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23 章
谁予踏花拾锦年 作者:墨映雪
第 23 章
“我说你想这么多干嘛呢?说不定我还活不到研究生毕业呢!还说不定我考上研究生之后就出场车祸给玩完了呢!担心这么多干什么,走一步算一步,人生总有很多变数。”墨潇潇这番话还真是惊呆了小龙马,这个死女人怎么回事?这种丧气话都能说得出来?!
他们认识的墨潇潇,天生乐天派,连他们的导员都公开承认,墨潇潇是她见过的最乐观的孩子,这么乐观的孩子怎么会有这么不乐观的言论呢?!
“你觉得你想得就不多?”小龙马挑挑眉梢,反问着。
“我这是在陈述事实,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都猜不准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所以做好眼前的事就是最重要的!”墨潇潇毫不客气地说着。
“我今年回家的时候,家里已经开始逼着我去相亲了。”小龙马失落地趴在墨潇潇对面,看样子,被家里折磨地有点……面目全非。
“拜托,你才多大的屁孩啊!”墨潇潇无语问苍天。
她老爸老妈现在都觉得墨潇潇谈恋爱就是早恋,更不用说让她相亲了,感情还真有家长这么沉不住气呢!他们的姑娘也不会是待售商品,应该不急着出售吧!
“你家里没跟你说这种事?”小龙马有点怀疑墨潇潇的家庭教育,都21岁了,怎么还不提这种事情呢?难不成要到31岁?这思想也太……说不上落后但是绝对不是前卫!
“去年我问过老妈……”墨潇潇简单地回忆着。
那个时候,墨潇潇和杨彦杰还在热恋期,她在试探着母亲能不能够接受女儿现在有了男朋友,于是就问了老妈这样一个问题。
“老妈,你对我找男朋友有什么要求么?”墨潇潇在厨房里收拾好之后,去客厅打开电视。
“门当户对,你喜欢就好。”墨妈妈简简单单地说着。
“妈,如果我的男朋友你不喜欢的话,你会怎么办?”墨潇潇一边给老妈削着苹果,一边看似漫不经心地问着。
“墨潇潇,你老公是和你过日子又不是和我,我喜不喜欢有关系么?!”墨妈妈就是这样的性格,她和墨潇潇的关系可以定义成死党。
墨潇潇不禁呛了一下,老妈,用不用这么给力啊!
可能墨潇潇如今的性格就是遗传老妈的吧!
听完墨潇潇所说的之后,小龙马不禁感叹,怎么都是当妈的,妈和妈之间怎么相差这么多呢?
她家的老妈就必须划分到细节上,而人墨潇潇的老妈就大略地一句女儿喜欢就好,不公平啊不公平!
其实墨潇潇倒是清楚为什么她老妈会这样,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又是整个家族如今的希望,说呼风唤雨有点言过其实,不过说随心所欲倒是可以的,墨潇潇只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没什么大问题,至于将来的男朋友,女儿喜欢就好。
她长大了,会有自己看待事物的能力和选择的能力,这是墨爸爸对墨妈妈所说的。
第二十三章 考研
墨潇潇确定考研不是一进大学就树立起来的目标,就如她本人一样,她从不执着于任何一件事情,所以说,对于考研这种摧残人心的事情,她自认为是没有毅力去做的。
不过是因为杨彦杰的出现才让她下定决心去做某件事,用墨潇潇的话来说就是,她活了二十多年就执着过两件事情,一是爱杨彦杰,一是考研。
一件事让她输了,谁知道另一件事会不会让她赢呢!
貌似经过杨彦杰一事,墨潇潇自己感觉成长很多,以前的她,哪懂得什么是奋斗?浑浑噩噩一天又天,倚仗自己优势科目差强人意地通过小学、初中、高中的学业,磕磕绊绊而又理所应当地进入到这所并不出名的普通二本院校。
且看如今的墨潇潇童鞋,一大早就抱着各式各样的英语书籍拼命地学啊背啊,虽说不知道是嘛意思,也不晓得自己的读音是否正确,总之她在很努力很勤奋地学习着。每年都会为自己规定下奋斗的目标,要不是考研迫在眉睫,她老人家貌似还准备要考一次编剧呢!
