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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节

    夜照沙洲 作者:不想吃药qq不想吃药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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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照沙洲》作者:不想吃药qq

    文案:

    段阡陌问:知道阡陌和紫陌的区别吗?司马夜答:紫陌是帝都的康庄大道,阡陌是载满牛粪的田埂子。段阡陌笑了:所以他生来就是皇帝的命,是我那死老爹决定的。司马夜说:那你做我的路,司马夜的路。段阡陌感动了:你喜欢什么路?司马夜答:这片沙洲,希望能永远走不完。段阡陌看看地看看天,又看司马夜:夜照沙洲……《紫陌纤尘》系列文,结局he,微虐,清水

    内容标签:怅然若失 虐恋情深 恩怨情仇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段阡陌,司马夜 ┃ 配角:司马晴,塞漠 ┃ 其它:虐恋,淡漠受,王爷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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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

    苍茫的漠西古道上,有一队人马缓缓的前行。

    一行数十个人,只有一名当地向导,要不是主顾给的银子多,在这种鬼天气里才不会去接生意。

    队伍里只有一人坐在骆驼上,围着斗篷面巾,只露出两只眼睛,四周望不尽的黄沙在他眼里却是独特的风景,时不时来两句听不懂的诗词,向导阿力虽然听不懂那些诗,但喜欢听这人讲话的声音,特别是念诗词时,话音未端带点儿挑高的尾音,很是动听。

    那人是主子,却没有主子的架子,随从们可以随意的开玩笑,阿力看到过他揭开面罩的模样,当时就感叹:“您是天山下凡的仙人吗,我见过的人里面,只有月氏王比你更好看。”

    那人哈哈大笑,赏给了阿力一片金叶子,问了很多月氏王的事,当听到月氏王能驯狼时,很惊奇,说想亲眼目睹一次,没想到却真的应验了。

    春季是沙暴多发季节,秋季虽说不常见,却也有倒霉鬼遇到过,在沙漠里遭遇沙暴等同于一脚踏进鬼门关。

    沙暴袭来时,黄沙滚滚,昏天蔽日,前一刻还是艳阳高照,下一瞬就是满天黄雾。

    阿力大叫:“快停下,沙暴要来了!”

    整个队伍的人全都变了色,虽不是在沙漠腹地,但这古道四周每个遮挡躲藏的地方,也是很危险的,再则若是天黑前找不到客栈,那夜里气温骤降也是会冻死人的。

    风势越来越大,呼喊声被吞噬在狂风怒吼中,队伍中的人开始绝望,那主人早已经下了骆驼,阿力牵着骆驼让那畜生坐下,所有人靠在骆驼身侧挤在一起,乞求能避过这次突如其来的沙暴。

    “啊,狼群!”

    有人惊惶的叫了一声,所有人眯起眼睛眺望,只见风沙幕帘外,数百头野狼像突袭的军队,正朝这边冲过来。

    “完了完了……”

    有人绝望的低泣。

    阿力擦擦双眼,目光带着希冀远眺狼群,虽不抱太大希望,也知道那神一般的人物怎么可能突然出现,但濒死前抱着幻想,是人之常情。

    天神保佑!

    阿力的眼里突然闪出泪光,大叫:“是月氏王!是他,是他……我们有救了!”

    队伍的主人倒是冷静,面对死亡和逃离死亡都是那样温吞的态度,露在面罩外的桃花眼眯成一条缝,狼群中的那个人,他比阿力发现的早。

    看不清那人的面孔,却让人肯定,那是个像野兽一样的少年,用野兽形容也许太过笼统,不如说是一只华丽的猎豹。

    少年不紧不慢踱步的姿势,每一脚都是节拍均匀的节奏,在别人眼里,会觉得他姿态太高,好像带着狼群不是来救人,而是玩一场游戏,等人露出死前的丑态,到最后一刻再伸出他高贵的援手。

    但他却不这么认为,那少年是天性使然,与身俱来的从容和冷漠。

    带他走近,狼群很有规矩的退到他身后。

    骆驼后面挤成一堆的人,包括那主人,目光有些直愣愣,即使风沙灌眼,也想睁大眼睛将人看清楚。

    栗色长发被高高束起成马尾,在风中张扬的飞舞,深棕色的半长窄袖胡服,脚蹬翘金马靴,肩搭一整条褐色水貂毛皮,水貂的眼睛是璀璨的石榴石,少年的下巴隐在貂毛后,一张粉菱红唇紧抿成一条线,让人忍不住想象那漂亮的唇若是顺着唇线往上弯会是什么样的美态,不过单看他那双褐中泛着酒红色的眼睛深如凝渊,就会让人冷抽口气,这少年只怕是永远不会知道,笑也是一种表情。

