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33 章
一笑婆娑醉颜酡 作者:美妙
第 33 章
他看着我惊慌失措的样子,竟然邪邪的一笑:“你说呢?孤男寡女,还能发生什么?”
我只觉得口干舌燥,记得自己昨天是喝了点酒的,难道酒劲上来,酒后乱性?
完全不记得了。
我怀疑的看着他,他却一脸无辜的说:“你知道啊,我不会功夫,又受了伤……”
尼加拉瓜瀑布汗!
冷静!冷静!
至少他没有说“你要对银家负责”……
我站起身,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破烂的衣服,不敢看他,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吧。
“未央,我要进城去,你呢?”
“当然是跟着你了。”他也起身,整理衣带。
我俩这动作,还真是暧昧。
“……跟着我干嘛,你难道没有别的事情做吗?”
“以前有,现在没了,我要做的事情就是跟着你。”他平静地说。
“……我要去很远的地方,很艰辛的……”
“你嫌弃我?”
他问的倒是直接,手上的动作停了,一双清澈大眼紧盯着我,眼神里满是受伤。
“没……”明明就是有,怎么脱口而出就成了没了。
“你多大?”我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16,你呢?”
“我还有二十个月零九天就也16了。”我没好气的说。
他甜甜的笑了,笑容纯净的犹如盛开的莲花。
想到要到那个战火硝烟的南方去,要到名剑山庄找我娘亲的线索,还要带着这个不会功夫又负伤的拖油瓶,我就觉得长路漫漫、崎岖坎坷、命运多佞……
朝花夕拾
朝阳斜斜的穿过树林,撒在秋天的草地上一片金黄,不知名的小花在草间随风起舞,一条浅浅的小溪蜿蜒至远方,溪水清澈透底,各色的鹅卵石在阳光下闪烁着五彩的光芒,远处,踏雪悠闲地吃着草,那匹棕红色的马儿也是怡然自得的样子,近处,一个漂亮纤细的少年,满头散乱的长发随风飞扬,划起优雅的弧度……
而我,头发乱的像草包,一身破烂衣服,还脏兮兮的,正在对少年进行逼供。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未央,你从哪来?你是谁家的孩子?昨晚为什么出现在那?轻功跟谁学的?小孩子要好好读书上学好不好,没事干嘛学人家闯荡江湖啊,别看我,我是有真功夫才出来混的,你呢,废材一根,你不知道吗,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说了好一阵,我都口渴了,他却笑盈盈的没有回答。
“昨晚多么危险啊,我一个人没事,你可是差点被……”差点被砍死,我都不好意思说,扭头去小溪边喝水。
“其实昨晚,以你的功夫,完全可以把我……”他终于开口说话了,不过这话一出,我满口的溪水全喷了出来。
“啊?”
“我是说,你完全可以把他们全杀掉,把我救出来的。可你明显都没有用杀招。”
“这……几个小毛贼而已,教训教训他们就算了,用得着杀人吗?”
这小孩子家,怎么说杀人说的这么轻松。
“那伙人现在一定在到处搜寻我们,你不杀他们,他们却很想要我俩的命哪。”未央微笑着说。
真不知道这样的话他也能笑着说出来。我摇头。
“该不会,这位‘闯荡江湖’的大侠,根本就没有杀过人吧,哦不,看样子,是根本没有见过血。”未央恍然大悟的样子,轻轻摇了摇头,一副遗憾模样。
真气死我也,因为他说的是真的。我习武多年,别说杀人了,连把人打出血都没有过,而且我学的,大都是防身的功夫,不是拼命的功夫。
“我是没怎么杀过人,不过我现在很想杀一个人!”我的脸部估计有些扭曲,因为未央看我的神情明显多了些怕怕……”
我的形象啊,在未央面前是完全无法保存了。这使我想起来《蜡笔小新》里,总是被小新气得抽风的妮妮的妈妈。
“……罢了,你不愿意交待,这些就先当作是历史遗留问题再议吧。你说的我也想到了,你的胳膊和我的踏雪都太过显眼,不能进城,这样吧,我骑你的飞燕进城去,买点衣服药物食品,你在这等我……别这样可怜兮兮的看我,我肯定会回来的,为了踏雪我也得回来……好啦,别水汪汪的看我了,男子汉大豆腐!”
