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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三千业火 作者:红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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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就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秦空早已看得目瞪口呆,呕吐也顾不上了,紫色的魂力液体从他大张的嘴角流了下来。
万澧扫了一眼他那明显崇拜羡慕的模样,不耐烦地“啧”了一声,没出息的样子真是蠢死了。他拔出长剑,在剑柄上绑了一根长丝,将魂力附着在细丝上,然后将长剑甩出,绕着桅杆旋转了几圈,牢牢缠在了上面。
万澧拽了拽细丝,正待一跃而起。秦空已经抱上了他的大腿,四十五度仰角:“小澧澧,你们都这么酷炫拽狂霸,我的魂力进化才刚入门,你们不能扔下我这个小菜鸟啊。”
万澧的眼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最后还是二话不说,将秦空整个抗在肩膀上,拽着细丝爬了上去。幸好秦空刚刚已经将能吐的魂力都吐完了,不然现在被万澧宽阔的肩膀硌着胃,能吐他一身。
“这里怎么会有海盗船?”上了船,伊迪亚斯更加确定,这是一艘典型的欧洲十七世纪风格船舰。这非常不合理,这里是天朝的地狱,怎么会出现欧洲的海盗船?
乔启帆也道:“确实,据说到了第十层地狱才与西方地狱相连,十层以下的地狱是不可能与西方有交流的。”
也许是因为这艘船比较大,在上面感觉要比游艇上平稳许多,秦空总算感觉好一点了,他一直也觉得有点奇怪,在地狱里基本上没见过其他外国人。现在乔启帆这么一说,他倒是明白了。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伊迪亚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接收了秦空疑惑的视线,伊迪亚斯似乎明白了他的疑惑:“是不是奇怪为什么我会在天朝的地狱?我是死在天朝的,人死在哪就进哪的地狱,与信仰无关。你没看新闻吗?我想我的死应该挺轰动的,大概会上新闻吧。”
秦空回忆了一下,似乎确有其事,当时还上了报纸头条:“是这么回事啊。那……报纸上说你是自杀的,是真的吗?”
伊迪亚斯笑了笑:“你觉得呢?”
秦空摇了摇头,老实说他不相信,像伊迪亚斯这样笑容可掬又实力强劲的人,怎么可能会自杀?
“等一下,你们觉不觉得好像起雾了?”秦空话一出口,众人便发现四周的景物开始变得模糊,四周白茫茫的雾气开始凝聚,不到一分钟,竟然已经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乔启帆尝试高速旋转手中的巨刀,利用风扇的原理将雾气吹散。可惜这迷雾太浓,吹散一点马上又再凝聚起来,他这么做完全就是徒劳。
秦空下意识想要捉住身边的万澧,却扑了个空,对方早已不知去向。这太不对劲了,不但伸手不见五指,就连附近的声音都仿佛被隔绝了一般,突然间死寂一片。
“小澧澧!影帝!乔哥……喂,有没人回我一声啊?”
回应他的只有他自己的回声。
秦空不敢移动,在视线一片模糊的时候行动不是明智的行为。他在原地等了二十分钟,雾气开始散去。
秦空惊讶地发现,他竟然已经不在船上了。他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四周的风景看起来陌生又熟悉,仔细一想,对了,这是七、八年前的家乡。现在那里已经变成了一排排的小区商品房,早不是面前这一片荒芜的乡郊小道了。
秦空一阵恍惚,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傻站着干什么啊?走吧,要迟到了!”
秦空一回头,发现原来是自己的死党—余杰。
“小杰?”
余杰身旁是他的另一个死党何宇豪,两人都骑着自行车。他们三人住得近,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都同班,自然而然就成为了死党。
何宇豪一拍自己的自行车后座:“还愣着干什么?上来啊,你今天怎么没骑车?”
秦空很自然地跳上了他的车后座,想了一下:“对啊,我今天为什么没骑自行车?”
何宇豪一巴掌呼在他脑袋上,笑道:“你个傻x!”
两辆自行车,载着三个少年,在颠簸的乡郊小道上留下欢快的嘻哈笑闹声。
======
伊迪亚斯很快便感觉到不对劲了,这雾绝对来得有问题,是黄泉三百里这里特有的现象吗?来之前他已经跟情报贩子打探过消息,情报里并没有提及这里会有产生迷雾的现象。那么是人为操纵的?是谁?
