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节
见鬼 作者:银杏黄
第26节
不过,不管是什么东西,即使白乙随手捡了一块石头,送给他,他大概也会欣喜地当做宝贝收藏起来。
第二天早上,李远之醒来,迷迷糊糊地伸手一摸,白乙果然已经不在,留了纸条给他,七日后归,勿念。
白乙让他勿念,可李远之现在就已经开始惦记了,恨不得着七天眨眼就能过去,而不是168个小时,10080分钟,604800秒,一秒一秒的数,李远之都想加快速度,太慢了,还是太慢了……
然而,不管他心底如何着急,时间仍然一秒一秒地走,不快也不慢,好不容易熬了两日,他却像过了二十年一般长,算是真正体会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滋味。
今天是星期六,三人窝在老宅无所事事,便上网看了一下j市半山寺盗窃案的消息,案子基本没有进展,唯一的线索便是盗窃案发生的那天夜里,庙里的有沙弥听见了猫叫,而且叫得很凄厉,似婴儿的啼哭声。
安倍音弥不可抑制地哆嗦了一下,搓搓胳膊,说:“说起猫,上次那只小黑猫已经消失很久了唉,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抓了,嗳,对了,告诉你们一件事,九尾狐的叫声也像婴儿啼哭声。”
“九尾狐?”李远之左眼皮一跳,想起那只被白乙阉割了一条尾巴的金色狐狸,玉藻前,若说她为了增加自身修为,偷了那串佛珠倒也不是没有可能,想了想,他问:“粉丝,你最近有玉藻前的消息吗?”
安倍音弥摇头,说:“自从褚泽化龙的那晚之后,这狐狸精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不过,那天,她有得到褚泽的一片龙鳞,失了一跳尾巴,少了一百年的修为,一片龙鳞也不知道够不够她恢复人形的,若是不够,那妙善法师的遇害和半山寺的失窃案,这狐妖大概也脱不了嫌疑。”
李远之安然端坐,眉目凝重,脑子里盘旋着一个问题,想了一会儿,问:“沈煜,最近市里有没有什么冤案?尤其是……被人挖心死的。”
“对哦!”沈煜躺在沙发上,抬手,一拍脑门,翻身坐了起来,说:“这老妖婆失了一百年的修为,肯定要想方设法的补回来才是,对她来说,没有其他法宝的话,最快捷的方法莫过于吃人心脏了,嘿,你等等啊,我问问去。”
沈煜这不问还好,一问还真问出事情来了,只见他一惊一乍地挂上电话,脸色难看得像死人,说:“远之,出事了,八宝寺出人命了。”
“你说什么?”李远之吓了一跳,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问:“八宝寺怎么会出人命?”
原来,八宝寺三天前来了一个剧组,拍电视剧的,古装剧,刚好有一段戏是发生寺庙里的,男女主角来寺庙烧香,遇上暴雨,走不了,只好在寺庙里借宿。
还真是巧了,昨天下午就下了一场雨,虽说不是暴雨,但雨势也算大,剧组借着天时硬把本来躲雨的人都折腾过来,拍戏。
本来拍摄是很顺利的,不过有一个镜头是女主被贼人劫持翻墙逃跑,导演为了拍出惊险刺激的效果,让两演员吊着威亚在大雨中拍了一遍又一遍,等到导演终于觉得拍到满意的效果之后,两演员才被放下来。
那女演员被放下来之后,身体都软了,加上之前为了表现惊慌失措的心情,嗓子也喊哑了,落到地上没多久,就说累,导演戏也拍完了,小手一挥,自然大方地收工。
后来,晚上导演请吃饭,一群人图方便,就在下榻的酒店楼下的饭店用餐,可等了一个多小时,硬是没看到女主角下来,派经纪人助理去催,一开宾馆客房的门,才发现那位女演员安静地躺在床上,已经死了多时,心脏被挖了,一张白色的床深深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三人上网浏览了这起凶杀案的消息,可搜索到的新闻多为娱乐性的,安倍音弥心痒难耐,觉得呆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儿,便提议去警局看看,查探一下幕后消息。
李远之想了想,便点头同意了,三人开车,一路急赶慢赶,也是快要十点才到市警局,因为死的女演员叫潘灵,算是正当红的一个女明星,三人到的时候,看到警局门口围了一圈的记者。
李远之好不容易找了一个停车位,只是,三人刚下车就被记者给包围了,闪光灯咔嚓咔嚓地响,差点闪瞎了他们的眼睛,沈煜抬着胳膊,遮住眼睛,大声叫道:“干什么,干什么呢?你们想干啥啊?再拍,我告你们侵犯我肖像权哦!”
蜂拥上来的记者一听声音,立刻散了开来,“啊,不好意思,拍错人了……”
“哎呦……长得这么帅,我还以为是哪个明星呢。”说着,一些记者又咔嚓咔嚓拍了好几张照片。
“卧槽,长得这么好看,怎么就不是明星呢?”
第144章 诈尸
三人见那些记者还在有恃无恐的拍照,忙用围巾裹住脸,快步往警局内走去,沈煜故作遗憾地嘟囔,说:“今天才知道,长得太帅,原来也是一种罪。”
安倍音弥眯着桃花眼,整理衣襟,说:“沈煜,你这么自恋,真的好吗?”
沈煜异常得瑟地眨眼,笑道:“好不好,姑娘们知道就好!”
说完,沈煜便领着人往警局尸检科走,三人在停尸间看到了潘灵的尸体,第一次没有恶心惊惧的生理反应,李远之不得不承认,这女人不愧是当红女演员,漂亮,即使死了成为一具尸体,那也是一具漂亮的尸体。
皮肤白皙,眼睛半开半合,像是在熟睡,又像是在眯眼瞧人,脸色很平静,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之色,这个样子……难道她被杀害的时候还在睡梦中?
李远之心头一跳,往前凑近了两步,视线沿着潘灵的脖子往下移,下一秒,他敏锐地发现潘灵的脖子上有三道抓痕,带起皮肉外翻,不过,并没有血迹流出来。
再往下,等等……这胸口上怎么有四个梅花形状的黑印?
黑印前后成双排队,很规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某种猫科动物的脚印。
沈煜顺着李远之的视线看去,很快也发现了这个印记,面露疑惑,转头,问一旁忙碌的法医,“刘医生,潘灵胸口这印记是怎么回事?”
刘法医闻言,手上的动作一顿,隐匿在大口罩后面的脸色,在白炽灯光的照射下显得异常苍白,他抬手,揉了揉眉心,一言不发的从手边桌上的文件夹里抽了一张化验报告递给沈煜,说:“那黑印是一只猫留下来的。”
说着,刘法医又把他们领到外间的办公室里,打开电脑,给他们看了一段监控录像,这段录像是停尸间昨晚的监控记录。
画面上显示时间为今天凌晨一点五十三分,黑漆漆的停尸间门口的灯突然亮了一起来,一只黑色的小猫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站在停尸间的门口喵喵叫了两声,然后拱着细瘦苗条的身体挤开了停尸间的门,串了进去。
安倍音弥偷偷地伸手,戳了戳李远之,小声地问:“远之,你觉不觉得这里面的小黑猫有点熟悉?”
李远之凝眉定目,抿着唇,没有说话,一旁的沈煜出声,说:“嗳,你这么一说,我看还真像咱们家失踪的那只小黑猫。”
刘法医闻言,眼睛一亮,转头看了过来,问:“这猫真的是你们家的?”
李远之眼皮一跳,忙摇头,否认,说:“也不确定,就是看着像,都是黑色的,不过,我们家那只猫已经失踪好几个月了。”
刘法医心里疑惑,不过想了想,也没说什么,手指拖着鼠标,又点开了一段监控,给他们看,说:“这是停尸间里的监控拍到的画面。”
这段监控,画面显示时间为凌晨一点五十七分,刚好接续刚才走廊里的那段监控,只见那只小黑猫来到潘灵的停尸台旁,后腿一蹬,便跳了上去,小爪子熟练地掀开盖在尸体上的白布,然后一屁股坐在潘灵的胸口上,对着潘灵喵喵地叫了两声。
沈煜惊奇万分,整张脸都快要贴到屏幕上去了,瞪着眼睛,问:“这猫在干什么?”
视频里,李远之注意到潘灵原本紧闭的双眼在小苗的叫声之后,缓缓地睁开了一条缝,下一刻,便突然直挺挺地坐了起来。
沈煜被这诡异的一幕,吓得一个后仰,惊叫了一声,若不是有安倍音弥在后面挡着,真要跌到地上去了,他惨白着一张脸,急促地喘息,抖着声音,问:“这……这是诈尸了?是不是诈尸了?我没看错,多不对?”
李远之的面色也不好看,唇色都发白了,只是眼睛却死死地盯着电脑屏幕,凭直觉,他觉得里面的小猫似乎在用某种方式与尸体进行交流。
当然,监控视频是无声的,不过,即使是有声,他们也听不懂猫语。
大概有三分钟的时间,小黑猫终于不叫了,身姿玲珑地跳下停尸台,走了出去,而潘灵的的尸体则在小猫离体的那一瞬间便直挺挺地倒了回去。
看到这里,安倍音弥安抚地拍着沈煜僵直的后背,说:“《易经》有云:玄猫,辟邪之物。”
沈煜脑袋一片空白,还没从刚才诡异的镜头里缓过劲来,脱口问:“什么意思?”
一直没说话的李远之,凝着眉头,想了想,说:“他的意思是,黑猫通灵,潘灵真的诈尸了。”
沈煜脸色一黑,一把拂开安倍音弥还搭在他后背上的手,愤愤地说:“诈尸就诈尸,说得这么玄乎干什么?”
说完,他转头,看向一旁的刘法医,问:“刘医生,可有验出潘灵胸口的心脏是用什么利器取走的?”
刚才在停尸间,沈煜特别注意了一下潘灵胸前的伤口,那伤口和当初玉藻前杀江华时,造成的伤口明显不同,江华的伤口是被尖锐的指甲刺穿,撕扯出来的,而潘灵身上的伤口很平整,像是刀切过的一样。
刘法医翻着手中文件夹里的报告,说:“经过化验,我们初步断定是被薄利器所伤,不过在潘灵的体内,我们检测出了安眠药的成分,她应该是在熟睡中被人杀害的。”
“安眠药吗?”其实这案子,他们本来是因为无聊才过来看看的,但是在看了监控视频之后,心里却不约而同地觉得事情有些蹊跷,要说原因,大概就是那只猫了。
对,就是那只小黑猫,那黑猫,李远之很熟悉,沈煜和安倍音弥也熟悉,那猫不仅神出鬼没,还摸过沈煜尊贵的屁股呢。
其实,尸体遇猫诈尸不算新奇,这新闻以前也报道过一例,眼前这案子怪就怪在这猫与尸体的互动上,从视频上看,一猫,一死人,明显是在交流。
沈煜侧过身,绕到刘法医的身边,看那份尸检报告,问:“这案子还有什么其他特别之处吗?”
刘医生把文件夹递给沈煜,摘下口罩,说:“特别之处?丢了一些首饰,算吗?”
“首饰?什么样的首饰?”女演员丢首饰,这不算稀奇,稀奇就稀奇在,凶手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为财,还是为命?亦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刘法医调了电脑里的文件夹出来,给他们看了一些现场取证的照片,他用手指着上面的照片,说:“这是从潘灵手机里调出来的,这些首饰都不见了,别看挺多,但总价值加起来三十万不到,若说凶手为财杀人,这似乎有些说不过去。”
三人头靠头,围在电脑前,一张一张的翻看,突然,李远之叫了起来,“等一下,前面那一张照片,再看一下。”
刘法医依言往回翻了一张,李远之凝神看去,脸色立刻变了,照片上是一支黑檀木簪子,雕饰很简单,是流云状,簪子的末端用红线系了一颗菩提子,上半部分是金刚台,下半部分是紫金台,显然就是白乙当初送给沈陌的。
一旁的沈煜和安倍音弥自然也看出了蹊跷,指着照片上的簪子,问:“这簪子也在丢失的首饰之内?”
刘法医点头,说:“据潘灵的经纪人说,这簪子是去年潘灵在影视城拍古装剧的时候,用的一个道具,她当时看着好看,便留了下来,怎么?这簪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沈煜刚想说话,李远之不动声色地在一旁沉闷地咳嗽了一声,沈煜转头,看了他一眼,识相地转换话题,说:“没什么特别之处,就是看着挺别致的,对了,酒店的监控有发现什么有用的信息吗?”
刘医生也没在意他们之间的小动作,说:“酒店监控没有拍摄到有陌生人进入过潘灵的房间。”
沈煜一听这话,转头与李远之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疑虑,看来这件案子又是一件非常人凶手作的案,嫌疑人,他们心目中倒是有几个,只是没有确凿的证据。
不过,即使有了证据,他们也不能拿那几个人怎么样,不说他们,警察估计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虽说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也其乐无穷,但是与妖魔鬼怪斗,你没点看家本领,还真不行,不仅不行,说不定还会丧命。
只是,这潘灵着实倒霉,因为无意中得到一个簪子,竟这么命丧黄泉了,还被挖了心脏,手法如此恶劣,倒是叫人心生怜惜。
当然,作为当红的小花旦,死得如此凄惨,娱乐媒体跟着疯狂了一把,每天的新闻头条都是有关潘灵的消息,除了有关案件的消息之外,还有一些关于潘灵的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也被扒了出来,什么整容、陪睡、成名之前当酒吧女……
沈煜盘腿坐在沙发上,抱着电脑,看得津津有味,不住惊叹,说:“这女人短短的二十七年生命,简直就是他妈的一段传奇,要不要这么精彩刺激,都可以拍成电视剧了。”
第145章 马后炮
昨天,三人从警局出来之后,便去了一趟八宝寺,跟李馗互通有无了一下,最终得出结论,女演员潘灵有百分之八十是因为那支坠着金玉菩提子的簪子丧命的,至于凶手为何盗宝之后杀人还要画蛇添足,挖了人家的心脏,这点他们有些想不通。
本来他们都怀疑是这事可能是玉藻前做的,但他们来的时候路过那家案发的酒店时,安倍音弥不放心,还是让安倍吉昌上去看了一圈,下来后,安倍吉昌说这案子不是玉藻前所为。
玉藻前,这老妖婆活了千年,自恃法力高深,所以做事从不低调,若她真看上了那颗菩提子,绝对会是先挖心脏,吃完,再拿走菩提子,至于剩下的那些簪子和首饰,她大概是不会看上眼的,更不会做多余的事情,有爪子不用,而去用刀。
李远之仰躺在沙发上,脸上盖了一本书,蓝皮白底封面,书名《搜神记》,他闭着眼睛,沉默了一会儿,说:“警局那边有发现这案子与之前妙善法师案子的关系了吗?”