墨小姐的写作之路走得也算顺风顺水,差强人意的作品多了,慢慢地就把自己锻炼成神级人物。习惯,有时候真的很可怕,您见过某天上了十几个小时的课程之后都睡觉做梦了再起**写小说的童鞋么?墨小姐就是其中的一位,好像,一天不写的话,就觉得生命里缺了些什么,也许,这是寄托她情感的一种方式。
对于杨彦杰,在外人,看来墨潇潇似乎已经忘记了,不过究竟是不是这样,还是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墨潇潇很清楚,自己有动力去做这些,去完成这些,只是因为她的pwer和fth是杨彦杰,其他的,都不算。
墨潇潇一直坚信,杨彦杰没死,也不会死,找不到任何依据,只是坚信,只是自以为,就像墨潇潇自以为杨彦杰还是喜欢她的,还是爱她的一样,仅仅是自以为而已。
也就是在大三的时候,墨潇潇认识了转学而来的夏弦,夏弦的拼劲令墨潇潇望而生畏,夏弦一直都是自习室里去的最早,离开最晚的孩子。想要见夏弦的面,只有两个地方,一是自习室,二是图书馆。墨潇潇自然是顶礼膜拜至极,两人的友谊就是从图书馆开始的。
“这本书的版本不好,我明天从家里给你带来。”夏弦拿过墨潇潇刚从籍,微笑着说道。
“弦弦,你看过的书,应该用千来计算吧!”墨潇潇是亲眼目睹到夏弦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都是抱着书的。
“没这么夸张!”夏弦淡然一笑。
“我什么时候也能像你一样呢?”墨潇潇无语问苍天中,她的阅读量在初高中时还算是遥遥领先,可是进入大学之后才发现,果然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
尤其在看到夏弦之后,墨潇潇连自己读过书这句话都不敢说了,看到夏弦之后,她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才女!
“从现在开始做起啊!我们可以相互监督的嘛!不如我们就结成联盟,共进退如何呢?”夏弦顺手拿过一本哲学书籍。
看看书名《人生的智慧》,作者叔本华,如果不看看简介,墨潇潇根本不会认识这位叔叔。
“叔本华是德国著名哲学家,唯意志主义和现代悲观主义创始人,正是因为《人生的智慧》这本书,才使得叔本华成为享誉世界的哲学家。我记得你好像看过《社会的体系》,那本书对于初涉哲学的人来说,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另外,你貌似没有学过希腊文呢!”夏弦把书塞到墨潇潇的手里,笑着说道。
墨潇潇看得书体系庞杂,什么都涉猎,但是什么都不精,属于什么都会一点,但是什么都不全会,简简单单地有个印象就已经很知足的那种,她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不是呆子就足够了!
