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节
见鬼 作者:银杏黄
第7节
“远之,你是没看见,那混蛋当时撞了梁泉之后,他居然又倒车回压了一遍,简直就是人渣,昨晚,我没当场把他活剐了,已经算是对他客气了,这样的人不让他在牢房里待一辈子,简直对不起社会,对不起人民,更对不起他爹妈。”
说着,沈煜把手机甩给李远之,说:“喏,就是这个混蛋。”
李远之没想到还有这一茬,接过手机,只是看到照片时,他的脸色立刻变了,照片上的男人正是昨天傍晚在学校那边差点撞到他的司机。
心里的后悔之意立刻涌了上来,学校那场惊魂原来真的是个预兆,若是他打电话给梁泉提个醒,也许她就不会死了。
沉默了一会儿,李远之把昨天傍晚在学校门口发生的事情跟沈煜说了一遍,“当时那车子擦着我身体过去,撞上了梁泉,可是等我反应过来时,却没看见梁泉的身影。”
沈煜没想到还有这一回事,惊讶地张了张口,好一会儿才整理好自己的情绪,说:“远之,这……也许真是预兆,不过你啥时候有预知未来的能力了?”
李远之苦笑了一声,说:“我哪有什么预知未来的能力,这段时间一件一件的怪事,那件不是超出我们的认知范围的,要是我有预知能力,早就躲起来,避祸去了。”
“也是,真他娘的操蛋。”沈煜恶狠狠的咒骂了一声,见前面路口的红灯亮起,忙踩下刹车,降低车速,缓缓地滑向斑马线,拉好手闸,说:“不过,说起来,你家那位白乙出现的真够及时的,若是没有他,昨天躺在地上的估计就是你了。”
第34章 刘德英
“是啊。”李远之捏着抽痛的眉心,苦笑了一声,说:“若是当时我死了,梁泉也许就不用死了,说不定她是替我死的呢。”
沈煜突然叫了一声,说:“嗳,远之不对啊,照你刚才说的情形,梁泉让你跟她走,把你诱拐到马路中央,明明是想害你啊。”
李远之没有说话,昨晚他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晚上梁泉就出了车祸,若是梁泉想害他,这两件事之间有很多地方就解释不通。
算上半个月之前那次,梁泉凭空出现在他面前已经两次了,事情的关键问题是,梁泉每次出现都不是人,而她那时却还没有死,这跟以前他遇到的鬼不同。
沈煜见他脸色变换不定,想了想,说:“远之,我有个猜测,嗯,就是个猜测,你别当真,听听就好,你看梁泉会不会是你家那位白先生替你报仇……毕竟上次血玉的事情,不管她是主动的,还是被人催眠控制了,也跟她或多或少的有些关系,而且昨天傍晚,她明显是想害你。”
李远之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沈煜会联系到这一茬事情,他摇了摇头,说:“白乙,车祸应该不是他做的。”
沈煜“啧”了一声,说:“你先别急着否定,他几次三番的想要你的命,后面又保护你保得紧,我看肯定是由恨生爱了,难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不过若真是他做的话,好像也不用费这么大劲,弄个车祸出来。”
李远之沉默,没有反驳,他还真没把这事和白乙联系在一起,目前想要他命,并明确说出来的只有白乙一个,替他报仇这事说不通,毕竟他没有死,不过,白乙从他昨晚进浴室洗澡之后就不见了,这事若真是他从中作梗……
可那司机是喝了酒的,酒驾撞人这事……虽不算平常,但也不是没有过,梁泉这起车祸是偶然,还是有人背后操纵,的确值得推敲。
李远之一遍一遍地回忆昨晚的事情,脑子里有无数条线索在纠缠,线索的一头是车祸,另一头牵着白乙,中间是白乙消失的那段时间和车祸时间交叠在一起,绕得他头都大了。
晚上,李远之开着电脑,写论文,白乙坐在对面,手里捧着一本《剑桥中国秦汉史》,繁体版的,当然,左手边还放了一本汉语词典,正摊开到127页。
下午回来,吃晚饭前,李远之花了十分钟教白乙怎么用汉语词典,既然来到现代社会了,总不能让他做个半文盲,即使是一个鬼也不行,他还想着过段时间,看看要不要教白乙电脑。
“领导者的职责注定了领导者的仁义在某些条件下绝非妇孺子之仁,而是大仁大义……大仁大义意味着领导者必须承担‘除魔卫道’的责任,而且‘除恶务尽’……”
除恶务尽,除恶务尽,除恶务尽……
李远之在电脑上打了一串的“除恶务尽”,抬头偷偷地看了一眼白乙,想起梁泉的事情,心里愁肠百结,手上的打字速度加快,眼睛渐渐盈满杀气,电脑屏幕的白光照在他脸上,让他看上去像个狰狞的厉鬼。
白乙眼角的余光瞄到李远之的异状,见他一副恶鬼附身样子,问:“远之,你在想什么?”
李远之脑子里正在做天人交战,猛然听到白乙和他说话,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把心中一直纠缠着他的疑问问了出来,“白乙,梁泉是不是你杀的?”
空气在他问完这句哈的的那一刻瞬间凝滞了,李远之几乎本能地屏着呼吸,眼睛直直看着白乙,心脏越跳越快,能听见咚咚的声音。
白乙冷冷地注视着他,凌厉的眼刀,一刀一刀的飞过来,直接把李远之给凌迟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就在李远之觉得自己快要死的时候,他才出声,说:“她还没有资格让我亲自动手。”
李远之像个被人用针戳破的气球,“嘭”地一声瘪了,他缓缓地呼出一口气,干巴巴地笑了一声,抬起僵硬的手指,抹掉额头上的冷汗,说:“和你没关系就好,我总觉得她死得有些蹊跷。”
没关系就好,幸好没关系,若是真有关系,到时候来个除魔卫道的道士,或者和尚,也可能是阴差,说白乙因为害人性命,要被抓入地狱,抽筋剥皮,滚油锅,他连给他找借口救他的机会都没有。
白乙低头翻了一页书,缓缓地说:“不过,她的确死得蹊跷。”
李远之一愣,说:“你也这么觉得吗?”
也是,肇事的司机和他在学校门口见到的是同一个人,这真的是巧合吗?还有,梁泉说有人要害他,说他有危险,那到底是谁想要他的命呢?会不会和逼迫女鬼来医院杀他的是同一个人?
这事他想了一晚上也没想清楚,第二天,去学校,沈煜带来了刘德英的消息。
刘德英,男,56岁,c市本地人,在平南路拥有一家书画店,店里主要卖一些名人字画,同时兼卖文房四宝,纸笔墨砚。
不过私下里却是个放高利贷的,跟他借钱的人很多,三教九流的都有,数额小到几千,大到上百万,利息不算高,但是若到期不能按时还钱的话,那么利息会根据所借金额上涨百分之一,这样利滚利,一些小额债务很快就能变成了巨债。
一些人借了钱,之后,若没能按时还钱,等到债务缠身的时候,被逼债上门,只好拿家里的值钱的东西典当,据传闻,有人甚至被逼得卖肾,不过这也是传闻罢了,反正目前都没有证据,那块血玉就是其中一个欠债的人,没钱还债,拿来抵债的。
听到这里,李远之的第一反应,猜测那个欠债的人可能是王哲,因为王子健死后,能够接触血玉机会最大的人便是他了。
不过,沈煜却摇了摇头,说:“不是他,那人是夜色酒吧的一个调酒师,叫谢斌,私下里吸毒,已经有两年了,进过一次戒毒所,出来之后又继续吸,没钱买毒粉,就借高利贷买,他每月就那么一点工资,自己花费又太高,哪里有钱还高利贷,为了还钱,他甚至还跟人上过床,男女不忌。”
李远之惊讶地咋舌,这人也太生猛了,“那他怎么跟血玉扯上关系的?”
“这个暂时还没有消息,明天周末,我们可以去夜色查一查这个谢斌。”
李远之点头同意,虽说血玉的事件已经过去,但李远之有预感,牵扯到七宝如意石,这事不会那么容易的结束。
放学后,李远之开车送沈煜回去,沈煜的车刹车出了毛病,送车行检修去了,今天来学校上课,他是打的过来的。
冬天白天短,天黑得早,现在才五点半,道路两旁的路灯就已经全部开启了,晕黄色的,不是太亮,给人昏昏沉沉的感觉。
今天路上的车不多,李远之的车速一直保持在六十码,沈煜今天衣服穿得有点少,整个人缩在副驾驶座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李远之说话。
“远之,过两天圣诞节,我们院里搞了圣诞舞会,到时你也一块来看看吧,别拒绝啊,我是舞会的策划人,赏个脸,给兄弟我捧个场。”
李远之点头,眼睛看着前方红绿灯的计时牌,虽然他对这种舞会不感兴趣,但既然沈煜邀请了,怎么着也得去给他暖个场。
绿灯亮,李远之挂档起步,刚踩下油门,又一脚踩上刹车,车子“吱”地一声,猛地停了下来,沈煜身体惯性向前冲去,脑袋磕挡风玻璃上,又被安全带拉了回来,来回震荡几次,震得他肝肺都要吐出来了,等到消停下来,却看见车前面的斑马线上,一小孩吓得瘫坐在地上。
沈煜怒火冲天,头发都竖起来了,只是对上小孩惊恐的眼神时,想要教训人的话又咽了回去,憋得他心口直吐血。
李远之的脸色却要比沈煜难看许多,可以用面无血色来形容,眼底的惊恐还未褪去,沈煜见他这样,关心地问:“远之,你没事吧?”
李远之摇头,嘴唇紧抿,脸色晦暗难明,后面有催促的喇叭声响起,见地上的小孩已经站起来离开,他才启动车子离开。
过了十字路口,李远之放慢车速,声音奇异的低沉,说:“沈煜,刚才有东西撞过来,不是那个小孩,是个男的。”
“什么?”沈煜被他不正常的声音说得身上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他刚才只看见小孩,根本没看见有男人撞过来,这明显是撞鬼了吗?
他狠狠地搓了搓手,问:“那人长得什么样?”
李远之曲指,敲了一下方向盘,皱眉回忆了一下,说:“具体什么样没看清,不过那人很高,很瘦,胳膊断了一只,还在流血,对了,他身上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胸口印着京剧脸谱,花十字门。”
第35章 调酒师谢斌
李家老太爷是个京剧迷,小时候,李老太爷常带着李远之去听戏,小孩子听不懂戏文,倒是对那满是油彩的花脸谱感兴趣,头次去听戏的时候,李老太爷就给李远之讲过京剧脸谱分类。
所以,刚才那一瞬间,时间极短,李远之没看清那人的长相,倒是记住了他衣服上的京剧脸谱。
沈煜听了他的形容,一头冷汗,太阳穴直跳,要不要说的真么详细啊,心脏脆弱得快要碎了,幸好已经到他家小区的门口了,他赶紧下车,手指抓着车门,关心地问:“远之,你今晚要不要留下来,去我家?”
李远之摇头,谢谢他的好意,其实不是他不想留下来,是他不敢,他怕留下来,又有那个孤魂野鬼找来,沈煜母亲的身体不好,吓出个好歹出来,可就不好了。
沈煜见他不肯留下来,也没办法,想到那位神出鬼没的白乙,李远之应该不会出事,但还是叮嘱,说:“那你路上注意安全,我的车要后天才能送回来,明天你来接我吧。”
“好的。”李远之点头,升起车窗的玻璃,转动方向盘离开。
出了小区的大门,上了马路,天突然开始下雾,薄薄的一层,像纱布一样,朦朦胧胧,人群走在白色的雾气里,恍惚宛如鬼影,李远之降了车速,开了近光灯,握着方向盘的手指有些发白。
李远之知道事情有些不对劲,果然,转眼间,他就发现道路两边站满人,不,应该是鬼,一排一排,从街头排到街尾,而且还是同一个鬼,就是刚才十字路口撞上来的那个,满脸青白的死气,表情一致的木然,直直的看向他,张着黑洞洞的嘴巴,一声一声叫着他的名字,“远之,远之……”
声音由远及近,由小变大,直钻进耳膜,刺激着李远之的神经,他心跳都快停了,脑袋里嗡嗡作响,放在油门上的脚,下意识的往下踩去,车速表一格一格的攀升,五十,六十,七十……
突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李远之惊醒过来,冷汗直流,眼看就要撞上前面一辆车的车尾,他忙一下一下的踩刹车,把车速降下来,停到路边,道路两旁的鬼影已经不见,他急促地喘了两口气,拿起手机一看,是他家太后打过来的。
李太后声音很愉悦,说:“远之,我今天报了一个去h市的旅游团,明天上午十一点的飞机。”
李远之惊魂未定,咳嗽了一声,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正常一点,说:“好,要我去送你吗?”
