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54 章
浮声记 作者:渝州夜来
第 54 章
唱片里的歌词带着浓浓的南方口音,他听不太懂,但就这样和沈绍静静地站在一起,不知道是谁的手先伸过来的,牢牢攥住了,就被一把枷锁拷在了一起。沈绍跟着那曲子轻轻唱了两句,听谢家声问道:“这歌儿倒有些味道,叫什么名字?”
“管他叫什么名字,都已经是别人的了”沈绍一时兴起,拉着他的手道,“咱们来跳个舞吧。”
谢家声一惊,忙不迭地拒绝:“我哪里会跳什么舞。”他玩刀子是好手,若论到唱歌跳舞脑袋里就像是少根筋,小时候戏班的师傅打都打不好,这么多年也没有长进。他知道沈绍常年混迹的那些圈子,舞技定然一流。
“怎么跟你师兄说的一样,是不是一起商量好了来糊弄我的。”沈绍眼皮一挑,觑准谢家声脚步一退,反手就将门锁上了。
谢家声走投无路,急起来连说话都结巴:“我……我是真的不会!”
“不会就学,一个男人不会跳舞成什么样子!”沈绍将一口歪理说得理直气壮。
“我怕踩疼了你……”谢家声无计可施只好搬出最后一个理由。
沈绍却不为所动:“那就脱了鞋子。”
谢家声听了立时将脚跟往身后一缩,沈绍的反应却比他想象的更快,手一探已将他一只脚结结实实朝在手里。两根修长有力的手指在鞋帮子上轻轻一弹,那鞋子转眼就到了他的掌心里。谢家声从来不穿皮鞋,那一双黑布鞋一看就是新做的,鞋底还泛着白,沈绍捏着中间,那两旁便规规矩矩地翘起来,小船一样,乖觉得很。沈绍擒着那鞋弓翻来覆去看了看,调笑道:“要是再小些,就能直接当酒盅使了。”
谢家声想他这德行怕是一辈子都改不了了,哂道:“我叔父看过之后说,这样的脚踩人最痛。”
沈绍一笑,也不言声,接着就去扒谢家声袜子。谢家声竟骤然失色:“你做什么!”还没来得及阻止,那一双白棉袜子已经被沈绍扯脱了一大半,只剩下一个角儿挂在那脚尖上。谢家声脚背都弯起来,弓成一道圆润的月牙儿,五根脚趾牢牢并在一起,指甲盖儿都泛着光。他脸上也有些红晕,隐在暗处,看不分明。
“没想到竟这样秀气……”沈绍赞叹一声,古玩一般拢在手里仔细把弄一阵,道,“怎么就舍不得拿出来给我看看?”说着便在他脚底轻轻一搔。
谢家声最是怕痒,脚踝往后面一缩,胀红了脸道:“在外面跑了一天,还没清洗,都是汗……”沈绍已趁机抓住了他另一只脚,如法炮制,将他的鞋袜都剥了个干净,那两只脚并排摆在一起,一对莲藕似的,怎样都看不够。谢家声忙挣脱了站起来,那一双白生生的脚就在长衫下面若隐若现,这时留声机里面已换了一首曲子,南音未改,谢家声却已听懂其中的几分意思,不过是什么哥哥姐儿,郎呀妹子的,一声声叫得亲热。
沈绍在对面揽着他的腰,将他的手搭在他的肩上,谢家声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只盯着他的唇角瞧个不停。刚迈出第一步谢家声便觉得浑身不自在,道:“这满地都是钱,黏在脚上怪难受的,咱们还是下次……”他看着那促狭的嘴角一弯,沈绍搁在他腰上的那只手忽然用力,将他整个人都抱起来,然后轻轻放在自己的脚上。脚底厚硬的皮鞋头顶在脚心,像是有一只不安分的手,揉捏着他的皮肉,叔父说,那里有一处经脉,是能直接牵到心脏的,谢家声两条腿都开始打颤。他将足尖微微踮起来,恰好够到沈绍的眸子。“这样不就好了,你既不会踩痛我,也不会不舒服,还能跟上我的步子,一举三得,我是不是很聪明?”说着,他的双腿已跟着那缠缠绵绵的歌声缓缓动起来。
“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百忙之中沈绍还不忘在他耳边数着拍子,却让谢家声更加笨拙。他索性什么都不管了,将一切都叫给沈绍,这个一无所有的男人。一双皮鞋承载着两个人的重量,在铺满金钱的地板上,摩挲出沙沙的声响,像是窗外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谢家声的大脚趾在鞋面上捺下一个小小的凹陷,直抵在里面的那只脚背上,隔着一层厚硬的牛皮,他依然能将那双脚的模样细细描摹,想必是结实、有力、坚硬、强健,而毛发丛生。谢家声想着便笑出来。