“弦弦,我决定了,从今以后,我要向你学习!”墨潇潇一副视死如归的神情,让夏弦误以为自己这是在“逼良为娼”。
墨家小姐在大四学年可谓是收获颇丰,考研顺利通过,而且还是在杨彦杰所在的地方;写作之路已经步入正轨,也就是说,她现在是有工作的人了,可以靠文笔喂饱自己的肚子,勉勉强强还能“贴补”家用,在故乡的文学社还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娃娃;对于她这种看红绿灯还有点困难的孩纸,驾照居然也被她一次性考过,她最最亲爱的表弟,那个从十来岁就开始玩车,而驾照却是整整考了三次才过的孩子来说,着实打击不小……
墨小姐一时成为墨氏家族的荣耀,她这个大家族,还从来没有硕士生,往往都是本科毕业直接工作,而墨潇潇恰逢的时代,找份称心如意的工作比找个称心如意的老公都难,更是因为想要守住与杨彦杰的约定,墨潇潇从容不迫地选择了读研。
临行前,墨潇潇去了墓地,是她童年最好的玩伴小玉的栖身之所。貌似现在也已经不是了,新农村的建设轰轰烈烈,大部分的墓地都被迫迁走,小玉自然而然也属于如此,只是因为墨潇潇从小先后搬了四次家,再准确地找到那个位置,对于东南西北都不分的她来说,着实是不小的困难。
这片传说中的墓地现在是一片杨树林,郁郁葱葱,枝繁叶茂,墨潇潇一身黑衣的打扮,貌似这种暗色衣服已经很多年都不再穿了,如今的她,气质逼人,言谈举止隐隐透露着非凡的自信。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她是成功的。
“你还记得么?我们曾经喜欢吃腊梅雪,那是一种灵魂与大自然的契合,没有灵动感的人是不会有此雅兴的。可是这些年来,你只是留我一个人在品尝,在回味,你不再了。”墨潇潇把一只透明的罐子放在记忆中的地方,里面飘着几片红梅,看来是雪水融合红梅。
小玉是墨潇潇在外婆家居住的时候遇到的玩伴,可以说,墨潇潇最快乐的日子就是和小玉在一起的时候。小玉身患白血病,在九岁的时候就因为找不到合适的骨髓而去世,那个时候,墨潇潇第二次搬家,再回去找小玉的时候,只剩下骨灰。
墨潇潇这些年一直耿耿于怀的一件事就是,她和小玉还没有和好,小玉就去世了。
两个孩子都还小,摩擦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什么闹得矛盾,墨潇潇已经差不多都忘却了,可是等到墨潇潇想要道歉的时候,才发现,已经不可能实现这个心愿了,小玉,不再了。
思及至此,墨潇潇对于杨彦杰的手术耿耿于怀,就是因为这件事,她一心以为是自己害死的小玉,她一心以为小玉是因为和自己吵架,所以生气才会发病,其实这本不关她的事。杨彦杰的手术,墨潇潇一直认为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可是,她忘却了,每个人做事都有自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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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章
“我说你想这么多干嘛呢?说不定我还活不到研究生毕业呢!还说不定我考上研究生之后就出场车祸给玩完了呢!担心这么多干什么,走一步算一步,人生总有很多变数。”墨潇潇这番话还真是惊呆了小龙马,这个死女人怎么回事?这种丧气话都能说得出来?!
他们认识的墨潇潇,天生乐天派,连他们的导员都公开承认,墨潇潇是她见过的最乐观的孩子,这么乐观的孩子怎么会有这么不乐观的言论呢?!
“你觉得你想得就不多?”小龙马挑挑眉梢,反问着。
“我这是在陈述事实,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都猜不准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所以做好眼前的事就是最重要的!”墨潇潇毫不客气地说着。
“我今年回家的时候,家里已经开始逼着我去相亲了。”小龙马失落地趴在墨潇潇对面,看样子,被家里折磨地有点……面目全非。
“拜托,你才多大的屁孩啊!”墨潇潇无语问苍天。
她老爸老妈现在都觉得墨潇潇谈恋爱就是早恋,更不用说让她相亲了,感情还真有家长这么沉不住气呢!他们的姑娘也不会是待售商品,应该不急着出售吧!
“你家里没跟你说这种事?”小龙马有点怀疑墨潇潇的家庭教育,都21岁了,怎么还不提这种事情呢?难不成要到31岁?这思想也太……说不上落后但是绝对不是前卫!
“去年我问过老妈……”墨潇潇简单地回忆着。
那个时候,墨潇潇和杨彦杰还在热恋期,她在试探着母亲能不能够接受女儿现在有了男朋友,于是就问了老妈这样一个问题。
“老妈,你对我找男朋友有什么要求么?”墨潇潇在厨房里收拾好之后,去客厅打开电视。
“门当户对,你喜欢就好。”墨妈妈简简单单地说着。
“妈,如果我的男朋友你不喜欢的话,你会怎么办?”墨潇潇一边给老妈削着苹果,一边看似漫不经心地问着。
“墨潇潇,你老公是和你过日子又不是和我,我喜不喜欢有关系么?!”墨妈妈就是这样的性格,她和墨潇潇的关系可以定义成死党。
墨潇潇不禁呛了一下,老妈,用不用这么给力啊!
