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7
借着暮雪说爱你 作者:祝九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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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天知地知,泡桐树知。
曾经一起共事的小刘笑吟吟地看着出神的方遥,戳了戳她的头,“方遥姐姐,你,是不是要结婚了?”
方遥愣神,听到结婚两个字,她嘴角又一扬,从几个月前闻婚色变,到现在她终于可以坦然地面对
一切关于人生的周折转变,窗外暖黄色的阳光在玻璃幕墙的折射下,欢脱地跳跃着,照在人的眸子里,好像里面有星河万落。
看着小刘的弯弯笑眼,方遥忍不住也笑了,嘴上还在嗔怪她,“我都走了,你还笑?”
“不会啊,我觉得你离开这里,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你现在的样子比之前的你,要幸福一百倍。”,她眼睛里似乎有星星,在眨眼笑。
方遥站起身,把那张泡桐的照片送给了小刘,“送你了,这曾经是我的宝贝,现在归你了。”
两手空空地插口袋,走到外面的时候,方遥抬起头来看天,南城多少年没有这样的好天气了,艳阳
高照里,春色秋波皆在其中。
方遥走在马路上,真切地体会到了一身轻松的感觉,再也没有片子要剪,也再也没有新闻要去冒着炎炎盛夏,汗流浃背地去前采,繁华的街道上车流如河,穿着一中校服的高中生嘴里塞着最后一口包子,急匆匆地赶着上课,额角的汗顺着发丝流下,滴在自行车把手上。
方遥立在马路一角,静静地看着南城的早上,其实也很有趣,人们都在反复重复着昨天的日子,但每一天都有新的渴望。
不知不觉,走到了中山南路后面的拱桥上,方遥太熟悉这里是什么地方了,因为她闻到了一股恶臭难闻的水沟,那是很多年前工厂污水废弃站造下的孽,这些年无论怎么改进水质,这条河沟还是那么臭。
方遥抬起头,河沟上面有一座钟楼,蓝白砖石砌成的钟楼在繁华的街上,显得格外恬静。
这里是一中。
方遥不禁驻足,看得正入迷的时候,她感到耳边有一阵热风吹来,下意识地轻呼了一声。
那人也被她的反应吓了一跳,忍不住笑了出来,“做亏心事,被我发现了吧?”
方遥抬手摸了摸耳廓,红了一大片,为了掩盖心虚,她反问,“你来做什么?你今天不应该去上班吗?”
程易轲十分老实地说,“我辞职了。”
“辞职?那你以后不在台里工作了,那你要去哪里?又做什么呢?”,方遥睫毛轻颤,在阳光充足的上午,站在一中的钟楼下,喋喋不休地问眼前这个她喜欢了整个青春的男孩子。
你要去哪里,要去做什么,什么时候去呢?
程易轲干脆笑出了声,他此刻觉得方遥简直太可爱了。
“不要笑。”,方遥抬眸认真地说。
程易轲转过身子,背靠着一中墙面上的紫藤萝,馥郁的香气从藤蔓上传来,程易轲低头暗笑,想来是一中里的桂花树又开了。
“你笑什么?”
“我想起以前教师窗台前的桂花树…”,他故意话说一半,眼神灼灼。
果然方遥不设防,立马就中计,“骗人,你教室前根本没有什么桂花树。”
“有。”,程易轲偏说有,眨眼看她。
方遥老谋深算地冷笑,图一时痛快,想都不想就说,“少骗人了,你以为我不知道啊,十二班门前压根没有什么桂花,全是脏兮兮的花坛。”
程易轲脸上的笑意渐浓,他抱着手臂,微微眯眼,接而从容道,“你怎么知道我高中是在十二班,我从来没对你说过。”
方遥欲辩无语,只恨自己性子太急,怎么没想到呢,这是一个圈套啊。
她抬眼狠狠地瞪了程易轲一眼,果然还是功亏一篑,她气急败坏扭身就要走,却被他拉进一个温暖的,充满了桂花香气的怀抱中。
“你要去哪?”,程易轲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方遥一怔,旋即听到他沉稳浓郁的声音继续娓娓道来,
“去北方,还是南方呢,是喜欢下雨的地方,还是干燥的地方,我都可以陪你去,哪怕在那里呆一辈子都可以。只是请你不要离开我,我其实真的,我真的很孤独,在美国的时候我在cd店买到了周杰伦最新的专辑,我高兴的跟什么一样,我记得你说你最喜欢周杰伦,我兴冲冲地买回来,却发现我除了把里面的歌听一遍,什么也做不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讨厌周杰伦,再也不要听他的歌。”
程易轲冰凉的下巴,搭在方遥暖和和的头顶上,就跟怀里是一只短毛猫一样。
他低沉的嗓音忽然笑了,问她,“怎么办呢,我还是很喜欢你,你要不要跟我走?”