李太后没发现他的异状,兴奋地说:“当然要了,儿子,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
李远之望着车前方,八宝寺外就在不远处,外面围了黑压压的一层鬼影,“没有,您玩的开心就好,多拍点照片回来。”
李太后说:“好,你明天记得把你的尼康相机带过来给我。”
李太后又絮絮叨叨地说了一些对这次h市之行的憧憬,才意犹未尽的挂断电话。
外面的雾气越来越浓,好在八宝寺就在眼前,李远之启动车子,转弯,寺前的聚集在一起的鬼影,在雾气笼罩下,有的只看见头,有的只能看见脚,有的更是身体中间半截露出来,挤挤攮攮,这场景实在不美好,异常阴森。
这让李远之想起小时候,每到冬天,课间时,他们总要玩一个游戏,一群小朋友背靠墙壁排成一排,然后互相推挤,口号便是,挤挤更暖和,不知道眼前这群鬼挤来挤去,是否也抱着同样的目的。
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寺庙前的这些鬼大概也算认识李远之了,见他开车回来,立刻让开一条道,当然有些不知浅薄的新鬼会尖叫着想要搭车,不过在进门的一刹那,都会被金光弹出去。
而侥幸逃生的新鬼下一刻便会被老鬼拖到墙角,经历一番唐僧念经的教育,并告诉他们八宝寺生存守则一二三四五六七条,最终归结为一条,那就是这个寺庙里有一个人是不能招惹的,那就是李远之。
新鬼问为什么?老鬼糟心地看了他一眼,说:“你有当主持的高僧小叔吗?你有鬼神见了都要害怕的男朋友吗?你有七窍……”
最后一句新鬼没听清楚,因为老鬼突然禁了声,缩着肩膀,瑟瑟发抖起来,远处的雾气中有一抹红光一闪而过,隐约间,似乎有人在唱歌,女巫魂兮,灵游林兮……
这边,李远之停好车,回到禅房,白乙还在看那本《剑桥中国史》,见他进来,抬起眼皮扫了他一眼,问:“发生了什么事?”
李远之一头冷汗,倒了一杯热水捂手,拖了一张椅子坐下,才说:“看到了一个鬼。”
“哦。”白乙应了一声,李远之以为他接下来会说些什么,没想到他直接低头,把注意力再次集中到书本上。
“要不要这么认真的?那本书比我还重要吗?”郁闷的李远之小声嘀咕,本来是想找人吐槽一番的,见白乙这个反应,知道他是不感兴趣,自怨自艾地叹了一会儿气,便去洗漱,准备睡觉。
白乙看着已经关上的浴室门,视线落在李远之刚刚脱下的大衣上,大衣是藏青色的,袖口处有一块硬币大小的地方,颜色特别深。
白乙走过去,拿起来,手掌在上面一拂,一缕红色的血气升腾起来,血气里有一张七窍流血的鬼脸,尖叫了一声,便消失了。
第二天早上九点,李远之才起来,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便驱车去接他家太后去机场,从机场出来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半,打了个电话给沈煜,说接他出来吃午饭,之后再去“夜色”找谢斌。
两人找了一家饭店,因为刚好在饭点,人还挺多的,楼下没有位置,只能去楼上包厢,点了四个菜,服务员半小时才上菜,沈煜故作不满,对人家上菜的小姑娘说:“你们的菜上得也太慢可,等得我都瘦了两斤肉,等下可得给我们打折啊。”
小姑娘爽快,说:“行,等会儿您去楼下找老板说,我们老板身上肉多,这几天他正愁着减肥呢。”
沈煜笑了起来,这妹子够机灵的啊,缠着妹子又闲扯了几句,他才挥手让人上米饭。
两人吃完饭,结账出来,已经近下午两点,驱车去“夜色”,还没到晚上,酒吧里的人并不多。
因为等会儿还要开车,李远之点了一杯调制果酒,但并没打算喝,沈煜刚吃过饭,也没兴致喝酒,他趴在吧台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和酒保闲聊,问:“对了,你们酒吧有位叫谢斌的调酒师,他今天没来吗?”
“谢斌?”酒保拿纸巾,擦了一下吧台上的酒水,说:“你们不会是来找他要债的吧,他已经好五天没来上班了,老板昨天还说,他要是再不来上班,就把他开除了。”
沈煜没有否认他们债主的身份,和李远之对视了一眼,说:“能把他的联系方式给我们吗?我们有事找他。”
“好啊,你等下。”酒保掏出手机,翻到通讯录,找出号码,把手机递了过来,说:“喏,这是他的号码,不过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打通的,我今天早上还打给他的呢,没人接。”
酒保的手机是最新款的苹果,李远之接过去,看了一眼,脸色立刻变得很难看,指着手机通讯录上的照片,问:“这是谢斌本人的照片吗?”
酒保点头,说:“是的啊,两个星期前,他过生日,我给他拍的。”
沈煜凑过脑袋,看手机上的照片,问:“怎么啦?”
李远之摇头,快速的把手机号码记下来,然后把手机还给了酒保,想了想,又问:“你有没有在谢斌的身边看到过一块血玉?。”
“血玉?”酒保皱起眉头,思索了一会儿,说:“你是那种红色的玉对吗?若是那种,我倒是见过一次,不过已经被他拿出去抵债啦。”
“能具体说一说吗?”沈煜有些激动,胳膊一不小心碰翻了一只空杯子,掉在地上,碎了。
酒保吓了一跳,脸色有些难看,问:“你们想知道什么?”
李远之见他这样,从口袋里掏出学生证,快速地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说:“我们是警察,在查一件命案,请你配合。”
酒吧里光线本来就不好,加上李远之动作快,酒保根本没看清那本假冒的警员证,被唬得一愣,立刻倒豆子一般,噼里啪啦,把事情交代了一遍。
原来,三个多月前,鬼节那天,过节嘛,刘德英让人上门催债,谢斌没钱,被打了一顿,催债的人给他最后期限,第二天晚上十二点,必须还钱,没钱就还命。
谢斌被逼得走投无路,四处找人借钱,只是他平时欠人钱太多,旧债还没清,又想借新债,结果谁也不愿意借钱给他,所谓一分钱能逼死一条好汉,何况谢斌本来还不是什么好人。
为了筹钱,谢斌想了一个办法,抢劫,当然不是抢劫银行,他盯上了那些平时跟他上过床的有钱人。
第36章 真土豪狗大户
“后来呢?”沈煜满脸兴味,听得津津有味。
这谢斌的人生经历简直精彩的一塌糊涂,吸毒、打架、混街道,还有每天晚上跟不同的男人女人上演全武行,国内大咖编剧听了都要羞愧,满满的都是激情加基情啊。
“等下啊。”门口有客人进来,酒保先给客人上了酒,回来,又继续说:“接着刚才的,鬼节那天晚上啊,说来也怪,都十一点了,平常那个时候,谢斌早就和客人勾搭上了,可那天就是没人来找他,老客人更是没见到一个,小客人倒是不断,不过那些人没什么钱,谢斌懒得搭理他们。后来,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来了一位新客人,那男人长得……”
酒保皱着眉头,脸上露出回忆的神情,说:“唔,怎么说呢?那人个子很高,带了个棒球帽,虽然没看到脸,但是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因为他手上戴了一块百达翡丽5002p的机械男表,一块表一百多万,我三辈子估计也买不起。所以谢斌一见到他,就粘了上去,那男人心情似乎不是很好,刚开始没搭理他,不过男人后来喝了很多酒,谢斌一直没放弃,最后男人半推半就地搂着他出去开房了,谢斌走的时候,还向我们炫耀得吹了一声口哨。”
门口又进来两个人,“一杯白兰地。”
“好的,您稍等一下。”酒保动作熟练的从身后的酒架上拿出酒瓶,倒酒,“您的酒。”
酒保倒完酒,走回来,问:“嗳,我说到哪了?”
沈煜端过李远之手中的果酒,喝了一口,笑着说:“开房。”
“哦,对,开房。”酒保点头,继续说:“第二天,天还没亮,大概凌晨四点吧,谢斌就回来了,当时我刚从酒吧下班,在我们租房的小区门口看到他,我当时还奇怪来着,谢斌与人过夜,从来没有这么早回来的,这是床技不合格,被人一脚踹下床了?一问才知道,原来是那个男人不喜欢留人过宿,干完一炮就拍拍屁股走人了,不过谢斌那小子也不亏,那男人送了他一份大礼,你们猜是什么?”
沈煜不满地啧了一声,这酒保说着说着还来劲了,猜?猜个蛋啊,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虫子,吊胃口,干脆改行,去茶楼说书去。
李远之倒是很给面子,问:“送了什么东西?”
酒保一看他捧场,立刻满意了,左右看了两眼,眉毛一挑,身体趴伏在吧台上,神神秘秘地凑了过来,压低声音,说:“那男人送的东西啊,就是你们说的那块血玉,谢斌当时把血玉拿给我看,还得意的向我炫耀了一番,说是那位客人很满意他的身体,血玉是送给他做见面礼的,出手大方吧?我当时口水流了一地,早知道那男人是这么一个真土豪狗大户,我也牺牲一把,主动献身,说不定他能送我一套房子呢。”
说着,酒保自娱自乐地嘿嘿笑了两声,沈煜挑剔地看了做白日梦的酒保两眼,这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的,女人看了都嫌弃,那个男人会看上他,除非脑袋被驴踢了。
其实,那酒保长得不错的,沈煜这么挑剔,实在是冤枉了人家,他自己帅的惊天动地,总不能让所有的人都跟他长得一个级别吧,若是这样,那些遍地开花的整容医院还不要关门大吉?
李远之曲着手指,一下一下地敲着,皱眉想了一会儿,问:“那位客人,你还记得他长得什么样子吗?”
“样子啊,那人喜欢带着帽子,我倒是没看清,不过前几天他有来过一次,找谢斌,那人很有特色,若是再出现,我一定能认出来。”
李远之有些遗憾,线索到这里,似乎又断了,酒吧里的客人越来越多,三人又聊几句,见没什么有用的信息,李远之便结账,准备离开。
只是两人转身,还没走两步,酒保就叫住了他们,指着刚进来的那位戴帽子的男子,说:“就是他,他就是那个男的。”
两人一惊,顺着他的手指看去,脸色立刻变得很难看,因为推门进来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应该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人,季言?!
李远之和沈煜心中俱是有疑问,季言怎么还活着?而且看他的样子,活得还挺滋润的。
没等他们想清楚,门口的季言明显也看到了他们,不过只看了一眼,却转身就往外跑,两人忙追了出去,出了酒吧的门,季言动作迅速,已经上了一辆出租车,走了。
两人追着车子跑了一段距离,没追上,七喘八喘的停下来,蹲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李远之歇了一会儿,游移不定地问:“沈煜,你刚才看清楚了吗?那是季言吗?”
“绝对是季变态,他化成灰我都认识。”沈煜点头,只是他记得流觞花苑那晚,季言被焉拓老头背后下黑手,扔进血池里,被腐尸拖了下去的,那种情况下都能活下来,简直不是人啊。
“他不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吧。”沈煜被自己的猜测吓了一跳,若事实真是这样,那季言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以前怎么没看出来这人这么有能耐。
李远之没说话,季言还活着这个事实让他有点混乱,谢斌的血玉是从季言那里得到的,那么季言是从哪里得到血玉的呢?
一个呼之欲出的答案在李远之的心里盘旋,王子健在季言那里做过心里治疗,那么季言是不是从王子健的手里得到的血玉呢?若是的话,那么王子健的死和他是否有关系?
整件事情还有一个疑点,那就是谢斌说血玉是季言给他的,可后来季言接近梁泉,明显是冲着血玉去的,他既然那么在乎血玉,又怎么会把血玉随手送人?
还有就是刚才酒保说,季言前几天来找过谢斌,那他是什么原因来找谢斌的?肯定不是找谢斌再续前缘,纯粹打一炮……
想到这里,李远之又想起另外一个问题,说:“对了,沈煜,刚才酒保说季言前几天来找谢斌,有没有说具体几天前?”
沈煜喘息着吐了一把舌头,想了一下,没什么印象,说:“好像没说,再进去问一下吧。”
两人又回到酒吧,酒保见他们回来,问:“追上了吗?”
沈煜摇头,说:“你之前说那男的前几来找过谢斌,那具体是几天前?”
酒保凝眉,思考了一会儿,说:“若要说具体几天前的话,好像是五天前吧,对,对,就是五天前,因为这男的找过谢斌之后,谢斌第二天就没来上班,我们还开玩笑说谢斌大概被人干死在床上了,这么喜欢,娶回家得了。”
李远之和沈煜对视了一眼,心里俱是一跳,这事不对劲啊,两人又问了几个问题,才出了酒吧的门,上车,李远之又说了另外一件事,“那个谢斌,我见过他。”
沈煜一惊,忙问:“远之,你什么时候见过他的?”
李远之的脸色苍白,轻轻呼了一口气,说:“昨天,就在昨天晚上,你记不记得我昨天跟你说过,在十字路口,有个男的撞过来,那男的就是谢斌。”
“是他?”沈煜惊悚了,瞪着眼睛,说:“不对啊,你昨天不是说没看清那人样子吗?”
“我当时是没看清,可后来送你回家,我回八宝寺的路上又看见他了,马路两边,黑压压的一层,全是他,还一直叫我的名字。”想起昨晚的情景,李远之就汗毛倒竖,那场景跟十里长安街,送葬似的,太瘆人。
沈煜张着嘴巴,他已经不能用言语表达对李远之的同情了,这见鬼的事情,他经历过流觞花苑那一晚就已经够了,像李远之这样,天天见鬼,还不如过把瘾就死算了,好一会儿,他才呐呐地问:“那这谢斌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李远之摇头,没说话,不过他觉得谢斌还活着的可能性不大,即使还活着,离死期估计也不远了,上次他在学校门口看到梁泉被车撞,接着晚上梁泉就死了,想了想,他说:“要不打电话试试,看能不能接通?”