可能墨潇潇如今的性格就是遗传老妈的吧!
听完墨潇潇所说的之后,小龙马不禁感叹,怎么都是当妈的,妈和妈之间怎么相差这么多呢?
她家的老妈就必须划分到细节上,而人墨潇潇的老妈就大略地一句女儿喜欢就好,不公平啊不公平!
其实墨潇潇倒是清楚为什么她老妈会这样,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又是整个家族如今的希望,说呼风唤雨有点言过其实,不过说随心所欲倒是可以的,墨潇潇只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没什么大问题,至于将来的男朋友,女儿喜欢就好。
她长大了,会有自己看待事物的能力和选择的能力,这是墨爸爸对墨妈妈所说的。
第二十三章 考研
墨潇潇确定考研不是一进大学就树立起来的目标,就如她本人一样,她从不执着于任何一件事情,所以说,对于考研这种摧残人心的事情,她自认为是没有毅力去做的。
不过是因为杨彦杰的出现才让她下定决心去做某件事,用墨潇潇的话来说就是,她活了二十多年就执着过两件事情,一是爱杨彦杰,一是考研。
一件事让她输了,谁知道另一件事会不会让她赢呢!
貌似经过杨彦杰一事,墨潇潇自己感觉成长很多,以前的她,哪懂得什么是奋斗?浑浑噩噩一天又天,倚仗自己优势科目差强人意地通过小学、初中、高中的学业,磕磕绊绊而又理所应当地进入到这所并不出名的普通二本院校。
且看如今的墨潇潇童鞋,一大早就抱着各式各样的英语书籍拼命地学啊背啊,虽说不知道是嘛意思,也不晓得自己的读音是否正确,总之她在很努力很勤奋地学习着。每年都会为自己规定下奋斗的目标,要不是考研迫在眉睫,她老人家貌似还准备要考一次编剧呢!
墨小姐的写作之路走得也算顺风顺水,差强人意的作品多了,慢慢地就把自己锻炼成神级人物。习惯,有时候真的很可怕,您见过某天上了十几个小时的课程之后都睡觉做梦了再起**写小说的童鞋么?墨小姐就是其中的一位,好像,一天不写的话,就觉得生命里缺了些什么,也许,这是寄托她情感的一种方式。
对于杨彦杰,在外人,看来墨潇潇似乎已经忘记了,不过究竟是不是这样,还是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墨潇潇很清楚,自己有动力去做这些,去完成这些,只是因为她的pwer和fth是杨彦杰,其他的,都不算。
墨潇潇一直坚信,杨彦杰没死,也不会死,找不到任何依据,只是坚信,只是自以为,就像墨潇潇自以为杨彦杰还是喜欢她的,还是爱她的一样,仅仅是自以为而已。
也就是在大三的时候,墨潇潇认识了转学而来的夏弦,夏弦的拼劲令墨潇潇望而生畏,夏弦一直都是自习室里去的最早,离开最晚的孩子。想要见夏弦的面,只有两个地方,一是自习室,二是图书馆。墨潇潇自然是顶礼膜拜至极,两人的友谊就是从图书馆开始的。
“这本书的版本不好,我明天从家里给你带来。”夏弦拿过墨潇潇刚从籍,微笑着说道。
“弦弦,你看过的书,应该用千来计算吧!”墨潇潇是亲眼目睹到夏弦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都是抱着书的。
“没这么夸张!”夏弦淡然一笑。
“我什么时候也能像你一样呢?”墨潇潇无语问苍天中,她的阅读量在初高中时还算是遥遥领先,可是进入大学之后才发现,果然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
尤其在看到夏弦之后,墨潇潇连自己读过书这句话都不敢说了,看到夏弦之后,她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才女!