方遥微微推开他一点,抬头看着他的眼睛说道,“我妆也没化,昨晚熬夜眼睛都是肿的,面膜也没贴,早知道你今天要跟我告白,我昨个儿夜里就去买一贴前男友面膜了,你也真够敬业的,面对这样一个我,就开始一通没头没尾的告白。”
程易轲伸手摸了摸她的圆鼓鼓的后脑勺,“你就是方遥啊。”
凝望几秒后,他又问,“哎,你还没回答我。”
方遥哑然失笑,这人,简直就是妖精嘛,这样一通的告白,可要比说我爱你高明一百倍。
方遥心想,程易轲啊程易轲,这可真是一个高明的手段。
我承认,我中招了。
“回答我。“
“我现在很慌张,怎么办呢,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怎么办?”,方遥问了无数个“怎么办”、“怎么办”。
眼泪一时间也不听话了,像脱了线的佛珠,啪嗒啪嗒往下掉。
“你喜欢吗?”,方遥灼灼地看着他。
“方遥。”,他喊她名字的时候,语调极慢,像是念诗,百转千回。
“知道吗?”
“我最喜欢你了。”
方遥带着泪点凝住神情,动也不敢动,直到他说出喜欢你这六个字的时候,方遥双脚在原地蹦达了几下,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吓死我了!”
再一次扎紧了他的怀里。
“我七年前就说过,你喜欢我。”,他失笑,“为什么你当初不…”
“与其关心我,还不如关心关心你自己。反正我已经喜欢你七年,无所谓再来七年。你呢,被一个陌生人喜欢了七年,而这个人,还信誓旦旦的扬言要继续喜欢你,并且,你没有任何力量能挣脱。”,
然后低眸转了转眼珠子,露出得意的神情,在他耳边轻轻念叨,“是你不好受,还是我不好受?”
方遥如此平淡的叙述,话语之间没有一点的怨怼和不满,倒是十分谦逊温和,又那么的理所应当。
程易轲找不到任何由头能够反击,也一度怀疑方遥这么瘦瘦小小的身躯里究竟蕴藏了多大的能量,能够支撑她如此的笃定和淡然。
甚至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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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天知地知,泡桐树知。
曾经一起共事的小刘笑吟吟地看着出神的方遥,戳了戳她的头,“方遥姐姐,你,是不是要结婚了?”
方遥愣神,听到结婚两个字,她嘴角又一扬,从几个月前闻婚色变,到现在她终于可以坦然地面对
一切关于人生的周折转变,窗外暖黄色的阳光在玻璃幕墙的折射下,欢脱地跳跃着,照在人的眸子里,好像里面有星河万落。
看着小刘的弯弯笑眼,方遥忍不住也笑了,嘴上还在嗔怪她,“我都走了,你还笑?”
“不会啊,我觉得你离开这里,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你现在的样子比之前的你,要幸福一百倍。”,她眼睛里似乎有星星,在眨眼笑。
方遥站起身,把那张泡桐的照片送给了小刘,“送你了,这曾经是我的宝贝,现在归你了。”
两手空空地插口袋,走到外面的时候,方遥抬起头来看天,南城多少年没有这样的好天气了,艳阳
高照里,春色秋波皆在其中。
方遥走在马路上,真切地体会到了一身轻松的感觉,再也没有片子要剪,也再也没有新闻要去冒着炎炎盛夏,汗流浃背地去前采,繁华的街道上车流如河,穿着一中校服的高中生嘴里塞着最后一口包子,急匆匆地赶着上课,额角的汗顺着发丝流下,滴在自行车把手上。
方遥立在马路一角,静静地看着南城的早上,其实也很有趣,人们都在反复重复着昨天的日子,但每一天都有新的渴望。
不知不觉,走到了中山南路后面的拱桥上,方遥太熟悉这里是什么地方了,因为她闻到了一股恶臭难闻的水沟,那是很多年前工厂污水废弃站造下的孽,这些年无论怎么改进水质,这条河沟还是那么臭。
方遥抬起头,河沟上面有一座钟楼,蓝白砖石砌成的钟楼在繁华的街上,显得格外恬静。
这里是一中。
方遥不禁驻足,看得正入迷的时候,她感到耳边有一阵热风吹来,下意识地轻呼了一声。
那人也被她的反应吓了一跳,忍不住笑了出来,“做亏心事,被我发现了吧?”
