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节
[重生]人鱼影帝 作者:伦河玫瑰
第10节
这样的南希不禁让林楚西想到上一世的杜眉歌,他的经纪人,也是这种女强人性格,一样有一个人渣老公。
林楚西靠在电梯扶手杠上,忽然就觉得喉咙有点痒,想要抽烟了。等电梯在一楼开了门,林楚西出去后就给大卫打了个电话,让他去买一袋棒棒糖过来。
一想到杜眉歌,这回忆就跟开了闸的洪水似的,怎么拦也拦不住。
林楚西坐在回家的车子上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回想到了湖南老家,回想起了那个曾经和他好得能同穿一条裤子最后却又背叛了他的好兄弟沈文星,回想到了他在北京租的那个夏天漏水冬天漏风的小破屋,回想到了胡同边上一块五一个的煎饼果子小推车店,回想到了他和他的第一任金主的那一夜。
这些东西在他的记忆力趟过了三十多年,起初在海里一直被林楚西反复咀嚼来咀嚼去,后来就再没想起过了。林楚西在海里把自己当做一条鱼,那些属于人类林楚西的记忆就像早已失去的双腿,从他的脑子里分隔开。而现在,这双腿又回来了,那么是不是意味着这些不那么美好的记忆也要再度卷土重来。
不,不,林楚西已经不是当年的林楚西了。
这么想着,林楚西靠在椅背上,慢慢闭上了双眼。他也有想要保护的人,而不是仅仅为了金钱和名利。这个世界的法则永远都很简单,强者为尊,实力说话。所以他和以前不一样,若是现在有人背叛他、伤害他、轻贱他,他必然要百倍千倍地奉还给对方。
金球奖向来都被称为奥斯卡风向标,,虽然被大众们当做奥斯卡前菜,却一点也没受冷落。林楚西好歹也是走过威尼斯国际电影节红地毯的人,晃悠着长马尾一派巨星风范挥着手就上去了。《风之旅人》在金球奖上获得了电影部门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的提名,虽然最后只有罗伯特·肯斯获得了最佳男配角,但依然不能削减它作为奥斯卡夺奖大热门电影的气焰。林楚西在金球奖红地毯上走的那么一遭又是迅速登上各大报纸杂志头版头条,谋杀了无数菲林。十九岁的金球影帝提名者,就算没有拿到奖杯他就已经拥有足够资格俯视整个美国大部分演员了。
然而,重磅戏还在后头。二月中旬的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典礼终于如期举行,全世界的天皇巨星们集聚一堂,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在洛杉矶。
颁奖典礼上的红地毯,林楚西是自己一个人走的。林楚西腰细腿长,穿一身kris van assche为他量身打造的轻熟男风西装,在一众奢华高定长裙和庄重西服里就好像一个大学生稀里糊涂闯进了大人们的社交舞会,但无疑这个“大学生”获得了所有人的目光。《风之旅人》的其他几个主创都各自携带了女伴,而范哲·希克斯则是带上了他家儿子当装饰品,不过维力·克莱顿样貌只能说是可爱,一身肉嘟嘟裹在西装里就好像高大的希克斯导演拎了个球过来。
红毯边上影迷们的尖叫像潮水般涌来,摄影师们一个个摆好架势狂按闪光。林楚西悠然走过这由闪光灯组成的道路,这条只有巨星才能走的道路。
他回过头想要再享受一下这种狂涛怒焰,却不其然注意到一个熟悉的人,一张熟悉的脸。那人穿着剪裁合身的手工西装,英姿勃发。头发全部往后梳,露出饱满的额头,满面笑容地从红地毯一端走来,在他身边还有一位中年男人和穿着拽地抹胸长裙的女人。
这三个人林楚西都认识,又或者应该说,是中国人就不可能会不认识这三个人。能代表整个中国娱乐圈来奥斯卡的,有哪一个不是国内大腕。
林楚西嘴角的笑容逐渐变了味,他的目光疏疏落落地落在那个男人身上,带着一点诡谲,也带着一点嗜血。
“沈文星,好久不见。”
☆、第四十九章
【x大所在的城市一到夏天就是个超级火炉,虽然一直标榜自己是南方城市,但是干燥炎热的气候实在无法让他的说辞得到大众信服。x大宿舍和教学楼都没有装空调,所以每每到夏天,所有x大学子们都恨不得晚上卷上自己凉席到教学楼的天台上去睡觉,而他们也确实这么做过,为此x大女生和男生还为了划分天台地界大大了一场,由于太多男生气管炎,家里那口子一横眼就不敢说话了,由此男生丢失了众多领土,只抢到几个地理位置不是那么好的地界。这场轰轰烈烈的露天睡馆还没有持续上一个礼拜,诸位学生们就被狠毒的蚊子给打回了宿舍。
x大工程学院所在的校区有人尽皆知的三宝,一宝强风沙、二宝大毒蚊、三宝公交飞车。这里的蚊子攻击力强悍无比,这么一堆白花花的血库放眼前,不吃那还叫蚊子吗。
打道回府的学子们表示这日子没法活了。而整个学校唯一有空调的地方只有图书馆,学生们若是不想被蒸干只能去图书馆。学校奸险居心终于在这个时候让学生们意识到了。
林楚西在x大工程学院读书的时候就参加过这种浩浩荡荡宛如示威的天台裸睡学生活动,虽然最后不了了之,但还是让他热血了一把。也是在这个时候,林楚西认识了沈文星。
沈文星是x大名人,因为长得帅,一直都被喻为x大工程学院的院草。林楚西长得也很不错,性格也和善,但是在沈文星的光环下,自然就被盖住了。他们两个读的同一个专业,但是不同班,除了大课一起上,小课都是分开教室上的,所以沈文星其人就林楚西来说都只不过是旁人嘴里的一些模糊影子而已。
当然,林楚西除了那副好相貌外,给别人最大的印象就是学霸了,但林楚西又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学霸。他虽然很认真学习,从来不逃课也经常上自习,但是很多课外活动也会积极参加,在学生会里更是混得风生水起。又因为沈文星也是院里风云人物,林楚西免不了经常被拿来和沈文星作比较。
林楚西一直对沈文星有种好奇心。没想到就在大二上学期的天台裸睡活动里结识了,后来就是说起来让人觉得惊奇的迅速成为死党。就连围观群众都对林楚西和沈文星的结交速度感到惊讶,暗地里诧异他们两个不会是一见钟情就双双钙化了吧。也没见着这两个有钙化的倾向啊。
外界一直在猜测是林楚西主动和沈文星交好的,日常生活中也是林楚西被使唤得比较多。但事实上却是沈文星追着林楚西跑。林楚西老家在湖南一个很小的小镇,是家里的长子,底下有一个妹妹。他母亲平日里身体不太好,父亲工作又忙,妹妹差不多都是林楚西一个人拉拔大的。林楚西从小到大已经养成了有好吃的先让给妹妹,有好玩的先让给妹妹,自己的零花钱省下来给妹妹买芭比娃娃,事事都要先照顾妹妹的习惯。他性格说好听点是温柔,说难听点就是圣母。沈文星比他小了几个月,他就不知不觉把沈文星当弟弟来看待、照顾了,掏心挖肺,恨不得就把心肝挖出来塞沈文星嘴里让他吃了。
林楚西和沈文星很快就好到能穿同一条裤子的程度,而作为学院双壁,沈文星女朋友都换了好几任,林楚西却还是从大一打光棍到现在,有人说他就是钙,有人说他老家女朋友牵着呢,也有人说他就是哪方面不行根本对别人硬不起来。总之就是急得躲后面送情书的女生们木头棍子咬断了好几根。
林楚西不急,也不想交女朋友。工科学院本来女生就少,他们学院不仅独霸一个校区,还和主校区离得远,简直和一个纯男子高校没什么区别。天天泡在男生堆里听他们对女神的渴望,看他们对着毛片打飞机,林楚西感觉自己似乎都有些反感了。也不是反感女生,而是有点反感这种跪舔漂亮女性的风气,似乎只要长得好就算杀人放火也可以置之不理了。而且碍于拙荆见肘的生活费,林楚西觉得他似乎没那经济条件养女朋友。他妹妹就快要读大学了,他还得帮着存她的学费,钱都不能乱花。至于沈文星换了多少个女朋友,什么你说他会不会嫉妒?管他毛事好吗,沈文星就算一夜七女那也是他自己的本事。
林楚西被传着钙化的谣言一直到大四,他开始着手准备公费出国深造的申请,在他的导师的支持和帮助下。这几乎就是十拿九稳的事,整个工程学院还没人抢的过他,当然,只要没有黑箱操作。
整个工程学院的准毕业生们似乎都在为了将来的生计奔波,有的在找实习单位,有的埋头苦读准备考研,也有因为学分没修完还在苦逼重考的人。只有少数富家子弟完全不担心工作,沈文星家境虽然算不上富家子弟,但是林楚西也见不到他有多少因为毕业后的忙碌。
林楚西知道沈文星一直都不喜欢信息工程这个专业,他是被他的父母们逼过来读书的,他真正想要报考的是中戏,暑假时甚至瞒着父母独自坐火车北上去参加提前批考试,结果被他父母给一哭二闹三上吊拎了回来。前段时间林楚西和沈文星的生活照不知怎么流到网上去了,就像以前的奶茶妹妹一样,在著名社交网站里莫名其妙地火了起来。有人人肉出他们的真实身份,国内顶尖学府学生的标签又为他们脸上镀了一层金,脸帅再加上高智商,生活照又不像是ps的,两个人顿时被冠着x大校草的名号一路高歌被疯狂传播。
林楚西只觉得好笑,笑过之后又一脸苦逼地攻读英文文献了。他想申请康奈尔大学,无奈这所大学需要的指标对于他来说还是有点吃力,不加紧学习不行啊。沈文星却觉得这是他的机会来了,当年他死活要读中戏没读成,这次简直就像是告诉他老天爷都要他走娱乐圈这条路。
沈文星这人,表面上绅士君子作风,其实心高气傲,姿态端着呢。他和林楚西没有早早翻脸就是因为林楚西总是顺着他宠着他,什么事都依着他。虽然林楚西也会反对他,说不好听的话,但沈文星也不是傻子,知道林楚西是为他好。他就是太习惯林楚西的宠和好了,习惯到以为这是理所当然,习惯到他以为林楚西会永永远远站在他身后,陪他笑,陪他看风云。】
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大厅内昏暗暗的,林楚西坐的位置比较前,这还多亏了同剧组们的大腕,顺带也把他捎上了大牌们才能坐的前排。台上主持们插科打诨说着一些毫无节操的笑话,语速奇快,林楚西都感觉自己快要听不明白了。
他抬起头往台上大屏幕看,他以为他从大屏幕的一角倒映里看到了在他后面坐着的沈文星。
林楚西眨眨眼,晃掉这个身影,他感觉自己似乎有点魔障了。
【图书馆——外文原版书籍区——
“阿西……”
“嗯。”
“阿西?”