    主人觉得有些可惜,他喜欢爱笑的美人,喜欢眼睛灵动的美人,当然最好是女人,不过男人也行,最起码要满足上面两点要求。

    真是白瞎了一张漂亮到令人发指的脸,主人叹了口气。

    少年的手轻轻的作了个姿势,狼群循序渐进的靠近队伍,纵然是知道这些狼是被驯服的,但让一头头腥臊恶臭獠牙闪亮的野兽靠近,还是挺慎人的。

    狼群围成一个圈,其余的跳上同伴的背,没多时形成一个堡垒,将瑟瑟发抖的人群严密的保护起来。

    “主子?”侍卫发现主子不对劲,脸色突然涨红,关切的询问。

    男人憋住一口气,瓮声瓮气的喘:“本王会被熏死……记得替我收尸……”

    主子养尊处优,连上茅厕时鼻孔里都要塞干枣,几时吃过这种苦,想到主子会被狼臭死,侍卫潸然泪下,闷声点头坚定的表示:“主子,你放心!”我一定会替你收尸。

    男子不再说话,紧捂着面罩。

    头顶上突然一亮,有人自狼群的缝隙间跳进来,接着面罩被人揭开,再接着被人搂进怀中。

    是那个少年,身上有淡淡的树木香味,很特别,虽然很淡,却霸道的充斥鼻腔,什么恶臭什么腥臊全都被挥散。

    他的胸膛很薄,却有弹性,可以感觉到有种只能意会难以言说的爆发力。

    男人不想承认又不得不承认,这个瘦削的少年,给了他一种很安心很满足的感觉。

    这感觉很微妙,也许是因为沙暴中突然而至的援救,也许是因为他毫不犹豫的拥抱,也许是因为他身上的树木香,还有那双不算有力却坚定的臂膀。

    风沙持续了一整晚,太阳退出地平线的时候,群狼的体温让大伙逃过了抵御夜寒的凄惨,当第二轮太阳转出东边的天空时,前一天可怕的沙暴似乎就像一场恶梦,从未真正来过。

    男人安心的睡了一整晚,恍惚间感觉到少年拔下了他发冠上的玉簪。

    男人在半梦半醒中一哂:“唔,送给你了……就当信物吧。”

    少年没说话,男人感觉到他将玉簪很小心的放进了贴身的内衣里,又轻轻的扶他倚在侍卫们身上,轻轻的挥开狼群,轻轻的,走了。

    少年的背影有种和他生生相惜的孤寂感,却不是孤凉,像大漠里一缕孤烟,有风便是湮灭,无风或许会扶摇直上。

    男人眯着惺忪的眸子,一笑森凉!

    月氏王,你想怎么玩这场游戏呢?

    ☆、第一章

    焰帝五年,以西始嘉峪关东至金城为界,划地立藩,封亲弟容瑞王爷段阡陌为西藩王。

    西藩王府建在肃州,离嘉峪关不远,一天路程。

    有人曾试图劝阻,关外几个部族闹得正欢,那些野蛮子无法无天,嘉峪关虽有重兵把守,但若真的攻进来,不到一天时间即可抵达西藩王府,这太危险了。

    段阡陌在深秋寒凉的天气里,依然轻摇着他的折扇,不以为然的笑弯了一双桃花眼,“那些人狗咬狗还来不及,哪有时间来管本王,呵呵,快去招几个顺眼的仆役,本王的新府邸就差美人儿来点缀了。”

    西藩王府的管家筛选奴仆,这是要选在王府侍候王驾的,哪怕进不了内院,只在外院侍候,也要千挑万选。

    不看家世清白,不看身份文书,不看保人荐书,只看样貌身个体态肤色。

    有疤?

    不行!主子看了恶心。

    太黑?

    不行!夜里吓着主子。

    太高?

    不行!主子会有压迫感。

    太瘦?

