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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色迷途 作者: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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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色迷途 作者: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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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比自己更高级别的高官希望如此,名字就不提了。张明端啥也没问,利落的在资金担保上签了字。
签证那天,三个男人在大使馆外面等她,两小时后,陆佩瑶面有惭色的从里面出来。
张剑心头一凉:“怎么,被拒了。”
陆佩瑶红着脸说:“不是。通过了。不过,我没脸去拯救美帝国人民了,太丢人了。”
“咋回事?”三个男人一起问。
“我……哎,那个签证官是个金发碧眼的大帅哥,身高估计有一米九十,穿了件笔挺的浅蓝色的衬衫,肌肉在下面鼓鼓的,站在玻璃隔板后面冲我微微一笑,眼睛像深蓝的大海在阳光下闪烁,他张嘴对我说了句‘good m’(早上好),完全是那种性感的男磁音,我口水就上来了,脑子就短路了。”
“然后他开口问了我第一个问题,‘where do you live’(你住哪),哎,我小学白上了,我居然没听懂。我只得硬着头皮说‘pardon me’(对不起,我没听清楚,请重复)。他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蓝眼睛像无底深渊,我觉得我要淹死了。他又重复了一遍,这回我听懂了,差点回答说‘ho;your home’(我住你家怎么样)。于是我强做冷酷状,淡定的回答的一句‘shanghai’(上海)。”
“他随便的问了我第二个问题‘whibsp;month is your favorite month in shanghai’(哪个月是上海你最喜欢的月份?),我发现我又悲剧了,因为我又没听懂,于是我大义凛然的回答‘i live shanghai for 24 years’(我在上海生活了24年),那个签证官怜悯的看了我一眼,我脸皮实在太厚了——我冲他抛了个媚眼。”
“于是签证官又重复了一遍。这回我听懂了,随机的回答了一句‘july’(七月),签证官已经低下头去打算签字了,随口说了句‘it’s hot’(七月天很热)。忽然我脑抽了,我说了一句‘it’s cool.there are so many hot boys and hot girls ireet.’(直译是七月份天很冷,意译是:七月份很酷.因为有这么多身材火爆的男女在大街上)。”
“签证官抬起头来,又那么深深的看了我一眼,‘iing’(你的话很有趣)。我脑子嗡嗡做响,ieresting,ting,ting,ting……哎,我真是太给咱们中国留学生长脸了。我想我大概没资格去见美国人民了。然后,他告诉我,签过了……”
郑斌没听懂那几句洋文,当下闷声不响。张剑跟唐明顺面面相觑,然后两人都无限钦佩的深深看了陆佩瑶一眼。
陆佩瑶要去哈佛读mba,并且张剑爸爸张明端做经济担保的事情整个银行传得沸沸扬扬,看来这回陆佩瑶终于能嫁进豪门了。
最终连唐明顺他妈都听说了,问儿子:“那个陆佩瑶现在是张剑女朋友了?”
唐明顺摇摇头:“他们没关系。”
“那她跟你?”
“也没关系。”唐明顺神情抑郁。
杨易芳看看儿子,以为是因为陆佩瑶要出国的缘故,有点可怜儿子了:“嗯,市府这个周末工会组织活动,让大家带家眷去郊外的高尔夫球场度周末,你爸去,我也去,你要不要请这个陆佩瑶一起去。”
唐明顺不屑:“七月份顶着大太阳打高尔夫球,也只有爸爸这样的老古董才去。”
“谁说的,高尔夫球场那里温度要比市里低好几度,你爸说几乎大家都去了,房间都定满了。你去问问那个陆佩瑶,没问过你咋知道人家不想去。她那天在医院里喂你吃东西的样子,我看她会去。”
“自作多情。”唐明顺小声嘀咕。
“我看不是,顺顺,妈是女人,女人看女人比男人看女人准。我看她看你的眼神跟看那个张剑的眼神不一样。”
唐明顺心想:你知道个屁。那你说她看郑斌又是啥眼神?
在杨易芳的炮轰下,唐明顺只得去找陆佩瑶,问她愿不愿意去。
陆佩瑶心中一动:“市府人都去么?”