“怎么了。”
“阿西阿西!”
林楚西无奈地放下书本,抬起头,沈文星一张俊脸立马凑到眼前。
“到底有什么事啊你小子,而且图书馆你喊那么大声,待会管理员过来把你扔出去。”
“这不有事找你商量吗。”
“有事,晚上回去也能说,你这么着急做什么。”林楚西说完,手中签字笔又在笔记本上写出几行公式。
“得了,你一会儿再学霸不成吗,少这几分钟死不了。”
“行行行,我怕你了。我们去厕所说行了吧,沈大爷。”林楚西把笔记本往左手边砖头书现在翻到的那一页里一夹,合上书本。
沈文星立马急不可耐地拖着林楚西去厕所。
“到底什么事把你急成这样,别跟我说你喜当爹问我借钱去医院打胎。”
“你就不能想点好的?我有那么缺德吗。”
“嘿,那就说不准了。”
“我跟你说正经的。前几天我个朋友跟我说有个电视剧的配角想找我试镜,是一个武侠偶像剧,问我去不去。你是知道我想法的,我思考了半天还是答应了他。”
“你都做好决定了还来问我干嘛,玩儿我呢。”
“我是答应了啊,可是我又不是那些科班出身的演员,和他们比肯定不太行。你说我是不是答应的太草率了。”
“你的自信哪去了,你那身王八之气哪去了。亏得还在学院里作威作福呢,出了学校就蔫了。而且既然是偶像剧,应该不太需要演技吧。反正只要帅得让那些小女生无视你的演技不就行了?如果你要演的角色正好面瘫脸,就更好了,只需要耍酷。反正台词随便说,后期有配音。”
“…………”
“挨,我也不是很懂,总之你就去试试,你不是喜欢吗,反正试了又没什么损失,落选也不过浪费半天时间罢了。”
“那你陪我去,给我壮胆。”
“滚,我还要准备gre!”
“阿西!好哥们!我们可是超级死党,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我怎么对你了,我那是教你独立自主,有压力才有动力,懂不懂,弟弟。”
“你不去我就告诉别人你喜欢我。”
“…………”
“我帮你付gre的报名费,我还给你买全套的gre复习资料。”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尼玛,我请你去吃柳谭庄!”
“成交!我们什么时候去!”
“狗【——哔——】,能出息点吗,你全部情商都点在吃上面了。后天吧,我来叫你。”
“行,你事先来个电话啊。”】
台上颁奖嘉宾着盛装,笑着念出获奖人,随后台下便是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斑驳的灯光落在林楚西脸上,很快又离开。这灯光刺得他眼睛疼,眼泪都被逼了出来。坐在他旁边的艾伦·斯洛文罗尼安慰似的拍拍他肩膀。
“你不要灰心,你还年轻,还有很多时间来冲击这个最佳男主角。要知道有时候评委也是会因为你的年龄给你打分的,太快站上巅峰会让你停下追逐脚步的。”
“我明白,能被提名已经非常出乎我的意料,我知道我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
“你能想得开就好。”
林楚西忍不住苦笑,他刚才根本就没把注意力放在颁奖典礼上,尤其这个奖项他还被提名。这个事实让他觉得痛恨,明明他应该潇洒无视过去的。他不愿意再想起以前,但是沈文星的出现让他的脑子不受控制了。
然而,想到这些只能让他觉得悲凉和苦楚。
年轻时候的自己果然太甜了,太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
世事难料,谁又能够预测到后来那些事会化作割袍断义的长刀,割裂所有曾经。
好和不好,坏与不坏,对同错,谈论这些都已经毫无意义。
从此,请再也不要用朋友来称呼对方,也再不要回忆以前美好的友谊,以前我们情谊有多深厚,那么现在我们的仇恨便有多郁结。
☆、第五十章
《风之旅人》在奥斯卡上斩获颇丰,拿奖拿到手软。且不说当年詹妮弗·劳伦斯以二十三岁年轻之姿摘得后冠,成为欧美电影圈一等一的大姐头。林楚西今年二十岁,先后获得金球奖和奥斯卡的影帝提名,虽然最后都没有拿到奖杯。但是二十岁这个年纪实在让人觉得可怕。以后不管是电影圈还是娱乐圈都将是年轻人的天下,而林楚西无疑在所有欧美青年演员中是最快蹿红也是最具有实力的。
电影和明星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向来都是依附在国家的硬实力上的。欧美等事经济政治上作为领跑者已经数百年,不管是作为文化渗透还是全球经济化的自然发展,他们自然而然成为了文化输出国。而作为文化输入国的其他发展中国家以及第三世界国家在消费力量与日俱增的情况下会潜意识的对于自己消费文化输入国的产品感到优越感。这其实也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只不过能够扭转这种战争的关键也不仅仅是时间。
林楚西现在是好莱坞最炙手可热的新星,他确实是搭上了一班快车。假如他的起点不是在美国,也不是在这种文化输出国的任何一个国家,他都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快。就譬如,所有中国明星都挣破了头想要去戛纳去威尼斯去奥斯卡,在国外随便一些新闻都能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亚洲明星们卯足了劲想要在外国大片上露脸,即使只是说一句很挫比的台词。而在欧美明星心目中,上海国际电影节的红地毯也不过是为了在中国内地宣传电影的手段罢了。当然,更多的电影只会在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上映,这个时候来内地就显得更加无足轻重。
所有人都会骂那些说外国月亮比较圆的人,但是整个社会又确实在营造这样的一种氛围。
林楚西就是在这样一种氛围里,装着中国人的芯子,背后笼罩着开挂一样的圣光,不费吹灰之力把他上辈子想在国内争取的地位给弄到了手。
当初公司里踩他的明星们现在也不知道混去几线被别人踩了,当初他每个月都一分钱掰成两分来花,现在拍一个广告就是七位数进账,并且还是美元。当初他接不到角色只能去跑龙套演死尸,就连摄像机都会拐着弯地避开他。现在他最新的eporio arani时装大片挂在上海巴黎春天的超级广告牌上,所有路过的人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到他。
不需要卖萌,不需要麦麸,也不需要雇佣水军大炒特炒。gav·l这个名字现在对于整个中国影迷来说就是高贵冷艳贵族范儿的代表。
有人喜欢接地气的明星,有人喜欢飘在云端的明星。林楚西无疑给了所有人后一种感觉。
其实林楚西的这张脸虽然西化的厉害,但是在中国相当吃得开。中国人向来都会喜欢繁复精致的东西,看看那些汇聚了一代又一代人心血的宫殿和手工艺品就能很清楚的认识到,大中华民族的人对于那些精雕细琢能够体现出地位的东西又多钟爱。林楚西的脸准确地说也可以形容成一个工匠雕刻出来的艺术品。
尤其是林楚西很特立独行,那一头墨绿色的长卷发,就连神魔无数的时尚圈也没有多少个人敢这么染,更不用说是男星,还把这一头长发带进了两部电影里。
现在谁看到一头绿色长发不是率先想到我们的“gw”。
但这些对于林楚西来说当然是不够的,虽然他上陆的初衷并不是为了报仇,但是现在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摆在面前,不搞死几个当初嚣张的硬茬他就不是鱼。
这个好机会说的就是林楚西下一个要参演的电影,《达·芬奇的“情人”》里要挑中国演员,而前来试镜的就有沈文星!
