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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节

    [综] 一品杀手/刺客 作者:青丘千夜

    第3节

    第二点,就是害的刘庄至今单身的根本原因了。

    刘庄拥有着无数男人羡慕不已偏偏这个时代的女子避而远之的“本钱”。不少男人找不到老婆是因为“不行”或者“时间短”,而刘庄……则是太大,时间太特么长了!

    他出名的时候还是在他十六岁第一次上青楼之际。他当时没有多少银子,挑的也是个身经百战的花娘。据说当年夜晚那个花娘哭的不行,最后一身血跑出来的……刘庄大名瞬间传遍了整个小镇……

    也不是没有成名的寡妇不信邪去试过,但是结果无一不是惨烈的。庄稼人就一点好,朴实而且好面子。他们宁愿自家女儿嫁的差一点也是不愿意看着女儿被那啥啥弄出一身病来,这绝对是值得别人指点一辈子的事情。

    当百里牧知道刘庄如此“天赋异禀”之时,心里也暗暗纳闷过,不曾想自己手底下还有这样的能人!如今听见“林仙儿”的事迹,百里牧的第一反应就是刘庄的媳妇儿来了!

    这真是太棒了!

    百里牧觊觎刘庄的宰猪本事很久了,好好锻炼一下说不定能够弄出个“庖丁”来。至于李寻欢……百里牧默默算了算,小李飞刀的数量还是太少了。李寻欢文人毛病犯了,宰过猪的飞刀宁死不再用,明明洗干净也还是可以接着用的。说到底还是没有当屠户的心理准备。

    这下,自己给解决了人生大事,估计刘庄会乖乖的投入自己门下了。百里牧似乎看见了自己猪肉事业蓬勃向上的明天!

    心动不如行动,百里牧和李寻欢打了个招呼,又仔细的了解了兴云庄里一干人的事迹,留着李寻欢看家,简单的说服了“求媳妇心切”的刘庄,两人一同奔向了兴云庄!

    绝世无双的丽人林仙儿当天夜晚半夜从梦中惊醒,却不知是何缘由?她几乎是下意识的将自己身边睡着的男人踢下了床!

    那是一个年轻俊秀的男人,年纪看上去不会超过二十岁。

    “仙儿,你做了噩梦?”游龙生从地上爬起,看见一头冷汗,楚楚可怜的林仙儿,顿时没有了被踢下床的愤怒心思,相反,他怜惜的给林仙儿擦了擦汗。

    “你个冤家!”林仙儿轻飘飘的看了游龙生一眼,脸上浮现出了又欢喜又无奈的神情,“我只是梦见你家的人要拆散我们而已。”

    “怎么会?”游龙生惊讶道,“仙儿,你放心,我会说服我父母的,你不用担心,只要我抓到了梅花盗,功成名就,不会有任何人可以阻止我和你在一起。”

    “那……你可千万别让别人得了我。”林仙儿靠在游龙生胸膛上,用手慢慢抚摸到。

    游龙生的呼吸声立刻重了起来,“放……放心!”

    说完,两人又再度翻云覆雨起来。

    百里牧带着刘庄从马车上下来,看见这兴云庄左右两侧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对联,心里简直对这龙啸云的行事恶心到了极点。

    拿了人家东西,还摆出一脸“你欠了我的”,改了李园名字,偏偏又留下这么个对联来,借助李寻欢的名气维持兴云庄的声誉。不然,以龙啸云的武功,绝无可能在江湖中闯出这样的名声又无人敢惹!

    说白了,不过是依靠着李寻欢而已。

    这样的心思很多老江湖都看的透透的,也没有把这龙啸云放在心里。只有李寻欢那个傻子,当真以为龙啸云是他的好兄弟。

    “进去吧。”百里牧朝着后面跟着自己的刘庄说道。

    “你是什么人?敢往龙四爷的门里乱闯?

    一个穿着锦缎羊皮袄,却敞着衣襟,手里提着个鸟笼的大麻子从旁边冲过来,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百里牧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皱眉道:“阁下是……”

    麻子手叉着腰,大声道:“大爷就是这里的管家,我的闺女就是这里龙夫人的干妹妹,你想怎么样?”

    “噢——”百里牧长长的托了一声,“你去和你庄主说一声,就说……我有笔生意和他做。”

    麻子冷笑道:“你说让通报就通报了?想要见龙四爷的多了去了,你算哪根葱?”

    百里牧叹了一声,指着这麻子看向刘庄,“阿庄,你看看,这人和村里的那条癞皮狗是不是一个德性?”

    刘庄因为看不清人,因此只是象征性的眯眯眼,这在麻子看来完全就是蔑视了,“老爷说的真对!”

    “你们竟然敢骂我?”麻子气的不行,他还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气!不等他做什么,后面就出来了一批人,那为首的男子一脸威严,“何人在此大声喧哗?”

