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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传说同人]桃夭 作者:猫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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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传说同人]桃夭 作者:猫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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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题,毓夙跟他学的是他在菩提师祖门下时,最初的那几年修习的那种入门道法,学完了之后就再也不想跟猴子进行交换了。倒是杜金,没想到他才是深藏不露,毓夙从他那儿获益匪浅。
转眼到了杜金和他友人约好的时间,毓夙准备启程去洛阳,杜金将一个黑漆漆的乌木牌子递给毓夙,说:“这便是我和我那好友约定的信物。修行之人,随意变更相貌极为容易,即便是熟识之人,也只认彼此气息和交换的信物,你有了这个,就不怕他对你不利。”
毓夙听得心里一颤,这话说的,似乎杜金这个朋友,不是个善茬呀。
杜金看出了他的忌惮,笑了笑,又说:“我这好友干的是降妖伏魔的行当,心狠手辣,小兄弟你即便历经天劫,修行有成,也是异类化形,我怕他把你也当成为祸的妖精,所以才给你这个信物。他本人并不是恶人,心肠很好,只是杀伐之气重了些,其实也不算什么。”
毓夙心说,这还不够危险呀?杀伐之气重,心狠手辣,约等于见到妖怪就杀,这还不算什么,那究竟什么才算呀。这话他当然不会说出口,只是点了点头,收起了那个乌木牌子。
修行之人出门,没什么行李好收拾的,毓夙身上的衣服,其实是他自己的想象力指挥法力——就是他平常吸收转化,储存在体内的“能量”——凝结化形而成的,沾水不湿,着尘不附,免洗免熨,随时一念换装,根本不必携带换洗衣物,当然,牙刷毛巾神马的旅行套装也是完全不必的,因为毓夙本人也具有他身上套装的所有优良品质。
唯一要准备的,就是钱。毓夙穿越之后,做树做了不知多少年,被猴子和五行山砸了之后,认识了杜金和猴子,又过了两年,这些年他都是在荒郊野外度过的,没有消费活动,也没有条件让他进行消费,所以他身上连一个子儿都没有。
但现在他要去洛阳,即便路上不需要旅费,不需要半路投宿客栈付过夜房费,甚至连吃饭都可以省了,用光合作用来代替,可毕竟是去这个时代的大都市,又是古都名城,总得在当地逛逛,买点什么纪念品之类的,代表着到此一游吧。
再说了,俗话说得好,穷家富路,出门在外,身上没点钱心里总没底。毓夙其实挺担心如果半路他的法力用完了,没法继续用法术赶路怎么办,到时候起码要有搭车回来的钱。
虽然可以用树叶石头变成钱的样子,糊弄一下凡人,这种类似障眼法的小把戏,杜金随口提过一次,的确很简单,毓夙没专门学也都会用了。可这种行为,想想就觉得不大道德,毓夙是做不来的。他还是决定准备真金白银,就算这次用不到,以后总有用到的时候。
这里的三个人,毓夙是身无分文,猴子连蔽体的衣服都没,也就杜金是资产阶级。毓夙把这事和他说了之后,杜金极其随意地从袖子里拿出了一只荷包,一边递给毓夙,一边说:“我那好友姓蔡,双名维彬,洛阳城中极有名的人物,你到了随意打听,人人都知道他。”
毓夙低头看了看那只扁扁的小荷包,虽然很想开口问杜金,这里面能有十块钱吗,不过拿人手短,他也不好意思嫌钱少,只好道了谢,收起荷包就出门去。
一路东行,架起云头走得当然很快,早晨出门,晚上就到了洛阳城,毓夙进城之后,先找了一家客栈落脚,坐在房间里捋顺了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毓夙叫进来一个客栈伙计,跟他打听洛阳城里的一些事情。
现在是哪朝哪代,这个问题毓夙并不知道,不过这事不算太重要。他现在是个妖怪了,只要当朝皇帝不是玉皇大帝就管不着他的事情。重要的是,这洛阳城里有钱无德的富人家,姓什么叫什么住哪里,毓夙不想等过几天结账的时候连房钱都付不出来,他准备劫富济贫。
鉴于杜金的穷样,毓夙怀疑他的好友也是个穷鬼。那个叫蔡维彬的干的是降妖伏魔的行当,并且似乎很喜欢这个工作,那他肯定是经常性地出生入死,这种人一般把自己的理想看得崇高至上,就算他有赚钱的门路,也必然视钱财如粪土,大概也没什么钱。
更何况,毓夙和蔡维彬现在连一面都没见过,只有毓夙知道对方的名字,蔡维彬连他这个人的存在都不晓得,现在就盘算着跟对方借钱,毓夙干不出来这么寒碜的事情。
所以还是自力更生吧。毓夙路上就打算好了,他做人的时候一直挺仰慕那些高来高去、肆意潇洒的侠士,现在有机会自己体验一把,也挺不错的。
一直到明朝灭亡,洛阳都是国内重要的大城市之一,宋朝以前这里更是政治、经济的核心区域。别处民风闭塞,刚才进城的时候,毓夙却能看见有奇装异服的外国人在洛阳的街道上转悠。毓夙就假装自己也是其中一员,跟伙计套话,伙计无不热情而详尽地回答。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毓夙心满意足,然后才记起来自己来洛阳的真正目的,连忙叫住了转身要回去干活的伙计,又问:“对了,还有件事想问。我来之前,听说洛阳有个极有名的人物,叫蔡维彬,不知他家住哪里,可能上门拜访呀?”
