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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49 章

    浮声记 作者:渝州夜来

    第 49 章

    谁还伫立窗外唱一段传奇

    写在1937

    第36章

    沈绍从牢里出来之后还是得意了一阵子,打仗受伤死人,广生堂生意兴隆,只是每日屋子里涣散的血腥气教他鼻子总是有些发痒,便让阿飞来抓,那厚厚实实的两条狗爪子从他高挺的鼻尖上掠过,战战兢兢,毕恭毕敬。沈绍从来都不是个畅快人,尤其对阿飞,大热天里烈日炎炎,再讲究的人也没法子面面俱到,外边还是衣冠楚楚一身西装,一回到家里便将外套领带一扔,敞开一身衬衣斜躺在椅子上,渐渐地睡意上来,朦胧中看阿飞绷着一条细腰在面前来来去去,那口舌突然就干燥起来。

    “卢聿飞,你过来……”

    沈绍极少这样连名带姓地叫他,这个名字他是忌讳的,总让他想起东北的那些旧事,想是墙角蜷缩着的一只老狗,洒下丑陋的阴影。

    阿飞正倚在门框上歇息,他极怕热,一到夏天五脏六腑就像是着了火,烧得他眼睛都是红通通的,沈绍嫌他周身逼人的热气,命他伺候的时候也要离开一丈之外。阿飞还在打盹,听见沈绍叫他立时醒过来,脑袋咚的一声撞在门上,抬起来的时候还是一脸懵懂的模样。他看见沈绍舔了舔嘴唇,道:“还傻站着做什么,快过来……”

    阿飞磨磨蹭蹭地走过去,他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汗衫,还没来得及换,都是汗味,他怕熏着他家宝宝贝贝的二爷,惹他不高兴。沈绍却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二爷手上也有汗水,两个人的混在一起,黏黏腻腻,纠纠缠缠,但没人在意这个。沈绍见阿飞没有挣扎,或是不敢,伸手就去够他的腰,那连苏千袖都甘拜下风的纤细腰杆,像一支芦苇,在他手掌中微微颤抖。

    “阿飞……”沈绍模模糊糊说了一句就再也接不下去了,他正要将阿飞身上那一层恼人的破布扯下来,突然有人敲门道:“二爷,有人找您。”

    “不见!”沈绍咬着牙道,“就说我病了,谁都不见!”

    那人静了几秒,声音也瑟缩起来:“二爷,是日军司令部的……”

    沈绍牙关一紧,将阿飞丢到一边站起来。他从椅背上捡了件外衣披在肩头,猛然开门,只见那下人吓了一跳,他身后站着个穿绿军装的日本军人,看见沈绍,也吃了一惊。

    只是个少尉,沈绍一眼瞥到他的肩章,算不得什么大官。“有什么事?”

    “藤原少佐有请。”那日本人递过一张帖子,说话还算客气。

    “藤原,哪个藤原?”沈绍掂量着那一张纸,正面的中国字他认识,背后的日文弯弯扭扭不伦不类,印制得倒是十分精致。

    这日本军人的中国话也是差强人意,结结巴巴解释道:“这个藤原先生,就是……就是这个……请您务必到场。”

    “也就是不去不行了?”沈绍拉紧了衬衣,将帖子掷还给他,道,“你等我收拾一下,我马上就去。”他转身将门关上了,看阿飞还傻呆呆坐在地上,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走过去一脚将他踢起来骂道:“狗奴才还不赶快去换衣服,这副样子是做给谁看!”

    沈绍一柜子里面装的都是西装,长得短的,厚的薄的,黑的白的,他也最喜欢叫裁缝来为他量身定做,领子上宽一寸,腰上收一寸,恰能显出他的肩宽腿长,风流气概。他不爱长袍马褂,怎么瞧着都嫌土气,那缎面舒服是舒服,就是太光鲜亮丽觉得浮躁。以往只有在年三十晚上或是为老爷子祝寿,他爹看不过那些洋,玩意儿才会换上一身长衫,勉强尽个孝道。

    他看见阿飞拣出来的那两件衣裳,都是他大难不死之后找人新做的,从法国运来的料子,又薄又轻,层层染上去的颜色,能掬得起来似的,看见心里就凉快。沈绍一边换衣服一边问阿飞道:“找见他了么?”

    阿飞正在给他扣袖子,额头几乎要撞在他的手腕上:“城南都翻遍了,还是找不到,或许……”

    “找不到就继续找,这么大个人,难不成就凭空消失了?扯淡!”

