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兔霉狐笑
黄门女痞 作者:风之灵韵
第七十九章 兔霉狐笑
黄门女痞 作者:风之灵韵
第七十九章 兔霉狐笑
黄门女痞79第七十九章兔霉狐笑
御林军嘲笑紫衣卫:“你们首领罪有应得,那你们呢?你们这些属下岂不是也罪有应得?”
紫衣卫大怒,“咱们何罪之有?”
御林军:“你们太飞扬跋扈,好像皇只你们一家,咱们御林军也没放在眼里。”
紫衣卫抬手就是一拳,打在御林军脸上,飞起又一脚踹断几骨头,嘴里还大骂,“咱们就是飞扬跋扈,打得就是你这号人。”
于是,某个栏杆处尘土飞扬,偶尔传来一两声惨叫,在寂静的地方听来格外深远。
当天有上百不用执勤的御林军围住一个紫衣卫,紫衣卫大发神威,以一敌百,打得御林军满地找牙。这个紫衣卫自此名声大噪,满皆知,他的名字就叫:李我。
某日后李浅得知此事,很庆幸御林军招惹了他。可怜的娃们,做了她的替罪羊……。
※
今天的朝堂议事进行的格外迅速,大臣们都无心议事,竟连一个上奏的都没有,启王更是连连催促着:“皇上,没事就退朝吧。”
齐曦炎心里憋着火,当即下旨把李浅带到帝阙之上,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和她“唠唠家常”。
李浅是很想唠家常的,说点这些年她和皇上是怎么荣辱与共,她是怎么一马当先为她拼下这万里江山。可齐曦炎好像并不想聊这个,从他沉的一张脸,完全可以看出这是暴风雨即将来临的前兆。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她磕了头却一动不敢动,跪在地上,手中的牌子也翻了个个儿,与她一样无颜见天颜。
齐曦炎冷冷道:“你给朕举起来,好好地举着。”
“诺。”
慌手慌脚举起牌子,刚举起来就听到有人发出低低地笑声,官员们有定力不够的已喷笑而出。
齐曦炎扫她一眼,牌子上的字虽让他也有些好笑,却抑制不住心中的怒意。他真的太宠她了吗?宠到她现在无法无天,敢落他的脸了?
她以为丢了她的脸就是保住他的脸?其实正好相反,她的脸没了,他的面子又何在?紫衣卫是他一手创立的,没有先例的组织难免会惹人诟病,便有什么不好的话也在所难免。可李浅这么一闹,倒把他推到了一个上不上下不下的境地。
他心中恼怒,却又一时发作不得,只冷冷地盯着李浅。
李浅被他看得忐忑不安,好在她脸皮够厚,又觉他不会真个杀了她,一时倒镇静自如。
“启禀皇上,李浅身为朝廷大员却不知尊卑,丢尽朝廷脸面,应受责罚。”御史沈通奏道。
李浅假装低眉顺目,心中却道,“来了,开始发难了。”
齐曦澜早就憋着机会想嘴了,此刻忙道:“皇上,李浅罪恶滔天,依臣看应该放在油锅里炸七七四十九天,炸到浑身焦脆为止。”
楚天歌挑眉,“炸成这样早糊了,难道还能捞起来吃?我觉得还是清炖好,放点花椒、大料,又入味儿,又营养。”
李浅眨眼,他们确定说的是她,而不是合合居的干炸羊和清炖羊?
这两个人纯粹没事找事,拿李浅寻开心,齐曦炎也不理他们,只道:“那沈大人以为该如何罚?”
“臣以为罢免李浅职务,以儆效尤。”
“那沈大人觉得该罢免哪一个呢?”
“这,这个……”这话倒把沈通问住了,李浅三个职位都是要职,每一个都关系重大,按他的意思最好全罢了,省得看她碍眼。可她的罪说到底也没大到包天,无非是自我惩戒,自毁官家颜面,毁的有点张扬过分了点。
这罪名可大可小,端得看皇上怎么想了。
他答不出,却有人替他答道:“启禀皇上,李大人身穿紫衣卫首领服饰,那丢的自然是紫衣卫的人,若要罢免应罢首领之职。”
“哦?”齐曦炎看他一眼,见是都官尚书左卫东,心里已经了然。这位左大人是最反对建立紫衣卫的。
“那左大人觉得罢了李浅该由谁担此重任?”