“别分心,”沈绍突然俯下身拥紧了他的脊背,有什么灼热的东西仓促间打湿了他的衣服,一层层浸在他的皮肤上,“我明天就要走了,你自己保重。”
“嗯,你也是……”
“好好等着,我发达了就回来。”
“即便你不发达也要回来。”
偌大一个中国他们都能彼此遇见,何况区区北平到上海的距离。这一刻,他们两个都是一样信誓旦旦,迫不及待。
沈绍没有想到,一别之后,距他们再次相见,已经过了五年。
第39章
1942年夏,重庆朝天门码头。有个人胳膊上搭着件薄外套从民生公司的大船上下来,沿着熙熙攘攘的人流,爬上几百级又高又陡的石阶。他一边抹着脑门上的汗,一边饶有兴致地望着两边那些吊脚楼,在薄薄的晨雾中都像是浮在天上的——原来天宫里也是如此寒酸——这就是战时的陪都,向他展现的第一道风景。朝天门是长江和嘉陵江的交汇处,现在正值涨水季节,浩浩荡荡两条大江滔滔东去,发出阵阵轰鸣。远处的汽笛飘荡在风中,轮船上的万国旗漾起朱红的微笑,像是挂着一串串辣椒。潮湿的空气里,闷热无处躲,他搓着手对身后跟着的一个年轻人道:“都说南方气候宜人,我看倒不见得,在北平冷极了还有炕头,到这里只想把身上的皮都剥下来。”
“爷,你热么?”年轻人像是会错了他的意思,忙将掀起自己的衣服为他扇风。
那人无可奈何地揉了揉他的头发,道:“个子长了,脑子却不长,现在都一门心思顾着逃难,哪里说得上热不热,你当还在北平享福么。” 短短五年,他高了。也壮了,自己比他都还要矮上一截,去够他的头顶已然有些吃力。他正是沈绍,当年跺跺脚九城乱颤的沈二爷,辗转几年之后,和他须臾不可分离的狗腿子阿飞一起,也到了重庆。
当年沈绍料到在日军的围困下,上海必然物资奇缺,而美英法等列强都在上海设有租界,绝不会坐视这座城市的沦陷,日军最终定会会铩羽而归。但是全世界却和他开了一个大玩笑,当他历尽艰辛,带着一大车的日用品走到上海郊外的时候,才知道上海已经被日军攻克,城里的人都在向杭州无锡等地逃难,他雇佣的伙计们见势不好,也一哄而散,沈绍只得独自北上,转向另一个备受日军压力的重镇——郑州。
这个时候徐州会战已经开始,中国守军节节败退,连张自忠上将也战死枣庄,沈绍才走到黄河边,便遇上国民政府为了阻挡日本人的进攻,掘开了花园口的大坝,将整个河南变成了浩瀚泽国,一夜之间,四百万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沈绍被滔滔黄河水困在原地动弹不得,亲眼目睹那些灾民惨状,卖儿鬻女,家破人亡,心中竟不忍起来,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将那一车的货物以难以想象的低价就地卖掉,连本钱都没收回来。
待洪水退去,已是一九三八年的九月,沈绍动身返回北平,他去赵夜白的小院寻谢家声,却已是人去楼空,他抱着一丝希望找到丹桂大戏院,在门口就听见里面咿咿呀呀的唱词,倒和赵夜白的声腔有些相像,沈绍大喜过望,进去一看才发现是他的那个叫少白的徒弟,一年多光景他长大了不少,正立在台上全神贯注唱一出《汉宫秋》,这本是赵夜白的戏,现在他顶了这个名头,言行举止都学得似模似样,涂着白惨惨的一张脸底下,恍若赵夜白附身。
沈绍将身上仅剩的几个钱给了那店小二,跑堂的还认得他,当年叱咤风云不可一世的沈二爷,谁能忘记?“爷可是好久都没来了……”小二觑着他下巴上略有些凌乱的胡茬说道,很有些嘲讽的意思。
沈绍在后台等了很久,终于看见少白出来,他今年十四,还不到十五,却已经像是个二十余岁的青年。极风情地往那镜子前一坐,头靠在椅背上,自有人上来为他卸妆,看着自己本来的肤色一点一点从那些脂粉下面挣脱出来,少年竟有些厌恶的样子,微微皱着眉道:“我认得你,沈二爷,是么?”