《达·芬奇的“情人”》里有一个情节是主角布莱登要把偷到的木箱藏起来,他便把木箱交给了他的中国朋友武,让他帮忙藏。而这个武以前是布莱登小偷团队里的人,虽然不是很精通偷窃技术,但是在设计逃跑路线上非常厉害,又精通多国语言和易容术,是藏东西的绝佳人选。
选角顾问曾经问过编剧能不能把这个中国角色武换成欧美人,被编剧毫不犹豫地否决了。没办法,选角顾问只能尽量在考虑到演员的档期和是否符合角色气质上在中国找到了几个演员来试镜。
林楚西得知这个消息纯属偶然,因为他看了剧本之后对于编剧非常感兴趣,于是便联系上了她,没想到是一位非常年轻的女孩儿。两个人年龄相仿,又有工作联系,很快就熟稔起来,也是通过编剧林楚西才知道导演要去北京。林楚西想都没想就闹着要一起去。他所饰演的神秘小偷和这个武有对手戏,他提这个要求不过分。更何况,林楚西在这些前辈面前都很乖,也不会因为名气大了甩大牌,所以和大家关系都不错。他背后靠山太大,也没人敢得罪他。于是他想要干些什么就算是制片人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几十年没有回北京的林楚西感觉这个地方似乎和以前没什么区别,导演担心他人生地不熟惹出什么事来就让他不要乱跑,还跟他说就算要出去玩也一定要注意安全,最好带上保镖和翻译。林楚西现在可是个金娃娃,要真出了什么事,头疼和遭殃的可绝对不止导演一个人。
林楚西怀念归怀念,也知道随便在北京街头走,他那一头绿头发实在太扎眼,不出多久绝对被认出来围攻。他很听话地待在酒店,只有晚上的时候才会趁着夜色和保镖出门去逛街。他在等,等来试镜的沈文星。他这次就是特地来搞沈文星的,所以不仅没让南希跟着一起来,就连大卫都被他扔洛杉矶了。他不想让身边的人察觉到他对沈文星的敌意。当然,他耍耍演技,有很大把握可以让试镜评审也察觉不出
很快就到了试镜日,试镜的地方就在导演住的总统套房里。来试镜的人不止沈文星一个,另外两个人林楚西倒是不怎么认识了。大概是他死后崛起的新星吧,五年也够他们攒人气了。
林楚西出现在试镜房间里时,前来试镜的中国男星们都有些惊讶。因为事先谁都没有得到消息,林楚西会来。而林楚西的出现对于这个三个人的成败也增加了一个不确定因素。林楚西的意见一定能影响导演的决定,毕竟这个角色只不过是没什么戏份的龙套,他们只不过是需要一个中国籍的演员罢了,而这个演员也不需要演技精湛如影帝。对于导演来说其实三个人当中谁都可以。
林楚西对他们三人微微一笑,他的目光落在沈文星身上。今天沈文星穿着并不是很讲究,很像是穿着日常便服就来了。但是这才在其他两位正装男士当中显得自信和潇洒。沈文星很聪明,他一定事先打听过导演的喜好,他知道这个导演不喜欢搞排场,私生活很简朴,所以他没有穿那些昂贵得要死的西服过来。更值得一说的是,电影中武这个角色并不光鲜。他是个小偷,做一些不太见得光的工作,有点阴郁又不喜高调,所以生活中一定把自己打扮得最不起眼。男星们是来试镜的,不是来参加舞会,原本代表着对此次试镜表示重视的正装便显得有些滑稽了。
不过,既然林楚西来了,那么不管沈文星表现得多好,他都别想拿到这个角色。除非他手段通天搭上制片人这条船把导演也换了!
诶,要说他现在做的,搁那些金手指里自己就是那些阻挡男主角成名路上的炮灰垫脚石,有些小牛逼,不停阴险地给男主角下绊子,提拔那些不如男主角的其他炮灰攻击男主,简直就是瞎了眼和昧良心的典型人物。当然,说不定换一个剧本,主角不是沈文星了,而是这两个小朋友其中一个。自己就摇身一变成为了男主大贵人,是将男主这颗沧海遗珠捡起来的慧眼之人。在沈文星的光环下一下看穿男主的潜力,力保他拿到这个角色。然后就是各种给男主垫脚。总之不管在哪一种里自己都是那种充当垫脚石的配角。
林楚西倒不怕,去了国外这些小瘪三们才知道圈在国内斗个你死我活是多么坐井观天的事。那里才是他的地盘,才是他的大本营。他的人脉,他的粉丝,他的靠山都在那边。他还就不信这些来演个龙套的男星们能掀出什么风浪来。
导演让林楚西和这些前来试镜的男星对戏,第一个就挑上了沈文星。
当沈文星的眼睛对上林楚西时,林楚西蓦地一怔,他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他和沈文星的那一场对手戏,也是因为那一次的无心之举,像蝴蝶的翅膀,把他原本的未来全给扇没了。
☆、第五十一章
【“剧本讲什么的?星子。”林楚西蹲在片场外的阴凉处,怀里抱着一罐巨型酸梅汤,插了吸管进去喝。
“讲一个失势皇子怎么在恶毒后妈和各种极品亲戚的辣手下卧薪尝胆,成功逆袭登上皇位,然后收复周边国家一统天下的故事。”沈文星翻了翻手里剧本,说道。
林楚西又问:“那你演谁?”
沈文星:“那个战死沙场的将军,谢芜笙。”
林楚西:“哦,挺好的嘛,看起来戏份挺多的。不过……”林楚西顿一下,眼光扫描射线一样扫在沈文星一张脸上,不确定地说:“你确定你这模样适合演将军?我想想你穿盔甲,带上假发套的样子就想发笑。”
“喂,有你这样的吗,叫你来给我压阵的,你倒好,先让我漏气来着。”
“好好好,我错了。你绝对能拿下这个角色!瞧瞧你那双眼皮,那克妻唇,不就是这剧本里的谢芜笙将军吗,这角色简直就是为你量身打造的。”
“……你怎么不去死。”
“诶,那边人叫你过去呢,估计是快轮到你了。”林楚西立马转移话题。
沈文星无奈,只好拉着无所事事,嘴巴跑风的林楚西回试镜地点门外去。果然是快到沈文星了,下一个就是他。沈文星见林楚西还抱着他那宝贝酸梅汤喝个不停,差点没把那罐子给一脚踢飞了。他拍拍林楚西让他把装着酸梅汤的罐子放下,跟他进去。林楚西表示你演你的,我喝我的,又没妨碍到你,干嘛不让喝啊。沈文星没办法,只好由着林楚西了。
上一个试镜演员出来后,沈文星整了整衣衫,踢一脚身边的林楚西,两个人站起身一同进去。
这试镜的房间挺空的,评委席上就坐了两三个人,有几个位置是空着的,估计是因为来试镜的都是小透明演员,懒得过来浪费时间。导演蓄着杂乱的胡须,看着让人眼睛疼,说话口音还带着陕西话的调调。
“你们两个谁是沈文星?”
沈文星和林楚西对视一眼,林楚西很自觉地退了一步,把手上的罐子也放地上了。沈文星上前自我介绍了一番。对于沈文星一个学工科的跑来试镜导演也没感到意外,他只是随便翻了翻摊面前的剧本,说,那就演谢芜笙临死那一场戏吧。导演说完,又像是想起什么,再次开口,嗯,这场戏原本是谢芜笙和部下傅英的对手戏,让你一个人演的话可能没那么快入戏。要不然这样,跟着你一起来的小哥就帮下忙演傅英吧。
这下轮到林楚西傻眼了,怎么突然就扯上了他。
“可是我……”
“行,就这么办吧。”沈文星扯一下林楚西的手臂,打断他的话。又凑在林楚西耳边给他好说歹说终于让林楚西同意临时客串一下傅英这个角色。
“等下,能让我看下剧本吗。不用太久,五分钟……不,两分钟就可以了。”林楚西连忙说,得到导演允许后抓过剧本翻到要演的那一幕一目十行地看起来。所幸这一幕里傅英根本不用说话,只要在一旁哀伤春秋内心挣扎而已。林楚西很快松一口气。
两分钟过去,林楚西搬了几张凳子过来让沈文星躺着,自己腰背挺直站军姿一般站在靠近沈文星小腿处的位置。林楚西微微低着头,拼命回忆伤心的事逼出一脸哀伤,目视躺面前的沈文星。他并不知道他这一举动让本不看好他们的导演微微坐直了身子。
很好,沈文星开始飚戏了。
在林楚西看来沈文星已经演得足够好了,把一个将死之人的无奈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出来。但是看导演的表情似乎还不是特别满意。
“这位小哥儿你叫什么名字。”导演忽然又笑嘻嘻地和林楚西搭话,林楚西受宠若惊地报上自己名字。
“我看你条件也不错,谢芜笙这个角色也挺适合你的,要不然待会你也来试一试这个角色?”
被惊呆地林楚西看看同样惊讶的沈文星,又看看胡子拉碴的导演,不知道该作何决定。最后还是沈文星帮他答应下来。导演乐呵呵地直笑,甚至还特别体贴地让其他试镜演员进来,等林楚西熟悉完剧本再让他试。
“什么情况啊这……”林楚西握着剧本坐在试镜房间的角落里,满头黑线。
“刚才你也表现得不错啊,说不定被导演挖掘出你的潜质来了。”
“狗屁,我从小到大唯一演戏的经验就是小时候扮家家酒演爸爸,哪来的金手指潜质啊。”
“那你也不用急啊,不就再折腾十几分钟吗,就算玩玩也行。”
“得得,还能怎么。”
林楚西静下心来仔细看剧本。
谢芜笙是被流放到贫苦之地的九皇子梁潇阑幼时在姚林结实的伙伴,谢芜笙木匠出生,家里世世代代都是给别人干木工活的,给九皇子造马车时碰巧认识。梁潇阑虽然贵为皇子却也不嫌弃谢芜笙低贱出身,两人逐渐交好。梁潇阑甚至带着谢芜笙一些上学,由此谢芜笙真正开始接触儒道和兵法。为了报答梁潇阑知遇之恩,谢芜笙十三岁辞家参军,心甘情愿做一枚梁潇阑安插在大梁军营里的暗棋。而谢芜笙也不负所托,靠着一条条战功和一身伤痕,二十一岁便掌控住大梁近四分之一的兵马大权。同年以清君侧名义打上汴京,助梁潇阑登上皇位。又十年,官拜大司马大将军,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三公九卿皆行跪拜之礼。再八年,在落雁城围困战中病逝。
整个剧当中,不管是胸怀大志、野心宏达的男主角梁潇阑,还是美艳娇贵、心思细腻的女主角沈梅语,亦或是戏份堪称男二,站位当称男主蓝颜的曲凌风在人物刻画描写的浓厚程度上都比不上谢芜笙。谢芜笙从一个小木工学徒到蜚声天下的不败战神,历程跨度之大,之艰苦恐怕是连梁潇阑都比不上,更不用说贵胄出身的沈梅语和书香门第探花郎的曲凌风了。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梁潇阑,但是最后却被梁潇阑放弃背叛。而整部剧的氛围也在谢芜笙死后阴郁到了极致。谢芜笙在戏里虽然往往只出现在朝堂和战场,但他绝对是整个片子不可获取的重要人物。因为谢芜笙,梁潇阑的人生才有了那两个关键的转折点。
看完了整个剧本,林楚西终于知道刚才沈文星为什么没有让导演满意了。因为沈文星只表现出了谢芜笙的无奈,确实,谢芜笙身中剧毒,朝廷却拖着后援,面对病魔他无力回天,只有无奈。但是谢芜笙更多的却还要数不甘心吧。他并不是神,他也是血肉筑成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皇帝的怀疑让他伤心绝望,而故意让他去落雁城送死则让他彻底凉透了心。他曾经发誓要保护梁潇阑,保护大梁,却最终只能惨死在异乡。他不甘心!为什么他做了这么多皇帝看不见。他不甘心!大梁依旧危机四伏,他还不能死!