左卫东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一个声音道:“启禀皇上,奴才觉得紫衣卫副统领李我相貌英俊,为人谨慎,对皇上忠心耿耿,堪当此任。”
说话的正是李浅,在她眼中的李我长得美是第一位的,其余倒是其次的。
齐曦炎听得眼皮突突直跳,他忽然觉得这臭小子是故意的,故意在午门弄了这么一出,故意惹得群臣笑话,故意搞坏自己名声,其目的却只有一个,那就是辞了紫衣卫首领之职。
可笑啊,可笑,他费了半天劲想维护她,却架不住人家去意已决。
他心中恼怒,便冷声道:“准奏。李我相貌英俊,为人谨慎,对朕忠心耿耿升为首领,李浅丑陋不堪,心大意,无视君上,降为副统领。”
话音刚落,只听“扑通”一声,李浅趴在地上来了个五体投地,手中的木牌也硬在金砖上砸了一个浅浅的印。他说她丑陋不堪她也认了,可今天她费这半天劲儿,合着白瞎了。
好吧,她承认刚开始确实只想让齐曦炎解气来着,顺便做点好事改变一下紫衣卫的名声,例如慈善救灾什么的。可亲眼看见百姓对他们的惧怕后,便打消了这个主意,只要以后依然干的是杀人、抄家、挖人隐私的事,就没有人会喜欢他们。只会对他们又惧又怕,心怀憎恨。所以最好的办法干脆辞了这破官。她的面子不重要,皇上的面子也不重要,而她的心情最重要。她不喜欢杀人,就是不喜欢杀人,一点也不想勉强。
可是齐曦炎也明显看破了她,他很了解她,她一撅屁股,就知道她拉什么屎。所以现在她基本没有任何想法了,如果硬说要有的话,那就是想问问他,她的屎究竟臭不臭?
皇上已经下旨,已无可挽回,众臣都识相的保持沉默。心里都在想着,皇上待李浅果然是不同的。
议完事,众臣都退了下去,独留李浅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地装死人。
“起来。”一只脚在她屁股上狠狠踢了一下。不用说,脚的主人一定是穿着明黄色靴子。
“诺。”李浅立刻跳了起来,对着齐曦炎笑得一脸谄媚。
齐曦炎本来闷着满腔怒火,可一看到她这张脸,火气忽的消了一半,略有些无奈又带着一丝宠溺地叹口气:“以后不许胡闹了。”
“诺。”李浅乖巧地回答。心里却兀自强辩,她哪里胡闹了,她只是为自己争取一点权利而已。
犹豫片刻,终于开口,“皇上,奴才不想做这个首领。”
“朕知道,只是现在朕找不到合适的人接替你。”
“李我很好。”
“他……。”齐曦炎没说,眼神里隐有几分忧郁。
李浅认命地叹口气,皇家的事永远是麻烦事。她几乎是爬着出了殿门,然后叫小太监架着下了阙。她腿疼,心也疼,不想动。
望着她被人架出去的背影,齐曦炎也长叹一声,吩咐黄门,“叫李我过来。”
※
李我升任首领,与李浅做首领,对紫衣卫来说没啥太大的区别,而且李浅身兼三职原本就管不过来,紫衣卫的大小事务也早交给李我打理。
或许要硬说有区别的话,那就是名字,李我的名字。
这一日李浅心情很好,想出走走,正巧遇上李我,忽想起几天前他似乎跟她说要改名的事,便问他:“你原来的名字叫什么,就是在我叫你李我之前。”
李我闻听,感动地都快哭了,拉着她的手道:“首领,你终于问起我的名字了,我盼这一天盼了好久了。”
太夸张了吧。李浅甩了甩手,问:“那你原来叫什么?”
“顾盼宜。”
这么好听的名字,和他的花容月貌果然配对啊。
“你既然做了首领那以后就用回原来的名字吧。”
“谢首领。”李我感动地稀里哗啦,那满是眼泪的脸上,很有一种认祖归宗后的幸福。让李浅一度有些内疚,看来真是她起的名字太烂了。
嬉笑着跟李我告别,在他幽怨的眼神注视下出了。
她本想去仙乡楼吃只鸭子,嚎一嗓子烂歌,以犒劳近来受损的小心情。可走到街上,忽然看见一妇女抱着个孩子匆匆走去。
看着那小孩,她猛的忆起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晚上,她曾把一个婴儿托付给一户人家。当然说托付可能差点,她基本是扔给人家的。
所谓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她这个救人的总要去看看被救的活得怎样了。
这么想着,也不去吃什么鸭子,循着记忆的地方找那户人家。
那天晚上她是从房顶过去的,真要正正经经的在路上走,竟发现忘了那地方在哪儿。这大白天的,总不好再做个飞贼,只能凭记忆找到大概位置,然后挨家挨户的看。
记得那户人家门口有一个破缸,院里有个破牲口棚子,养着头瘦的皮包骨头的驴。
也是她运气好,在走过第十八家的时候,终于看到那心念已久的破缸。她欣喜之下,忙上去叫门,等里面出现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瞪着她时,才醒悟得找个看似合理的理由。
“大哥,路上走路口渴了,借碗水喝行吗?”。
那汉子盯她一眼,很有些纳闷,城里随处的茶馆、酒楼,渴了不去那儿,跑民家来干什么。不过她穿的衣服想是个富贵人家的,便也点了点头。(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手机网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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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门女痞 作者:风之灵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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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林军嘲笑紫衣卫:“你们首领罪有应得,那你们呢?你们这些属下岂不是也罪有应得?”