沈煜手指飞快地敲着键盘,头也没抬,说:“那群吃干饭的片儿警再不发现,他们就该收拾收拾回家奶孩子去了,不过即使发现了,对他们也没什么帮助,案子该是悬案还是悬案。”
那群警察不接手这些案子还好,一接手,准时悬案,他们能抓到玉藻前,还是能逮到上邪,或者罗琅,还是他们敢跟白慕川作对,那还不如早些死了。去枉死城巴结白慕川,投个荣华富贵的来生。
李远之躺着没有动,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心思又不由自主地转到白乙身上,人已经走了四天了,也不知道有没有找到他想要做礼物的东西。
李远之现在有些后悔,觉得就不应该让白乙出去,随便出去吃顿饭庆祝一下都要好过现在思念成疾,相思成病。
现在想见人却见不着,一颗心吊着,无处着落,难受得要死,李远之从未尝过想念一个人的滋味,他这次算是栽了,一颗心都沦陷了,完全不受他掌控,这种感觉又奇异又美妙,酸涩里带着甜蜜,像是吃了一颗怪味糖。
李远之踢掉脚上的拖鞋,整个人翻了一个身,面对沙发的椅背,缩成一团,沈煜见他这样,以为他想睡觉,忙抖开一条毛毯给他盖上,又把空调的温度调高了一点。
安倍音弥回日本了,今天早上的飞机,他不在,沈煜最开心,因为不用跟人挤一张床,冷了还可以开空调。
李远之本来没想睡觉的,不过室内温度怡人,脑袋又胡思乱想了一阵,没过多久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还做起了梦。
这个梦很怪异,与其说梦,倒不如说就像正在发生的事情,因为他睁开眼睛,站起身,转头看去,发现自己的身体还躺在沙发上,而沈煜正坐在一边上网,他试图叫沈煜,可却发现他根本听不见。
李远之有种自己魂魄离体的错觉,这感觉很糟糕,他郁闷地叹了一口气,坐在沙发上,看了一眼身后自己的身体,很好,胸口还有起伏,说明人还活着,没死。
突然,屋里想起了一声低低的轻笑声,声音很突兀,李远之吓了一跳,转头看去,一浑身是血的女人坐在对面的椅子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怎么?怕你自己死了?”
李远之心生警惕,没有说话,转头看了一眼沈煜,见他毫无所觉,才出声,说:“潘小姐,你来我这里,有什么事?”
没错,此刻坐在李远之面前的正是已经死了的女演员,潘灵,她保持着死前的样子,一身纯白的睡衣满是鲜红的血,左胸口破了一个大洞,双脚光裸。
潘灵撩了一下垂到胸前的头发,直截了当地问:“白乙,他什么时候回来?”
李远之一惊,立刻坐直了身体,脸上平静,内心却满是疑问,他不动声色地打量了潘灵片刻,说:“不知道。”
潘灵嗤笑了一声,语气带着嘲讽,说:“他难道没告诉你什么时候回来?看来,你在他心里还是不如沈陌的啊!”
李远之闻言,被她笑的有些恼火,什么不如沈陌?这女人一来就问白乙,搞得自己好像和白乙很熟似的,他没立刻开口赶她走,已经算是对她客气了。
再说,白乙什么时候回来,他凭什么要告诉她,李远之很不想承认他是在吃醋,对,绝对是在吃醋,白乙和这个已经死了的女人认识,不仅认识,而且还应该很熟,这事他居然不知道,不是他不知道,是白乙从来没有告诉过他。
李远之突然觉得自己很委屈,他的事情从来不对白乙隐瞒,白乙却很少跟他谈论自己的事情,他不问,他便从来不说,有时候即使问了,白乙不想说,李远之也没有办法。
不过,想想白乙最初找上他的理由,李远之心头一沉,不可抑制地苦笑了一下,他还没有忘记白乙是来杀他的,杀身之仇他还没有报呢,按照正常剧情发展,早晚他们要站在彼此的对面,刺刀见红,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反正怎么着都不会走到一起的,难怪这女人笑得有恃无恐。
潘灵见李远之不说话,脸上的笑意更浓,双手抱臂,身体后仰,靠在沙发上,表情惬意地欣赏李远之脸上不断变换的神情。
李远之沉默了片刻,抬头,对上她看过来的视线,凉凉地问:“你找他什么事?”
话音刚落,屋外突然想起一声铿锵刺耳的琴声,刚才还嚣张的女鬼潘灵立刻哆嗦成一团,双手抱着脑袋,痛苦的尖叫起来。
李远之转头看了一眼正专注于电脑的沈煜,见他毫无反应,知道他大概是听不见,这琴声明显是从隔壁院子传来的,估计是白慕川那货大白天的卖弄风骚,只是不知道这琴声里有什么玄机,竟让潘灵害怕如此。
潘灵脸色渐渐狰狞,痛苦地蜷缩着身体,李远之虽然对这个女人没有什么好感,但是看她这个样子,还是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白乙不在,他可不敢单挑白慕川那个鬼畜。
屋外的琴声愈来愈急,势如急风骤雨,夹杂着看不见的森冷杀气,直扑而来,连李远之都有些受不住,脸色难看起来。
而对面潘灵的身体渐渐变得透明起来,眼看就要消失,李远之一急,伸手想去拉她,却见她对自己摇摇头,声音虚弱,几不可闻,说:“我是来告诉你,金玉菩提子我没能守住,接下来,你自己要小心了,还有青州城……”
话没说完,潘灵整个人像透明的玻璃一样,碎了一地,消失不见了,李远之瘫坐在地上,一头冷汗,嘴唇都白了,屋外的琴声已经停了。
白慕川一身寒冰地走了进来,立在李远之的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问:“那女人跟你说什么了?”
李远之疲惫地垂着头,苍白的手指搭在膝盖上,不答反问,“你想知道什么?”
白慕川冷哼了一声,视线落在一旁的沈煜身上,说:“你知道我想知道什么。”
李远之愤恨地咒骂了一声,站起来,走到沈煜的身边,挡住白慕川的森冷的目光,说:“她说金玉菩提子丢了,怎么?不相信?你应该早就知道才对,只是人家都已经死了,你还要再补一刀,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你和她又什么深仇大恨呢。”
李远之的话刚说完,白慕川就接了一句,冷冷地说:“我的确和她有仇。”
“什么?”对他的直接坦荡,李远之一时有些不适应,眉头皱了一下,问:“潘灵,她是你杀的?”
白慕川甩了一下宽大的衣袖,语气不屑,说:“不过是个低贱的小妖,她还不配我亲自动手。”
李远之捏着手指,心里默默地翻了一个白眼,暗想,这老古董真把自己当根葱了,等等,他刚才说潘灵是妖?
白慕川对上他看过来的眼神,不等他开口发问,自顾自地说:“怎么?白乙没告诉过你,这女人当年可是他的贴身婢女,白乙死后,她可是恨你恨得紧呢。”
恨我?还因为白乙?
李远之紧紧地咬了一记下唇,心头涌上一直埋在心底的疑问,千年前,白乙和沈陌到底发生过什么事?
他想问白慕川,只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私心里还是觉得这事还是问白乙比较好,毕竟这是他和白乙之间的私事,别人……又怎么能讲得清楚这之间的纠葛,更何况白慕川不是个好人,万一他给自己下套,歪曲事实,岂不是让他糟心。
不过,白慕川也没那么好心为李远之解惑,冷哼了一声,说:“等白乙回来,告诉他,金玉菩提子,剩下的七颗,我要定了,即使他有心想收回也不行。”
说完,不等李远之反应,便拂袖而去,带起一股阴风,袭面而来,李远之直觉想要躲开,却发现整个人不受控制的往后倒去,眼前一黑,便失去了意识。
等他再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身体里,李远之猛然翻身坐起,抱着毛毯急促地喘气,一旁的沈煜被他的动静吓了一跳,问:“怎么了?怎么了?做噩梦了?”
第146章 抽风番外,不要买
此章节为防盗章节,内容是一篇被我毙掉的沈煜另外一世的番外!这两天感冒,一直在医院挂水,今天应该不能更新了!放上这章废弃的稿子,阿弥陀佛,大家不要打我!
阅读提示:
沈言——沈煜;任平生——季言
沈言刚进会场,一群记者就冲过来,他下意识地想要后退,然而已经来不及,“沈先生,沈言先生,请问你和任平生先生是什么关系?有人说你是他的情人,还有人说你是他失散多年的兄弟……”
沈言垂头,用手拨开被雨水打湿的凌乱头发,乌浓的睫毛占了水,像羽翼一般,在闪光灯下微微颤动,迷乱而脆弱,再抬头时,越过人群,他看到一面貌绮丽的女子挽着一位雍容华贵的妇人正站在十步远的电梯外,应该是罗子玉和董静,罗子玉忿忿地瞪眼看他,一如五年前逼她离开任平生时的样子,喜怒形于色的少女天性。
几个保全快速走过来,把记者请了出去,他低头,看到自己的鞋面上半干的泥点和草屑,不动声色的在米色的大理石地面上蹭了蹭,嘴角勾起,向上扬了扬。三个小时前他下飞机,直接坐车去了阳明山的墓园,因为下雨,山间弥漫着雾霾,朦胧压抑的灰色,c区第8排,有一个新立起来的墓碑,任平生。
灰白色的水泥墓碑上,一张任平生的彩色照片贴在上面,面貌儒雅谦和,完全没有商人的奸险气息,倒像一位优雅渊博的学者,深刻睿智。
乘电梯,走进十五楼的休息室,台下坐满了各大报纸和电视台的记者,见他进来,人群一阵骚动,闪光灯狂闪,罗子玉坐在董静的左手边,他的座位被安排在董静的右手边,律师团用心良苦了。
在这么多双眼睛注视下,董静和罗子玉不可能为难他,他嘴角弯起,完美无缺的45度职业微笑,礼貌却不露人心,给人温暖但却保持距离。
三天前,远在美国的沈言收到凯越集团律师陈醉的电话,凯越集团董事长任平生因车祸身亡,遗属上指定他为遗嘱继承人之一,任平生是s市有名的实业家,外界对于任平生指定他这个外人做遗属继承人一直有诸多的猜测,情人?失散多年的兄弟?
“……现在,请上遗属执行人,陈醉先生。”说着,律师朝他们这边做了个“请”的手势。
陈醉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站起来,慢条斯理地拉了一下挺括的西装,缓步走上台,对着台下无数台摄像摄影机,说道:“各位好,我是陈醉,任平生先生遗嘱的委托执行人。”
沈言转头,瞥一眼旁边的罗子玉和董静,罗子玉注意力不在遗属,只顾满脸恨意的看沈言,可惜一双下垂的桃花眼,雾气朦胧,看上去似娇似嗔,全无凌厉的气势可言。
任平生的继母董静安然地靠向椅背,表情还算闲适,垂头,端着水杯喝水,可是,握着水杯的手,很紧,并且,微微颤抖。
收回视线,沈言听到陈醉异常平静地宣读遗嘱,声音响彻整个场馆,遗嘱整整十五页,除了那些不能公布的财产数据以及私密条款之外,所有内容,都被他一一道出。
沈言的身后,站着整个凯越辅助律师团,他个人获得任平生持有的所有51%凯越股份中39的股份,罗子玉和董静拥有剩下的12的股份,以及任平生手头其他公司的股份。
遗属报告结束,旁边的董静突然站了起来,平静地说道:“对不起,我突然有些不适,先行退席。”
见董静和罗子玉俩人离席,台下的记者中分离出部分人,去追她们的新闻,而另一部分人,则对着他一阵猛拍,长枪短炮不断闪烁。
“我老公不爱我,只爱你一个?这话是他亲口说的吗?他怎么在我跟前提都没提过?男人爱不爱一个女人,不是看他怎么说,而是看他怎么做。远的不说,半个月前,我俩结婚四周年纪念日,他在维也纳酒店订了30桌,大宴亲朋,当众送我一辆保时捷卡宴做礼物,说娶到我是他今生最大的福气。如今你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说他不爱我就不爱我了,你是谁呀?我凭什么信你?”
莫小安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拿着手机,语气轻慢柔和得像是在和情人说悄悄话,而不是在与小三短兵相接。
“你不能把名字告诉我,怕我老公知道了生气。那更奇怪了,既然我老公那么爱你,他应该主动告知我你的存在,跟我谈离婚才对,他张不了口,你替他出面,他感激都来不及呢,怎么会生你的气?”
