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 章
在那些被遗忘的日子里,我们长大 作者:星辰vicky
第 1 章
恋耽美.[]整理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文案】
在洗净铅华,一切都云开雾朗的时候,我们终究都还是发现,怎么也回不到过去。错过也有错过的美好,失去也有失去的可爱,毕竟有一些事情是我们无能为力的。也许,遗忘是我们给彼此最好的祝愿,只是在那些即将被遗忘的日子里,我们慢慢长大,懂得了取舍,懂得了珍惜,懂得了放弃。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搜索关键字:主角:尹妮娜,萧逸 ┃ 配角:白羽翔,楠楠 ┃ 其它:现代
【正文】
在那些被遗忘的日子里,我们长大
作者:星辰vcky
chpter 1
我呢,叫尹妮娜,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小城市里。我爸是一高中教师,我妈也是,在他们的熏陶下,我的成绩好得一塌糊涂,考上大学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奇迹。可我妈却说那是我爷爷在天有灵,我一想也对。爷爷就是太宠我了,所以从小到大我就特任性,却没人敢管我。爷爷以前是一军人,特豪迈也特专制,可偏偏对我千依百顺。在家里,我比拿破伦还威风,比希特勒还专制。有时候我就逗我爸,说干脆把户主的名字改成我的得了。唉,一提名字我就特伤感,因为我特讨厌我的名字,可我妈却很得意。她说,爷爷曾帮我起了一个特土的名字,我问是什么,她打死也不说,说是怕把我吓坏了,我也没敢再问。我这人特胆小。我想我妈当时肯定吓坏了,要不怎么现在提起那事还直哆嗦,我胆小肯定受她遗传,真背。我妈又说,幸亏她当时反应快,一急就掐了我一下,我立马“哇”的哭了出来,真是惊天动地。可怜我那时才多大,她怎么就忍心呢?好歹我也是她亲生的。于是我就纳闷,我爸当初是不是脑袋进水了,怎么就娶了一个这么恶毒的女人,他不为自己想想,也该为我想想啊(不过当时好像还没我吧)?真让人心寒!而我可怜的爷爷以为我不喜欢他起的名字,伤心了好一阵子,而我妈则名正言顺的把我唤做了尹妮娜。她说这名字挺像英文名,而她就是教英文的,一切也就顺理成章了。而我,则成了牺牲品。好在我也不是省油的灯。有一次,我就说:“妈,我想改名字,爸他同意了。”她当时看我的眼神,至今我都还记得清清楚楚,一直凉到我骨子里,差点就趴下了。所以,我只得认命。
在我五岁的时候,爷爷死了。当一屋子的人都在流泪或发呆时候,我一个人站在爷爷的遗体前,硬是没哭出来。我爸就急了,拉着我问,爷爷那么疼你,现在爷爷去了,你怎么一点也不难过,爷爷真是白疼你了。我当时心里就乐了,爷爷真有本事,骗了那么多人。爷爷说了,他只是累了,他想睡觉,叫我不要哭,不要吵。我当时冲我爸咧嘴一笑:“爸,你上当了,你们都上当了,爷爷逗你们玩呢,爷爷只是睡着了。”只觉得空气就跟凝固了似的,一屋子的人都转过头看我。我爸愣了,我妈慌了,径直从房间一角走到我跟前,甩了我一巴掌。我哭了,哭得地动山摇。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我知道爷爷真的不在了,否则,我妈是不敢打我的。我幼小的心灵第一次感到了世态的炎凉,想着想着哭得更凶了,这一哭,就哭了好多年,一直到我高中毕业。
当我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的笑声晕倒了整整一条街的人。当然这只是夸张,但绝对不是虚拟。十七年来,我第一次认识到了自己的影响力,才明白为什么在大街上我的回头率总是100%,而人们总是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以前我老是纳闷,我也没那么大的影响力呀,干嘛像我欠了他们钱似的,我的那些哥们也一个个见我笑就捂耳,现在终于明白了,我以前怎么就那么白痴呢?然而,当我从花店的落地窗中看到自己狼狈不堪的模样时,我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那一刻,我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减肥。
一个月后,当我迈着豪迈的步伐,敲响家里的大门时,内心的激动从睫毛一直流露到脚趾甲,我还摆了一个自认为特迷人的pse。然而,当我听到我妈歇斯底里的呼喊:“老公,打劫!”时,差点就趴下去了。不过我妈要比我先倒,当她认出眼前这个穿着流行的HpHp服装,戴着棒球帽,散着一头金黄长发的街头小混混,竟然是她女儿时,她晕倒了。可我爸却说了一句特激动人心的话:总算不愁嫁不出去了。
其实,不管怎么变,我也就那样。从小那些叔叔阿姨们夸我时都说,这孩子真有意思,这孩子挺机灵的……在我的记忆里,就有一次一个特原始的阿姨跟我妈说:“你看这孩子长得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可真漂亮!”我妈当时尴尬一笑,而我却开心了好一阵子,竟然有人说我漂亮。
后来,我爸非缠着我请他吃饭,以庆祝我减肥成功。我就想,这不是害我吗,我能吃吗?不过看在他是我老爸的份上,就只有牺牲一次了。
走在大街上,看到满街的情侣,还以为自己碰上了情人节呢,难道他们就不怕紫外线吗?我以前可以不在乎,可现在不一样,我得保持胜利果实,于是拉低了帽檐。
而此刻我爸说了一句我终身难忘的话:“你要是早出生20年,我一准娶你!”
