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3
白日凶烈 作者:江无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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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凶烈 作者:江无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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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薛连朔不明白他干嘛老给自己抄一些诗过来,直到高二的某一天,陈施勤直接把他叫了出去,然后跟他:连朔,我喜欢你……
薛连朔永远都记得他那时的眼睛,含着两泡柔和的泪水,很生动漂亮,很惹人怜爱。于是薛连朔替他擦去将落未落的泪水,然后说:嗯,我知道了。
你不觉得恶心吗?
不觉得,其实我也喜欢男的。
于是他们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在一起了。这种关系当然是瞒着所有的人,最初的那些时候,薛连朔因为这种战战兢兢偷偷摸摸而感到窃喜、愉悦,但到后来就觉得有些无趣了。他毕竟是个好玩外放的人,陈施勤还是太文静内向了,相处起来有些累人。高考以后他们顺理成章地分手了,陈施勤艺考失利,没能拿到想要的证书,去了西北的一所大学,在临走前叫了薛连朔出来吃饭,薛连朔想了想,终于还是没有答应,也没有记下陈施勤换了的外地手机号。这是一场注定没有结果的青春宴席,该散的时候就千万不要留恋,薛连朔是个不回头的人,从来都是。
有的时候,他由衷地觉得自己这样很酷。
新年过后不久,他就回了学校。学生提前返校的不多,校园里空荡荡的,唯有冬风携着薄雪在四处游走,所到之处,尽是一片呜呜作响之声。有一日,他在校内商业街上的一家餐馆吃饭,偶遇一位自称是本校摄影系的学生,他带着热情来问薛连朔最近是否手头缺钱,薛连朔的第一反应是这人是搞传销的。后来他才知道,原来这人给杂志拍照,缺一个顺眼的模特。薛连朔百无聊赖之际,就接了这份校外的兼职,却不料给这本名不见经传的小杂志拍照的时候,除了一条泳裤之外,竟什么都不穿。南方的室内没有暖气,老旧的空调吹出的暖风几乎没有什么力度,他冻得厉害,只想蜷缩起来,那位摄影师很不满,眉头皱得可以夹死蚊蝇。薛连朔只能依照要求僵硬地摆动作,好像绑在十字架上受刑的耶稣基督。拍完以后他过去看片子,发现自己还挺上镜的,在一旁傻乐起来,呵呵直笑。那杂志的负责人过来拍拍他的肩膀:“你还是大学生吧?”
“对啊。”
“那你知不知道咱们这杂志的受众群体是哪些人?”
“啊?哪些?”薛连朔有些懵。
“哎呀,你什么都不知道就过来拍?我老实说吧,咱们这照片就是专门提供给同志的。”
薛连朔回过味来,哦了一声,“你的意思就是,会有男的看着我的照片打飞机?”
负责人有些尴尬,他的额上长出汗珠,“对的,你觉得很恶心?”
“还好。”
“那就好,”他又笑起来,汗珠蒸发在空气里,“小薛啊,考不考虑做我们的专职模特?”
薛连朔想了想,还是拒绝了,“算了吧,我可能没有时间。”
负责人又说了几句,见劝不动,也就算了。薛连朔来拍这照片其实也不是因为缺钱,只是因为闲着没事儿做,觉得拍照片挺好玩的,但要他正儿八经当个男同杂志的模特,他还是感到有些别扭的,说不出来原因,但反正就是不大喜欢。
拿了钱,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人的时候,薛连朔又迟疑了一下,回去找那负责人,支支吾吾地问:“那照片能把脸裁掉吗?就是只露身体……”
负责人用慈爱而怜悯的眼神看他,只不过因为他的眼睛形状类似倒三角,所以这目光显得有些轻蔑:“当然不能了,你虽然身材不错,但脸才是最大的卖点,放心吧,这杂志都是地下渠道贩卖的,你周围的人肯定不会知道。对了,你真的不考虑跟我们长期合作?”
“我缺钱的时候会找你们的。”说是这么说,但薛连朔觉着自己应该不会来第二次了。
“那行,你拿着我的名片吧。”负责人塞给他一张薄薄的卡片,上书三个大字:林经理,下面一排小的数字是手机号码。薛连朔将它随手揣进了兜里,然后笑笑,走人。
第9章
新学期开始,是一个美好的、漫长的、将要缓缓过渡到夏季的学期。薛连朔稍稍从自己身上扫掉了上学期遗留下来的那种懒散之气,变得有些积极起来了,损友们纷纷问:是否吃错了药还是装错了魂?与此同时,他变得爱往运动场跑了,对此,热爱跑步的王甘霖表示大为赞赏,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就该这样!成天软趴趴的,哪里像个男人嘛。只不过,这薛连朔怎么老往北操场跑呢?明明南边的就比较近,何必舍近求远?
