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9 章
浮声记 作者:渝州夜来
第 19 章
沈绍这天睡到中午才醒,睁着眼睛在床上躺了老半天,不知该做些什么。他的左臂给楚碧君做了人肉枕头,每一支血管都被那满头小卷发的脑袋压得有些微微的酥麻。
她还没睡醒,沈绍一翻身就看见隔着乳黄色窗帘照进来的冬日暖阳揾在她的睫毛上,于眼皮间落下淡淡的阴影。她有很重的黑眼圈,和沈绍一样,是长年纵欲的结果。但她比沈绍更爱漂亮,不肯戴眼镜,于是她每日但凡要出去必要坐在梳妆台前画一个小时的妆。
她从来不在沈绍面前避讳她的素颜,而沈绍也将这看作一个荣誉,或者,他喜欢看楚碧君上妆的样子,虽及不上赵夜白地脱胎换骨,但也能满足他那不可对人宣之于口的窥视欲。楚碧君曾对沈绍说,他的眼睛就像那些四合院里的小窗格,一望出去不是假山就是照壁,横竖不肯让人舒舒坦坦地看了。
楚碧君先用干净的冷水灌面,将那一张脸洗得红扑扑的。按照大多数人的眼光,楚碧君化妆之前不是一个美人,大额头尖下巴,顶多算一个顺眼,据她所说,她的祖母是个白俄贵族,还是个伯爵小姐,而她的长相也确实有几分高鼻深眼的架势。但这样的面相在一般人眼中便有些古怪,远远看着像个瓷娃娃,要抱着睡就嫌怕人了。沈绍还记得楚碧君对他说一直想要一双祖母那样的绿眼睛,猫儿眼似的,看着就勾人。
洗干净脸之后,楚碧君就开始描眉,她的眉毛不好看,怎么都长不好,最后只得全部剃掉一笔一笔往上勾勒。然后像是计算好了时间一样,她刚放下眉笔,脸上的水也干了。这时她就打开沈绍送的价格不菲的法国香粉,在眼底扑了厚厚一层,再用几根手指慢慢抹匀了。沈绍曾调笑说她化妆就像上辈子是个男人,从来没用过粉一样,整整一盒,没几天就用完了。楚碧君呸了他一声说他上辈子一定是个女人,还是个受了男人骗的女人,才对胭脂水分女人心思这样熟门熟路,这一世托生成个多金公子花花大少,赚女人们的眼泪,男人们的嫉妒。
这就是沈绍喜欢楚碧君,也离不开她的地方。她就像是一扇门,任谁都能去推,推开之后腔子里有什么东西一览无余,半点遮拦也没有。好的坏的香的臭的都暴露在空气里,沈绍想,只有这个女人永远不会骗他。
而楚碧君这个女人还有个最大的好处便是从不贪钱。沈绍每个月给她三千块的花销,房子衣服鞋子都是沈绍供着的,有空的时候到这里来住一宿,第二天出门去各找各的相好,两不相干。
沈绍一动,楚碧君也醒了,喉咙里呜呜两声,像被人掐住了脖子的波斯猫。沈绍拧了下她的鼻尖坐起来找自己的衣服。
“怎么,野狼终于忍不住要出去了?”
沈绍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承认。楚碧君扒着他的臂膀撑起来,脸靠在他的肩头道:“你就不怕那个刘清长一口吃了你?”
沈绍忌讳这个名字,又不愿在楚碧君跟前失了面子,一个牛皮吹出去就收不回来:“就是刘清长现在站在这儿,爷照样抽他一个嘴巴,你信不信!”
楚碧君忽然扭头朝窗外叫道:“哟,刘少爷,这么早就到了?”
沈绍一个激灵,光着屁股跳起来,只披着件衬衣就往柜子里面钻。他啪地关上柜门才听见外面楚碧君哈哈大笑起来,知道上了恶当。沈绍怒气冲冲一脚将门踢开,看见楚碧君虾子似的蜷在床上,笑得直不起腰,雪白浑圆的肩膀翻着荧亮亮的光,涂着层油一样,教人看了就想舔一舔,顿时满腔怒火烧成欲火,拦腰抱着她就朝床里一滚,一铺被子兜头掩了起伏得像座小山。
事毕之后楚碧君腻笑着挂在沈绍的胸前道:“沈二爷,您也老大不小了,就没想过找个老婆?”
