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32
人臣 作者:千代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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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臣 作者:千代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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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士兵,最终在一次又一次的征战中,用血与命换来了自己尊贵的姓氏。
“当然,财富仅仅是一部分,我不是一个喜欢恪守规则的人,我希望你不要辜负我的希望,如果你能但当起这个姓氏,我会一手扶持你成为莽古尔泰家的家长,即便他们和你没有任何血缘。酋兹,我那位妹妹是欣赏你的,我希望这一战之后,你能拥有配得上她的荣光。”
“陛下,我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
“哦,对了,忘了告诉你,在那座城里,有一位我的老对手,当然,现在他是你的对手。”沃拖雷顽皮的耸了耸肩:“这个人把我堵在封义城前堵了一两个月,如果不是他,我早就在中原当皇帝了。更糟的是,我妹妹似乎对这位汉人有一些超乎友情的情谊。”
“您是说,之前守住封义的那位守将?”
“是的,他叫魏池,是个不错的小伙子,我这次一定要终结他的好运,将他和他的城池一同碾碎。”沃拖雷朝着远方朦胧的宫殿:“就像佳兴城,变成一座华丽的没有活人的城市。出发!”
作者有话要说:酋兹,索尔哈罕的正牌老公出场了。正文里不会详细的说他们的感情,因为这是北伐之后很多年的事情了。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这位酋兹对尊贵的公主没有太多的兴趣,对所谓的情敌——魏大人同样兴趣缺缺。
可以坦白的是,酋兹的确是各方面都能配得上索尔哈罕的男人,特别是内涵。
☆、174第一百七十四章
174【正隆二年】
沃拖雷大部队驻扎的地方叫做平锦,平锦镇地处平原,距离京郊的连珠山和北岔河都有一定的距离。追莽荒纪,还得上眼快。沃拖雷不选择直接逼近的原因其实非常简单——京城过于繁华,近郊的几百里全是村镇,漕渡,如果真的驱兵直入,很容易被埋伏。面对京城这样大的诱惑,这位经验丰富的将领保持了冷静的心态。这一点确实让这个人显得非常的可怕。
与此同时,京城已经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城内虽然人员骤增,但是依旧井井有条。
这毕竟是这个朝代的鼎盛时期,沃托雷期待出现的那种土崩瓦解的混乱场面实在难以实现。沃拖雷在认真的研究了最新缴获的京城地图后,给出了第一战的阵容——在漠南内战中以勇猛而着称的合佘佩涅带领三万骑兵打头阵,酋兹.莽古尔泰和阿若文达各带领一万骑兵从东西两方协攻,兀穆吉.妜释封岈带领一万步兵殿后。
指令一出,许多贵族将领忍不住暗暗发笑:看来酋兹纵然得宠,也抗不过正儿八经的贵族啊,沃拖雷不但答应了让合佘佩涅立首功,就连协攻的阿若文达都是他家弟弟,由此可见,关键时刻可不会让个奴隶领兵上场,要不然以后做了中原皇帝,还得说江山是奴隶打下的,岂不是笑话?
余冕一方到不知道漠南人把血统看得如此珍重,他们的探子呈上的合佘佩涅的信息绝对展现了这位将领不菲的实力。面对这位帮漠南王打下了江山的重臣,余冕倒是信心十足:“合佘佩涅性格急躁激进,成不了大事,这第一仗必要大胜才行。”
文武百官被内阁伺候着呢,这会儿兵部里都是自己人。魏池看到余大人自信满满饿的样子,裂开嘴露出了狐狸的笑容。毛以宣第一次参战,还有些紧张:“合佘佩涅大小战役极少失败,而且武艺高强,我们可不能轻敌啊。”
大战将至,魏池似乎越发不紧张了:“合佘佩涅这个人是漠南的大贵族,和咱们中原不一样,在漠南,只有贵族才能当将领,这位合佘佩涅的来头可不小,他算是王族的直系亲戚,这位大贵族长年活跃在北方,名战有几起,但是都是以多胜少的战役。而且每场战斗,他本人都喜欢冲在前面,这种打发可见他武艺高强,但和他同行的将领都不愿意与他为伍,因为他从不考虑配合。你看,这次协攻的又是他自家的人——阿若文达。这两人是兄弟,性格都差不多。简而言之,只要不和他正面相遇,用点计谋很好骗。”
“那这位酋兹.莽古尔泰呢?”
