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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1

    滚离婚(H) 作者:膏药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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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离婚(H) 作者:膏药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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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日子让大家等急了~从明天开始,俺会好好努力写文的。

    於是,等不到0点的筒子们就先去睡吧~~明早看也是一样的。mua~

    苦海一场

    第六十五章:

    叶定在小茶馆里,睡了一个非常漫长的觉。没有波动,没有梦魇,安静的,平稳的,深沈的睡著。

    醒来後,就见乔白坐在床边,温情而牢固地挽著他的手。见他醒了,便凑身过来,柔声询问:“怎麽样了呢?”

    叶定望著他,突然感动,轻轻抚了抚他的手,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

    乔白喃喃:“真好,真好。”

    尔後,喜不自禁,掩住了脸。

    从陈诺那里出来後,叶定觉得自己的心情已经不再烦乱,不再像从前那样,就算不产生毁灭的情绪,也分分秒秒都有暴躁的感觉。他觉得一切都很平,仿佛人生所有的褶皱都被压平了,好像海。

    他坐在车上,看著乔白专心驱车的侧脸,终於觉得自己能够平静的面对现实了。

    结婚,生育,建立一个完整的家庭。

    哪怕这家庭与众不同,特殊到会受世人眼光琢磨,他也不再恐惧。

    他觉得,这大概就是上帝给自己规划好的人生。

    这并不是臣服於宿命,只是认清了自己的心。

    或许因为逞强,也或许是害羞,他觉得自己暂时还是不能将那份心情说出口。

    但是总有一天,他会大声的说出来,告诉那个人,自己对他,已经……

    乔白从後视镜中看到他若有所思地盯著自己看的模样,心下一动,紧张地问:“怎麽了吗?”

    “没有。”叶定摇摇头,“只是,想谢谢你。”

    谢谢你肯为我做的一切,谢谢你爱我如命,谢谢你呵护我於掌心,视我若珍宝。

    乔白微微愣了一下,这唐突而迟来的道谢力道实在太重,让他几乎无法承受,瞬间幸福的眼睛都红了。他吸了吸鼻子,抿起唇,露出腼腆的笑容来,一如多年前,在那个春天午後,白玉兰花

    下的腼腆少年,对自己告白时露出的那羞涩的笑容一样。

    乔白说:“你我不用道谢。因你是我最爱珍惜的人。”

    叶定忙转过头看向窗外,心不在焉地赏著夜景,脸悄悄地红了。

    那天回家後,乔白跟叶定细细说了关於赵启申的事。

    赵启申的母亲是个妓女,因为接客时不小心怀孕,又没钱打掉,不得已才生下了这个孽子。

    从小,赵启申就不知道谁是他的父亲。或许是哪个路过的有钱人,或许是门口那小餐馆的老板,又或许是……

    反正他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

    可怜的妓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目不识丁,这辈子从记事起就只知道卖淫。被人买来卖去,爬过无数男人的床,对她来说,世界上只有一种工作,那就是卖。

    卖淫,贩卖肉体,以肉体取悦男人,换取一张钞票,挣得一口饭吃,不致在这冰冷的人间饿死。

    所以,对她来说,她根本不会在意所谓的贞洁,和她接触的人也都是为了她的肉体而来。而她对人生价值的认识,也就只有“有饭吃”这个概念。因此,也不会对任何人有感情,包括儿子赵启申。

    可是,既然生了下来,就得负责他吃饭。

    靠著卖淫过活的贫穷生活,养活一个人已经苟延残喘,这时突然又多了一张嘴要吃饭,女人简直就要疯了。

    她暴躁,恐惧,无力,无助,时常在半夜爬起来,看著尚在繈褓中的儿子,恨不得立刻就将他掐死。

    这块肉,要给她增加多少负担?还要被多少男人操才够养活他长大?

    怨恨归怨恨,女人最终还是将他养大。原因并不是母爱,而是女人那并不精明的算计。

    既然养活了他,就得获得报酬。

    而她的儿子,长到六岁时,已经继承了她的美貌,比一般小男孩都要可爱水灵。女人在这个肮脏的圈子里混久了,知道有些人特别锺爱玩弄幼童。

    她为自己做了一笔最大的投资。

    赵启申就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了。每天,他被母亲关在小阁楼里,吃著变了质的馊饭,看著母亲带著不同的男人回家,脱了衣服,滚在地板上,然後尖叫。

    母亲带回来的男人有各种类型。

    有的很粗暴,会用皮鞭狠狠地抽打她,把她打的眼泪鼻涕一大把,走後的报酬却很丰富。有时候,男人很肥很丑,且老,趴在母亲上抽动的样子像一头乱拱的肥猪。又有时候,会来个把无赖,操完了提了裤子就走,不给一毛钱。

    没当这时候,母亲就像疯了一样,抓著乱糟糟的头发在屋子里不停的来回走动,神经质的尖叫:“杂种!狗娘养的!”

    如果这时候赵启申正看著她时,她还会用手能碰到的所有东西疯狂地砸过去,把他拎起来狠狠地打一顿。一边打一边骂他是孽种。

    小小的启申,因此身上时常挂彩,不同程度的颜色,出现在他的脸上,身上,唯一不变的是,他那颗越来越冷的心。

    整整六年,在没有给母亲回报之前,他没有出过小阁楼半步。

    而第一次见到外面的世界和阳光时,是在他六岁生日的那天。

    那天,母亲将他打扮的很漂亮,像个精致的洋娃娃,牵著他的手去一个很高级的酒店,带他去见了个叔叔。

    那个叔叔很胖,很老,脸上的皱纹像深秋的菊花,一笑褶子就堆叠成山,眼神比屎还黄。

    昂贵的西装穿在他身上,却显得如此不堪。

    他盯著赵启申看,眼里渐渐露出了不堪而下流的颜色。

    母亲说:“快叫叔叔。”

    赵启申很乖很乖的叫了声叔叔。

    叔叔摸摸他的小脑袋,给了他一大包巧克力糖:“宝宝真乖。”

    尔後,母亲便将他丢给了那位叔叔,说:“妈妈有点事要出门,这位叔叔会带你玩一天的。你要乖哦,宝贝儿。”

    这是第一次母亲称呼他为宝贝儿,赵启申感动的几乎落泪。

    母亲走时,他一直拉著她的衣角,恋恋不舍,小脸上全是渴望,渴望母亲再称呼自己一次宝贝儿,人生唯一一次的宝贝儿。

    但是母亲始终没有满足他这个微渺的要求。

    她只不耐烦的拽开他的小手,欠缺耐性地说:“我一会儿就回来,别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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