沈绍戳了戳她的脸蛋道:“要找也不找你……”他还穿着那件衬衣,只是扣子被蹭掉了几颗。
楚碧君笑着啐了他一口道:“老娘嫁个王八也不嫁你沈二爷!你面上长得人模狗样,心肝脾肺肾都生得不是地方,老娘要是嫁了你还得担心哪天你一个不情愿就将老娘卖到窑子里去!”
沈绍顺着她脊背上的那一条浅浅的凹现一路摸下去,只觉得滑不溜手,大是受用。“爷我娶个东施也不要你,母蜘蛛似的,迟早有一天得给爷榨干了!”
楚碧君道:“我估摸着也只有哪个一辈子没见过男人的老姑子才会被你蒙了。”
“我要找老婆,一定是个正经女人,”沈绍道,“祖上作过官,小时候读过书,但也不要像是那些留过洋的女才子似的,整天说洋文……能写会算就好。长相么……别太好看,容易招蜂引蝶,当然也不能太难看,否则生出来的孩子就见不得人了。家里有钱没钱都无所谓,大家闺秀不错,小家碧玉更知道疼人,最要紧的是不呷醋不嫉妒……”这些话都是沈绍思虑了许久的,今天不知怎的就说出来。
“我知道了!”楚碧君拍着手道,“你要找的是庙里的观音娘娘,就算是你奸了西王母,睡了许飞琼,她老人家也只是一声声年阿弥陀佛,半眼也不瞧你。”
沈绍在被子里踢了她一脚道:“少胡扯,那天我听一个英吉利回来的博士说那观音原是个男人……”
说到观音,楚碧君屋里正供着一尊,从潭柘寺老和尚那里买的白玉观音,沈绍一直认为是假的,越看越看出几分真来。那观音浑身荧白,一只手托着净瓶,一只手握着柳枝,被太阳一照,就像一捧快要融化的雪似的,沈绍突然觉得腹内空空,饥饿难忍,跳起来就把衣服裤子往身上套,嘴里一口气地叫阿飞备车。
楚碧君看他猴急成这副模样,料定他有了新欢,从被子里露出个头道:“又到哪里去喝花酒呐?”
沈绍回头抛给她一个飞吻:“爷是去吃一碗馄饨。”
第16章
沈绍叫阿飞拣着小路走,他将车窗关得严严实实的还嫌不放心,再扣了一顶圆边的黑帽子,低低压到鼻尖上。他的鼻子长得很挺很直,一副眼镜架在上面更是平添了几分俊气。楚碧君不止一次揪着那玩艺说,你要是个行伍的男人,一顶军帽衬着这鼻子,不知得迷倒多少女人。沈绍呸了一声回她,也就是爷要饭的也不去当兵!
沈绍也不禁伸手摸了摸他那宝贝鼻子,他小时候生得不算好看,全靠着这个鼻子撑撑场面,逢人都会夸一句这孩子是个做大事的料。谁知长着长着那一双桃花眼渐渐喧宾夺主,满街的大姑娘小媳妇看一眼不丢手,看两眼跟着走,看三眼就要解裤头。见过的人明面上赞一声沈二爷好面相,背过身就骂几句色胚子。
到了城南的饕餮居却看见店门口冷冷清清,只有个跑堂的懒懒散散坐在门口剥豆角。沈绍将车窗拉开一线,问道:“你家掌柜的不在?”
那伙计头也不抬:“到何次长家帮厨去了。”
“教育部的那个何次长?”
“还有哪个何次长?”伙计翻翻眼,跟着谢家声久了,也沾了他那古怪习气。
“什么时候回来?”