“哈哈,我没听错吧?你说就算你将来结婚了,知道老公心里有了别的男人,也会第一时间离开他,绝对不会活在充满屈辱没有尊严的婚姻里?这话说得太漂亮了,我都忍不住给你鼓掌。问题是,你怎么就说一套做一套呢?你现在根本就没结婚,也知道我老公风流成性,左一个,右一个,爱着不知多少个妹妹弟弟,你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离开他,而是巴巴地求我让位?我走到哪儿都是受人尊重的董事长夫人,你只是个见不得光连名字都不敢透露的小三。你说,咱俩谁活得更屈辱更没有尊严?质问我的同时不妨多想想自己的作为,小心被大话闪了舌头。”
“三天内我不离婚,你就死给我看。这算不算最后通牒?听起来怪吓人的。不过,我也清清楚楚地告诉你,离不离婚是我和老公的事儿,你管不着!死不死是你自己的选择,我没那闲情去看!警告你以后别再打这些无聊的骚扰电话,小心我录音后报警,一男人活成你这样,也真够丢脸的。”
这段话余音未落,手机就被重重地挂断了。沈言收回一直看向窗外的视线,转头看向莫小安,只见她用有些哆嗦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面小镜子照了照,理了理头发,深吸一口气后,才转头,优雅对她笑了一下,“沈言,等下陪我去吃饭。”
“好。”沈言可有可无的点点头,遗嘱发布会结束的时候,莫小安来接他,说要给他接风,“张志还是一如既往的混蛋。”
“呵,他不仅混蛋,还是个懦夫,不过,算他倒霉,这辈子只能栽在我莫小安的手里,直到死,他也只能是我莫小安的丈夫。”莫小安语气平静,仿佛一滩死水,不起任何波澜,只是字里行间却透着森然的冷厉。
“小安,你有没有想过,你离了他,或许能过得更好。”沈言弯腰,弹掉鞋面上已经干枯的草叶,对于莫小安和张志之间近乎死磕的婚姻,他作为局外人,看着,肠子都能打结。
红绿灯路口,莫小安掏出烟盒,抽出一根细长的烟,双手拢起,包着划亮的火柴,双颊凹陷,猛吸一口,缓缓吐出一缕烟圈,脸上露出疲惫的神色,幽幽地说道:“沈言,四年前,或者三年前,你若劝我放手,我会毫不犹豫的和他离婚,可是现在,我和他都陷得太深,即使下地狱也要拖着对方,呵呵,你看,有时候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的莫名其妙,明明彼此互相憎恨,却抵死纠缠,有时我都怀疑我是因为太爱他了,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沈言十指交叉,绞在一起,语气刻薄地讽刺,“莫小安,你就是个傻子,傻子和混蛋,天生就是绝配,我等着你和张志下地狱的那一天。”
莫小安并不恼怒,反而神经质地大笑,涂着血红色丹蔻的食指轻轻弹了弹已经燃了一半的细烟,烟灰随着震动簇簇飘落,愉悦地说道:“沈言,想要看我下地狱,那你可要留下来才行。”
“莫小安,你他妈就是疯子。”沈言大吼,惨白的脸颊因为愤怒涨得通红,漆黑的瞳仁像是要喷出火来。
莫小安伸出手,安抚地揉着他的黑发,眼睛并没有看他,而是看着车窗外飞驰后退的街景,“沈言,听说你在美国和人结婚了。”
“是的。”沈言偏头,扭开她的手,因为怒气未消,语气有些生硬,想了想,他又愤怒地叫了起来,“关你什么事。”
“那人对你好吗?”莫小安不以为意,就像对待自己任性的孩子一般,继续发问。
“我和那人结婚不过为了各取所需,他免费分享我的房子,我获得绿卡。”
莫小安转头,看向他,脸上带着还未来得及掩饰的惊愕,片刻后,拍着大腿,笑了起来,肩胛骨凸起,眼角逼出了泪水,依然没有停下,“沈言,你总是理智的,现在,我完全相信当初你是因为钱才离开任平生的。”
“你现在才知道我是一个唯利是图的男人吗?罗子玉用一百万买我离开任平生,母亲又急需钱做手术,一捆一捆的钞票堆在我面前,当时看得我眼睛都红了,不过后来我只拿了八十万,知道为什么吗?”
“你愧疚了?”莫小安往左打了一圈方向盘,偏头,看向后视镜,把车倒进停车位。
“因为劈腿的任平生只值八十万。”
罗子玉当时看他的眼神,鄙夷、嘲讽、厌恶……居高临下地睥睨着她,“沈言,我以为你有多爱平生呢,现在看来,你也不过如此,男人之间的爱……比女人还靠不住。”
第147章 脑残粉
李远之心有余悸地点头,脸色惨白如纸,手指僵硬如爪,无意识地揪紧手中的毛毯,缓了好一会儿,才出声,说:“刚才……那个死去的女演员,潘灵来过了。”
“什么?她……”沈煜惊讶地瞪大眼睛,细细打量着李远之的神情,心思转得飞快,凭着以往的经验,他很快便猜到李远之大概是刚才做梦梦到的,不然,那女鬼演员来家里,他怎么会毫无所觉。
想到这里,沈煜忙挪动屁股,坐到李远之身边,好奇地问:“那女人来找你干什么?有没有告诉你,是谁杀了她的?”
李远之动了动手指,一把掀开身上的毛毯,探手,端起茶几上的水杯,倒了一杯热茶,喝了两口,才幽幽出声,说:“她来告诉我金玉菩提子丢了,让我自己小心,至于凶手,她并没有说。”
沈煜闻言,暗恨地一拍大腿,根本没有注意李远之有些怪异的态度,说:“我去,这女人都死了两天了,现在才来报信,这不是马后炮嘛!唔,不过,就算她一死就来报信,好像也是一样……没有白乙,我们救不了他,更抢不回金玉菩提。”
李远之揉了一把自己的脑袋,把刚才梦里发生的事情又细细想了一遍,他总觉得潘灵过来不是简单告诉他菩提子被偷了,因为这件事现在人尽皆知,根本没有必要特意来提醒他一声,虽然不知打情的人并不知道那挂在木簪上的珠子是妖鬼见之垂涎的个宝贝。
不过,刚才潘灵似乎提到什么青州城,这地方……难道这女人还有其他的目的?
只可惜刚到要紧的时候,竟然被白慕川坏了事,害得潘灵话没说完,就碎成一地玻璃消失了,也不知道是逃了,还是连魂魄都散了。
李远之凝眉敛目,心思万念,他现在好想见到白乙,立刻,马上,还有三天,太长了,他一分钟都不能等,一秒钟都不能忍受……
不过,相较于李远之的相思煎熬,不知道身在何处的白乙并没能像传说中一样,跟他心有灵犀,所以相思成疾的李远之是在三天后晚上才见到迟迟归来的白乙的。
这晚,李远之如往常一样洗完澡,擦干头发,上床睡觉,这两天网上潘灵的案子又上了头条,标题是——当红女明星惨死酒店,阴魂不散,夜夜啼哭,冤!冤!冤!
最后三个“冤”字还特地用红字,放大,看上去血淋淋的,异常惊悚!
据住在哪里的客人描述,说,潘灵先前住的307号房间,每到凌晨一点十分就会有人啼哭,哭声凄凄切切,悲悲惨惨,人人闻之无不色变,无不噩梦,最诡异的是,这哭声一哭就是一小时,跟定时的闹钟似的,从不多一分,也从不少一秒。
这事闹得酒店的生意日益下滑,酒店经理急得上火,为证酒店没闹鬼,半夜亲自带人蹲守307号房,不过,却一无所获。
昨日,安倍音弥从日本回来,一听这消息,本来已经脱了衣服上床睡觉了,最后还是按耐不住,带着安倍吉昌去酒店勘察了一番,结果抓了一只痴情男鬼回来。
原来,那男鬼是潘灵的铁杆粉丝,前几天偶像惨死的事实让他伤心欲绝,加上这段日以来,网上对潘灵的各种恶意攻击,这男鬼粉瞬间被刺激成了丧心病狂的脑残粉,日日去潘灵住过的房间哭上一场,悼念他生前生后最爱的女人。
沈煜听完男鬼粉丝的话,心下感叹,得粉丝如此,一生没白活啊!潘灵若是知道了,大概也可以死得瞑目了。
窗外夜沉如水,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李远之从梦中被冻醒了,被窝里一丝热气都没有,像是掉进了冰窖。
他搓了搓脚,睁开眼睛,缩着肩膀坐起来,手指在墙上摸索,寻找电灯的开关,却不想看到白乙坐在窗户下的沙发上,闭着眼睛,那样子,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醒着。
李远之的手指摸到电灯开关,按了两下,然而灯不知道是不是坏了,并没有亮,他转头,见对面的白乙没有动静,心思一动,便掀开被子下床,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试探着叫了一声,“白乙?”
白乙闻言,缓缓地睁开眼睛,眼神空洞,印着窗外的一线如同猫爪的残月,过了好一会儿,才在李远之的注视下,慢慢凝起视线,最后落入李远之的脸上,眉头轻蹙,神色漠然地问:“远之?”
李远之脸色一变,心头狂跳,不,不对……这人不是白乙,神情太冷,语气太陌生,而白乙是不会用这样的语气和他说话,更不可能不认识他,因为在他没有认识白乙的时候,白乙就已经认识他了。
若他不是白乙,那他是谁?难道又是沈陌搞出来的替身?
李远之心惊肉跳地后退了一步,不动声色地打量起对面的人,这人头戴束发金冠,一身黑色交领大袖长袍,领口饰有宽边暗纹刺绣,凝眉敛目,端得一副清贵逼人。
李远之看得暗暗心惊,他敢肯定这人不是白乙,但也不是孤桦,这男人太冷,比白乙还要冷,白乙是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这人却是高高在上,凛然不可攀的冷,气势威严,太压人。
对方显然也在打量他,眼皮微台,视线落在李远之身上,专注的看着他,只是看了一会儿,这人冷漠的眉间却渐渐弥漫上刻骨的悲凉。
李远之哑然失声,满肚子疑问滑过舌尖,又咽了下去,他被对方那双溢满悲伤的漂亮眼睛看得心慌意乱,费了好大力气才克制住想要上前安慰的想法,满脑子都在想,这人要是白乙就好了,他可以上前抱着他,吻他,哄他开心。
很可惜,这人不是白乙,虽然长着一模一样的脸,但终究不是,所以他什么也不能做,满腔柔情憋在心口,上下求而不得,几乎手足无措。
李远之烦躁不安地站着,不知道这人想干什么,怎么出现在他家里的,不过,对方似乎没有为他解惑的意思,沉默了一会儿,那人突然抬手一挥,李远之立刻感到一股劲风迎面袭来,整个人飘忽起来,向后跌去,慌乱中,他听得到那人叹息了一声,说:“回去吧!”
回去?回哪里?
李远之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他正躺在床上,一身冷汗,他躺了一会儿才翻身坐了起来,暗暗呼出一口气,心想,难道刚才是在做梦?
不过,不等他想清楚,下一刻,屋里的灯突然亮了起来,李远之吓了一跳,抬眼看去,白乙披着一身清冷的月光从阳台走了进来,怀里抱着一个女人,还是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潘灵。
这女人没死?
不过,那样子看上去却比上次见到时还要狼狈,浑身是伤,最要命的是她左半边脸被剥了皮,血淋淋的,异常狰狞。
李远之看着白乙把人放到沙发上,潘灵虚弱地睁开眼睛,看向白乙,眼底似有千言万语要说。只是,嘴巴张了又合上,声音堵在喉咙里,终是没能说出一个字。
她吃力地偏头,看向床上的李远之,眼神复杂,李远之刚想下床,却见她不甘心地闭上了眼睛,身体化作一缕青烟,消失了。
李远之僵硬在当场,心里怅然,他觉得潘灵这次大概算是彻底死了,不仅身体死了,魂魄也散了,只有前世今生,没有来世。
李远之沉默了一会儿,便转眸,看向一言不发,坐在沙发上的白乙,白乙面目一贯的清冷,看不出悲喜,屋里的气氛有些悲凉,李远之忽然觉得有些冷,抱着被子裹上身,深吸了一口气,低声抱怨说:“白乙,你回来的好晚。”
白乙回神,站起身,走到床边,伸手捏住李远之的下巴,与之对视,李远之被他看得心脏砰砰直跳,眼神湿润而明亮,视线从白乙的眉心滑到唇上,想了想,说:“白乙,我想你。”
李远之早就知道自己这句话说出来后会有什么效果,只是他没想到效果会这么激烈,白乙的吻来得坚定而迅猛,不给他一丝退缩的余地,浸透着赤裸裸的欲念,李远之几乎混乱地接受着这个侵略性十足的吻,晕头转向,呼吸困难,几近窒息。
白乙边吻,边压着他倒在枕头上,舌尖挑过他上颚,带起让人颤抖的酥麻,而后又勾着他的舌尖纠缠,无止境的加深这个吻,直到李远之再也忍受不了,伸手把人推开。
两人四目相对,急促的呼吸几乎连在了一起,刚才一吻,两人都极为动情,李远之眸光水润,低低喘了几声,缓过劲来,手掌贴着白乙的脸颊,声音暗哑低沉,问:“不是说七天就回来的吗?怎么到现在才回来?都已经两点了,发生了什么事?”
白乙脱了衣服,钻进被窝,整个人贴在李远之的身上,握着他的手,从掌心细细摸到指尖,说:“我本来打算去一趟扶桑山的,但是没找到入口,后来只好去了东海,回来的路上遇上潘灵被人追杀……所以才回来迟了。”
李远之蓦地收紧手指,抓着白乙的手掌,急切地问:“你有没有受伤?”