“从现在开始做起啊!我们可以相互监督的嘛!不如我们就结成联盟,共进退如何呢?”夏弦顺手拿过一本哲学书籍。
看看书名《人生的智慧》,作者叔本华,如果不看看简介,墨潇潇根本不会认识这位叔叔。
“叔本华是德国著名哲学家,唯意志主义和现代悲观主义创始人,正是因为《人生的智慧》这本书,才使得叔本华成为享誉世界的哲学家。我记得你好像看过《社会的体系》,那本书对于初涉哲学的人来说,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另外,你貌似没有学过希腊文呢!”夏弦把书塞到墨潇潇的手里,笑着说道。
墨潇潇看得书体系庞杂,什么都涉猎,但是什么都不精,属于什么都会一点,但是什么都不全会,简简单单地有个印象就已经很知足的那种,她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不是呆子就足够了!
“弦弦,我决定了,从今以后,我要向你学习!”墨潇潇一副视死如归的神情,让夏弦误以为自己这是在“逼良为娼”。
墨家小姐在大四学年可谓是收获颇丰,考研顺利通过,而且还是在杨彦杰所在的地方;写作之路已经步入正轨,也就是说,她现在是有工作的人了,可以靠文笔喂饱自己的肚子,勉勉强强还能“贴补”家用,在故乡的文学社还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娃娃;对于她这种看红绿灯还有点困难的孩纸,驾照居然也被她一次性考过,她最最亲爱的表弟,那个从十来岁就开始玩车,而驾照却是整整考了三次才过的孩子来说,着实打击不小……
墨小姐一时成为墨氏家族的荣耀,她这个大家族,还从来没有硕士生,往往都是本科毕业直接工作,而墨潇潇恰逢的时代,找份称心如意的工作比找个称心如意的老公都难,更是因为想要守住与杨彦杰的约定,墨潇潇从容不迫地选择了读研。
临行前,墨潇潇去了墓地,是她童年最好的玩伴小玉的栖身之所。貌似现在也已经不是了,新农村的建设轰轰烈烈,大部分的墓地都被迫迁走,小玉自然而然也属于如此,只是因为墨潇潇从小先后搬了四次家,再准确地找到那个位置,对于东南西北都不分的她来说,着实是不小的困难。
这片传说中的墓地现在是一片杨树林,郁郁葱葱,枝繁叶茂,墨潇潇一身黑衣的打扮,貌似这种暗色衣服已经很多年都不再穿了,如今的她,气质逼人,言谈举止隐隐透露着非凡的自信。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她是成功的。
“你还记得么?我们曾经喜欢吃腊梅雪,那是一种灵魂与大自然的契合,没有灵动感的人是不会有此雅兴的。可是这些年来,你只是留我一个人在品尝,在回味,你不再了。”墨潇潇把一只透明的罐子放在记忆中的地方,里面飘着几片红梅,看来是雪水融合红梅。
小玉是墨潇潇在外婆家居住的时候遇到的玩伴,可以说,墨潇潇最快乐的日子就是和小玉在一起的时候。小玉身患白血病,在九岁的时候就因为找不到合适的骨髓而去世,那个时候,墨潇潇第二次搬家,再回去找小玉的时候,只剩下骨灰。
墨潇潇这些年一直耿耿于怀的一件事就是,她和小玉还没有和好,小玉就去世了。
两个孩子都还小,摩擦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什么闹得矛盾,墨潇潇已经差不多都忘却了,可是等到墨潇潇想要道歉的时候,才发现,已经不可能实现这个心愿了,小玉,不再了。
思及至此,墨潇潇对于杨彦杰的手术耿耿于怀,就是因为这件事,她一心以为是自己害死的小玉,她一心以为小玉是因为和自己吵架,所以生气才会发病,其实这本不关她的事。杨彦杰的手术,墨潇潇一直认为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可是,她忘却了,每个人做事都有自己的原因。
第 2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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