很久,直到有人结账,他才换上了客气温和的笑容。
“谢谢光临。”陶乐童恒把包装好的东西双手递给客人,并送客人出门。他是个非常懂得顾客心理的人,就像现在,这位只买了十五块钱一只玻璃杯的客人,有些抱歉的跟陶乐童恒告别,下次,他一定还会来,就为这份温温的,暖暖的贴心服务。
陶乐童恒双手放进身前的长身围裙兜兜里,他回头吩咐店员:“我记得,我在库房放了一套皇家哥本哈根(注),好像搁置在阁楼右边了,麻烦你去帮我拿下来,麻烦了哦。”
女店员站起来,看下老板,脸色又红了起来,她点点头,转身上了楼。陶乐童恒的嘴角泛起淡淡的笑容,没错,他就是一个和这店子里的精美瓷器一般存在的人,不管是男人或者女人,他们都爱他,即使不爱也是喜欢的,因为他总是这样的完美无缺。
对于陶乐童恒,文聪是这样评价的,他是一只不懂得谦虚的金雀儿,他的欲望总是毫不遮盖的暴露着,但是并不讨厌,和他成为朋友,你会无比愉快,会找到许多生活中未发现的小细节。因为,陶乐童恒的眼睛能看到一朵喇叭花开放的瞬间,但是,即使如此,他又是极度自私的,他就像一只在广寒宫捣药的兔子,同住广寒宫,虽然它和嫦娥同住一个生活区。
陶乐童恒,不姓陶乐,因为他父亲姓陶他母亲姓乐,所以他才有了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陶乐童恒的父亲家里是时代顶级陶器的世家,他母亲是毕业于著名美术学院的才女,为了表示对母亲的尊重,陶乐童恒的爸爸就为他起了这个名字。
陶乐童恒和孟晔认识了五年,五年前他财经学院毕业的时候,曾经在孟晔旗下做过一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当然,这种上下级关系,很快的在某种情感并发后,随风消散了。
人生的俊俏精致,性格圆通玲珑,陶乐童恒的出现引起过许多人的注意,像萧川,王宏舒,文聪,甚至外省的一些人,都追过陶乐童恒,不过这个个性很有特色的青年,似乎做事很有一套自己的原则。比如当时他和孟晔相处的相当不错,陶乐童恒喜欢与众不同的东西,尤其是气质啊,品味啊,内涵啊,等等之类,当然,他最最喜欢的那股子淡淡的哀伤,那股子强制压抑着的某种东西……
孟晔拥有这一切陶乐童恒喜欢的东西。
他第一次看到孟晔就觉得,这个人就是自己等待的人,书上写着的,他都有了。
所以他立刻辞职开了自己的欧式瓷器店,以平等的地位和孟晔相处,这一点,引起了所有人的赞赏,看吧,自立,自强,做事荣辱不惊,聪慧,自然,多么极品。孟晔这个混蛋,怎么总是被上天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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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 作者:老草吃嫩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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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摸去,他会顺着他的耳朵一直吻下去,接着在锅子的蒸汽或者饭菜咕嘟的声音中,他们在那块小地毯上肆无忌惮的享受人生,享受温暖。
现在,老鬼不必去担心那个人吃的好不好,也不用再去给任何人做饭了,可是他只能吃清淡的东西,他的肾功能不好,口重的东西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毒药。
老鬼在超市徘徊了大约四十分钟,买了日用品,接着提着两个大袋子走出超市,如今他过的依旧节省,不是没钱,而是生活早就把他历练的斤斤计较,也许他没意识到,但是两大袋子东西,没有一样不是打折的。
因为超市离家近,老鬼没开车,说实话公司到家才一块钱,有时候老鬼也不开车,最起码公司的停车位是不要钱的。
此刻已经是下班时刻了,超市门口的大喇叭响了起来,人群汇集,老鬼提着袋子站在公车站,他不准备提着这些负重走回家,正在这个时候,老鬼周围的等车人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一个男人开着高档跑车来到你面前,摇下车窗对你微笑,许多电影的浪漫情节都是如此开始。但是,一个男人开着跑车来到另外一个男人面前,摇下窗户对他微笑,接着打开车门,接过对面男人手里的塑料袋,接着热情的请他上车,这个画面就诡异了。
“田先生?不必了,我家离这里没有多远,公车十分钟一次。”老鬼无奈的解释,在众目睽睽下有些尴尬。
“不费事的,快一点,这里不许停车。”田佛催促着,自顾自的把那些东西丢到自己那辆跑车的后面,老鬼无奈只好上了车子。
“真巧,我刚好下班,就看到你了。”田佛把车掉头,嘴巴里寒暄着,其实,从老鬼出公司,他就悄悄尾随。
老鬼无奈的看下这个对自己热情过度的男人,他不傻,一个人喜欢另外一个人,即使遮掩的再好,被喜欢的那个也能感觉的到,这是人类的本能。
第10章 一半阿修罗一半紧那罗
星期天,上午十点三十分,老鬼依旧赖在自己的被窝里。昨天晚上失眠,他拿着小计算器算装修成本,说起来,虽然是全包的活计,但是他还是不放心,能节省就节省,比如一样的钉子,换不同的店铺就能节省不少的钱。
缓慢的,有节奏的门铃声,刺耳的响起,老鬼艰难的睁开眼睛,反应了半天后,披起衣服走过去开门。
家门口,孟晔穿着一件围裙,端着一锅子汤笑嘻嘻的献宝一样站在门口。
“时棋,我煲了一锅汤,你尝尝。”孟晔有些夸耀的举下自己那盏东西。
老鬼探头,看了一眼,郁闷的看着他:“我不喜欢喝汤,尤其是星期天早上。”说完他回身关门,早就习惯闭门羹的孟晔毫不在意的把脚垫到门缝里。
“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只是炖了一锅汤?”