“是我。”沈绍规规矩矩地答道。
少白红艳艳的嘴唇慢悠悠吐出一口气,道:“你是来找我师傅的?”
“我来找赵夜白。”
“我就是赵夜白!”少年突然跳起来,“睁大你的眼睛,竖起你的耳朵给我听好了,我现在就是赵夜白,没有别人!”
“我来找赵夜白。”沈绍念着他的本名,“你知道他去哪里了么?”
少白对着镜子一笑,忽然推开伺候他的人,晃晃悠悠地站起来道:“你找他做什么?”
沈绍闻到他身上的腥气,皱了皱鼻子道:“你喝酒了?”从前赵夜白对自己最是严苛,晚上有戏场子的时候因怕声音粗浊,绝不吃一口东西,甚至连茶也不喝,只用清水润喉。
“不喝酒怎么成得了赵夜白?”少年自梳妆台下拿出一个玻璃瓶子,拧开来就往喉咙里灌,沈绍一闻便知是烈性的威士忌,价格不菲,亏他能买得起。少白已经有些微微的醉意,两颊被烧得绯红,曳着声气道:“赵夜白一生下来,就是活在戏里面的……我……我没他那么好的福气,肉体凡胎,拙嘴笨腮,学不来那样人戏不分,君临天下……沈二爷也是因为这瞧上他的吧……”
见沈绍不说话,少白极痴迷地瞪着那镜子里的人影道:“你看,你看,这里面的人多贵重,多漂亮,谁看了不喜欢?我也想要变成这个样子,钻进去,抹杀他,扒了他的皮穿在我自己身上,一辈子都不脱下来……”
沈绍知道那赵夜白,是多少年才能出一个的,他为戏而生,也只能为戏而死,抑或是,他自个儿就是一场以天为幕,以地为台的大戏,世上所有人都是他的观众,看他在上面演一出千古绝唱。多少人恨他,也有多少人羡慕他,却都是因为爱他。爱他,学他,在醉眼朦胧中,穿他的衣服,唱他的戏词。
还是不像他。
瞒得过所有人,却终究骗不过自己。最后只好发疯似的,隔着镜子一遍又一遍地嫉妒他。
沈绍不声不响起身告辞,他终是没有找到谢家声,连赵夜白的踪影也失去了。
往后几年,他走遍大半个中国,被拆掉炮台的天津卫,还没洗干净血腥的南京城,碾成齑粉的徐州,还有打得在地图上只剩下一个名字的长沙,到处都在兵荒马乱,那生意自然没什么起色,本钱也越来越少,最后他在上海买了一张船票,逆流而上,终于在一个月后,到达国民政府的新首都。然而这座地处西南的城市显然并没有做好成为都城的准备,到处都还弥漫着江湖习气,码头外被烤得滚烫得沙石路上店铺林立,精赤着上身的汉子将货物狠狠往肩膀上压,他们的汗水流淌成一条河,然后汇入长江。背着孩子的女人,坐在檐下那一线可怜巴巴的阴影里,做些缝缝补补的伙计,偶尔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邻居们说些闲话。沈绍猛然想起北平城里的那些小胡同里,静悄悄,雪落的声音,从北平到重庆,中国人还是中国人。
阿飞第一次来重庆,看什么都新鲜,闻到旁边角落里传来的烧饼香味,嘴巴也不禁有些馋了,沈绍看他的样子,笑着从兜里摸了几毛钱道:“正好我也饿了,你去买几个饼回来填填肚子。”