白乙对上李远之担忧的眼神,视线落在李远之那张被自己吮得红肿湿润的嘴唇上,偏头凑近,又吻了一下,说:“没有受伤。”
第148章 姻缘菩提
李远之不放心,又细细地打量了白乙两眼,见他真的没有受伤之后,心里才微微松了一口气,想了想,他又出声,问:“那扶桑山是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说过?嗯,等等,s省好像有座山叫扶桑山,是不是那里?”
白乙把手掌按在李远之的背上,轻轻地抚摸,指腹柔软,无比的亲昵和宠爱,低声说:“不是那里,扶桑山是我以前住过的地方。”
“你住过的地方?”
李远之立刻心神好奇,刚想再问问关于那地方的消息,却见白乙微微凝垂下了眉头,漆黑的眼底全是沉沉的疲惫之色,李远之顿时心生不忍,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不早了,睡吧!”白乙把人往怀里抱了抱,手指有一下每一下的抚着李远之的脊背。
第二天,上午没课,李远之一直睡到十二点才起来,下楼,沈煜已经上完课回来了,特地从食堂给他带了午饭回来。
沈煜拿了碗筷过来,把饭菜摆上桌,转头看了还在迷糊状态的李远之一眼,脸色突然可疑的红了一下,眼神躲闪地收回视线,说:“远之,快,快吃饭吧,给你买了糖醋排骨,清蒸鲫鱼,还,还有番茄蛋花汤。”
李远之回神,终于注意到沈煜的异样,拿起筷子,边吃边问:“你怎么啦?发生什么事了?”
沈煜转头,飞快了看了他一眼,摆手,干巴巴地说:“没,没事,就是……白乙,他是不是回来了?”
李远之点头,说:“嗯,昨晚回来的。”
白乙今天早上很早就起来了,在打磨菩提子,这次他从东海方壶山带了十二颗菩提子回来,要送给他做生日礼物,那些菩提好像叫因缘菩提。
据阿含经载,缘痴有行,缘行有识,缘识有名色,缘名色有六入,缘六入有触,缘触有受,缘受有爱,缘爱有取,缘取有有,缘有有生,缘生有老、死、忧、悲、苦恼大患所集,是为此大苦因缘。
其实,李远之对这寓意倒是不甚在意,倒是怕白乙打磨菩提子划伤了手,那几颗菩提子他昨晚看过,黑色的,质地坚硬,看上去比石头还顽固。
沈煜见李远之脸上表情不停变化,用脚趾头想也能知道他在想谁,脸上猥琐地笑了一下,便往客室卧房走去,边走边说:“下午去上课的时候,记得穿个高领。”
“穿高领干什么?”
李远之一脸莫名,吃完饭,他上楼换衣服时,站在衣柜前,对着穿衣镜一照,便明白沈煜为何让他穿高领了,这脖子,全是鲜红的吻痕,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他被蚊子咬了。
李远之糟心的摸了一把自己的脖子,心想,幸好现在天还冷,要是大夏天,这一脖子吻痕岂不是要遭路人围观,围观与被围观,绝对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
因为等会儿就要上课,李远之也不敢再磨叽,迅速找了一件高领衫套上,外加一件呢子外套,夹着书本便匆匆出门了。
不过,让李远之糟心的是,他大概是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竟然在门口遇见了许久不见的孤桦。
眼前,孤桦的打扮就像阿拉伯妇女一般,从头包到脚,完全看不出面目,李远之全身戒备,莫名感觉孤桦藏在大框墨镜后面的无尽焦躁。
这焦躁的原因,李远之不用猜,也能知道,金玉菩提!
自潘灵死后,已经有十三颗金玉菩提现世了,而孤桦这百年死劫一天比一天近,所以,金玉菩提一天没有集齐,他大概会一天都不安心。
李远之蓦然地看了孤桦两眼,便收回视线,打开车门上车,只是,刚坐进驾驶座,一抬头,却从后视镜里看到孤桦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也跟着他坐到了车上。
李远之吓得一巴掌按在方向盘的喇叭上,喇叭声长鸣,盖住了他惊恐的叫声,“孤桦,你想干什么?”
孤桦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法术,李远之发现自己的车子没有启动,就自己倒车,后退,拐弯,上了路。
李远之快疯了,拼命地踩刹车,转动方向盘,企图让车子停下来,顺便期望楼上的白乙能发现他的异常。
不过,很可惜,白乙没有出现,倒是坐在后面的孤桦瞬间移到副驾驶座上,冷眼看着李远之从惊慌失措到垂死挣扎,到最后自暴自弃。
“说吧,你劫持我的车,到底想干什么?”李远之瘫坐在座位上,急促地喘了两口气,转头看向孤桦。
孤桦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笑着问:“远之,你想看看我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吗?”
李远之睇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你无论变成什么样子都不关我的事……好吧,若是这就是你劫持我的目的,那我勉为其难的看你一眼。”
孤桦对他冷言冷语似乎并不在意,眼睛专注的看着李远之,抬手,慢条斯理,一点一点地揭开脸上的面纱,刻意做了慢动作。
李远之双手交握在一起,莫名有些紧张,等到他真正看清孤桦摘掉眼镜,露出真面容时,他立刻倒吸了一口冷气,忍着翻江倒海的胃,扶着方向盘干呕了几声,问:“你,你……现在连原形都维持不住?”
孤桦现在这张脸,怎么说呢,和日全食那天见到的差不多,不过,却根本已经不能叫脸了,只能说是一团漂浮的黑气,只不过这团黑气有鼻子、有眼睛、有嘴巴,这是一张货真价实的鬼脸。
孤桦勾起嘴唇,似乎笑了一下,说:“怎么?害怕了?还是你一直对白乙那张脸情有独钟?”
李远之很想骂人,害怕?
谁看到这么一张黑气萦绕的鬼脸都会害怕好吧,不说恶心了,看一眼,晚上绝对要做噩梦,李远之偏头,眼角的余光刚好罩进一闪而逝的学校大门,心里哀叹,看来今天大概是不能上课了!
孤桦脱下手上的羊皮手套,露出一双和脸一样黑气横生的手,说:“远之,你看,我这个样子,你连看都不想看一眼,可变成白乙的样子,你又不喜欢,嫌弃我是替代品,你真的好难伺候啊。”
说着,他看像李远之愈加苍白的脸,突然伸手抓着他的胳膊,语气哀求,说:“远之,你跟白乙说,让他金玉菩提给我好不好,算我求你,我真的不想死,求你了。”
“你……”李远之惊恐地看着孤桦的手化成一缕黑气,缠上他的手臂,绕过他的胸口,勒住他的脖子,缠上他的全身。
李远之心惊肉跳,开始拼命的挣扎,手脚并用,可是越动,这些黑气缠得越紧,似乎要割开皮肉,勒断骨头。
孤桦脸色狰狞,倾身靠了过来,恶狠狠地说:“远之,你总是对我这么狠心!为什么?你难道真的忍心眼睁睁地看着我死吗?”
李远之脸色涨成小番茄,拼命摇头,气息不继地说:“我……我……你快放开我,那东西在家里,你这样……把我杀了,也没用啊!回去,回去,我拿给你”
“真的?”孤桦冷笑了一声,说:“不,我不能回去,远之,你是不是想骗我回去,然后让白乙杀了我?对不对?哼,我是不会再相信你的话的。”
李远之喉咙疼得厉害,不停地咳嗽,眼角逼出了眼泪,嘶哑着声音,说:“孤桦,你听着,我没有骗你,那金玉菩提对我来说根本没什么用,而白乙也不需要那东西,所以,你得信我,我们掉头,回老宅,回老宅,我就把东西给你,你……你先放开我,我快喘不过气了……咳咳……”
“不,远之,我们不能回去。”说着,孤桦捂着李远之的眼睛,把人拖出了车,阴惨惨地说:“远之,我要死了,但是我不想一个人孤零零的走,所以,你陪我可好?”
“不,不……孤桦,你快放开我。”李远之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他被孤桦捂着眼睛,看不到身周的场景,但可以肯定他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了。
果不其然,当孤桦放开手的时候,入眼的是一片枯草连天的荒野,满目荒凉寂寥,只有他们站着的地方是块光秃秃的泥地,他忙问:“这是什么地方?”
孤桦嘴角翘起,露出一抹诡异的笑,抓起李远之手,不等他反应,不知道用什么东西在他的指尖上划了一下,尖锐的刺痛传来,李远之惊呼了一声,“孤桦,你想干什么?”
孤桦捏着李远之的肩膀,制住他挣扎的动作,说:“嘘,嘘,别动,只是让你放点血而已,一会儿就好,一会儿就好……”
好你妈个头!
李远之满腔怒火,憋在心里,无处发泄,整张脸都紫了,心里低咒,你妹的,不是你流血,你当然无所谓了。
随着血越流越多,李远之的脸色渐渐苍白起来,心里快气死了,但是实力不如人,只能乖乖做砧板上的肉,蛋疼地看着自己殷红的鲜血从指间冒出,一滴一滴地落在地上。
鲜红的血液落在地上,却并不深入泥土,而是汇成一股细流,沿着地面的纹路快速的,有规律的流动。
第149章 以城为墓
四周旷野里不知何时起了风,风势渐盛,吹得枯草哗哗响,如同海浪一般翻涌起伏着,李远之眯着眼睛,不耐烦地问:“你他妈的到底还要放多久?这血再放下去,我就要挂了。”
“快了!”孤桦掐着他的指尖,压迫血管,血液瞬间流得更欢快。
李远之真想一巴掌抽死孤桦,只不过不等他把这想法付诸实际行动,他便惊悚地看到周围的枯草突然着火,烧了起来,火势借着狂风,一路呼啸而来,几乎瞬间便把两人包围了。
就在这时,孤桦终于放开了李远之的手,一把抓着他的胳膊,带着人飘到半空中,接着,孤桦又从袖袍里掏出一样东西,扔了下去。
李远之捏着受伤的指尖,低头看去,面色一变,叫道:“金玉菩提!?”
没错,刚才孤桦扔下去的东西,正是一颗金玉菩提,而且,李远之还发现一件奇怪的事,那就是地上疯狂燃烧的火势,其形状居然是一个五行八卦阵,不,更确切的说,应该是八卦阵中的半面阳卦。
而他们刚才站着放血的地方,正是八卦阵阳鱼的阴眼处,眼下那块圆形光秃秃的泥地已经变成了红色,如同被挖了眼珠,充血的鱼眼,甚是诡异。
此时,那颗刚刚落下去的金玉菩提着地后,沾了李远之的血,立刻变红,变大,并由中间向外,一瓣一瓣,开出一朵艳丽的血莲,刚好占住整个阳鱼的阴眼处。
李远之微微凝眉,心里忽然升起一股异常熟悉而又怪异的感觉,他抬头,不动声色地看了看天空,不远处火海连天,几乎把整片天空都染红了,看上去,异常的惊心动魄。
李远之收回视线,眸色浓郁深沉,如同一口幽深的井,他沉默了一会儿,嘶哑着声音,问:“孤桦,你到底想干什么?”
弄出如此大的阵仗,不会是真的想要他陪葬吧!
只是,不等孤桦回答,脚下地面的突然震动起来,李远之看到八卦阵阳鱼下方泥土突然震动翻涌起来,像是有什么东西想要从地底冒上来。
孤桦双眼血红,死死地盯着地上的动静,黑气萦绕的脸因为激动兴奋,几乎扭曲,他低声呢喃道:“青州城啊……远之,我们的青州城!”
孤桦的话音刚落,只听“哄”一声,地面裂开,开到极盛的血莲迅速下沉,很快便消失不见,下一秒,李远之看到,一座古旧的牌坊从地底升了起来。
这牌坊三间四柱七楼,灰白色的石头基座,基座上是八尺砖壁,砖壁上辟圆券门三个,壁下为青、白石须弥座,座上雕刻有游龙戏水的图案。
透过牌楼,往里看去,里面有座古城,一条宽五米的青石街道,街道两边是青砖黑瓦的古建筑,看不出是哪个年代的,但肯定不会是现代的。
不过,这牌坊有一个古怪之处,那就是,从空中看去,牌坊的两边都是大火漫天的荒野,但是从牌坊的正面看去,里面却又别有洞天,这感觉就像这牌坊是一台平板,里面的古街都是平板里的影像画面。
孤桦盯着地上的牌坊,表情复杂地沉默了一会儿,便拉起还在发呆的李远之,手指捏着他的后脖颈,嘴角翘起,凉冰冰地问:“远之,有没有觉得很熟悉?”
李远之扭头,想要挣脱他的钳制,奈何力气不如人大,挣脱不开,只好死心,没好气地说:“孤桦,你他妈能不能放开我……这鬼地方,我没觉得很熟悉。”
孤桦古怪的笑了一声,放开他的脖子,拖着人落到地上,往牌坊走去,边走边说:“是吗?不熟悉,那就进去看看,说不定你能想起什么事情呢,我可是很期待呢。”
李远之低咒了一声,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地上的火不知何时灭了,黑色的灰烬被风扬起,飘上天空,不多时便形成遮天蔽地云层,如同黑雾一般笼罩着整个视野,天色几乎瞬间灰暗下来,如同黑夜。
而,对面牌坊里的古街,两旁的屋檐下亮起了一盏一盏晕黄色的灯笼,街面上渐渐有人影出现,这些人穿着古装,长发挽髻,明显是从另一个时空过来的。
李远之被他孤桦拖着,脚步踉跄,一路跌跌撞撞,走到牌坊前,刚想抬脚进去,却不想,牌坊门前突然隐现出一团巨大黑影,震天的嘶吼声夹杂着腥臭的气味扑面而来,震得李远之几乎耳鸣。
李远之使尽全身力气,挣脱开孤桦的钳制,双手捂着耳朵,面色青白,指着那团比牌坊还高,长得像老虎,但背上却有一对翅膀的巨大怪物,问孤桦,“这,这是什么东西?”