    那麻子仿佛有了主心骨,当即小步跑上去,“龙四爷,就是这两个人,在这里指着小的鼻子骂!”

    龙啸云看了面前这个年轻的公子一眼,似乎不像是有武功的模样,他那背后的大汉虽然长得高还背着包袱,但是也没有什么内力。不过,还是多年的谨慎性子占了上风,龙啸云先朝着百里牧拱手道,“这位公子,不知为何来我兴云庄?”

    “原来是大名鼎鼎的龙四爷!”百里牧立刻露出一个微笑来,“在下来这里,主要是为了和龙四爷谈笔生意,另外,就是为了我家随从的人生大事。”说完,百里牧从腰间拿出一块令牌来,上面清楚的刻着一枚铜钱模样,却是金光闪闪!

    龙啸云和身后的一批人顿时瞪大了眼,这分明是金钱帮的信物,这两个人莫非是金钱帮的人?

    “请!”龙啸云的心思在脑海里转了好几遍,他是不可能得罪得起金钱帮的。他能够在江湖上有个“龙四爷”的称号,说到底还是借了李寻欢的东风。最近又有谣传说李寻欢要出山,他兴云才又聚集了不少人。可是金钱帮的上官金虹,兵器谱排名可在李寻欢之上!

    那公子羽等人排出的天下第一,给予的称号乃是暗器,并非兵器。比起兵器,上官金虹的龙凤金环要更加厉害些。再者,上官金虹高深莫测,龙啸云在他面前连个虾米都称不上。

    那麻子管家知道来人是金钱帮的,几乎吓的没腿软倒地,口里不停喃喃道,“我死定了,我死定了。”

    百里牧和刘庄就在龙啸云的礼遇下进了门。

    百里牧自然不是金钱帮的,但是不代表他和金钱帮没有生意往来。百里牧如今身家也称得上是十大富豪之一,上官金虹自然不会放弃和他交好的机会。百里牧给上官金虹的货物,自然也是打了折,交个朋友的。这令牌,便是上官金虹派遣荆无命给予他们的信物!

    上官金虹也不是没有想过和百里牧打一场。他虽然不知道百里牧便是天下第一杀手,但是依然可以感觉到对方的深不可测。只是上官金虹还未突破宗师,并不敢贸然下手。而等他突破了,这小小的明国江湖,自然也不在他眼中了。

    龙啸云和不少江湖人士正在谈论“梅花盗”的事情。

    这梅花盗,说起来也算不上什么大事。

    前有盗帅楚留香,后来神偷司空摘星,犯下的案子数不胜数。如果不是梅花盗还侮辱了不少女侠,恐怕在江湖上掀不起什么波澜来。只是那四大恶人的云中鹤前面刚死,后面就有不要命的采花贼继续出山,若是在天下第一杀手接下单子之前将人杀了,江湖名气必定会越发的大!这么一来,如兴云庄这样的二三流江湖势力自然就不肯轻易放过的了!

    “爹,来的是谁啊?”龙小云穿着一身红衣,看上去精致又可爱,只是眉目之间不是闪现的骄纵之气,让人觉得有些不喜。而他身边则是站着一个说不上十分漂亮,但也有着独特气质的美人,正是李寻欢的表妹,龙啸云的妻子——林诗音。

    “是一个贵客。”龙啸云轻声说道。

    “龙四爷,现在不但找不到梅花盗,连青魔伊哭也插手了,我们想要找到金丝甲恐怕就更难了!”一个中年大汉忧心忡忡到。

    “还不是林仙儿姑娘魅力大,那些成名的江湖人士都开始找起梅花盗来了!”赵正义笑眯眯到。

    刘庄听见林仙儿这个名字,顿时就有了精神,老爷说过,这就是他未来的媳妇儿啊!于是,刘庄就推了推百里牧。

    百里牧清了清嗓子,朝着龙啸云拱手道,“不知道林仙儿姑娘现在何处?”

    龙啸云一直注意着百里牧,现在听见百里牧是为了林仙儿而来,心里反而放松了些,“仙儿还在内室呆着,她不是江湖人士,自然是不会出来的。”

    “这可不行。”百里牧摇摇头,“丑媳妇儿也要见公婆,我和我家随从千里迢迢赶到这兴云庄,就是为了谈一谈我家随从和林姑娘的婚事。至于梅花盗,已经被我家随从给杀了,你们不用再找。阿庄,让他们看看东西。”

    “是。”刘庄将包袱从身上卸下,利落的将包袱打开,金丝甲立刻就展现在了众人面前。

    “金丝甲!”龙啸云等人立刻喊了出来,就连一直没有动静的林诗音也不免将目光投了过来。

    “正是金丝甲。”百里牧笑道,“阿庄今年都二十七了,什么都不缺,就缺个媳妇儿,他阴差阳错的杀了梅花盗,又得了金丝甲,和仙儿姑娘正是天造地设,拆不开的良缘。”

