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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节

    浮华圈子3 作者:花祭春千十九

    第17节

    不可能一点点感动都没有。

    凌尚收好手帕,对河童笑了笑,“谢谢。”

    河童脸更红了,“您、您喜、喜欢就好。”

    晚餐,凌尚领着何修童到一艘船上,一边畅游塞纳河,一边享用龙虾大餐。

    夜色中的巴黎,璀璨繁华,自有一股世界名城的妩媚和气派。

    何修童盯着河两岸的熠熠光芒出了神。来这里有一段时间了,但他舍不得花钱夜游塞纳。

    不久,天飘起小雨,巴黎夜景置于朦胧的迷幻中,城市灯光如自天国垂下,美不胜收。

    何修童站在甲板上,半张着嘴巴,眼睛一眨也不眨,生怕漏失一秒美景。

    凌尚撑起伞,走到他身边,挡去细雨。

    “慢慢看,还有一段路程。”

    闻言,何修童转头看凌尚。雨伞遮住一边光线,凌尚的脸部轮廓像被石墨笔勾勒出来的,深、暗,摄人心魂。

    何修童觉得心怦怦跳,“嗯、嗯,谢谢……”

    心里埋有一颗种子,在微雨夜色中,渐渐发芽,制也制不住。

    ——

    又一天。日子仿佛就在闭眼睁眼中度过。

    凌尚昨晚在cathedral过夜。

    第二日早晨,他到简虹的私人会客室吃早餐。

    会客室布置雅致,四方桌上已摆好碗筷。

    “早上好。”凌尚见到母亲大人,笑着俯身吻了吻她的脸颊。

    “你看你,连领带都没打好。”简虹微微皱了皱眉,伸手替儿子整理领带。

    凌尚乖乖仰起头。

    该处理的公务处理完了,该纵情的娱乐也纵情完了。

    身心顿觉空虚,忍不住要闲散下来。

    “看你没精没神的,快坐下来。”简虹给他舀了一碗满满的粥,“这莲子百合瘦肉粥细火熬了一个晚上,清爽提神又败火,最适合夏天吃了。”

    “谢谢妈。”凌尚接过,边吃边扫视各大报纸杂志的头条热门。

    “这粥味道好,等一下梓辛来了也让他尝尝。”简虹说到。

    凌尚翻到下一个报纸版面,“……他一大早过来干嘛?”

    “等一下cathedral要开季度会议,他是股东,有权利出席。”

    话音刚落,有人在半开的门上敲了一敲。

    “虹姨,早上好。”骆梓辛走了进来,手里捧着用水晶细颈瓶装养的大红山茶。

    简虹见到骆梓辛就笑得特别亲切,她看到他手里的花,惊喜道,“大朱砂?”

    大朱砂是山茶的名品,十分矜贵。

    “是,昨天运来家里的温室栽种,知道您喜欢,特地送过来。”骆梓辛微微笑道。

    大朱砂瓣多层厚,又是赤红,素来有艳放之姿。但此刻朵朵红花在骆梓辛怀里竟无艳俗张狂之感,反而透出几分娴静的服帖。

    简虹心下感叹,名花果然要这样的美男子相送才有效果。

    有些人天生就要来驯服香花琼草的。

    简虹笑着接过山茶。女人,无论十岁还是一百岁,收礼物时的雀跃心情都是一样的。

    “快坐下,我煮了粥,趁热吃一点。”

    “好的。”

    骆梓辛在凌尚对面坐下。两人目光对上,淡淡一笑。

    一会儿,秘书进来询问简虹会议的相关安排,简虹对骆梓辛说,“你慢慢吃,我先去会议室看看,到时间了你就过来。”

