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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纯粹爱过你 作者:艾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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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纯粹爱过你 作者:艾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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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那笑容却是那么苦涩:“找不到工作,没有钱,我妈又一直要治病,我不能失去工作,受了欺负不敢说,偷偷的告诉老板娘,她只是跟我说,对不起。”她仰着头,努力的抑制着眼泪:“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善恶有报,我早看清了。。”
陆则灵心中一痛,伸手去抱住了小仙,不住的抚摸着她的背脊:“对不起,对不起小仙,别再说了,什么都别说了,我什么都懂。”
在社会底层生活的人能有什么自尊?忍辱负重换来的不是扬眉吐气,而是任人欺凌。女人是天生的弱者,陆则灵从前不懂,是因为她没有经历真正的苦难。
她们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警察抓到的时候,她们都没有太意外。严苛的审讯,明明她们说的是真话,却没有人相信她们。
财大气粗的老板还住在医院里,脑袋包的像个粽子,他的妻儿情绪都很激动,要求她们赔偿到底。警察那边的备案也写的很刺眼。
陆则灵为了钱勾引他,然后要小姐妹拍艳照想勒索,事情不成就伤人。
真荒谬,跟写小说似的,而那些警察竟然也本能的信了,理由是小仙的妈妈得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费用。
她们在世人眼里,就是出卖身体出卖灵魂出卖尊严的打工妹。不值得被任何人尊重。
不论她们怎么否认,怎么解释,都没有人相信她们。直到最后,老板“大发慈悲”,推翻了之前的证供,和警察说可能是有些误会,他同意和解,只要求赔偿。
他的“宽宏大度”让陆则灵恶心透了,可她又能怎么样?她只能接受他的说辞,这一切是你情我愿的肉体关系,其中有些误会,小姐妹才误伤。陆则灵屈辱的签下赔偿调解书,看着上面连同营养费一共两万多元的赔偿金,她除了叹息,什么都做不了。
她一直都是明白的,这个世界上,从来不是对的人赢,而是赢的人对。
从警局放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整整被拘留了24小时,也不是很久,只是那压抑和桎梏让她疯狂的渴望自由。她不能不屈服,因为她真的不能失去自由。
从警局出来后,她一个人坐在警局外面的树下发呆。两万多的赔偿金不是小数目,两个穷疯了的打工妹上哪筹集这么多的钱?
陆则灵的手放在小仙外套的口袋里,摸到了两个滑锁袋,是警察给她的,她进去之前被扣下的物品。
里面一个是陆则灵在二手市场淘来的最旧款的手机,买的时候只值一百,想必卖就更不值钱了。而另一个,里面装着一个血色的翡翠镯子。
陆则灵把装镯子的袋子拿了出来,在眼前晃了晃,时间弥久的翡翠颜色温润,沉淀的刚刚好,一点点杂色并不影响它的美丽。
这是她离开后唯一带走的贵重物品,是奶奶送给她的,她走的时候怎么都舍不得,就带出来了。这个镯子对她的意义任何人都不能理解,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卖镯子,哪怕她在街上流浪的时候,她都无比虔诚的抱着镯子入眠。
可是此刻,她别无他想,她必须卖了这个镯子,不然小仙就会被告伤害而去坐牢。她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什么是尊严?当她走进典当行的时候,她把那虚无缥缈的东西和镯子一起典当了。
拿着热腾腾的两万五千块钱,陆则灵恋恋不舍的看着老板把镯子收进抽屉。她不知道这个镯子值多少钱,老板开了这个数,她算下来够了,就答应了。她想离开,可她怎么都移不动脚,最后她捧着钱又回到柜台,认真的对老板说:“请您别买把这个镯子卖了,我一定会回来买的。”
那老板看着陆则灵的样子,有些好笑,不屑的说:“每个来卖东西的都这么说,最后有几个来买的?只有三个月,不来买我就卖掉了!”
陆则灵郑重其事的说:“不,我是真的会回来的,卖血我也会把它买回来的!”
老板嗤鼻一笑,上下打量着陆则灵,最后轻蔑的说:“你的血可卖不到这么多钱。”
陆则灵没有说话,她眼里充满了笃定,无论如何她一定会把镯子买回来的,无论用怎样的方法,她一定要挣到钱把镯子赎回来。
典当镯子的两万多块钱最后都入了那肥头大耳老板的口袋。他明明不缺钱,却要置她们于死地。交光了所有的钱,小仙获得了自由。可是自由的背后,更可怕的事是,她们该如何生存?