我也特伤感的回了一句:“我要是早出生20年,我一准自杀。”
我爸愣了,问我为什么。我呢,则说了一句特不人道的话:“因为你那时已经娶了我妈。”
然后我们一起大笑。此时,我的回头率已经是200%,但可悲的是,笑了一年,我还是一单身。
不是我惨到没人追,也不是我脑子有问题,而是因为一个人:
一个我以为我可以忘,却始终也忘不掉的人;
一个我很爱很爱而没有勇气恨的人;
一个我至今都无法为之心平气和的人;
如果我的人生会有遗憾,一定是因为他。
chpter 2
那年我十五岁。特清纯一女孩,都高一了,还剪一娃娃头,整天在学校瞎晃,像一社会败类,更像一大傻瓜。
记得那时我最爱去的一个地方就是学校教学楼的楼顶,因为在《流星花园》里杉菜就是在那儿遇到类的!可惜我没她那么幸运,我从没在那遇到过什么帅哥。不过,那里的确是个好地儿。在那儿随便你怎么吼怎么跳都没人管,特自由!
原以为我的高中生活都会像那样一晃而过,直到有一天,他的出现扰乱了我平静的生活步调,改变了我的人生。我不知道,是他把我从地狱拉到了天堂,还是他让我从天堂掉进了地狱。只知道,从那时起,我像发了疯一样,变得无可救药。
那天,是我这辈子最衰的一天,像世界末日一样,总打不起精神来。睡了一天,直到傍晚的时候,我一好姐妹非拉着我去看什么篮球赛。
我好不容易才抬起头,半睁着眼,哀怨地看着她:“我都快死了,还看什么看?”
不过我的那些个姐妹,没有一个有良心:“你少来这一套,要死早死了,还能撑到现在,少了你世间要太平多了!”她故意在那装生气,我也懒得理她,我太累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神游似的趴在我跟前:“嘿,我跟你说,高三那帅哥今天也上场耶,我们快点去抢个位子,好不好?”
“不好!”一见她那色咪咪的样我就恶心。
“哎呀,快点啦,快点走了啦……”
我也不知道自己造的什么孽,死也不让我死个安静的。不过也没办法,谁叫我从来都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呢!(只不过我不会傻到把刀往自己身上插)
边走我还边不停的抱怨:“帅哥,帅哥,一天到晚就知道帅哥,一个个都是些重色轻友的家伙,哪会有那么多的帅哥。再说了,就算有帅哥也应该是我先知道才对啊。我早查过了,这个破学校,根本就没什么帅哥,也不知道你什么破眼光……
不过我那姐妹一点也不生气,还一个劲的乐不停,看来是中毒不浅。一路上就见她拉着我不要命的跑,跟要债的似的。
在篮球场上等了半天,也没见到她那所谓的帅哥,我在一旁得意之余,仍不停地咒骂着。我那姐妹则急得满头大汗,而篮球赛也迟迟没有开场。
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我溜出去买了一个苹果,我都一天没吃东西了,再不补点,我不能保证我能站着把球赛看完。
当我啃着一个苹果往回走的时候,和他擦肩而过。
当时我嘴巴张得那么大,半天都闭不上,一直愣在了那里。
“不好意思。OK,可以开场了。”
虽然我没有回头,但我可以肯定,这个世界上除了他,没有谁还能发出这么美妙的声音。那一刻,我坚信我找到了我辛辛苦苦寻觅了十几年的白马王子(不过这个名词好像有点土)。
我不知道我要怎么形容我当时的感受,不过那一刻,我做了三个重大的决定:
第一:把我的偶像由大卫?贝克汉姆改为迈克尔?乔丹;
第二:以后每天都要来篮球场;
第三:开始留长发。
我就那么一直愣着,直到所有的人都走光了,我还在那里做我的美梦。突然感到手有点痛,低头一看才知道我把它当苹果咬了,而我的苹果连核都没有了,顿时一阵恶心,吐不出来,就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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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洗净铅华,一切都云开雾朗的时候,我们终究都还是发现,怎么也回不到过去。错过也有错过的美好,失去也有失去的可爱,毕竟有一些事情是我们无能为力的。也许,遗忘是我们给彼此最好的祝愿,只是在那些即将被遗忘的日子里,我们慢慢长大,懂得了取舍,懂得了珍惜,懂得了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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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在那些被遗忘的日子里,我们长大
作者:星辰vcky
chpter 1