“这可所不准,”那伙计一心一意剥着豆角,脸上甚是不耐,道,“或许一两个小时,有时一晚上也不定回来。”说着,他端起簸箕进屋,再不理睬沈绍。
沈绍浑身骨头蓦然一空,腹中的馋虫都像是爬进骨髓里去,痒痒的搔的人难受。口腔里那一碗馄饨的味道越发清晰,事隔多日还能闻到那汤水似的,又鲜又辣,烫得他出了一身汗,顺着那高挺的鼻尖滴下来。
阿飞看着不对叫了他几声,沈绍就像聋了哑了,坐得木头桩子一样。
这时巷子口响起一阵喧闹,几个女人一路说着“好惨”过来,不多时,两三个年轻人搀着个男人缓缓朝这边挪过来。阿飞初始以为是哪个喝醉了走不动路,近前来却发现竟是受了重创,伤得血葫芦似的,前胸上还有两点弹痕。阿飞一眼就瞧出来,是中央军最常用的来复枪。
饕餮居里的小伙计也坐不住了,一溜烟跑出去扯着个人就问:“那不是四嫂家的儿子么,这是遭了什么孽了?”
有个人街坊攒眉咬牙道:“这小伙子不懂事,跟着一群愣头青学什么游行,这不,出事了吧!”
另一个看闲事的挤上来道:“听说市政府那一条街都戒严了,几百个大头兵,个个扛着火枪,见人就打……惨哟!”
沈绍听了脑子一炸,那何次长家离着市长府不过几百米,窗户望出去都能看见市长的后花园。他一个眼神丢过去,阿飞何等敏锐,脚底下一踩油门,发动机轰的一声车子后面冒出黑烟飚出老远。
隔着市长府还有好几条街,沈绍已经听到零零落落的枪声,黑压压的人群蚂蚁似的从大街小巷里钻出来,不时看见有人身上挂彩,有的伤轻些,被人扶着往外跑,有的伤重,走着走着就顺着墙根倒下去,再也动弹不了。
人太多,车子走不动。黑色的铁家伙混在人流里,就像是一只缓缓爬动的小虫子。沈绍看见几个女生,穿着蓝棉袄黑裙子,一身土一身泥地从巷子里钻出来,扑在地上就开始哭,指甲都抠断了。还有个老师模样的人,那长袍像是从血池子里爬上来,辨不出颜色,他怀里还抱着个少年,该是他学生,左半边身子都被染红了。他看见沈绍的车,像看见救星似的挥舞着一只手,拖着那学生就往这边冲过来,转眼就被奔流不息的人从淹没了。
这时沈绍听到一句“某某人死了!”,那名字却能没听清。满街的人忽然静了一静,连哭着的都收了声,眼睛里满当当都是北平冬天晴空的颜色,灰蒙蒙的。
又是几声枪响,震得人耳膜发痛,鞭子一样,赶着惶急人群像受惊的羊群一样四处逃窜。沈绍冲阿飞打了个手势,方向盘立刻拐进一个胡同,转过弯,正对着总统府的大门,门口少年们的肢体堆得像一座小山。掉了扣子的中山装,还有勾着线的白色短袜,爬满或青白或鲜红的肉体,指缝间露出一只突兀的眼睛,闪着刀锋般的光,沈绍忽然觉得有些恶心。
他让阿飞沿着墙角慢慢地开,不远处手持木棍的警察正在追赶两个少女。女孩跑得像轻巧的小鹿,警察们追得如狼似虎,他们一拥而上,第一棍击在她们的背心,咚的一声,小摇鼓似的,沈绍从那漆黑一片的肩膀间看见那更加漆黑的,飞扬起来的长发,还有她们仰起脸上,张大了的嘴。少女们还在反抗,用她们的尖叫、手指和牙齿。一个警察高高抡起木棍打碎了其中一人的肩胛,她的身体顿时像一朵折断了根茎的花儿一般萎顿下去,另一个女孩想扶起自己的同伴,突如其来的一棍正敲在她的后脑,她高张着的四肢以一种正在盛放的姿态偃伏在同伴的身体上,无比轻盈。
沈绍的眼睛转向另一边,四个男学生从角落里钻出来,轻捷得如同一只只年幼的猎豹,他们竟在警察的眼皮底下攀登上总统府门前的讲演台,在卫兵还没回过神来的瞬间,撕开身上的学生装,里面的白衬衣上是用同学和老师的血写成的四个大字——还我中华!他们手挽着手,背靠着背,八只脚牢牢钉在地上,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被四面八方呼啸而来的子弹射穿胸膛。远远传来一声嘶喊,一个人从长街尽头狂奔而来,屋顶上一梭枪声响起,只见他身子一晃,叫道:“他们……都是我的学生呵!”