“以前并没听说莽古尔泰家有这样一个人,似乎他手上带领的也不是莽古尔泰家的军队,这个人在佳兴的时候的确挺厉害,沃拖雷一向知人善用,但却没有派他打头阵,我想他定是受了合佘佩涅的压制,他们应该不会商量作战计划。”
“而且你看”余冕对魏池的分析频频点头:“这次部署很公开,内容简单直接,沃拖雷应该算到京城没有可以与之抗衡的力量,他准备一举攻克城池。如今他背靠佳兴,补给充足,我们若是守城,是守不住的,唯有逐步歼灭敌人。所以这次是难得的机会,我们唯有以优势对其劣势,给他们来一场包围战。”
见余冕都发话了,毛以宣暂且平复了心跳:“按照计划,我方需兵分三路,林虎言带一路兵,末将带领一路,魏大人要管水船土炮,第三路军哪位将领来统帅呢?”
林虎言任职兵部郎中,兵部管着调兵遣将,是不带兵的,按理说得到带兵的衙门去选将,但京城的官员多没经历过战争,这位林虎言虽然已经年过五旬,但是曾在边境带兵多年,比许多年轻力壮的人更加可靠,所以从河北卫调来的三万骑兵中由他统领一万五千人。毛以宣是余大人请定的,他依照承诺,将入城的五万佃户训练成了步兵,能够完成这个不一般的任务,就可以看出余大人看人颇具能力。魏池是京城中为数不多的既打过仗,又精通各类火器的人,河北卫调过来的人中有六千人属于军机营,正好由魏池领导。河北卫余下的一万五千骑兵由谁统领?余冕似乎还没有确定。
“按照他们的行军速度,明天清晨就会达到预定的村庄。”魏池同样好奇这最后一位将领:“会议完毕就得即刻准备了。”
“我来统领这一万五千人。”余冕淡淡一笑,早有准备。
“?!”
魏池和毛以宣面面相觑。
“别笑我年纪大了,对付合佘佩涅,我这个老头子足够了。”
正直壮年的猛将合佘佩涅若是知道大齐做了这样一个决定,可能在打仗之前都得被活活气死。魏池和毛以宣绝对没有想笑的意思,但他们的确认为这位余大人的年龄大了不止一些。不过他们笑不出来却不是出于对余大人的敬畏,而是有别的更加辛酸的原因。
决定保卫京城的时候,群臣激昂,一旦决定之后,果不出魏池所料——满朝找不出几个会打仗,有几个会打的不是推脱就是称病。文官们太幼稚了,这些武将们见惯了生与死,明白沃拖雷的利害,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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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臣 作者:千代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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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士兵,最终在一次又一次的征战中,用血与命换来了自己尊贵的姓氏。
“当然,财富仅仅是一部分,我不是一个喜欢恪守规则的人,我希望你不要辜负我的希望,如果你能但当起这个姓氏,我会一手扶持你成为莽古尔泰家的家长,即便他们和你没有任何血缘。酋兹,我那位妹妹是欣赏你的,我希望这一战之后,你能拥有配得上她的荣光。”
“陛下,我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
“哦,对了,忘了告诉你,在那座城里,有一位我的老对手,当然,现在他是你的对手。”沃拖雷顽皮的耸了耸肩:“这个人把我堵在封义城前堵了一两个月,如果不是他,我早就在中原当皇帝了。更糟的是,我妹妹似乎对这位汉人有一些超乎友情的情谊。”
“您是说,之前守住封义的那位守将?”
“是的,他叫魏池,是个不错的小伙子,我这次一定要终结他的好运,将他和他的城池一同碾碎。”沃拖雷朝着远方朦胧的宫殿:“就像佳兴城,变成一座华丽的没有活人的城市。出发!”
作者有话要说:酋兹,索尔哈罕的正牌老公出场了。正文里不会详细的说他们的感情,因为这是北伐之后很多年的事情了。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这位酋兹对尊贵的公主没有太多的兴趣,对所谓的情敌——魏大人同样兴趣缺缺。
可以坦白的是,酋兹的确是各方面都能配得上索尔哈罕的男人,特别是内涵。
☆、174第一百七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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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拖雷大部队驻扎的地方叫做平锦,平锦镇地处平原,距离京郊的连珠山和北岔河都有一定的距离。追莽荒纪,还得上眼快。沃拖雷不选择直接逼近的原因其实非常简单——京城过于繁华,近郊的几百里全是村镇,漕渡,如果真的驱兵直入,很容易被埋伏。面对京城这样大的诱惑,这位经验丰富的将领保持了冷静的心态。这一点确实让这个人显得非常的可怕。
与此同时,京城已经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城内虽然人员骤增,但是依旧井井有条。
这毕竟是这个朝代的鼎盛时期,沃托雷期待出现的那种土崩瓦解的混乱场面实在难以实现。沃拖雷在认真的研究了最新缴获的京城地图后,给出了第一战的阵容——在漠南内战中以勇猛而着称的合佘佩涅带领三万骑兵打头阵,酋兹.莽古尔泰和阿若文达各带领一万骑兵从东西两方协攻,兀穆吉.妜释封岈带领一万步兵殿后。
指令一出,许多贵族将领忍不住暗暗发笑:看来酋兹纵然得宠,也抗不过正儿八经的贵族啊,沃拖雷不但答应了让合佘佩涅立首功,就连协攻的阿若文达都是他家弟弟,由此可见,关键时刻可不会让个奴隶领兵上场,要不然以后做了中原皇帝,还得说江山是奴隶打下的,岂不是笑话?