沈煜点头,谢斌不见踪影,找不到人,目前也只能这样做,若是电话接通,证明谢斌没死,那么他们可以接下来的调查,顺便提醒他最近出门危险什么的,若是没人接电话的,那么也只能祈祷他自求多福了。
李远之拨通电话,铃声是茉莉花,两人神情紧张地盯着手机,看了大概有一分钟的时间,手机里响起机械冰冷的女声,“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沈煜摸着僵硬的下巴,叹了一口气,说:“看来,这个谢斌凶多吉少啊。”
诚如沈煜这个乌鸦嘴所说,第二天下午,李远之正在睡午觉,沈煜突然打来电话,说谢斌死了,让他来警局一趟。
第37章 隐身术
李远之挂上电话后,便起身,想要下床换衣服,谢斌的死并不让他意外,只是谢斌是怎么死的,是什么原因死的,是否和已经消失的血玉有关,亦或者和季言有关,这才是重点。
白乙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没动,手却扣着李远之的腰,不让他下床,声音难得有些肆意的慵懒,问:“去哪里?”
李远之拍拍他的手,示意他松开,见他不动,只好解释说:“有人死了,我得去警局一趟。”
见他依然闭着眼睛不动,李远之又加了一句,“你猜我昨天看见了谁?”
白乙这次终于动了一下,不过却是把李远之重新按到床上,当抱枕一样,抱在怀里,想要继续睡觉,显然对他昨天看见谁,半毛钱的兴趣都没有。
李远之见白乙这样,瞪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笑了一声,伸出手,用手指去撩拨他那似碟如扇的睫毛,白乙的睫毛很长,很密,但不卷翘,指尖微痒,白乙的眼皮动了动,不情愿的睁开眼睛,黑色的瞳仁看上去明亮而湿润,李远之能清楚地看见自己在里面的倒影。
白乙一把抓住他捣乱的手指,放在嘴边,轻轻咬了一口,问:“你看见谁了?”
李远之缩了一下手指,说:“昨天我和沈煜去夜色酒吧,嗯,查一个人,那人叫谢斌,是酒吧的调酒师,离开酒吧的时候我们看见了季言,流觞花苑那晚他被焉拓暗算推进血池,我们还以为他死了来着,没想到居然还活着,你说他怎么死里逃生的?还有啊,那个谢斌,刚才沈煜打电话来说死了,季言六天前去找过他,那之后他就失踪了,最关键的是鬼节那天,谢斌从季言那里得了一块血玉,就是那块封印你魂魄的血玉,不过他用的手段值得推敲,现在他却死了,你说,会不会是季言杀的?”
李远之说得口干舌燥,白乙却又闭上了眼睛,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醒着,李远之推了一下他,有些气闷,问:“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啊?”
白乙眼睛都没睁开,气定神闲地说:“在听。”
李远之见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不知道是抽他两个耳刮子,还是抽自己两个,指望白乙对事情上心,小猪都要笑了。
不过,转念一想也对,血玉封印解了,白乙魂魄也归位了,还关心那劳什子血玉干什么,可关键问题是,焉拓老头还活着,季言又突然死而复生,还有那隐匿在暗处不曾路面的吃鬼的人,白乙还有两魂四魄不知道在哪里……这些都让李远之感到不安,总觉得事情没有那么轻易的结束。
想到这里,李远之坐了起来,同时把白乙也拉下床,“起来,我们去警局,这谢斌死得蹊跷,不去看一眼,我不安心。”
白乙不情愿的穿好衣服,跟他出门,李远之开的车,半个小时后,车子停在了市警局的门口,沈煜早在门口等他们,见李远之过来,刚想抬脚迎上去,却在看见他身边的白乙时,硬生生的停住了动作,一动不动地保持着金鸡独立兼目瞪口呆的销魂姿势。
老天,这位大神,自从流觞花苑那晚之后,沈煜就再没见过,一别多日,再次见到,依然是……嗳,唉,让人神魂颠倒啊,别误会,他对白乙那是纯粹的崇拜加不明所以的畏惧。
只是这位大神今天怎么光明正大的现身来警局了,难道谢斌的死有蹊跷?嗳,他就知道,之前他得到消息的时候,就猜到这事不是那么简单,现在连大神都惊动了,能简单嘛。
远远走过来李远之却不知道沈煜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脑子里已经转过了这么多的弯弯道道,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走,进去吧。”
沈煜的注意力倒是不再李远之的身上,咕噜噜地转着眼睛盯着白乙一阵猛瞧,然后戳戳李远之的胳膊,小声说:“你就这么正大光明的带他出来了?”
李远之疑惑的看了他一眼,有顺着他的视线看向一旁的白乙,立刻便明白了,沈煜是看到白乙了,只是白乙平时都隐身,专注一万年做透明人的,今日怎么如此高调了?
关键问题是他一身飘逸的古装,一路上怎么没人注意他的,李远之心头一跳,忙转头,看像警局门口来来往往的人,见没有一个人注意他这边的,他立刻松了一口气,看来只有沈煜和他能看到白乙,“放心,别人看不见他的,我们还是先进去看看谢斌的情况吧。”
“嗯。”沈煜点头,跟着李远之往里面走,只是注意力有一半却是放在身旁的白乙身上的,时不时的转头看一眼,脸上的表情跟便秘似的,既热切又兴奋,还有一点点害怕,当然这一点点害怕跟他心中此刻所想的事情比起来,是完全可以忽略的。
白乙一贯的面无表情,对沈煜的小动作目不斜视,只是沈煜这货见大神不鸟他,居然得寸进尺的挪到了白乙身边,腆着脸,猥琐的笑了两声,问:“白乙,你好,我叫沈煜,我们见过的,就是流觞花苑那晚,你……”
不等他说完,白乙转头,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说:“有什么事?”
沈煜本想表达一下自己对大神滔滔如长江水的仰慕之情的,没想到大神居然这么不懂怜香惜玉地给他泼了一盆冷水,沈煜的一颗玻璃心立刻碎了一地,不过这货从来不是悲秋伤春的人,没两秒,他就嘿嘿笑了两声,又贴上去,露出害羞又紧张的表情,说:“其实也没什么事,我……我就是想问问,你这隐身术能不能教教我的?”
一旁的李远之本来见沈煜唠唠叨叨一大通,以为他是有什么事要请帮忙帮忙的呢,没想到却是这么一个白日梦的问题,他敢肯定白乙的回答绝对比刚才的一盆冷水还要冷,直接上冰块。
果不其然,白乙睇了沈煜一眼,凉凉的说:“可以教你。”
见沈煜露出狂喜的表情,他有加了一句,“要学隐身术,必先自杀。”
沈煜闻言,脸色先是一白,然后一黑,最后变成五颜六色的调色盘,别提多精彩了,李远之斜眼看他,憋着笑,整张脸都扭曲了,老天,这话多像,要想修炼葵花宝典,必先自宫……
人家自宫之后,至少还活着,学隐身术,自杀之后,可就真的死了,代价太大,伤不起啊!
沈煜灰溜溜的转到李远之的身边,远离自动散发冷气的某鬼魂,他终于知道大神太冷,不仅冷,还冷幽默,他一介凡人,果然不是他的对手。
李远之见尸检科已经到了,忙拍拍他的肩膀,表示无声的安慰,因为之前沈煜找警局的人打了招呼,所以三人,哦,不,是两人一鬼进了尸检科之后,尸检科负责人做了登记,便直接领他们进去了。
停尸间里,那位法医掀开盖在尸体上的白布,顿时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李远之和沈煜忙捂着口鼻,忍着翻江倒海的胃,白乙倒是很淡定,只是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谢斌的尸体已经浮肿腐烂得看不出人形,不知道死了多少天了,不过那一双瞪得凸出眼眶的眼珠,犹能看到里面的惊恐之色,也不知道死前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
而且,李远之注意到,谢斌的右手臂不见了,伤口不齐整,像是被什么东西硬生生撕裂的。
两人没熬过一刻钟,就出来了,从那位法医那里了解到,谢斌是今天早上四点半,被清扫垃圾的环卫工人在清河街的垃圾桶里发现的,死亡时间大概在六天前。
六天前?李远之心里一突,那不是季言找谢斌,然后谢斌失踪的那天吗?
他转头看向沈煜,见他眼里也露出了同样的深思,心里大约有了计较,过了一会儿,沈煜忍不住问:“远之,你觉得季言杀谢斌的可能性有多大?”
李远之摇头,看了白乙一眼,说:“不能确定,若是血玉还在谢斌的身上的话,季言为了血玉倒是还有四成的可能会杀他,只是血玉早就被谢斌拿给刘德英抵债了,季言再找他也没有用,后来在流觞花苑,血玉消失不见,季言肯定是知道的,所以他找谢斌应该是有什么其他我们不知道的原因,只是这个原因构不构成他杀谢斌的理由,还有待考证。”
沈煜凝眉,想了一会儿,觉得分析的有道理,说:“那么现在要想知道这件事起始原因,只有找到季言才能解开了。”
其实,来的路上,李远之就把昨天白天查到的事情又详细的和白乙说了一遍,问他季言怎么还活着,白乙当时沉默了一会儿,说不知道。
不过,从李远之这么时间对白乙的了解来看,他这句不知道里面肯定含了水分,大概是他不想说,只是李远之也没那个胆量逼问,逼急了,这位爷脾气可以瞬间给你来场腥风血雨。
虽说现在所有的线索都指向季言,不过,想要找到他,恐怕有些难度,季言以前的手机号码停机了,住的地方也没人,而且昨天看到他们就跑,可见他明显在有意躲着他们,想要找他,除非他自己现身,不然,应该会很难。
第38章 焉拓再现身
这案件迷雾重重,但却又清晰无比,关键点全在季言身上,只有找到他才行,只是怎么找?从哪里找起?两人实在想不出办法,只好分手回家,各找各妈,不过,李远之是回去找他家小叔。
回去的路上,白乙一脸漠然地看着车前方,突然冒了一句话,“那人的魂魄被人吞噬了。”
“什么?”听到他突然出声,李远之吓了一跳,差点把油门当刹车踩,惊魂未定的抹了一把汗,问:“你的意思是谢斌被人吞噬魂魄才死的?”
“嗯。”白乙点头,眉头几不可察地皱了一下。
李远之见他点头,想起了这段时间在野鬼中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吃鬼事件,难道是那个人?
他刚想开口问,白乙又加了一句,说:“他的魂魄是被噬魂符吞噬掉的。”
噬魂符?李远之的心一下子蹦到喉咙口,堵得他直抽气,脑海里冒出那个不知道所踪,满口黄牙的老头,急问:“难道焉拓老头回来了?”
白乙转头,看了他一眼,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会噬魂符的可不止他一个人。”
听了这话,李远之整个人都觉得不好了,不止他一个,那还有多少个啊?一个焉拓老头已经够让人糟心的了,再来几个,岂不是要闹翻天了。
然而,回到八宝寺后,还有更不好的消息在等着他,消失了许多天的陈艺终于回来了,不过他带回来的消息却让李远之郁闷得心里直吐血。
三天前,一个月黑风高晚上,凌晨一点左右,天突然下起了暴雨,昏天暗地追踪地狱逃窜恶鬼的陈艺在城北郊区,一个废弃的化工厂里避雨,没想到遇上同样来避雨的焉拓老头。
不说两人是仇人,但所谓正邪不两立,陈艺自诩是代表正义一方的,所以两老头含情脉脉地对看了一分钟,招呼也不打,就动手打起来了,要具体说是谁先动手的,现在还真说不清,反正两人是惊天动地的干了一架。
那场景,外面暴雨如注,电闪雷鸣,两老头各出绝技,符纸满天飞,打得天地为之变色,不过最后输的是陈老头,情急之下,他使了一招金蝉脱壳,华丽地弃尸逃了。
这个消息让李远之本来就不好的心情一沉到底,他担心的不是焉拓老头突然出现,而是这老头半个月前才在流觞花苑被白乙重伤的,如今再次出现还把陈老头打得满地找牙,这是伤势好了,还是他本来就很强?之前受的伤对他来说根本不值得一提?
李远之还担心另外一件事,那就是白乙,想到流觞花苑那晚,焉拓老头看向白乙,一副势在必得,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几乎要疯狂入魔的眼神,李远之就有冲动想把他拍死,再拍死,然后丢油锅里煎炸翻炒,最后找个坑把他埋了。
如今焉拓老头又出现了,不知道会不会再找白乙的麻烦,虽说白乙如今已有一魂魄归位,实力又上了一个层次,可那还缺少的两魂四魄总是让人惦记着,简直糟心死人了。
再说,焉拓在暗,他们在明,俗话说明枪好躲,暗箭难防,上次流觞花苑的血池事件,李远之敢肯定,白乙是中了焉拓老头的黑手的,不然那能木偶一样,跳血池地狱自杀。
李远之忧心地问陈艺,怎么就没能打过焉拓老头的,陈艺一拍大腿,愤恨地说:“你以为我不想啊?那老小子跟个兔子似的,学得一手声东击西的好战术,还喜欢背后下黑手,我那天用了一个十六岁小姑娘的身体,身娇体弱的,又孤身一人,简直防不胜防,最后要不是我机智,危急关头抛尸遁逃,你们以为现在还能见到我吗?”