阿飞突然道:“二爷,这里太不安全,我们回去吧……”
“混账!”沈绍抽了根烟点上,转瞬吐出一串白烟,“我堂堂沈二爷,怎么有临阵脱逃的道理?”阿飞伺候他十几年,他在东北的时候烟瘾极大,一天二十余条不在话下,熏得那一口牙都泛黄,来北平之后却极少见他再抽。他口袋里虽时常装着一包,却总是拿出来摩挲几下又放回去,只为了求个心安。
沈绍此刻也是极为忐忑,自五年前从东北仓皇逃出来,他才想起那个时候沈阳的闹市街头,日日都有学生们的游行,都是些十六七岁的少年,拣着块石头就敢跟荷枪实弹的警察硬碰硬。他的哥哥,沈家的大少爷沈昭那个时候是沈阳大学的学生会主席,不过几天就吆五喝六带着一帮子和他差不多大的青年学生,手臂上别着红色的袖章,喊着口号浩浩荡荡从沈家门前经过,傍晚再灰头土脸地回来。学生们走街串巷,警察们穷追猛赶,两方人马都攒足了劲,联袂上演一出出斗智斗勇的好戏,到最后那几个学生头头的脸都在警察局混熟了,局长都知道这位是沈大少爷,几百大洋一扔,连口供都懒得录就放回家来。
有的时候在路上遇见刚刚喝完花酒回来的沈绍,兄弟两人总免不了口角一番,口角还不尽兴,公然就在家里上演全武行,老爷子开始还吹胡子瞪眼家法处置,后来长大了藤板都打断多少条都管不住,只好随他们去了。两个儿子,一个将钱撒在风月场上,一个将命赌在生死道上,没一个让他省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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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绍这天睡到中午才醒,睁着眼睛在床上躺了老半天,不知该做些什么。他的左臂给楚碧君做了人肉枕头,每一支血管都被那满头小卷发的脑袋压得有些微微的酥麻。
她还没睡醒,沈绍一翻身就看见隔着乳黄色窗帘照进来的冬日暖阳揾在她的睫毛上,于眼皮间落下淡淡的阴影。她有很重的黑眼圈,和沈绍一样,是长年纵欲的结果。但她比沈绍更爱漂亮,不肯戴眼镜,于是她每日但凡要出去必要坐在梳妆台前画一个小时的妆。
她从来不在沈绍面前避讳她的素颜,而沈绍也将这看作一个荣誉,或者,他喜欢看楚碧君上妆的样子,虽及不上赵夜白地脱胎换骨,但也能满足他那不可对人宣之于口的窥视欲。楚碧君曾对沈绍说,他的眼睛就像那些四合院里的小窗格,一望出去不是假山就是照壁,横竖不肯让人舒舒坦坦地看了。
楚碧君先用干净的冷水灌面,将那一张脸洗得红扑扑的。按照大多数人的眼光,楚碧君化妆之前不是一个美人,大额头尖下巴,顶多算一个顺眼,据她所说,她的祖母是个白俄贵族,还是个伯爵小姐,而她的长相也确实有几分高鼻深眼的架势。但这样的面相在一般人眼中便有些古怪,远远看着像个瓷娃娃,要抱着睡就嫌怕人了。沈绍还记得楚碧君对他说一直想要一双祖母那样的绿眼睛,猫儿眼似的,看着就勾人。
洗干净脸之后,楚碧君就开始描眉,她的眉毛不好看,怎么都长不好,最后只得全部剃掉一笔一笔往上勾勒。然后像是计算好了时间一样,她刚放下眉笔,脸上的水也干了。这时她就打开沈绍送的价格不菲的法国香粉,在眼底扑了厚厚一层,再用几根手指慢慢抹匀了。沈绍曾调笑说她化妆就像上辈子是个男人,从来没用过粉一样,整整一盒,没几天就用完了。楚碧君呸了他一声说他上辈子一定是个女人,还是个受了男人骗的女人,才对胭脂水分女人心思这样熟门熟路,这一世托生成个多金公子花花大少,赚女人们的眼泪,男人们的嫉妒。
这就是沈绍喜欢楚碧君,也离不开她的地方。她就像是一扇门,任谁都能去推,推开之后腔子里有什么东西一览无余,半点遮拦也没有。好的坏的香的臭的都暴露在空气里,沈绍想,只有这个女人永远不会骗他。
而楚碧君这个女人还有个最大的好处便是从不贪钱。沈绍每个月给她三千块的花销,房子衣服鞋子都是沈绍供着的,有空的时候到这里来住一宿,第二天出门去各找各的相好,两不相干。
沈绍一动,楚碧君也醒了,喉咙里呜呜两声,像被人掐住了脖子的波斯猫。沈绍拧了下她的鼻尖坐起来找自己的衣服。
“怎么,野狼终于忍不住要出去了?”