    第13章 天下第一暗器

    “公子所言可是真话?”随着百里牧话音的落下,满堂都寂静了起来。然而在这沉默的场面中,忽然又有一个女音响起。

    这声音格外婉转,又透着些许娇媚,光是听声音,便知道这是一个绝世的美人。等到这话说完,随之而来的又是一个穿着淡黄色长裙,脸上不施脂粉的女子。

    她脸上虽然没有半点脂粉,但是却比任何淡妆浓抹的女子要美丽。即使气质出尘如林诗音,也不能抢去她半分风采。而在场的男人,无论是年纪轻轻的龙小云,亦或是有了老态的赵正义,统统都眼珠子不转一下的看着她。

    除了两个人。

    “这位想必就是林仙儿姑娘了,果然是美人,有礼有礼。”百里牧恭维的说道,眼睛里却半点没有异色。

    林仙儿自从长成以来,别说是男人,就算是女人,也经常有人目不转睛的看着她。不看她的只有两种人,太监和瞎子。可是现在又出现了第三类人,这样的人,不好惹!

    林仙儿心思百转,面上却没有半分显露。

    她用那种娇弱的,楚楚可怜的目光看着百里牧,“若是公子所言属实,仙儿自当履行诺言,嫁给您的随从。”话是这么说,只是林仙儿一直用这样的目光看着百里牧,在场的其他男人心都快要碎了。

    “仙儿姑娘别被他们骗了,谁知道梅花盗是生是死?这两人没有半点武功在身,凭什么能杀的了梅花盗?!”游龙生见到心爱的女人如此委曲求全,要不是仙儿一开始和他说不要暴露他们的关系,他早就一剑砍了百里牧这两个人了。

    “梅花盗,自然是死了的。”百里牧笑道,“他带着金丝甲来我家投宿,怕我们走漏消息想杀人灭口,谁知道我家里还住着一个大侠,将他打成重伤。最后,是刘庄给了给最后一击,杀了他。”

    “你说的大侠,是谁?”谁这么傻逼,放着金丝甲和林仙儿不要,将到手的名誉和美人送给一个下人!

    “小李飞刀,李寻欢。”百里牧从袖子里拿出一把飞刀,正是李寻欢杀完猪打死不肯收回的其中一把。是的,百里牧手里还有第二把,第三把乃至第四把飞刀,关键时候,伪装成李寻欢杀人,也算不了什么。

    欠债的人,没有人身权可讲!

    小李飞刀四个字一出,龙啸云和林诗音脸上都有了变化。

    “没错,这是他的飞刀!”龙啸云急忙凑上前,将百里牧手里的飞刀检查了一遍,“二弟他既然回来了,怎么不过来看看我们?”

    “哦,堂哥他多年嗜酒,如今疾病缠身,又退隐江湖多年,不肯再理俗事。就算想来,堂嫂也不允许哪。”百里牧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回答道。

    林诗音身形摇晃了一下,一双美目直直的看向百里牧。“你喊他做堂哥?”

    “哦,在下还未介绍过自己。”百里牧一拍脑袋,赶紧回答道,“在下李大力,正是李家之人,也是李寻欢正儿八经的堂弟。说起来,或许我还要叫姑娘一声堂姐呢!”

    “我怎么不知道舅舅还有你这门亲戚?”林诗音显然不肯轻易相信。“舅舅乃是探花!”怎么可能让自己的侄子叫“大力?”这是骗鬼呢!

    百里牧微微笑了笑,慢慢走到门边角落里,微微弯下腰,用手在那里摸了摸,“原来当年的记号还在。”说完,百里牧转过身,朝着林诗音招招手,“我当年在李园里住了一段日子,伯伯还将李园的一部分地契给了我。后来我离开李园,出去拜师学艺,想必表姐是在我离开之后来到李园的吧。”

    “原来是一家人,哈哈。”龙啸云脸上飞快的闪过一阵不自然,这李园真正的主人上门来了,他这个“外来所有者”的地位就显得尴尬了。

    “龙四爷放心,我对李园没有多少兴趣。只是我最近做生意来到这里,又为了刘庄的婚事过来看看罢了。”百里牧正色道,“还请仙儿姑娘和我们一起走,回去和阿庄拜了天地。”

    龙啸云连连称是,再也没有别的话好说。要是别人做了这送金丝甲送美人的事,龙啸云只觉得有阴谋,但做事的人士李寻欢,他就没有半点怀疑了。

    因为他就是受益人啊,昔日的他和今日的刘庄又有什么区别呢?

