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0 章
痴将军 作者:楼雨晴
第 10 章
“小姐——”他一时冲动,脱口要求:“能不能请你,掌心贴着墙面,一下就好。”
她不解,困惑地抬手,贴上冰冷的墙面。“这样吗?你想做什么?”
他轻轻地,也将掌心贴上,隔着一道厚实的墙,却仿佛能感到她透过来的温度。
“谢谢你,小姐。”他目光含泪,哑声道。终于,能够将这句迟了多年的话说出口。
“临走前,可否让我知道你的名字?我想记住你。”
“映宛,我叫梅映宛。”
“嗯。”梅映宛,他记住了,这个名字,他会刻在心间,永生永世,不忘。
他应得严肃、庄重,惹她失笑。“怎么记?你又没见过我。”
“不,我见过。”她生得好美,就像她院前栽种的那株梅树一样,雪肤玉貌,清雅出尘,那声音他已牢记在灵魂深处,只消一开口,他便能认出她来。
他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只能喑地里偷偷瞧她几眼,做为日后思忆的凭据。
“你打算去哪里?缺不缺盘缠?我这儿有些银两,你先应应急。啊,对了,你有落脚处吗?城外有处小屋,是我家的产业,你先暂住在那里,生活安定了再做盘算。”
“小姐不必费心,我应付得来。”她帮他的已经够多了,将来,他想靠自己。
那年,他十五,她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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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之后,他们不再有交集。
小小少年脱离了大娘的恶意凌虐,反而活得更宽广自在。他在一处小村落待了下来,白天,他猎些山禽野味,便足以三餐温饱。
村子里的人都很和善,有时他猎了整头的山猪,便分食给左邻右舍。隔壁的大娘见他一人孤苦零丁,会替他补补衫、分送些自家种的白菜:他替年纪稍长的阿伯砍柴挑水,阿伯便将老母鸡下的蛋送来给他;村子里有个退休的镖师,年轻时颇富盛名,知他有心,便教他习武。
晚上,他勤练武艺、研读兵书,有时在兴头上,烛火燃尽、鸡啼破晓,他都浑然未觉。
就这样过了三年。
那日,他砍了柴,送到人户人家,收了碎银,再到市集里将大婶托售的白菜给卖完,不经意听人谈起,梅御史家的闺女要嫁人了。
姓梅的御史有几人?只有一个。
梅御史有几个女儿?很多。所以,不一定会是她——
然而,最后的自我安慰,教“梅映宛”三字给打碎了。
名唤梅映宛的官家千金,他左思右想也只有一个。
那一瞬间,胸口好似遗落了什么,空空荡荡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慌什么、失落什么——
她要嫁人了,对象也是当官的独生子,门当户对,所以她会过得好,夫婿疼宠,锦衣玉食,富贵终身。
他喃喃告诉自己,不受控制的双腿来到御史府门前,也不知怎地,就这样傻傻站了好几个时辰。
于是,他看见她在家丁婢仆的护送下,进了山上的普宁寺。
据说那是她的意思,成亲之前,她要入寺庙斋戒七日,抄经书,为父母祈福,这是她身为女儿,出嫁前唯一能尽的小小孝道。
那七日,他总是来到庙前。如果说,他也有什么心愿,那么他希望,菩萨保佑她幸福,她嫁的那个人,一定要很疼她。
他没有大把的财富可以添香油钱,只有几锭碎银子,但是他有诚意,他有满满的诚意,他拜了又拜,头磕了又磕,只求菩萨听见他的心愿。
他还是天天来,以往,隔着一道墙,如今,隔着一间间的厢房,守着她。
这是他最后、最后,能守护她的时日。
直到第七日,或许是出嫁在即,她睡不着,披了衣,由寺庙后门出来,偶尔抬头赏着月光,偶尔低垂螓首不知在想什么。
见她走远了,他不放心,悄悄跟随身后。果然没错,她心不在焉,在后山中迷失了方向。
他思索着该如何将她平安带回,此时贸然出现,必然会令她惊慌,而他最不希望的,就是吓坏她。
只是,荒山里暗藏的危险太多,并没有给他足够的机会思索,一头恶狼虎视眈眈,扑上去就要撕裂她,他无法再深思,本能地上前与它缠斗。
幸亏平日上山打猎,随身带了把匕首,他受了点伤,恶狼则倒地不起。
她吓坏了,退得远远,睁大的明眸满是惊慌。
“别怕,小姐,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一定很吓人,脸上有狼爪抓过的痕迹,缠斗间身上多处沾了狼血,一身的残破血污……他忍着痛,尽可能地放轻音量,安抚她。
她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怔愣地望住他。
她恐怕真的吓坏了。“我只是要领你回寺庙去而已,不然这样,我走在前头,你可以跟在很后面、很后面。你不必相信我没关系,只要你觉得我有任何坏心眼,你可以转头就跑,这样好不好?”