阿飞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了,这些年跑了许多地方,面容比五年前稍微活络些,但总是跟在沈绍屁股后面撵来撵去的习惯却一直改不了。他接了钱,几乎是有些雀跃地向烧饼摊子跑去,厚实的胳膊在尘土中轻捷地摆动起来,黑硬的汗毛被阳光镀成金黄的颜色,曾经让苏千袖赞赏不已的纤细腰杆上生出一层有一层紧梆梆的肌肉,摸上去就像是碰到了一块铁板似的。沈绍也不知道,他的那条小看门狗什么时候竟长成了一条凶猛的狼犬,或许是他敏锐地意识到主人仅是不同往日,乱世里,想要保护一个人,除了自己变强,还有什么办法。阿飞没念过几年书,也不及别人聪明,只剩下一把力气,一丝不剩,全用在了沈绍身上。
沈绍看见阿飞强健的汉子的身体,脸上却挂着少年般的懵懂神情,笑着骂了声“没见识的东西”,他现在才发现,这个狗腿子长得还是有几分气魄的,浓眉毛,高鼻梁,厚耳垂,怎么看怎么像东北的男人,但那脸盘还是狭小,甚至是有些尖削的,五官都几乎塞不下,于是委委屈屈生了一双小眼睛,又像是江南人氏。
不一会阿飞就揣着四五个烧饼回来了,大热的天他竟还怕冷了似的捂在怀里,拿出来的时候,沈绍见他的胸膛上都被灼红了一片。“傻子,痛不痛?”沈绍戳着他的伤处,那样毫无保留的忠诚让他宁愿相信也许阿飞脑筋真的有问题。
阿飞咬着嘴唇笑了笑,郑重其事将一把零钱交到沈绍手里:“本来是八毛一个,我一口气买五个,只收我三块钱。”
“一块钱也这样省?”
第 5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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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章
唱片里的歌词带着浓浓的南方口音,他听不太懂,但就这样和沈绍静静地站在一起,不知道是谁的手先伸过来的,牢牢攥住了,就被一把枷锁拷在了一起。沈绍跟着那曲子轻轻唱了两句,听谢家声问道:“这歌儿倒有些味道,叫什么名字?”
“管他叫什么名字,都已经是别人的了”沈绍一时兴起,拉着他的手道,“咱们来跳个舞吧。”
谢家声一惊,忙不迭地拒绝:“我哪里会跳什么舞。”他玩刀子是好手,若论到唱歌跳舞脑袋里就像是少根筋,小时候戏班的师傅打都打不好,这么多年也没有长进。他知道沈绍常年混迹的那些圈子,舞技定然一流。
“怎么跟你师兄说的一样,是不是一起商量好了来糊弄我的。”沈绍眼皮一挑,觑准谢家声脚步一退,反手就将门锁上了。
谢家声走投无路,急起来连说话都结巴:“我……我是真的不会!”
