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久别重逢
初秋时节。
江海大学斜对面,有间花店名为——初雪。
花店开在一栋有着五十年历史的小洋楼底层,店主是一名二十来岁的娇美女孩,长相极为标志,她有着一双会勾人魂魄的双眼,只要与她对视过的男人,几乎都会心花荡漾,任她摆布。
然而,此刻却发生了例外。
一名穿着发黄白背心的青年,正与花店娇美老板娘对视,时间已然整整过去一分钟。
两人四目相对,从他们彼此的目光之中,可以看出她们非常亢奋,兴奋到极致的情绪。
良久。
“小馒头师姐!”
“小蚯蚓师弟!”
师姐弟两人紧紧的相拥在一起,她们已有五年没见,两人从小就被神秘老头收养,一起生活、一起学习、一起练功……
虽然已有五年没能相见,模样发生了变化,但他们还是一样就能认出对方。
花店娇美老板娘,能够一眼认出久违的师弟——林初九。
林初九也同样能一样认出师姐——李红玉。
然而,他们给予彼此的外号,得从十年前说起,那时十一二岁的李红玉刚刚开始发育,胸前微微隆起,形似小馒头,洗澡的时候被林初九看到,就给她冠上‘小馒头’这个外号。
林初九的‘小蚯蚓’这个外号,却是因为当时**岁的他还没发育,那玩意不免小了点,李红玉为了报复,就给他取了小蚯蚓这么一个外号。
这是他们印象最为深刻的记忆,故此师姐弟俩一见面,就喊了出来。
此刻,被誉为‘勾魂女神’的李红玉,和一名邋遢青年相拥在一起,不知道碎了多少男儿心,许多雄性都已经撸起袖口,只要李红玉儿发生一声呼叫,他们绝对会一呼百应,对林初九群起而攻之。
可惜,等了许久,李红玉也没有发出求救信号,最终他们不得不承认,李红玉和哪位邋遢青年有一腿,然后失魂落魄地离开。
这时,一辆黑色法拉利迎面驶来,停留在花店门口,紧接着,一名左耳戴着耳钉,一身名牌的白净青年走了出来。
“找死……”
戴耳钉的富少见林初九和李红玉抱一起,下车后,想也没想便冲了过去,同时厉喝道:“穷小子,放开红玉,不然老子打断你的腿。
“住手!”
李红玉松开林初九,转身看向戴耳钉富少,不悦道:“王松,你说谁是穷小子,你有什么资格说别人,你身上有你自己挣的一分钱吗?”
面对李红玉的质问,王松一阵语噻,说不出话来,他一个富二代,哪需要自己赚钱,作为天王集团唯一继承人,每个的生活费都是七位数,他要不败家点,每个月的生活费都花不完,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他,赚钱这两个字就从没在他辞典里出现过。
“师姐,你和这小白脸熟吗?”林初九无视王松,直接来到李红玉身边询问道。
“不熟。”李红玉回答的非常干脆。
“既然这样,哪还有什么好说的,咱们进屋吧!”
林初九耸了耸肩,把手搭在李红玉肩膀上,李红玉也没有抵触,只是脸色微微有些发烫,他们小时候就经常勾肩搭背,已经养成了习惯。
随即,在林初九的主导下,师姐弟俩就这么无视江都四少之一的王大公子,走进花店叙旧去了。
王松看着简单交谈两句便走进店内的两人,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就好像进入卡顿状态。
几秒后,他才反应过来,指着刚刚走进店内的林初九,怒喝道:“混蛋,你说谁是小白脸,有种再说一遍。”
“小白脸,没看到我和师姐久别重逢赶着去亲近吗?你这么打扰我们真的合适吗?”
话音还未落下,刚刚还在店内的林初九,豁然出现在王松面前,不等王松回话,便接着说道:“小白脸,你已经严重打扰到我和师姐亲近,所以我要你闭嘴!”