紫衣卫大怒,“咱们何罪之有?”
御林军:“你们太飞扬跋扈,好像皇只你们一家,咱们御林军也没放在眼里。”
紫衣卫抬手就是一拳,打在御林军脸上,飞起又一脚踹断几骨头,嘴里还大骂,“咱们就是飞扬跋扈,打得就是你这号人。”
于是,某个栏杆处尘土飞扬,偶尔传来一两声惨叫,在寂静的地方听来格外深远。
当天有上百不用执勤的御林军围住一个紫衣卫,紫衣卫大发神威,以一敌百,打得御林军满地找牙。这个紫衣卫自此名声大噪,满皆知,他的名字就叫:李我。
某日后李浅得知此事,很庆幸御林军招惹了他。可怜的娃们,做了她的替罪羊……。
※
今天的朝堂议事进行的格外迅速,大臣们都无心议事,竟连一个上奏的都没有,启王更是连连催促着:“皇上,没事就退朝吧。”
齐曦炎心里憋着火,当即下旨把李浅带到帝阙之上,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和她“唠唠家常”。
李浅是很想唠家常的,说点这些年她和皇上是怎么荣辱与共,她是怎么一马当先为她拼下这万里江山。可齐曦炎好像并不想聊这个,从他沉的一张脸,完全可以看出这是暴风雨即将来临的前兆。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她磕了头却一动不敢动,跪在地上,手中的牌子也翻了个个儿,与她一样无颜见天颜。
齐曦炎冷冷道:“你给朕举起来,好好地举着。”
“诺。”
慌手慌脚举起牌子,刚举起来就听到有人发出低低地笑声,官员们有定力不够的已喷笑而出。
齐曦炎扫她一眼,牌子上的字虽让他也有些好笑,却抑制不住心中的怒意。他真的太宠她了吗?宠到她现在无法无天,敢落他的脸了?
她以为丢了她的脸就是保住他的脸?其实正好相反,她的脸没了,他的面子又何在?紫衣卫是他一手创立的,没有先例的组织难免会惹人诟病,便有什么不好的话也在所难免。可李浅这么一闹,倒把他推到了一个上不上下不下的境地。
他心中恼怒,却又一时发作不得,只冷冷地盯着李浅。
李浅被他看得忐忑不安,好在她脸皮够厚,又觉他不会真个杀了她,一时倒镇静自如。
“启禀皇上,李浅身为朝廷大员却不知尊卑,丢尽朝廷脸面,应受责罚。”御史沈通奏道。
李浅假装低眉顺目,心中却道,“来了,开始发难了。”
齐曦澜早就憋着机会想嘴了,此刻忙道:“皇上,李浅罪恶滔天,依臣看应该放在油锅里炸七七四十九天,炸到浑身焦脆为止。”
楚天歌挑眉,“炸成这样早糊了,难道还能捞起来吃?我觉得还是清炖好,放点花椒、大料,又入味儿,又营养。”
李浅眨眼,他们确定说的是她,而不是合合居的干炸羊和清炖羊?
这两个人纯粹没事找事,拿李浅寻开心,齐曦炎也不理他们,只道:“那沈大人以为该如何罚?”
“臣以为罢免李浅职务,以儆效尤。”
“那沈大人觉得该罢免哪一个呢?”
“这,这个……”这话倒把沈通问住了,李浅三个职位都是要职,每一个都关系重大,按他的意思最好全罢了,省得看她碍眼。可她的罪说到底也没大到包天,无非是自我惩戒,自毁官家颜面,毁的有点张扬过分了点。
这罪名可大可小,端得看皇上怎么想了。
他答不出,却有人替他答道:“启禀皇上,李大人身穿紫衣卫首领服饰,那丢的自然是紫衣卫的人,若要罢免应罢首领之职。”
“哦?”齐曦炎看他一眼,见是都官尚书左卫东,心里已经了然。这位左大人是最反对建立紫衣卫的。
“那左大人觉得罢了李浅该由谁担此重任?”