“阿西,你怎么了……”沈文星惊讶的话语把林楚西拉回现实。林楚西蓦地回神,满脸都是眼泪。
林楚西赶紧把眼泪擦了擦,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笑笑:“没什么,就是看得太入戏了。这谢芜笙死得可惜了。”
沈文星翻了个白眼:“就这你都能哭,眼泪不要钱啊。”
林楚西没反驳一个劲笑。又过了一会儿,所有试镜的人都已经表演结束,导演就招呼上林楚西。林楚西做了一个深呼吸,躺在了临时用椅子搭起来的床上。这一刻他仿佛穿越数千年附身在这个濒死将军身上,他就是谢芜笙,谢芜笙就是他。所有前尘往事都化作一股股痛楚涌进脑海中。他闭上眼,再睁开时目空一切又像是看尽世间百态。他没有去看沈文星,只是久久凝视天花板。
林楚西压低声音,幽幽地说,我这一辈子杀人太多,仇家太多,怕是死了尸骨也要被挖出来鞭笞。将我烧了,骨灰撒于护城河,世世代代守护这城,也算赎这一世罪孽。
平复下喉头涌起的献血和咳嗽,林楚西声音变得沙哑,说,我死后,将我身后之物均数赠与小妹谢荃,她若不要便烧了吧。
林楚西说,我戎马一生,不偿败绩,殚精竭虑皆为官家。自知时数无多,无法再为官家效犬马之劳,尤恐官家身侧奸佞小人作祟,祸我大梁。官家英明一世,又怎能糊涂这一时。
他说完这句话,便掩嘴剧烈咳嗽起来,伏在椅子边缘,像是要把心肺都咳出。这里原本没这一处咳嗽,而傅英也只是静静听。但是沈文星被林楚西带入了戏,他这时扑通一声向前跪倒在地,一边扶住林楚西的胸口一边朝另一个方向面目狰狞大喊军医。
林楚西无力地摆摆手,让沈文星不用担心。他将手腕搁在鼻尖,仿佛此时便穿的广袖服,那宽大的袖子便遮盖住嘴唇。
林楚西说,也罢,也罢,此等大逆不道之言断不可宣扬出去,不然,官家又该气恼了。
他又咳了一阵,才渐渐平复,却不再多费力气说话。许久,他眼中莫名闪着泪光,平静地面容却又带着淡淡的悲伤。他缓缓闭上眼睛,也不知是看到了什么好光景,嘴角勾起温暖地笑。
林楚西轻轻长叹一声,模糊低喃,阿阑,姚林的桃花,又开了。头顺势歪了下来。徒留沈文星还在不敢置信地大喊,将军,将军!
这出戏一演完,林楚西立马就从凳子上爬了起来。他现在只觉如释重负,也不管评委席那边什么反应。
直到导演对他说:“林楚西,不知道你有没有意愿饰演谢芜笙这个角色。”
“啊?!”
不止是林楚西,沈文星也顿觉晴天霹雳。】
【“老师,这是什么意思?”林楚西拿着被被退回来的申请书,站在自己的导师面前,带着一丝怒火地问道。
“楚西啊,你要理解,学校也有学校的做法。这个公费出国的名额竞争非常激烈,我知道你很优秀,但是学校没有选你肯定有校领导自己的考虑所在。”辅导员笑眯眯地说。
“放你娘的狗屁,你倒是跟我说是哪个校领导觉得我没有资格拿这个名额。王立泽不管从哪方面都比不过我吧,不就是有个当校领导的舅舅吗,有本事直接跟我说一开始就内定了啊,搞这一套算什么。”林楚西也怒了,说话跟机关炮似的,说完把那申请书撕了个粉碎扔地上,也不管辅导员什么反应,摔门就走了。
等在门外的沈文星见他这么气冲冲出来,就知道林楚西那出国的事是没戏了。
“王立泽,别让我看到他。”林楚西简直要气内伤了,想他准备了这么多,现在告诉他回家玩儿吧,他没立马冲去王立泽寝室把他大卸八块就已经很克制了。
“那你现在怎么办,继续在国内读研吗?”
“不读了,上次那个什么《风起天阑》剧组不是让我去拍电视?我想去试试。”
“呵呵,那也成啊。正好我不是也被导演钦点演傅英吗,我们兄弟俩也好有个照顾。”
“嗯。”
林楚西考虑得很多,当初他打定主意要公费出国读研究生也是因为国外的读研环境比较好,林楚西潜意识里还是更喜欢做技术而不是攻理论的,自然比较倾向去去国外的大学深造。而且老板给的工资也多,他自己勤奋点再找些零工的话不仅能养活自己还能寄钱回家。现在一切泡汤了,在国内读研他欲|望不大,不然他大可以考个自家学校的研究生继续读下去。但是工作一时半会也找不到,还不如先去那个电视剧剧组混混,反正只是演个配角,花不了多长时间,还能赚钱。
林楚西想这些想得入神,自然没注意到沈文星勉强的笑脸。】
【林楚西因为饰演了谢芜笙这个角色,狠狠地火了一把。提携他导演很喜欢他,只要有新作品就一定要拉林楚西来掺合一脚。林楚西长相好,扮起古装戏尤其惊为天人。再加上这次参演《风起天阑》就好像真的打开了他身体里封印的那扇窗户一样,让他对戏剧表演产生了很浓厚的兴趣。虽然他演技还很青涩,但作为一个纯新人菜鸟,还是能预见得到经过打磨后的光华的。
林楚西就这么红了,很多人追着喊谢将军男神,谢将军嫁我,谢将军和我组cp,谢将军我要给你生孩子。
反倒是沈文星,比起一同出道的林楚西来说,真的算是平淡如水了。他确实长得帅气,挑的剧本也不白烂,但就是没有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让他火。
他和林楚西即是好兄弟,又是一同从《风起天阑》中出道,还签在了同一个公司,虽然经纪人不同,但是关系绝对非常亲密。别人提起沈文星就能记起林楚西,也免不了把两个人放一起比较了。
林楚西事业蒸蒸日上,经纪公司愿意捧,他自己也努力,很快成为了网友评选出的新四小生之一。他正准备主演一部史诗大戏,这是他第一次挑大梁演大制作电视剧,所以推了好几个通告研究剧本。沈文星一个电话打过来让他不得不停下手边工作。
“阿西,你帮帮我!”电话那边传来沈文星慌乱的声音,伴随着嘈杂的背景音。
“怎么了这是?”林楚西给自己倒了杯水,刚才他练台词练得喉咙有点干。
“阿西,你一定要救我,不然我就死定了!”
“你倒是说发生什么事了啊。”林楚西灌一口水:“你现在在哪,我来找你。”
“在建和路的温斯特酒吧,来三楼。”
“你去哪种地方干嘛?!被狗仔拍到了你就完了!”