    李寻欢的旧事,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不知道的。

    李寻欢,的确做得出这样的事情,小李飞刀又是真的,金丝甲也在,这林仙儿,无论如何也是要嫁的了。

    “仙儿姑娘何等品貌,怎么能嫁给区区一个下人?”游龙生见大势已去,依旧不死心。实在不行,他半路截杀了这两人,将仙儿抢回来!

    “公子这话说的好没道理。”百里牧皱眉到,“仙儿姑娘的要求,我们阿庄已经达到了,梅花盗也死了。阿庄年轻未婚,又踏实能干,再者,他杀了梅花盗,自然有那些苦主将家产的一半送上,日后少不得也是个富家翁。林仙儿姑娘无父无母,又没有嫁妆,十指不沾阳春水,嫁过来只有享福的!”

    “你!”游龙生气的想要拔剑,但是被林仙儿给阻止了。

    两人一个眼神,游龙生就知道仙儿也必定是不愿意的了。

    不急,这两人没有半点武功也敢上门娶仙儿,呵呵。

    “仙儿愿意履行承诺。”林仙儿暗恨那个没有出现缺弄得她计划悉数打乱的李寻欢。梅花盗到底是谁,其实根本没有定论。只要梅花盗再出山,这个承诺自然就不作数了。

    只是……跟着他们才能找到李寻欢,对于这个男人,林仙儿自然想要见一见的。

    “门外马车就停着呢,阿庄,还不牵着你媳妇儿走?”百里牧笑了。

    “是。”刘庄虽然看不清人脸,但是淡黄色衣裳还能辨认的出的,当即就牵了林仙儿的手准备走了。

    林仙儿的手称得上是柔若无骨,白皙修长,是手中的绝世美人。大多美人不一定都有美手,偏偏林仙儿是样样占全了。只是这双手放在刘庄眼里,就是过于单薄,没有半点茧子,一摸就知道是不干活儿的。这么个媳妇儿娶回去,能够经得起自己……那啥一回么?

    哪怕百里牧信誓旦旦的和刘庄说林仙儿绝对承受得了他,也不禁有些担忧起来。

    这放在其他人眼里,就是担忧自己老婆太漂亮,容易当武大郎了。嘿,娶了林仙儿,也不怕自己受不受得住?

    不少人在心里暗暗耻笑,仿佛刘庄已经是个死人一般。

    “那么就此别过,诸位不用再送了。”百里牧朝着众人一拱手,领着刘庄就出了兴云庄的门。

    龙啸云等人:……

    并没有想要送你啊喂!

    “老爷,您不是说要过来发展生意么?”刘庄牵着林仙儿小心翼翼的问道。

    林仙儿立刻竖起了耳朵。

    “不必了。这兴云庄,红火不了两年了。做了生意也只是用来赔的。”龙啸云只顾着李寻欢退隐,林诗音只注意“堂嫂”,独独忽略了他说的“李寻欢疾病缠身,退隐江湖”的消息。

    没有了李寻欢震慑,兴云庄……呵,再过几年,江湖上不会再有兴云庄了。林仙儿的那些个姘头,也不会轻易让龙啸云好过的。

    百里牧喝林仙儿坐上马车,刘庄在外面驾车。

    马一来跑,林仙儿就顺势朝着百里牧倒了过来,手心里还藏着一根银针。

    “仙儿姑娘可不要轻易乱动。”百里牧抓住林仙儿的手,面无表情到。

    “李公子……这话怎么说?”林仙儿无辜的眨眨眼。

    “梅花盗,青魔手。”

    林仙儿一愣,立即朝着百里牧的脖子扎去。

    砰砰砰!

    林仙儿已经疼的说不出话来,半截身子倒在座位下,脸上没有半点血色。

    她的武功已经全废,经脉也被眼前这人震断。

    不过转瞬!

    这人哪里是没有武功,分明是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

    “你以后乖乖的跟着阿庄,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林仙儿这个人了。”百里牧收回手,淡淡的瞥了林仙儿一眼。林仙儿却感觉自己看见了尸山血海,被这杀气激的动弹不得。

    夜晚,好几个男人骑着马喊着林仙儿的名字过来,只是刚喊完林仙儿三个字,便再也没有了声音。

    而百里牧,还在马车里坐着,似乎没有任何动作。

    夜半三更,刘庄将林仙儿从马车中抱了出去,荒山野岭的直接成了事。一直等到第二天中午,刘庄才心满意足的将浑身赤、裸的林仙儿抱回来,恭恭敬敬的朝着百里牧道谢,并且表明了自己的忠心,以后百里牧让他干啥他干啥!