    骆梓辛点点头。

    简虹又和凌尚说了几句,便起身离开。

    会客室只剩下他们两人。

    凌尚换了一本杂志来看。

    骆梓辛喝着简虹给他舀的粥。

    但他避开了粥里的莲子。他不喜欢咬莲子时的感觉。

    只有很少人知道。

    面前忽然多了一个碗。从对面递过来的。

    山茶安静地插在水晶瓶里。粥的香气在弥漫。

    莲子触碰陶瓷,发出微不可闻的声响。

    凌尚看着杂志的时政采访稿。

    自己的碗递回来了。里面装着一颗颗莲子。

    他合上杂志,舀起莲子来吃。

    两个人各自安静地进食,没有说话。

    骆梓辛原本没打算出席今天的会议,毕竟可去可不去。只不过,他无意中得知今天早餐的安排,还是决定去了。

    凌尚吃完莲子,就想到刚刚的“清爽提神又败火”。

    好像……是有点用。

    第50章 番外 他的国

    ——某个遥远的星球上,只住着一个人。他是那里的国王、大臣、兵卒和仆役,日子过得无风无浪,悠闲自在。

    骆梓辛生于大富之家,自小衣食无忧。他长相出众,聪明好学,一路长大,收获无数掌声惊叹艳羡爱慕。

    但他从没被父母表扬过。

    自八岁起,他清楚意识到自己今生与生他的那一男一女无缘。

    从此,他独自守在他的国里。

    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

    他的国,就是他无坚不摧的堡垒。

    ——直至有一天,一个外来客闯进他的星球,并借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客人离开。他的生活又恢复平静,但他已不再自在。因为他尝到了思念的滋味。

    骆梓辛睁开眼。他本想小憩,但植物墙的另一边有人在叨叨絮絮地自言自语,让人不得好眠。

    “……怎么办,我想妈妈了。”那人最后一句话,他听得清楚。

    声调从之前啰啰嗦嗦的高昂,忽然变至委委屈屈的低弱。

    骆梓辛看着高高的蓝天出神。

    墙那边的人不再说话。

    骆梓辛不常来学校。偶尔来了也不怎么上课。有一部分时间他会呆在学校的植物迷宫里。弯弯曲曲,植物丛生,如隐蔽的基地。

    那天起,他发现他的基地多了一个人。

    对方喜欢对着无声的植物说话。

    从对方的话里,骆梓辛逐渐听出了他的身份。

    他的脑海浮现出第一次见凌尚的情景。

    他穿着白色的小西装,穿着订做的黑亮小皮鞋,眼睛炯炯有神;置身层层香衣鬓影中,犹如一棵小白杨,新鲜,带点野生的气息。

    但骆梓辛要推翻自己的第一印象了。凌尚的自言自语中,不乏恶毒的整人计谋。原来小白杨的本质是深根狼蔓,看似健康植物,实则为成长不择手段。

    在上流社会这片竞争激烈的土壤里,只有强者才有生存的价值。

    这是进化论的铁则。

    不过,凌尚有依恋。一说到妈妈,他又如迎风舒展的小白杨,语调轻快得如风翼擦过叶尖。

    骆梓辛来学校的次数开始增多。

    一天,路上遇见凌尚,对方朝他打招呼时的笑容明亮得像初夏阳光。骆梓辛知道,他这天要与妈妈见面,心情好得很,连带他向别人使坏时手段也会软几分。

    也是在这天,骆梓辛在休息室里第一次开口维护了凌尚。

    这之后,他没想到,凌尚开始缠上自己。某人一改先前只是礼貌打招呼的作风,化身为超级牛皮糖,要多黏有多黏。

    他看着凌尚一会儿扶风弱柳,一会儿梨花带雨,一会儿正直小白杨,淡淡问一句,“……你不累么?”

    “不累!”凌尚摇头,笑容如烂漫春花,似有深深愉悦自内心发出。

    他不累,骆梓辛也就随他去了。

    身边开始多了一把聒噪的声音。

    凌尚给他介绍植物迷宫,说是自己的秘密基地;凌尚带他去见简虹——他最重要的亲人。

    他们是避开耳目,偷偷见面的,只有十分钟的时间。

    简虹很美,但骆梓辛觉得她温柔地看着凌尚时最美。

    简虹的手很暖,她笑说他是凌尚带回来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她的朋友。

    在简虹身边,凌尚真正像一个孩子。那种天真毫不修饰,像叮咚流过的清泉。

    他得寸进尺地伸手搭过骆梓辛的肩膀,笑得有点痞,有点坏,有点调侃,但丝毫没有算计,“嘻嘻,王子殿下,我妈妈就是你妈妈,我们不分你我。怎么样?”