说着,陈艺抹了一把苍白的脸,说:“后来我换了一个身强力壮的大汉身体,悄悄回去找他,却发现那老小子已经逃得无影无踪,我差点把整个c市都翻过来了,连他的影子都没找到,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躲了起来,他娘的,难不成还躲地狱去了?”
不说焉拓老头能否躲到地狱去,但他受伤严重的情况下,还能击退陈老头,可见其实力不容小觑,是个刺头啊!
李远之愁肠百结,看看陈艺,又看看稳如泰山的李馗,三人相对无言,脸色都有些凝重,这焉拓老头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像根刺一样戳在人心头,上次他给你弄个血池地狱,下次他还不知道给你整出什么东西呢,不找到他,把他这个隐患给拔除了,真叫人吃不香,睡不好啊。
白乙站在李远之的身后,一直没有说话,修长的手指沿着他肩膀向上,摸上他的脖颈,李远之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转头瞪了一眼,示意他老实点,旁边还有人呢,别动手动脚的。
白乙嘴角翘起,笑了一下,俯身贴耳,低声说:“把寺庙外面的鬼魂都派出去找。”
李远之快要愁死了,一听他的话,眼睛立刻一亮,心里大呼好主意,忙对李馗和陈艺说:“小叔,陈叔,我有个建议,你们看行不行,咱寺庙外面不是围了一圈的孤魂野鬼嘛,可以派他们出去找,人……呃,鬼多力量大,若是仅仅靠我们几个人去找,难免会有疏漏,你们觉得怎么样?”
陈艺想了一下,点头,说:“你这个主意不错,只是这些野鬼估计不会愿意,他们来八宝寺,本来就是避难来的,现在把他们赶出去找人,不是让他们找死嘛。”
李馗敲了一下手中的木鱼,简单粗暴地说:“不去,就把他们都收了,想来避难,又不想交保护费,天下哪有那么多免费的午餐可吃。”
李远之默默地囧了一下,他家小叔有时候霸气侧漏一下,还是挺有当家住持的风范的,只是你这么威风,庙里的那一众小沙弥知不知道啊。
白乙的下巴搁在李远之的肩膀上,见事情定下来,转头,轻轻咬了一口李远之的耳垂,李远之惊叫了一声,吓得立刻弹跳起来,再看到李馗和陈叔满脸的问号时,他忙捏着耳朵,磕磕巴巴的解释,说:“那个,我想起来斋堂开饭时间到了,我们去吃饭吧。”
然后不等李馗和陈艺反应,就转身往外走去,背影怎么看怎么像落荒而逃,而且李远之自己可能都没有发现,他是同手同脚走出去的。
李馗意味深长的看着他离开的方向,说:“这小子怎么像火烧屁股似的?有鬼在追他么?”
陈艺摇头,一本正经地说:“我没看见。”
第二天是圣诞节,学校的食堂居然也赶了一把崇洋媚外的潮流,红帽子、大鼻子、白胡子老头贴的到处都是,节庆气氛浓烈,壁挂电视还专门放了圣诞经典歌曲,叮当咚,叮当咚……
沈煜在学校的礼堂忙着今晚的舞会,没时间来吃饭,李远之带着白乙过来吃饭,顺便给沈煜打包了一份,白乙今天跟了他一天,上课的时候,李远之还特地用书本给他占了一个座位,不过运气似乎不好,因为有无数人来问他,“同学,这个座位有人吗?”
李远之看着一旁隐身的某鬼魂,囧着一张脸,面无表情地说:“有人。”
其实,在第十个人问他旁边位置有没有人的时候,他很想暗搓搓地回一句,人没有,鬼倒是有一个,要坐吗?来吧,若是不介意有个鬼坐在你身上的话……那样的话,效果肯定会立竿见影。
后来,上课铃响的时候,李远之顶着后排一众火辣辣的眼神,收回书本,不知是谁在后面小声嘀咕了一句,“我从来不知道一本书什么时候具备人格了。”
李远之忽的转头,厉眼扫过去,心想,平时也没见你们这么积极的想要坐第一排啊?今天这是集体磕了药了,还是突然觉得头发白白的老教授突然变身成国民男神,魅力非凡,竟到了蒙蔽你们那双平日只看帅哥靓妹的眼睛?亦或者是你们被外星人绑架了,突然想要华丽转身,变身学霸,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赶超美利坚,称霸全世界,统治全宇宙?
不管李远之内心如何吐槽,其实,事情的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君不见刚才来问话的全都是姑娘么?哦,当然还有两个清秀的小伙子。
旁边白乙倒是没什么表示,淡定的说:“远之,老师来了。”
李远之收回视线,转头,白乙又加了一句,“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人,你管他们做什么。”
李远之当时就想给他跪了,这是传说中走自己的路,让他人去羡慕嫉妒恨么?
这些糟心事不提也罢,李远之提着饭盒,跟白乙两人一路晃荡到学校的大礼堂,礼堂的后台一片忙乱,沈煜站在人群中,完全一副指点江山的气势,一手叉腰,一手用力的挥舞着,声嘶力竭地吼着,“嗳嗳,把这个挂那边,对对,右边的那扇窗户上。”
“哎呦,这水果沙拉,谁做的?一坨便便的造型,能给我有点艺术细胞吗?要是你能给我再整出一马桶,我一定把它送到市艺术中心去展览。”
“那谁……这衣服你哪里找来的?老天,谁穿上它,谁都想打马赛克啊……”
第39章 李远之的三围
李远之穿过人群,把饭盒递给沈煜,顺手帮他把一次性筷子掰开,服务到位,“先吃饭吧,吃完了再忙。”
沈煜揉着抽疼的脑袋,一脸苦逼,抱怨说:“累死我了,都快忙成狗了。”
李远之转头,看了一下混乱的后台,说:“不过一个舞会,你弄着么隆重,又是美食,又是美酒,还有那些,就是那些衣服,怎么都是各个朝代的古装啊?你这是在搞宴会,还是化装舞会?”
沈煜嘿嘿笑了两声,说:“这个啊,嘿嘿……其实就是化装舞会啦,你想象过大家一起穿上古装跳华尔兹探戈的场景吗?绝逼惊艳到你下巴掉下来。”
看着沈煜满脸猥琐的表情,李远之狠狠的恶寒了一把,那画面简直是想象无能,“我不仅下巴会掉下来,连眼珠子都会掉地上。”
穿古装跳华尔兹或者探戈也就算了,要是跳恰恰伦巴舞,老天,那场景简直是群魔乱舞,让人不忍直视了,也不知道沈煜怎么想到这么坑爹的创意的。
李远之打量着不远处那一排排衣架上的古装,问:“等会儿舞会开始,需要我帮你做什么吗?”
沈煜饿得狠了,正狼吞虎咽,满嘴的饭,说话都不清楚,“你,等会儿,什么都不用做,只要装逼,冷酷的站在那里就好,我敢保证,不出三十秒,就会有姑娘邀请你跳舞。”
李远之又问:“你给我准备了什么衣服道具?”
沈煜抹了一把油光铮亮的嘴巴,打了一个饱嗝,神秘地笑了一下,说:“放心,绝对包你满意。”
李远之撇嘴,对沈煜的话持有保留态度,说:“别给我女装,还有野人服装就好。”
沈煜挥挥手,说:“啧,我是那种会坑自己兄弟的人吗?于青,过来一下。”
随着沈煜的话音落下,一带红色镜框眼镜的女孩子立刻跑了过来,沈煜指着李远之说:“去,带我们李大少下去换衣服,他可是我特地请来给今晚的舞会镇场的。”
小姑娘于青转头看向李远之,双眼立刻亮了起来,激动得说话都哆嗦了,“你,你就是李远之学长,老天,学,学长,能给我签个名吗?或者合个影也行?”
李远之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转头看向沈煜,用眼神无声的问:什么情况?
沈煜耸肩摊手,说:“没办法,你长得太好看,艳名远播,我们院里有一半的女生是你的脑残粉。”
艳名远播?李远之的脸色立刻黑了,当他是花魁吗?还艳名远播……还有他名声在外,沈煜这货的功劳绝对功不可没,因为前几天李远之上了已经有一年没有登录的微博,一刷,粉丝人数不知道什么时候,从13人激增到了3738953人。
李远之当时吓了一跳,还以为新浪抽了,再一细看,原来都是沈煜搞的事,这货不仅在自己的微博晒了李远之的照片,还晒了他的三围,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三位,然后再上面胡扯一些他们这段时间以来的遇到的诡异事件,引得一众网友纷纷转发跟帖。
李远之刷微博的时候,白乙当时就坐在他身边,指着电脑屏幕,目光似冰若霜,问:“他怎么知道你三围是多少的?还这么精确?”
李远之当时后脊背就凉了,干巴巴地说:“这个……上面的数据都是六年前的了,高考体检时候量的,那时的我和现在肯定不一样的,沈煜他就是骗骗小女生。”
白乙没说话,伸手,从后面圈上沈煜的腰腹,用手指丈量了一下,说:“你的腰胖了。”
李远之当时快哭了,尼玛,六年了,他的腰要是不胖,不长点肉,还是个人吗?他又不当模特,需要保持身材,还有那不叫胖,那叫结实,好不好?夸人都不会,要是个女人,早一脚把你踹飞了。
李远之看着眼前还等着他答话的于青,无力的摆手,说:“拍照,签名一律不行,带我去换衣服。”
于青立刻露出失望的表情,不过也就两秒,她就又兴奋了起来,想到那件李远之即将要穿上身的衣服,哎呦,她敢肯定,李远之今晚绝逼要震惊全场。
震不震惊全场不知道,反正李远之在看到衣服的时候,他自己先震惊了一把,他本来以为沈煜给他准备的回事长袍马挂,或者汉服,最奇葩也就龙袍了,没想到沈煜这货给他准备的衣服居然是一套国军军服,暗绿色的呢子少将军服,这绝对是一套衣冠禽兽的衣服。
李远之换上衣服,军帽压到齐眉,白手套束着漂亮修长的手指,长筒皮靴铮亮,从临时更衣室出来,灯光云白,照在他身上,拢了一身逼人的寒光。
站在外面等人的于青看得眼睛都直了,下意识的咽了一口口水,绷直了身体,周围忙碌的人群里不知道是谁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扫了过来,现场有两秒的钟寂静,而后便是能掀翻礼堂屋顶的尖叫声和口哨,李远之吓得差点当场落荒而逃。
而于青那姑娘还嫌李远之不够夺人眼球,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条一尺多长的马鞭出来让李远之拿着,那气势,当场就有姑娘给跪了,制服控有么有,男神啊,我要给你舔皮鞋……
沈煜满意的走了过来,摸着下巴,笑着说:“恩,不错,简直就是我心目中完美的衣冠禽兽,你等会儿只要装逼就好了,保证全场的姑娘们围着你转。”
果然,不出沈煜所料,七点半,舞会刚开场,李远之就被一群姑娘给淹没了,他其实不太喜欢跳舞的,但是女孩子,不能拂了面子,只好舍命陪了。
半个小时,他跳了八支舞,腿都发抖了,好不容易得了空闲,忙趁机溜到了后台,他觉得他要是再不跑,不是被外面那些女孩子缠死,就是被白乙冰冷的眼神冻死。
李远之心有余悸地看了一下歌舞升平的前台,见白乙依然面瘫着一张勾魂摄魄的俊脸,小声解释,说:“刚才,我和她们跳舞,这是一种交际礼仪,就像你们古代人吃完饭,喜欢逛个妓院什么的,都是场面上的功夫。”
白乙冷冷地说:“我没逛过妓院。”
“啊?”李远之转头,对上白乙一本正经的眼神,呐呐地说:“没逛过啊,没逛过好,没逛过好,那地方好男人不应该去……”
说到最后,李远之都把自己给囧住了,真相抽自己两个嘴巴,这莫名其妙的心安,还是欣喜啊!
“同学,我有幸能请你跳支舞吗?”
突然,听到声音,李远之忙转头,立刻吓得后退了一步,倒不是来人长得吓人,而是这请他跳舞的居然是个男的,一个长着桃花眼,笑容能电死一头牛的男生,只是他的普通话口音怎么听起来这么怪异?
那男生见他不吱声,又笑着说:“我叫安倍音弥,历史系的留学生,初次见面,请多多指教。”
说完,那人双手贴于裤缝,弯腰九十度,鞠躬,李远之微微侧身,皱眉,说:“你是小日本来的?”
安倍音弥嘴角一抽,弱弱地说:“能把日本前面的‘小’字去掉么?”
李远之毫不尴尬地说:“不好意思,说习惯了,一时还真改不了。”
安倍音弥无奈的摊手,他在来中国之前,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毕竟当年的国仇家恨那么惨烈,不是短时间能够修复的,就他来的这三个月,已经被明枪暗箭歧视过好多次了,幸好他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大家不看他的身份,看他的脸也能友好几分。
好吧,他不得不承认,幸好这是个看脸的时代!