    虽然媳妇儿不是黄花闺女,但是没关系,要真是黄花闺女说不定就得见阎王了。单身了二十几年的刘庄对媳妇儿的要求只有一个,耐、操。

    林仙儿已经昏迷不醒,她的美貌在刘庄的日夜耕耘下日益凋零,不过几年,便只有原本一两分姿色,看上去活活老了十几岁不止。而这个时候,江湖上已经有了新的美人,那些对她念念不忘的男人,终究也没有过来找她。

    兴云庄在三年之后败落,龙啸云一家变卖了财产离开了此处,百里牧用远远低于李园价值的银子将它买下来,将李寻欢又偷摸送了进去,让他安安静静的冲击宗师。

    而百里牧,也在搞定完李寻欢的事情之后,接到了一个新的任务。

    暗杀日月神教的总管——杨莲亭!

    第14章 天下第一针

    百里牧找李寻欢帮忙要了一张梅二先生的帖子,随后请梅二给他写了一封信转交给平一指。同为明国神医,这两人一直保持着还不错的关系。正巧,最近平一指因为什么令狐冲的病情烦恼的不行,梅二研究了一番之后将自己的想法写在信里,请百里牧帮忙送过去。

    说起来也是杨莲亭自己作孽。他原本掌握了日月教的一切权力,又有东方不败给他当后台,只要不作,还是能够富贵个十几年的。只是偏偏人心不足。在东方不败手里,日月神教勉强还能和金钱帮不相上下,加上路途遥远,上官金虹也没有那个心思去和东方不败拼。可是杨莲亭如今在日月教里大肆的排除异己,武功计谋样样不行,逼得日月教不少长老堂主散尽家财,又搭上了金钱帮的路子,花费五万两白银在无人居里下单,收割杨莲亭的项上人头,这不,正好就被百里牧接了单。

    杨莲亭这人没有什么本事,武功也不行,别说五万两,五百两也不值。但是他贪生怕死的很,背后又有号称天下第一针的东方不败在,种种因素加起来,自然也就值钱了。

    百里牧仔细研究过一下,发现杨莲亭没有半点符合人生赢家标准的,杀了也没什么。而且,能够在同为“天下第一”里的东方不败眼皮子底下杀人,想想也是一件乐事。

    东方不败的武功算不上很好,起码在如今高手如云的江湖中称不上绝顶。然而他的武功有一个特点,就是“快,他的武器又太少见,这才有了“天下第一针”的称号。百里牧有信心在东方不败眼底下杀了杨莲亭,不过他对“李大力”这个身份很满意,暂时不打算换,故而还是伪装一番的好。

    万事俱备之后,百里牧就一个人踏上了去黑木崖的路。

    再说那杨莲亭,最近可说得上是夜不能寐。被天下第一杀手给接了单,他还有活命的机会么?天下第一杀手,从来都不会掩盖自己下一个要杀的人的名字。故而在百里牧接单的下一刻,那个倒霉鬼的名字就会传遍江湖。杨莲亭如今在日月教的地位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说不定就是东方不败和天下第一杀手的巅峰对决。故此,江湖中人都纷纷擦亮了眼睛,齐聚在黑木崖下。

    东方不败呆在这座小小的宅院里已经好几年。

    从练了《葵花宝典》起,他就变得不再像他了。他知道杨莲亭一开始对他还是有感情的,他又不傻,虚情假意当然分得清楚。正因为杨莲亭一开始是真的对他好,他才会放下那么多权力给他。只是,这个世界上哪里有不变的人不变的感情呢?

    金钱、美女、权力,这三样对男人的诱惑力哪里是一份小小的感情比得了的?东方不败把自己困在这所院子里,也是困在了他和杨莲亭的过去里。他在想,下一次莲弟来见他会是什么时候又是因为什么事情呢?

    杨莲亭真的来了。

    不但来了,还带来了最新的衣服首饰,“扑通”一声就跪在东方不败的面前,一脸的柔情蜜意。

    “你说……你被天下第一杀手接了单。”东方不败低垂了眼,语气里带着些许温柔。

    “对啊,东方,你可要救救我,我死了不要紧,到时候你怎么办呢?”杨莲亭连连点头到。

    “在这里呆的太久,我都不知道江湖上原来有了这么多后起之秀。”东方不败自嘲的笑了一下。“天下第一杀手是什么来历,你知道么?”

    “只知道他叫百里牧,其他的没有任何消息。他是男是女,年纪样貌,都无人知晓。”杨莲亭压下了心里的火气,说道。

    “那你就搬来和我一起住。”东方不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只有在我身边,才能护得住你。教中事务,就交给童百熊吧。”

    杨莲亭脸色扭曲了一下,他好不容将童百熊从权力中心弄了下去,如今又要将人送回去,那他以前的一切岂不是在做白工?只是对权力的渴望再大,也大不过自己的命去。只要东方还喜欢自己,一切,总会回到自己手中。

    “好,那就劳烦东方你了。”杨莲亭笑眯眯的握住东方不败的手。

    有了梅二先生的信,百里牧很顺利的就见到了平一指。

    这年头的奸细混入黑木崖,一般都是从教众开始,很少有人从大夫那里下手的。大夫虽然必不可少,不过在江湖人心里还是远离权力中心,没有什么接近的必要,这就给了百里牧很好的机会。

    = =,百里牧每次接近自己的任务对象从来都没有被发现过,说起来也有点淡淡的“孤独求败”味道。

    啧,就不能好好的被发现一次么?