“不会就学,一个男人不会跳舞成什么样子!”沈绍将一口歪理说得理直气壮。
“我怕踩疼了你……”谢家声无计可施只好搬出最后一个理由。
沈绍却不为所动:“那就脱了鞋子。”
谢家声听了立时将脚跟往身后一缩,沈绍的反应却比他想象的更快,手一探已将他一只脚结结实实朝在手里。两根修长有力的手指在鞋帮子上轻轻一弹,那鞋子转眼就到了他的掌心里。谢家声从来不穿皮鞋,那一双黑布鞋一看就是新做的,鞋底还泛着白,沈绍捏着中间,那两旁便规规矩矩地翘起来,小船一样,乖觉得很。沈绍擒着那鞋弓翻来覆去看了看,调笑道:“要是再小些,就能直接当酒盅使了。”
谢家声想他这德行怕是一辈子都改不了了,哂道:“我叔父看过之后说,这样的脚踩人最痛。”
沈绍一笑,也不言声,接着就去扒谢家声袜子。谢家声竟骤然失色:“你做什么!”还没来得及阻止,那一双白棉袜子已经被沈绍扯脱了一大半,只剩下一个角儿挂在那脚尖上。谢家声脚背都弯起来,弓成一道圆润的月牙儿,五根脚趾牢牢并在一起,指甲盖儿都泛着光。他脸上也有些红晕,隐在暗处,看不分明。
“没想到竟这样秀气……”沈绍赞叹一声,古玩一般拢在手里仔细把弄一阵,道,“怎么就舍不得拿出来给我看看?”说着便在他脚底轻轻一搔。
谢家声最是怕痒,脚踝往后面一缩,胀红了脸道:“在外面跑了一天,还没清洗,都是汗……”沈绍已趁机抓住了他另一只脚,如法炮制,将他的鞋袜都剥了个干净,那两只脚并排摆在一起,一对莲藕似的,怎样都看不够。谢家声忙挣脱了站起来,那一双白生生的脚就在长衫下面若隐若现,这时留声机里面已换了一首曲子,南音未改,谢家声却已听懂其中的几分意思,不过是什么哥哥姐儿,郎呀妹子的,一声声叫得亲热。
沈绍在对面揽着他的腰,将他的手搭在他的肩上,谢家声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只盯着他的唇角瞧个不停。刚迈出第一步谢家声便觉得浑身不自在,道:“这满地都是钱,黏在脚上怪难受的,咱们还是下次……”他看着那促狭的嘴角一弯,沈绍搁在他腰上的那只手忽然用力,将他整个人都抱起来,然后轻轻放在自己的脚上。脚底厚硬的皮鞋头顶在脚心,像是有一只不安分的手,揉捏着他的皮肉,叔父说,那里有一处经脉,是能直接牵到心脏的,谢家声两条腿都开始打颤。他将足尖微微踮起来,恰好够到沈绍的眸子。“这样不就好了,你既不会踩痛我,也不会不舒服,还能跟上我的步子,一举三得,我是不是很聪明?”说着,他的双腿已跟着那缠缠绵绵的歌声缓缓动起来。
“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百忙之中沈绍还不忘在他耳边数着拍子,却让谢家声更加笨拙。他索性什么都不管了,将一切都叫给沈绍,这个一无所有的男人。一双皮鞋承载着两个人的重量,在铺满金钱的地板上,摩挲出沙沙的声响,像是窗外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谢家声的大脚趾在鞋面上捺下一个小小的凹陷,直抵在里面的那只脚背上,隔着一层厚硬的牛皮,他依然能将那双脚的模样细细描摹,想必是结实、有力、坚硬、强健,而毛发丛生。谢家声想着便笑出来。
“别分心,”沈绍突然俯下身拥紧了他的脊背,有什么灼热的东西仓促间打湿了他的衣服,一层层浸在他的皮肤上,“我明天就要走了,你自己保重。”
“嗯,你也是……”
“好好等着,我发达了就回来。”
“即便你不发达也要回来。”
偌大一个中国他们都能彼此遇见,何况区区北平到上海的距离。这一刻,他们两个都是一样信誓旦旦,迫不及待。
沈绍没有想到,一别之后,距他们再次相见,已经过了五年。
第39章