“能请你跳支舞吗?”小日本安倍音弥继续提出刚才的话题。
李远之面色一黑,囧囧有神地说:“抱歉,我不和男生跳舞。”
第7节
恋耽美
第7节
“远之,你是没看见,那混蛋当时撞了梁泉之后,他居然又倒车回压了一遍,简直就是人渣,昨晚,我没当场把他活剐了,已经算是对他客气了,这样的人不让他在牢房里待一辈子,简直对不起社会,对不起人民,更对不起他爹妈。”
说着,沈煜把手机甩给李远之,说:“喏,就是这个混蛋。”
李远之没想到还有这一茬,接过手机,只是看到照片时,他的脸色立刻变了,照片上的男人正是昨天傍晚在学校那边差点撞到他的司机。
心里的后悔之意立刻涌了上来,学校那场惊魂原来真的是个预兆,若是他打电话给梁泉提个醒,也许她就不会死了。
沉默了一会儿,李远之把昨天傍晚在学校门口发生的事情跟沈煜说了一遍,“当时那车子擦着我身体过去,撞上了梁泉,可是等我反应过来时,却没看见梁泉的身影。”
沈煜没想到还有这一回事,惊讶地张了张口,好一会儿才整理好自己的情绪,说:“远之,这……也许真是预兆,不过你啥时候有预知未来的能力了?”
李远之苦笑了一声,说:“我哪有什么预知未来的能力,这段时间一件一件的怪事,那件不是超出我们的认知范围的,要是我有预知能力,早就躲起来,避祸去了。”
“也是,真他娘的操蛋。”沈煜恶狠狠的咒骂了一声,见前面路口的红灯亮起,忙踩下刹车,降低车速,缓缓地滑向斑马线,拉好手闸,说:“不过,说起来,你家那位白乙出现的真够及时的,若是没有他,昨天躺在地上的估计就是你了。”
第34章 刘德英
“是啊。”李远之捏着抽痛的眉心,苦笑了一声,说:“若是当时我死了,梁泉也许就不用死了,说不定她是替我死的呢。”
沈煜突然叫了一声,说:“嗳,远之不对啊,照你刚才说的情形,梁泉让你跟她走,把你诱拐到马路中央,明明是想害你啊。”
李远之没有说话,昨晚他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晚上梁泉就出了车祸,若是梁泉想害他,这两件事之间有很多地方就解释不通。
算上半个月之前那次,梁泉凭空出现在他面前已经两次了,事情的关键问题是,梁泉每次出现都不是人,而她那时却还没有死,这跟以前他遇到的鬼不同。
沈煜见他脸色变换不定,想了想,说:“远之,我有个猜测,嗯,就是个猜测,你别当真,听听就好,你看梁泉会不会是你家那位白先生替你报仇……毕竟上次血玉的事情,不管她是主动的,还是被人催眠控制了,也跟她或多或少的有些关系,而且昨天傍晚,她明显是想害你。”
李远之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沈煜会联系到这一茬事情,他摇了摇头,说:“白乙,车祸应该不是他做的。”
沈煜“啧”了一声,说:“你先别急着否定,他几次三番的想要你的命,后面又保护你保得紧,我看肯定是由恨生爱了,难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不过若真是他做的话,好像也不用费这么大劲,弄个车祸出来。”
李远之沉默,没有反驳,他还真没把这事和白乙联系在一起,目前想要他命,并明确说出来的只有白乙一个,替他报仇这事说不通,毕竟他没有死,不过,白乙从他昨晚进浴室洗澡之后就不见了,这事若真是他从中作梗……
可那司机是喝了酒的,酒驾撞人这事……虽不算平常,但也不是没有过,梁泉这起车祸是偶然,还是有人背后操纵,的确值得推敲。
李远之一遍一遍地回忆昨晚的事情,脑子里有无数条线索在纠缠,线索的一头是车祸,另一头牵着白乙,中间是白乙消失的那段时间和车祸时间交叠在一起,绕得他头都大了。
晚上,李远之开着电脑,写论文,白乙坐在对面,手里捧着一本《剑桥中国秦汉史》,繁体版的,当然,左手边还放了一本汉语词典,正摊开到127页。
下午回来,吃晚饭前,李远之花了十分钟教白乙怎么用汉语词典,既然来到现代社会了,总不能让他做个半文盲,即使是一个鬼也不行,他还想着过段时间,看看要不要教白乙电脑。
“领导者的职责注定了领导者的仁义在某些条件下绝非妇孺子之仁,而是大仁大义……大仁大义意味着领导者必须承担‘除魔卫道’的责任,而且‘除恶务尽’……”
除恶务尽,除恶务尽,除恶务尽……
李远之在电脑上打了一串的“除恶务尽”,抬头偷偷地看了一眼白乙,想起梁泉的事情,心里愁肠百结,手上的打字速度加快,眼睛渐渐盈满杀气,电脑屏幕的白光照在他脸上,让他看上去像个狰狞的厉鬼。
白乙眼角的余光瞄到李远之的异状,见他一副恶鬼附身样子,问:“远之,你在想什么?”
李远之脑子里正在做天人交战,猛然听到白乙和他说话,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把心中一直纠缠着他的疑问问了出来,“白乙,梁泉是不是你杀的?”
空气在他问完这句哈的的那一刻瞬间凝滞了,李远之几乎本能地屏着呼吸,眼睛直直看着白乙,心脏越跳越快,能听见咚咚的声音。
白乙冷冷地注视着他,凌厉的眼刀,一刀一刀的飞过来,直接把李远之给凌迟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就在李远之觉得自己快要死的时候,他才出声,说:“她还没有资格让我亲自动手。”
李远之像个被人用针戳破的气球,“嘭”地一声瘪了,他缓缓地呼出一口气,干巴巴地笑了一声,抬起僵硬的手指,抹掉额头上的冷汗,说:“和你没关系就好,我总觉得她死得有些蹊跷。”
没关系就好,幸好没关系,若是真有关系,到时候来个除魔卫道的道士,或者和尚,也可能是阴差,说白乙因为害人性命,要被抓入地狱,抽筋剥皮,滚油锅,他连给他找借口救他的机会都没有。
白乙低头翻了一页书,缓缓地说:“不过,她的确死得蹊跷。”
李远之一愣,说:“你也这么觉得吗?”
也是,肇事的司机和他在学校门口见到的是同一个人,这真的是巧合吗?还有,梁泉说有人要害他,说他有危险,那到底是谁想要他的命呢?会不会和逼迫女鬼来医院杀他的是同一个人?
这事他想了一晚上也没想清楚,第二天,去学校,沈煜带来了刘德英的消息。
刘德英,男,56岁,c市本地人,在平南路拥有一家书画店,店里主要卖一些名人字画,同时兼卖文房四宝,纸笔墨砚。
不过私下里却是个放高利贷的,跟他借钱的人很多,三教九流的都有,数额小到几千,大到上百万,利息不算高,但是若到期不能按时还钱的话,那么利息会根据所借金额上涨百分之一,这样利滚利,一些小额债务很快就能变成了巨债。
一些人借了钱,之后,若没能按时还钱,等到债务缠身的时候,被逼债上门,只好拿家里的值钱的东西典当,据传闻,有人甚至被逼得卖肾,不过这也是传闻罢了,反正目前都没有证据,那块血玉就是其中一个欠债的人,没钱还债,拿来抵债的。
听到这里,李远之的第一反应,猜测那个欠债的人可能是王哲,因为王子健死后,能够接触血玉机会最大的人便是他了。
不过,沈煜却摇了摇头,说:“不是他,那人是夜色酒吧的一个调酒师,叫谢斌,私下里吸毒,已经有两年了,进过一次戒毒所,出来之后又继续吸,没钱买毒粉,就借高利贷买,他每月就那么一点工资,自己花费又太高,哪里有钱还高利贷,为了还钱,他甚至还跟人上过床,男女不忌。”
李远之惊讶地咋舌,这人也太生猛了,“那他怎么跟血玉扯上关系的?”
“这个暂时还没有消息,明天周末,我们可以去夜色查一查这个谢斌。”
李远之点头同意,虽说血玉的事件已经过去,但李远之有预感,牵扯到七宝如意石,这事不会那么容易的结束。
放学后,李远之开车送沈煜回去,沈煜的车刹车出了毛病,送车行检修去了,今天来学校上课,他是打的过来的。
冬天白天短,天黑得早,现在才五点半,道路两旁的路灯就已经全部开启了,晕黄色的,不是太亮,给人昏昏沉沉的感觉。
今天路上的车不多,李远之的车速一直保持在六十码,沈煜今天衣服穿得有点少,整个人缩在副驾驶座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李远之说话。
“远之,过两天圣诞节,我们院里搞了圣诞舞会,到时你也一块来看看吧,别拒绝啊,我是舞会的策划人,赏个脸,给兄弟我捧个场。”
李远之点头,眼睛看着前方红绿灯的计时牌,虽然他对这种舞会不感兴趣,但既然沈煜邀请了,怎么着也得去给他暖个场。
绿灯亮,李远之挂档起步,刚踩下油门,又一脚踩上刹车,车子“吱”地一声,猛地停了下来,沈煜身体惯性向前冲去,脑袋磕挡风玻璃上,又被安全带拉了回来,来回震荡几次,震得他肝肺都要吐出来了,等到消停下来,却看见车前面的斑马线上,一小孩吓得瘫坐在地上。
沈煜怒火冲天,头发都竖起来了,只是对上小孩惊恐的眼神时,想要教训人的话又咽了回去,憋得他心口直吐血。
李远之的脸色却要比沈煜难看许多,可以用面无血色来形容,眼底的惊恐还未褪去,沈煜见他这样,关心地问:“远之,你没事吧?”
李远之摇头,嘴唇紧抿,脸色晦暗难明,后面有催促的喇叭声响起,见地上的小孩已经站起来离开,他才启动车子离开。
过了十字路口,李远之放慢车速,声音奇异的低沉,说:“沈煜,刚才有东西撞过来,不是那个小孩,是个男的。”
“什么?”沈煜被他不正常的声音说得身上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他刚才只看见小孩,根本没看见有男人撞过来,这明显是撞鬼了吗?
他狠狠地搓了搓手,问:“那人长得什么样?”
李远之曲指,敲了一下方向盘,皱眉回忆了一下,说:“具体什么样没看清,不过那人很高,很瘦,胳膊断了一只,还在流血,对了,他身上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胸口印着京剧脸谱,花十字门。”
第35章 调酒师谢斌
李家老太爷是个京剧迷,小时候,李老太爷常带着李远之去听戏,小孩子听不懂戏文,倒是对那满是油彩的花脸谱感兴趣,头次去听戏的时候,李老太爷就给李远之讲过京剧脸谱分类。
所以,刚才那一瞬间,时间极短,李远之没看清那人的长相,倒是记住了他衣服上的京剧脸谱。
沈煜听了他的形容,一头冷汗,太阳穴直跳,要不要说的真么详细啊,心脏脆弱得快要碎了,幸好已经到他家小区的门口了,他赶紧下车,手指抓着车门,关心地问:“远之,你今晚要不要留下来,去我家?”
李远之摇头,谢谢他的好意,其实不是他不想留下来,是他不敢,他怕留下来,又有那个孤魂野鬼找来,沈煜母亲的身体不好,吓出个好歹出来,可就不好了。
沈煜见他不肯留下来,也没办法,想到那位神出鬼没的白乙,李远之应该不会出事,但还是叮嘱,说:“那你路上注意安全,我的车要后天才能送回来,明天你来接我吧。”
“好的。”李远之点头,升起车窗的玻璃,转动方向盘离开。
出了小区的大门,上了马路,天突然开始下雾,薄薄的一层,像纱布一样,朦朦胧胧,人群走在白色的雾气里,恍惚宛如鬼影,李远之降了车速,开了近光灯,握着方向盘的手指有些发白。
李远之知道事情有些不对劲,果然,转眼间,他就发现道路两边站满人,不,应该是鬼,一排一排,从街头排到街尾,而且还是同一个鬼,就是刚才十字路口撞上来的那个,满脸青白的死气,表情一致的木然,直直的看向他,张着黑洞洞的嘴巴,一声一声叫着他的名字,“远之,远之……”
声音由远及近,由小变大,直钻进耳膜,刺激着李远之的神经,他心跳都快停了,脑袋里嗡嗡作响,放在油门上的脚,下意识的往下踩去,车速表一格一格的攀升,五十,六十,七十……
突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李远之惊醒过来,冷汗直流,眼看就要撞上前面一辆车的车尾,他忙一下一下的踩刹车,把车速降下来,停到路边,道路两旁的鬼影已经不见,他急促地喘了两口气,拿起手机一看,是他家太后打过来的。
李太后声音很愉悦,说:“远之,我今天报了一个去h市的旅游团,明天上午十一点的飞机。”
李远之惊魂未定,咳嗽了一声,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正常一点,说:“好,要我去送你吗?”