任务要求只是—到黄泉三百里寻找一本被封印的上古□□,没有提到过是否有什么魔物守护着这本书。也有可能是也接了这个任务的同行搞的鬼。无论如何,他只能打起十二万分精神,随时戒备着。
“你是谁?为什么在我家里?”语气带着点傲慢的稚嫩声音在前方响起。这个声音一直铭刻在他的脑海深处,从未遗忘过。
眼前的雾渐渐散去,他身处于一座美轮美奂的欧式建筑里,豪华的大宅,光前厅就有整个孤儿院那么大,大理石铺就的地板光可鉴人,正好映照出站在上面的自己是多么的邋遢、瘦弱、丑陋,与这里格格不入。
而站在他面前的男孩,看起来只有不到十岁,白皙的小脸、水蓝色的双眼、红润的嘴唇,鼻子上有一些雀斑,他梳着一个大背头,穿着绣工精细的白衬衫、浆得笔挺的吊带小短裤,领子上还打了个蝴蝶结,这就是典型的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在他的面前,伊迪亚斯自惭形秽,只能一直低着头。
美丽的贵妇人温柔地摸着小少爷的头发:“亚当,这是伊迪亚斯,以后他就是你的弟弟了。”
“我不要弟弟!”小少爷立刻发火了,开始向妈妈撒娇抗议:“我不要弟弟!他那么丑!嘴巴跟兔子一样!”
是的,伊迪亚斯也知道自己很丑,他有兔唇,虽然修女们没有提过,但敏感的他还是猜到了,这也许就是自己被父母抛弃的原因。他将自己的脸埋进衣领里,手也缩进袖子里,这一刻他多么想让自己消失不见。
======
乔启帆大概是他们四人里最镇定的了,毕竟他生前是一名军人,十多年的戎马生涯,铸就了他的钢铁意志与稳重的性格。在一切未知的情况下,他不会贸贸然出手,最好的办法还是提高警惕,敌我不动不动。
“小帆,你回来了?”苍老的声音,语气里带着欣喜。
“……”爷爷?这不可能!爷爷他早已经……不,也许有可能,如果他也已经去世了,他们就有可能在这里相见。
“小帆你怎么了?快进来啊,这次回来几天?”说着,他朝房里高喊道:“秀娟啊,小帆回来了。你快到地里摘些韭菜,小帆最喜欢吃韭菜豆腐了。”
从房里应声走出来一名二十多岁的娟秀女子,他见到乔启帆似乎也很惊喜:“你回来了?”
乔启帆疑惑了,爷爷也就算了,秀娟怎么也在这?不,不对,这里不是海盗船,而是他的家乡。作为一名意志力坚定的军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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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就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秦空早已看得目瞪口呆,呕吐也顾不上了,紫色的魂力液体从他大张的嘴角流了下来。
万澧扫了一眼他那明显崇拜羡慕的模样,不耐烦地“啧”了一声,没出息的样子真是蠢死了。他拔出长剑,在剑柄上绑了一根长丝,将魂力附着在细丝上,然后将长剑甩出,绕着桅杆旋转了几圈,牢牢缠在了上面。
万澧拽了拽细丝,正待一跃而起。秦空已经抱上了他的大腿,四十五度仰角:“小澧澧,你们都这么酷炫拽狂霸,我的魂力进化才刚入门,你们不能扔下我这个小菜鸟啊。”
万澧的眼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最后还是二话不说,将秦空整个抗在肩膀上,拽着细丝爬了上去。幸好秦空刚刚已经将能吐的魂力都吐完了,不然现在被万澧宽阔的肩膀硌着胃,能吐他一身。
“这里怎么会有海盗船?”上了船,伊迪亚斯更加确定,这是一艘典型的欧洲十七世纪风格船舰。这非常不合理,这里是天朝的地狱,怎么会出现欧洲的海盗船?
乔启帆也道:“确实,据说到了第十层地狱才与西方地狱相连,十层以下的地狱是不可能与西方有交流的。”
也许是因为这艘船比较大,在上面感觉要比游艇上平稳许多,秦空总算感觉好一点了,他一直也觉得有点奇怪,在地狱里基本上没见过其他外国人。现在乔启帆这么一说,他倒是明白了。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伊迪亚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接收了秦空疑惑的视线,伊迪亚斯似乎明白了他的疑惑:“是不是奇怪为什么我会在天朝的地狱?我是死在天朝的,人死在哪就进哪的地狱,与信仰无关。你没看新闻吗?我想我的死应该挺轰动的,大概会上新闻吧。”
秦空回忆了一下,似乎确有其事,当时还上了报纸头条:“是这么回事啊。那……报纸上说你是自杀的,是真的吗?”
伊迪亚斯笑了笑:“你觉得呢?”
秦空摇了摇头,老实说他不相信,像伊迪亚斯这样笑容可掬又实力强劲的人,怎么可能会自杀?