“阿西,快点啊!现在别说这些了,你快点过来。”
“泥煤,找我帮忙还这个口气,混蛋。”
林楚西嘴里这么说,却还是以最快的速度飞奔去温斯特酒吧。这地方外表看起来普普通像个破烂酒吧,进去第一层也确实是个正常喝酒的地方。但进里面了才知道这里有多糜烂,招小姐找鸭,吸毒嗑药的人比比皆是。林楚西刚刚走上三楼,面前第一个房间砰冲出一个口水横流赤身的女人,满身痕迹,瞳孔都发散了。随后从这房间里出来一个男人把这女人给抓了回去,恶狠狠看了林楚西一眼就用力甩上门。
林楚西压了压帽子,咽了下口水,忽然有点后悔来这个地方了。
这个时候林楚西又接到了沈文星的电话,他被沈文星叫去了三楼的男卫生间。一进卫生间林楚西就被沈文星拉进了一个隔间里,沈文星嘴唇都在发抖,说话断断续续的。
“你到底怎么了?吃霸王餐被抓了?我帮你付钱总行了。”
“听着,阿西,这次你一定要帮我,你一定要帮我。”沈文星握住林楚西的肩膀,手指用力捏紧。双眼通红。
“我怎么帮你?你都不跟我说发生了什么,你当我是神啊。”
“待会我让你进一个房间,然后不管别人问你什么你都不要开口说话。”
“就这样?”林楚西露出一副“很简单,so easy嘛”的表情:“ok,带我去吧。”
沈文星扯了扯嘴角,没再说什么,带着林楚西走到门牌号为【037】的房间面前,他让林楚西一个人进去,自己在外面等他。林楚西有点疑惑沈文星的举动,但是想着兄弟应该不会害自己,就义无反顾地拧开门把手进去了。
进去了林楚西才明白,自己被沈文星骗进了油锅。
沈文星为了红,攀上了大佬的老婆,没想到被大佬发现,把林楚西骗进去当了替罪羔羊。可怜他还以为沈文星不会害他,可正是沈文星,毁了他。
这件事不知道为什么闹得很大,大佬被闹得面子无光,更加对林楚西不客气。一个小小的明星对于大佬来说,想要捏死多少个都不成问题。好在大佬也不是要林楚西的命,但林楚西娱乐圈的前途是彻底没了。林楚西和经纪公司签了十年长约,现在经纪公司要雪藏他,他完全没办法反抗。
而沈文星,不仅取代林楚西成为史诗大剧的主角,更是莫名其妙受到经纪公司的强捧,资源赶超影帝天后。
林楚西知道,他一定是找到能给他更多利益的金主了。
林楚西生平第一次体会到识人不清的滋味,而付出的代价太大。】
“gav,gav?你在发什么呆?”导演的声音落在林楚西耳边。
林楚西蓦地回过神来,涣散的目光重新聚焦在面前人的脸上,他瞳孔深处忽的因为这张脸愤怒地燃起火焰,随后又渐渐熄灭。
他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装出生硬的中文跟沈文星道歉,然后两人进入对戏状态。
想不到吧,沈文星,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了。
☆、第五十二章
试镜过得很快,笼统不过三个人,导演对于这次的试镜也不是特别看重。他来北京只不过是来见那些来自中国的土豪投资商,希望能拉到更多的投资。至于中国演员到底挑着三个人当中的哪一个,林楚西敢肯定,这就要靠谁家的后台硬,塞得钱多了。
林楚西和是沈文星阔别几十年再度对戏,沈文星给林楚西的感觉却和当初没有多少改变。虽然从眼神和肢体动作上何以看出沈文星的确浸淫表演多年,但是沈文星却没办法放开了身心完全投入进角色里,这是他的特点,也是他的瓶颈。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沈文星还是没发现,又或者说他就算发现了也很难去改变这样的表演习惯。他和林楚西正好是完全相反的两种表演模式,林楚西一旦演戏就绝对不会把现实生活中的个人习惯带进角色里,他只会让自己融成角色,而不是让角色和自己中和。
但这也并不是说沈文星的表演方式就绝对是错,同一个角色,换不同的演员就有不同的诠释方式。沈文星可以不抛却自身特色地表演是有很大可能自成一派的。只可惜要达到这样的成就非常难,而沈文星在对于自己本身和角色之间的取舍却远远还没有达到让人惊艳、过目难忘的程度。换句话说,他只要稍微没弄好,就会造成千人一面的效果,因为他不管扮演哪个角色都是他自己。他要是不做点突破的话,观众迟早会看腻他这张脸的。
而且,从刚才那个对戏来看,沈文星根本就不认真。他大概以为这个角色会给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吧,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努力,也不需要做过多的准备。所有小聪明都放在了讨好导演上。
林楚西眼神微暗,默默坐回沙发上。
导演没有立马决定谁赢得角色,只是让他们回去等消息。
哼,林楚西怎么会不知道导演这是打的什么主意。现在不盖棺材板是想让其他比较弱势的演员经纪公司看到希望吧,男演员也谈不上什么色诱卖身,这个片子的导演对男色也没什么喜好。唯一剩下的不就是钱喽。
林楚西有点恶心这种行为,却也无可奈何。更重要的是,让沈文星出局就变得不再困难。
唯一让林楚西感到一点欣慰的大概要数另外来试镜的一个青年男演员了,他长相不是特别符合中国大众的审美,细看却也不丑,放娱乐圈里这样貌大概只能算中等。试镜对戏时表现得却相当有灵气,跟他外表完全不符。
林楚西注意得到这个青年男演员眼睛深处还带着稚气,行为举止很规矩,眼神在对戏外都很小心翼翼,生怕惹得这房间里的大佬们生气。他个子不算很高,穿着一身略显老成的西服,整个人看起来都很是喜感。
说起来,林楚西倒不是很明白导演怎么会挑几个年龄差这么大的演员来试镜。要说沈文星现在少说也是三十六七的人了,保养得再好和其他两个看起来顶多二十几的小年轻也没得比啊。气质上更是天差地别,从哪比较?
林楚西侧头看一眼面上无虚实的导演,也不知道他究竟卖什么关子。
等试镜彻底结束后,出乎意料又是情理之中的,导演果然问林楚西的意见了。林楚西当然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说您绝对不要选那个年纪大的男演员。他只能旁敲侧击的说他和所有人的不是很熟悉,没有合作过不太好下评价,但是依照刚才的对戏来看,他更喜欢某某某。这个某某某自然是林楚西看上的那个小年轻了。
导演又问林楚西为什么,林楚西装作那么随口一说,年龄相仿的比较谈得来吧,要是在剧组也好相处啊。
导演哈哈哈大笑,尔后林楚西又说,若是电影中这个善于藏匿和收集情报的人是一个很年轻的技术宅,不是更有意思吗。诚然他不比沈有名,也不比沈帅气,但我想气质上他和片子里的角色更搭配。不过这只是个人的意见而已。
林楚西当坏人当得开心,更何况他确实有意提拔一下那个后辈,沈文星老了,初心也忘了,也是时候让路给新人了。嘛,以年纪来看,林楚西也可以划分在这个新人行列里。
晚上导演要参加投资商给他办的扮演,问林楚西去不去,林楚西很是委婉地拒绝了。笑话,让他去那大开杀戒吗,他可是不能保证自己要是去了还能不能克制得了杀气。
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比什么晚宴尔虞我诈好玩多了。
林楚西既然决定要报复沈文星,那么光是现在这么小打小闹岂不是很不给沈文星面子?人现在好歹也是国内一线男星,赴过海外的实力派影星啊。要搞就搞点大的嘛。
所以,林楚西正寻思着建个工作室,扶持自己在国内的专属力量。这个时间线可能会拉得很长,但没关系,林楚西最不缺的是什么,最不缺的就是时间。百八十年后,沈文星老掉了牙,路都走不动了,林楚西或许还是十八少年郎的模样。
只是,他自己是不可能亲自运作这个工作室的,不管他本人出马合不合适,更重要的是他的工作重心不在中国,这就表明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可能只能抽出一个礼拜来中国。所以雇佣一个同行才是关键。但这个代理运营人员又不能随便找,他赚的也是辛苦钱啊,扔下去让人打水漂他也会心疼的。
国内的工作室无外乎是艺人工作室和经纪人工作室,前者靠艺人本身的名气牵头资源,后者则更多是一些大牌经纪人出来单干,手里同样有不少底牌和资源。林楚西自然是要做经纪人工作室,但在他过往的记忆力,有这个实力出来单干并且还能混得风生水起的经纪人要么被东家抓得死死的,要么早就有自己的公司了。他现在要临时找一个还真有点困难,以他现在的资金来看,他能拿出来的待遇未必会比那些大经纪公司好。
坐在酒店房间自带的电脑面前,林楚西忍不住摸了摸下巴。他倒是想起了赵景和,那老怪物手里应该人才挺多的,要来一个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不过林楚西转念一想,国内娱乐圈风向其实挺奇怪的,有些人还真就火得莫名其妙。那些外国人过来说不定也摸不清内里乾坤了。
林楚西手指在键盘上敲了几个字,在微博上搜索了沈文星。哎呦吼,这家伙微博粉丝居然有两千多万嘞。搜索出来的第一页大部分都是粉丝的表白,少数几个在掐架的,貌似在掐和哪个女星的绯闻,林楚西一目十行地浏览过去,也没仔细看。
这时一阵敲门声传过来,林楚西很快把页面关了,挂上一个音乐播放器。
这个时间点谁会来敲他的房门,他可不知道这种五星酒店还会在客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一些特殊服务。他拉了拉身上的浴袍,勒紧了腰间的带子。从房门猫眼上能看到自己房门前站了两个人。一男一女。
林楚西瞳孔猛地一个收缩。
门外男性就是今早前来试镜还颇得他心意的青年男演员,而女性却是林楚西怎么也没想到的一个人。
杜眉歌,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说,她是那个小年轻的经纪人?