“就凭你这个乡巴佬还想让我闭嘴,简直……唔,你给我吃了…唔唔……”
王松正在说话时,林初九闪电般往他嘴里丢了一枚黑色颗粒,入口即化,他想吐也吐不出来,紧接着唇口麻痹,蔓延至咽喉让他无法开口说话,只能发出唔唔声,就像是一个哑巴一样。
“终于安静下来了。”
林初九叹了声气,随即看着惊愕的王松,笑道:“你刚刚吃下去的叫做‘麻喉丸’,服用会让人无法发声,不过你放心,药效最多只能维持三天,忍一忍就过去了。”
“唔、唔……”
王松很想爆粗口,但是咽喉麻痹无法说话,让他郁闷的气得青筋暴起,撩起拳头便往林初九头上砸去,看似迅猛无比,但由于他喜好女色,身体早已经亏空,这一拳根本就没多少力气。
看着这软绵绵的拳头,林初九随手一档,把王松的拳头挡了回去,致使他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看你脚步浮虚,双腿无力,身体亏空的太过厉害,好心奉劝你一句,最好禁欲一年,养养身子,不然你会断子绝孙的……”
林初九这话不假,他在山里的时候,除了练功,闲暇时也看了几本医书诸如《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千金方》之类的医学宝书,虽然他没有专注于此,但真要算起来,他的一身医术绝对堪比大师级的老中医,毕竟他看的医书,可都是现代中医学的圣书,加上他那似乎什么都精通,并且造诣精深的师父,久而久之有这样的眼力也不足为奇。
然而,林初九的好言相劝,听到在王松耳中却变成辱骂,不过这也不能怪他,毕竟断子绝孙之类的话,本来就具有极强的辱骂之意。
“唔唔……”
王松唔唔几声,想要爆粗口,却怎么怎么也发不了声,那样子就像是一只骄躁的猴子。
打也打不过人家,话也说不出口,无奈之下,王松恶狠狠的瞪了林初九一眼,似乎要记住他的样子,以便日后报仇。
随后,他转身钻进法拉利跑车,灰溜溜的扬尘而去。
江海大学斜对面,有间花店名为——初雪。
花店开在一栋有着五十年历史的小洋楼底层,店主是一名二十来岁的娇美女孩,长相极为标志,她有着一双会勾人魂魄的双眼,只要与她对视过的男人,几乎都会心花荡漾,任她摆布。
然而,此刻却发生了例外。
一名穿着发黄白背心的青年,正与花店娇美老板娘对视,时间已然整整过去一分钟。
两人四目相对,从他们彼此的目光之中,可以看出她们非常亢奋,兴奋到极致的情绪。
良久。
“小馒头师姐!”
“小蚯蚓师弟!”
师姐弟两人紧紧的相拥在一起,她们已有五年没见,两人从小就被神秘老头收养,一起生活、一起学习、一起练功……
虽然已有五年没能相见,模样发生了变化,但他们还是一样就能认出对方。
花店娇美老板娘,能够一眼认出久违的师弟——林初九。
林初九也同样能一样认出师姐——李红玉。
然而,他们给予彼此的外号,得从十年前说起,那时十一二岁的李红玉刚刚开始发育,胸前微微隆起,形似小馒头,洗澡的时候被林初九看到,就给她冠上‘小馒头’这个外号。
林初九的‘小蚯蚓’这个外号,却是因为当时**岁的他还没发育,那玩意不免小了点,李红玉为了报复,就给他取了小蚯蚓这么一个外号。
这是他们印象最为深刻的记忆,故此师姐弟俩一见面,就喊了出来。
此刻,被誉为‘勾魂女神’的李红玉,和一名邋遢青年相拥在一起,不知道碎了多少男儿心,许多雄性都已经撸起袖口,只要李红玉儿发生一声呼叫,他们绝对会一呼百应,对林初九群起而攻之。
可惜,等了许久,李红玉也没有发出求救信号,最终他们不得不承认,李红玉和哪位邋遢青年有一腿,然后失魂落魄地离开。
这时,一辆黑色法拉利迎面驶来,停留在花店门口,紧接着,一名左耳戴着耳钉,一身名牌的白净青年走了出来。
“找死……”
戴耳钉的富少见林初九和李红玉抱一起,下车后,想也没想便冲了过去,同时厉喝道:“穷小子,放开红玉,不然老子打断你的腿。
“住手!”