“我妈这么说的,反正公款消费,不去白不去。”
“嗯,那我岂不是也可以在投靠美帝国主义前,最后占一次咱们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光?”陆佩瑶笑着说。
她有一个多月没见孟达了,只在签完证后,给他发过一个短信,孟达回:就此展鹏程,万里渺层云。
却没再邀她共度良宵。
陆佩瑶心中痛苦,两人在一起同居了三个月,近距离的接触,陆佩瑶才真正感觉到孟达有多高贵,有多深邃,忽然分离,陆佩瑶是相思入骨,夜夜孤枕难眠:难道你真再不愿见我了吗?连我离开前最后的诀别都不给我一个。
陆佩瑶一口答应跟他去度周末,唐明顺反而呆了一呆,市府里很多人都是看他长大的,这么带着去,别人肯定是当他正式女友了。唐明顺心头感觉怪异,不知是喜是忧。
杨易芳大获全胜,十分得意:“我就说嘛,她喜欢的是你。儿子啊,好好鼓鼓劲,把小陆娶回家。”
杨易芳最初听说儿子为了陆佩瑶跟张剑争风吃醋,腿上都受了枪伤时,对陆佩瑶相当有看法:这女孩想必轻浮。但是现在知道陆佩瑶要去上哈佛商学院,态度马上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两个男人为一个女孩决斗,说明这女孩确实是优秀。
唐明顺却是心中有苦没地方说,只好去跟张剑说。现在凡跟陆佩瑶有关的,他都跟张剑说,张剑如今是他最深的知己,最热情的支持者。郑斌自然也跟着一起听着,不过每次都面无表情。
唐明顺周六早晨6点就到陆佩瑶家楼下来接她。陆佩瑶特意打扮过,穿着一套白色镶红滚边的耐克运动短袖衫裙,头上戴着无顶的球帽,栗色长发束了条马尾,从球帽后甩下,下面是白色运动长袜,镶红边的白色耐克跑鞋。皮肤雪白,身材健美,双腿修长,一脸的青春明艳,唐明顺看着她直发呆。
陆佩瑶不好意思了,伸手打了他一下:“干嘛呢。没见过似的。”
唐明顺喃喃说:“怎么会,你没穿我都见过。”想着下个月就要远隔重洋,心里一阵剧痛,更是怎么看都看不够。
到了高尔夫球场却发现有个麻烦,原来唐秘书长没想到儿子会带女朋友来,只要了两个房间。不过也不碍事,工会干事说马上去前台多订个房间,干事说完走掉了,一面心里想:装什么装啊,谁不知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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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比自己更高级别的高官希望如此,名字就不提了。张明端啥也没问,利落的在资金担保上签了字。
签证那天,三个男人在大使馆外面等她,两小时后,陆佩瑶面有惭色的从里面出来。
张剑心头一凉:“怎么,被拒了。”
陆佩瑶红着脸说:“不是。通过了。不过,我没脸去拯救美帝国人民了,太丢人了。”
“咋回事?”三个男人一起问。
“我……哎,那个签证官是个金发碧眼的大帅哥,身高估计有一米九十,穿了件笔挺的浅蓝色的衬衫,肌肉在下面鼓鼓的,站在玻璃隔板后面冲我微微一笑,眼睛像深蓝的大海在阳光下闪烁,他张嘴对我说了句‘good m’(早上好),完全是那种性感的男磁音,我口水就上来了,脑子就短路了。”
“然后他开口问了我第一个问题,‘where do you live’(你住哪),哎,我小学白上了,我居然没听懂。我只得硬着头皮说‘pardon me’(对不起,我没听清楚,请重复)。他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蓝眼睛像无底深渊,我觉得我要淹死了。他又重复了一遍,这回我听懂了,差点回答说‘ho;your home’(我住你家怎么样)。于是我强做冷酷状,淡定的回答的一句‘shanghai’(上海)。”
“他随便的问了我第二个问题‘whibsp;month is your favorite month in shanghai’(哪个月是上海你最喜欢的月份?),我发现我又悲剧了,因为我又没听懂,于是我大义凛然的回答‘i live shanghai for 24 years’(我在上海生活了24年),那个签证官怜悯的看了我一眼,我脸皮实在太厚了——我冲他抛了个媚眼。”
“于是签证官又重复了一遍。这回我听懂了,随机的回答了一句‘july’(七月),签证官已经低下头去打算签字了,随口说了句‘it’s hot’(七月天很热)。忽然我脑抽了,我说了一句‘it’s cool.there are so many hot boys and hot girls ireet.’(直译是七月份天很冷,意译是:七月份很酷.因为有这么多身材火爆的男女在大街上)。”
“签证官抬起头来,又那么深深的看了我一眼,‘iing’(你的话很有趣)。我脑子嗡嗡做响,ieresting,ting,ting,ting……哎,我真是太给咱们中国留学生长脸了。我想我大概没资格去见美国人民了。然后,他告诉我,签过了……”
郑斌没听懂那几句洋文,当下闷声不响。张剑跟唐明顺面面相觑,然后两人都无限钦佩的深深看了陆佩瑶一眼。
陆佩瑶要去哈佛读mba,并且张剑爸爸张明端做经济担保的事情整个银行传得沸沸扬扬,看来这回陆佩瑶终于能嫁进豪门了。
最终连唐明顺他妈都听说了,问儿子:“那个陆佩瑶现在是张剑女朋友了?”