自然,薛连朔舍下了这点辛苦的脚程,求的是别的龌龊晦暗之事。这种事最好是藏在心底,要说出来了就得将生活搅个覆地翻天。可惜的是,他没能再见到想见的陆培英,有时甚至在暗暗想:莫非这家伙换了个训练场地?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三月下旬,草长莺飞花团锦簇的时节。那时他已经不再抱什么祈望,几乎是要放弃了,但已经形成了跑操场的习惯,就一直这么坚持了下去。有一日他照例往北操场跑,沿着跑道慢慢地走,然后撑住一边的杠杆做引体向上,他的耳朵里塞着耳机,在听英国的一个乐队,叫theperishers,主唱一直很哀怨惆怅,唱到第五句“it’s all over now”的时候,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松开手,跳下地面,回头一看,在那一瞬间觉得,的确是all over now,但在over之前,他还是要小小地高兴一番的。陆培英剃短了头发,青色的发茬在暮光中染着一点点的碎金,鼻尖上冒着一些汗珠。他抱着篮球,打量了一下薛连朔:“在干嘛呢?”
“呃,锻炼身体……”
陆培英笑了一下,两排牙都在发光,“干嘛不去南操场,那里不是离二十七栋更近?”
“这里的景色比较好嘛。”
听到这话,陆培英四处张望了两下,映入眼帘的尽是荒沙野草,近来学校在这附近修建一栋新的教学楼,将一大片废弃的草地都夷平,土堆一个连着一个,就像坟包似的。这景色如果能称为美,那么南操场的那一大片花圃估计可以评上五a级景区。但陆培英没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儿的笑,笑得薛连朔直发毛。突然陆培英听到了后边的同伴在召唤,于是冲薛连朔扬了扬眉毛,“我要去打球啦,你慢慢欣赏景色吧。”薛连朔傻愣愣地点点头,然后转身对着沙池发呆去了。他注意到那沙里有蚂蚁,成群结队地从边缘冒出来,黑色,肚腹极鼓。看了一会儿蚂蚁的迁徙运动,他站起来拍拍膝盖,然后慢慢地走向旁边的篮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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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薛连朔不明白他干嘛老给自己抄一些诗过来,直到高二的某一天,陈施勤直接把他叫了出去,然后跟他:连朔,我喜欢你……
薛连朔永远都记得他那时的眼睛,含着两泡柔和的泪水,很生动漂亮,很惹人怜爱。于是薛连朔替他擦去将落未落的泪水,然后说:嗯,我知道了。
你不觉得恶心吗?
不觉得,其实我也喜欢男的。
于是他们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在一起了。这种关系当然是瞒着所有的人,最初的那些时候,薛连朔因为这种战战兢兢偷偷摸摸而感到窃喜、愉悦,但到后来就觉得有些无趣了。他毕竟是个好玩外放的人,陈施勤还是太文静内向了,相处起来有些累人。高考以后他们顺理成章地分手了,陈施勤艺考失利,没能拿到想要的证书,去了西北的一所大学,在临走前叫了薛连朔出来吃饭,薛连朔想了想,终于还是没有答应,也没有记下陈施勤换了的外地手机号。这是一场注定没有结果的青春宴席,该散的时候就千万不要留恋,薛连朔是个不回头的人,从来都是。
有的时候,他由衷地觉得自己这样很酷。
新年过后不久,他就回了学校。学生提前返校的不多,校园里空荡荡的,唯有冬风携着薄雪在四处游走,所到之处,尽是一片呜呜作响之声。有一日,他在校内商业街上的一家餐馆吃饭,偶遇一位自称是本校摄影系的学生,他带着热情来问薛连朔最近是否手头缺钱,薛连朔的第一反应是这人是搞传销的。后来他才知道,原来这人给杂志拍照,缺一个顺眼的模特。薛连朔百无聊赖之际,就接了这份校外的兼职,却不料给这本名不见经传的小杂志拍照的时候,除了一条泳裤之外,竟什么都不穿。南方的室内没有暖气,老旧的空调吹出的暖风几乎没有什么力度,他冻得厉害,只想蜷缩起来,那位摄影师很不满,眉头皱得可以夹死蚊蝇。薛连朔只能依照要求僵硬地摆动作,好像绑在十字架上受刑的耶稣基督。拍完以后他过去看片子,发现自己还挺上镜的,在一旁傻乐起来,呵呵直笑。那杂志的负责人过来拍拍他的肩膀:“你还是大学生吧?”
