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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4 章

    (剑三同人)[剑三]红线 作者:沈佥

    第 34 章

    哥舒桓眼神明灭不定,瞪住安庆绪良久,沉声道:“你先放开他……”

    安庆绪闻言冷笑,就将人往天策身上一摔。

    那具纤瘦身体立刻软绵绵跌过来,如同骤然得脱虎口的兔子,慌不择路地想逃,却是四肢虚软,只能无力地匍匐扭动。

    鼻息间传来一股草药香气,混着别的什么香料的味道。

    哥舒桓不动声色地屏住了鼻息。

    不一样。

    鸣商身上的药香是长久与药为伴染上的体香,若有若无,十分清淡,于这种刻意熏上去遮盖原本气味的拙劣截然不同。

    何况,陆鸣商更不会在敌人面前露出那样一脸惊惧懦弱的表情哀叫嚎哭。那个万花是个大夫,却从不是贪生怕死的懦夫。

    人的容貌、声音、气味甚至行动坐卧皆可以模仿,唯有灵魂绝无仅有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稍有不慎就会从眼角眉梢落下痕迹。

    “将军……我不想再打仗了……不想再打仗了……”那扑在自己身上的人还哭得凄恻悲凉。

    哥舒桓只觉得胸膛里一颗心已无声无息地沉入深潭。他静静盯住那与万花几乎毫无差别却早已满是泪痕的脸看了许久,终于张开干裂的嘴唇,缓缓应了一个字。

    “……好。”

    【—兔必肯踢牛—】

    ☆、(29)

    哥舒桓给安庆绪提了三个条件:

    一、要将“陆鸣商”留在身边,请最好的大夫来医治;

    二、不献计,不杀人,不帮狼牙与唐军对战;

    三、不使人知道他真身。

    天策说,只要安庆绪答应这三个条件,他就可以归顺,无论安庆绪要他做什么,只要不违背以上三条,哪怕充作下仆也无所谓。

    宁愿为奴,不肯为将——这意思是说,即便迫于威胁归顺,也绝不会助狼牙篡夺江山涂炭黎民。

    安庆绪当即痛快答应了。

    哥舒桓右手筋骨的伤是安庆绪亲自动的手,伤有多深这胡人心里清楚。纵然万花医术再如何绝世无双,哥舒桓这右手也再无可能恢复如初了。他伤了这右手战力自然大不如前,若非如此,之前在禁苑恐怕也擒他不住。事到如今,安庆绪其实早不在意哥舒桓是否能有助于他大燕兴国之业了。这胡人咽不下的始终还是多年以来因着出生血统被这些突厥贵族瞧不上眼的那一口气,所以比之让哥舒桓替他打江山,眼见哥舒桓跌落深渊众叛亲离一无所有意志低靡只能跪在自己脚边听从摆布反而更加快意——尤其,当哥舒桓表现出不愿被人知道今时处境的屈辱时,这种通体舒爽的感觉简直要直达巅峰令血脉都按捺不住得喷张起来。

    而这胡儿如此心思,哥舒少将军也早琢磨得一清二楚。

    哥舒桓找安庆绪要一张鬼面,称不肯让狼牙中人看见他的脸。安庆绪立刻就命工匠打了一张精雕细刻的青铜鬼面,又赐了一身胡服,还要亲自送过来看着哥舒桓穿戴好。对外只说哥舒桓是他新收的突厥奴仆,名叫步狸。

    洛阳城破那日安庆绪带在身边的狼牙卫士死伤惨重最终就只抓了这么一个人回来,军中早有各种猜测。然而“步狸”这名字在突厥人中却也十分常见。又及安庆绪对这新鲜玩物似十分看重,每日炫耀一般不离身地带着,端茶倒水,鞍前马后。安庆绪性情阴狠,对生父尚可以下杀手,对手下更是凶残,动辄凌虐残杀。众人不敢胡乱嚼舌,就怕惹恼了皇帝陛下要落得个死无全尸的下场。

    狼牙之中,唯有一人会直视着安庆绪的眼睛谈笑风生,而这人,正是安庆绪的儿时好友——史思明之子,史朝义。

    史氏乃是生于宁夷的一支突厥血脉,本姓也是阿史那氏,后因战功为唐皇赐了汉姓,这才改姓史。史思明从安禄山征讨契丹时起便在安贼左右,虽是叛臣,却也曾是朝中将才。而史朝义此人又有些微不同。

    安禄山父子与史思明本人皆是暴躁狂妄的个性,而这个史朝义却素来谦恭谨慎体恤属下,颇有些“贤长子”之名。史思明溺爱幼子,对史朝义这个长子常有微词,认为史朝义怯懦,不似他这个父亲与他不是一条心,然而史氏的家臣与麾下将士们却多心向着史朝义。

    从前同朝为将,又同为突厥人,哥舒桓也曾与史朝义有过少许接触。以哥舒桓的判断来看,安史父子四人中,唯有这史朝义一人才是真正的麻烦。凶恶无谋不过悍匪而已,孔武之将往往不敌机智之将,不是因为武艺不高势力不雄,只是败于谋略,而史朝义正是典型的智将。安庆绪也有谋略,毕竟生于将门领兵多年,又善于弓马,但安庆绪心性张狂凶狠,始终不善御人。而史朝义不同。史朝义外表温良俊雅,凡事皆不外露于形,又极善笼络人心,是个城府极深之人。安庆绪领着残部从洛阳败退邺郡并不算什么,只要唐军乘胜追击,不愁拿下邺城剿灭安贼,但假如此时的安庆绪身边忽然多出一个史朝义,形势便会截然不同。