    凌尚身上沾了简虹的香水味,他们的姿势这么亲昵,让骆梓辛有错觉自己也被母亲的温暖包围。

    闻言,他挑挑眉,“……看情况。”

    后来,他带凌尚去见安臣他们。

    场面有点暴力。凌尚和宁海腾打了起来。

    他怎么可能是练家子的对手。骆梓辛想去阻止,却发现凌尚全情投入到这场肉搏中,眼角眉梢全是奋不顾身的好勇斗狠。

    那么拼命,毫无章法,连旁观者体内那点原始的野性、嗜血的兴奋都被唤醒了。

    他放弃阻止,安臣啧啧称赞,“什么品种,这么生猛。”

    宁海腾丢开了套路,发起狠来与凌尚角力。

    适逢齐非从门外奔奔跳跳跑进来,宁海腾一个闪神,就被凌尚的拳头擦过下颌。

    刚进门的齐非看见宁海腾受伤,哇地哭了起来。

    一场架就此落幕。

    宁海腾只是破了一点皮,凌尚几乎全身挂彩。

    这场架以后,宁凌两人倒是狼狈为奸起来了。这是后话。

    当其时,宁海腾安慰他的兔子去了,安臣拍了拍凌尚肩膀,笑道,“你有点意思。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安臣。”

    安臣伸出友谊之手,凌尚又累又疼,只动动嘴皮子,“我手疼,下次再握。”

    “哈哈!好。”安臣倒不介意,干脆利落地答应。

    骆梓辛给他的手涂药,“嘶——”凌尚倒抽气,话里带点撒娇,“轻点嘛……疼……”

    抬眼看他,那搏命的神勇不见了,只有惹人怜的脆弱。

    这个人,他还有多少种神情没展现出来?

    自然放轻了手里的力度。

    凌尚仗着自己是伤患,叫了一声,“梓辛……”

    停了一下,骆梓辛由着他,继续涂药。

    “梓辛梓辛梓辛……”

    皱眉抬头,却见凌尚像只偷腥成功的猫,心满意足地弯起嘴角,眼内波光潋滟。

    怎么形容心里的感觉好?

    骆梓辛觉得他的国,多了一个人。

    ——他开始遥望星空,希望能再见那个热情的外来客。他坐在空旷的大地上,抬头,注视。一年,一年,又一年。

    十三岁那年,骆梓辛问凌尚,“……你有喜欢的人吗?”

    同年,他学会抽烟。先是一口,接着一支,然后一包,最后烟不离身。

    他吸的是春泉。

    烟如其名,口感恬淡,劲道柔和,味道清香,隐隐有薄荷微凉。

    像足他的个性,淡薄,轻凉。

    凌尚的答案与他又有多大关系呢。他还是那个骆梓辛,收获无数掌声惊叹艳羡爱慕。

    不见得有多少变化。

    ——

    十七岁,他们最后一次去南美精英训练营。

    最后一项任务,是攀登雪山。

    入夜,一行人在半山腰扎营。山间忽然飘起小雪,以防万一,第二天的攀山任务取消,待天亮就下山。

    长夜漫漫,他们开起篝火大会。毕竟年轻人多,个个血性足,大会变成了狂欢,本来用于暖身的龙舌兰成了激化剂,众人又跳又叫,形象全无。

    骆梓辛坐在角落,看大家在外面围着火堆丑态百出。

    一个人重重在他身边坐下来,带着一身酒气。“哈哈,真好玩,梓辛,你也来玩嘛~”

    说着,凌尚歪头枕上他的肩膀,哈哈大笑,“我们来跳舞,我们来跳舞~”

    骆梓辛转头,对他说,“你醉了,乖乖去睡觉,嗯?”