她没点头,也没摇头,他很有耐心地等着她做决定。
又过了一会儿,她移动脚步,却不是如他所说,拉开长长的间隔,而是一步步走到他面前,以手绢擦拭他脸上的血痕。
他受宠若惊,慌得手脚不知该往哪儿摆。“我,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她将手绢交给他,还拿出一个小瓷瓶。“这药抹上,很有效的,不会留疤。”
“我知道。”他脱口便答。抹了这么多年,谁会比他更清楚这药多有效?
“啊!”他怎会知道?梅映宛凝视着他,突然道:“你的声音,还有说话的语气好熟悉,真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他心房不争气地扑通扑通跳着,声音微紧。“谁?”
她摇头,笑了笑。“不过他已经三年多没消息了。没了他大娘的凌虐,我想他现在应该过得很好吧,虽然有时候想到还是会担心,我嫁了以后,他要是有困难可就真的求助无门了。他这个人啊,挺倔脾气的,小时候不懂事,说他哭声吵了我睡觉,他就当真再也不哭,大娘几乎打掉他半条命,也决计不吭一声,这样的傲骨,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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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他一时冲动,脱口要求:“能不能请你,掌心贴着墙面,一下就好。”
她不解,困惑地抬手,贴上冰冷的墙面。“这样吗?你想做什么?”
他轻轻地,也将掌心贴上,隔着一道厚实的墙,却仿佛能感到她透过来的温度。
“谢谢你,小姐。”他目光含泪,哑声道。终于,能够将这句迟了多年的话说出口。
“临走前,可否让我知道你的名字?我想记住你。”
“映宛,我叫梅映宛。”
“嗯。”梅映宛,他记住了,这个名字,他会刻在心间,永生永世,不忘。
他应得严肃、庄重,惹她失笑。“怎么记?你又没见过我。”
“不,我见过。”她生得好美,就像她院前栽种的那株梅树一样,雪肤玉貌,清雅出尘,那声音他已牢记在灵魂深处,只消一开口,他便能认出她来。
他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只能喑地里偷偷瞧她几眼,做为日后思忆的凭据。
“你打算去哪里?缺不缺盘缠?我这儿有些银两,你先应应急。啊,对了,你有落脚处吗?城外有处小屋,是我家的产业,你先暂住在那里,生活安定了再做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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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里的人都很和善,有时他猎了整头的山猪,便分食给左邻右舍。隔壁的大娘见他一人孤苦零丁,会替他补补衫、分送些自家种的白菜:他替年纪稍长的阿伯砍柴挑水,阿伯便将老母鸡下的蛋送来给他;村子里有个退休的镖师,年轻时颇富盛名,知他有心,便教他习武。
晚上,他勤练武艺、研读兵书,有时在兴头上,烛火燃尽、鸡啼破晓,他都浑然未觉。
就这样过了三年。
那日,他砍了柴,送到人户人家,收了碎银,再到市集里将大婶托售的白菜给卖完,不经意听人谈起,梅御史家的闺女要嫁人了。
姓梅的御史有几人?只有一个。
梅御史有几个女儿?很多。所以,不一定会是她——
然而,最后的自我安慰,教“梅映宛”三字给打碎了。