第26节
恋耽美
第26节
不过,不管是什么东西,即使白乙随手捡了一块石头,送给他,他大概也会欣喜地当做宝贝收藏起来。
第二天早上,李远之醒来,迷迷糊糊地伸手一摸,白乙果然已经不在,留了纸条给他,七日后归,勿念。
白乙让他勿念,可李远之现在就已经开始惦记了,恨不得着七天眨眼就能过去,而不是168个小时,10080分钟,604800秒,一秒一秒的数,李远之都想加快速度,太慢了,还是太慢了……
然而,不管他心底如何着急,时间仍然一秒一秒地走,不快也不慢,好不容易熬了两日,他却像过了二十年一般长,算是真正体会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滋味。
今天是星期六,三人窝在老宅无所事事,便上网看了一下j市半山寺盗窃案的消息,案子基本没有进展,唯一的线索便是盗窃案发生的那天夜里,庙里的有沙弥听见了猫叫,而且叫得很凄厉,似婴儿的啼哭声。
安倍音弥不可抑制地哆嗦了一下,搓搓胳膊,说:“说起猫,上次那只小黑猫已经消失很久了唉,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抓了,嗳,对了,告诉你们一件事,九尾狐的叫声也像婴儿啼哭声。”
“九尾狐?”李远之左眼皮一跳,想起那只被白乙阉割了一条尾巴的金色狐狸,玉藻前,若说她为了增加自身修为,偷了那串佛珠倒也不是没有可能,想了想,他问:“粉丝,你最近有玉藻前的消息吗?”
安倍音弥摇头,说:“自从褚泽化龙的那晚之后,这狐狸精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不过,那天,她有得到褚泽的一片龙鳞,失了一跳尾巴,少了一百年的修为,一片龙鳞也不知道够不够她恢复人形的,若是不够,那妙善法师的遇害和半山寺的失窃案,这狐妖大概也脱不了嫌疑。”
李远之安然端坐,眉目凝重,脑子里盘旋着一个问题,想了一会儿,问:“沈煜,最近市里有没有什么冤案?尤其是……被人挖心死的。”
“对哦!”沈煜躺在沙发上,抬手,一拍脑门,翻身坐了起来,说:“这老妖婆失了一百年的修为,肯定要想方设法的补回来才是,对她来说,没有其他法宝的话,最快捷的方法莫过于吃人心脏了,嘿,你等等啊,我问问去。”
沈煜这不问还好,一问还真问出事情来了,只见他一惊一乍地挂上电话,脸色难看得像死人,说:“远之,出事了,八宝寺出人命了。”
“你说什么?”李远之吓了一跳,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问:“八宝寺怎么会出人命?”
原来,八宝寺三天前来了一个剧组,拍电视剧的,古装剧,刚好有一段戏是发生寺庙里的,男女主角来寺庙烧香,遇上暴雨,走不了,只好在寺庙里借宿。
还真是巧了,昨天下午就下了一场雨,虽说不是暴雨,但雨势也算大,剧组借着天时硬把本来躲雨的人都折腾过来,拍戏。
本来拍摄是很顺利的,不过有一个镜头是女主被贼人劫持翻墙逃跑,导演为了拍出惊险刺激的效果,让两演员吊着威亚在大雨中拍了一遍又一遍,等到导演终于觉得拍到满意的效果之后,两演员才被放下来。
那女演员被放下来之后,身体都软了,加上之前为了表现惊慌失措的心情,嗓子也喊哑了,落到地上没多久,就说累,导演戏也拍完了,小手一挥,自然大方地收工。
后来,晚上导演请吃饭,一群人图方便,就在下榻的酒店楼下的饭店用餐,可等了一个多小时,硬是没看到女主角下来,派经纪人助理去催,一开宾馆客房的门,才发现那位女演员安静地躺在床上,已经死了多时,心脏被挖了,一张白色的床深深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三人上网浏览了这起凶杀案的消息,可搜索到的新闻多为娱乐性的,安倍音弥心痒难耐,觉得呆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儿,便提议去警局看看,查探一下幕后消息。
李远之想了想,便点头同意了,三人开车,一路急赶慢赶,也是快要十点才到市警局,因为死的女演员叫潘灵,算是正当红的一个女明星,三人到的时候,看到警局门口围了一圈的记者。
李远之好不容易找了一个停车位,只是,三人刚下车就被记者给包围了,闪光灯咔嚓咔嚓地响,差点闪瞎了他们的眼睛,沈煜抬着胳膊,遮住眼睛,大声叫道:“干什么,干什么呢?你们想干啥啊?再拍,我告你们侵犯我肖像权哦!”
蜂拥上来的记者一听声音,立刻散了开来,“啊,不好意思,拍错人了……”
“哎呦……长得这么帅,我还以为是哪个明星呢。”说着,一些记者又咔嚓咔嚓拍了好几张照片。
“卧槽,长得这么好看,怎么就不是明星呢?”
第144章 诈尸
三人见那些记者还在有恃无恐的拍照,忙用围巾裹住脸,快步往警局内走去,沈煜故作遗憾地嘟囔,说:“今天才知道,长得太帅,原来也是一种罪。”
安倍音弥眯着桃花眼,整理衣襟,说:“沈煜,你这么自恋,真的好吗?”
沈煜异常得瑟地眨眼,笑道:“好不好,姑娘们知道就好!”
说完,沈煜便领着人往警局尸检科走,三人在停尸间看到了潘灵的尸体,第一次没有恶心惊惧的生理反应,李远之不得不承认,这女人不愧是当红女演员,漂亮,即使死了成为一具尸体,那也是一具漂亮的尸体。
皮肤白皙,眼睛半开半合,像是在熟睡,又像是在眯眼瞧人,脸色很平静,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之色,这个样子……难道她被杀害的时候还在睡梦中?
李远之心头一跳,往前凑近了两步,视线沿着潘灵的脖子往下移,下一秒,他敏锐地发现潘灵的脖子上有三道抓痕,带起皮肉外翻,不过,并没有血迹流出来。
再往下,等等……这胸口上怎么有四个梅花形状的黑印?
黑印前后成双排队,很规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某种猫科动物的脚印。
沈煜顺着李远之的视线看去,很快也发现了这个印记,面露疑惑,转头,问一旁忙碌的法医,“刘医生,潘灵胸口这印记是怎么回事?”
刘法医闻言,手上的动作一顿,隐匿在大口罩后面的脸色,在白炽灯光的照射下显得异常苍白,他抬手,揉了揉眉心,一言不发的从手边桌上的文件夹里抽了一张化验报告递给沈煜,说:“那黑印是一只猫留下来的。”
说着,刘法医又把他们领到外间的办公室里,打开电脑,给他们看了一段监控录像,这段录像是停尸间昨晚的监控记录。
画面上显示时间为今天凌晨一点五十三分,黑漆漆的停尸间门口的灯突然亮了一起来,一只黑色的小猫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站在停尸间的门口喵喵叫了两声,然后拱着细瘦苗条的身体挤开了停尸间的门,串了进去。
安倍音弥偷偷地伸手,戳了戳李远之,小声地问:“远之,你觉不觉得这里面的小黑猫有点熟悉?”
李远之凝眉定目,抿着唇,没有说话,一旁的沈煜出声,说:“嗳,你这么一说,我看还真像咱们家失踪的那只小黑猫。”
刘法医闻言,眼睛一亮,转头看了过来,问:“这猫真的是你们家的?”
李远之眼皮一跳,忙摇头,否认,说:“也不确定,就是看着像,都是黑色的,不过,我们家那只猫已经失踪好几个月了。”
刘法医心里疑惑,不过想了想,也没说什么,手指拖着鼠标,又点开了一段监控,给他们看,说:“这是停尸间里的监控拍到的画面。”
这段监控,画面显示时间为凌晨一点五十七分,刚好接续刚才走廊里的那段监控,只见那只小黑猫来到潘灵的停尸台旁,后腿一蹬,便跳了上去,小爪子熟练地掀开盖在尸体上的白布,然后一屁股坐在潘灵的胸口上,对着潘灵喵喵地叫了两声。
沈煜惊奇万分,整张脸都快要贴到屏幕上去了,瞪着眼睛,问:“这猫在干什么?”
视频里,李远之注意到潘灵原本紧闭的双眼在小苗的叫声之后,缓缓地睁开了一条缝,下一刻,便突然直挺挺地坐了起来。
沈煜被这诡异的一幕,吓得一个后仰,惊叫了一声,若不是有安倍音弥在后面挡着,真要跌到地上去了,他惨白着一张脸,急促地喘息,抖着声音,问:“这……这是诈尸了?是不是诈尸了?我没看错,多不对?”
李远之的面色也不好看,唇色都发白了,只是眼睛却死死地盯着电脑屏幕,凭直觉,他觉得里面的小猫似乎在用某种方式与尸体进行交流。
当然,监控视频是无声的,不过,即使是有声,他们也听不懂猫语。
大概有三分钟的时间,小黑猫终于不叫了,身姿玲珑地跳下停尸台,走了出去,而潘灵的的尸体则在小猫离体的那一瞬间便直挺挺地倒了回去。
看到这里,安倍音弥安抚地拍着沈煜僵直的后背,说:“《易经》有云:玄猫,辟邪之物。”
沈煜脑袋一片空白,还没从刚才诡异的镜头里缓过劲来,脱口问:“什么意思?”
一直没说话的李远之,凝着眉头,想了想,说:“他的意思是,黑猫通灵,潘灵真的诈尸了。”
沈煜脸色一黑,一把拂开安倍音弥还搭在他后背上的手,愤愤地说:“诈尸就诈尸,说得这么玄乎干什么?”
说完,他转头,看向一旁的刘法医,问:“刘医生,可有验出潘灵胸口的心脏是用什么利器取走的?”
刚才在停尸间,沈煜特别注意了一下潘灵胸前的伤口,那伤口和当初玉藻前杀江华时,造成的伤口明显不同,江华的伤口是被尖锐的指甲刺穿,撕扯出来的,而潘灵身上的伤口很平整,像是刀切过的一样。
刘法医翻着手中文件夹里的报告,说:“经过化验,我们初步断定是被薄利器所伤,不过在潘灵的体内,我们检测出了安眠药的成分,她应该是在熟睡中被人杀害的。”
“安眠药吗?”其实这案子,他们本来是因为无聊才过来看看的,但是在看了监控视频之后,心里却不约而同地觉得事情有些蹊跷,要说原因,大概就是那只猫了。
对,就是那只小黑猫,那黑猫,李远之很熟悉,沈煜和安倍音弥也熟悉,那猫不仅神出鬼没,还摸过沈煜尊贵的屁股呢。
其实,尸体遇猫诈尸不算新奇,这新闻以前也报道过一例,眼前这案子怪就怪在这猫与尸体的互动上,从视频上看,一猫,一死人,明显是在交流。
沈煜侧过身,绕到刘法医的身边,看那份尸检报告,问:“这案子还有什么其他特别之处吗?”
刘医生把文件夹递给沈煜,摘下口罩,说:“特别之处?丢了一些首饰,算吗?”
“首饰?什么样的首饰?”女演员丢首饰,这不算稀奇,稀奇就稀奇在,凶手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为财,还是为命?亦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刘法医调了电脑里的文件夹出来,给他们看了一些现场取证的照片,他用手指着上面的照片,说:“这是从潘灵手机里调出来的,这些首饰都不见了,别看挺多,但总价值加起来三十万不到,若说凶手为财杀人,这似乎有些说不过去。”
三人头靠头,围在电脑前,一张一张的翻看,突然,李远之叫了起来,“等一下,前面那一张照片,再看一下。”
刘法医依言往回翻了一张,李远之凝神看去,脸色立刻变了,照片上是一支黑檀木簪子,雕饰很简单,是流云状,簪子的末端用红线系了一颗菩提子,上半部分是金刚台,下半部分是紫金台,显然就是白乙当初送给沈陌的。
一旁的沈煜和安倍音弥自然也看出了蹊跷,指着照片上的簪子,问:“这簪子也在丢失的首饰之内?”
刘法医点头,说:“据潘灵的经纪人说,这簪子是去年潘灵在影视城拍古装剧的时候,用的一个道具,她当时看着好看,便留了下来,怎么?这簪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沈煜刚想说话,李远之不动声色地在一旁沉闷地咳嗽了一声,沈煜转头,看了他一眼,识相地转换话题,说:“没什么特别之处,就是看着挺别致的,对了,酒店的监控有发现什么有用的信息吗?”
刘医生也没在意他们之间的小动作,说:“酒店监控没有拍摄到有陌生人进入过潘灵的房间。”
沈煜一听这话,转头与李远之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疑虑,看来这件案子又是一件非常人凶手作的案,嫌疑人,他们心目中倒是有几个,只是没有确凿的证据。
不过,即使有了证据,他们也不能拿那几个人怎么样,不说他们,警察估计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虽说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也其乐无穷,但是与妖魔鬼怪斗,你没点看家本领,还真不行,不仅不行,说不定还会丧命。
只是,这潘灵着实倒霉,因为无意中得到一个簪子,竟这么命丧黄泉了,还被挖了心脏,手法如此恶劣,倒是叫人心生怜惜。
当然,作为当红的小花旦,死得如此凄惨,娱乐媒体跟着疯狂了一把,每天的新闻头条都是有关潘灵的消息,除了有关案件的消息之外,还有一些关于潘灵的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也被扒了出来,什么整容、陪睡、成名之前当酒吧女……
沈煜盘腿坐在沙发上,抱着电脑,看得津津有味,不住惊叹,说:“这女人短短的二十七年生命,简直就是他妈的一段传奇,要不要这么精彩刺激,都可以拍成电视剧了。”
第145章 马后炮
昨天,三人从警局出来之后,便去了一趟八宝寺,跟李馗互通有无了一下,最终得出结论,女演员潘灵有百分之八十是因为那支坠着金玉菩提子的簪子丧命的,至于凶手为何盗宝之后杀人还要画蛇添足,挖了人家的心脏,这点他们有些想不通。
本来他们都怀疑是这事可能是玉藻前做的,但他们来的时候路过那家案发的酒店时,安倍音弥不放心,还是让安倍吉昌上去看了一圈,下来后,安倍吉昌说这案子不是玉藻前所为。
玉藻前,这老妖婆活了千年,自恃法力高深,所以做事从不低调,若她真看上了那颗菩提子,绝对会是先挖心脏,吃完,再拿走菩提子,至于剩下的那些簪子和首饰,她大概是不会看上眼的,更不会做多余的事情,有爪子不用,而去用刀。
李远之仰躺在沙发上,脸上盖了一本书,蓝皮白底封面,书名《搜神记》,他闭着眼睛,沉默了一会儿,说:“警局那边有发现这案子与之前妙善法师案子的关系了吗?”