    不行!王府不收难民。

    要求如此奇怪,简直是刁难,去应选的人却是接踵而至,一大早就排了一长条。

    王府给的条件是很诱人的,签五年长契的每月月银十两,一年短契的每月月银六两,一个月六两足可养活一家八口人,像肃州这种边城,一年战乱十年难恢复的地方,能找到这种差事,哪个不想来试试。

    “鱼龙混杂啊……”

    管家看着无限长的队伍,摇摇头。

    门政笑着纠正:“是歪瓜裂枣吧。”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王爷也忒难为人了些。”

    “谁说不是呢,三十个人,恐怕将全肃州的人挑完也凑不满。”

    “诶,别说,那边那个。”管家眼珠子一亮,还没等门政顺着指头看清楚,就唤道:“那个,穿蓝衣服的,没错就是说你……过来我看看,赶紧的!”

    看上去是个未及弱冠的少年,走近一看模样还算清秀,只是秀气太过,细眉挑眼小鼻小唇,虽然跟南边的少年没法比,但这孩子身姿挺拔,看上去还是挺顺眼的,尤其是那双眼睛,不像其他人畏畏缩缩不敢拿正眼看人。

    “嗯,不错。”管家很满意,退后一步上下打量,“你是哪里人?姓氏籍贯一一报来。”

    少年微微颔首,态度谦卑又不显下作,“我是肃州人,母亲是汉人,父亲是月氏人,双亲早已去世。”

    管家和门政对视一眼,少年五官虽不出众,但眼睛的颜色不似汉人的黑眼球,看来他并未说谎。

    “这么说你的祖籍是月氏,王府不招部族人,你回吧。”管家手抵着下巴,意味深长的望了门政一眼。

    少年目光中没有任何情绪,微微躬身一礼,掉头就走。

    少年走了有几丈远,门政唤道:“那孩子等等,过来!”

    待少年回来,门政问道:“你说你父母早逝,你家可还有亲人?”

    少年摇摇头。

    “你叫什么名字?”

    “乌夕。”

    门政点点头,“以后就叫阿夕,签五年长契愿意吗?”

    少年看了二人一眼,点了点头。

    ※※※

    阿夕和同一天选入王府的八个人是最早的一批家丁,其余人都是汉人,听说他是月氏人,所以一般不和他亲近。

    在汉人的眼中,部族人都是白眼狼,吃着汉人的白米饭还眼馋人家白花花的银子和疆土。

    以前焰帝还未统一南北两国时,南国就曾养着这群塞外部族人,每年米粮和药材的供给不说,南国后主他姑姑还被和亲嫁给了月氏老王,如今的焰帝可没南国后主那么窝囊,这不,趁机划地立藩,将他兄弟派到了这里盯着。

    阿夕少言寡语,每日做着自己份内的事,扫庭院,伺候花草,有时忙不过来还会去忙着砍柴,他身个虽不大,但手臂很有力气,砍出的柴禾粗细均匀,厨房里的大厨就喜欢添他砍的柴禾。

    阿夕有一只埙,闲下来时常用布小心的擦,却从未吹过,在王府里做下人哪里能像大漠里的苍鹰那样自由,除了吃饭睡觉和上茅厕,是不允许做私事的。

    西藩王是个风雅又温柔的人,从他的庭院中每晚传来的乐曲和调笑声就能看出来。

    他很少惩罚下人,府中的管事们也很有气度,没有大户人家惯有的强权压死人,所以便没有强拳打死人这种事。

    但是犯了事的下人也没有好果子吃,比如说那个被分到书房打扫的小万,经不住诱惑偷藏了一块毛笔的翡翠挂头被抓住,听说被送到了后院喂狗,不是被喂狗,而是成了那只狗的监护人。

    有人求情,说:“那孩子没见过世面,打一顿算了。”

    王爷说:“没见过世面就这样,见了世面还得了,该罚!”

    “他没拿笔管,不算贪心。”

    “那是他傻,更该罚!”

    “府中下人不够分派……”

    “让那个出卖小万的顶。”

    “这……这种人不能放内院。”

    “无妨,本王喜欢聪明人,呵呵!”

    于是阿夕被派到书房当差,对府中各异的眼神视若无睹,他很努力的干好自己的差事。

    每日鸡鸣时分起身,先扫书房的院子,再浇花除草,然后去膳房吃早点,再开始整理书房,王爷不知道何时会到书房,所以整理书房需要快速又细致,干了几日阿夕发现根本不用这么赶,那位王爷对书房远没有对卧床的兴趣大。