    凌尚不笑了,抬起头,眼神清澈明亮。

    “梓辛,我想吻你。”

    电光石火间,骆梓辛被吻上。

    安第斯山脉的雪峰,平均海拔超过六千米。

    瞬间就好像雪崩,山顶雪海暴烈激切地迎面朝他猛扑过来。

    人生第一次,骆梓辛忍不住以手捧住惊动的心。

    他闭上眼,张开嘴,接受这一吻。

    凌尚喝了龙舌兰,舌尖有浓烈辛辣,滚烫的温度,几乎要灼烧灵魂。

    至此,骆梓辛明白,他再凉薄也压不住情动。

    深埋的感情沸腾起来,如烈烈熔岩爆起火光,清楚映照他那渴望爱的卑微自我。

    一吻结束,他慢慢张开眼。

    凌尚的眼神依旧明亮,但人却是撒酒欢般地“嘻嘻”了两声,意犹未尽地舔舔唇,“好酒,好酒~我要喝酒!”

    “梓辛,来,我们喝酒去~”说着,他歪歪扭扭站起身,拉着骆梓辛手臂。

    骆梓辛一个用力,将凌尚拉回原处。凌尚脚步不稳,伏在他身上。

    “痛!你干嘛呀……”凌尚下颌抵在骆梓辛肩膀上,含含糊糊地抱怨。

    他人就在怀里。骆梓辛隐下肺腑的震动,在他耳边轻问一句,“……凌尚,你喜欢我吗?”

    大概他被龙舌兰的味道熏醉了。大概他的国在剧烈摇晃了。他必须找到一个支撑点。

    外面男男女女还在闹腾。

    凌尚的声音清晰入耳,“……喜欢?呵呵,不,梓辛,我不喜欢你。”

    ——

    不知是凌晨几点了。骆梓辛围着毛毯,坐在已灭的篝火堆旁。

    凌尚已被他搬回帐篷中酣然入睡。

    他面前的杯里盛着龙舌兰,小小雪花飘落酒中,浸湿,发暗,消失。

    山间寂静。狂欢的气息已经散去,只有凛冽的风。

    好痛。胸膛里的每一根肋骨都在尖锐地疼痛。

    他的国,颓垣败瓦。

    ——

    清晨,雪已停。

    一部分人决定继续登山。

    凌尚刚起床那会头痛得厉害,洗漱完毕吃了一点早餐后,精神劲儿回来,加入了登山行列。

    他笑着对同行的骆梓辛说,“梓辛别怕,你要是掉了下去,我就跳下去陪你。”

    骆梓辛微微笑,没有回应。

    实则,我要你的人做什么呢?

    我不要你的人,你把你的心扔下去陪我就好。

    ——

    顶峰皑皑白雪,一览众山小。

    阳光正好,照在辽阔雪色上一片白茫茫。

    骆梓辛看着眼前壮阔景色,心道,再痛也只是如此了。骆梓辛再痛,也只能如此了。

    他破碎的国,他会花一生的时间慢慢修补。

    ——

    从南美回来,骆梓辛发觉春泉已不能满足他。

    他需要辣的,呛的,后劲足的,像龙舌兰那样的烟。

    万宝路成了他的选择。

    吸一口,在肺里过一场,然后呼出,似烈酒入身,麻痹中有快意。

    日子还是要过的,没什么大不了。

    ——

    大二时,骆梓辛见到了白之菡。

    盘着发髻,金丝眼镜,清冷面容,披一件白袍,就如盔甲一样,叫人心里发寒。

    学生们上她的课,感受如同撞冰山。

    闲聊时,骆梓辛听同学说,“过往‘死’在她手里的男生特别多!”

    不仅论文被毙掉,而且心也丢失在冰山美人脚下。

    骆梓辛原本想专攻精神病科,最后选了心脏科。

    某天,他直接向白之菡发出一夜情的邀请,白之菡看着他,慢慢拿过他手里的烟,淡然道,“你是第一个向我发出性请求,同时又在我面前毫无顾忌地想着与别人做爱的人。料想你不会爱上我。我接受你的邀请。”

    闻言,骆梓辛挑了挑眉,第一次将白之菡的容貌记入脑里。

    他内心藏的一点小心思这么容易就被看穿,应当检讨。

    但知己,可遇不可求。

    后来,他知晓了白之菡与骆起云的事。

    再后来,白之菡死去。

    他安静地替她处理后事。

    尘埃落定,他站在她的墓前,抽起烟来。

    仿佛一切都有命数。

    骆梓辛,从小生于大富之家,衣食无忧,长相出众,聪明好学。但他想得到的东西,仿似永远都得不到。

    之菡,这是宿命。对吧?