    以安庆绪与史朝义幼年竹马又同举反旗的交情,此时困于邺郡,安庆绪会向史朝义求援毫不令人意外。而当哥舒桓亲眼看见从范阳赶来邺郡与安庆绪会面的史朝义时,这种担忧便在瞬间坐实。急剧扩大的危机感中更夹杂着几许难以言明的感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如果说,安庆绪弑父自立是猎杀螳螂的黄雀,哥舒桓觉得史朝义则更像是黄雀之后,那只于树荫之上弭耳俯伏的黑豹,正微笑着将锋利爪牙收藏得干干净净,却不知何时就会猛扑下来。

    同样的,史朝义也看见了哥舒桓。即便哥舒桓已改换装扮又还戴着鬼面,但彼此相识又互相忌惮的人之间总会下意识多几分警觉。史朝义一眼认出安庆绪这个所谓的突厥奴仆正是哥舒桓,当即便笑出声来,指着哥舒桓问安庆绪:“仁执,瞅你那点出息。就这样,你就爽了?”

    他与安庆绪自幼便是好友,直呼安庆绪乳名也无所顾忌。安庆绪懒散半躺在美人怀里,一手拎着酒杯,拿眼角瞥一眼半跪在旁的哥舒桓,得意洋洋露出一脸“老子就爽怎么着”的表情。

    “你看他的眼神。他戴着面具,都不需要假作表情来讨好你。”史朝义“啧啧”摇头,想了一想,又笑道:“不过,他要不戴面具跟在你边上,衬得你那张脸就更没法看了。哎,这么想想这办法倒是好啊,不然回头我跟你一起出去的时候也找个面具戴上?”

    他这是嘲讽安庆绪的长相。

    哥舒桓生得高鼻深目英武非凡,相貌好在这一群王公子弟中是出了名的。叔祖父哥舒翰年轻时也曾迷倒芳心一片,否则也落不下那些风流浪荡的毛病。从前朝中贵胄之女想与哥舒攀门亲事的俯拾即是,无奈哥舒桓自己死活不应,说什么不娶妻不生子,加上贪玩的名声又胜,久而久之,才绝了那些人的念想。

    而史朝义自己也是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儿,虽然也是突厥血统,身形容貌上却更似他的汉人母亲,虽不如其他突厥族人强壮,却是潇洒俊雅。

    反观安庆绪,肤色黝黑,肌肉发达,毛发旺盛,其实倒也不是长得有多丑,就是这健硕体格配上豹头环眼凶光毕露的一张脸,怎么看怎么像个山大王。

    三人外貌有云泥之别安庆绪打小就知道,心里本就不痛快,如今又被好友这么损起来,登时黑了脸。那边史朝义见他面露不悦,忙就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脸好不好这个事呢都是命,你就想开点,别难过啊。”一边劝一边乐呵,怎么瞧还是故意拿他长相逗趣。

    安庆绪被他气得差点要翻白眼,当时就从温香软玉的美人怀里坐直起身来,若不是有求于人,只怕已经开骂了。

    史朝义见再逗老虎就该炸了毛了,赶紧话锋一转,瞧两眼哥舒桓,再瞧瞧气得獠牙都龇出来的安庆绪,一声叹息,拍了拍好友肩膀,“其实要我说吧,一个是东平郡王的儿子,一个是西平郡王的侄孙儿,将门虎子,王侯后裔,被些闲人茶余饭后拿来嚼嚼舌根打发打发空虚寂寞也是正常嘛。你俩要是一男一女,正好门当户对旗鼓相当还能成就一段良缘佳话呀。干嘛这么水火不容你死我活得非较这个劲呢。”他还做出那么一副语重心长地扼腕姿态。

    至此,就算是幼时好友,安庆绪那暴脾气也再绷不住了,愤然一脚踹翻酒案,低吼起来:“‘东平郡王’是什么玩意儿?你到底是来帮我的还是来惹人烦的!”

    当初唐皇敕封安禄山为东平郡王、哥舒翰为西平郡王,东西二王皆是异族名将,偏生哥舒翰瞧不起安禄山,不屑与这胡人同提并论,安禄山主动示好还曾被哥舒翰当众羞辱。而今安氏父子既已建国称帝,如何容得人再当面提起什么“东平郡王”。史朝义非要拿这东西郡王来打趣,简直就是明知安庆绪忌讳还要戳他的心窝子。

    史朝义是故意的,安庆绪当然心知肚明。然而如今退兵邺郡,他必须联合史家才能自保。史朝义应该也正是清楚这一点,才能如此风轻云淡随随便便激怒如今的大燕皇帝也毫不在乎。

    哥舒桓将史朝义细细打量,果然见那人一脸戏谑地摸着自己的脸颊,“诶!陛下息怒,微臣自掌嘴了!您是万圣至尊,看在多年情分,千万别跟我这个不会说人话的计较!”嘴上服软讨着饶,眼神里却没有半分胆怯。

    当然也不能排除这两人自幼好友关系是真好到能这样口没遮拦也无所谓的地步。然而哥舒桓却觉得,安庆绪姑且不提,史朝义其人恐怕没有如此简单的“友情”。

    他还暗自揣度,忽然视线一灼。正与安禄山告饶打诨的史朝义目光微微一转,已堪堪正对上他双眼。

    那是一种胸有成竹尽在掌握的眼神,丝毫也不避讳,就好像早已将一切都算好了。

    哥舒桓心下大紧,却并没有将视线挪开。

    两人对视,各怀心事,片刻,史朝义竟是挑眉勾起唇角,轻轻笑了。

    第 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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