李太后没发现他的异状,兴奋地说:“当然要了,儿子,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
李远之望着车前方,八宝寺外就在不远处,外面围了黑压压的一层鬼影,“没有,您玩的开心就好,多拍点照片回来。”
李太后说:“好,你明天记得把你的尼康相机带过来给我。”
李太后又絮絮叨叨地说了一些对这次h市之行的憧憬,才意犹未尽的挂断电话。
外面的雾气越来越浓,好在八宝寺就在眼前,李远之启动车子,转弯,寺前的聚集在一起的鬼影,在雾气笼罩下,有的只看见头,有的只能看见脚,有的更是身体中间半截露出来,挤挤攮攮,这场景实在不美好,异常阴森。
这让李远之想起小时候,每到冬天,课间时,他们总要玩一个游戏,一群小朋友背靠墙壁排成一排,然后互相推挤,口号便是,挤挤更暖和,不知道眼前这群鬼挤来挤去,是否也抱着同样的目的。
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寺庙前的这些鬼大概也算认识李远之了,见他开车回来,立刻让开一条道,当然有些不知浅薄的新鬼会尖叫着想要搭车,不过在进门的一刹那,都会被金光弹出去。
而侥幸逃生的新鬼下一刻便会被老鬼拖到墙角,经历一番唐僧念经的教育,并告诉他们八宝寺生存守则一二三四五六七条,最终归结为一条,那就是这个寺庙里有一个人是不能招惹的,那就是李远之。
新鬼问为什么?老鬼糟心地看了他一眼,说:“你有当主持的高僧小叔吗?你有鬼神见了都要害怕的男朋友吗?你有七窍……”
最后一句新鬼没听清楚,因为老鬼突然禁了声,缩着肩膀,瑟瑟发抖起来,远处的雾气中有一抹红光一闪而过,隐约间,似乎有人在唱歌,女巫魂兮,灵游林兮……
这边,李远之停好车,回到禅房,白乙还在看那本《剑桥中国史》,见他进来,抬起眼皮扫了他一眼,问:“发生了什么事?”
李远之一头冷汗,倒了一杯热水捂手,拖了一张椅子坐下,才说:“看到了一个鬼。”
“哦。”白乙应了一声,李远之以为他接下来会说些什么,没想到他直接低头,把注意力再次集中到书本上。
“要不要这么认真的?那本书比我还重要吗?”郁闷的李远之小声嘀咕,本来是想找人吐槽一番的,见白乙这个反应,知道他是不感兴趣,自怨自艾地叹了一会儿气,便去洗漱,准备睡觉。
白乙看着已经关上的浴室门,视线落在李远之刚刚脱下的大衣上,大衣是藏青色的,袖口处有一块硬币大小的地方,颜色特别深。
白乙走过去,拿起来,手掌在上面一拂,一缕红色的血气升腾起来,血气里有一张七窍流血的鬼脸,尖叫了一声,便消失了。
第二天早上九点,李远之才起来,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便驱车去接他家太后去机场,从机场出来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半,打了个电话给沈煜,说接他出来吃午饭,之后再去“夜色”找谢斌。
两人找了一家饭店,因为刚好在饭点,人还挺多的,楼下没有位置,只能去楼上包厢,点了四个菜,服务员半小时才上菜,沈煜故作不满,对人家上菜的小姑娘说:“你们的菜上得也太慢可,等得我都瘦了两斤肉,等下可得给我们打折啊。”
小姑娘爽快,说:“行,等会儿您去楼下找老板说,我们老板身上肉多,这几天他正愁着减肥呢。”
沈煜笑了起来,这妹子够机灵的啊,缠着妹子又闲扯了几句,他才挥手让人上米饭。
两人吃完饭,结账出来,已经近下午两点,驱车去“夜色”,还没到晚上,酒吧里的人并不多。
因为等会儿还要开车,李远之点了一杯调制果酒,但并没打算喝,沈煜刚吃过饭,也没兴致喝酒,他趴在吧台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和酒保闲聊,问:“对了,你们酒吧有位叫谢斌的调酒师,他今天没来吗?”
“谢斌?”酒保拿纸巾,擦了一下吧台上的酒水,说:“你们不会是来找他要债的吧,他已经好五天没来上班了,老板昨天还说,他要是再不来上班,就把他开除了。”
沈煜没有否认他们债主的身份,和李远之对视了一眼,说:“能把他的联系方式给我们吗?我们有事找他。”
“好啊,你等下。”酒保掏出手机,翻到通讯录,找出号码,把手机递了过来,说:“喏,这是他的号码,不过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打通的,我今天早上还打给他的呢,没人接。”
酒保的手机是最新款的苹果,李远之接过去,看了一眼,脸色立刻变得很难看,指着手机通讯录上的照片,问:“这是谢斌本人的照片吗?”
酒保点头,说:“是的啊,两个星期前,他过生日,我给他拍的。”
沈煜凑过脑袋,看手机上的照片,问:“怎么啦?”
李远之摇头,快速的把手机号码记下来,然后把手机还给了酒保,想了想,又问:“你有没有在谢斌的身边看到过一块血玉?。”
“血玉?”酒保皱起眉头,思索了一会儿,说:“你是那种红色的玉对吗?若是那种,我倒是见过一次,不过已经被他拿出去抵债啦。”
“能具体说一说吗?”沈煜有些激动,胳膊一不小心碰翻了一只空杯子,掉在地上,碎了。
酒保吓了一跳,脸色有些难看,问:“你们想知道什么?”
李远之见他这样,从口袋里掏出学生证,快速地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说:“我们是警察,在查一件命案,请你配合。”
酒吧里光线本来就不好,加上李远之动作快,酒保根本没看清那本假冒的警员证,被唬得一愣,立刻倒豆子一般,噼里啪啦,把事情交代了一遍。
原来,三个多月前,鬼节那天,过节嘛,刘德英让人上门催债,谢斌没钱,被打了一顿,催债的人给他最后期限,第二天晚上十二点,必须还钱,没钱就还命。
谢斌被逼得走投无路,四处找人借钱,只是他平时欠人钱太多,旧债还没清,又想借新债,结果谁也不愿意借钱给他,所谓一分钱能逼死一条好汉,何况谢斌本来还不是什么好人。
为了筹钱,谢斌想了一个办法,抢劫,当然不是抢劫银行,他盯上了那些平时跟他上过床的有钱人。
第36章 真土豪狗大户
“后来呢?”沈煜满脸兴味,听得津津有味。
这谢斌的人生经历简直精彩的一塌糊涂,吸毒、打架、混街道,还有每天晚上跟不同的男人女人上演全武行,国内大咖编剧听了都要羞愧,满满的都是激情加基情啊。
“等下啊。”门口有客人进来,酒保先给客人上了酒,回来,又继续说:“接着刚才的,鬼节那天晚上啊,说来也怪,都十一点了,平常那个时候,谢斌早就和客人勾搭上了,可那天就是没人来找他,老客人更是没见到一个,小客人倒是不断,不过那些人没什么钱,谢斌懒得搭理他们。后来,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来了一位新客人,那男人长得……”
酒保皱着眉头,脸上露出回忆的神情,说:“唔,怎么说呢?那人个子很高,带了个棒球帽,虽然没看到脸,但是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因为他手上戴了一块百达翡丽5002p的机械男表,一块表一百多万,我三辈子估计也买不起。所以谢斌一见到他,就粘了上去,那男人心情似乎不是很好,刚开始没搭理他,不过男人后来喝了很多酒,谢斌一直没放弃,最后男人半推半就地搂着他出去开房了,谢斌走的时候,还向我们炫耀得吹了一声口哨。”
门口又进来两个人,“一杯白兰地。”
“好的,您稍等一下。”酒保动作熟练的从身后的酒架上拿出酒瓶,倒酒,“您的酒。”
酒保倒完酒,走回来,问:“嗳,我说到哪了?”
沈煜端过李远之手中的果酒,喝了一口,笑着说:“开房。”
“哦,对,开房。”酒保点头,继续说:“第二天,天还没亮,大概凌晨四点吧,谢斌就回来了,当时我刚从酒吧下班,在我们租房的小区门口看到他,我当时还奇怪来着,谢斌与人过夜,从来没有这么早回来的,这是床技不合格,被人一脚踹下床了?一问才知道,原来是那个男人不喜欢留人过宿,干完一炮就拍拍屁股走人了,不过谢斌那小子也不亏,那男人送了他一份大礼,你们猜是什么?”
沈煜不满地啧了一声,这酒保说着说着还来劲了,猜?猜个蛋啊,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虫子,吊胃口,干脆改行,去茶楼说书去。
李远之倒是很给面子,问:“送了什么东西?”
酒保一看他捧场,立刻满意了,左右看了两眼,眉毛一挑,身体趴伏在吧台上,神神秘秘地凑了过来,压低声音,说:“那男人送的东西啊,就是你们说的那块血玉,谢斌当时把血玉拿给我看,还得意的向我炫耀了一番,说是那位客人很满意他的身体,血玉是送给他做见面礼的,出手大方吧?我当时口水流了一地,早知道那男人是这么一个真土豪狗大户,我也牺牲一把,主动献身,说不定他能送我一套房子呢。”
说着,酒保自娱自乐地嘿嘿笑了两声,沈煜挑剔地看了做白日梦的酒保两眼,这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的,女人看了都嫌弃,那个男人会看上他,除非脑袋被驴踢了。
其实,那酒保长得不错的,沈煜这么挑剔,实在是冤枉了人家,他自己帅的惊天动地,总不能让所有的人都跟他长得一个级别吧,若是这样,那些遍地开花的整容医院还不要关门大吉?
李远之曲着手指,一下一下地敲着,皱眉想了一会儿,问:“那位客人,你还记得他长得什么样子吗?”
“样子啊,那人喜欢带着帽子,我倒是没看清,不过前几天他有来过一次,找谢斌,那人很有特色,若是再出现,我一定能认出来。”
李远之有些遗憾,线索到这里,似乎又断了,酒吧里的客人越来越多,三人又聊几句,见没什么有用的信息,李远之便结账,准备离开。
只是两人转身,还没走两步,酒保就叫住了他们,指着刚进来的那位戴帽子的男子,说:“就是他,他就是那个男的。”
两人一惊,顺着他的手指看去,脸色立刻变得很难看,因为推门进来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应该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人,季言?!
李远之和沈煜心中俱是有疑问,季言怎么还活着?而且看他的样子,活得还挺滋润的。
没等他们想清楚,门口的季言明显也看到了他们,不过只看了一眼,却转身就往外跑,两人忙追了出去,出了酒吧的门,季言动作迅速,已经上了一辆出租车,走了。
两人追着车子跑了一段距离,没追上,七喘八喘的停下来,蹲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李远之歇了一会儿,游移不定地问:“沈煜,你刚才看清楚了吗?那是季言吗?”
“绝对是季变态,他化成灰我都认识。”沈煜点头,只是他记得流觞花苑那晚,季言被焉拓老头背后下黑手,扔进血池里,被腐尸拖了下去的,那种情况下都能活下来,简直不是人啊。
“他不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吧。”沈煜被自己的猜测吓了一跳,若事实真是这样,那季言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以前怎么没看出来这人这么有能耐。
李远之没说话,季言还活着这个事实让他有点混乱,谢斌的血玉是从季言那里得到的,那么季言是从哪里得到血玉的呢?
一个呼之欲出的答案在李远之的心里盘旋,王子健在季言那里做过心里治疗,那么季言是不是从王子健的手里得到的血玉呢?若是的话,那么王子健的死和他是否有关系?
整件事情还有一个疑点,那就是谢斌说血玉是季言给他的,可后来季言接近梁泉,明显是冲着血玉去的,他既然那么在乎血玉,又怎么会把血玉随手送人?
还有就是刚才酒保说,季言前几天来找过谢斌,那他是什么原因来找谢斌的?肯定不是找谢斌再续前缘,纯粹打一炮……
想到这里,李远之又想起另外一个问题,说:“对了,沈煜,刚才酒保说季言前几天来找谢斌,有没有说具体几天前?”
沈煜喘息着吐了一把舌头,想了一下,没什么印象,说:“好像没说,再进去问一下吧。”
两人又回到酒吧,酒保见他们回来,问:“追上了吗?”
沈煜摇头,说:“你之前说那男的前几来找过谢斌,那具体是几天前?”
酒保凝眉,思考了一会儿,说:“若要说具体几天前的话,好像是五天前吧,对,对,就是五天前,因为这男的找过谢斌之后,谢斌第二天就没来上班,我们还开玩笑说谢斌大概被人干死在床上了,这么喜欢,娶回家得了。”
李远之和沈煜对视了一眼,心里俱是一跳,这事不对劲啊,两人又问了几个问题,才出了酒吧的门,上车,李远之又说了另外一件事,“那个谢斌,我见过他。”
沈煜一惊,忙问:“远之,你什么时候见过他的?”
李远之的脸色苍白,轻轻呼了一口气,说:“昨天,就在昨天晚上,你记不记得我昨天跟你说过,在十字路口,有个男的撞过来,那男的就是谢斌。”
“是他?”沈煜惊悚了,瞪着眼睛,说:“不对啊,你昨天不是说没看清那人样子吗?”
“我当时是没看清,可后来送你回家,我回八宝寺的路上又看见他了,马路两边,黑压压的一层,全是他,还一直叫我的名字。”想起昨晚的情景,李远之就汗毛倒竖,那场景跟十里长安街,送葬似的,太瘆人。
沈煜张着嘴巴,他已经不能用言语表达对李远之的同情了,这见鬼的事情,他经历过流觞花苑那一晚就已经够了,像李远之这样,天天见鬼,还不如过把瘾就死算了,好一会儿,他才呐呐地问:“那这谢斌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李远之摇头,没说话,不过他觉得谢斌还活着的可能性不大,即使还活着,离死期估计也不远了,上次他在学校门口看到梁泉被车撞,接着晚上梁泉就死了,想了想,他说:“要不打电话试试,看能不能接通?”