    ——一年,一年,又一年。他已衰老,因为思念,因为孤独,因为寂寞。至死,他都没等到当年那个客人。他的星球,在他死后,化为微尘。

    最后一口烟吸完,骆梓辛离开墓园。

    第51章

    钥匙声。门把被旋开。过道的灯光随着门开洒进黑暗的房间。

    “啪”,吕熙按下墙上的开关,整间房子亮堂起来。

    房子不大,却收拾得很整齐。

    吕熙将书包放好,走进厨房。

    冰箱面上贴着一张纸——“再勤奋,也要好好照顾自己的胃。 光哥留。”

    吕熙认真看了看,而后打开冰箱。里面装满了各种新鲜食材。

    自重逢以来,付照光一直很照顾吕熙。即使工作再忙,也不忘给他备好各种健康天然的食品。

    吕熙给付照光发了一条感谢短信,然后取出一些时蔬来煮面。

    大学的入学考试已经结束,对很多考生来说已算解脱,但他仍坚持每天去补习。要补充的知识太多了,怎么能松懈下来。

    付照光很快回复了短信。吕熙看完简简单单的“不用谢!”后,收起了手机。

    他心里明白,付照光想对他说的,不止这三个字加一个感叹号。后者看他的眼光里,有着掩饰不了的感情。重逢不久后,他就知道了。

    如果他还是当年那个懵懂的吕熙,恐怕不会发觉,而是把这份感情当作大哥对小弟的关怀爱护,快快乐乐地待在付照光身边。

    吕熙将煮好的面端出来,放在小饭桌上。

    他找不回那个单纯得像张白纸的吕熙了。付照光可能不清楚,在他面前的吕熙,戴了很多层面具才能装简单。

    吕熙有些恨现在的自己。他已不自觉地以世故的目光看待周围的环境。在cathedral里受到的训练,像染料,将他的身心里外浸透。

    可是,他也爱着现在的自己。这个自己,曾被安尹或温柔、或暴烈地拥抱过;曾经,这具身躯上的每个细胞都沾着安尹的味道。

    吃完面,洗了澡,看了一会儿书,吕熙接到付照光的电话。聊了大半个小时,结束通话后,他躺在床上,静静入睡。

    吕熙明白,付照光暗暗喜欢着自己,但自己却无法接受他。

    付照光的肩膀,应该更宽,更厚,更稳。

    付照光的手,应该更大,更结实,每个关节都应该蓄满力量,握着老派蘸水钢笔时也有一种硬气,逼使人折服。

    ……

    吕熙慢慢睁开眼睛。床边的闹钟在滴答滴答地响。

    凌晨三点。

    他坐起身,下床,走到洗手间,盯着镜中的自己看。

    镜子里的人年轻、清秀,光线中面容明暗清晰。

    为什么,安尹不喜欢自己?

    啊……因为他有喜欢的人了。他喜欢他的弟弟。

    吕熙会有意无意地向付照光打听安氏的消息,只为能听到关于安尹的片言只语。但更多的,却是听到关于安臣的——他如何在高层面前出丑,又如何慢慢获得众人的认可。

    呵,那个骄横霸道的纨绔子弟,那个花名远播的安家二少,真的……改头换面了?

    是因为安尹?

    他是否也像自己那样,深爱安尹?

    回到房间,吕熙拉开最底层的抽屉,翻出一瓶安眠药,吞了一颗,再次躺回床上。

    每个月总有一个夜晚,他需要依靠药物才能再次入睡。

    ——

    这头,付照光合上电话后,轻轻叹了一口气,看着手机屏幕转暗。

    虽然吕熙答应他会好好吃饭,但他还是不太放心。

    最近一个月都在忙着百货公司的各项准备工作,几乎没有时间与吕熙见面。幸好后天就是奠基仪式,总算有喘气的机会。

    他收好手机,趁着加班的空档去休息室抽烟。安氏十七层的休息室位置很好,放眼看去,一片开阔的大江夜景尽收眼底。

    走到休息室门口,发现一道熟悉的身影站在落地窗前。付照光开口,“安董?”