“对啊。”
“那你知不知道咱们这杂志的受众群体是哪些人?”
“啊?哪些?”薛连朔有些懵。
“哎呀,你什么都不知道就过来拍?我老实说吧,咱们这照片就是专门提供给同志的。”
薛连朔回过味来,哦了一声,“你的意思就是,会有男的看着我的照片打飞机?”
负责人有些尴尬,他的额上长出汗珠,“对的,你觉得很恶心?”
“还好。”
“那就好,”他又笑起来,汗珠蒸发在空气里,“小薛啊,考不考虑做我们的专职模特?”
薛连朔想了想,还是拒绝了,“算了吧,我可能没有时间。”
负责人又说了几句,见劝不动,也就算了。薛连朔来拍这照片其实也不是因为缺钱,只是因为闲着没事儿做,觉得拍照片挺好玩的,但要他正儿八经当个男同杂志的模特,他还是感到有些别扭的,说不出来原因,但反正就是不大喜欢。
拿了钱,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人的时候,薛连朔又迟疑了一下,回去找那负责人,支支吾吾地问:“那照片能把脸裁掉吗?就是只露身体……”
负责人用慈爱而怜悯的眼神看他,只不过因为他的眼睛形状类似倒三角,所以这目光显得有些轻蔑:“当然不能了,你虽然身材不错,但脸才是最大的卖点,放心吧,这杂志都是地下渠道贩卖的,你周围的人肯定不会知道。对了,你真的不考虑跟我们长期合作?”
“我缺钱的时候会找你们的。”说是这么说,但薛连朔觉着自己应该不会来第二次了。
“那行,你拿着我的名片吧。”负责人塞给他一张薄薄的卡片,上书三个大字:林经理,下面一排小的数字是手机号码。薛连朔将它随手揣进了兜里,然后笑笑,走人。
第9章
新学期开始,是一个美好的、漫长的、将要缓缓过渡到夏季的学期。薛连朔稍稍从自己身上扫掉了上学期遗留下来的那种懒散之气,变得有些积极起来了,损友们纷纷问:是否吃错了药还是装错了魂?与此同时,他变得爱往运动场跑了,对此,热爱跑步的王甘霖表示大为赞赏,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就该这样!成天软趴趴的,哪里像个男人嘛。只不过,这薛连朔怎么老往北操场跑呢?明明南边的就比较近,何必舍近求远?
自然,薛连朔舍下了这点辛苦的脚程,求的是别的龌龊晦暗之事。这种事最好是藏在心底,要说出来了就得将生活搅个覆地翻天。可惜的是,他没能再见到想见的陆培英,有时甚至在暗暗想:莫非这家伙换了个训练场地?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三月下旬,草长莺飞花团锦簇的时节。那时他已经不再抱什么祈望,几乎是要放弃了,但已经形成了跑操场的习惯,就一直这么坚持了下去。有一日他照例往北操场跑,沿着跑道慢慢地走,然后撑住一边的杠杆做引体向上,他的耳朵里塞着耳机,在听英国的一个乐队,叫theperishers,主唱一直很哀怨惆怅,唱到第五句“it’s all over now”的时候,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松开手,跳下地面,回头一看,在那一瞬间觉得,的确是all over now,但在over之前,他还是要小小地高兴一番的。陆培英剃短了头发,青色的发茬在暮光中染着一点点的碎金,鼻尖上冒着一些汗珠。他抱着篮球,打量了一下薛连朔:“在干嘛呢?”
“呃,锻炼身体……”
陆培英笑了一下,两排牙都在发光,“干嘛不去南操场,那里不是离二十七栋更近?”
“这里的景色比较好嘛。”
听到这话,陆培英四处张望了两下,映入眼帘的尽是荒沙野草,近来学校在这附近修建一栋新的教学楼,将一大片废弃的草地都夷平,土堆一个连着一个,就像坟包似的。这景色如果能称为美,那么南操场的那一大片花圃估计可以评上五a级景区。但陆培英没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儿的笑,笑得薛连朔直发毛。突然陆培英听到了后边的同伴在召唤,于是冲薛连朔扬了扬眉毛,“我要去打球啦,你慢慢欣赏景色吧。”薛连朔傻愣愣地点点头,然后转身对着沙池发呆去了。他注意到那沙里有蚂蚁,成群结队地从边缘冒出来,黑色,肚腹极鼓。看了一会儿蚂蚁的迁徙运动,他站起来拍拍膝盖,然后慢慢地走向旁边的篮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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