    百里牧想了想,还是将这个心血来潮的想法扔到了海角天涯。还是任务比较重要,说不定宰了杨莲亭之后,自己还能发展一下业务呢!堂堂日月神教,特么的居然有自己的养猪场,真是可恶至极!

    因为平一指平时试药炼药大多都是用猪牛羊,很少用活人做实验。平一指号称“杀一人救一人”,要是真的用活人做实验,得多救多少人!因此,便有了各种养猪的养鸡的被黑木崖庇护。

    “梅二这个老不死的想法倒是不错。”平一指看完梅二的信,对令狐冲的病情也多了几分把握,“不过也对。说起喝酒伤身,谁比得上李寻欢?令狐冲那点小毛病在梅二眼里根本算不了什么。”平一指又给自己找了个借口,坚决不肯承认自己比不上梅二先生。

    百里牧在一旁装纯良。

    “梅二问我的问题我还需要想想,你就先在黑木崖住下吧。”平一指摸摸胡子说道。

    “多谢平先生。”百里牧恭敬的回答道。

    “去吧。”平一指又钻进了自己的药房。

    百里牧就这么被领进了黑木崖住着,没有任何人敢来找他事。一来百里牧一看就没有武功,二来,平一指的脾气古怪是出名的,谁也不愿意平白去得罪一个大夫。三来,自然就是百里牧会做人了,他本身长相就很加分,而且出手也算大方,和不少地位低下的教众都有话题聊,大家也都愿意给他一个面子。

    话聊的多了,不可避免的就聊到了杨莲亭身上。

    “大力,你说杨莲亭长的也不怎么样,怎么教主就看上他了呢?”一个小丫鬟垂头丧气的问道。

    百里牧迟疑了一句,“我听说杨总管长的还算英武?”

    “得了吧,那就是一个色胚!”小丫鬟看看周围,压低声音道,“教里好多姐姐年轻貌美就被他夺了去,还有一个本来都和家里的表哥有了婚约了!可是杨莲亭势力大,我们不敢惹。不过这下好了,听说他被天下第一杀手接单了,嘿嘿,大家都在偷笑呢!”小丫鬟一脸崇拜的说道。

    “听说天下第一杀手有三头六臂,身高九尺,使得一手好刀!”小丫鬟煞有介事的说道。

    三头六臂的百里牧:……

    “咳咳,听起来似乎真的很厉害。”百里牧点点头回答道。

    “哎,可惜我不能练武。”小丫鬟痛苦不堪,“我连个马步都扎不好!”

    一直被师父称为练武奇才的百里牧实在无法理解小丫鬟的悲痛心理,只好像模像样的安慰了几句。

    “对啊,李大哥,你看看,这是我照着你的花样子绣的。”小丫鬟拍拍脑袋,从袖子里拿出一个荷包来。她的绣工很不错,大红色的底子,上面几头白嫩嫩的小猪绣的栩栩如生,看上去十分可爱。恩,这几头小猪模样还是百里牧友情提供的花样子。

    “恩,很可爱。”百里牧已经存了将这小丫鬟拐回去当绣工的念头。小丫头绣工很不错,也很有灵性,以后打广告宣传自家的猪就可以送这样的荷包给人了。

    又不会太贵,而且还很彰显存在感。

    “嘿嘿,李大哥,你上次给我猪肉粒还有没有啊?”小丫鬟眼冒金星的看着百里牧,“我特意做了荷包来装的!”

    百里牧笑了笑,掏出一个油脂包里,推到了小丫鬟面前,“如果你再多帮我做一些这样的荷包,我就多给你带一些。”

    “没问题。”小丫鬟拍拍胸脯,“李大哥你尽管放心!”

    小丫鬟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对食物有不少的需求。而李大力请她吃的猪肉粒好吃的连厨娘的拿手好菜都比不上!要知道,厨房掌勺的可是她干娘,那一手好菜连教主都赞不绝口。小丫鬟有了干娘当靠山,没少吃好东西,但还是被猪肉粒迷的不要不要的。

    小丫鬟将猪肉粒塞进自己的荷包,一边走一边拿出一粒来慢慢的嚼。恩,等会儿给干娘也尝尝,说不定能够做出一样的口味来。

    “小丫头不长眼啊!”迎面而来一个教众撞上了她,当即骂了一句。

    “对不起对不起,是奴婢没有看清楚。”

    看着一队教众凶神恶煞的教徒走过,小丫鬟也不敢再在这里呆着了。因为天下第一杀手的缘故,最近黑木崖在大肆搜捕奸细呢!