余冕一方到不知道漠南人把血统看得如此珍重,他们的探子呈上的合佘佩涅的信息绝对展现了这位将领不菲的实力。面对这位帮漠南王打下了江山的重臣,余冕倒是信心十足:“合佘佩涅性格急躁激进,成不了大事,这第一仗必要大胜才行。”
文武百官被内阁伺候着呢,这会儿兵部里都是自己人。魏池看到余大人自信满满饿的样子,裂开嘴露出了狐狸的笑容。毛以宣第一次参战,还有些紧张:“合佘佩涅大小战役极少失败,而且武艺高强,我们可不能轻敌啊。”
大战将至,魏池似乎越发不紧张了:“合佘佩涅这个人是漠南的大贵族,和咱们中原不一样,在漠南,只有贵族才能当将领,这位合佘佩涅的来头可不小,他算是王族的直系亲戚,这位大贵族长年活跃在北方,名战有几起,但是都是以多胜少的战役。而且每场战斗,他本人都喜欢冲在前面,这种打发可见他武艺高强,但和他同行的将领都不愿意与他为伍,因为他从不考虑配合。你看,这次协攻的又是他自家的人——阿若文达。这两人是兄弟,性格都差不多。简而言之,只要不和他正面相遇,用点计谋很好骗。”
“那这位酋兹.莽古尔泰呢?”
“以前并没听说莽古尔泰家有这样一个人,似乎他手上带领的也不是莽古尔泰家的军队,这个人在佳兴的时候的确挺厉害,沃拖雷一向知人善用,但却没有派他打头阵,我想他定是受了合佘佩涅的压制,他们应该不会商量作战计划。”
“而且你看”余冕对魏池的分析频频点头:“这次部署很公开,内容简单直接,沃拖雷应该算到京城没有可以与之抗衡的力量,他准备一举攻克城池。如今他背靠佳兴,补给充足,我们若是守城,是守不住的,唯有逐步歼灭敌人。所以这次是难得的机会,我们唯有以优势对其劣势,给他们来一场包围战。”
见余冕都发话了,毛以宣暂且平复了心跳:“按照计划,我方需兵分三路,林虎言带一路兵,末将带领一路,魏大人要管水船土炮,第三路军哪位将领来统帅呢?”
林虎言任职兵部郎中,兵部管着调兵遣将,是不带兵的,按理说得到带兵的衙门去选将,但京城的官员多没经历过战争,这位林虎言虽然已经年过五旬,但是曾在边境带兵多年,比许多年轻力壮的人更加可靠,所以从河北卫调来的三万骑兵中由他统领一万五千人。毛以宣是余大人请定的,他依照承诺,将入城的五万佃户训练成了步兵,能够完成这个不一般的任务,就可以看出余大人看人颇具能力。魏池是京城中为数不多的既打过仗,又精通各类火器的人,河北卫调过来的人中有六千人属于军机营,正好由魏池领导。河北卫余下的一万五千骑兵由谁统领?余冕似乎还没有确定。
“按照他们的行军速度,明天清晨就会达到预定的村庄。”魏池同样好奇这最后一位将领:“会议完毕就得即刻准备了。”
“我来统领这一万五千人。”余冕淡淡一笑,早有准备。
“?!”
魏池和毛以宣面面相觑。
“别笑我年纪大了,对付合佘佩涅,我这个老头子足够了。”
正直壮年的猛将合佘佩涅若是知道大齐做了这样一个决定,可能在打仗之前都得被活活气死。魏池和毛以宣绝对没有想笑的意思,但他们的确认为这位余大人的年龄大了不止一些。不过他们笑不出来却不是出于对余大人的敬畏,而是有别的更加辛酸的原因。
决定保卫京城的时候,群臣激昂,一旦决定之后,果不出魏池所料——满朝找不出几个会打仗,有几个会打的不是推脱就是称病。文官们太幼稚了,这些武将们见惯了生与死,明白沃拖雷的利害,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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