我呢,叫尹妮娜,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小城市里。我爸是一高中教师,我妈也是,在他们的熏陶下,我的成绩好得一塌糊涂,考上大学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奇迹。可我妈却说那是我爷爷在天有灵,我一想也对。爷爷就是太宠我了,所以从小到大我就特任性,却没人敢管我。爷爷以前是一军人,特豪迈也特专制,可偏偏对我千依百顺。在家里,我比拿破伦还威风,比希特勒还专制。有时候我就逗我爸,说干脆把户主的名字改成我的得了。唉,一提名字我就特伤感,因为我特讨厌我的名字,可我妈却很得意。她说,爷爷曾帮我起了一个特土的名字,我问是什么,她打死也不说,说是怕把我吓坏了,我也没敢再问。我这人特胆小。我想我妈当时肯定吓坏了,要不怎么现在提起那事还直哆嗦,我胆小肯定受她遗传,真背。我妈又说,幸亏她当时反应快,一急就掐了我一下,我立马“哇”的哭了出来,真是惊天动地。可怜我那时才多大,她怎么就忍心呢?好歹我也是她亲生的。于是我就纳闷,我爸当初是不是脑袋进水了,怎么就娶了一个这么恶毒的女人,他不为自己想想,也该为我想想啊(不过当时好像还没我吧)?真让人心寒!而我可怜的爷爷以为我不喜欢他起的名字,伤心了好一阵子,而我妈则名正言顺的把我唤做了尹妮娜。她说这名字挺像英文名,而她就是教英文的,一切也就顺理成章了。而我,则成了牺牲品。好在我也不是省油的灯。有一次,我就说:“妈,我想改名字,爸他同意了。”她当时看我的眼神,至今我都还记得清清楚楚,一直凉到我骨子里,差点就趴下了。所以,我只得认命。
在我五岁的时候,爷爷死了。当一屋子的人都在流泪或发呆时候,我一个人站在爷爷的遗体前,硬是没哭出来。我爸就急了,拉着我问,爷爷那么疼你,现在爷爷去了,你怎么一点也不难过,爷爷真是白疼你了。我当时心里就乐了,爷爷真有本事,骗了那么多人。爷爷说了,他只是累了,他想睡觉,叫我不要哭,不要吵。我当时冲我爸咧嘴一笑:“爸,你上当了,你们都上当了,爷爷逗你们玩呢,爷爷只是睡着了。”只觉得空气就跟凝固了似的,一屋子的人都转过头看我。我爸愣了,我妈慌了,径直从房间一角走到我跟前,甩了我一巴掌。我哭了,哭得地动山摇。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我知道爷爷真的不在了,否则,我妈是不敢打我的。我幼小的心灵第一次感到了世态的炎凉,想着想着哭得更凶了,这一哭,就哭了好多年,一直到我高中毕业。
当我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的笑声晕倒了整整一条街的人。当然这只是夸张,但绝对不是虚拟。十七年来,我第一次认识到了自己的影响力,才明白为什么在大街上我的回头率总是100%,而人们总是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以前我老是纳闷,我也没那么大的影响力呀,干嘛像我欠了他们钱似的,我的那些哥们也一个个见我笑就捂耳,现在终于明白了,我以前怎么就那么白痴呢?然而,当我从花店的落地窗中看到自己狼狈不堪的模样时,我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那一刻,我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减肥。
一个月后,当我迈着豪迈的步伐,敲响家里的大门时,内心的激动从睫毛一直流露到脚趾甲,我还摆了一个自认为特迷人的pse。然而,当我听到我妈歇斯底里的呼喊:“老公,打劫!”时,差点就趴下去了。不过我妈要比我先倒,当她认出眼前这个穿着流行的HpHp服装,戴着棒球帽,散着一头金黄长发的街头小混混,竟然是她女儿时,她晕倒了。可我爸却说了一句特激动人心的话:总算不愁嫁不出去了。
其实,不管怎么变,我也就那样。从小那些叔叔阿姨们夸我时都说,这孩子真有意思,这孩子挺机灵的……在我的记忆里,就有一次一个特原始的阿姨跟我妈说:“你看这孩子长得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可真漂亮!”我妈当时尴尬一笑,而我却开心了好一阵子,竟然有人说我漂亮。
后来,我爸非缠着我请他吃饭,以庆祝我减肥成功。我就想,这不是害我吗,我能吃吗?不过看在他是我老爸的份上,就只有牺牲一次了。
走在大街上,看到满街的情侣,还以为自己碰上了情人节呢,难道他们就不怕紫外线吗?我以前可以不在乎,可现在不一样,我得保持胜利果实,于是拉低了帽檐。
而此刻我爸说了一句我终身难忘的话:“你要是早出生20年,我一准娶你!”
