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分卷阅读7
自由在死 作者:红的颜
分卷阅读7
铁锁一边暗想,还是不要多话。1┨2(3d╔a
“所以,因为没有带你喜欢的点心,你就把人赶走了?”不远外诚的声音传过来。
叶挽秀挑剔:“爬铁锁姿势太难看,不会看眼色,不懂得讨好人,太年轻,长的太帅,我不喜欢。”
诚:“……………………”仿佛忽然才意识到,从前单纯可爱什么都不懂的小少爷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是,“他长得帅哪里碍着你了?”
叶挽秀:“我喜欢普通一点的。”顿了顿,接口,“比如你。”
笑着走过来抬手覆上叶挽秀的湿发,“那你岂不是要讨厌你自己。”
叶挽秀眼睛一亮,“你这是在夸赞我长得帅?我很英俊潇洒?”
诚想了想:“肤白胜雪貌比潘安?”
叶挽秀眼睛一眯嘴角一瘪:“你就是不想说我想听的,我知道。”
诚:“……我实话实说。”暗自庆幸还好没有说出一般用来形容女人的词,但平日他也就是记得父亲经常赞美女人用的几个形容词,哪里还知道别的形容男人美的成语。
再说,本来就很白。
柳眉桃花眼粉唇。
怎么能扯上英俊潇洒?
但也不会让人误以为这就是女人,至少就气势这一点上,叶挽秀生气时气压降低很有一股头领风范,能镇的住人。
叶挽秀无语,不打算继续计较这个问题,“你还是闭嘴更好。”
诚松开手,“头发干了,起来吧,泡久会晕。”
叶挽秀站起来,脖子以下肌肤都被泡的粉红,“好像是泡的久了点。”
“像虾。”诚道,“淡水虾。”
叶挽秀心里低估,哪来的虾,只有咸菜腌肉。这话也就心里说说,说出口,会得到什么样的回答显而易见。
并不是嫌弃,所以就算是这样,也不想要离开。
这里安静,平和,什么都没有,所以什么都不会发生。恰好有诚陪伴不会孤寂,因为伤痛所以不愿靠近人群。
如果一个忽然失去了所有就此绝望,那么任谁只要愿意施舍一丁点温柔,就可能成为他活下去的借口,也轻易就能得到那个人全部真心。
那么诚呢。
因为经历过痛苦所以再遭遇同样的不幸能很快冷静,但就像叶挽秀会改变想法以此来抵御伤痛,面对痛苦,如果什么都做不到,无法改变,无法看开,内心的时间就此停止,伤痛也永远不会消失。
他能给叶挽秀一个活下去的借口。
却说服不了自己。
夜里小憩醒来即使疲惫不堪也不敢继续沉睡,困扰着自己的问题一日没有得到答案就一日无法释怀。
为什么活着?
明明没有能够牵绊的人,说到底活着不过是重复度过每一日每一日,即使去到外界,也不会有什么太大改变。或许会获得更多的快乐,但人们大约更擅长记住痛苦多一些。
所以即使笑得再多,那些小事也不能真正让自己释怀。
温暖的日光,秀丽的山川景色,广阔的大地,熙熙攘攘的集市,香甜可口的街边小吃,路边让人食指大动的酒楼,美酒,互吐衷肠的兄弟,暗巷里美艳的□□,性,温柔体贴的妻子,可爱软绵的孩子,还有更多的未知。
这些值得成为活着的执念吗?
不知道。
去死也没什么不好。
也许真的有剑架在脖子上,自己会害怕着害怕着颤抖着留下眼泪。可断气对于漫长的生命而言,只是很短暂的瞬间。死意味什么?消失,解脱,又一场轮回?