伙计听了,脸色一变,顿时神情十分古怪,像是看见了什么怪物似的。毓夙心里一跳,不由得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不会是他法力不够,于是变回原形了?
不过伙计既然没转身就跑,说明毓夙并没有变成青面獠牙的可怕模样,毓夙又把先前的话问了一遍,伙计才咽了咽口水,一副为难地样子,开口说:“实则城中是没有这个人。”
毓夙惊讶了,还想再问,伙计又补充说:“蔡大人其实……是本城城隍。”
第9章 后有盯梢鬼
在人世间,县令或者城主是一个城市的管理者,城隍和县令、城主的基本职能相似,只不过,县令也好,城主也罢,必须是活人才能担任,城隍则是死人。
一地城隍,就辖管着这一处地方的阴间事务,是个可大可小的官儿。如果城市面积大,人口繁多,那这城隍的权力就很大;如果是个偏僻地方的小城镇,城隍大概就和土地公差不多了,可能连个城隍庙都没有,只能跟其他杂七杂八的小神仙们一起挤在大神们的庙里。
天底下的城隍,最高级的就是城隍王,三界上下总共有四位。洛阳城虽然大,人也多,洛阳城隍却不是城隍王,因为就在洛阳东边,大梁开封的那个才是。不过洛阳的蔡城隍位列公卿,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足以跟大梁的那位分庭抗礼,因为他在民间名声极大,粉丝无数。
土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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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题,毓夙跟他学的是他在菩提师祖门下时,最初的那几年修习的那种入门道法,学完了之后就再也不想跟猴子进行交换了。倒是杜金,没想到他才是深藏不露,毓夙从他那儿获益匪浅。
转眼到了杜金和他友人约好的时间,毓夙准备启程去洛阳,杜金将一个黑漆漆的乌木牌子递给毓夙,说:“这便是我和我那好友约定的信物。修行之人,随意变更相貌极为容易,即便是熟识之人,也只认彼此气息和交换的信物,你有了这个,就不怕他对你不利。”
毓夙听得心里一颤,这话说的,似乎杜金这个朋友,不是个善茬呀。
杜金看出了他的忌惮,笑了笑,又说:“我这好友干的是降妖伏魔的行当,心狠手辣,小兄弟你即便历经天劫,修行有成,也是异类化形,我怕他把你也当成为祸的妖精,所以才给你这个信物。他本人并不是恶人,心肠很好,只是杀伐之气重了些,其实也不算什么。”
毓夙心说,这还不够危险呀?杀伐之气重,心狠手辣,约等于见到妖怪就杀,这还不算什么,那究竟什么才算呀。这话他当然不会说出口,只是点了点头,收起了那个乌木牌子。
修行之人出门,没什么行李好收拾的,毓夙身上的衣服,其实是他自己的想象力指挥法力——就是他平常吸收转化,储存在体内的“能量”——凝结化形而成的,沾水不湿,着尘不附,免洗免熨,随时一念换装,根本不必携带换洗衣物,当然,牙刷毛巾神马的旅行套装也是完全不必的,因为毓夙本人也具有他身上套装的所有优良品质。
唯一要准备的,就是钱。毓夙穿越之后,做树做了不知多少年,被猴子和五行山砸了之后,认识了杜金和猴子,又过了两年,这些年他都是在荒郊野外度过的,没有消费活动,也没有条件让他进行消费,所以他身上连一个子儿都没有。
但现在他要去洛阳,即便路上不需要旅费,不需要半路投宿客栈付过夜房费,甚至连吃饭都可以省了,用光合作用来代替,可毕竟是去这个时代的大都市,又是古都名城,总得在当地逛逛,买点什么纪念品之类的,代表着到此一游吧。
再说了,俗话说得好,穷家富路,出门在外,身上没点钱心里总没底。毓夙其实挺担心如果半路他的法力用完了,没法继续用法术赶路怎么办,到时候起码要有搭车回来的钱。
虽然可以用树叶石头变成钱的样子,糊弄一下凡人,这种类似障眼法的小把戏,杜金随口提过一次,的确很简单,毓夙没专门学也都会用了。可这种行为,想想就觉得不大道德,毓夙是做不来的。他还是决定准备真金白银,就算这次用不到,以后总有用到的时候。