“等一下,你们觉不觉得好像起雾了?”秦空话一出口,众人便发现四周的景物开始变得模糊,四周白茫茫的雾气开始凝聚,不到一分钟,竟然已经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乔启帆尝试高速旋转手中的巨刀,利用风扇的原理将雾气吹散。可惜这迷雾太浓,吹散一点马上又再凝聚起来,他这么做完全就是徒劳。
秦空下意识想要捉住身边的万澧,却扑了个空,对方早已不知去向。这太不对劲了,不但伸手不见五指,就连附近的声音都仿佛被隔绝了一般,突然间死寂一片。
“小澧澧!影帝!乔哥……喂,有没人回我一声啊?”
回应他的只有他自己的回声。
秦空不敢移动,在视线一片模糊的时候行动不是明智的行为。他在原地等了二十分钟,雾气开始散去。
秦空惊讶地发现,他竟然已经不在船上了。他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四周的风景看起来陌生又熟悉,仔细一想,对了,这是七、八年前的家乡。现在那里已经变成了一排排的小区商品房,早不是面前这一片荒芜的乡郊小道了。
秦空一阵恍惚,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傻站着干什么啊?走吧,要迟到了!”
秦空一回头,发现原来是自己的死党—余杰。
“小杰?”
余杰身旁是他的另一个死党何宇豪,两人都骑着自行车。他们三人住得近,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都同班,自然而然就成为了死党。
何宇豪一拍自己的自行车后座:“还愣着干什么?上来啊,你今天怎么没骑车?”
秦空很自然地跳上了他的车后座,想了一下:“对啊,我今天为什么没骑自行车?”
何宇豪一巴掌呼在他脑袋上,笑道:“你个傻x!”
两辆自行车,载着三个少年,在颠簸的乡郊小道上留下欢快的嘻哈笑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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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迪亚斯很快便感觉到不对劲了,这雾绝对来得有问题,是黄泉三百里这里特有的现象吗?来之前他已经跟情报贩子打探过消息,情报里并没有提及这里会有产生迷雾的现象。那么是人为操纵的?是谁?
任务要求只是—到黄泉三百里寻找一本被封印的上古□□,没有提到过是否有什么魔物守护着这本书。也有可能是也接了这个任务的同行搞的鬼。无论如何,他只能打起十二万分精神,随时戒备着。
“你是谁?为什么在我家里?”语气带着点傲慢的稚嫩声音在前方响起。这个声音一直铭刻在他的脑海深处,从未遗忘过。
眼前的雾渐渐散去,他身处于一座美轮美奂的欧式建筑里,豪华的大宅,光前厅就有整个孤儿院那么大,大理石铺就的地板光可鉴人,正好映照出站在上面的自己是多么的邋遢、瘦弱、丑陋,与这里格格不入。
而站在他面前的男孩,看起来只有不到十岁,白皙的小脸、水蓝色的双眼、红润的嘴唇,鼻子上有一些雀斑,他梳着一个大背头,穿着绣工精细的白衬衫、浆得笔挺的吊带小短裤,领子上还打了个蝴蝶结,这就是典型的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在他的面前,伊迪亚斯自惭形秽,只能一直低着头。
美丽的贵妇人温柔地摸着小少爷的头发:“亚当,这是伊迪亚斯,以后他就是你的弟弟了。”
“我不要弟弟!”小少爷立刻发火了,开始向妈妈撒娇抗议:“我不要弟弟!他那么丑!嘴巴跟兔子一样!”
是的,伊迪亚斯也知道自己很丑,他有兔唇,虽然修女们没有提过,但敏感的他还是猜到了,这也许就是自己被父母抛弃的原因。他将自己的脸埋进衣领里,手也缩进袖子里,这一刻他多么想让自己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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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启帆大概是他们四人里最镇定的了,毕竟他生前是一名军人,十多年的戎马生涯,铸就了他的钢铁意志与稳重的性格。在一切未知的情况下,他不会贸贸然出手,最好的办法还是提高警惕,敌我不动不动。
“小帆,你回来了?”苍老的声音,语气里带着欣喜。
“……”爷爷?这不可能!爷爷他早已经……不,也许有可能,如果他也已经去世了,他们就有可能在这里相见。
“小帆你怎么了?快进来啊,这次回来几天?”说着,他朝房里高喊道:“秀娟啊,小帆回来了。你快到地里摘些韭菜,小帆最喜欢吃韭菜豆腐了。”
从房里应声走出来一名二十多岁的娟秀女子,他见到乔启帆似乎也很惊喜:“你回来了?”
乔启帆疑惑了,爷爷也就算了,秀娟怎么也在这?不,不对,这里不是海盗船,而是他的家乡。作为一名意志力坚定的军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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