可惜,现在可不是让他和杜眉歌相认的境况。他拉开门,佯装恼怒地冲出几句英文。那小年轻站在穿了高跟鞋的杜眉歌身边还没她高,被林楚西吼了一句就有点慌神地望向杜眉歌。杜眉歌不愧是业界老手,见过大场面,脸皮也练厚了,根本没被吓到。她拉了拉小年轻,直视林楚西的眼睛说明来意。
果然,他们是来走后门的。
林楚西不知道杜眉歌用了什么手段打听到他的房号,但肯定花了不少心思。就冲杜眉歌这个人,他都可以无条件帮小年轻。但是,他现在是gav·l,不是当年的林楚西了,gav·l不认识杜眉歌,也不是什么随便就能贿赂的人,他要是表现得太好打发了才是奇怪。
所以他带着点年少成名特有的傲慢,绿眸扫视一遍,抬了抬下巴用很是微妙的腔调让他们等在门外,随后门一关回去换衣服了。
他们在酒店大厅茶座上找了个不是很隐秘也不是很敞亮的地方,反正他们就是喝喝茶聊聊天,谁敢报警抓他们,就算被狗仔拍了照片也是给小年轻提升逼格。顶多背后碎碎念小年轻本事好,和林楚西这么快打好了关系。
林楚西知道肯定有人在拍照,也知道这些拍照的人是杜眉歌找来的。他装傻充愣,由着他们拍去了。
杜眉歌年纪也不小了,带过很多艺人,要说早该坐享手底下的人分提成给她。现在却依旧还是劳心劳力带新人,为了手里艺人一个小小的配角跑到林楚西这里来看比她小上二十岁人的脸色。杜眉歌名声好,混得却远没名声那么好了。
杜眉歌希望林楚西能托罗宇一把,也就是小年轻,帮他在导演面前美言几句。
“认真计较起来,我们没什么交集,帮你我有什么好处。”
杜眉歌随即推了一只信封过来,林楚西拆开信封,两根手指夹了里面的东西出来。一张支票,金额五十万,单位,美金。
林楚西笑了笑,支票塞回去,信封重新推回去。杜眉歌抿唇,直直注视林楚西。
“我并不缺那点钱,如果你们真的有好好调查过的话,就会知道。”林楚西喝一杯热牛奶,顿了顿又说:“当然,我也不怎么喜欢别人爬上我的床,我有洁癖。”
杜眉歌的脸瞬间沉了下来,倒是罗宇,似乎松了一口气,后想到什么又苦了一张脸。林楚西差点没当场笑出声,乖乖,这罗宇还真是,新人啊。
“不过呢,我挺喜欢中国的文化,如果罗导游当得不错,我倒是觉得他进剧组也无所谓。”
够哥们了吧,五十万美金,罗宇该花多久才能赚得回来,让他当小弟跑跑腿简直跟天上掉馅饼没什么区别。不止罗宇,杜眉歌也被砸傻了,一脸不敢相信。
林楚西撇了撇嘴,放下杯子,说:“你们想好了再来找我吧,不过,后天我就要会回洛杉矶,过时不候。”
“等等,罗宇能给您当导游是他的荣幸。”杜眉歌拍一下罗宇的背,罗宇连忙说:“是的,是的,我对北京很熟悉。gav先生想去哪玩儿?”
“是吗,我第一次来北京,不太清楚去哪玩好。”
“那要不我制定一个游玩路线图,明天我带着您去逛逛?”
“听起来不错。”
“那我明天八点过来找您,可以吗。”
林楚西点点头,一场贿赂看起来就这么圆满结束。
林楚西坐在椅子上目送杜眉歌和罗宇离开,一个人静静在卡座上喝完热牛奶才上楼去。他叫刚踏进电梯门上,突然冒出了个想法。
能不能让杜眉歌来经营工作室?
☆、第五十三章
林楚西在北京生活的时间不算短,却没怎么逛过。罗宇也算土生土长的北京人,细听他平常说话还会带着儿化音的京味。他出生不错,年轻的时候不愁钱花,读书的时候也是把整个北京城都玩高了。要当导游的话还是可以的。不过这小子怎么都放不开,似乎还比较介意林楚西的身份。当然,林楚西也没让他好过,充分发挥了对东方好奇心强烈的少年人所有的兴奋和无知,顺便把罗宇指挥得团团转。罗宇自然任劳任怨了,他在国内名气还不错,演过一些偶像剧但都不是主角,有不少萝莉粉。应着市场需求发过写真集和几只单曲,反响平平。杜眉歌想让他转型进军大荧屏,摆脱少女偶像的身份,所以这一部汇聚了的国外诸多大牌的《达·芬奇的“情人”》对他至关重要。他很需要在这部片子里露脸,随后借机拔高自己在国内演艺圈的格调。如果这在片子里表现得好,在剧组里勾搭上谁的话,说不定他可以直接跳过国内电影圈直接走上国外的舞台,到那个时候他再回国内发展那绝对是抢手货。
罗宇自己也知道事情轻重,对于林楚西好脾气得很。
林楚西使唤罗宇这个度拿捏得比较稳,既不会让他觉得自尊心受辱,也不会让他太过于轻松。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能让人觉得得到一件东西很轻易,要不然他只会越来越得寸进尺。林楚西虽然可以感觉出罗宇心性不坏,但这是交易,如果双方摆放的筹码不对等,不是什么好事,不管是对于林楚西来说,还是对于罗宇。最重要的是,杜眉歌,不能让她察觉出什么不对劲来。现在让她先入为主觉得自己是一个性格古怪的外国青年就好了。
有时候林楚西也会觉得现在生活蛮累的,似乎每天都有烦恼的事,似乎永远都要为那些看不清的未来做打算。就好像现在他明明想要提携一把罗宇,却也只能这么绞尽脑汁地遮遮掩掩。他要报复沈文星,不能冲到他面前一巴掌把他所有牙齿打碎,只能步步为营地铲除他。还有杜眉歌,他上一辈子的大恩人,她过得不好,他亦帮不上什么忙。
这么看来他上岸真心上得挺失败的。
“行了,你先回去吧,我自己走回酒店就可以。”
“诶?这样可以吗,离酒店还有点远,你一个人行吗。”
“有什么不行的,退一万步讲,我随便打的就能回去。”
“可是这边一到晚上还是挺乱的,那些不务正业的二流子见你一个外国人在街上乱逛,找你麻烦就不好了。”
“你怎么这么烦,我都叫你先回去了,难道你是担心我说话不算话?”
“不,不是……”罗宇眼神闪了闪,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他又全了几句,见林楚西的脸色都不好了就干脆闭口。
“那你自己小心一点,你又没带保镖在身边,要是被粉丝认出来会很麻烦的。”
“我知道,我知道。”林楚西摆摆手,赶人。
罗宇无奈,只好拦下一辆的士回去。
林楚西拉了拉脸上的口罩,又把脑袋上戴的针织帽往下扯了扯,盖住耳朵。北京的冬天环境向来不怎么好,干冷干冷的,脸皮都要被冷风吹干一样,再加上一两个月都不下一场雨,空气能让人不停打喷嚏,所以很多人都会在街上戴口罩,林楚西也算不得什么异类,再加上是夜晚,光看那一双模糊灯光下的眼睛,很少有人能认得出他。他在街边挥了挥手,拦下一辆的士,用很纯正的北京味普通话报了个地名。不管是哪里的的士司机都很能侃,无关乎性别,这的哥一看上来个本地老乡,话匣子就开了。林楚西听着就挑着关键地方应几声。
林楚西去的地方是自己上辈子在北京租的房子,那里是一片老城区,只要不集体改建,估计也不会有拆迁办和哪个房地产开放商会特意去动那块第,所以林楚西知道有很大的可能,那地方还在,说不定自己以前住的房间也有了新房客,就是不知道房东有没有把他的行李都给扔了,还是他的家人在给他死后把所有的东西都带回了湖南老家,又或是一起烧了装进没有骨灰的骨灰盒里。
老房子都建的很密集,的士根本进不去,林楚西付了钱就下车了,这一片的胡同很暗,就连路口那些泛着哑黄灯光的瓦灯都有种凄凉的阴森感,林楚西却一点也不觉得恐怖,反倒是觉得怀念和温馨。就好像一瞬间回到了很多年前,还是苦逼北漂,被沈文星害得到处碰壁的三流明星林楚西,晚上拖着疲惫的身子慢慢往光亮的地方走。因为胡同建得很相似,岔路又多,到了晚上黑漆嘛乌更容易找不着北,林楚西都是用胡同口的灯来分辨那里是回家的路的。过去这么多年了,这里好像一点都没变,就连灯都还是那个模样。
不知为什么,林楚西感觉有一股水汽从泪腺往上涌,他快速仰起头深呼吸,将眼泪眨回去。
他慢吞吞地往自己曾经租过的房子走,远远的可以看到低矮的房屋窗户上亮起的灯光,那里果然已经租出去了啊。不知道新房客是什么样的人呢,知不知道在他之前有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人住在这里,还不幸身死了。林楚西站在那栋小房子地下,怔怔抬头向上望去。
不过这样的地方会来租的人恐怕就是生活窘迫吧。
林楚西看到窗口的影子,是一个不算高大的影子,看起来还是个年轻人,后来又有一个女性的影子靠近,他们拥抱在一起,随后离开了窗户边。
原来是情侣啊,也是北漂吗,不过至少不用住地下室,也算能勉强安慰一下自己吧。
林楚西轻叹一声,靠在墙壁上,撤掉自己的口罩,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块口香糖,拆开包装纸往嘴里塞。他有点想抽烟了,不过身边既没有卖烟的,身上也没有烟。
国内的娱乐圈还是那个娱乐圈,老人死在沙滩,新人不断涌出,谁还会记得林楚西这个人。每年国内浩浩荡荡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纪念亡故明星的也只有张国荣了,但这里面又有多少人是真心实意的,又有多少人是打着哥哥的旗号搏出位的。
北京还是那个北京,车水马龙,沙尘漫天。胡同还是那个胡同,房子还是那个房子。一切都没有改变,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他死了也就死了,一滴水还能倾倒大海吗?