小仙只有19岁,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一直当服务员,除了这个她什么都不会。而陆则灵,大学肄业,在学校里学的又是中文,这专业大部分的学生都当了老师,考各种证照来就业,而她,什么都没有。
两人收拾了行李,明明走投无路了,却还是只能往下走。
出事以后一直避而不见的“老板娘”在她们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了员工宿舍。
看着两人的行李,什么都没有说,塞了一把钱在陆则灵的口袋里,。
她的眼神有些凄凉,颇无力的说:“我得赶紧走,最近那贱人的老婆来查得紧,我们不能碰面。我只有这几千块钱,贱人把他给我的卡都停了!”
陆则灵的手紧紧的握着口袋里的钱,眉头皱的紧紧的,半晌才忍不住问她:“为什么?”
为什么要助纣为虐?为什么明知小仙受了欺负却哑忍无声?为什么明知他是这样的人,却纵容他把爪牙伸向酒吧的年轻女孩?
漂亮年轻的老板娘急匆匆的要走,她裹紧了自己的衣领,丝巾将她妆容精致的脸遮了一半,她的眼神复杂而又绝望,半晌,她只是一字一顿的说:“自己都顾不上,怎么顾别人?什么是人性?多少钱一斤?有人卖吗?”
……
有时候时间就是这么没心没肺,一转眼一年半过去了。
陆则灵还是会时常想起老板娘最后和她说的那几句话。
当一个人饭都吃不上的什么,不论是谁给的嗟来之食,哪怕是馊的,她也会狼吞虎咽的吃下去。谁叫她饿呢?
考上大学的时候。陆则灵从来没有想过,未来有一天她会在酒店里当服务员,用弹了十几年琴的手去传菜,用谄媚的笑脸去逢迎各型各色的客人,隐忍别人的排挤,接受领班的苛责,承受着世人的白眼,只为了每天能将三餐饭吃饱。
初来到这座城市,她和小仙拿着老板娘给的钱找房子,找工作,到处打零工,最难最难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同吃一个馒头,还要眼巴巴的掰两半,分两餐。
弹尽粮绝的时候,陆则灵不得已跟着小仙一起到这家五星级的酒店当服务员,因为档次高,管理很严格,不比以前乌烟瘴气。虽然工作辛苦,但是工资还不错,除了温饱外,小仙还攒了不少钱寄回了老家。
陆则灵之后再也没有弹过钢琴,她的手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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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那笑容却是那么苦涩:“找不到工作,没有钱,我妈又一直要治病,我不能失去工作,受了欺负不敢说,偷偷的告诉老板娘,她只是跟我说,对不起。”她仰着头,努力的抑制着眼泪:“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善恶有报,我早看清了。。”
陆则灵心中一痛,伸手去抱住了小仙,不住的抚摸着她的背脊:“对不起,对不起小仙,别再说了,什么都别说了,我什么都懂。”
在社会底层生活的人能有什么自尊?忍辱负重换来的不是扬眉吐气,而是任人欺凌。女人是天生的弱者,陆则灵从前不懂,是因为她没有经历真正的苦难。
她们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警察抓到的时候,她们都没有太意外。严苛的审讯,明明她们说的是真话,却没有人相信她们。
财大气粗的老板还住在医院里,脑袋包的像个粽子,他的妻儿情绪都很激动,要求她们赔偿到底。警察那边的备案也写的很刺眼。
陆则灵为了钱勾引他,然后要小姐妹拍艳照想勒索,事情不成就伤人。
真荒谬,跟写小说似的,而那些警察竟然也本能的信了,理由是小仙的妈妈得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费用。
她们在世人眼里,就是出卖身体出卖灵魂出卖尊严的打工妹。不值得被任何人尊重。
不论她们怎么否认,怎么解释,都没有人相信她们。直到最后,老板“大发慈悲”,推翻了之前的证供,和警察说可能是有些误会,他同意和解,只要求赔偿。
他的“宽宏大度”让陆则灵恶心透了,可她又能怎么样?她只能接受他的说辞,这一切是你情我愿的肉体关系,其中有些误会,小姐妹才误伤。陆则灵屈辱的签下赔偿调解书,看着上面连同营养费一共两万多元的赔偿金,她除了叹息,什么都做不了。
她一直都是明白的,这个世界上,从来不是对的人赢,而是赢的人对。
从警局放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整整被拘留了24小时,也不是很久,只是那压抑和桎梏让她疯狂的渴望自由。她不能不屈服,因为她真的不能失去自由。
从警局出来后,她一个人坐在警局外面的树下发呆。两万多的赔偿金不是小数目,两个穷疯了的打工妹上哪筹集这么多的钱?