这里的三个人,毓夙是身无分文,猴子连蔽体的衣服都没,也就杜金是资产阶级。毓夙把这事和他说了之后,杜金极其随意地从袖子里拿出了一只荷包,一边递给毓夙,一边说:“我那好友姓蔡,双名维彬,洛阳城中极有名的人物,你到了随意打听,人人都知道他。”
毓夙低头看了看那只扁扁的小荷包,虽然很想开口问杜金,这里面能有十块钱吗,不过拿人手短,他也不好意思嫌钱少,只好道了谢,收起荷包就出门去。
一路东行,架起云头走得当然很快,早晨出门,晚上就到了洛阳城,毓夙进城之后,先找了一家客栈落脚,坐在房间里捋顺了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毓夙叫进来一个客栈伙计,跟他打听洛阳城里的一些事情。
现在是哪朝哪代,这个问题毓夙并不知道,不过这事不算太重要。他现在是个妖怪了,只要当朝皇帝不是玉皇大帝就管不着他的事情。重要的是,这洛阳城里有钱无德的富人家,姓什么叫什么住哪里,毓夙不想等过几天结账的时候连房钱都付不出来,他准备劫富济贫。
鉴于杜金的穷样,毓夙怀疑他的好友也是个穷鬼。那个叫蔡维彬的干的是降妖伏魔的行当,并且似乎很喜欢这个工作,那他肯定是经常性地出生入死,这种人一般把自己的理想看得崇高至上,就算他有赚钱的门路,也必然视钱财如粪土,大概也没什么钱。
更何况,毓夙和蔡维彬现在连一面都没见过,只有毓夙知道对方的名字,蔡维彬连他这个人的存在都不晓得,现在就盘算着跟对方借钱,毓夙干不出来这么寒碜的事情。
所以还是自力更生吧。毓夙路上就打算好了,他做人的时候一直挺仰慕那些高来高去、肆意潇洒的侠士,现在有机会自己体验一把,也挺不错的。
一直到明朝灭亡,洛阳都是国内重要的大城市之一,宋朝以前这里更是政治、经济的核心区域。别处民风闭塞,刚才进城的时候,毓夙却能看见有奇装异服的外国人在洛阳的街道上转悠。毓夙就假装自己也是其中一员,跟伙计套话,伙计无不热情而详尽地回答。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毓夙心满意足,然后才记起来自己来洛阳的真正目的,连忙叫住了转身要回去干活的伙计,又问:“对了,还有件事想问。我来之前,听说洛阳有个极有名的人物,叫蔡维彬,不知他家住哪里,可能上门拜访呀?”
伙计听了,脸色一变,顿时神情十分古怪,像是看见了什么怪物似的。毓夙心里一跳,不由得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不会是他法力不够,于是变回原形了?
不过伙计既然没转身就跑,说明毓夙并没有变成青面獠牙的可怕模样,毓夙又把先前的话问了一遍,伙计才咽了咽口水,一副为难地样子,开口说:“实则城中是没有这个人。”
毓夙惊讶了,还想再问,伙计又补充说:“蔡大人其实……是本城城隍。”
第9章 后有盯梢鬼
在人世间,县令或者城主是一个城市的管理者,城隍和县令、城主的基本职能相似,只不过,县令也好,城主也罢,必须是活人才能担任,城隍则是死人。
一地城隍,就辖管着这一处地方的阴间事务,是个可大可小的官儿。如果城市面积大,人口繁多,那这城隍的权力就很大;如果是个偏僻地方的小城镇,城隍大概就和土地公差不多了,可能连个城隍庙都没有,只能跟其他杂七杂八的小神仙们一起挤在大神们的庙里。
天底下的城隍,最高级的就是城隍王,三界上下总共有四位。洛阳城虽然大,人也多,洛阳城隍却不是城隍王,因为就在洛阳东边,大梁开封的那个才是。不过洛阳的蔡城隍位列公卿,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足以跟大梁的那位分庭抗礼,因为他在民间名声极大,粉丝无数。
土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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