方遥抬手摸了摸耳廓,红了一大片,为了掩盖心虚,她反问,“你来做什么?你今天不应该去上班吗?”
程易轲十分老实地说,“我辞职了。”
“辞职?那你以后不在台里工作了,那你要去哪里?又做什么呢?”,方遥睫毛轻颤,在阳光充足的上午,站在一中的钟楼下,喋喋不休地问眼前这个她喜欢了整个青春的男孩子。
你要去哪里,要去做什么,什么时候去呢?
程易轲干脆笑出了声,他此刻觉得方遥简直太可爱了。
“不要笑。”,方遥抬眸认真地说。
程易轲转过身子,背靠着一中墙面上的紫藤萝,馥郁的香气从藤蔓上传来,程易轲低头暗笑,想来是一中里的桂花树又开了。
“你笑什么?”
“我想起以前教师窗台前的桂花树…”,他故意话说一半,眼神灼灼。
果然方遥不设防,立马就中计,“骗人,你教室前根本没有什么桂花树。”
“有。”,程易轲偏说有,眨眼看她。
方遥老谋深算地冷笑,图一时痛快,想都不想就说,“少骗人了,你以为我不知道啊,十二班门前压根没有什么桂花,全是脏兮兮的花坛。”
程易轲脸上的笑意渐浓,他抱着手臂,微微眯眼,接而从容道,“你怎么知道我高中是在十二班,我从来没对你说过。”
方遥欲辩无语,只恨自己性子太急,怎么没想到呢,这是一个圈套啊。
她抬眼狠狠地瞪了程易轲一眼,果然还是功亏一篑,她气急败坏扭身就要走,却被他拉进一个温暖的,充满了桂花香气的怀抱中。
“你要去哪?”,程易轲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方遥一怔,旋即听到他沉稳浓郁的声音继续娓娓道来,
“去北方,还是南方呢,是喜欢下雨的地方,还是干燥的地方,我都可以陪你去,哪怕在那里呆一辈子都可以。只是请你不要离开我,我其实真的,我真的很孤独,在美国的时候我在cd店买到了周杰伦最新的专辑,我高兴的跟什么一样,我记得你说你最喜欢周杰伦,我兴冲冲地买回来,却发现我除了把里面的歌听一遍,什么也做不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讨厌周杰伦,再也不要听他的歌。”
程易轲冰凉的下巴,搭在方遥暖和和的头顶上,就跟怀里是一只短毛猫一样。
他低沉的嗓音忽然笑了,问她,“怎么办呢,我还是很喜欢你,你要不要跟我走?”
方遥微微推开他一点,抬头看着他的眼睛说道,“我妆也没化,昨晚熬夜眼睛都是肿的,面膜也没贴,早知道你今天要跟我告白,我昨个儿夜里就去买一贴前男友面膜了,你也真够敬业的,面对这样一个我,就开始一通没头没尾的告白。”
程易轲伸手摸了摸她的圆鼓鼓的后脑勺,“你就是方遥啊。”
凝望几秒后,他又问,“哎,你还没回答我。”
方遥哑然失笑,这人,简直就是妖精嘛,这样一通的告白,可要比说我爱你高明一百倍。
方遥心想,程易轲啊程易轲,这可真是一个高明的手段。
我承认,我中招了。
“回答我。“
“我现在很慌张,怎么办呢,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怎么办?”,方遥问了无数个“怎么办”、“怎么办”。
眼泪一时间也不听话了,像脱了线的佛珠,啪嗒啪嗒往下掉。
“你喜欢吗?”,方遥灼灼地看着他。
“方遥。”,他喊她名字的时候,语调极慢,像是念诗,百转千回。
“知道吗?”
“我最喜欢你了。”
方遥带着泪点凝住神情,动也不敢动,直到他说出喜欢你这六个字的时候,方遥双脚在原地蹦达了几下,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吓死我了!”
再一次扎紧了他的怀里。
“我七年前就说过,你喜欢我。”,他失笑,“为什么你当初不…”
“与其关心我,还不如关心关心你自己。反正我已经喜欢你七年,无所谓再来七年。你呢,被一个陌生人喜欢了七年,而这个人,还信誓旦旦的扬言要继续喜欢你,并且,你没有任何力量能挣脱。”,
然后低眸转了转眼珠子,露出得意的神情,在他耳边轻轻念叨,“是你不好受,还是我不好受?”
方遥如此平淡的叙述,话语之间没有一点的怨怼和不满,倒是十分谦逊温和,又那么的理所应当。
程易轲找不到任何由头能够反击,也一度怀疑方遥这么瘦瘦小小的身躯里究竟蕴藏了多大的能量,能够支撑她如此的笃定和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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