    阿夕的食量越来越小,不是他吃不下,而是大家伙宁愿将饭食给小万喂狗也不愿留给他。

    管事们不会管这些,虽然他也算是护主立功,但这种事,讨好不了人,太那啥……勾心斗角了。

    无所谓,别人看不起他至少能落个清静。

    阿夕不会和人交往,不懂得相处之道,他只知道做自己该做的事……早日离开王府。

    书房被阿夕整理的很整洁,每面墙壁上的字画,多宝阁的每个角落,甚至是桌子脚都是一尘不染。

    只是干了半个月,王爷也没来过书房一次。

    这日后院的仆役管事将所有人叫到院子里,三十个仆役已经招满,阿夕最后一个出来,脚步有些虚乏,是饿的。

    刚要进队伍里,埋着头撞上一个背,那人哎呦一声狠狠瞪了他一眼,阿夕往旁边移,又是一面背将他拦住,左右晃了半晌,队伍里发出恶意的嗤笑声。

    “都站好了,王爷马上来!”管事从廊外走过来,下人们立即挺胸站好,阿夕被挡在最后,一个人站着。

    廊外拐进一个身材高颀的年轻男子,穿着紫檀色丝缎长袍,黑发用发带松松的系着,额头上抹着镶了宝石的抹额,大冷天还拿着一把沉香木折扇,在手心里轻轻的敲。

    他的态度闲适,面容俊美,五官不算立体却很生动,像雨雾涤洗后的明楼,清晰而又清新,一瞬便温柔了所有豆蔻楼头的春闺梦。

    阿夕从数个脑袋的空隙中定定看着他,那人在笑,他的眼睛很少见,微弯的眸子黑如漆夜的幕布,却又带着璀璨的光,让人想到桃花眼,但他的眼尾却不上挑,而是瞳仁占据了眼睛太大的部分,特别吸引人的注意。

    王爷柔软的视线透过缝隙扫到阿夕专注看着他的眼睛,阿夕没有闪躲。

    管事附耳听他说了几句话,微不可见的皱了皱眉,又看了他一眼,像是要确认,见他不再言语主意已定,才站直身大声道:“王爷缺一个贴身小厮,这可是一步登天的好差事。”

    众人一听两眼放光,个个都挺起腰板想吸引注意。

    却听那管事又道:“王爷已经选好了,站最后那一个,出来。”

    阿夕毫不犹豫,垂手从后面走出来。

    下人的目光扫在他背上,有痛恨的,有不屑的,有嘲讽的,还有不少人冷冷的哼出声。

    阿夕毫无所觉,抬头看王爷时,扑捉到他的笑似乎带着一丝看笑话的感觉。

    “阿夕,你是个本分的好孩子,贴身伺候王爷最要紧的是忠心。”管事语重心长的加了一句:“可得替王爷看紧门户,王爷院子里的一砖一木都比那些个什么笔挂要贵重数十倍不止。”

    阿夕淡定的点头,余光看到下人队伍里的数个眼风更刺人了些。

    跟着管事领了新衣服和铺盖被褥,被带到王爷的主院拢园,在王爷的寝居隔壁的小屋安顿了,管事说确切来说这屋子不是给他住的,而是落脚的,他每晚必须睡在寝居的隔间里,随时伺候端茶送水和起夜。

    第一晚阿夕便被差遣了一整晚。

    纵使阿夕是个淡漠又淡定的人也会止不住想,王爷难道就没什么正事可干,每晚滚床单他吃得消么?

    隔间外的□□和娇喘从晚饭完到子时三刻了都没消停过,阿夕抱着膝盖坐在床上等着差遣,好不容易完事了,女人的声音传来:“去端壶酒来。”

    阿夕立即起身去领酒,心想怎么不是沐浴,难道还有下半场?

    果然,娇笑调笑声过后,又是发泄声。

    下半夜阿夕忙出忙进打过洗澡水,端过茶,甚至是打过扇子,直到天亮才缩回小床上沉沉睡去。

    ☆、第二章

    阿夕醒来时已经是晌午,没人来叫他起床,王爷和那女人已经不在,丫鬟们正在收拾房间,几个丫头们正有说有笑。

    “龙井,你说王爷会招昨晚那名妓几回?”

    “依我说那女人配不上王爷,顶多两次就会被咱们家王爷给甩了。”

    “呵呵,龙井在吃醋!”

    “呸!咱们跟了王爷也有八年了吧,这等话你也说的出口,我看是你毛尖偷想王爷动了春心吧。”

    “小蹄子,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哈哈哈……急了!”

    “别闹了……咦,你是阿夕吧?”