老鬼转身回到卧室,他都无奈了,因为孟晔这种目的不明确的示好。他回手拉好玻璃隔扇,继续睡他的大头觉,但是隔扇阻隔不了的收拾声慢慢传来,老鬼身子向里缩了几下,再也无法睡着了。以前都是他在收拾,那个人在睡觉,他蹑手蹑脚的收拾中,每次无意抬头,都幸福的看着那个人的睡样,觉得真是可爱,全世界第一可爱。
一声清脆瓷器摔破的声音传来,老鬼内心叹息,果然……还是老样子。外面倒是很利索,家务上基本此人就是个白痴。
孟晔很努力的帮老鬼收拾了半天并不肮脏的家,那个人,自理能力是非常强的,所以他也没什么可干的,即使有,他也未必能看得出来。
也不是,他干了一些事情,洗杯子的时候,摔了套杯中的一个。
孟晔解下围裙,烦躁的拍拍脸颊,拿起了电话。
陶乐童恒放下手里的电话,若有所思的站在那里,他站立了很久,直到有人结账,他才换上了客气温和的笑容。
“谢谢光临。”陶乐童恒把包装好的东西双手递给客人,并送客人出门。他是个非常懂得顾客心理的人,就像现在,这位只买了十五块钱一只玻璃杯的客人,有些抱歉的跟陶乐童恒告别,下次,他一定还会来,就为这份温温的,暖暖的贴心服务。
陶乐童恒双手放进身前的长身围裙兜兜里,他回头吩咐店员:“我记得,我在库房放了一套皇家哥本哈根(注),好像搁置在阁楼右边了,麻烦你去帮我拿下来,麻烦了哦。”
女店员站起来,看下老板,脸色又红了起来,她点点头,转身上了楼。陶乐童恒的嘴角泛起淡淡的笑容,没错,他就是一个和这店子里的精美瓷器一般存在的人,不管是男人或者女人,他们都爱他,即使不爱也是喜欢的,因为他总是这样的完美无缺。
对于陶乐童恒,文聪是这样评价的,他是一只不懂得谦虚的金雀儿,他的欲望总是毫不遮盖的暴露着,但是并不讨厌,和他成为朋友,你会无比愉快,会找到许多生活中未发现的小细节。因为,陶乐童恒的眼睛能看到一朵喇叭花开放的瞬间,但是,即使如此,他又是极度自私的,他就像一只在广寒宫捣药的兔子,同住广寒宫,虽然它和嫦娥同住一个生活区。
陶乐童恒,不姓陶乐,因为他父亲姓陶他母亲姓乐,所以他才有了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陶乐童恒的父亲家里是时代顶级陶器的世家,他母亲是毕业于著名美术学院的才女,为了表示对母亲的尊重,陶乐童恒的爸爸就为他起了这个名字。
陶乐童恒和孟晔认识了五年,五年前他财经学院毕业的时候,曾经在孟晔旗下做过一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当然,这种上下级关系,很快的在某种情感并发后,随风消散了。
人生的俊俏精致,性格圆通玲珑,陶乐童恒的出现引起过许多人的注意,像萧川,王宏舒,文聪,甚至外省的一些人,都追过陶乐童恒,不过这个个性很有特色的青年,似乎做事很有一套自己的原则。比如当时他和孟晔相处的相当不错,陶乐童恒喜欢与众不同的东西,尤其是气质啊,品味啊,内涵啊,等等之类,当然,他最最喜欢的那股子淡淡的哀伤,那股子强制压抑着的某种东西……
孟晔拥有这一切陶乐童恒喜欢的东西。
他第一次看到孟晔就觉得,这个人就是自己等待的人,书上写着的,他都有了。
所以他立刻辞职开了自己的欧式瓷器店,以平等的地位和孟晔相处,这一点,引起了所有人的赞赏,看吧,自立,自强,做事荣辱不惊,聪慧,自然,多么极品。孟晔这个混蛋,怎么总是被上天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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