沈煜手指飞快地敲着键盘,头也没抬,说:“那群吃干饭的片儿警再不发现,他们就该收拾收拾回家奶孩子去了,不过即使发现了,对他们也没什么帮助,案子该是悬案还是悬案。”
那群警察不接手这些案子还好,一接手,准时悬案,他们能抓到玉藻前,还是能逮到上邪,或者罗琅,还是他们敢跟白慕川作对,那还不如早些死了。去枉死城巴结白慕川,投个荣华富贵的来生。
李远之躺着没有动,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心思又不由自主地转到白乙身上,人已经走了四天了,也不知道有没有找到他想要做礼物的东西。
李远之现在有些后悔,觉得就不应该让白乙出去,随便出去吃顿饭庆祝一下都要好过现在思念成疾,相思成病。
现在想见人却见不着,一颗心吊着,无处着落,难受得要死,李远之从未尝过想念一个人的滋味,他这次算是栽了,一颗心都沦陷了,完全不受他掌控,这种感觉又奇异又美妙,酸涩里带着甜蜜,像是吃了一颗怪味糖。
李远之踢掉脚上的拖鞋,整个人翻了一个身,面对沙发的椅背,缩成一团,沈煜见他这样,以为他想睡觉,忙抖开一条毛毯给他盖上,又把空调的温度调高了一点。
安倍音弥回日本了,今天早上的飞机,他不在,沈煜最开心,因为不用跟人挤一张床,冷了还可以开空调。
李远之本来没想睡觉的,不过室内温度怡人,脑袋又胡思乱想了一阵,没过多久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还做起了梦。
这个梦很怪异,与其说梦,倒不如说就像正在发生的事情,因为他睁开眼睛,站起身,转头看去,发现自己的身体还躺在沙发上,而沈煜正坐在一边上网,他试图叫沈煜,可却发现他根本听不见。
李远之有种自己魂魄离体的错觉,这感觉很糟糕,他郁闷地叹了一口气,坐在沙发上,看了一眼身后自己的身体,很好,胸口还有起伏,说明人还活着,没死。
突然,屋里想起了一声低低的轻笑声,声音很突兀,李远之吓了一跳,转头看去,一浑身是血的女人坐在对面的椅子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怎么?怕你自己死了?”
李远之心生警惕,没有说话,转头看了一眼沈煜,见他毫无所觉,才出声,说:“潘小姐,你来我这里,有什么事?”
没错,此刻坐在李远之面前的正是已经死了的女演员,潘灵,她保持着死前的样子,一身纯白的睡衣满是鲜红的血,左胸口破了一个大洞,双脚光裸。
潘灵撩了一下垂到胸前的头发,直截了当地问:“白乙,他什么时候回来?”
李远之一惊,立刻坐直了身体,脸上平静,内心却满是疑问,他不动声色地打量了潘灵片刻,说:“不知道。”
潘灵嗤笑了一声,语气带着嘲讽,说:“他难道没告诉你什么时候回来?看来,你在他心里还是不如沈陌的啊!”
李远之闻言,被她笑的有些恼火,什么不如沈陌?这女人一来就问白乙,搞得自己好像和白乙很熟似的,他没立刻开口赶她走,已经算是对她客气了。
再说,白乙什么时候回来,他凭什么要告诉她,李远之很不想承认他是在吃醋,对,绝对是在吃醋,白乙和这个已经死了的女人认识,不仅认识,而且还应该很熟,这事他居然不知道,不是他不知道,是白乙从来没有告诉过他。
李远之突然觉得自己很委屈,他的事情从来不对白乙隐瞒,白乙却很少跟他谈论自己的事情,他不问,他便从来不说,有时候即使问了,白乙不想说,李远之也没有办法。
不过,想想白乙最初找上他的理由,李远之心头一沉,不可抑制地苦笑了一下,他还没有忘记白乙是来杀他的,杀身之仇他还没有报呢,按照正常剧情发展,早晚他们要站在彼此的对面,刺刀见红,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反正怎么着都不会走到一起的,难怪这女人笑得有恃无恐。
潘灵见李远之不说话,脸上的笑意更浓,双手抱臂,身体后仰,靠在沙发上,表情惬意地欣赏李远之脸上不断变换的神情。
李远之沉默了片刻,抬头,对上她看过来的视线,凉凉地问:“你找他什么事?”
话音刚落,屋外突然想起一声铿锵刺耳的琴声,刚才还嚣张的女鬼潘灵立刻哆嗦成一团,双手抱着脑袋,痛苦的尖叫起来。
李远之转头看了一眼正专注于电脑的沈煜,见他毫无反应,知道他大概是听不见,这琴声明显是从隔壁院子传来的,估计是白慕川那货大白天的卖弄风骚,只是不知道这琴声里有什么玄机,竟让潘灵害怕如此。
潘灵脸色渐渐狰狞,痛苦地蜷缩着身体,李远之虽然对这个女人没有什么好感,但是看她这个样子,还是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白乙不在,他可不敢单挑白慕川那个鬼畜。
屋外的琴声愈来愈急,势如急风骤雨,夹杂着看不见的森冷杀气,直扑而来,连李远之都有些受不住,脸色难看起来。
而对面潘灵的身体渐渐变得透明起来,眼看就要消失,李远之一急,伸手想去拉她,却见她对自己摇摇头,声音虚弱,几不可闻,说:“我是来告诉你,金玉菩提子我没能守住,接下来,你自己要小心了,还有青州城……”
话没说完,潘灵整个人像透明的玻璃一样,碎了一地,消失不见了,李远之瘫坐在地上,一头冷汗,嘴唇都白了,屋外的琴声已经停了。
白慕川一身寒冰地走了进来,立在李远之的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问:“那女人跟你说什么了?”
李远之疲惫地垂着头,苍白的手指搭在膝盖上,不答反问,“你想知道什么?”
白慕川冷哼了一声,视线落在一旁的沈煜身上,说:“你知道我想知道什么。”
李远之愤恨地咒骂了一声,站起来,走到沈煜的身边,挡住白慕川的森冷的目光,说:“她说金玉菩提子丢了,怎么?不相信?你应该早就知道才对,只是人家都已经死了,你还要再补一刀,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你和她又什么深仇大恨呢。”
李远之的话刚说完,白慕川就接了一句,冷冷地说:“我的确和她有仇。”
“什么?”对他的直接坦荡,李远之一时有些不适应,眉头皱了一下,问:“潘灵,她是你杀的?”
白慕川甩了一下宽大的衣袖,语气不屑,说:“不过是个低贱的小妖,她还不配我亲自动手。”
李远之捏着手指,心里默默地翻了一个白眼,暗想,这老古董真把自己当根葱了,等等,他刚才说潘灵是妖?
白慕川对上他看过来的眼神,不等他开口发问,自顾自地说:“怎么?白乙没告诉过你,这女人当年可是他的贴身婢女,白乙死后,她可是恨你恨得紧呢。”
恨我?还因为白乙?
李远之紧紧地咬了一记下唇,心头涌上一直埋在心底的疑问,千年前,白乙和沈陌到底发生过什么事?
他想问白慕川,只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私心里还是觉得这事还是问白乙比较好,毕竟这是他和白乙之间的私事,别人……又怎么能讲得清楚这之间的纠葛,更何况白慕川不是个好人,万一他给自己下套,歪曲事实,岂不是让他糟心。
不过,白慕川也没那么好心为李远之解惑,冷哼了一声,说:“等白乙回来,告诉他,金玉菩提子,剩下的七颗,我要定了,即使他有心想收回也不行。”
说完,不等李远之反应,便拂袖而去,带起一股阴风,袭面而来,李远之直觉想要躲开,却发现整个人不受控制的往后倒去,眼前一黑,便失去了意识。
等他再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身体里,李远之猛然翻身坐起,抱着毛毯急促地喘气,一旁的沈煜被他的动静吓了一跳,问:“怎么了?怎么了?做噩梦了?”
第146章 抽风番外,不要买
此章节为防盗章节,内容是一篇被我毙掉的沈煜另外一世的番外!这两天感冒,一直在医院挂水,今天应该不能更新了!放上这章废弃的稿子,阿弥陀佛,大家不要打我!
阅读提示:
沈言——沈煜;任平生——季言
沈言刚进会场,一群记者就冲过来,他下意识地想要后退,然而已经来不及,“沈先生,沈言先生,请问你和任平生先生是什么关系?有人说你是他的情人,还有人说你是他失散多年的兄弟……”
沈言垂头,用手拨开被雨水打湿的凌乱头发,乌浓的睫毛占了水,像羽翼一般,在闪光灯下微微颤动,迷乱而脆弱,再抬头时,越过人群,他看到一面貌绮丽的女子挽着一位雍容华贵的妇人正站在十步远的电梯外,应该是罗子玉和董静,罗子玉忿忿地瞪眼看他,一如五年前逼她离开任平生时的样子,喜怒形于色的少女天性。
几个保全快速走过来,把记者请了出去,他低头,看到自己的鞋面上半干的泥点和草屑,不动声色的在米色的大理石地面上蹭了蹭,嘴角勾起,向上扬了扬。三个小时前他下飞机,直接坐车去了阳明山的墓园,因为下雨,山间弥漫着雾霾,朦胧压抑的灰色,c区第8排,有一个新立起来的墓碑,任平生。
灰白色的水泥墓碑上,一张任平生的彩色照片贴在上面,面貌儒雅谦和,完全没有商人的奸险气息,倒像一位优雅渊博的学者,深刻睿智。
乘电梯,走进十五楼的休息室,台下坐满了各大报纸和电视台的记者,见他进来,人群一阵骚动,闪光灯狂闪,罗子玉坐在董静的左手边,他的座位被安排在董静的右手边,律师团用心良苦了。
在这么多双眼睛注视下,董静和罗子玉不可能为难他,他嘴角弯起,完美无缺的45度职业微笑,礼貌却不露人心,给人温暖但却保持距离。
三天前,远在美国的沈言收到凯越集团律师陈醉的电话,凯越集团董事长任平生因车祸身亡,遗属上指定他为遗嘱继承人之一,任平生是s市有名的实业家,外界对于任平生指定他这个外人做遗属继承人一直有诸多的猜测,情人?失散多年的兄弟?
“……现在,请上遗属执行人,陈醉先生。”说着,律师朝他们这边做了个“请”的手势。
陈醉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站起来,慢条斯理地拉了一下挺括的西装,缓步走上台,对着台下无数台摄像摄影机,说道:“各位好,我是陈醉,任平生先生遗嘱的委托执行人。”
沈言转头,瞥一眼旁边的罗子玉和董静,罗子玉注意力不在遗属,只顾满脸恨意的看沈言,可惜一双下垂的桃花眼,雾气朦胧,看上去似娇似嗔,全无凌厉的气势可言。
任平生的继母董静安然地靠向椅背,表情还算闲适,垂头,端着水杯喝水,可是,握着水杯的手,很紧,并且,微微颤抖。
收回视线,沈言听到陈醉异常平静地宣读遗嘱,声音响彻整个场馆,遗嘱整整十五页,除了那些不能公布的财产数据以及私密条款之外,所有内容,都被他一一道出。
沈言的身后,站着整个凯越辅助律师团,他个人获得任平生持有的所有51%凯越股份中39的股份,罗子玉和董静拥有剩下的12的股份,以及任平生手头其他公司的股份。
遗属报告结束,旁边的董静突然站了起来,平静地说道:“对不起,我突然有些不适,先行退席。”
见董静和罗子玉俩人离席,台下的记者中分离出部分人,去追她们的新闻,而另一部分人,则对着他一阵猛拍,长枪短炮不断闪烁。
“我老公不爱我,只爱你一个?这话是他亲口说的吗?他怎么在我跟前提都没提过?男人爱不爱一个女人,不是看他怎么说,而是看他怎么做。远的不说,半个月前,我俩结婚四周年纪念日,他在维也纳酒店订了30桌,大宴亲朋,当众送我一辆保时捷卡宴做礼物,说娶到我是他今生最大的福气。如今你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说他不爱我就不爱我了,你是谁呀?我凭什么信你?”
莫小安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拿着手机,语气轻慢柔和得像是在和情人说悄悄话,而不是在与小三短兵相接。
“你不能把名字告诉我,怕我老公知道了生气。那更奇怪了,既然我老公那么爱你,他应该主动告知我你的存在,跟我谈离婚才对,他张不了口,你替他出面,他感激都来不及呢,怎么会生你的气?”
