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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世 作者:墙头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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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世 作者:墙头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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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第二世

    作者:镜予

    文案:

    我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渣渣,和常少明生活了一辈子,都没能爱上他。

    然后我重生了。

    当我再次面对我的小忠犬时,我决定努力爱上他。

    可是,当忠犬受慢慢变成忠犬诱受时,我开始扛不住了。

    “常少明!洗完澡好好穿衣服!扣子给我扣全了!”

    “常少明!做饭时要穿上衣!不要光着上半身就围围裙!”

    “常少明!穿衣服!!!”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前世今生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楼里,常少明 ┃ 配角:常少新,楼兰 ┃ 其它:忠犬受

    ☆、重生相见

    常少明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了。守着一个不愿意碰他的男人过了一辈子,心甘情愿的。

    他什么都为这个男人做过了,细心体贴,无微不至。

    甚至,在男人死后,细细安置好了一切丧事,毫不犹豫地随他而去。

    我就是那个男人,我叫楼里。

    而我现在正作为一只游魂飘在空中,看着其他人按常少明的安排将我俩同棺而葬。

    他也就敢在我死后这样做了,平日里,我们从未同床睡过,甚至……几乎没有亲吻过。

    因为我不愿。

    我十五岁那年认识了常少明,他是传说中叱咤黑白两道的人物,尽管我觉得这描述十分的中二,毕竟他那时也不过十九岁,在我看来,只是个略凶残的少爷罢了。

    因为他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便是狼狈不堪,虽然是浑身血迹,但是虚弱得不堪一击,虽然他的眼神凶狠凌厉,但是冬季也有这样的眼神。

    冬季是我外婆家的猫。

    他被仇家追杀暗算,若不是我当时大发慈悲把他带回家,他大概已经嗝屁了。

    常少明这般的人物,怎么可能因为“在虚弱中被人照顾而爱上某个人”呢?相反,他最开始冷傲地像只狼,而且非常非常不想也不屑于待在我家,如果不是联系他的人会暴露行踪引来仇家,他早就在醒来的第二天回家了,直到他完全痊愈,他才勉强认同了我,老实说,我不需要他认同,不过他当时确实就是这种眼神。他离开后,我听说他雷厉风行地解决了仇家,没给对方一点机会,成为了当时令人闻风丧胆的阎王。

    本来也就如此,不再有所交集,可没想到常少明内里还是个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的人,他帮我解决了一些麻烦,然后偶尔来我这蹭一顿饭。再后来,一切就慢慢变了样,常少明似乎对我逐渐有了一些不该有的感情,我察觉到了,也有意疏远了他,可没想到他却更紧地粘过来,尽管每天绷着张臭脸,却似乎越来越从原来的狼向狼狗发展……

    常少明也不再像从前那么年轻气盛,而是更加内敛冷戾,所有人都怕他,我不怕,不是因为我胆大,而是因为他从未让我怕过他,他无情而狠戾的样子,至少我是没有见过的。

    什么时候听到他的告白的呢?我记不清了,也许是我十八岁的时候吧,不过我记得自己拒绝了,毕竟我不爱他。

    被拒绝后他大概有三天没有出现,三天后便又恢复如初,仿佛一切没有发生过一样。

    他后来常常明着暗着地表达心意,我足足听了四年,看着这只狼狗逐渐变成了忠犬,看着他学会了做饭,学会了洗碗,学会了洗衣服,学会了打扫卫生,终于有一天,我答应了他。

    我并没有想玩弄他感情的意思,我或许不爱他,但我真的打算和他过一辈子。

    不过我没法和他ml。

    我甚至没法对着他石更。

    因此,我想过分开,柏拉图式恋爱太不现实,可他坚持不肯。他说他愿意接受这些,他甚至表示可以接受我找其他女人,生个孩子,只要我和他在一起。

    我总归没有渣到那般地步,我没有找过女人,也没有碰过他。

    一晃七十年过去了,我们依旧这样过着,直到我死了,他殉情了。

    我心口一痛,这个傻子。

    当我看着他在我的尸体前流泪啜泣的时候,我突然有些后悔,我突然觉得,和他ml,没什么不好的,我似乎……并非不能接受……

    当我看着他毫不犹豫地自杀时,我许下承诺:若来生我还是楼里,他还是常少明,我将身体与灵魂,一同交予他。

    然后,我重生了。

    我重生在二十岁那年,正是常少明向我表达心意后两年,这时候我还是疏远着他的。记忆中,上一世是第四年初他发生了一场车祸,我被常少新骗去探望了一次,便又被他死死缠住了。我那时心中自然是不忍的,可我尚有几分清醒,虚伪客套了几句便想离开,他躺在病床上红着眼眶语带嘲讽地说:“楼里,你还要躲我到什么时候?我就这么叫你恶心吗?”

    常少明从未用这样的语气说过话,他这般一说,叫我顿时觉得自己十恶不赦,便是站在多年好友的角度,也不该在他出车祸后如此冷漠,尤其是这个人对我还好得没话说。

    从此以后,我便和他重归于好(?)常少明待我还是如同从前一般好,那般讽刺的说话,我上辈子也只听过那一次而已。

    后来我想想,大概他那时是真因我的冷漠感到绝望了,才会孤注一掷,说出那样的话吧。

    “楼里,楼里!”聒噪的声音将我唤醒,“发什么呆呢?去上课了!”哦,今年我才大三,看向背着书包等待我的舍友——张习文,这小子后来成了我的合作伙伴,因着彼此是大学舍友,关系也好,与他合作要愉快很多。

    我应了一声,拿起书包和他去了。

    记忆中,第三年常少明追得更紧了些,每天中午都会来找我,带着他的爱心便当,不过这段时间我似乎是从没接受过的,我不是没看到他为了做这些手上被油溅起的水泡,我只是不希望他在这些事,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听说那些便当也没有浪费,每天都进了常少新的肚子。对了,常少新与我同级,名正言顺地成了他哥的探子。

    果不其然,中午常少明又来了。

    这个与我生活了七十多年的人,我一点都没有感觉陌生,虽然他后来为我改变了许多,但常少明依旧是常少明,我上一世的,爱人。

    他拎着便当,阳光在他身上镀了一层金边,竟让素来乖张冷戾的他多了几分阳光温暖的模样,我第一次没有转身就走,而是停下脚步细细看他,他一震,仿佛没有想到我会这般直视他,有些慌乱地伸手整理了一下原本也不乱的衣领,尴尬地咳了两声,加快了脚步走来。我看见他眼中绽放出强烈的希望和光。

    可他还没走到我面前,就停下了。

    他眼中突然变得黯淡,带着几分犹疑,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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