沈煜点头,谢斌不见踪影,找不到人,目前也只能这样做,若是电话接通,证明谢斌没死,那么他们可以接下来的调查,顺便提醒他最近出门危险什么的,若是没人接电话的,那么也只能祈祷他自求多福了。
李远之拨通电话,铃声是茉莉花,两人神情紧张地盯着手机,看了大概有一分钟的时间,手机里响起机械冰冷的女声,“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沈煜摸着僵硬的下巴,叹了一口气,说:“看来,这个谢斌凶多吉少啊。”
诚如沈煜这个乌鸦嘴所说,第二天下午,李远之正在睡午觉,沈煜突然打来电话,说谢斌死了,让他来警局一趟。
第37章 隐身术
李远之挂上电话后,便起身,想要下床换衣服,谢斌的死并不让他意外,只是谢斌是怎么死的,是什么原因死的,是否和已经消失的血玉有关,亦或者和季言有关,这才是重点。
白乙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没动,手却扣着李远之的腰,不让他下床,声音难得有些肆意的慵懒,问:“去哪里?”
李远之拍拍他的手,示意他松开,见他不动,只好解释说:“有人死了,我得去警局一趟。”
见他依然闭着眼睛不动,李远之又加了一句,“你猜我昨天看见了谁?”
白乙这次终于动了一下,不过却是把李远之重新按到床上,当抱枕一样,抱在怀里,想要继续睡觉,显然对他昨天看见谁,半毛钱的兴趣都没有。
李远之见白乙这样,瞪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笑了一声,伸出手,用手指去撩拨他那似碟如扇的睫毛,白乙的睫毛很长,很密,但不卷翘,指尖微痒,白乙的眼皮动了动,不情愿的睁开眼睛,黑色的瞳仁看上去明亮而湿润,李远之能清楚地看见自己在里面的倒影。
白乙一把抓住他捣乱的手指,放在嘴边,轻轻咬了一口,问:“你看见谁了?”
李远之缩了一下手指,说:“昨天我和沈煜去夜色酒吧,嗯,查一个人,那人叫谢斌,是酒吧的调酒师,离开酒吧的时候我们看见了季言,流觞花苑那晚他被焉拓暗算推进血池,我们还以为他死了来着,没想到居然还活着,你说他怎么死里逃生的?还有啊,那个谢斌,刚才沈煜打电话来说死了,季言六天前去找过他,那之后他就失踪了,最关键的是鬼节那天,谢斌从季言那里得了一块血玉,就是那块封印你魂魄的血玉,不过他用的手段值得推敲,现在他却死了,你说,会不会是季言杀的?”
李远之说得口干舌燥,白乙却又闭上了眼睛,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醒着,李远之推了一下他,有些气闷,问:“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啊?”
白乙眼睛都没睁开,气定神闲地说:“在听。”
李远之见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不知道是抽他两个耳刮子,还是抽自己两个,指望白乙对事情上心,小猪都要笑了。
不过,转念一想也对,血玉封印解了,白乙魂魄也归位了,还关心那劳什子血玉干什么,可关键问题是,焉拓老头还活着,季言又突然死而复生,还有那隐匿在暗处不曾路面的吃鬼的人,白乙还有两魂四魄不知道在哪里……这些都让李远之感到不安,总觉得事情没有那么轻易的结束。
想到这里,李远之坐了起来,同时把白乙也拉下床,“起来,我们去警局,这谢斌死得蹊跷,不去看一眼,我不安心。”
白乙不情愿的穿好衣服,跟他出门,李远之开的车,半个小时后,车子停在了市警局的门口,沈煜早在门口等他们,见李远之过来,刚想抬脚迎上去,却在看见他身边的白乙时,硬生生的停住了动作,一动不动地保持着金鸡独立兼目瞪口呆的销魂姿势。
老天,这位大神,自从流觞花苑那晚之后,沈煜就再没见过,一别多日,再次见到,依然是……嗳,唉,让人神魂颠倒啊,别误会,他对白乙那是纯粹的崇拜加不明所以的畏惧。
只是这位大神今天怎么光明正大的现身来警局了,难道谢斌的死有蹊跷?嗳,他就知道,之前他得到消息的时候,就猜到这事不是那么简单,现在连大神都惊动了,能简单嘛。
远远走过来李远之却不知道沈煜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脑子里已经转过了这么多的弯弯道道,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走,进去吧。”
沈煜的注意力倒是不再李远之的身上,咕噜噜地转着眼睛盯着白乙一阵猛瞧,然后戳戳李远之的胳膊,小声说:“你就这么正大光明的带他出来了?”
李远之疑惑的看了他一眼,有顺着他的视线看向一旁的白乙,立刻便明白了,沈煜是看到白乙了,只是白乙平时都隐身,专注一万年做透明人的,今日怎么如此高调了?
关键问题是他一身飘逸的古装,一路上怎么没人注意他的,李远之心头一跳,忙转头,看像警局门口来来往往的人,见没有一个人注意他这边的,他立刻松了一口气,看来只有沈煜和他能看到白乙,“放心,别人看不见他的,我们还是先进去看看谢斌的情况吧。”
“嗯。”沈煜点头,跟着李远之往里面走,只是注意力有一半却是放在身旁的白乙身上的,时不时的转头看一眼,脸上的表情跟便秘似的,既热切又兴奋,还有一点点害怕,当然这一点点害怕跟他心中此刻所想的事情比起来,是完全可以忽略的。
白乙一贯的面无表情,对沈煜的小动作目不斜视,只是沈煜这货见大神不鸟他,居然得寸进尺的挪到了白乙身边,腆着脸,猥琐的笑了两声,问:“白乙,你好,我叫沈煜,我们见过的,就是流觞花苑那晚,你……”
不等他说完,白乙转头,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说:“有什么事?”
沈煜本想表达一下自己对大神滔滔如长江水的仰慕之情的,没想到大神居然这么不懂怜香惜玉地给他泼了一盆冷水,沈煜的一颗玻璃心立刻碎了一地,不过这货从来不是悲秋伤春的人,没两秒,他就嘿嘿笑了两声,又贴上去,露出害羞又紧张的表情,说:“其实也没什么事,我……我就是想问问,你这隐身术能不能教教我的?”
一旁的李远之本来见沈煜唠唠叨叨一大通,以为他是有什么事要请帮忙帮忙的呢,没想到却是这么一个白日梦的问题,他敢肯定白乙的回答绝对比刚才的一盆冷水还要冷,直接上冰块。
果不其然,白乙睇了沈煜一眼,凉凉的说:“可以教你。”
见沈煜露出狂喜的表情,他有加了一句,“要学隐身术,必先自杀。”
沈煜闻言,脸色先是一白,然后一黑,最后变成五颜六色的调色盘,别提多精彩了,李远之斜眼看他,憋着笑,整张脸都扭曲了,老天,这话多像,要想修炼葵花宝典,必先自宫……
人家自宫之后,至少还活着,学隐身术,自杀之后,可就真的死了,代价太大,伤不起啊!
沈煜灰溜溜的转到李远之的身边,远离自动散发冷气的某鬼魂,他终于知道大神太冷,不仅冷,还冷幽默,他一介凡人,果然不是他的对手。
李远之见尸检科已经到了,忙拍拍他的肩膀,表示无声的安慰,因为之前沈煜找警局的人打了招呼,所以三人,哦,不,是两人一鬼进了尸检科之后,尸检科负责人做了登记,便直接领他们进去了。
停尸间里,那位法医掀开盖在尸体上的白布,顿时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李远之和沈煜忙捂着口鼻,忍着翻江倒海的胃,白乙倒是很淡定,只是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谢斌的尸体已经浮肿腐烂得看不出人形,不知道死了多少天了,不过那一双瞪得凸出眼眶的眼珠,犹能看到里面的惊恐之色,也不知道死前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
而且,李远之注意到,谢斌的右手臂不见了,伤口不齐整,像是被什么东西硬生生撕裂的。
两人没熬过一刻钟,就出来了,从那位法医那里了解到,谢斌是今天早上四点半,被清扫垃圾的环卫工人在清河街的垃圾桶里发现的,死亡时间大概在六天前。
六天前?李远之心里一突,那不是季言找谢斌,然后谢斌失踪的那天吗?
他转头看向沈煜,见他眼里也露出了同样的深思,心里大约有了计较,过了一会儿,沈煜忍不住问:“远之,你觉得季言杀谢斌的可能性有多大?”
李远之摇头,看了白乙一眼,说:“不能确定,若是血玉还在谢斌的身上的话,季言为了血玉倒是还有四成的可能会杀他,只是血玉早就被谢斌拿给刘德英抵债了,季言再找他也没有用,后来在流觞花苑,血玉消失不见,季言肯定是知道的,所以他找谢斌应该是有什么其他我们不知道的原因,只是这个原因构不构成他杀谢斌的理由,还有待考证。”
沈煜凝眉,想了一会儿,觉得分析的有道理,说:“那么现在要想知道这件事起始原因,只有找到季言才能解开了。”
其实,来的路上,李远之就把昨天白天查到的事情又详细的和白乙说了一遍,问他季言怎么还活着,白乙当时沉默了一会儿,说不知道。
不过,从李远之这么时间对白乙的了解来看,他这句不知道里面肯定含了水分,大概是他不想说,只是李远之也没那个胆量逼问,逼急了,这位爷脾气可以瞬间给你来场腥风血雨。
虽说现在所有的线索都指向季言,不过,想要找到他,恐怕有些难度,季言以前的手机号码停机了,住的地方也没人,而且昨天看到他们就跑,可见他明显在有意躲着他们,想要找他,除非他自己现身,不然,应该会很难。
第38章 焉拓再现身
这案件迷雾重重,但却又清晰无比,关键点全在季言身上,只有找到他才行,只是怎么找?从哪里找起?两人实在想不出办法,只好分手回家,各找各妈,不过,李远之是回去找他家小叔。
回去的路上,白乙一脸漠然地看着车前方,突然冒了一句话,“那人的魂魄被人吞噬了。”
“什么?”听到他突然出声,李远之吓了一跳,差点把油门当刹车踩,惊魂未定的抹了一把汗,问:“你的意思是谢斌被人吞噬魂魄才死的?”
“嗯。”白乙点头,眉头几不可察地皱了一下。
李远之见他点头,想起了这段时间在野鬼中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吃鬼事件,难道是那个人?
他刚想开口问,白乙又加了一句,说:“他的魂魄是被噬魂符吞噬掉的。”
噬魂符?李远之的心一下子蹦到喉咙口,堵得他直抽气,脑海里冒出那个不知道所踪,满口黄牙的老头,急问:“难道焉拓老头回来了?”
白乙转头,看了他一眼,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会噬魂符的可不止他一个人。”
听了这话,李远之整个人都觉得不好了,不止他一个,那还有多少个啊?一个焉拓老头已经够让人糟心的了,再来几个,岂不是要闹翻天了。
然而,回到八宝寺后,还有更不好的消息在等着他,消失了许多天的陈艺终于回来了,不过他带回来的消息却让李远之郁闷得心里直吐血。
三天前,一个月黑风高晚上,凌晨一点左右,天突然下起了暴雨,昏天暗地追踪地狱逃窜恶鬼的陈艺在城北郊区,一个废弃的化工厂里避雨,没想到遇上同样来避雨的焉拓老头。
不说两人是仇人,但所谓正邪不两立,陈艺自诩是代表正义一方的,所以两老头含情脉脉地对看了一分钟,招呼也不打,就动手打起来了,要具体说是谁先动手的,现在还真说不清,反正两人是惊天动地的干了一架。
那场景,外面暴雨如注,电闪雷鸣,两老头各出绝技,符纸满天飞,打得天地为之变色,不过最后输的是陈老头,情急之下,他使了一招金蝉脱壳,华丽地弃尸逃了。
这个消息让李远之本来就不好的心情一沉到底,他担心的不是焉拓老头突然出现,而是这老头半个月前才在流觞花苑被白乙重伤的,如今再次出现还把陈老头打得满地找牙,这是伤势好了,还是他本来就很强?之前受的伤对他来说根本不值得一提?
李远之还担心另外一件事,那就是白乙,想到流觞花苑那晚,焉拓老头看向白乙,一副势在必得,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几乎要疯狂入魔的眼神,李远之就有冲动想把他拍死,再拍死,然后丢油锅里煎炸翻炒,最后找个坑把他埋了。
如今焉拓老头又出现了,不知道会不会再找白乙的麻烦,虽说白乙如今已有一魂魄归位,实力又上了一个层次,可那还缺少的两魂四魄总是让人惦记着,简直糟心死人了。
再说,焉拓在暗,他们在明,俗话说明枪好躲,暗箭难防,上次流觞花苑的血池事件,李远之敢肯定,白乙是中了焉拓老头的黑手的,不然那能木偶一样,跳血池地狱自杀。
李远之忧心地问陈艺,怎么就没能打过焉拓老头的,陈艺一拍大腿,愤恨地说:“你以为我不想啊?那老小子跟个兔子似的,学得一手声东击西的好战术,还喜欢背后下黑手,我那天用了一个十六岁小姑娘的身体,身娇体弱的,又孤身一人,简直防不胜防,最后要不是我机智,危急关头抛尸遁逃,你们以为现在还能见到我吗?”