    沈绍前几日先去了饕餮居,想不到那里却已是人去楼空,窗台上积了好大的灰,院子里的爬山虎倒是长势正好,绿油油的看着喜人。沈绍在厨房里站了一阵,见那些瓶瓶罐罐都还放在原处,菜刀摆在案板上,像主人只是忽然有事出去了,过不久就会回来似的。他透过纱窗望进谢家声的房间,当日被他踢到的那条板凳还横在地上,后面是他曾将谢家声狠狠压在上面的那扇窗门,被那双手抓破了的窗户纸还晃晃悠悠挂在上面,一切都是半年前的样子,只是惟独不见了住在里面的人。

    沈绍让阿飞寻了几个街坊打听,都说已经许久没见着那个人,谁也不知道谢家声去了哪里,他就像是书里面写的,只在梦里才会出现的精怪,梦醒就离开,这个世界上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这样一个人。沈绍还是不死心,他在那木门前停了一会儿,等着有人突然叫着他的名字,回头,就从小巷尽头一步步地走来。到现在他才发现,原来自己是有那么一点点真心喜欢谢家声的,哪怕只是一点点,不同于苏千袖,也不同于赵夜白。谢家声就是一头名为饕餮的野兽,聪明凶猛,咄咄逼人,他在和他旷日持久的对峙中,在久远前埋藏下的东西竟又开始蠢蠢欲动,他重新像个武士一样跳将起来,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叫嚣着征服。

    沈绍从来不认为有朝一日,某年某月某一天,谢家声会离开他,他们是同一炉中炼出来的两把绝顶锋利的剑,好不容易碰在一起,棋逢对手,酒遇知音,从此就再也舍不得分开,那么长的一辈子,那么难以打发的时光,任是谁离了谁,都会感到寂寞。

    他突然瞧厌了那最最时新的西装,将阿飞好不容易扣上的纽子一把扯脱了,道:“找长衫出来,我要穿长衫!”

    “二爷……”阿飞有些踟蹰,“爷这几年都没做过新的,只有从东北带过来的那几件旧衣裳……”

    “旧的便旧的,爷穿什么都好看。”沈绍想起谢家声和赵夜白都是惯穿长袍的,一个穿一身白,襟上别着根梅花穂,站在雪地里,而赵夜白却是从头到脚的青黑,捧着九龙冠,立在戏台上。阿飞这才打开衣柜下面的樟木箱子里,沈绍顿时闻到一股干燥而寒冷气息,那是他从沈阳老家带过来的味道。上面都是他小时候用过的东西,长大了也舍不得丢,层层叠叠磊成一座小山,布老虎,燕风筝,沈绍看阿飞把那些东西一样一样拿上来放在一边,再将那把鸟铳拖出来,时隔多年,依然光滑锃亮。他曾经和阿飞两个骑一匹三岁的小马,背着这鸟铳到城外的松树林里打老鹰,射兔子,回来的时候猎物就在马尾上挂了一路。

    最后才是沈绍的那些旧长衫,平平整整铺在箱子底下,被压得一条褶皱也没有,阿飞先取出件白的,沈绍嫌轻佻,再取出件黑的,沈绍又嫌老成,知道门外的日本兵等得不耐烦了,咚咚咚地敲门,沈绍才看中件青灰色的勉强换上,临了还觉得不够气派,便让阿飞将抽屉里的缅甸一对玉片子寻出来,一只扣在领口,另一只分给阿飞道:“你也到了年纪,该好生打扮打扮。”

    阿飞忙捧在手心里,上好的翠玉猫儿眼似的,幽幽地发亮,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全身上下有哪一出能配得上的,只好放进荷包里。

    “等过几天,你把我的东西收拾收拾,有我不要的你就拿去吧,省得人说我待你不好。”

    “爷这是哪儿的话……”阿飞又将那小脑袋低下去了。

    “别敲了立马就来!”沈绍扬声冲外面喊了一句,转头对阿飞道,“事到如今,爷也不瞒你,这次去日本人恐怕没什么好心眼,要是真动了坏水,爷只怕就回不来了……”

    “二爷……”阿飞不晓得手该往哪里放,他想要抓住他家二爷的,但二爷的手太干净,太俊秀,他怕弄脏了它们。他只好抓着自己的手,十根指头乱麻一样纠缠在一起,解也解不开。

    “怕什么,”沈绍牵了牵嘴角,有些自嘲道,“我坐过民国的大牢,大不了再去坐坐日本人的大牢,两样占齐,这辈子也算是不冤枉。”

    有些事情阿飞终其一生也想不明白,有的人就是这样的贱,将身旁那个世界上最喜欢他的人踩在脚底下,去够那朵带刺的花,越是被扎得疼痛,越要勇往直前义无反顾。“二爷在哪里,阿飞就在哪里了……”

    “榆木脑袋的狗奴才!”沈绍又骂他,“你也进去了,爷这万贯家财怎么办,活生生送给别人么!我老沈家五代人,上百年的心血都要毁在你手里了!”他一拳砸在沙发上,半唱半叹:“爷没个儿子,可惜了……”沈老头子前半生倚红偎翠,眠花宿柳,人到中年却突然开窍娶妻生子,将自个儿牢牢捆在那一亩三分地上,想来并不是没有道理。这样大把大把的家产,任是神仙看了也动心,何况一介凡夫俗子。沈绍现下也有些后悔,他年近三十,膝下没个一儿半女,哪怕是缺胳膊少腿,瞎眼歪嘴巴,总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外人再怎样亲近也是替代不了。