沈绍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承认。楚碧君扒着他的臂膀撑起来,脸靠在他的肩头道:“你就不怕那个刘清长一口吃了你?”
沈绍忌讳这个名字,又不愿在楚碧君跟前失了面子,一个牛皮吹出去就收不回来:“就是刘清长现在站在这儿,爷照样抽他一个嘴巴,你信不信!”
楚碧君忽然扭头朝窗外叫道:“哟,刘少爷,这么早就到了?”
沈绍一个激灵,光着屁股跳起来,只披着件衬衣就往柜子里面钻。他啪地关上柜门才听见外面楚碧君哈哈大笑起来,知道上了恶当。沈绍怒气冲冲一脚将门踢开,看见楚碧君虾子似的蜷在床上,笑得直不起腰,雪白浑圆的肩膀翻着荧亮亮的光,涂着层油一样,教人看了就想舔一舔,顿时满腔怒火烧成欲火,拦腰抱着她就朝床里一滚,一铺被子兜头掩了起伏得像座小山。
事毕之后楚碧君腻笑着挂在沈绍的胸前道:“沈二爷,您也老大不小了,就没想过找个老婆?”
沈绍戳了戳她的脸蛋道:“要找也不找你……”他还穿着那件衬衣,只是扣子被蹭掉了几颗。
楚碧君笑着啐了他一口道:“老娘嫁个王八也不嫁你沈二爷!你面上长得人模狗样,心肝脾肺肾都生得不是地方,老娘要是嫁了你还得担心哪天你一个不情愿就将老娘卖到窑子里去!”
沈绍顺着她脊背上的那一条浅浅的凹现一路摸下去,只觉得滑不溜手,大是受用。“爷我娶个东施也不要你,母蜘蛛似的,迟早有一天得给爷榨干了!”
楚碧君道:“我估摸着也只有哪个一辈子没见过男人的老姑子才会被你蒙了。”
“我要找老婆,一定是个正经女人,”沈绍道,“祖上作过官,小时候读过书,但也不要像是那些留过洋的女才子似的,整天说洋文……能写会算就好。长相么……别太好看,容易招蜂引蝶,当然也不能太难看,否则生出来的孩子就见不得人了。家里有钱没钱都无所谓,大家闺秀不错,小家碧玉更知道疼人,最要紧的是不呷醋不嫉妒……”这些话都是沈绍思虑了许久的,今天不知怎的就说出来。
“我知道了!”楚碧君拍着手道,“你要找的是庙里的观音娘娘,就算是你奸了西王母,睡了许飞琼,她老人家也只是一声声年阿弥陀佛,半眼也不瞧你。”
沈绍在被子里踢了她一脚道:“少胡扯,那天我听一个英吉利回来的博士说那观音原是个男人……”
说到观音,楚碧君屋里正供着一尊,从潭柘寺老和尚那里买的白玉观音,沈绍一直认为是假的,越看越看出几分真来。那观音浑身荧白,一只手托着净瓶,一只手握着柳枝,被太阳一照,就像一捧快要融化的雪似的,沈绍突然觉得腹内空空,饥饿难忍,跳起来就把衣服裤子往身上套,嘴里一口气地叫阿飞备车。
楚碧君看他猴急成这副模样,料定他有了新欢,从被子里露出个头道:“又到哪里去喝花酒呐?”
