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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8

    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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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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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敢进的男人……形成了天壤之别般的对比!

    戚暮再也忍不住笑意,他勾起唇角发了一个帖子——

    【如果突然有一天能和你的偶像同桌吃饭,你觉得那会是种什么感觉?括弧要真的有可能一起吃饭的。】发完帖子后戚暮便关了电脑没有再去关注了,他继续收拾着衣物,很快便将大大的行李箱收拾妥当。趁着天色还早,小七坐上了呼叫过来的电调车,呼啸一声就向b市机场而去。

    等到要上飞机前,戚暮这才想起似乎自己刚才还在多瑙河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他用手机登录了上去一看,竟然发现这种帖子居然获得了几十条回复!

    【莫扎特大神早已故去,咱们就不多说了。现存有可能吃饭的偶像嘛……多伦萨先生?哈哈,那我肯定激动得要昏过去了!】【哦我的上帝,我居然能和女神一起吃饭?我吃饭的时候一定要放女神的钢琴曲当作背景音乐!】……

    这种类似的回答倒是多种多样,但是也有几个提到了那个让戚暮无比眼熟的名字。

    【和闵神一起吃饭啊……这也太爽了吧?上帝一定是和我开了个玩笑,我肯定要提前一周……不!提前一个月去训练自己的餐桌礼仪!】【柏特莱姆先生非常有贵族气质啊,我估计我这顿饭肯定吃了等于没吃,哈哈!】戚暮忍不住地凝眸思忖了半晌,他怎么记得……他这顿饭吃得还是非常餍足的,好像没有一点没吃饱的感觉啊。果然,想象害死人啊。

    谁能想到,那个在舞台上能够号令柏爱、气势磅礴的男人,居然会怕虫啊!

    戚暮深深地觉着,自己这辈子就指望着这个八卦活下去了。

    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在隔了小半个b市的高级公寓顶层,某个怕虫的男人正淡漠着一张俊脸,身姿笔挺地站在光洁硕大的落地窗前。他的眼前是华夏首堵繁华喧闹的夜景,光彩朝华,霓虹灯闪,不夜城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闵琛拿着电话,低眸看向了脚下车水马龙般的街道。

    “你飞机起飞一个小时前突然让我去订票,我这哪儿订得到啊!华夏又不是德国,我们也不好动用关系,只有明天的机票了,闵。”丹尼尔垂头丧气的生气从电话里传出。

    男人微微蹙眉,最后也只得无奈地启唇:“嗯,好。”

    丹尼尔想了会儿,问道:“你要去港城做什么?哦对了,港城最近有个音乐节啊,你是想去看看吗?不对啊,你这种自闭症患儿以前可从来不喜欢去这种热闹的地方……”

    谁料丹尼尔的话音刚落,闵琛便危险地眯了眸子,语气也陡然一降:“你知道有个音乐节?”

    丹尼尔下意识地回答:“当然知道啊,克多里就收到了邀请呢,我当然知道了啊。不过人家可没邀请你,哈哈。”

    克多里·门萨是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在全球拥有极高的声誉。很多音乐节都会邀请这些大师来进行演出,所以克多里收到邀请函,这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丹尼尔的笑声还在继续:“你又没人家克多里随和,所以别人当然不想邀请你了啊。再说了,让你去音乐节上表演钢琴,你肯定不乐意啊。你都那么懒了,你自个儿说说看,你上次进行钢琴演出是不是去年的事情了?”

    闵琛没有理会丹尼尔刻意的调侃,他微微垂下眸子,问道:“那克多里去了吗?”

    丹尼尔道:“没有啊,乐团里最近你又不在,他要管事的,哪儿能去啊。”说到一半,丹尼尔仿佛突然意识到什么,他猛然惊道:“等会儿闵,你问克多里去没去干什么?你不会……你不会想去吧?!!!”

    闵琛面无表情地颔首:“嗯。”

    “……你有时间去参加音乐节,你不回来管管乐团!!!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我跟你说,你……”

    在电话那边的人即将暴走的一刹那,闵琛睿智果断地关闭了通话,房间里顿时又恢复到了往常的平静。闵琛抬首看向城市里喧哗绚烂的繁闹景象,那光芒十分璀璨,但是照耀在这张深刻冷峻的面容上,却依旧显得清冷。

    “港城啊……”

    第三十一章

    港城面积很小,但是三面环海,属于热带的暖风从南海上徐徐吹入这座城市,将北半球冬季的严寒吹散。黑夜暗云,晚风习习,美丽的维多利亚港上停泊着大大小小上千只船,交汇在这迷人的东方城市。

    当戚暮到达这座袖珍城市时,他俨然发现自己身上的大衣实在是太过累赘了。等到他从机场换衣间里出来时,已经只穿上了一件薄薄的白色长衣。

    戚暮订的酒店是在距离港城市中心有一段距离的大屿岛,他乘着出租车很快到了酒店后,便将自己的东西放下,简单地收拾、梳洗了一番后,来到港城的第一个夜晚便平静地度过了。

    以前和维也纳交响乐团一起进行全球巡演的时候,戚暮曾经来到过港城。这座不夜城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惜的是由于行程仓促,他始终没有机会多游历一番。

    因此,这第二次来到港城的时候,戚暮一大早就起了床,他梳洗结束后便打算出门游玩一番。

    俊秀昳丽的青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t恤,将白色的长外套随意地扎在腰间,这种青春靓丽的搭配特别适合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所以在戚暮出门的时候,他隔壁房间刚准备进屋的客人也情不自禁地拉下墨镜,沉默地看了他好久。

    戚暮将门卡直接放入了自己的口袋里,他刚一转身,就看见了那个在一旁不知道盯了自己多久的男人。

    戚暮:“……”

    闵琛:“……”

    戚暮下意识地赶紧转头看向自己的房间大门,确定这里真真实实不是b市的公寓后,才终于相信了——闵琛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又出现在了他屋子隔壁的事实!

    头上的黑白棒球帽遮挡住了青年的上半张面容,也有效地缓解了部分尴尬。戚暮左右思索了半晌,最后才笑着开口问道:“闵……先生,你也来港城了?是来游玩的吗?”

    “嗯,参加音乐节。”

    戚暮:“……”

    居然回答的这么直接!

    似乎察觉到了戚暮的尴尬,闵琛深邃的眸子里藏起了一抹笑意,他状若无事地说:“没想到又和你订在了同一家酒店,真巧啊。”

    这话闵琛是真的没有说谎,他并没有刻意让丹尼尔去做些什么事,只是希望自己不要住在繁闹的市中心,往偏一点的地方都没有问题。于是,在闵琛不知情的情况下,丹尼尔便订下了这间位于大屿岛的酒店,同时……也住在了戚暮的隔壁。

    闵琛看到戚暮的时候是真的非常惊讶了,但是戚暮……可不这么认为。

    让你昨天中午才一起吃过饭的人,第二天早上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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