1942年夏,重庆朝天门码头。有个人胳膊上搭着件薄外套从民生公司的大船上下来,沿着熙熙攘攘的人流,爬上几百级又高又陡的石阶。他一边抹着脑门上的汗,一边饶有兴致地望着两边那些吊脚楼,在薄薄的晨雾中都像是浮在天上的——原来天宫里也是如此寒酸——这就是战时的陪都,向他展现的第一道风景。朝天门是长江和嘉陵江的交汇处,现在正值涨水季节,浩浩荡荡两条大江滔滔东去,发出阵阵轰鸣。远处的汽笛飘荡在风中,轮船上的万国旗漾起朱红的微笑,像是挂着一串串辣椒。潮湿的空气里,闷热无处躲,他搓着手对身后跟着的一个年轻人道:“都说南方气候宜人,我看倒不见得,在北平冷极了还有炕头,到这里只想把身上的皮都剥下来。”
“爷,你热么?”年轻人像是会错了他的意思,忙将掀起自己的衣服为他扇风。
那人无可奈何地揉了揉他的头发,道:“个子长了,脑子却不长,现在都一门心思顾着逃难,哪里说得上热不热,你当还在北平享福么。” 短短五年,他高了。也壮了,自己比他都还要矮上一截,去够他的头顶已然有些吃力。他正是沈绍,当年跺跺脚九城乱颤的沈二爷,辗转几年之后,和他须臾不可分离的狗腿子阿飞一起,也到了重庆。
当年沈绍料到在日军的围困下,上海必然物资奇缺,而美英法等列强都在上海设有租界,绝不会坐视这座城市的沦陷,日军最终定会会铩羽而归。但是全世界却和他开了一个大玩笑,当他历尽艰辛,带着一大车的日用品走到上海郊外的时候,才知道上海已经被日军攻克,城里的人都在向杭州无锡等地逃难,他雇佣的伙计们见势不好,也一哄而散,沈绍只得独自北上,转向另一个备受日军压力的重镇——郑州。
这个时候徐州会战已经开始,中国守军节节败退,连张自忠上将也战死枣庄,沈绍才走到黄河边,便遇上国民政府为了阻挡日本人的进攻,掘开了花园口的大坝,将整个河南变成了浩瀚泽国,一夜之间,四百万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沈绍被滔滔黄河水困在原地动弹不得,亲眼目睹那些灾民惨状,卖儿鬻女,家破人亡,心中竟不忍起来,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将那一车的货物以难以想象的低价就地卖掉,连本钱都没收回来。
待洪水退去,已是一九三八年的九月,沈绍动身返回北平,他去赵夜白的小院寻谢家声,却已是人去楼空,他抱着一丝希望找到丹桂大戏院,在门口就听见里面咿咿呀呀的唱词,倒和赵夜白的声腔有些相像,沈绍大喜过望,进去一看才发现是他的那个叫少白的徒弟,一年多光景他长大了不少,正立在台上全神贯注唱一出《汉宫秋》,这本是赵夜白的戏,现在他顶了这个名头,言行举止都学得似模似样,涂着白惨惨的一张脸底下,恍若赵夜白附身。
沈绍将身上仅剩的几个钱给了那店小二,跑堂的还认得他,当年叱咤风云不可一世的沈二爷,谁能忘记?“爷可是好久都没来了……”小二觑着他下巴上略有些凌乱的胡茬说道,很有些嘲讽的意思。
沈绍在后台等了很久,终于看见少白出来,他今年十四,还不到十五,却已经像是个二十余岁的青年。极风情地往那镜子前一坐,头靠在椅背上,自有人上来为他卸妆,看着自己本来的肤色一点一点从那些脂粉下面挣脱出来,少年竟有些厌恶的样子,微微皱着眉道:“我认得你,沈二爷,是么?”
“是我。”沈绍规规矩矩地答道。
少白红艳艳的嘴唇慢悠悠吐出一口气,道:“你是来找我师傅的?”
“我来找赵夜白。”
“我就是赵夜白!”少年突然跳起来,“睁大你的眼睛,竖起你的耳朵给我听好了,我现在就是赵夜白,没有别人!”
“我来找赵夜白。”沈绍念着他的本名,“你知道他去哪里了么?”
少白对着镜子一笑,忽然推开伺候他的人,晃晃悠悠地站起来道:“你找他做什么?”