    四个丫鬟看过来,阿夕往前走了几步,弯腰道:“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几人打量他片刻,一个圆脸盘的丫头温和道:“我们是王爷的侍女,她们是毛尖,龙井,瓜片,我叫云雾。”

    几个怪名字,换了别人老早忍不住笑了,阿夕只是向几位点头问好,云雾倒觉得这少年和其他人不同,谁不是刚开始听到她们的名字都憋不住笑的,为这事在以前没少和王爷闹,不过现在对这名字也习惯了。

    “想必你昨晚也没休息好,趁着王爷今日白天没差遣,你可以做自己的事,这房间的整理就交给我们几个了,去吧。”

    阿夕依言退出寝居,在院子里伺候花草一只晃到晚上也没见王爷的人,晚膳时间快到时,他想着去晚了又没饭吃,便先去领了饭准备回屋,才出膳房转过一道垂花门,身后有人冷冷唤道:“站住!”

    是小万!

    “你这个红毛鬼,部族蛮子,为了顶替我进内院竟然敢背地里害人!”

    小万气势汹汹的冲上前,挥出一掌就欲打掉阿夕手里的碗,被阿夕轻巧避过。

    “你没偷那笔挂?”

    被阿夕问住,小万有些窘迫,随之火气上来,骂道:“这王府里有的是钱,一个笔挂算什么?就是你这种奸佞小人害我被送去喂狗!”

    “我没害你!”阿夕别过脸,静静的看墙角的翠竹。

    “哼!你敢说不是你告密?”

    “我劝过你把赃物还原,是你不听劝告!”

    “嘿!你还敢说,你不翻我的东西会找到那笔挂?”

    “是你蠢没藏好,我不说他们也会发现,那缺了笔挂的毛笔就是最好的证明,有贼心没贼胆,直接拿走一整支笔也不会这么快被人发现,至少有销赃的机会,钱落了自己口袋再被抓也有个想头,我这是在拯救你的愚蠢……”

    在小万渐渐苍白的脸色中,阿夕像变了个人似的,还在接着说:“我是在教你,男子汉没钱可以,不能没骨气,没骨气也行,太蠢太孬就会连一只狗都不如,部族人确实野蛮,那又怎么样?部族人居无定所茹毛饮血,也不会像你这般脑子没有黄豆大胆子没有芝麻大,你瞧你那样,被我说几句就没了魂,若是这样呢?”说着伸出一个拳头在小万眼前划过,吓得他连连后退好几步。

    小万没见过这样的阿夕,只当他是个不多话背地里告小状的小人,怔忪了片刻回过神,才发现人已经走了。

    阿夕回到自己屋里吃完了饭,外面响起了脚步声,知道是王爷回来了,忙放下碗出了屋。

    进了隔壁寝居,发现毛尖正伺候着换便服,见他来了,毛尖把手上换下的衣袍交给他,嘱咐道:“夜里就交给你了,我先回了。”

    阿夕应了一声,到衣架前吧外袍挂好,又端了茶捧上去。

    段阡陌正坐在琴架前,双手流过琴弦却不弹,接过阿夕递上的茶,视线停在他脸上,揭开茶杯心不在焉的撇着浮沫,眼睛却没从阿夕脸上移开半分。

    阿夕不怕人看,面对段阡陌的目光却有些莫名的情绪,像心头上的琴弦被漫不经心的巧手一拨,数个音节流水般倾泻。

    段阡陌看人的眼光很准,他看到了阿夕面无表情的表象下有轻微的情绪波动。

    “会弹琴么?”

    阿夕摇头。

    “通音律么?”

    阿夕点头。

    “那你会什么乐器?”

    阿夕掏出挂在腰带上的埙。

    段阡陌不禁笑出了声,“能读懂乐谱?”

    阿夕摇头。

    段阡陌笑了片刻,收起了玩笑,温言道:“读的懂乐谱识得各种乐器和音符才是通音律,往后可别乱点头。”

    阿夕觉得有些窘迫,低下头点了点,点了两下又摇头,段阡陌看在眼里,笑意更甚,却绝不是嘲笑。

    “好了,吹一曲我听听。”

    阿夕拿起埙抵唇,正要吹想起什么,老实说道:“我只会一曲。”

    段阡陌点头示意他吹,身子往座椅里缩了缩,找了个舒服的姿势。

    阿夕认真的吹完,段阡陌闭眼沉思了半晌,睁开眼,“塞外的曲风,有些悲凉,似乎还带些梵音的意味。”

    阿夕答道:“是师父教的,他是密宗还俗弟子,不过一直持戒。”

    段阡陌一笑,换了话题,“你身上有树木香,是什么树的味道?”