说着,陈艺抹了一把苍白的脸,说:“后来我换了一个身强力壮的大汉身体,悄悄回去找他,却发现那老小子已经逃得无影无踪,我差点把整个c市都翻过来了,连他的影子都没找到,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躲了起来,他娘的,难不成还躲地狱去了?”
不说焉拓老头能否躲到地狱去,但他受伤严重的情况下,还能击退陈老头,可见其实力不容小觑,是个刺头啊!
李远之愁肠百结,看看陈艺,又看看稳如泰山的李馗,三人相对无言,脸色都有些凝重,这焉拓老头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像根刺一样戳在人心头,上次他给你弄个血池地狱,下次他还不知道给你整出什么东西呢,不找到他,把他这个隐患给拔除了,真叫人吃不香,睡不好啊。
白乙站在李远之的身后,一直没有说话,修长的手指沿着他肩膀向上,摸上他的脖颈,李远之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转头瞪了一眼,示意他老实点,旁边还有人呢,别动手动脚的。
白乙嘴角翘起,笑了一下,俯身贴耳,低声说:“把寺庙外面的鬼魂都派出去找。”
李远之快要愁死了,一听他的话,眼睛立刻一亮,心里大呼好主意,忙对李馗和陈艺说:“小叔,陈叔,我有个建议,你们看行不行,咱寺庙外面不是围了一圈的孤魂野鬼嘛,可以派他们出去找,人……呃,鬼多力量大,若是仅仅靠我们几个人去找,难免会有疏漏,你们觉得怎么样?”
陈艺想了一下,点头,说:“你这个主意不错,只是这些野鬼估计不会愿意,他们来八宝寺,本来就是避难来的,现在把他们赶出去找人,不是让他们找死嘛。”
李馗敲了一下手中的木鱼,简单粗暴地说:“不去,就把他们都收了,想来避难,又不想交保护费,天下哪有那么多免费的午餐可吃。”
李远之默默地囧了一下,他家小叔有时候霸气侧漏一下,还是挺有当家住持的风范的,只是你这么威风,庙里的那一众小沙弥知不知道啊。
白乙的下巴搁在李远之的肩膀上,见事情定下来,转头,轻轻咬了一口李远之的耳垂,李远之惊叫了一声,吓得立刻弹跳起来,再看到李馗和陈叔满脸的问号时,他忙捏着耳朵,磕磕巴巴的解释,说:“那个,我想起来斋堂开饭时间到了,我们去吃饭吧。”
然后不等李馗和陈艺反应,就转身往外走去,背影怎么看怎么像落荒而逃,而且李远之自己可能都没有发现,他是同手同脚走出去的。
李馗意味深长的看着他离开的方向,说:“这小子怎么像火烧屁股似的?有鬼在追他么?”
陈艺摇头,一本正经地说:“我没看见。”
第二天是圣诞节,学校的食堂居然也赶了一把崇洋媚外的潮流,红帽子、大鼻子、白胡子老头贴的到处都是,节庆气氛浓烈,壁挂电视还专门放了圣诞经典歌曲,叮当咚,叮当咚……
沈煜在学校的礼堂忙着今晚的舞会,没时间来吃饭,李远之带着白乙过来吃饭,顺便给沈煜打包了一份,白乙今天跟了他一天,上课的时候,李远之还特地用书本给他占了一个座位,不过运气似乎不好,因为有无数人来问他,“同学,这个座位有人吗?”
李远之看着一旁隐身的某鬼魂,囧着一张脸,面无表情地说:“有人。”
其实,在第十个人问他旁边位置有没有人的时候,他很想暗搓搓地回一句,人没有,鬼倒是有一个,要坐吗?来吧,若是不介意有个鬼坐在你身上的话……那样的话,效果肯定会立竿见影。
后来,上课铃响的时候,李远之顶着后排一众火辣辣的眼神,收回书本,不知是谁在后面小声嘀咕了一句,“我从来不知道一本书什么时候具备人格了。”
李远之忽的转头,厉眼扫过去,心想,平时也没见你们这么积极的想要坐第一排啊?今天这是集体磕了药了,还是突然觉得头发白白的老教授突然变身成国民男神,魅力非凡,竟到了蒙蔽你们那双平日只看帅哥靓妹的眼睛?亦或者是你们被外星人绑架了,突然想要华丽转身,变身学霸,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赶超美利坚,称霸全世界,统治全宇宙?
不管李远之内心如何吐槽,其实,事情的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君不见刚才来问话的全都是姑娘么?哦,当然还有两个清秀的小伙子。
旁边白乙倒是没什么表示,淡定的说:“远之,老师来了。”
李远之收回视线,转头,白乙又加了一句,“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人,你管他们做什么。”
李远之当时就想给他跪了,这是传说中走自己的路,让他人去羡慕嫉妒恨么?
这些糟心事不提也罢,李远之提着饭盒,跟白乙两人一路晃荡到学校的大礼堂,礼堂的后台一片忙乱,沈煜站在人群中,完全一副指点江山的气势,一手叉腰,一手用力的挥舞着,声嘶力竭地吼着,“嗳嗳,把这个挂那边,对对,右边的那扇窗户上。”
“哎呦,这水果沙拉,谁做的?一坨便便的造型,能给我有点艺术细胞吗?要是你能给我再整出一马桶,我一定把它送到市艺术中心去展览。”
“那谁……这衣服你哪里找来的?老天,谁穿上它,谁都想打马赛克啊……”
第39章 李远之的三围
李远之穿过人群,把饭盒递给沈煜,顺手帮他把一次性筷子掰开,服务到位,“先吃饭吧,吃完了再忙。”
沈煜揉着抽疼的脑袋,一脸苦逼,抱怨说:“累死我了,都快忙成狗了。”
李远之转头,看了一下混乱的后台,说:“不过一个舞会,你弄着么隆重,又是美食,又是美酒,还有那些,就是那些衣服,怎么都是各个朝代的古装啊?你这是在搞宴会,还是化装舞会?”
沈煜嘿嘿笑了两声,说:“这个啊,嘿嘿……其实就是化装舞会啦,你想象过大家一起穿上古装跳华尔兹探戈的场景吗?绝逼惊艳到你下巴掉下来。”
看着沈煜满脸猥琐的表情,李远之狠狠的恶寒了一把,那画面简直是想象无能,“我不仅下巴会掉下来,连眼珠子都会掉地上。”
穿古装跳华尔兹或者探戈也就算了,要是跳恰恰伦巴舞,老天,那场景简直是群魔乱舞,让人不忍直视了,也不知道沈煜怎么想到这么坑爹的创意的。
李远之打量着不远处那一排排衣架上的古装,问:“等会儿舞会开始,需要我帮你做什么吗?”
沈煜饿得狠了,正狼吞虎咽,满嘴的饭,说话都不清楚,“你,等会儿,什么都不用做,只要装逼,冷酷的站在那里就好,我敢保证,不出三十秒,就会有姑娘邀请你跳舞。”
李远之又问:“你给我准备了什么衣服道具?”
沈煜抹了一把油光铮亮的嘴巴,打了一个饱嗝,神秘地笑了一下,说:“放心,绝对包你满意。”
李远之撇嘴,对沈煜的话持有保留态度,说:“别给我女装,还有野人服装就好。”
沈煜挥挥手,说:“啧,我是那种会坑自己兄弟的人吗?于青,过来一下。”
随着沈煜的话音落下,一带红色镜框眼镜的女孩子立刻跑了过来,沈煜指着李远之说:“去,带我们李大少下去换衣服,他可是我特地请来给今晚的舞会镇场的。”
小姑娘于青转头看向李远之,双眼立刻亮了起来,激动得说话都哆嗦了,“你,你就是李远之学长,老天,学,学长,能给我签个名吗?或者合个影也行?”
李远之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转头看向沈煜,用眼神无声的问:什么情况?
沈煜耸肩摊手,说:“没办法,你长得太好看,艳名远播,我们院里有一半的女生是你的脑残粉。”
艳名远播?李远之的脸色立刻黑了,当他是花魁吗?还艳名远播……还有他名声在外,沈煜这货的功劳绝对功不可没,因为前几天李远之上了已经有一年没有登录的微博,一刷,粉丝人数不知道什么时候,从13人激增到了3738953人。
李远之当时吓了一跳,还以为新浪抽了,再一细看,原来都是沈煜搞的事,这货不仅在自己的微博晒了李远之的照片,还晒了他的三围,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三位,然后再上面胡扯一些他们这段时间以来的遇到的诡异事件,引得一众网友纷纷转发跟帖。
李远之刷微博的时候,白乙当时就坐在他身边,指着电脑屏幕,目光似冰若霜,问:“他怎么知道你三围是多少的?还这么精确?”
李远之当时后脊背就凉了,干巴巴地说:“这个……上面的数据都是六年前的了,高考体检时候量的,那时的我和现在肯定不一样的,沈煜他就是骗骗小女生。”
白乙没说话,伸手,从后面圈上沈煜的腰腹,用手指丈量了一下,说:“你的腰胖了。”
李远之当时快哭了,尼玛,六年了,他的腰要是不胖,不长点肉,还是个人吗?他又不当模特,需要保持身材,还有那不叫胖,那叫结实,好不好?夸人都不会,要是个女人,早一脚把你踹飞了。
李远之看着眼前还等着他答话的于青,无力的摆手,说:“拍照,签名一律不行,带我去换衣服。”
于青立刻露出失望的表情,不过也就两秒,她就又兴奋了起来,想到那件李远之即将要穿上身的衣服,哎呦,她敢肯定,李远之今晚绝逼要震惊全场。
震不震惊全场不知道,反正李远之在看到衣服的时候,他自己先震惊了一把,他本来以为沈煜给他准备的回事长袍马挂,或者汉服,最奇葩也就龙袍了,没想到沈煜这货给他准备的衣服居然是一套国军军服,暗绿色的呢子少将军服,这绝对是一套衣冠禽兽的衣服。
李远之换上衣服,军帽压到齐眉,白手套束着漂亮修长的手指,长筒皮靴铮亮,从临时更衣室出来,灯光云白,照在他身上,拢了一身逼人的寒光。
站在外面等人的于青看得眼睛都直了,下意识的咽了一口口水,绷直了身体,周围忙碌的人群里不知道是谁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扫了过来,现场有两秒的钟寂静,而后便是能掀翻礼堂屋顶的尖叫声和口哨,李远之吓得差点当场落荒而逃。
而于青那姑娘还嫌李远之不够夺人眼球,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条一尺多长的马鞭出来让李远之拿着,那气势,当场就有姑娘给跪了,制服控有么有,男神啊,我要给你舔皮鞋……
沈煜满意的走了过来,摸着下巴,笑着说:“恩,不错,简直就是我心目中完美的衣冠禽兽,你等会儿只要装逼就好了,保证全场的姑娘们围着你转。”
果然,不出沈煜所料,七点半,舞会刚开场,李远之就被一群姑娘给淹没了,他其实不太喜欢跳舞的,但是女孩子,不能拂了面子,只好舍命陪了。
半个小时,他跳了八支舞,腿都发抖了,好不容易得了空闲,忙趁机溜到了后台,他觉得他要是再不跑,不是被外面那些女孩子缠死,就是被白乙冰冷的眼神冻死。
李远之心有余悸地看了一下歌舞升平的前台,见白乙依然面瘫着一张勾魂摄魄的俊脸,小声解释,说:“刚才,我和她们跳舞,这是一种交际礼仪,就像你们古代人吃完饭,喜欢逛个妓院什么的,都是场面上的功夫。”
白乙冷冷地说:“我没逛过妓院。”
“啊?”李远之转头,对上白乙一本正经的眼神,呐呐地说:“没逛过啊,没逛过好,没逛过好,那地方好男人不应该去……”
说到最后,李远之都把自己给囧住了,真相抽自己两个嘴巴,这莫名其妙的心安,还是欣喜啊!
“同学,我有幸能请你跳支舞吗?”
突然,听到声音,李远之忙转头,立刻吓得后退了一步,倒不是来人长得吓人,而是这请他跳舞的居然是个男的,一个长着桃花眼,笑容能电死一头牛的男生,只是他的普通话口音怎么听起来这么怪异?
那男生见他不吱声,又笑着说:“我叫安倍音弥,历史系的留学生,初次见面,请多多指教。”
说完,那人双手贴于裤缝,弯腰九十度,鞠躬,李远之微微侧身,皱眉,说:“你是小日本来的?”
安倍音弥嘴角一抽,弱弱地说:“能把日本前面的‘小’字去掉么?”
李远之毫不尴尬地说:“不好意思,说习惯了,一时还真改不了。”
安倍音弥无奈的摊手,他在来中国之前,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毕竟当年的国仇家恨那么惨烈,不是短时间能够修复的,就他来的这三个月,已经被明枪暗箭歧视过好多次了,幸好他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大家不看他的身份,看他的脸也能友好几分。
好吧,他不得不承认,幸好这是个看脸的时代!
“能请你跳支舞吗?”小日本安倍音弥继续提出刚才的话题。
李远之面色一黑,囧囧有神地说:“抱歉,我不和男生跳舞。”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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