左卫东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一个声音道:“启禀皇上,奴才觉得紫衣卫副统领李我相貌英俊,为人谨慎,对皇上忠心耿耿,堪当此任。”
说话的正是李浅,在她眼中的李我长得美是第一位的,其余倒是其次的。
齐曦炎听得眼皮突突直跳,他忽然觉得这臭小子是故意的,故意在午门弄了这么一出,故意惹得群臣笑话,故意搞坏自己名声,其目的却只有一个,那就是辞了紫衣卫首领之职。
可笑啊,可笑,他费了半天劲想维护她,却架不住人家去意已决。
他心中恼怒,便冷声道:“准奏。李我相貌英俊,为人谨慎,对朕忠心耿耿升为首领,李浅丑陋不堪,心大意,无视君上,降为副统领。”
话音刚落,只听“扑通”一声,李浅趴在地上来了个五体投地,手中的木牌也硬在金砖上砸了一个浅浅的印。他说她丑陋不堪她也认了,可今天她费这半天劲儿,合着白瞎了。
好吧,她承认刚开始确实只想让齐曦炎解气来着,顺便做点好事改变一下紫衣卫的名声,例如慈善救灾什么的。可亲眼看见百姓对他们的惧怕后,便打消了这个主意,只要以后依然干的是杀人、抄家、挖人隐私的事,就没有人会喜欢他们。只会对他们又惧又怕,心怀憎恨。所以最好的办法干脆辞了这破官。她的面子不重要,皇上的面子也不重要,而她的心情最重要。她不喜欢杀人,就是不喜欢杀人,一点也不想勉强。
可是齐曦炎也明显看破了她,他很了解她,她一撅屁股,就知道她拉什么屎。所以现在她基本没有任何想法了,如果硬说要有的话,那就是想问问他,她的屎究竟臭不臭?
皇上已经下旨,已无可挽回,众臣都识相的保持沉默。心里都在想着,皇上待李浅果然是不同的。
议完事,众臣都退了下去,独留李浅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地装死人。
“起来。”一只脚在她屁股上狠狠踢了一下。不用说,脚的主人一定是穿着明黄色靴子。
“诺。”李浅立刻跳了起来,对着齐曦炎笑得一脸谄媚。
齐曦炎本来闷着满腔怒火,可一看到她这张脸,火气忽的消了一半,略有些无奈又带着一丝宠溺地叹口气:“以后不许胡闹了。”
“诺。”李浅乖巧地回答。心里却兀自强辩,她哪里胡闹了,她只是为自己争取一点权利而已。
犹豫片刻,终于开口,“皇上,奴才不想做这个首领。”
“朕知道,只是现在朕找不到合适的人接替你。”
“李我很好。”
“他……。”齐曦炎没说,眼神里隐有几分忧郁。
李浅认命地叹口气,皇家的事永远是麻烦事。她几乎是爬着出了殿门,然后叫小太监架着下了阙。她腿疼,心也疼,不想动。
望着她被人架出去的背影,齐曦炎也长叹一声,吩咐黄门,“叫李我过来。”
※
李我升任首领,与李浅做首领,对紫衣卫来说没啥太大的区别,而且李浅身兼三职原本就管不过来,紫衣卫的大小事务也早交给李我打理。
或许要硬说有区别的话,那就是名字,李我的名字。
这一日李浅心情很好,想出走走,正巧遇上李我,忽想起几天前他似乎跟她说要改名的事,便问他:“你原来的名字叫什么,就是在我叫你李我之前。”
李我闻听,感动地都快哭了,拉着她的手道:“首领,你终于问起我的名字了,我盼这一天盼了好久了。”
太夸张了吧。李浅甩了甩手,问:“那你原来叫什么?”
“顾盼宜。”
这么好听的名字,和他的花容月貌果然配对啊。
“你既然做了首领那以后就用回原来的名字吧。”
“谢首领。”李我感动地稀里哗啦,那满是眼泪的脸上,很有一种认祖归宗后的幸福。让李浅一度有些内疚,看来真是她起的名字太烂了。
嬉笑着跟李我告别,在他幽怨的眼神注视下出了。
她本想去仙乡楼吃只鸭子,嚎一嗓子烂歌,以犒劳近来受损的小心情。可走到街上,忽然看见一妇女抱着个孩子匆匆走去。
看着那小孩,她猛的忆起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晚上,她曾把一个婴儿托付给一户人家。当然说托付可能差点,她基本是扔给人家的。
所谓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她这个救人的总要去看看被救的活得怎样了。
这么想着,也不去吃什么鸭子,循着记忆的地方找那户人家。
那天晚上她是从房顶过去的,真要正正经经的在路上走,竟发现忘了那地方在哪儿。这大白天的,总不好再做个飞贼,只能凭记忆找到大概位置,然后挨家挨户的看。
记得那户人家门口有一个破缸,院里有个破牲口棚子,养着头瘦的皮包骨头的驴。
也是她运气好,在走过第十八家的时候,终于看到那心念已久的破缸。她欣喜之下,忙上去叫门,等里面出现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瞪着她时,才醒悟得找个看似合理的理由。
“大哥,路上走路口渴了,借碗水喝行吗?”。
那汉子盯她一眼,很有些纳闷,城里随处的茶馆、酒楼,渴了不去那儿,跑民家来干什么。不过她穿的衣服想是个富贵人家的,便也点了点头。(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手机网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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