“哈哈,我没听错吧?你说就算你将来结婚了,知道老公心里有了别的男人,也会第一时间离开他,绝对不会活在充满屈辱没有尊严的婚姻里?这话说得太漂亮了,我都忍不住给你鼓掌。问题是,你怎么就说一套做一套呢?你现在根本就没结婚,也知道我老公风流成性,左一个,右一个,爱着不知多少个妹妹弟弟,你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离开他,而是巴巴地求我让位?我走到哪儿都是受人尊重的董事长夫人,你只是个见不得光连名字都不敢透露的小三。你说,咱俩谁活得更屈辱更没有尊严?质问我的同时不妨多想想自己的作为,小心被大话闪了舌头。”
“三天内我不离婚,你就死给我看。这算不算最后通牒?听起来怪吓人的。不过,我也清清楚楚地告诉你,离不离婚是我和老公的事儿,你管不着!死不死是你自己的选择,我没那闲情去看!警告你以后别再打这些无聊的骚扰电话,小心我录音后报警,一男人活成你这样,也真够丢脸的。”
这段话余音未落,手机就被重重地挂断了。沈言收回一直看向窗外的视线,转头看向莫小安,只见她用有些哆嗦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面小镜子照了照,理了理头发,深吸一口气后,才转头,优雅对她笑了一下,“沈言,等下陪我去吃饭。”
“好。”沈言可有可无的点点头,遗嘱发布会结束的时候,莫小安来接他,说要给他接风,“张志还是一如既往的混蛋。”
“呵,他不仅混蛋,还是个懦夫,不过,算他倒霉,这辈子只能栽在我莫小安的手里,直到死,他也只能是我莫小安的丈夫。”莫小安语气平静,仿佛一滩死水,不起任何波澜,只是字里行间却透着森然的冷厉。
“小安,你有没有想过,你离了他,或许能过得更好。”沈言弯腰,弹掉鞋面上已经干枯的草叶,对于莫小安和张志之间近乎死磕的婚姻,他作为局外人,看着,肠子都能打结。
红绿灯路口,莫小安掏出烟盒,抽出一根细长的烟,双手拢起,包着划亮的火柴,双颊凹陷,猛吸一口,缓缓吐出一缕烟圈,脸上露出疲惫的神色,幽幽地说道:“沈言,四年前,或者三年前,你若劝我放手,我会毫不犹豫的和他离婚,可是现在,我和他都陷得太深,即使下地狱也要拖着对方,呵呵,你看,有时候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的莫名其妙,明明彼此互相憎恨,却抵死纠缠,有时我都怀疑我是因为太爱他了,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沈言十指交叉,绞在一起,语气刻薄地讽刺,“莫小安,你就是个傻子,傻子和混蛋,天生就是绝配,我等着你和张志下地狱的那一天。”
莫小安并不恼怒,反而神经质地大笑,涂着血红色丹蔻的食指轻轻弹了弹已经燃了一半的细烟,烟灰随着震动簇簇飘落,愉悦地说道:“沈言,想要看我下地狱,那你可要留下来才行。”
“莫小安,你他妈就是疯子。”沈言大吼,惨白的脸颊因为愤怒涨得通红,漆黑的瞳仁像是要喷出火来。
莫小安伸出手,安抚地揉着他的黑发,眼睛并没有看他,而是看着车窗外飞驰后退的街景,“沈言,听说你在美国和人结婚了。”
“是的。”沈言偏头,扭开她的手,因为怒气未消,语气有些生硬,想了想,他又愤怒地叫了起来,“关你什么事。”
“那人对你好吗?”莫小安不以为意,就像对待自己任性的孩子一般,继续发问。
“我和那人结婚不过为了各取所需,他免费分享我的房子,我获得绿卡。”
莫小安转头,看向他,脸上带着还未来得及掩饰的惊愕,片刻后,拍着大腿,笑了起来,肩胛骨凸起,眼角逼出了泪水,依然没有停下,“沈言,你总是理智的,现在,我完全相信当初你是因为钱才离开任平生的。”
“你现在才知道我是一个唯利是图的男人吗?罗子玉用一百万买我离开任平生,母亲又急需钱做手术,一捆一捆的钞票堆在我面前,当时看得我眼睛都红了,不过后来我只拿了八十万,知道为什么吗?”
“你愧疚了?”莫小安往左打了一圈方向盘,偏头,看向后视镜,把车倒进停车位。
“因为劈腿的任平生只值八十万。”
罗子玉当时看他的眼神,鄙夷、嘲讽、厌恶……居高临下地睥睨着她,“沈言,我以为你有多爱平生呢,现在看来,你也不过如此,男人之间的爱……比女人还靠不住。”
第147章 脑残粉
李远之心有余悸地点头,脸色惨白如纸,手指僵硬如爪,无意识地揪紧手中的毛毯,缓了好一会儿,才出声,说:“刚才……那个死去的女演员,潘灵来过了。”
“什么?她……”沈煜惊讶地瞪大眼睛,细细打量着李远之的神情,心思转得飞快,凭着以往的经验,他很快便猜到李远之大概是刚才做梦梦到的,不然,那女鬼演员来家里,他怎么会毫无所觉。
想到这里,沈煜忙挪动屁股,坐到李远之身边,好奇地问:“那女人来找你干什么?有没有告诉你,是谁杀了她的?”
李远之动了动手指,一把掀开身上的毛毯,探手,端起茶几上的水杯,倒了一杯热茶,喝了两口,才幽幽出声,说:“她来告诉我金玉菩提子丢了,让我自己小心,至于凶手,她并没有说。”
沈煜闻言,暗恨地一拍大腿,根本没有注意李远之有些怪异的态度,说:“我去,这女人都死了两天了,现在才来报信,这不是马后炮嘛!唔,不过,就算她一死就来报信,好像也是一样……没有白乙,我们救不了他,更抢不回金玉菩提。”
李远之揉了一把自己的脑袋,把刚才梦里发生的事情又细细想了一遍,他总觉得潘灵过来不是简单告诉他菩提子被偷了,因为这件事现在人尽皆知,根本没有必要特意来提醒他一声,虽然不知打情的人并不知道那挂在木簪上的珠子是妖鬼见之垂涎的个宝贝。
不过,刚才潘灵似乎提到什么青州城,这地方……难道这女人还有其他的目的?
只可惜刚到要紧的时候,竟然被白慕川坏了事,害得潘灵话没说完,就碎成一地玻璃消失了,也不知道是逃了,还是连魂魄都散了。
李远之凝眉敛目,心思万念,他现在好想见到白乙,立刻,马上,还有三天,太长了,他一分钟都不能等,一秒钟都不能忍受……
不过,相较于李远之的相思煎熬,不知道身在何处的白乙并没能像传说中一样,跟他心有灵犀,所以相思成疾的李远之是在三天后晚上才见到迟迟归来的白乙的。
这晚,李远之如往常一样洗完澡,擦干头发,上床睡觉,这两天网上潘灵的案子又上了头条,标题是——当红女明星惨死酒店,阴魂不散,夜夜啼哭,冤!冤!冤!
最后三个“冤”字还特地用红字,放大,看上去血淋淋的,异常惊悚!
据住在哪里的客人描述,说,潘灵先前住的307号房间,每到凌晨一点十分就会有人啼哭,哭声凄凄切切,悲悲惨惨,人人闻之无不色变,无不噩梦,最诡异的是,这哭声一哭就是一小时,跟定时的闹钟似的,从不多一分,也从不少一秒。
这事闹得酒店的生意日益下滑,酒店经理急得上火,为证酒店没闹鬼,半夜亲自带人蹲守307号房,不过,却一无所获。
昨日,安倍音弥从日本回来,一听这消息,本来已经脱了衣服上床睡觉了,最后还是按耐不住,带着安倍吉昌去酒店勘察了一番,结果抓了一只痴情男鬼回来。
原来,那男鬼是潘灵的铁杆粉丝,前几天偶像惨死的事实让他伤心欲绝,加上这段日以来,网上对潘灵的各种恶意攻击,这男鬼粉瞬间被刺激成了丧心病狂的脑残粉,日日去潘灵住过的房间哭上一场,悼念他生前生后最爱的女人。
沈煜听完男鬼粉丝的话,心下感叹,得粉丝如此,一生没白活啊!潘灵若是知道了,大概也可以死得瞑目了。
窗外夜沉如水,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李远之从梦中被冻醒了,被窝里一丝热气都没有,像是掉进了冰窖。
他搓了搓脚,睁开眼睛,缩着肩膀坐起来,手指在墙上摸索,寻找电灯的开关,却不想看到白乙坐在窗户下的沙发上,闭着眼睛,那样子,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醒着。
李远之的手指摸到电灯开关,按了两下,然而灯不知道是不是坏了,并没有亮,他转头,见对面的白乙没有动静,心思一动,便掀开被子下床,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试探着叫了一声,“白乙?”
白乙闻言,缓缓地睁开眼睛,眼神空洞,印着窗外的一线如同猫爪的残月,过了好一会儿,才在李远之的注视下,慢慢凝起视线,最后落入李远之的脸上,眉头轻蹙,神色漠然地问:“远之?”
李远之脸色一变,心头狂跳,不,不对……这人不是白乙,神情太冷,语气太陌生,而白乙是不会用这样的语气和他说话,更不可能不认识他,因为在他没有认识白乙的时候,白乙就已经认识他了。
若他不是白乙,那他是谁?难道又是沈陌搞出来的替身?
李远之心惊肉跳地后退了一步,不动声色地打量起对面的人,这人头戴束发金冠,一身黑色交领大袖长袍,领口饰有宽边暗纹刺绣,凝眉敛目,端得一副清贵逼人。
李远之看得暗暗心惊,他敢肯定这人不是白乙,但也不是孤桦,这男人太冷,比白乙还要冷,白乙是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这人却是高高在上,凛然不可攀的冷,气势威严,太压人。
对方显然也在打量他,眼皮微台,视线落在李远之身上,专注的看着他,只是看了一会儿,这人冷漠的眉间却渐渐弥漫上刻骨的悲凉。
李远之哑然失声,满肚子疑问滑过舌尖,又咽了下去,他被对方那双溢满悲伤的漂亮眼睛看得心慌意乱,费了好大力气才克制住想要上前安慰的想法,满脑子都在想,这人要是白乙就好了,他可以上前抱着他,吻他,哄他开心。
很可惜,这人不是白乙,虽然长着一模一样的脸,但终究不是,所以他什么也不能做,满腔柔情憋在心口,上下求而不得,几乎手足无措。
李远之烦躁不安地站着,不知道这人想干什么,怎么出现在他家里的,不过,对方似乎没有为他解惑的意思,沉默了一会儿,那人突然抬手一挥,李远之立刻感到一股劲风迎面袭来,整个人飘忽起来,向后跌去,慌乱中,他听得到那人叹息了一声,说:“回去吧!”
回去?回哪里?
李远之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他正躺在床上,一身冷汗,他躺了一会儿才翻身坐了起来,暗暗呼出一口气,心想,难道刚才是在做梦?
不过,不等他想清楚,下一刻,屋里的灯突然亮了起来,李远之吓了一跳,抬眼看去,白乙披着一身清冷的月光从阳台走了进来,怀里抱着一个女人,还是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潘灵。
这女人没死?
不过,那样子看上去却比上次见到时还要狼狈,浑身是伤,最要命的是她左半边脸被剥了皮,血淋淋的,异常狰狞。
李远之看着白乙把人放到沙发上,潘灵虚弱地睁开眼睛,看向白乙,眼底似有千言万语要说。只是,嘴巴张了又合上,声音堵在喉咙里,终是没能说出一个字。
她吃力地偏头,看向床上的李远之,眼神复杂,李远之刚想下床,却见她不甘心地闭上了眼睛,身体化作一缕青烟,消失了。
李远之僵硬在当场,心里怅然,他觉得潘灵这次大概算是彻底死了,不仅身体死了,魂魄也散了,只有前世今生,没有来世。
李远之沉默了一会儿,便转眸,看向一言不发,坐在沙发上的白乙,白乙面目一贯的清冷,看不出悲喜,屋里的气氛有些悲凉,李远之忽然觉得有些冷,抱着被子裹上身,深吸了一口气,低声抱怨说:“白乙,你回来的好晚。”
白乙回神,站起身,走到床边,伸手捏住李远之的下巴,与之对视,李远之被他看得心脏砰砰直跳,眼神湿润而明亮,视线从白乙的眉心滑到唇上,想了想,说:“白乙,我想你。”
李远之早就知道自己这句话说出来后会有什么效果,只是他没想到效果会这么激烈,白乙的吻来得坚定而迅猛,不给他一丝退缩的余地,浸透着赤裸裸的欲念,李远之几乎混乱地接受着这个侵略性十足的吻,晕头转向,呼吸困难,几近窒息。
白乙边吻,边压着他倒在枕头上,舌尖挑过他上颚,带起让人颤抖的酥麻,而后又勾着他的舌尖纠缠,无止境的加深这个吻,直到李远之再也忍受不了,伸手把人推开。
两人四目相对,急促的呼吸几乎连在了一起,刚才一吻,两人都极为动情,李远之眸光水润,低低喘了几声,缓过劲来,手掌贴着白乙的脸颊,声音暗哑低沉,问:“不是说七天就回来的吗?怎么到现在才回来?都已经两点了,发生了什么事?”
白乙脱了衣服,钻进被窝,整个人贴在李远之的身上,握着他的手,从掌心细细摸到指尖,说:“我本来打算去一趟扶桑山的,但是没找到入口,后来只好去了东海,回来的路上遇上潘灵被人追杀……所以才回来迟了。”
李远之蓦地收紧手指,抓着白乙的手掌,急切地问:“你有没有受伤?”