名唤梅映宛的官家千金,他左思右想也只有一个。
那一瞬间,胸口好似遗落了什么,空空荡荡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慌什么、失落什么——
她要嫁人了,对象也是当官的独生子,门当户对,所以她会过得好,夫婿疼宠,锦衣玉食,富贵终身。
他喃喃告诉自己,不受控制的双腿来到御史府门前,也不知怎地,就这样傻傻站了好几个时辰。
于是,他看见她在家丁婢仆的护送下,进了山上的普宁寺。
据说那是她的意思,成亲之前,她要入寺庙斋戒七日,抄经书,为父母祈福,这是她身为女儿,出嫁前唯一能尽的小小孝道。
那七日,他总是来到庙前。如果说,他也有什么心愿,那么他希望,菩萨保佑她幸福,她嫁的那个人,一定要很疼她。
他没有大把的财富可以添香油钱,只有几锭碎银子,但是他有诚意,他有满满的诚意,他拜了又拜,头磕了又磕,只求菩萨听见他的心愿。
他还是天天来,以往,隔着一道墙,如今,隔着一间间的厢房,守着她。
这是他最后、最后,能守护她的时日。
直到第七日,或许是出嫁在即,她睡不着,披了衣,由寺庙后门出来,偶尔抬头赏着月光,偶尔低垂螓首不知在想什么。
见她走远了,他不放心,悄悄跟随身后。果然没错,她心不在焉,在后山中迷失了方向。
他思索着该如何将她平安带回,此时贸然出现,必然会令她惊慌,而他最不希望的,就是吓坏她。
只是,荒山里暗藏的危险太多,并没有给他足够的机会思索,一头恶狼虎视眈眈,扑上去就要撕裂她,他无法再深思,本能地上前与它缠斗。
幸亏平日上山打猎,随身带了把匕首,他受了点伤,恶狼则倒地不起。
她吓坏了,退得远远,睁大的明眸满是惊慌。
“别怕,小姐,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一定很吓人,脸上有狼爪抓过的痕迹,缠斗间身上多处沾了狼血,一身的残破血污……他忍着痛,尽可能地放轻音量,安抚她。
她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怔愣地望住他。
她恐怕真的吓坏了。“我只是要领你回寺庙去而已,不然这样,我走在前头,你可以跟在很后面、很后面。你不必相信我没关系,只要你觉得我有任何坏心眼,你可以转头就跑,这样好不好?”
她没点头,也没摇头,他很有耐心地等着她做决定。
又过了一会儿,她移动脚步,却不是如他所说,拉开长长的间隔,而是一步步走到他面前,以手绢擦拭他脸上的血痕。
他受宠若惊,慌得手脚不知该往哪儿摆。“我,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她将手绢交给他,还拿出一个小瓷瓶。“这药抹上,很有效的,不会留疤。”
“我知道。”他脱口便答。抹了这么多年,谁会比他更清楚这药多有效?
“啊!”他怎会知道?梅映宛凝视着他,突然道:“你的声音,还有说话的语气好熟悉,真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他心房不争气地扑通扑通跳着,声音微紧。“谁?”
她摇头,笑了笑。“不过他已经三年多没消息了。没了他大娘的凌虐,我想他现在应该过得很好吧,虽然有时候想到还是会担心,我嫁了以后,他要是有困难可就真的求助无门了。他这个人啊,挺倔脾气的,小时候不懂事,说他哭声吵了我睡觉,他就当真再也不哭,大娘几乎打掉他半条命,也决计不吭一声,这样的傲骨,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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