第10节
恋耽美
第10节
这样的南希不禁让林楚西想到上一世的杜眉歌,他的经纪人,也是这种女强人性格,一样有一个人渣老公。
林楚西靠在电梯扶手杠上,忽然就觉得喉咙有点痒,想要抽烟了。等电梯在一楼开了门,林楚西出去后就给大卫打了个电话,让他去买一袋棒棒糖过来。
一想到杜眉歌,这回忆就跟开了闸的洪水似的,怎么拦也拦不住。
林楚西坐在回家的车子上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回想到了湖南老家,回想起了那个曾经和他好得能同穿一条裤子最后却又背叛了他的好兄弟沈文星,回想到了他在北京租的那个夏天漏水冬天漏风的小破屋,回想到了胡同边上一块五一个的煎饼果子小推车店,回想到了他和他的第一任金主的那一夜。
这些东西在他的记忆力趟过了三十多年,起初在海里一直被林楚西反复咀嚼来咀嚼去,后来就再没想起过了。林楚西在海里把自己当做一条鱼,那些属于人类林楚西的记忆就像早已失去的双腿,从他的脑子里分隔开。而现在,这双腿又回来了,那么是不是意味着这些不那么美好的记忆也要再度卷土重来。
不,不,林楚西已经不是当年的林楚西了。
这么想着,林楚西靠在椅背上,慢慢闭上了双眼。他也有想要保护的人,而不是仅仅为了金钱和名利。这个世界的法则永远都很简单,强者为尊,实力说话。所以他和以前不一样,若是现在有人背叛他、伤害他、轻贱他,他必然要百倍千倍地奉还给对方。
金球奖向来都被称为奥斯卡风向标,,虽然被大众们当做奥斯卡前菜,却一点也没受冷落。林楚西好歹也是走过威尼斯国际电影节红地毯的人,晃悠着长马尾一派巨星风范挥着手就上去了。《风之旅人》在金球奖上获得了电影部门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的提名,虽然最后只有罗伯特·肯斯获得了最佳男配角,但依然不能削减它作为奥斯卡夺奖大热门电影的气焰。林楚西在金球奖红地毯上走的那么一遭又是迅速登上各大报纸杂志头版头条,谋杀了无数菲林。十九岁的金球影帝提名者,就算没有拿到奖杯他就已经拥有足够资格俯视整个美国大部分演员了。
然而,重磅戏还在后头。二月中旬的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典礼终于如期举行,全世界的天皇巨星们集聚一堂,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在洛杉矶。
颁奖典礼上的红地毯,林楚西是自己一个人走的。林楚西腰细腿长,穿一身kris van assche为他量身打造的轻熟男风西装,在一众奢华高定长裙和庄重西服里就好像一个大学生稀里糊涂闯进了大人们的社交舞会,但无疑这个“大学生”获得了所有人的目光。《风之旅人》的其他几个主创都各自携带了女伴,而范哲·希克斯则是带上了他家儿子当装饰品,不过维力·克莱顿样貌只能说是可爱,一身肉嘟嘟裹在西装里就好像高大的希克斯导演拎了个球过来。
红毯边上影迷们的尖叫像潮水般涌来,摄影师们一个个摆好架势狂按闪光。林楚西悠然走过这由闪光灯组成的道路,这条只有巨星才能走的道路。
他回过头想要再享受一下这种狂涛怒焰,却不其然注意到一个熟悉的人,一张熟悉的脸。那人穿着剪裁合身的手工西装,英姿勃发。头发全部往后梳,露出饱满的额头,满面笑容地从红地毯一端走来,在他身边还有一位中年男人和穿着拽地抹胸长裙的女人。
这三个人林楚西都认识,又或者应该说,是中国人就不可能会不认识这三个人。能代表整个中国娱乐圈来奥斯卡的,有哪一个不是国内大腕。
林楚西嘴角的笑容逐渐变了味,他的目光疏疏落落地落在那个男人身上,带着一点诡谲,也带着一点嗜血。
“沈文星,好久不见。”
☆、第四十九章
【x大所在的城市一到夏天就是个超级火炉,虽然一直标榜自己是南方城市,但是干燥炎热的气候实在无法让他的说辞得到大众信服。x大宿舍和教学楼都没有装空调,所以每每到夏天,所有x大学子们都恨不得晚上卷上自己凉席到教学楼的天台上去睡觉,而他们也确实这么做过,为此x大女生和男生还为了划分天台地界大大了一场,由于太多男生气管炎,家里那口子一横眼就不敢说话了,由此男生丢失了众多领土,只抢到几个地理位置不是那么好的地界。这场轰轰烈烈的露天睡馆还没有持续上一个礼拜,诸位学生们就被狠毒的蚊子给打回了宿舍。
x大工程学院所在的校区有人尽皆知的三宝,一宝强风沙、二宝大毒蚊、三宝公交飞车。这里的蚊子攻击力强悍无比,这么一堆白花花的血库放眼前,不吃那还叫蚊子吗。
打道回府的学子们表示这日子没法活了。而整个学校唯一有空调的地方只有图书馆,学生们若是不想被蒸干只能去图书馆。学校奸险居心终于在这个时候让学生们意识到了。
林楚西在x大工程学院读书的时候就参加过这种浩浩荡荡宛如示威的天台裸睡学生活动,虽然最后不了了之,但还是让他热血了一把。也是在这个时候,林楚西认识了沈文星。
沈文星是x大名人,因为长得帅,一直都被喻为x大工程学院的院草。林楚西长得也很不错,性格也和善,但是在沈文星的光环下,自然就被盖住了。他们两个读的同一个专业,但是不同班,除了大课一起上,小课都是分开教室上的,所以沈文星其人就林楚西来说都只不过是旁人嘴里的一些模糊影子而已。
当然,林楚西除了那副好相貌外,给别人最大的印象就是学霸了,但林楚西又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学霸。他虽然很认真学习,从来不逃课也经常上自习,但是很多课外活动也会积极参加,在学生会里更是混得风生水起。又因为沈文星也是院里风云人物,林楚西免不了经常被拿来和沈文星作比较。
林楚西一直对沈文星有种好奇心。没想到就在大二上学期的天台裸睡活动里结识了,后来就是说起来让人觉得惊奇的迅速成为死党。就连围观群众都对林楚西和沈文星的结交速度感到惊讶,暗地里诧异他们两个不会是一见钟情就双双钙化了吧。也没见着这两个有钙化的倾向啊。
外界一直在猜测是林楚西主动和沈文星交好的,日常生活中也是林楚西被使唤得比较多。但事实上却是沈文星追着林楚西跑。林楚西老家在湖南一个很小的小镇,是家里的长子,底下有一个妹妹。他母亲平日里身体不太好,父亲工作又忙,妹妹差不多都是林楚西一个人拉拔大的。林楚西从小到大已经养成了有好吃的先让给妹妹,有好玩的先让给妹妹,自己的零花钱省下来给妹妹买芭比娃娃,事事都要先照顾妹妹的习惯。他性格说好听点是温柔,说难听点就是圣母。沈文星比他小了几个月,他就不知不觉把沈文星当弟弟来看待、照顾了,掏心挖肺,恨不得就把心肝挖出来塞沈文星嘴里让他吃了。
林楚西和沈文星很快就好到能穿同一条裤子的程度,而作为学院双壁,沈文星女朋友都换了好几任,林楚西却还是从大一打光棍到现在,有人说他就是钙,有人说他老家女朋友牵着呢,也有人说他就是哪方面不行根本对别人硬不起来。总之就是急得躲后面送情书的女生们木头棍子咬断了好几根。
林楚西不急,也不想交女朋友。工科学院本来女生就少,他们学院不仅独霸一个校区,还和主校区离得远,简直和一个纯男子高校没什么区别。天天泡在男生堆里听他们对女神的渴望,看他们对着毛片打飞机,林楚西感觉自己似乎都有些反感了。也不是反感女生,而是有点反感这种跪舔漂亮女性的风气,似乎只要长得好就算杀人放火也可以置之不理了。而且碍于拙荆见肘的生活费,林楚西觉得他似乎没那经济条件养女朋友。他妹妹就快要读大学了,他还得帮着存她的学费,钱都不能乱花。至于沈文星换了多少个女朋友,什么你说他会不会嫉妒?管他毛事好吗,沈文星就算一夜七女那也是他自己的本事。
林楚西被传着钙化的谣言一直到大四,他开始着手准备公费出国深造的申请,在他的导师的支持和帮助下。这几乎就是十拿九稳的事,整个工程学院还没人抢的过他,当然,只要没有黑箱操作。
整个工程学院的准毕业生们似乎都在为了将来的生计奔波,有的在找实习单位,有的埋头苦读准备考研,也有因为学分没修完还在苦逼重考的人。只有少数富家子弟完全不担心工作,沈文星家境虽然算不上富家子弟,但是林楚西也见不到他有多少因为毕业后的忙碌。
林楚西知道沈文星一直都不喜欢信息工程这个专业,他是被他的父母们逼过来读书的,他真正想要报考的是中戏,暑假时甚至瞒着父母独自坐火车北上去参加提前批考试,结果被他父母给一哭二闹三上吊拎了回来。前段时间林楚西和沈文星的生活照不知怎么流到网上去了,就像以前的奶茶妹妹一样,在著名社交网站里莫名其妙地火了起来。有人人肉出他们的真实身份,国内顶尖学府学生的标签又为他们脸上镀了一层金,脸帅再加上高智商,生活照又不像是ps的,两个人顿时被冠着x大校草的名号一路高歌被疯狂传播。
林楚西只觉得好笑,笑过之后又一脸苦逼地攻读英文文献了。他想申请康奈尔大学,无奈这所大学需要的指标对于他来说还是有点吃力,不加紧学习不行啊。沈文星却觉得这是他的机会来了,当年他死活要读中戏没读成,这次简直就像是告诉他老天爷都要他走娱乐圈这条路。
沈文星这人,表面上绅士君子作风,其实心高气傲,姿态端着呢。他和林楚西没有早早翻脸就是因为林楚西总是顺着他宠着他,什么事都依着他。虽然林楚西也会反对他,说不好听的话,但沈文星也不是傻子,知道林楚西是为他好。他就是太习惯林楚西的宠和好了,习惯到以为这是理所当然,习惯到他以为林楚西会永永远远站在他身后,陪他笑,陪他看风云。】
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大厅内昏暗暗的,林楚西坐的位置比较前,这还多亏了同剧组们的大腕,顺带也把他捎上了大牌们才能坐的前排。台上主持们插科打诨说着一些毫无节操的笑话,语速奇快,林楚西都感觉自己快要听不明白了。
他抬起头往台上大屏幕看,他以为他从大屏幕的一角倒映里看到了在他后面坐着的沈文星。
林楚西眨眨眼,晃掉这个身影,他感觉自己似乎有点魔障了。
【图书馆——外文原版书籍区——
“阿西……”
“嗯。”
“阿西?”
