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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刺客搅基日常 作者:岁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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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客搅基日常 作者:岁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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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赠的。匕首很小巧,只有一寸来许,出鞘之后薄如蝉翼的刀刃在光下闪着寒光,他将匕首放在指尖灵活地转了两圈,出神地盯着匕首看了一会,淡淡地说:“我知道了。”

    “木头!”身后突然传来包子头的声音,匕首像一条灵活的小蛇一般滑入袖口,杨榆面色惨白地回头,僵硬地挤出一个快哭了的笑:“小、小姐……”

    “你在这干什么?!”明明长得也不赖,怎么就这么一副德行,陈双双一看到杨榆这幅木讷的样子就不耐烦,“活都干完了吗?”

    “刚刚,有刀……”杨榆惨兮兮地说,“我在这歇歇……”

    “你是不是惹到王爷了?”包子头恍然大悟,讥笑着道,“难怪王爷要找你。你收拾一下,跟王爷回府吧。”

    杨榆睁大眼,面色刷白。

    大牛这时也走了过来,他大概是听到了陈双双和杨榆的对话,有些同情也有些可惜地拍了拍杨榆的肩膀,“愣子,小心点……”

    禾王府在东街福禄巷,禾王坐在马车里,杨榆一路都没见到他,等回府之后,有个管家模样的人把他带到一个杂乱的院子里,院子里坐落着一群低矮的瓦房,有小厮来来往往,一看就是下人居住的地方。

    管家拿给他两套小厮服,安排他单独住在一间空屋子里,又嘱咐了领饭的时间就走了。本以为苏邑会试探他,杨榆警惕地过了一周,谁知一直没人管他。

    就在杨榆盘算着是不是苏邑已经忘了他的时候,这天,一个从未见过的人找到他。

    此人看着四十多岁,穿着很体面的绸缎衫,留着八字胡,头发一丝不苟地梳着盘了个髻。“我是前院的管家,姓陆,”男人一板一眼地吩咐杨榆,“你好好梳洗一下,跟我去前院服侍王爷。”

    杨榆没忍住皱了下眉,陆管家说:“王爷身边一直缺个贴身的小厮,不知道为什么会看上你,但既然王爷要你去服侍,想必你应该很能干。”上一个小厮手脚不利落被赶走了,陆管家原本一直想把他的侄子安排为王爷的小厮,但他还没来得及和王爷提,王爷自己就选了人。看到杨榆之后,他觉得杨榆也就这样,看着呆头呆脑,哪有自己侄子机灵?说话也就不由自主有些刻薄。

    杨榆假装没听懂陆管家话语中的不满,低着头装傻。苏邑的想法他大概能明白,不放心的东西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总归能放心一点。他挪动手指,悄悄摸了下袖口里的匕首,任务应该很快就能结束了。

    到了前院之后陆管家就退下了,杨榆在院中站了一会,走到屋前,本想敲门,谁知门没锁,只是掩了起来,他一碰就自己开了。

    屋中摆饰很简洁,入目是一个百宝格,上面摆着一些金银瓷器,凤首龙姿,应当是御赐之物。再往旁边靠窗的地方摆着一对桌椅,桌子上散着一些书,年轻的王爷捧着一卷书端坐在椅上,身子微微倚在窗边,很闲适的模样。

    时值冬末春初,禾王在衣服外面披了一件狐皮裘衣,皮肤苍白无血色,从前为了刺杀苏邑杨榆打听过他的消息,他母亲在怀他的时候落过水,苏邑从小就带寒,身体一直不好。能活着长大完全是苏家财大气粗把他保养得好。可现在到了古代,虽然是个王爷,但条件到底没有现代好,他体弱的毛病一下子就显现了出来。

    眼见禾王看书看得专注,杨榆在门外站了会。他有些心动,手指正要往袖口探去,身后忽然一股劲风袭来。他下意识要避开,却生生忍住了。

    刀快刺到心脏的时候持刀人才猛地刹住,不过就算如此,刀尖也已经刺入了皮肤,杨榆感受着背后的刺痛,脸色惨白,腿一软,直接跪了下去。

    禾王仿佛才听到这边动静,平静地从书中抬起头来,苍白的肤色衬得眼眸极黑,像是镶在白玉上的黑色琉璃一般。微微一笑,淡淡道:“你来了?陆管家呢?”

    杨榆还没回过神,嘴唇哆嗦说不出话。

    禾王“呀”了一声,轻飘飘地斥责黑衣人:“为何擅自动手?!悬枢,你越来越自作主张了。”

    杨榆立刻听到身后传来一阵衣料摩擦的声音,男人冷静的嗓音随即响起:“属下知错,请王爷责罚。”

    “从今以后他就是本王贴身小厮了,”禾王扶着杨榆的手把他托起,对他温和笑道,“你不是没有名字么?今日初七,从今后你便叫初七吧。”

    “谢,谢王爷赐名……”

    “你自下去找府上的大夫处理一下伤口,”禾王微笑,漆黑的眸子幽深,杨榆被他盯着,居然有种无所遁形的错觉,“无大碍了便来本王这里,本王有事与你说。”

    杨榆直觉有些不对,却不知道哪里不对,等他在大夫那里脱衣服让大夫帮他处理伤口时才猛地发现——匕首没了!

    而在院子里,禾王裹着雪色的狐裘,静静地看着一株腊梅,已经过了腊梅盛开的季节,枝头上光秃秃的,地上倒是落了一地淡黄的碎花。

    “此人有问题,”悬枢说,“方才属下刺过来时他身体僵硬,像是早知道有刀在身后并且等着一般,而且若是普通人,最起码会有挣扎,可是他没有,一直都没挪过脚步。”

    “你说的没错,他确实有问题,”禾王静静地说,“本王方才碰到他的手,他若是普通百姓,手心定会有厚茧。他手上确实有厚茧,不过却在虎口和食指上。”

    “王爷是说他是习武之人?”

    禾王点了点头,这个世界没有手/枪,所以他没法和悬枢解释,手/枪后挫力很大,长期用手/枪之人在虎口和食指上会落下很厚的茧。他淡淡垂下眸子,手中把玩着一把不过一寸大小的匕首,漆黑的眼中流露出摄人的寒意。

    尖吻,我们又见面了。

    苏邑很聪明。

    杨榆冷静下来,开始回想之前搜集过的消息。苏邑家中世代从商,他毕业于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年纪轻轻就回家接管了苏家产业,并且手段多变凌厉,轻轻松松就将苏家的老对头方家差点打垮——如果他没去暗杀苏邑的话,方家肯定已经不存在于二十一世纪了。

    这样一个人,能发现他就是尖吻也是迟早的事,毕竟他是杀手,不是演员,更不是整形师。

    将衣服重新穿好,杨榆平静地走向主院,不再故意做出卑微懦弱的样子,明明还是同一个人,气质顿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前的“愣子”只让人觉得木讷胆小,但现在的杨榆走在路上,身上散发一股锐利的气势,宛如最优雅的毒蛇,浑身上下都淬满了毒液,让人退避三舍。他不知道苏邑会怎么对付他,他是杀手,只适合在暗中行动,杀手在明处就好比毒蛇的嘴被钳住,毒再狠厉,也无处下口。

    但苏邑既然会放他来处理伤口,想必不会轻易杀他。一个杀手能做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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