李红玉松开林初九,转身看向戴耳钉富少,不悦道:“王松,你说谁是穷小子,你有什么资格说别人,你身上有你自己挣的一分钱吗?”
面对李红玉的质问,王松一阵语噻,说不出话来,他一个富二代,哪需要自己赚钱,作为天王集团唯一继承人,每个的生活费都是七位数,他要不败家点,每个月的生活费都花不完,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他,赚钱这两个字就从没在他辞典里出现过。
“师姐,你和这小白脸熟吗?”林初九无视王松,直接来到李红玉身边询问道。
“不熟。”李红玉回答的非常干脆。
“既然这样,哪还有什么好说的,咱们进屋吧!”
林初九耸了耸肩,把手搭在李红玉肩膀上,李红玉也没有抵触,只是脸色微微有些发烫,他们小时候就经常勾肩搭背,已经养成了习惯。
随即,在林初九的主导下,师姐弟俩就这么无视江都四少之一的王大公子,走进花店叙旧去了。
王松看着简单交谈两句便走进店内的两人,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就好像进入卡顿状态。
几秒后,他才反应过来,指着刚刚走进店内的林初九,怒喝道:“混蛋,你说谁是小白脸,有种再说一遍。”
“小白脸,没看到我和师姐久别重逢赶着去亲近吗?你这么打扰我们真的合适吗?”
话音还未落下,刚刚还在店内的林初九,豁然出现在王松面前,不等王松回话,便接着说道:“小白脸,你已经严重打扰到我和师姐亲近,所以我要你闭嘴!”
“就凭你这个乡巴佬还想让我闭嘴,简直……唔,你给我吃了…唔唔……”
王松正在说话时,林初九闪电般往他嘴里丢了一枚黑色颗粒,入口即化,他想吐也吐不出来,紧接着唇口麻痹,蔓延至咽喉让他无法开口说话,只能发出唔唔声,就像是一个哑巴一样。
“终于安静下来了。”
林初九叹了声气,随即看着惊愕的王松,笑道:“你刚刚吃下去的叫做‘麻喉丸’,服用会让人无法发声,不过你放心,药效最多只能维持三天,忍一忍就过去了。”
“唔、唔……”
王松很想爆粗口,但是咽喉麻痹无法说话,让他郁闷的气得青筋暴起,撩起拳头便往林初九头上砸去,看似迅猛无比,但由于他喜好女色,身体早已经亏空,这一拳根本就没多少力气。
看着这软绵绵的拳头,林初九随手一档,把王松的拳头挡了回去,致使他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看你脚步浮虚,双腿无力,身体亏空的太过厉害,好心奉劝你一句,最好禁欲一年,养养身子,不然你会断子绝孙的……”
林初九这话不假,他在山里的时候,除了练功,闲暇时也看了几本医书诸如《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千金方》之类的医学宝书,虽然他没有专注于此,但真要算起来,他的一身医术绝对堪比大师级的老中医,毕竟他看的医书,可都是现代中医学的圣书,加上他那似乎什么都精通,并且造诣精深的师父,久而久之有这样的眼力也不足为奇。
然而,林初九的好言相劝,听到在王松耳中却变成辱骂,不过这也不能怪他,毕竟断子绝孙之类的话,本来就具有极强的辱骂之意。
“唔唔……”
王松唔唔几声,想要爆粗口,却怎么怎么也发不了声,那样子就像是一只骄躁的猴子。
打也打不过人家,话也说不出口,无奈之下,王松恶狠狠的瞪了林初九一眼,似乎要记住他的样子,以便日后报仇。
随后,他转身钻进法拉利跑车,灰溜溜的扬尘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