沈绍回头抛给她一个飞吻:“爷是去吃一碗馄饨。”
第16章
沈绍叫阿飞拣着小路走,他将车窗关得严严实实的还嫌不放心,再扣了一顶圆边的黑帽子,低低压到鼻尖上。他的鼻子长得很挺很直,一副眼镜架在上面更是平添了几分俊气。楚碧君不止一次揪着那玩艺说,你要是个行伍的男人,一顶军帽衬着这鼻子,不知得迷倒多少女人。沈绍呸了一声回她,也就是爷要饭的也不去当兵!
沈绍也不禁伸手摸了摸他那宝贝鼻子,他小时候生得不算好看,全靠着这个鼻子撑撑场面,逢人都会夸一句这孩子是个做大事的料。谁知长着长着那一双桃花眼渐渐喧宾夺主,满街的大姑娘小媳妇看一眼不丢手,看两眼跟着走,看三眼就要解裤头。见过的人明面上赞一声沈二爷好面相,背过身就骂几句色胚子。
到了城南的饕餮居却看见店门口冷冷清清,只有个跑堂的懒懒散散坐在门口剥豆角。沈绍将车窗拉开一线,问道:“你家掌柜的不在?”
那伙计头也不抬:“到何次长家帮厨去了。”
“教育部的那个何次长?”
“还有哪个何次长?”伙计翻翻眼,跟着谢家声久了,也沾了他那古怪习气。
“什么时候回来?”
“这可所不准,”那伙计一心一意剥着豆角,脸上甚是不耐,道,“或许一两个小时,有时一晚上也不定回来。”说着,他端起簸箕进屋,再不理睬沈绍。
沈绍浑身骨头蓦然一空,腹中的馋虫都像是爬进骨髓里去,痒痒的搔的人难受。口腔里那一碗馄饨的味道越发清晰,事隔多日还能闻到那汤水似的,又鲜又辣,烫得他出了一身汗,顺着那高挺的鼻尖滴下来。
阿飞看着不对叫了他几声,沈绍就像聋了哑了,坐得木头桩子一样。
这时巷子口响起一阵喧闹,几个女人一路说着“好惨”过来,不多时,两三个年轻人搀着个男人缓缓朝这边挪过来。阿飞初始以为是哪个喝醉了走不动路,近前来却发现竟是受了重创,伤得血葫芦似的,前胸上还有两点弹痕。阿飞一眼就瞧出来,是中央军最常用的来复枪。
饕餮居里的小伙计也坐不住了,一溜烟跑出去扯着个人就问:“那不是四嫂家的儿子么,这是遭了什么孽了?”
有个人街坊攒眉咬牙道:“这小伙子不懂事,跟着一群愣头青学什么游行,这不,出事了吧!”
另一个看闲事的挤上来道:“听说市政府那一条街都戒严了,几百个大头兵,个个扛着火枪,见人就打……惨哟!”