    阿夕闻闻衣袖,心想就算是以前有现在也该消失了,很久没爬树了。

    “我的鼻子很灵的。”段阡陌目光微闪,又道:“算了,也不是什么香料的味,别放在心上,明日随我出行,今晚早点歇吧。”

    阿夕行了礼转身退下。

    段阡陌双手枕着椅背仰面靠下,对着横梁问道:“他有武功么?”

    梁上有人说话:“属下察觉他没有内力,照说密宗是练纯阳内力,用眼睛看就能看得出。”

    段阡陌沉吟半晌,又问:“今天一整天,有些什么事?”

    梁上的人讲小万和阿夕在膳房外院子里发生的事绘声绘色的讲了一遍,段阡陌听完一笑,“是个有趣的人,还真沉得住气,不过可以逼一逼,让他显出原形。”

    “怎么逼?属下不懂。”

    “没听说过狗急跳墙么?”

    “……属下还是不明白。”

    段阡陌往上看了一眼,安慰道:“无妨,等你脑子长到核桃大就明白了。”

    “哎……”

    “怎么?”

    “今晚月色不甚明亮,让属下有些惆怅。”

    段紫陌饶有兴致的“哦?”了一声。

    “属下在想到底是毛尖经泡好还是龙井清淡好……哎呦!”

    段阡陌收回刚弹出一枚棋子的手,笑骂:“滚吧你!去关外查有没有还俗的持戒弟子,目标是隐居的人,会驯野兽。”

    “是!”

    梁上黑影一闪,瞬间消失。

    抽出袖囊里的一本卷宗,慢慢的翻阅……

    月氏王司马晴,月氏老王的次子,母亲是南国谦和公主,庚辰年出生,今年十七岁,五年前老王和妾室所生的长子同一天去世,三日后司马晴登上王座,塞外各族传言司马晴能驱使狼群,是天神指派给月氏的王者。

    段紫陌合上卷宗,点漆黑眸闪过一丝冷冽。

    一个月前漠西古道上救了他的人确实是司马晴,这个向导阿力可以确定,他拿走了白玉簪,又派这个阿夕潜入王府,有什么用意?

    还有,阿夕不是个简单的少年,总给人一种熟悉的感觉,和司马晴真的很像,像到让他以为就是同一个人,除了相貌不一样以外,就连他身上的味道都那么像。

    其实很简单就能证明,一个是找出他所说的师父,一个是带他去见司马晴。

    次日清早,阿夕便随着段阡陌出了府,数十个随从骑马跟在后面,在晌午过后到了离嘉峪关不到半日路程的猎场。

    阿夕换了一身短打,穿的黑色布鞋,比平日穿仆役长褂精神不少,段阡陌的余光有几次瞟向他露出的一截脚踝,肌肤细腻骨骼圆润精致,浅口的黑色布鞋露出的脚背瘦削素净,能看到诱人的脚趾缝。

    阿夕也算是个混血,带着月氏人的血统,肤色不算白,是淡淡的奶茶色,因为带着汉人的一半血统,所以肌肤又很细腻光滑。

    若是脱了衣服,那身体又会是什么样的呢?

    段阡陌边走边开了个小差,等神游九霄回来时已经走进了猎场。

    这片猎场没有圈养的猎物,不知道是哪朝哪代修建的,四面看台,中间是圆形的草场,据说以前是贵族门阀行商的商旅们来消遣的场所,当时的即兴娱乐就是奴隶们互斗角逐,还有斗兽,不过那是百年前的事了,猎场后改成了草场,骑马射箭的地方。

    随着段阡陌登上看台,阿夕一言不发,听段阡陌凑进跟前轻声道:“喜欢动物么?”

    阿夕怔了怔,很快点头道:“喜欢,只喜欢犬。”

    “为什么?”

    “忠诚,凶猛,不懦弱!”

    “呵呵!”段阡陌笑道:“很好,我也喜欢犬,比起人来,犬类更值得信任,就像你们月氏王,他不是也有一群犬类朋友么?”

    阿夕睁大眼睛,不明白他为何提起月氏王。

    段阡陌视线飘到围场外,阿夕顺着目光看过去,几个外族人正簇拥着一个少年步入围场。

    “后面有道小门,下去帮小万的忙!”