沈绍闻到他身上的腥气,皱了皱鼻子道:“你喝酒了?”从前赵夜白对自己最是严苛,晚上有戏场子的时候因怕声音粗浊,绝不吃一口东西,甚至连茶也不喝,只用清水润喉。
“不喝酒怎么成得了赵夜白?”少年自梳妆台下拿出一个玻璃瓶子,拧开来就往喉咙里灌,沈绍一闻便知是烈性的威士忌,价格不菲,亏他能买得起。少白已经有些微微的醉意,两颊被烧得绯红,曳着声气道:“赵夜白一生下来,就是活在戏里面的……我……我没他那么好的福气,肉体凡胎,拙嘴笨腮,学不来那样人戏不分,君临天下……沈二爷也是因为这瞧上他的吧……”
见沈绍不说话,少白极痴迷地瞪着那镜子里的人影道:“你看,你看,这里面的人多贵重,多漂亮,谁看了不喜欢?我也想要变成这个样子,钻进去,抹杀他,扒了他的皮穿在我自己身上,一辈子都不脱下来……”
沈绍知道那赵夜白,是多少年才能出一个的,他为戏而生,也只能为戏而死,抑或是,他自个儿就是一场以天为幕,以地为台的大戏,世上所有人都是他的观众,看他在上面演一出千古绝唱。多少人恨他,也有多少人羡慕他,却都是因为爱他。爱他,学他,在醉眼朦胧中,穿他的衣服,唱他的戏词。
还是不像他。
瞒得过所有人,却终究骗不过自己。最后只好发疯似的,隔着镜子一遍又一遍地嫉妒他。
沈绍不声不响起身告辞,他终是没有找到谢家声,连赵夜白的踪影也失去了。
往后几年,他走遍大半个中国,被拆掉炮台的天津卫,还没洗干净血腥的南京城,碾成齑粉的徐州,还有打得在地图上只剩下一个名字的长沙,到处都在兵荒马乱,那生意自然没什么起色,本钱也越来越少,最后他在上海买了一张船票,逆流而上,终于在一个月后,到达国民政府的新首都。然而这座地处西南的城市显然并没有做好成为都城的准备,到处都还弥漫着江湖习气,码头外被烤得滚烫得沙石路上店铺林立,精赤着上身的汉子将货物狠狠往肩膀上压,他们的汗水流淌成一条河,然后汇入长江。背着孩子的女人,坐在檐下那一线可怜巴巴的阴影里,做些缝缝补补的伙计,偶尔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邻居们说些闲话。沈绍猛然想起北平城里的那些小胡同里,静悄悄,雪落的声音,从北平到重庆,中国人还是中国人。
阿飞第一次来重庆,看什么都新鲜,闻到旁边角落里传来的烧饼香味,嘴巴也不禁有些馋了,沈绍看他的样子,笑着从兜里摸了几毛钱道:“正好我也饿了,你去买几个饼回来填填肚子。”
阿飞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了,这些年跑了许多地方,面容比五年前稍微活络些,但总是跟在沈绍屁股后面撵来撵去的习惯却一直改不了。他接了钱,几乎是有些雀跃地向烧饼摊子跑去,厚实的胳膊在尘土中轻捷地摆动起来,黑硬的汗毛被阳光镀成金黄的颜色,曾经让苏千袖赞赏不已的纤细腰杆上生出一层有一层紧梆梆的肌肉,摸上去就像是碰到了一块铁板似的。沈绍也不知道,他的那条小看门狗什么时候竟长成了一条凶猛的狼犬,或许是他敏锐地意识到主人仅是不同往日,乱世里,想要保护一个人,除了自己变强,还有什么办法。阿飞没念过几年书,也不及别人聪明,只剩下一把力气,一丝不剩,全用在了沈绍身上。
沈绍看见阿飞强健的汉子的身体,脸上却挂着少年般的懵懂神情,笑着骂了声“没见识的东西”,他现在才发现,这个狗腿子长得还是有几分气魄的,浓眉毛,高鼻梁,厚耳垂,怎么看怎么像东北的男人,但那脸盘还是狭小,甚至是有些尖削的,五官都几乎塞不下,于是委委屈屈生了一双小眼睛,又像是江南人氏。
不一会阿飞就揣着四五个烧饼回来了,大热的天他竟还怕冷了似的捂在怀里,拿出来的时候,沈绍见他的胸膛上都被灼红了一片。“傻子,痛不痛?”沈绍戳着他的伤处,那样毫无保留的忠诚让他宁愿相信也许阿飞脑筋真的有问题。
阿飞咬着嘴唇笑了笑,郑重其事将一把零钱交到沈绍手里:“本来是八毛一个,我一口气买五个,只收我三块钱。”
“一块钱也这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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