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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2

    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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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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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了这座浪漫美丽的城市。

    等到阿卡得教授乐呵呵地回到自己的家中,刚打开冰箱打算吃点冰淇淋消暑的时候,却见一张薄薄小小的卡片轻飘飘地贴在冰箱的隔层间,上面用漂亮干净的字体写着——

    【老师,不要总吃冰淇淋,太冷了,对身体不好!^_^】阿卡得教授:“……”

    过了一会儿,阿卡得教授悻悻地收回伸向冰淇淋的手,虽然撇了嘴,但是却止不住脸上的笑容。他喃喃自语道:“法勒那个老家伙说的还真不错,小七?”

    “……明明就是安吉尔小七嘛!”

    第二百一十二章

    《维也纳之声》是奥地利最知名的古典音乐杂志之一,能够登上这本杂志的人无一不是业内的精英、大师。作为替维也纳古典音乐协会发声的官方舆论媒体,维爱的每一位指挥、首席,甚至是其他乐器组的首席,都会在任职半年内接受这家杂志的采访,将他们介绍给全奥地利、乃至是全世界的音乐爱好者。

    由于戚暮一进入维爱就是出任乐团首席,所以他需要接受大量的工作,一直也没有时间抽出空来接受采访。而等到戚暮稍稍熟悉了维爱的日常事务后,又开始了上半年度的巡演,于是就更没有时间了。

    所以直到现在,他才终于见到了《维也纳之声》的主编凯斯先生。

    凯斯·泽拉兹尼的名号戚暮曾经听说过,他是奥地利知名的乐评家,三年前才受邀成为《维也纳之声》的主编。能够得到凯斯先生亲自采访的音乐家很少,三年来几乎就四五个人,如果戚暮担任的不是维爱的首席,那么或许他还无法得到这次机会。

    要知道,就连采访埃弗拉先生的记者都只是《维也纳之声》的副主编,而不是这位赫赫有名的主编大师。不是因为埃弗拉先生没有资格得到主编的采访,而是因为这位主编的业内地位实在是高。

    总而言之,或许在《维也纳之声》主编以及乐评家的身份中,人们提起凯斯·泽拉兹尼,或许第一个想到的仍旧是:“哦,这是奥地利知名的乐评大师!”

    于是,在回到维也纳的第二天里,从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戚暮便与这位凯斯主编聊了许久。凯斯先生是一个健谈的人,戚暮也同样如是,而当两个非常健谈的聚到一起后,一旁的维爱经纪人塔克曼先生真是想要插上嘴、都难如登天了。

    “原来你也很喜欢帕格尼尼的音乐吗?哦上帝,我一直听说小七你的小提琴技巧非常高超,真可惜之前维爱巡演的时候我一直有事无法参加啊。”

    “凯斯先生,或许我有这个荣幸,邀请您参加维爱下周的音乐会?”

    “哈哈!这真是太棒了!”

    你悄悄这两人流利顺畅的交谈、融洽和谐的氛围,甚至连音乐会的邀请函都这么简单地送出去了啊!

    塔克曼坐在一旁干看着,已经不知道自己早上连连叮嘱的到底是什么了——

    “小七,凯斯先生在业内说话的分量还是很重的,你得注意啊”、“今天我要把邀请函送给他,如果能让凯斯·泽拉兹尼来参加我们的音乐会,那可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情”、“哦这你不用担心,我已经做好十全的准备来劝说这位顽固的先生了”……

    是的,塔克曼昨天晚上已经熬夜做好了各种准备,让这位很少接受乐团私下邀请的乐评大师来参加维爱下周的音乐会,但是……

    他还一个字没开口,你们怎么就都谈·好·了·啊!!!

    这一天的采访进行得十分轻松愉快,等到采访结束后,凯斯先生再让摄影师拍了几十张戚暮的照片后,一整天的采访才算是彻底结束。

    就算是到了临走,这位乐评大师都笑着表示自己一定会来参加下周的音乐会,来听一听戚暮的演出。而目送着《维也纳之声》杂志社的人员离去,塔克曼先生呆若木鸡地看了许久,最后才转首看向一旁微笑着的青年。

    “小七……你是什么时候给凯斯先生灌下迷魂汤的……”

    弱弱的声音从身侧响起,戚暮诧异地看向一脸惊悚的塔克曼先生,疑惑不解地重复道:“迷魂汤?”

    塔克曼先生立即重重地摇头:“不不不,这哪儿是迷魂汤啊!小七,凯斯·泽拉兹尼只要参加音乐会就肯定会写乐评的啊,他还肯定会发表在《维也纳之声》上!哦上帝,正好可以把去年那件糟心的事情造成的影响冲淡一些,这真是太棒了?”

    戚暮:“……?”

    塔克曼激动地上前一步,大力地抱了抱呆愣着的戚暮,兴奋道:“我的天,你简直是我们维爱的吉祥物啊,小七!!!!”

    顿时间有了一种不祥预感的戚暮:“……”

    果不其然,当戚暮第二天来到乐团的时候,小提琴组的理查上来就是一句:“嘿小七,听塔克曼先生说,你居然一句话就邀请了凯斯先生参加我们的音乐会啊!哦小七,你真是咱们乐团的吉祥物啊!!!”

    一脸黑线的戚暮:“……”

    不过片刻,其他成员也纷纷围聚过来——

    “就是就是,凯斯先生可严肃了,他竟然那么简单地就答应了,小七真是吉祥物!”

    “那可不是,小七这么可爱又这么亲和,凯斯先生欣赏咱们小七不是应该的嘛!”

    “哈哈哈哈,我之前不是和你们说嘛,我有个帕雷森剧院的好朋友,他前几天告诉我……”

    戚暮陡然一惊,惊恐地看向那个正在说话的成员。

    “原来他们帕雷森剧院都把小七当作是乐团吉祥物呢!哦对了,他们还在去年的平安夜音乐会前做了一个叫做‘小七’的吉祥物,嘿嘿,我还把它带过来……”

    “放下那只红兔子!!!”戚暮惊声大喊。

    但却是为时已晚。

    “我的老天,这只兔子小七真可爱!”

    戚暮:“……”才不是兔子小七好不好!

    “哇塞,它的耳朵这么软,还有圆溜溜的大眼睛就像水晶球一样,真是和小七太像了好吗!”

    戚暮:“……”他的眼睛才没有水晶球那么大!

    “我也要买一个,我也要买一个。伯格,你是在哪儿买的,我也要!”

    戚暮:“……”好想离团出走怎么办……

    不过三天,在戚暮勉强的笑容中,只要他来到乐团,就会发现所有的成员都拿起手机、包扣上面的红兔子吉祥物,笑着和他打招呼:“嘿小七,早上好哦!”

    “……早上好。”如果你能够不挥着那红兔子的小短腿就更好了。

    “嘿小七,一起去喝下午茶吗?这真是美丽的一天!”

    “……”如果你不拿着那红兔子对他说话,那就更美丽了!

    ……

    一连五六天,戚暮已经从一开始的无奈苦笑,到最后的麻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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