    段阡陌视线一直停在那少年身上,淡淡吩咐身旁的阿夕。

    待阿夕依言进了小门,段阡陌带着两个随从走下看台的楼梯,迎上那群外族人。

    被人簇拥的少年蜜色的肌肤,俊美的五官,不算浓密的剑眉很秀气,眼睛是深深的红褐色,紧抿着菱角形的粉色双唇,拉出一条冷冽的唇线,若是笑起来只怕是让风云变色英雄折腰。

    暗黄色的窄袖胡服,脚踏羊羔皮长毛靴,两条腿绷的直直的,健美又修长。

    最奇特的是他的步态,每一步很慢却有力量,如扣住了节拍,不曾快一步也不曾慢一步,像一只优雅从容的猎豹。

    和眼睛同色的长发被高高束起,簪着一支白玉簪。

    他比那日更出色,更清贵,更漂亮!

    游戏花丛阅美无数的段阡陌有片刻的失神,回过神时视线却不曾移开半分。

    ☆、第三章

    段阡陌的目光落到那支白玉簪上,对方先行了部族的礼,段阡陌客气的虚扶一把,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树木香。

    是他!

    段阡陌现在可以确定,是那日漠西古道上驾驭狼群救他一命的司马晴。

    “收到了王爷的请柬,我们昨夜便动身出发,不知王爷相邀所为何事?”司马晴表情淡淡的,声音有些少年人的沙哑,却很动听。

    段阡陌嘴角噙一抹笑,桃花眼勾着对方荡了两下,一个华丽丽的段氏媚眼丢过去,对方却不为所动,很认真的看着他,等他放屁。

    “哦,本王尊圣上旨意赴肃州就藩,这不才来一个多月,为促进各族友谊,所以请月氏王来肃州坐客,还望不嫌薄待。”

    司马晴颌首,淡淡道:“多谢王爷盛情,叫我司马晴即可。”

    “哪有连名带姓唤的,不礼貌,本王今后就叫你晴吧!”

    段紫陌恬不知耻的拉关系,自己的随从是见惯了没所谓,司马晴的随从却是一个个呲牙瞟白眼——还今后?还‘晴’?这家伙是花痴吧!

    “随王爷喜欢。”司马晴兴致缺缺的瞟向草场,问道:“不知王爷准备了什么节目?”

    段阡陌狡黠的一笑,靠近司马晴,殷勤的低声道:“那日多亏晴救下本王一命,今日准备了大礼答谢你的救命之恩,随我走!”说罢去拉他的手,被对方避开。

    段阡陌看了面色终于有些恼怒的司马晴一眼,笑道:“不知有没有荣幸见你一笑。”

    司马晴修眉微蹙,目光如电扫向段阡陌,他也不尴尬,犹自笑道:“本王认为有那个荣幸,晴觉得呢?”

    眼看着司马晴已经真恼了,段紫陌哈哈大笑,不动声色的轻轻覆上他紧握的拳头,正色道:“别恼,本王字字真心,为了你的族人至少也要把本王当朋友吧?”

    司马晴斜眼看他半晌,渐渐平复了怒火,正要说话,却听看台下的栅栏处传出一声尖叫。

    “啊——狗跑啦——”

    尖叫声里还伴着无数的狗叫声,再看,已经有数条恶犬奔出来,前面的几只跳过了栅栏直冲草场,后面的一涌而出数十只,恶犬身躯高大,前仆后继的撞翻了栅栏,像脱缰受惊的野马,个个伸长着舌头,朝人群撞过来。

    段阡陌眉毛一扬,伸手就去拉司马晴,“上看台,这些都是没经过训练的猎犬!”

    司马晴来不及挣脱段阡陌就被他抓住手托起腰跃上看台,其余的人被惊散,好在都有武功,跟着跳上了看台。

    “谁干的?”段阡陌难得发了脾气。

    身后小门跑出一个随从,回道:“小万说是阿夕,那关犬的铁笼子锁被撬了,两人正要将笼子推出来让月氏王挑选良犬,哪晓得才到栅栏处笼子铁门开了。狗都冲了出来!”

