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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摸个尸哥来恋爱 作者: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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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摸个尸哥来恋爱 作者: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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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树挑了下眉,淡声道:“嗯。”话声一落,再次捧起程晓的手腕,毫不犹豫的低头吻了上去。

    “……卧槽!”程晓几乎是咬牙切齿的爆了出口,“不是刚说过吗……嘶……”程晓的抱怨还没说完,就被手腕上传来的一阵刺痛惊得差点咬到了舌头,一瞬间疼出一身冷汗。

    那些野狼的爪子确实很锋利。程晓的伤口被阿树一点点舔干净,狰狞的伤口渐渐裸|露出来,在程晓白皙的皮肤上显得触目惊心。

    四道血痕,其中一道深可见骨,另外两道有半个指甲的深度,另外一道则只是一个血痕。

    这样的伤口沾染上含有淀粉酶和溶菌酶的唾液,几乎让程晓疼得晕厥过去。但是奈何阿树抓他抓得很紧,似乎是铁了心的要把他所有的伤口都舔舐一遍,所以他也只好认命的闭上嘴巴,狠狠的咬牙坚持着。

    阿树柔软的舌头灵活而又轻巧的舔舐着程晓手腕上每一寸伤口,很多地方的血液本身已经凝固,现在在阿树的舔舐下再次慢慢溶解开来,继而渐渐消失。

    过了小半个小时,程晓右手腕和右手掌的伤口才舔舐完毕,阿树也重新撕了自己身上干净的衬衣布料给他包扎。

    左手心的伤口比右手心的严重很多。

    之前去帮阿树挡下那一只野狼的攻击的时候,程晓因为右手腕被狼爪抓伤,使不出力气,所以完全用的是左手。

    那骨片在用力之下,有很多都切入到了程晓自己的掌心中,几乎是横向切进了程晓的掌心肌理1里——如果不是掌骨还算结实的话,说不定真的就这样被切掉了。

    这样严重的伤口,甚至比狼爪留下的伤口还要可怕。程晓自己都被吓了一大跳,不知道之前自己怎么还有力气可以捏得住骨片。

    一般情况下,人的掌心是分布着很多神经、血管和肌腱2的,当这些肌理受到损伤的时候,再强大的医疗技术也很难让手掌恢复如初。

    所以程晓微微有些担心。

    之前情形比较紧迫,他也没有太过注意,现在一放松下来,又被阿树翻来覆去的检查了几遍,当下便觉得自己整个手掌都麻痹了,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痛吗?”阿树抬眼注意着程晓的表情,样子很严肃。

    程晓摇摇头:“右手蛮痛的,左手已经感觉不到了。”

    阿树眉头微皱了起来:“左手暂时不要拿东西了。”阿树一边说,一边转头看了看四周,然后在旁边拿了两块石头,垫在程晓左手腕的尺动脉3和桡动脉4处,用布料紧紧的扎了起来。

    程晓呼吸有些急,胸口也闷闷的,此时只能看着阿树在一旁忙活。

    等到手掌包扎好,阿树一看程晓的脸色,眉头再次皱起来道:“公子失血太多了。”

    程晓自己心里也明白,这是之前掌心流血过多,自己又没有刻意止血的后果:“还好。”看了看阿树身上密密麻麻的的伤口,还有他被撕得破破烂烂的衬衫,程晓道,“你怎么样?你受的伤比我严重多了。”

    阿树摇头:“虽然我的力量受到了限制,但是有公子在,没什么大碍。”

    程晓想起阿树刚才吸食自己鲜血的事儿,心里有些不痛快,这感觉好像自己成了食物——虽然阿树喝了他的血似乎真的可以减轻伤势,但这不会是自己唤醒他的后果吧?难道他以后都要以血饲魔了?哦,不,以血饲僵尸?那他以后受伤了都要喝他的血怎么办?虽然少量的血自己是可以贡献一些,但这始终都不太好的吧?

    “公子?”阿树唤了程晓一声,对于程晓的走神没有放在心上,“可以走了。”扫了眼相继睁开眼的两只狼王,阿树放下程晓已经包扎好的左手道。

    程晓一下子回过神来:“好。”程晓一边回应,一边起身,不料眼前一黑,差点摔坐到地上。

    阿树立刻伸手扶住他道:“公子小心。”

    程晓晃了晃头,脑袋更加眩晕:“……明明都是受伤,怎么就我一个人头晕?”

    阿树捡起背包背在身上,把骨片装到背包的外部小布袋里面道:“公子,我背你。”

    “……不用。”程晓抗议。

    阿树也没管程晓口头上的拒绝,直接拽着他的胳膊把他背到了背上。

    程晓再次体会到了自己的无用。

    阿树背着程晓,一路向前,狼群再次和两人一起移动,同样的情景又一次上演。

    程晓趴在阿树的背上,一边止不住的头晕,一边迷迷糊糊的看着阿树的脖子,亲眼看着那深可见骨的伤口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一点、一点……渐渐变浅、直到消失。

    两三个小时后,阿树脖子上的伤口几乎全部愈合,只残留了一些干涸的血迹。

    “……阿树。”程晓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低声开口道,“我能不能问你个问题?”没等阿树回答,程晓继续开口道,“是所有人的血都对你有用,还是只有我?”程晓觉得这个问题有些重要,不能不问。

    阿树依然沉默的不断向前,直到一两分钟后才出声道:“公子是独一无二的。”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程晓无法忽略阿树的逃避,他想弄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青年罢了,没有过什么奇遇,也没有过什么特别的成就,虽然有时候会看一些网络小说,但并不代表自己想成为其中的主角,我不希望自己身上发生什么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变化。你对我的认知,还有对我的血的依赖,这些到底是为什么,我想知道。”

    阿树沉默了,脚下的步伐渐慢,旋即又快了起来。

    “公子很困扰。”是肯定句,而不是疑问句。

    “……嗯。”程晓闷闷的应了一声,嗓子更加干渴。

    “公子记住自己很重要就行了,别的不必在意。”

    “……我是很重要,但那是对我的家人而言。”程晓再次舔舔干涩的嘴唇,“我爸妈就我一个儿子,他们的下半生可全都指望我的。”所以我才要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免得哪天真的被你搞得血尽而亡。程晓在心里嘀咕。

    阿树没有回应程晓的话,而是一语不发的继续向前走。

    等不到阿树的回应,程晓有些抑郁。

    两边的野狼到现在还是不愿意放弃围捕两人,这份决心与毅力,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如果他们不是被围捕的一方的话,程晓一定会为狼群点赞。

    又是小半个小时过去,看看天色,估计凌晨三四点的时候,程晓在半梦半醒间察觉到了阿树脚下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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