白乙对上李远之担忧的眼神,视线落在李远之那张被自己吮得红肿湿润的嘴唇上,偏头凑近,又吻了一下,说:“没有受伤。”
第148章 姻缘菩提
李远之不放心,又细细地打量了白乙两眼,见他真的没有受伤之后,心里才微微松了一口气,想了想,他又出声,问:“那扶桑山是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说过?嗯,等等,s省好像有座山叫扶桑山,是不是那里?”
白乙把手掌按在李远之的背上,轻轻地抚摸,指腹柔软,无比的亲昵和宠爱,低声说:“不是那里,扶桑山是我以前住过的地方。”
“你住过的地方?”
李远之立刻心神好奇,刚想再问问关于那地方的消息,却见白乙微微凝垂下了眉头,漆黑的眼底全是沉沉的疲惫之色,李远之顿时心生不忍,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不早了,睡吧!”白乙把人往怀里抱了抱,手指有一下每一下的抚着李远之的脊背。
第二天,上午没课,李远之一直睡到十二点才起来,下楼,沈煜已经上完课回来了,特地从食堂给他带了午饭回来。
沈煜拿了碗筷过来,把饭菜摆上桌,转头看了还在迷糊状态的李远之一眼,脸色突然可疑的红了一下,眼神躲闪地收回视线,说:“远之,快,快吃饭吧,给你买了糖醋排骨,清蒸鲫鱼,还,还有番茄蛋花汤。”
李远之回神,终于注意到沈煜的异样,拿起筷子,边吃边问:“你怎么啦?发生什么事了?”
沈煜转头,飞快了看了他一眼,摆手,干巴巴地说:“没,没事,就是……白乙,他是不是回来了?”
李远之点头,说:“嗯,昨晚回来的。”
白乙今天早上很早就起来了,在打磨菩提子,这次他从东海方壶山带了十二颗菩提子回来,要送给他做生日礼物,那些菩提好像叫因缘菩提。
据阿含经载,缘痴有行,缘行有识,缘识有名色,缘名色有六入,缘六入有触,缘触有受,缘受有爱,缘爱有取,缘取有有,缘有有生,缘生有老、死、忧、悲、苦恼大患所集,是为此大苦因缘。
其实,李远之对这寓意倒是不甚在意,倒是怕白乙打磨菩提子划伤了手,那几颗菩提子他昨晚看过,黑色的,质地坚硬,看上去比石头还顽固。
沈煜见李远之脸上表情不停变化,用脚趾头想也能知道他在想谁,脸上猥琐地笑了一下,便往客室卧房走去,边走边说:“下午去上课的时候,记得穿个高领。”
“穿高领干什么?”
李远之一脸莫名,吃完饭,他上楼换衣服时,站在衣柜前,对着穿衣镜一照,便明白沈煜为何让他穿高领了,这脖子,全是鲜红的吻痕,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他被蚊子咬了。
李远之糟心的摸了一把自己的脖子,心想,幸好现在天还冷,要是大夏天,这一脖子吻痕岂不是要遭路人围观,围观与被围观,绝对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
因为等会儿就要上课,李远之也不敢再磨叽,迅速找了一件高领衫套上,外加一件呢子外套,夹着书本便匆匆出门了。
不过,让李远之糟心的是,他大概是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竟然在门口遇见了许久不见的孤桦。
眼前,孤桦的打扮就像阿拉伯妇女一般,从头包到脚,完全看不出面目,李远之全身戒备,莫名感觉孤桦藏在大框墨镜后面的无尽焦躁。
这焦躁的原因,李远之不用猜,也能知道,金玉菩提!
自潘灵死后,已经有十三颗金玉菩提现世了,而孤桦这百年死劫一天比一天近,所以,金玉菩提一天没有集齐,他大概会一天都不安心。
李远之蓦然地看了孤桦两眼,便收回视线,打开车门上车,只是,刚坐进驾驶座,一抬头,却从后视镜里看到孤桦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也跟着他坐到了车上。
李远之吓得一巴掌按在方向盘的喇叭上,喇叭声长鸣,盖住了他惊恐的叫声,“孤桦,你想干什么?”
孤桦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法术,李远之发现自己的车子没有启动,就自己倒车,后退,拐弯,上了路。
李远之快疯了,拼命地踩刹车,转动方向盘,企图让车子停下来,顺便期望楼上的白乙能发现他的异常。
不过,很可惜,白乙没有出现,倒是坐在后面的孤桦瞬间移到副驾驶座上,冷眼看着李远之从惊慌失措到垂死挣扎,到最后自暴自弃。
“说吧,你劫持我的车,到底想干什么?”李远之瘫坐在座位上,急促地喘了两口气,转头看向孤桦。
孤桦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笑着问:“远之,你想看看我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吗?”
李远之睇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你无论变成什么样子都不关我的事……好吧,若是这就是你劫持我的目的,那我勉为其难的看你一眼。”
孤桦对他冷言冷语似乎并不在意,眼睛专注的看着李远之,抬手,慢条斯理,一点一点地揭开脸上的面纱,刻意做了慢动作。
李远之双手交握在一起,莫名有些紧张,等到他真正看清孤桦摘掉眼镜,露出真面容时,他立刻倒吸了一口冷气,忍着翻江倒海的胃,扶着方向盘干呕了几声,问:“你,你……现在连原形都维持不住?”
孤桦现在这张脸,怎么说呢,和日全食那天见到的差不多,不过,却根本已经不能叫脸了,只能说是一团漂浮的黑气,只不过这团黑气有鼻子、有眼睛、有嘴巴,这是一张货真价实的鬼脸。
孤桦勾起嘴唇,似乎笑了一下,说:“怎么?害怕了?还是你一直对白乙那张脸情有独钟?”
李远之很想骂人,害怕?
谁看到这么一张黑气萦绕的鬼脸都会害怕好吧,不说恶心了,看一眼,晚上绝对要做噩梦,李远之偏头,眼角的余光刚好罩进一闪而逝的学校大门,心里哀叹,看来今天大概是不能上课了!
孤桦脱下手上的羊皮手套,露出一双和脸一样黑气横生的手,说:“远之,你看,我这个样子,你连看都不想看一眼,可变成白乙的样子,你又不喜欢,嫌弃我是替代品,你真的好难伺候啊。”
说着,他看像李远之愈加苍白的脸,突然伸手抓着他的胳膊,语气哀求,说:“远之,你跟白乙说,让他金玉菩提给我好不好,算我求你,我真的不想死,求你了。”
“你……”李远之惊恐地看着孤桦的手化成一缕黑气,缠上他的手臂,绕过他的胸口,勒住他的脖子,缠上他的全身。
李远之心惊肉跳,开始拼命的挣扎,手脚并用,可是越动,这些黑气缠得越紧,似乎要割开皮肉,勒断骨头。
孤桦脸色狰狞,倾身靠了过来,恶狠狠地说:“远之,你总是对我这么狠心!为什么?你难道真的忍心眼睁睁地看着我死吗?”
李远之脸色涨成小番茄,拼命摇头,气息不继地说:“我……我……你快放开我,那东西在家里,你这样……把我杀了,也没用啊!回去,回去,我拿给你”
“真的?”孤桦冷笑了一声,说:“不,我不能回去,远之,你是不是想骗我回去,然后让白乙杀了我?对不对?哼,我是不会再相信你的话的。”
李远之喉咙疼得厉害,不停地咳嗽,眼角逼出了眼泪,嘶哑着声音,说:“孤桦,你听着,我没有骗你,那金玉菩提对我来说根本没什么用,而白乙也不需要那东西,所以,你得信我,我们掉头,回老宅,回老宅,我就把东西给你,你……你先放开我,我快喘不过气了……咳咳……”
“不,远之,我们不能回去。”说着,孤桦捂着李远之的眼睛,把人拖出了车,阴惨惨地说:“远之,我要死了,但是我不想一个人孤零零的走,所以,你陪我可好?”
“不,不……孤桦,你快放开我。”李远之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他被孤桦捂着眼睛,看不到身周的场景,但可以肯定他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了。
果不其然,当孤桦放开手的时候,入眼的是一片枯草连天的荒野,满目荒凉寂寥,只有他们站着的地方是块光秃秃的泥地,他忙问:“这是什么地方?”
孤桦嘴角翘起,露出一抹诡异的笑,抓起李远之手,不等他反应,不知道用什么东西在他的指尖上划了一下,尖锐的刺痛传来,李远之惊呼了一声,“孤桦,你想干什么?”
孤桦捏着李远之的肩膀,制住他挣扎的动作,说:“嘘,嘘,别动,只是让你放点血而已,一会儿就好,一会儿就好……”
好你妈个头!
李远之满腔怒火,憋在心里,无处发泄,整张脸都紫了,心里低咒,你妹的,不是你流血,你当然无所谓了。
随着血越流越多,李远之的脸色渐渐苍白起来,心里快气死了,但是实力不如人,只能乖乖做砧板上的肉,蛋疼地看着自己殷红的鲜血从指间冒出,一滴一滴地落在地上。
鲜红的血液落在地上,却并不深入泥土,而是汇成一股细流,沿着地面的纹路快速的,有规律的流动。
第149章 以城为墓
四周旷野里不知何时起了风,风势渐盛,吹得枯草哗哗响,如同海浪一般翻涌起伏着,李远之眯着眼睛,不耐烦地问:“你他妈的到底还要放多久?这血再放下去,我就要挂了。”
“快了!”孤桦掐着他的指尖,压迫血管,血液瞬间流得更欢快。
李远之真想一巴掌抽死孤桦,只不过不等他把这想法付诸实际行动,他便惊悚地看到周围的枯草突然着火,烧了起来,火势借着狂风,一路呼啸而来,几乎瞬间便把两人包围了。
就在这时,孤桦终于放开了李远之的手,一把抓着他的胳膊,带着人飘到半空中,接着,孤桦又从袖袍里掏出一样东西,扔了下去。
李远之捏着受伤的指尖,低头看去,面色一变,叫道:“金玉菩提!?”
没错,刚才孤桦扔下去的东西,正是一颗金玉菩提,而且,李远之还发现一件奇怪的事,那就是地上疯狂燃烧的火势,其形状居然是一个五行八卦阵,不,更确切的说,应该是八卦阵中的半面阳卦。
而他们刚才站着放血的地方,正是八卦阵阳鱼的阴眼处,眼下那块圆形光秃秃的泥地已经变成了红色,如同被挖了眼珠,充血的鱼眼,甚是诡异。
此时,那颗刚刚落下去的金玉菩提着地后,沾了李远之的血,立刻变红,变大,并由中间向外,一瓣一瓣,开出一朵艳丽的血莲,刚好占住整个阳鱼的阴眼处。
李远之微微凝眉,心里忽然升起一股异常熟悉而又怪异的感觉,他抬头,不动声色地看了看天空,不远处火海连天,几乎把整片天空都染红了,看上去,异常的惊心动魄。
李远之收回视线,眸色浓郁深沉,如同一口幽深的井,他沉默了一会儿,嘶哑着声音,问:“孤桦,你到底想干什么?”
弄出如此大的阵仗,不会是真的想要他陪葬吧!
只是,不等孤桦回答,脚下地面的突然震动起来,李远之看到八卦阵阳鱼下方泥土突然震动翻涌起来,像是有什么东西想要从地底冒上来。
孤桦双眼血红,死死地盯着地上的动静,黑气萦绕的脸因为激动兴奋,几乎扭曲,他低声呢喃道:“青州城啊……远之,我们的青州城!”
孤桦的话音刚落,只听“哄”一声,地面裂开,开到极盛的血莲迅速下沉,很快便消失不见,下一秒,李远之看到,一座古旧的牌坊从地底升了起来。
这牌坊三间四柱七楼,灰白色的石头基座,基座上是八尺砖壁,砖壁上辟圆券门三个,壁下为青、白石须弥座,座上雕刻有游龙戏水的图案。
透过牌楼,往里看去,里面有座古城,一条宽五米的青石街道,街道两边是青砖黑瓦的古建筑,看不出是哪个年代的,但肯定不会是现代的。
不过,这牌坊有一个古怪之处,那就是,从空中看去,牌坊的两边都是大火漫天的荒野,但是从牌坊的正面看去,里面却又别有洞天,这感觉就像这牌坊是一台平板,里面的古街都是平板里的影像画面。
孤桦盯着地上的牌坊,表情复杂地沉默了一会儿,便拉起还在发呆的李远之,手指捏着他的后脖颈,嘴角翘起,凉冰冰地问:“远之,有没有觉得很熟悉?”
李远之扭头,想要挣脱他的钳制,奈何力气不如人大,挣脱不开,只好死心,没好气地说:“孤桦,你他妈能不能放开我……这鬼地方,我没觉得很熟悉。”
孤桦古怪的笑了一声,放开他的脖子,拖着人落到地上,往牌坊走去,边走边说:“是吗?不熟悉,那就进去看看,说不定你能想起什么事情呢,我可是很期待呢。”
李远之低咒了一声,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地上的火不知何时灭了,黑色的灰烬被风扬起,飘上天空,不多时便形成遮天蔽地云层,如同黑雾一般笼罩着整个视野,天色几乎瞬间灰暗下来,如同黑夜。
而,对面牌坊里的古街,两旁的屋檐下亮起了一盏一盏晕黄色的灯笼,街面上渐渐有人影出现,这些人穿着古装,长发挽髻,明显是从另一个时空过来的。
李远之被他孤桦拖着,脚步踉跄,一路跌跌撞撞,走到牌坊前,刚想抬脚进去,却不想,牌坊门前突然隐现出一团巨大黑影,震天的嘶吼声夹杂着腥臭的气味扑面而来,震得李远之几乎耳鸣。
李远之使尽全身力气,挣脱开孤桦的钳制,双手捂着耳朵,面色青白,指着那团比牌坊还高,长得像老虎,但背上却有一对翅膀的巨大怪物,问孤桦,“这,这是什么东西?”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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