    “哼!谁犯的错让谁收拾,叫阿夕将狗全部捉回笼子里,一只都不能少!”段阡陌的眼神凛冽,面上的笑容却有浮现了出来。

    司马晴放眼望向草场,那些是恶犬不如说是疯狗,段阡陌绝不是一个表面上看上去那么温和的人。

    一个身穿深蓝色粗布短打的少年冲进草场,也许是没见识过恶犬的疯狂,他冲上去的姿势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悍然无畏,待那些恶犬看到有人冲过来,纷纷撩开犬牙狂叫着扑了上去。

    少年一个灵巧的翻身避过一条狗,可后面扑上来的却没能避过去,两手抵住一只狗的下颌,其余的狗倒没有再扑上去,围在一旁狂叫,少年躺在地上,用力撑着脑袋,两手死死抵住恶犬的喉咙,从看台上能看到少年濒临气竭,两条手臂颤抖的幅度越来越明显。

    若斗不过这只犬,那么在他失去力气放下手时,所有的恶犬都会一扑而上,生生将他咬死。

    看台上有人不忍心再看,收回目光。

    段阡陌倒是兴趣很大,视线一直在围场里。

    司马晴看了半晌,冷哼一声,道:“原来王爷所说的友谊或是邦交原来就是让我看自己的族人被贵国的恶犬咬死。”

    “可不怪得本王,那奴仆做错了事,试图放狗咬伤本王,这些狗可是条条价值不菲,他此刻就算是斗赢了狗逃得了性命,被他所伤的狗本王也会要他赔,没钱就拿命抵。”

    段阡陌云淡风轻的论人生死,收回目光,看向司马晴。

    “晴不是会驭狼么?你可以去救他!”

    “这是狗,不是狼!”司马晴狠狠看向段阡陌。

    “哦,原来有区别的,那可怎么办?”段阡陌笑吟吟道:“我不想看到晴伤心的模样。”

    一声细微“咔”响起,阿夕身上那只狗终于被拗断的吼骨,一命呜呼。

    其余的狗立即后退两步,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如临大敌,残忍收敛,换上了谨慎,在阿夕周围徘徊,犹豫着不敢进攻。

    阿夕趁势小心翼翼的慢慢起身,站立在中间连头都不敢转动,只拿眼睛戒备的扫着数十条张着嘴哈气的狗。

    有一只发起了试探性的攻击,少年侧身避过,这是铁栅外响起一声尖锐的哨子声,数十条狗不再犹豫,全朝少年扑过去。

    犬本以为这人凶悍,空手就能勒死同伴,所以才分外小心。

    此时一只先发起攻势,又听有人吹响狗笛,于是残忍毕露。一只攻向少年的腿,阿夕后退几步,裤脚被狗咬住,另外一只借机跳起,跃过同伴身子,直扑向阿夕的脖子,裤腿还在恶犬口中,为了避开咽喉的进攻,只能身子向后倒去。

    这时司马晴突然跳下看台,他的几个随从大惊失色,跟着往下跳。

    司马晴奔跑的途中从怀中掏出一只短小的竖笛,抵在唇边一吹,并没有声音,那些狗却停止了攻势乖乖的后退了数步,但扑在阿夕身上的三只狗见了血腥已经发了狂,死死咬着他的腿向后拖。

    司马晴冲上去跃起一腿踹向旁边埋头舔鲜血的那只狗,狗被踹飞,呜叫了几声昏了过去,旁边一只和另一只松开了嘴,眼中冒着嗜血的红光,想也不想就朝司马晴扑上来。

    司马晴一拳没有击中,往后一退身形一闪避开了其中一只,正巧后面的随从已经跟上来,拔刀就砍。

    司马晴趁机跑上前看阿夕的伤势,一片血红落入眼底,沉着的月氏王目中闪过一丝心疼,正要抱起阿夕,只听耳边重拳一响,原是段阡陌眼疾手快帮他挡下了一只恶犬,驯狼的笛子和狗笛还是有区别,那些狗已经清醒不少,纷纷发起了攻势。

    场中此时就是人和狗的战场,段阡陌武功不俗,纵横起跃之间已经打昏了数条恶犬。

    司马晴看着阿夕半身躺在血泊中动弹不得,再看向段阡陌的背影时,眼中的恨意似要将他吞没。

    抱起阿夕往场外走,手中狼笛抵在唇下用力一吹,右手做了一个姿势,那下恶犬像入了魔一般,不管是攻击其他人的还是一边趁势袭击的全部对准了段阡陌攻上去。

    西藩王的随从眼见不妙,纷纷疾跃上去帮忙,砍死了几只恶犬,此时有两只狡猾的趁乱绕到背后空门,段阡陌有所察觉,手上刚一拳打死一只,再转身招式已老,眼见着恶犬迎面上来,张开的口快咬上喉咙,却听一声尖叫。

    “别去!”是司马晴。

    是阿夕抽出了司马晴别在腰间的短剑挣脱了他,扑了上去!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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