他觉得死是虚无。
很久以前梦见自己要被割破喉咙,浑身颤抖,但在死亡来临的瞬间,他什么都没有感受到。眼前一黑,就什么都没有了。
其实只是陷入了沉睡吧。
如果现实也是如此,死也变得没那么可怕。
不,不,说到底他只是走进了死胡同。纠结这种问题根本就不会得到答案,但这问题现在困扰着他,走不出死胡同,也没法逃脱。
痛苦得无法忍耐的时候,诚就默默翻出来那些散碎的一节一节指骨,它们混成一堆。人死后的尸体就不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人了,诚讨厌不再温热的僵硬尸体,那么陌生,但是人死后唯一能长久留下的就只有骨头了吧。
这样看着指骨,它们默默陪伴着自己,就好像他们并没有离开自己一样。
无用功。
叹息,熟悉的锁链声响起,诚睁开眼,皱眉。
月已升至正中。
握住一旁剑鞘轻巧的翻身下床,无声走到铁锁处。
见过几面的仆从静静站在原地,拱手行了个礼,“赶来的时辰不对,多有打扰。”
诚迟疑:“没有多余的地方可以住,若你不介意打地铺……”
“小的在那边竹林休息就可以。”他抬手送上包裹和食盒,“前些日来的下属不懂事多有得罪,还希望您在小少爷面前说说情,可不要叫小少爷心存怨气,伤身。”
诚:“了解。”伤身是好听,主子有怨仆从受苦受难。
仆从放松来一些,似乎不经意的闲谈:“我看公子不像刚刚惊醒?”
诚:“睡不着。”想了想,甚是认真的询问:“你为什么不去死?”
仆从:“……”
愣了几秒才淡定:“因为我不想死。”
诚:“那为什么活着?”
黑线:“……因为我活着。”?
☆、活来死去
? 日上三竿才醒,有人拿着厚外衫守在床边,“小少爷,最近入秋,该添些衣服了。”
叶挽秀:“……什么时辰来的?”
“昨夜。”
想了想:“你叫什么?”其实第一次见面好像自我介绍有说过,但是完全没想要记住过。
“小的跟在叶老身边多年,叶老赐姓,名时,时辰时。”
“既然你跟着爷爷身边多年,想必深得爷爷信任,接下来你又要兼任先生教导我,我叫你一声叶叔,可好?”
叶时一鞠躬:“小的乃仆人,按规矩小少爷万不可这样叫,但小少爷现在是吾主,若少爷执意,小的也不敢不从。”
叶挽秀换上外衫,“我不懂什么规矩。”
“是。”叶时道,“昨夜来时带了少爷爱吃的甜点。”
叶挽秀愉悦,果然换人是正确选择。吃着点心晒着日头躺在摇椅上,无趣时百~万\小!说,看天,看人,什么都不用想。
做事面面俱到的叶时妥贴的为诚也备了不少厚衣服,不过买的稍大了些,显得很宽松。
叶挽秀想不通,“为何我的衣服刚刚好合适,他的就大了?”
叶时:“……考虑到诚公子还在长个子。”
叶挽秀:“喔?我不长?”
叶时一抹汗:“不,少爷的衣服每年都要换,不需要考虑这些罢了。”
正在挥剑的诚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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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挽秀挑剔:“爬铁锁姿势太难看,不会看眼色,不懂得讨好人,太年轻,长的太帅,我不喜欢。”
诚:“……………………”仿佛忽然才意识到,从前单纯可爱什么都不懂的小少爷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是,“他长得帅哪里碍着你了?”
叶挽秀:“我喜欢普通一点的。”顿了顿,接口,“比如你。”
笑着走过来抬手覆上叶挽秀的湿发,“那你岂不是要讨厌你自己。”
叶挽秀眼睛一亮,“你这是在夸赞我长得帅?我很英俊潇洒?”
诚想了想:“肤白胜雪貌比潘安?”
叶挽秀眼睛一眯嘴角一瘪:“你就是不想说我想听的,我知道。”
诚:“……我实话实说。”暗自庆幸还好没有说出一般用来形容女人的词,但平日他也就是记得父亲经常赞美女人用的几个形容词,哪里还知道别的形容男人美的成语。
再说,本来就很白。
柳眉桃花眼粉唇。
怎么能扯上英俊潇洒?
但也不会让人误以为这就是女人,至少就气势这一点上,叶挽秀生气时气压降低很有一股头领风范,能镇的住人。
叶挽秀无语,不打算继续计较这个问题,“你还是闭嘴更好。”
诚松开手,“头发干了,起来吧,泡久会晕。”
叶挽秀站起来,脖子以下肌肤都被泡的粉红,“好像是泡的久了点。”
“像虾。”诚道,“淡水虾。”
叶挽秀心里低估,哪来的虾,只有咸菜腌肉。这话也就心里说说,说出口,会得到什么样的回答显而易见。
并不是嫌弃,所以就算是这样,也不想要离开。
这里安静,平和,什么都没有,所以什么都不会发生。恰好有诚陪伴不会孤寂,因为伤痛所以不愿靠近人群。
如果一个忽然失去了所有就此绝望,那么任谁只要愿意施舍一丁点温柔,就可能成为他活下去的借口,也轻易就能得到那个人全部真心。
那么诚呢。
因为经历过痛苦所以再遭遇同样的不幸能很快冷静,但就像叶挽秀会改变想法以此来抵御伤痛,面对痛苦,如果什么都做不到,无法改变,无法看开,内心的时间就此停止,伤痛也永远不会消失。
他能给叶挽秀一个活下去的借口。
却说服不了自己。
夜里小憩醒来即使疲惫不堪也不敢继续沉睡,困扰着自己的问题一日没有得到答案就一日无法释怀。
为什么活着?