我也特伤感的回了一句:“我要是早出生20年,我一准自杀。”
我爸愣了,问我为什么。我呢,则说了一句特不人道的话:“因为你那时已经娶了我妈。”
然后我们一起大笑。此时,我的回头率已经是200%,但可悲的是,笑了一年,我还是一单身。
不是我惨到没人追,也不是我脑子有问题,而是因为一个人:
一个我以为我可以忘,却始终也忘不掉的人;
一个我很爱很爱而没有勇气恨的人;
一个我至今都无法为之心平气和的人;
如果我的人生会有遗憾,一定是因为他。
chpter 2
那年我十五岁。特清纯一女孩,都高一了,还剪一娃娃头,整天在学校瞎晃,像一社会败类,更像一大傻瓜。
记得那时我最爱去的一个地方就是学校教学楼的楼顶,因为在《流星花园》里杉菜就是在那儿遇到类的!可惜我没她那么幸运,我从没在那遇到过什么帅哥。不过,那里的确是个好地儿。在那儿随便你怎么吼怎么跳都没人管,特自由!
原以为我的高中生活都会像那样一晃而过,直到有一天,他的出现扰乱了我平静的生活步调,改变了我的人生。我不知道,是他把我从地狱拉到了天堂,还是他让我从天堂掉进了地狱。只知道,从那时起,我像发了疯一样,变得无可救药。
那天,是我这辈子最衰的一天,像世界末日一样,总打不起精神来。睡了一天,直到傍晚的时候,我一好姐妹非拉着我去看什么篮球赛。
我好不容易才抬起头,半睁着眼,哀怨地看着她:“我都快死了,还看什么看?”
不过我的那些个姐妹,没有一个有良心:“你少来这一套,要死早死了,还能撑到现在,少了你世间要太平多了!”她故意在那装生气,我也懒得理她,我太累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神游似的趴在我跟前:“嘿,我跟你说,高三那帅哥今天也上场耶,我们快点去抢个位子,好不好?”
“不好!”一见她那色咪咪的样我就恶心。
“哎呀,快点啦,快点走了啦……”
我也不知道自己造的什么孽,死也不让我死个安静的。不过也没办法,谁叫我从来都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呢!(只不过我不会傻到把刀往自己身上插)
边走我还边不停的抱怨:“帅哥,帅哥,一天到晚就知道帅哥,一个个都是些重色轻友的家伙,哪会有那么多的帅哥。再说了,就算有帅哥也应该是我先知道才对啊。我早查过了,这个破学校,根本就没什么帅哥,也不知道你什么破眼光……
不过我那姐妹一点也不生气,还一个劲的乐不停,看来是中毒不浅。一路上就见她拉着我不要命的跑,跟要债的似的。
在篮球场上等了半天,也没见到她那所谓的帅哥,我在一旁得意之余,仍不停地咒骂着。我那姐妹则急得满头大汗,而篮球赛也迟迟没有开场。
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我溜出去买了一个苹果,我都一天没吃东西了,再不补点,我不能保证我能站着把球赛看完。
当我啃着一个苹果往回走的时候,和他擦肩而过。
当时我嘴巴张得那么大,半天都闭不上,一直愣在了那里。
“不好意思。OK,可以开场了。”
虽然我没有回头,但我可以肯定,这个世界上除了他,没有谁还能发出这么美妙的声音。那一刻,我坚信我找到了我辛辛苦苦寻觅了十几年的白马王子(不过这个名词好像有点土)。
我不知道我要怎么形容我当时的感受,不过那一刻,我做了三个重大的决定:
第一:把我的偶像由大卫?贝克汉姆改为迈克尔?乔丹;
第二:以后每天都要来篮球场;
第三:开始留长发。
我就那么一直愣着,直到所有的人都走光了,我还在那里做我的美梦。突然感到手有点痛,低头一看才知道我把它当苹果咬了,而我的苹果连核都没有了,顿时一阵恶心,吐不出来,就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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