“……飞燕?”
“对,你的小红马挺好看,就叫做飞燕吧,马踏飞燕,嗯,不错~”我自我陶醉着,走到飞燕的旁边。他比踏雪高大威猛一些,浑身棕红色的短毛闪闪发亮,像缎面一样,应该也是匹名马吧。
而经过昨晚诡异的一夜之后,踏雪出奇温顺的任未央牵着,而飞燕也对我很是亲昵。
在未央给我指了城区的方向(我完全迷失方向了)之后,我骑马纵缰踏花而去。
“我等你回来~”未央远远的喊,我回头一看,未央高扬着手臂正在向我招手,他胳膊上的蝴蝶结在风中飘扬。
我眼中突然出现一幅画面,公子走了,小娘子倚在门前,一边抹泪一边说:“奴家等你回来……”
一阵恶寒。
好在一路上比较顺利,还没到中午,就看到了高高的城门,正是我昨天来过的那座小城。这座城市不大,也不是很繁华,我先到客栈取了昨晚放在客房的包裹,换了身自带的衣服,依旧是长衫、发髻,普通小厮打扮。让小二准备了些能放的干粮包好,然后跟掌柜的结了帐,掌柜因为弄丢了我的马,还特地给我打了折。出门,按照掌柜说的地方,找到了一家医馆,买了好些金创药和绷带之类的,又找了家裁缝店,为未央买身衣服。
准备的差不多了,心里惦记踏雪,我就准备出城,路过一家路边小摊,看见上面放了很多饰品,就又掏钱买了根男子束发用的银色缎带,放好了,就急急忙忙出城去寻他们了。
还好飞燕很识路,中午刚过,就找到了在树荫下等候的一人一马,要是我自己,估计在林子里至少迷上几个时辰。听到马蹄声,树下那个挺拔的背影缓缓转过身,俊俏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笑容:
第 3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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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章
他看着我惊慌失措的样子,竟然邪邪的一笑:“你说呢?孤男寡女,还能发生什么?”
我只觉得口干舌燥,记得自己昨天是喝了点酒的,难道酒劲上来,酒后乱性?
完全不记得了。
我怀疑的看着他,他却一脸无辜的说:“你知道啊,我不会功夫,又受了伤……”
尼加拉瓜瀑布汗!
冷静!冷静!
至少他没有说“你要对银家负责”……
我站起身,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破烂的衣服,不敢看他,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吧。
“未央,我要进城去,你呢?”
“当然是跟着你了。”他也起身,整理衣带。
我俩这动作,还真是暧昧。
“……跟着我干嘛,你难道没有别的事情做吗?”
“以前有,现在没了,我要做的事情就是跟着你。”他平静地说。
“……我要去很远的地方,很艰辛的……”
“你嫌弃我?”
他问的倒是直接,手上的动作停了,一双清澈大眼紧盯着我,眼神里满是受伤。
“没……”明明就是有,怎么脱口而出就成了没了。
“你多大?”我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16,你呢?”
“我还有二十个月零九天就也16了。”我没好气的说。
他甜甜的笑了,笑容纯净的犹如盛开的莲花。
想到要到那个战火硝烟的南方去,要到名剑山庄找我娘亲的线索,还要带着这个不会功夫又负伤的拖油瓶,我就觉得长路漫漫、崎岖坎坷、命运多佞……
朝花夕拾
朝阳斜斜的穿过树林,撒在秋天的草地上一片金黄,不知名的小花在草间随风起舞,一条浅浅的小溪蜿蜒至远方,溪水清澈透底,各色的鹅卵石在阳光下闪烁着五彩的光芒,远处,踏雪悠闲地吃着草,那匹棕红色的马儿也是怡然自得的样子,近处,一个漂亮纤细的少年,满头散乱的长发随风飞扬,划起优雅的弧度……
而我,头发乱的像草包,一身破烂衣服,还脏兮兮的,正在对少年进行逼供。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未央,你从哪来?你是谁家的孩子?昨晚为什么出现在那?轻功跟谁学的?小孩子要好好读书上学好不好,没事干嘛学人家闯荡江湖啊,别看我,我是有真功夫才出来混的,你呢,废材一根,你不知道吗,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说了好一阵,我都口渴了,他却笑盈盈的没有回答。
“昨晚多么危险啊,我一个人没事,你可是差点被……”差点被砍死,我都不好意思说,扭头去小溪边喝水。
“其实昨晚,以你的功夫,完全可以把我……”他终于开口说话了,不过这话一出,我满口的溪水全喷了出来。
“啊?”