    想想教中的酷刑,小丫鬟再也不敢在外面乱晃了,赶紧跑回去安静呆着,腰上系着的荷包也匆匆掉落。

    东方不败已经很久没有出过小院的门了。

    然而在这教中上下人心浮动的时候,他还是换上了男装出来稳定一下人心,好好的给童百熊等人吃了一颗定心丸。杨莲亭死不足惜,但是在黑木崖上死了就真的是打脸了。不少堂主都抱着这样的想法,在维护安全方面也称得上是尽心尽力。

    东方不败觉得很累。

    他越来越讨厌这样的生活,大概是因为得到过所以不会再珍惜了。当年他为了得到日月教不惜自宫,如今,却将这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宝座拱手相让。

    人生,就是如此荒谬。

    东方不败走着走着,突然顿了下来。

    脚底下是一个荷包,里面也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显得有些鼓,荷包上面的绣工倒是不错。

    东方不败想了想,还是将荷包捡了起来,打开一看,发现里面不是银子,而是一个小小的油纸包?

    这倒是有趣。

    东方不败将油纸包取出,里面装着一些四四方方的小肉粒,闻起来十分可口。

    小心的用银针刺了一下,没有变色。

    或许是因为这荷包绣工实在不错,或许是因为这肉粒看上去十分可口,又或许是因为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这样的小零食。

    曾经何时,他也是会看着那些卖小零食的货郎会流口水的。

    东方不败捻起一个肉粒放入口中,只觉得芳香四溢,妙不可言。

    作者有话要说:  233333看见评论笑到肚子疼。

    什么叫做“没有耕坏的田只有累死的牛啊”什么叫做“土地沙漠化降低肥力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在写“走近科学”呢!

    另外,那啥啥真的不能天天做的,尤其还是刘庄这样天赋异禀的,当真会死人的。

    恩,等会儿我放一段原著里林仙儿的下场,大家就知道我所言非虚了。

    原著林仙儿下场:

    【她忽然发觉自己还是有点爱他的。

    她这一生中,假如还有个人能真的令她动一点感情,那人就是阿飞了,想得越多,她就越觉得阿飞的好处比别人多。

    “我真该好好的对他才是,像他这样的男人,世上并不多,以后我也许再也找不到了。”

    越想她越觉得不能放弃他。

    也许他一直都在爱着她,只不过因为他爱得太深了,所以才令她觉得无所谓。

    他爱她爱得若没有那么深,她说不定反而会更爱他。

    这就是人性的弱点,人性的矛盾。

    所以聪明的男人就算爱极了一个女人,也只是藏在心里,绝不会将他的爱全部在她面前表现出来。

    “阿飞,你放心,以后我绝不会再令你伤心了,我一定天天陪你,以前的事全已过去,现在我们再重头做起。”

    “只要你还像以前那么样对我,我什么事都可以依着你。”

    但阿飞是不是还会像以前那么样对她呢?

    林仙儿忽然觉得并不十分有把握,对自己的信心已动摇。

    她以前从未有过这种感觉,那只因她以前从未觉得阿飞对她有如此重要,无论阿飞对她是好是坏,她都全不放在心上。

    一个人只有在很想“得到”的时候,才会怕“失”。

    这种患得患失的感觉,也正是人类许多种弱点之一。

    可悲的是,你想“得到”的人越急切,“失去”的可能就越大:林仙儿抬起头,已看到小路旁的屋子。

    屋子里居然有灯。

    她忽然停下来,将贴身小衣的衣襟撕下了一块,就着雨水洗了洗脸,又用手指做梳子,梳了梳头发。

    她不愿让阿飞看到她这种狼狈的样子。

    因为她绝不能再失去他。

    屋子里的灯还在亮着。

    灯在桌上。

    灯的旁边,还有一大锅粥。

    屋子里并不像林仙儿想象中那么脏,尸体已搬走,血渍已清扫,居然打扫得十分干净。

    阿飞正坐在桌旁,一口一口的喝着粥。

    他吃东西的时候一直很慢。因为他知道食物并不易得,所以要慢慢的享受,要将每一口食物都完全吸收,完全消化。

    但现在,他看来却并不像是在享受。

    他脸上甚至带着种厌倦的神色,显然是在勉强自己吃。

    他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吃?是不是因为他不想倒下?