    阿飞磕磕绊绊,结结巴巴,他一心一意服侍了这么多年,自以为牢牢抓在手里的二爷就要这样离开他了,他没有输给赵夜白,更没有输过谢家声,阿飞突然痛恨起这个世道,若是没有这些背时砍脑壳的日本人横插一道,他就能永永远远陪在二爷身边,等到将来发落齿摇,还是赶都赶不走。

    他更痛恨的是自己,生错了命,投错了胎。“二爷要儿子,阿飞就给你生一个。”

    沈绍不知道阿飞的话有多深,心有多真,年少时他是他须臾不可离开的玩伴,现在他是他最贴心的狗奴才,将来老了,沈绍毫不怀疑,他是扶持着他走完最后一段路程的拐杖。他弯下腰干笑几声,睨着阿飞的脸道:“你这副小眼睛塌鼻子的丑模样,生出来的东西也一定是丑八怪,哪里配得上当我沈家的孩子。”

    阿飞还想要说什么,却被外面的敲门声打断了,那日本人见沈绍久无动静,生怕他逃了,操着一口日本话咋呼起来,沈绍听见那异国语言叽里呱啦,也不分个平上入去,和树上聒噪恼人的蝉鸣没什么两样。他晓得他是决计躲不过的,事到临头,倒不慌不忙起来。沈绍站在镜子前面对阿飞道:“你将书柜上面的那个铁匣子取给我。”

    镜中的那个人,倜傥面貌,修长身形,留得略长的额发,都被仔仔细细梳到后面去,剩着一两缕不听话的掉下来,天牛须子似的,他嫌着不体面,头油一抹,又都服服帖帖了。那长衫是早年间做下的,拢共也没能穿几次,还是九成新,上成的料子,就是款式有些旧,赶不上他沈二爷的那些时髦,但衬着他这副新配的眼镜,却显出别一番的风流来,若是手里再拿一柄没骨扇,哪里去不得。沈绍对这打扮也极满意,看得久了,禁不住竟有些沉溺。

    这时阿飞默默将那盒子递过来,沈绍接在手里,从腰上摘下一把小指般大的铜钥匙,咔嗒插进锁孔里去,两个拇指随即在机簧上一按,只听啪的一声那盖子就弹开,沈绍道:“这是我沈家一百年的积蓄,所有的房契地契,包括东北老宅的那些东西,都在这里了。倘若我万一回不来,这广生堂就交给你处置,你要回沈阳,也没有人再拦着你了。”

    “二爷……”

    “怎么还叫二爷?”沈绍不耐烦地一挥手,“我既这样说,就当你是沈家的人了……”

    你若是有良心,就叫我一声哥。

    他话还没说完,阿飞就噗通跪下了,他不敢对别人说,眼泪只有往肚子里咽。“二爷,我没有那个福分……”

    他是没有那个福分的,原想着若是苍天有眼,就该在出生的时候就伴在沈绍身边,他错过了那一个开始。但上天终还是眷顾着他,从短促一生不多的时间中匀出这十来年,让他可以一心一意,朝朝暮暮伺候他家二爷,看他喜怒哀乐,善恶黑白。现在他只想要抓住那一个终结。

    沈绍却误会了阿飞的意思,以为他不肯,将那些薄纸片地上一丢道:“竟连你也不稀罕,老爷子啊老爷子,你辛辛苦苦守了一辈子的东西,到头来连这个狗奴才都不要呢……”

    阿飞望见那些雪片一般飘落下来的白纸,纷纷扬扬,每一张都价值连城,却是看也不看一眼不知道是哪个人的白车素马,断送出古陌荒轩。阿飞端端正正冲沈绍磕了个头道:“从今天起二爷就是阿飞的亲生爹爹,二爷活着,我好生伺候您,二爷有个三长两短,阿飞就白衣孝帽,给二爷守灵送终。”沈家的兄弟从来没有好下场,沈绍亲手杀了他的大哥,老爷子分家产的时候把好处全占了去,逼得他两个弟弟走投无路,进长白山挖人山就再也没回来。再往上数几代,都没听说有两兄弟能同时得了善终的。

    这些掌故沈绍怎会不知道,却还是平白得了这个儿子,他大阿飞一十三岁,勉勉强强说得过去。沈绍拍了拍阿飞的脸无奈笑道:“我还想着能抱抱我的亲生儿子,谁知眨眼就长了这么多,我都抱不动了。”他听见外面的人不耐烦道:“沈二爷好了没有,您再不出来我们可就进了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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