沈绍听了脑子一炸,那何次长家离着市长府不过几百米,窗户望出去都能看见市长的后花园。他一个眼神丢过去,阿飞何等敏锐,脚底下一踩油门,发动机轰的一声车子后面冒出黑烟飚出老远。
隔着市长府还有好几条街,沈绍已经听到零零落落的枪声,黑压压的人群蚂蚁似的从大街小巷里钻出来,不时看见有人身上挂彩,有的伤轻些,被人扶着往外跑,有的伤重,走着走着就顺着墙根倒下去,再也动弹不了。
人太多,车子走不动。黑色的铁家伙混在人流里,就像是一只缓缓爬动的小虫子。沈绍看见几个女生,穿着蓝棉袄黑裙子,一身土一身泥地从巷子里钻出来,扑在地上就开始哭,指甲都抠断了。还有个老师模样的人,那长袍像是从血池子里爬上来,辨不出颜色,他怀里还抱着个少年,该是他学生,左半边身子都被染红了。他看见沈绍的车,像看见救星似的挥舞着一只手,拖着那学生就往这边冲过来,转眼就被奔流不息的人从淹没了。
这时沈绍听到一句“某某人死了!”,那名字却能没听清。满街的人忽然静了一静,连哭着的都收了声,眼睛里满当当都是北平冬天晴空的颜色,灰蒙蒙的。
又是几声枪响,震得人耳膜发痛,鞭子一样,赶着惶急人群像受惊的羊群一样四处逃窜。沈绍冲阿飞打了个手势,方向盘立刻拐进一个胡同,转过弯,正对着总统府的大门,门口少年们的肢体堆得像一座小山。掉了扣子的中山装,还有勾着线的白色短袜,爬满或青白或鲜红的肉体,指缝间露出一只突兀的眼睛,闪着刀锋般的光,沈绍忽然觉得有些恶心。
他让阿飞沿着墙角慢慢地开,不远处手持木棍的警察正在追赶两个少女。女孩跑得像轻巧的小鹿,警察们追得如狼似虎,他们一拥而上,第一棍击在她们的背心,咚的一声,小摇鼓似的,沈绍从那漆黑一片的肩膀间看见那更加漆黑的,飞扬起来的长发,还有她们仰起脸上,张大了的嘴。少女们还在反抗,用她们的尖叫、手指和牙齿。一个警察高高抡起木棍打碎了其中一人的肩胛,她的身体顿时像一朵折断了根茎的花儿一般萎顿下去,另一个女孩想扶起自己的同伴,突如其来的一棍正敲在她的后脑,她高张着的四肢以一种正在盛放的姿态偃伏在同伴的身体上,无比轻盈。
沈绍的眼睛转向另一边,四个男学生从角落里钻出来,轻捷得如同一只只年幼的猎豹,他们竟在警察的眼皮底下攀登上总统府门前的讲演台,在卫兵还没回过神来的瞬间,撕开身上的学生装,里面的白衬衣上是用同学和老师的血写成的四个大字——还我中华!他们手挽着手,背靠着背,八只脚牢牢钉在地上,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被四面八方呼啸而来的子弹射穿胸膛。远远传来一声嘶喊,一个人从长街尽头狂奔而来,屋顶上一梭枪声响起,只见他身子一晃,叫道:“他们……都是我的学生呵!”
阿飞突然道:“二爷,这里太不安全,我们回去吧……”
“混账!”沈绍抽了根烟点上,转瞬吐出一串白烟,“我堂堂沈二爷,怎么有临阵脱逃的道理?”阿飞伺候他十几年,他在东北的时候烟瘾极大,一天二十余条不在话下,熏得那一口牙都泛黄,来北平之后却极少见他再抽。他口袋里虽时常装着一包,却总是拿出来摩挲几下又放回去,只为了求个心安。
沈绍此刻也是极为忐忑,自五年前从东北仓皇逃出来,他才想起那个时候沈阳的闹市街头,日日都有学生们的游行,都是些十六七岁的少年,拣着块石头就敢跟荷枪实弹的警察硬碰硬。他的哥哥,沈家的大少爷沈昭那个时候是沈阳大学的学生会主席,不过几天就吆五喝六带着一帮子和他差不多大的青年学生,手臂上别着红色的袖章,喊着口号浩浩荡荡从沈家门前经过,傍晚再灰头土脸地回来。学生们走街串巷,警察们穷追猛赶,两方人马都攒足了劲,联袂上演一出出斗智斗勇的好戏,到最后那几个学生头头的脸都在警察局混熟了,局长都知道这位是沈大少爷,几百大洋一扔,连口供都懒得录就放回家来。
有的时候在路上遇见刚刚喝完花酒回来的沈绍,兄弟两人总免不了口角一番,口角还不尽兴,公然就在家里上演全武行,老爷子开始还吹胡子瞪眼家法处置,后来长大了藤板都打断多少条都管不住,只好随他们去了。两个儿子,一个将钱撒在风月场上,一个将命赌在生死道上,没一个让他省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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