唐明顺摇摇头:“他们没关系。”
“那她跟你?”
“也没关系。”唐明顺神情抑郁。
杨易芳看看儿子,以为是因为陆佩瑶要出国的缘故,有点可怜儿子了:“嗯,市府这个周末工会组织活动,让大家带家眷去郊外的高尔夫球场度周末,你爸去,我也去,你要不要请这个陆佩瑶一起去。”
唐明顺不屑:“七月份顶着大太阳打高尔夫球,也只有爸爸这样的老古董才去。”
“谁说的,高尔夫球场那里温度要比市里低好几度,你爸说几乎大家都去了,房间都定满了。你去问问那个陆佩瑶,没问过你咋知道人家不想去。她那天在医院里喂你吃东西的样子,我看她会去。”
“自作多情。”唐明顺小声嘀咕。
“我看不是,顺顺,妈是女人,女人看女人比男人看女人准。我看她看你的眼神跟看那个张剑的眼神不一样。”
唐明顺心想:你知道个屁。那你说她看郑斌又是啥眼神?
在杨易芳的炮轰下,唐明顺只得去找陆佩瑶,问她愿不愿意去。
陆佩瑶心中一动:“市府人都去么?”
“我妈这么说的,反正公款消费,不去白不去。”
“嗯,那我岂不是也可以在投靠美帝国主义前,最后占一次咱们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光?”陆佩瑶笑着说。
她有一个多月没见孟达了,只在签完证后,给他发过一个短信,孟达回:就此展鹏程,万里渺层云。
却没再邀她共度良宵。
陆佩瑶心中痛苦,两人在一起同居了三个月,近距离的接触,陆佩瑶才真正感觉到孟达有多高贵,有多深邃,忽然分离,陆佩瑶是相思入骨,夜夜孤枕难眠:难道你真再不愿见我了吗?连我离开前最后的诀别都不给我一个。
陆佩瑶一口答应跟他去度周末,唐明顺反而呆了一呆,市府里很多人都是看他长大的,这么带着去,别人肯定是当他正式女友了。唐明顺心头感觉怪异,不知是喜是忧。
杨易芳大获全胜,十分得意:“我就说嘛,她喜欢的是你。儿子啊,好好鼓鼓劲,把小陆娶回家。”
杨易芳最初听说儿子为了陆佩瑶跟张剑争风吃醋,腿上都受了枪伤时,对陆佩瑶相当有看法:这女孩想必轻浮。但是现在知道陆佩瑶要去上哈佛商学院,态度马上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两个男人为一个女孩决斗,说明这女孩确实是优秀。
唐明顺却是心中有苦没地方说,只好去跟张剑说。现在凡跟陆佩瑶有关的,他都跟张剑说,张剑如今是他最深的知己,最热情的支持者。郑斌自然也跟着一起听着,不过每次都面无表情。
唐明顺周六早晨6点就到陆佩瑶家楼下来接她。陆佩瑶特意打扮过,穿着一套白色镶红滚边的耐克运动短袖衫裙,头上戴着无顶的球帽,栗色长发束了条马尾,从球帽后甩下,下面是白色运动长袜,镶红边的白色耐克跑鞋。皮肤雪白,身材健美,双腿修长,一脸的青春明艳,唐明顺看着她直发呆。
陆佩瑶不好意思了,伸手打了他一下:“干嘛呢。没见过似的。”
唐明顺喃喃说:“怎么会,你没穿我都见过。”想着下个月就要远隔重洋,心里一阵剧痛,更是怎么看都看不够。
到了高尔夫球场却发现有个麻烦,原来唐秘书长没想到儿子会带女朋友来,只要了两个房间。不过也不碍事,工会干事说马上去前台多订个房间,干事说完走掉了,一面心里想:装什么装啊,谁不知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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