    安臣转过身来,扬了扬眉,“你也过来了?”

    付照光走近,“是,过来抽烟。”

    “这段时间真是辛苦你们了。”安臣笑道,“谢谢。”

    “本职工作,应该的。……您要来一根烟么?”

    “好。”

    骆驼香烟的味道慢慢散开。

    安臣闭眼享受了一口烟后,叹到,“真是好物,不对它上瘾真是对不起自己。”

    付照光笑着看了看安臣,点点头,表示赞同。

    跟在安臣身边的这些日子,付照光不断修正自己对这位少爷的印象。

    安臣确实很张扬,但也很直率;不太按理出牌,却很有自己的一套。

    “……刚刚在过道里看到你对着手机发呆,没什么吧?”过了一会儿,安臣抖落烟灰,看向付照光。

    “……没什么,一点私事而已。”

    “女朋友?”

    付照光苦笑,“……不算吧。”

    安臣拍拍他的肩膀,“过了后天就能暂时松口气了,挺住。”

    说完,两人又回到工作岗位去忙碌。

    ——

    安氏百货公司奠基仪式那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媒体扛着长枪长炮争先恐后抢占有利位置,镜头对准台上的安家父子三人。

    本来,安氏旗下大项目多不胜数,一个百货公司不算什么,作为董事长的安思泽不必出席,但这毕竟是小儿子在商场上的处女作;加之,这是安家兄弟第一次在公开的商业场合共同露面。

    各路媒体都希望能从中挖出各色猛料,所以仪式现场热闹无比。

    ——

    “安尹先生,请问您觉得安臣先生在这个项目里的表现如何?”

    仪式结束后,人潮涌动,闪光灯追着主角咔嚓咔嚓作响。

    安思泽在仪式行将结束时提前离开,媒体将所有火力都集中在安家兄弟身上。

    安尹由保安开路,赶去出席另一个商业场合,记者们抓紧机会在其去停车场的路上见缝插针地提问题。其中,一个女记者问出了以上的话。

    闻言,安尹只保持淡淡的笑容,边走边回答,“还行。”

    “那安臣先生接下来还会负责其他项目吗?”

    其时专车已到,王秘书替安尹打开后座车门,后者坐上车的同时王秘书默契地对一众记者微笑,“不好意思,总裁时间安排很紧,无法回答所有问题,请见谅。”说完上车关门,汽车扬长而去——

    这是当天晚间新闻的其中一段录像。

    吕熙坐在电视机前,静静看着。

    有些媒体在仪式结束后立刻撰稿发评论,对安氏总裁的那句“还行”做分析:究竟是满意呢,还是不太满意呢,还是十分不满意但迫于老爷子出场的压力呢?

    有的电视台请评论员预测一下安氏下一步的权力分配以及对商场的潜在影响,一副严阵以待的架势。

    早在下午补习结束后,吕熙在街上电器行的橱窗电视里就看到了这一段录像。

    当时他像被钉在了地上,全身无法动弹。

    那一刻他不在乎什么商业评论和商业预测,哪怕明天再来一次金融海啸都无法使他从见到安尹的笑容的震惊中缓过神来。

    晚间新闻,他又看了一次。

    客厅没有开灯,只有电视屏幕在闪闪晃着光亮。

    或许,很多很多人不知道,安尹的笑容,尽管淡,但还是与平时不一样。

    那是一种喜悦,一种带着欣慰的感伤。

    一种放任的疼爱。

    温暖,幸福。

    新闻播报完毕,吕熙仍坐着,一动不动。

    他明白了。安尹现在过得很好。

    他的笑容,让自己感到满足,也让自己感到绝望。

    人往往就是这样。确实希望对方幸福快乐,但当真亲眼目睹之时,却又不甘心。

    为什么带给他这种笑容的人,不是自己呢?

    心里又胀又痛,好像就要爆裂开。

    吕熙将头埋在双膝里。

    ——

    深夜,吕熙失眠。

    他来到洗手间,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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