“我是说,你完全可以把他们全杀掉,把我救出来的。可你明显都没有用杀招。”
“这……几个小毛贼而已,教训教训他们就算了,用得着杀人吗?”
这小孩子家,怎么说杀人说的这么轻松。
“那伙人现在一定在到处搜寻我们,你不杀他们,他们却很想要我俩的命哪。”未央微笑着说。
真不知道这样的话他也能笑着说出来。我摇头。
“该不会,这位‘闯荡江湖’的大侠,根本就没有杀过人吧,哦不,看样子,是根本没有见过血。”未央恍然大悟的样子,轻轻摇了摇头,一副遗憾模样。
真气死我也,因为他说的是真的。我习武多年,别说杀人了,连把人打出血都没有过,而且我学的,大都是防身的功夫,不是拼命的功夫。
“我是没怎么杀过人,不过我现在很想杀一个人!”我的脸部估计有些扭曲,因为未央看我的神情明显多了些怕怕……”
我的形象啊,在未央面前是完全无法保存了。这使我想起来《蜡笔小新》里,总是被小新气得抽风的妮妮的妈妈。
“……罢了,你不愿意交待,这些就先当作是历史遗留问题再议吧。你说的我也想到了,你的胳膊和我的踏雪都太过显眼,不能进城,这样吧,我骑你的飞燕进城去,买点衣服药物食品,你在这等我……别这样可怜兮兮的看我,我肯定会回来的,为了踏雪我也得回来……好啦,别水汪汪的看我了,男子汉大豆腐!”
“……飞燕?”
“对,你的小红马挺好看,就叫做飞燕吧,马踏飞燕,嗯,不错~”我自我陶醉着,走到飞燕的旁边。他比踏雪高大威猛一些,浑身棕红色的短毛闪闪发亮,像缎面一样,应该也是匹名马吧。
而经过昨晚诡异的一夜之后,踏雪出奇温顺的任未央牵着,而飞燕也对我很是亲昵。
在未央给我指了城区的方向(我完全迷失方向了)之后,我骑马纵缰踏花而去。
“我等你回来~”未央远远的喊,我回头一看,未央高扬着手臂正在向我招手,他胳膊上的蝴蝶结在风中飘扬。
我眼中突然出现一幅画面,公子走了,小娘子倚在门前,一边抹泪一边说:“奴家等你回来……”
一阵恶寒。
好在一路上比较顺利,还没到中午,就看到了高高的城门,正是我昨天来过的那座小城。这座城市不大,也不是很繁华,我先到客栈取了昨晚放在客房的包裹,换了身自带的衣服,依旧是长衫、发髻,普通小厮打扮。让小二准备了些能放的干粮包好,然后跟掌柜的结了帐,掌柜因为弄丢了我的马,还特地给我打了折。出门,按照掌柜说的地方,找到了一家医馆,买了好些金创药和绷带之类的,又找了家裁缝店,为未央买身衣服。
准备的差不多了,心里惦记踏雪,我就准备出城,路过一家路边小摊,看见上面放了很多饰品,就又掏钱买了根男子束发用的银色缎带,放好了,就急急忙忙出城去寻他们了。
还好飞燕很识路,中午刚过,就找到了在树荫下等候的一人一马,要是我自己,估计在林子里至少迷上几个时辰。听到马蹄声,树下那个挺拔的背影缓缓转过身,俊俏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笑容:
第 3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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