陆则灵的手放在小仙外套的口袋里,摸到了两个滑锁袋,是警察给她的,她进去之前被扣下的物品。
里面一个是陆则灵在二手市场淘来的最旧款的手机,买的时候只值一百,想必卖就更不值钱了。而另一个,里面装着一个血色的翡翠镯子。
陆则灵把装镯子的袋子拿了出来,在眼前晃了晃,时间弥久的翡翠颜色温润,沉淀的刚刚好,一点点杂色并不影响它的美丽。
这是她离开后唯一带走的贵重物品,是奶奶送给她的,她走的时候怎么都舍不得,就带出来了。这个镯子对她的意义任何人都不能理解,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卖镯子,哪怕她在街上流浪的时候,她都无比虔诚的抱着镯子入眠。
可是此刻,她别无他想,她必须卖了这个镯子,不然小仙就会被告伤害而去坐牢。她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什么是尊严?当她走进典当行的时候,她把那虚无缥缈的东西和镯子一起典当了。
拿着热腾腾的两万五千块钱,陆则灵恋恋不舍的看着老板把镯子收进抽屉。她不知道这个镯子值多少钱,老板开了这个数,她算下来够了,就答应了。她想离开,可她怎么都移不动脚,最后她捧着钱又回到柜台,认真的对老板说:“请您别买把这个镯子卖了,我一定会回来买的。”
那老板看着陆则灵的样子,有些好笑,不屑的说:“每个来卖东西的都这么说,最后有几个来买的?只有三个月,不来买我就卖掉了!”
陆则灵郑重其事的说:“不,我是真的会回来的,卖血我也会把它买回来的!”
老板嗤鼻一笑,上下打量着陆则灵,最后轻蔑的说:“你的血可卖不到这么多钱。”
陆则灵没有说话,她眼里充满了笃定,无论如何她一定会把镯子买回来的,无论用怎样的方法,她一定要挣到钱把镯子赎回来。
典当镯子的两万多块钱最后都入了那肥头大耳老板的口袋。他明明不缺钱,却要置她们于死地。交光了所有的钱,小仙获得了自由。可是自由的背后,更可怕的事是,她们该如何生存?
小仙只有19岁,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一直当服务员,除了这个她什么都不会。而陆则灵,大学肄业,在学校里学的又是中文,这专业大部分的学生都当了老师,考各种证照来就业,而她,什么都没有。
两人收拾了行李,明明走投无路了,却还是只能往下走。
出事以后一直避而不见的“老板娘”在她们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了员工宿舍。
看着两人的行李,什么都没有说,塞了一把钱在陆则灵的口袋里,。
她的眼神有些凄凉,颇无力的说:“我得赶紧走,最近那贱人的老婆来查得紧,我们不能碰面。我只有这几千块钱,贱人把他给我的卡都停了!”
陆则灵的手紧紧的握着口袋里的钱,眉头皱的紧紧的,半晌才忍不住问她:“为什么?”
为什么要助纣为虐?为什么明知小仙受了欺负却哑忍无声?为什么明知他是这样的人,却纵容他把爪牙伸向酒吧的年轻女孩?
漂亮年轻的老板娘急匆匆的要走,她裹紧了自己的衣领,丝巾将她妆容精致的脸遮了一半,她的眼神复杂而又绝望,半晌,她只是一字一顿的说:“自己都顾不上,怎么顾别人?什么是人性?多少钱一斤?有人卖吗?”
……
有时候时间就是这么没心没肺,一转眼一年半过去了。
陆则灵还是会时常想起老板娘最后和她说的那几句话。
当一个人饭都吃不上的什么,不论是谁给的嗟来之食,哪怕是馊的,她也会狼吞虎咽的吃下去。谁叫她饿呢?
考上大学的时候。陆则灵从来没有想过,未来有一天她会在酒店里当服务员,用弹了十几年琴的手去传菜,用谄媚的笑脸去逢迎各型各色的客人,隐忍别人的排挤,接受领班的苛责,承受着世人的白眼,只为了每天能将三餐饭吃饱。
初来到这座城市,她和小仙拿着老板娘给的钱找房子,找工作,到处打零工,最难最难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同吃一个馒头,还要眼巴巴的掰两半,分两餐。
弹尽粮绝的时候,陆则灵不得已跟着小仙一起到这家五星级的酒店当服务员,因为档次高,管理很严格,不比以前乌烟瘴气。虽然工作辛苦,但是工资还不错,除了温饱外,小仙还攒了不少钱寄回了老家。
陆则灵之后再也没有弹过钢琴,她的手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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