明明没有能够牵绊的人,说到底活着不过是重复度过每一日每一日,即使去到外界,也不会有什么太大改变。或许会获得更多的快乐,但人们大约更擅长记住痛苦多一些。
所以即使笑得再多,那些小事也不能真正让自己释怀。
温暖的日光,秀丽的山川景色,广阔的大地,熙熙攘攘的集市,香甜可口的街边小吃,路边让人食指大动的酒楼,美酒,互吐衷肠的兄弟,暗巷里美艳的□□,性,温柔体贴的妻子,可爱软绵的孩子,还有更多的未知。
这些值得成为活着的执念吗?
不知道。
去死也没什么不好。
也许真的有剑架在脖子上,自己会害怕着害怕着颤抖着留下眼泪。可断气对于漫长的生命而言,只是很短暂的瞬间。死意味什么?消失,解脱,又一场轮回?
他觉得死是虚无。
很久以前梦见自己要被割破喉咙,浑身颤抖,但在死亡来临的瞬间,他什么都没有感受到。眼前一黑,就什么都没有了。
其实只是陷入了沉睡吧。
如果现实也是如此,死也变得没那么可怕。
不,不,说到底他只是走进了死胡同。纠结这种问题根本就不会得到答案,但这问题现在困扰着他,走不出死胡同,也没法逃脱。
痛苦得无法忍耐的时候,诚就默默翻出来那些散碎的一节一节指骨,它们混成一堆。人死后的尸体就不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人了,诚讨厌不再温热的僵硬尸体,那么陌生,但是人死后唯一能长久留下的就只有骨头了吧。
这样看着指骨,它们默默陪伴着自己,就好像他们并没有离开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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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息,熟悉的锁链声响起,诚睁开眼,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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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住一旁剑鞘轻巧的翻身下床,无声走到铁锁处。
见过几面的仆从静静站在原地,拱手行了个礼,“赶来的时辰不对,多有打扰。”
诚迟疑:“没有多余的地方可以住,若你不介意打地铺……”
“小的在那边竹林休息就可以。”他抬手送上包裹和食盒,“前些日来的下属不懂事多有得罪,还希望您在小少爷面前说说情,可不要叫小少爷心存怨气,伤身。”
诚:“了解。”伤身是好听,主子有怨仆从受苦受难。
仆从放松来一些,似乎不经意的闲谈:“我看公子不像刚刚惊醒?”
诚:“睡不着。”想了想,甚是认真的询问:“你为什么不去死?”
仆从:“……”
愣了几秒才淡定:“因为我不想死。”
诚:“那为什么活着?”
黑线:“……因为我活着。”?
☆、活来死去
? 日上三竿才醒,有人拿着厚外衫守在床边,“小少爷,最近入秋,该添些衣服了。”
叶挽秀:“……什么时辰来的?”
“昨夜。”
想了想:“你叫什么?”其实第一次见面好像自我介绍有说过,但是完全没想要记住过。
“小的跟在叶老身边多年,叶老赐姓,名时,时辰时。”
“既然你跟着爷爷身边多年,想必深得爷爷信任,接下来你又要兼任先生教导我,我叫你一声叶叔,可好?”
叶时一鞠躬:“小的乃仆人,按规矩小少爷万不可这样叫,但小少爷现在是吾主,若少爷执意,小的也不敢不从。”
叶挽秀换上外衫,“我不懂什么规矩。”
“是。”叶时道,“昨夜来时带了少爷爱吃的甜点。”
叶挽秀愉悦,果然换人是正确选择。吃着点心晒着日头躺在摇椅上,无趣时百~万\小!说,看天,看人,什么都不用想。
做事面面俱到的叶时妥贴的为诚也备了不少厚衣服,不过买的稍大了些,显得很宽松。
叶挽秀想不通,“为何我的衣服刚刚好合适,他的就大了?”
叶时:“……考虑到诚公子还在长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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