    夜已深。

    一个人面对着孤灯,慢馒的喝着粥。

    没有看到过这种景象的人,绝不会想到这景象是多么寂寞,多么凄凉。

    然后,门轻轻被推开了。

    林仙儿忽然出现在门口,瞧着他。

    在看到阿飞的这一瞬间,她心里忽然觉得有一阵热血上涌,就好像流浪已久的游子骤然见到亲人一样。

    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自己怎会有这种感觉。

    她的血本是冷的。

    阿飞却似乎根本没有发觉有人进来,还是低着头,一口一口的喝着粥,就好像世上只有这碗里的粥才是真实的。

    但她脸上的肌肉却似在逐渐僵硬。

    林仙儿忍不住轻唤了一声:“小飞……”

    这呼唤的声音还是那么温柔,那么甜蜜。

    阿飞终于慢馒的抬起头,面对着她。

    他的眼睛还是很亮,是不是因为有泪呢?

    林仙儿的眼睛似也有些湿了,柔声道:“小飞,我回来了……”

    阿飞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他似已僵硬得不能有任何动作了。

    林仙儿已慢慢的向他走了过来,轻轻道:“我知道你会等我的,因为我到现在才知道这世上只有你一个人是真的对我好。”

    这一次她没有用手段。

    这一次她说的是真话,因为她已决定要以真心对他。

    “我现在才知道别的人都只不过是利用我……我利用他们。他们利用我!这本没有什么吃亏的,只有你,无论我怎么样对你,你对我总是真心真意。”

    她没有注意阿飞脸上表情的变化。

    因为她距离阿飞已越来越近了,已近得看不清许多她应该看到的事。

    “我决心以后绝不再骗你,绝不会再让你伤心了,无论你要怎么样,我都可以依着你,都可以答应你……”

    “膨”的,阿飞手里的筷子突然断了。

    林仙儿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胸膛上。

    她的声音甜得像蜜。

    “以前我若有对不起你的地方,以后我一定会加倍补偿你,我会要你觉得无论你对我多好,都是值得的。”

    她的胸膛温暖而柔软。

    无论任何人的手若放在她胸膛上,绝对再也舍不得移开。

    阿飞的手忽然自她胸膛上移开了。

    林仙儿眼睛里忽然露出丝恐惧之意道:“你……你难道,……难道不要我了?”

    阿飞静静的瞧着她,就好像第一次看到她这个人似的。

    林仙儿道:“我对你说的全部是真话,以前我虽然也和别的男人有……有过,但我对他们那全都是假的……”

    她声音忽然停顿,因为她忽然看到了阿飞脸上的表情。

    阿飞的表情就像是想呕吐。

    林仙儿不由自主后退了两步,道:“你……你难道不愿听真话?你难道喜欢我骗你?”

    阿飞盯着她,良久良久,忽然道:“我只奇怪一件事。”

    林仙儿道:“你奇怪什么?”

    阿飞慢慢的站了起来,一字字道:“我只奇怪,我以前怎么会爱上你这种女人的!”

    林仙儿忽然觉得全身都凉了。

    阿飞没有再说别的。

    他用不着再说别的,这一句话就已足够。

    这一句话就已足够将林仙儿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阿飞慢慢的走了出去。

    一个人若已受过无数次打击和侮辱,绝不会不变的。

    一个人可以忍受谎言,却绝不能忍受那种最不能忍受的侮辱——女人如此,男人也一样。

    做妻子的如此,做丈夫的也一样。

    林仙儿只觉自己的心在往下沉,往下沉……

    阿飞已拉开门。

    林仙儿忽然转身扑过去,扑倒在他脚下,拉住他的衣服,嘶声道:“你怎么能就这样离开我……我现在已只有你……”

    阿飞没有回头。

    他只是慢慢的将衣服脱了下来。

    他精赤着上身走了出去,走入雨中。

    雨很冷。

    可是雨很干净。

    他终于甩脱了林仙儿,甩脱了他心灵上的枷锁,就好像甩脱了那件早已陈旧破烂的衣服。

    林仙儿却还在紧紧抓着那件衣服,因为她知道除了这件衣服外,就再也抓不住别的。

    “到头来你总会发现你原来什么也没有得到,什么都是空的……”

    林仙儿泪已流下。

    到这时她才发现她原来的确是一直爱着阿飞的。

    她折磨他,也许就因为她爱他,也知道他爱她。

    “女人为什么总喜欢折磨最爱她的男人呢?”

    到现在,她才知道阿飞对她是多么重要。

    因为她已失去了他。

    “女人为什么总是对得到的东西加以轻蔑,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时才知道珍惜。”

    也许不只女人如此,男人也是一样的。

    林仙儿忽然狂笑起来,狂笑着将阿飞的衣服一片片撕碎。

    “我怕什么,我这么漂亮,又这么年轻——只要我喜欢,要多少男人就有多少男人,我每天换十个都没有关系。”

    她在笑,可是这笑却比哭更悲惨。

    因为她也知道男人虽容易得到,但“真情”却绝不是青春和美貌可以买得到的……

    林仙儿的下场呢?

    没有人知道。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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