“怎么了。”
“阿西阿西!”
林楚西无奈地放下书本,抬起头,沈文星一张俊脸立马凑到眼前。
“到底有什么事啊你小子,而且图书馆你喊那么大声,待会管理员过来把你扔出去。”
“这不有事找你商量吗。”
“有事,晚上回去也能说,你这么着急做什么。”林楚西说完,手中签字笔又在笔记本上写出几行公式。
“得了,你一会儿再学霸不成吗,少这几分钟死不了。”
“行行行,我怕你了。我们去厕所说行了吧,沈大爷。”林楚西把笔记本往左手边砖头书现在翻到的那一页里一夹,合上书本。
沈文星立马急不可耐地拖着林楚西去厕所。
“到底什么事把你急成这样,别跟我说你喜当爹问我借钱去医院打胎。”
“你就不能想点好的?我有那么缺德吗。”
“嘿,那就说不准了。”
“我跟你说正经的。前几天我个朋友跟我说有个电视剧的配角想找我试镜,是一个武侠偶像剧,问我去不去。你是知道我想法的,我思考了半天还是答应了他。”
“你都做好决定了还来问我干嘛,玩儿我呢。”
“我是答应了啊,可是我又不是那些科班出身的演员,和他们比肯定不太行。你说我是不是答应的太草率了。”
“你的自信哪去了,你那身王八之气哪去了。亏得还在学院里作威作福呢,出了学校就蔫了。而且既然是偶像剧,应该不太需要演技吧。反正只要帅得让那些小女生无视你的演技不就行了?如果你要演的角色正好面瘫脸,就更好了,只需要耍酷。反正台词随便说,后期有配音。”
“…………”
“挨,我也不是很懂,总之你就去试试,你不是喜欢吗,反正试了又没什么损失,落选也不过浪费半天时间罢了。”
“那你陪我去,给我壮胆。”
“滚,我还要准备gre!”
“阿西!好哥们!我们可是超级死党,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我怎么对你了,我那是教你独立自主,有压力才有动力,懂不懂,弟弟。”
“你不去我就告诉别人你喜欢我。”
“…………”
“我帮你付gre的报名费,我还给你买全套的gre复习资料。”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尼玛,我请你去吃柳谭庄!”
“成交!我们什么时候去!”
“狗【——哔——】,能出息点吗,你全部情商都点在吃上面了。后天吧,我来叫你。”
“行,你事先来个电话啊。”】
台上颁奖嘉宾着盛装,笑着念出获奖人,随后台下便是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斑驳的灯光落在林楚西脸上,很快又离开。这灯光刺得他眼睛疼,眼泪都被逼了出来。坐在他旁边的艾伦·斯洛文罗尼安慰似的拍拍他肩膀。
“你不要灰心,你还年轻,还有很多时间来冲击这个最佳男主角。要知道有时候评委也是会因为你的年龄给你打分的,太快站上巅峰会让你停下追逐脚步的。”
“我明白,能被提名已经非常出乎我的意料,我知道我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
“你能想得开就好。”
林楚西忍不住苦笑,他刚才根本就没把注意力放在颁奖典礼上,尤其这个奖项他还被提名。这个事实让他觉得痛恨,明明他应该潇洒无视过去的。他不愿意再想起以前,但是沈文星的出现让他的脑子不受控制了。
然而,想到这些只能让他觉得悲凉和苦楚。
年轻时候的自己果然太甜了,太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
世事难料,谁又能够预测到后来那些事会化作割袍断义的长刀,割裂所有曾经。
好和不好,坏与不坏,对同错,谈论这些都已经毫无意义。
从此,请再也不要用朋友来称呼对方,也再不要回忆以前美好的友谊,以前我们情谊有多深厚,那么现在我们的仇恨便有多郁结。
☆、第五十章
《风之旅人》在奥斯卡上斩获颇丰,拿奖拿到手软。且不说当年詹妮弗·劳伦斯以二十三岁年轻之姿摘得后冠,成为欧美电影圈一等一的大姐头。林楚西今年二十岁,先后获得金球奖和奥斯卡的影帝提名,虽然最后都没有拿到奖杯。但是二十岁这个年纪实在让人觉得可怕。以后不管是电影圈还是娱乐圈都将是年轻人的天下,而林楚西无疑在所有欧美青年演员中是最快蹿红也是最具有实力的。
电影和明星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向来都是依附在国家的硬实力上的。欧美等事经济政治上作为领跑者已经数百年,不管是作为文化渗透还是全球经济化的自然发展,他们自然而然成为了文化输出国。而作为文化输入国的其他发展中国家以及第三世界国家在消费力量与日俱增的情况下会潜意识的对于自己消费文化输入国的产品感到优越感。这其实也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只不过能够扭转这种战争的关键也不仅仅是时间。
林楚西现在是好莱坞最炙手可热的新星,他确实是搭上了一班快车。假如他的起点不是在美国,也不是在这种文化输出国的任何一个国家,他都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快。就譬如,所有中国明星都挣破了头想要去戛纳去威尼斯去奥斯卡,在国外随便一些新闻都能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亚洲明星们卯足了劲想要在外国大片上露脸,即使只是说一句很挫比的台词。而在欧美明星心目中,上海国际电影节的红地毯也不过是为了在中国内地宣传电影的手段罢了。当然,更多的电影只会在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上映,这个时候来内地就显得更加无足轻重。
所有人都会骂那些说外国月亮比较圆的人,但是整个社会又确实在营造这样的一种氛围。
林楚西就是在这样一种氛围里,装着中国人的芯子,背后笼罩着开挂一样的圣光,不费吹灰之力把他上辈子想在国内争取的地位给弄到了手。
当初公司里踩他的明星们现在也不知道混去几线被别人踩了,当初他每个月都一分钱掰成两分来花,现在拍一个广告就是七位数进账,并且还是美元。当初他接不到角色只能去跑龙套演死尸,就连摄像机都会拐着弯地避开他。现在他最新的eporio arani时装大片挂在上海巴黎春天的超级广告牌上,所有路过的人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到他。
不需要卖萌,不需要麦麸,也不需要雇佣水军大炒特炒。gav·l这个名字现在对于整个中国影迷来说就是高贵冷艳贵族范儿的代表。
有人喜欢接地气的明星,有人喜欢飘在云端的明星。林楚西无疑给了所有人后一种感觉。
其实林楚西的这张脸虽然西化的厉害,但是在中国相当吃得开。中国人向来都会喜欢繁复精致的东西,看看那些汇聚了一代又一代人心血的宫殿和手工艺品就能很清楚的认识到,大中华民族的人对于那些精雕细琢能够体现出地位的东西又多钟爱。林楚西的脸准确地说也可以形容成一个工匠雕刻出来的艺术品。
尤其是林楚西很特立独行,那一头墨绿色的长卷发,就连神魔无数的时尚圈也没有多少个人敢这么染,更不用说是男星,还把这一头长发带进了两部电影里。
现在谁看到一头绿色长发不是率先想到我们的“gw”。
但这些对于林楚西来说当然是不够的,虽然他上陆的初衷并不是为了报仇,但是现在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摆在面前,不搞死几个当初嚣张的硬茬他就不是鱼。
这个好机会说的就是林楚西下一个要参演的电影,《达·芬奇的“情人”》里要挑中国演员,而前来试镜的就有沈文星!
《达·芬奇的“情人”》里有一个情节是主角布莱登要把偷到的木箱藏起来,他便把木箱交给了他的中国朋友武,让他帮忙藏。而这个武以前是布莱登小偷团队里的人,虽然不是很精通偷窃技术,但是在设计逃跑路线上非常厉害,又精通多国语言和易容术,是藏东西的绝佳人选。
选角顾问曾经问过编剧能不能把这个中国角色武换成欧美人,被编剧毫不犹豫地否决了。没办法,选角顾问只能尽量在考虑到演员的档期和是否符合角色气质上在中国找到了几个演员来试镜。
林楚西得知这个消息纯属偶然,因为他看了剧本之后对于编剧非常感兴趣,于是便联系上了她,没想到是一位非常年轻的女孩儿。两个人年龄相仿,又有工作联系,很快就熟稔起来,也是通过编剧林楚西才知道导演要去北京。林楚西想都没想就闹着要一起去。他所饰演的神秘小偷和这个武有对手戏,他提这个要求不过分。更何况,林楚西在这些前辈面前都很乖,也不会因为名气大了甩大牌,所以和大家关系都不错。他背后靠山太大,也没人敢得罪他。于是他想要干些什么就算是制片人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几十年没有回北京的林楚西感觉这个地方似乎和以前没什么区别,导演担心他人生地不熟惹出什么事来就让他不要乱跑,还跟他说就算要出去玩也一定要注意安全,最好带上保镖和翻译。林楚西现在可是个金娃娃,要真出了什么事,头疼和遭殃的可绝对不止导演一个人。
林楚西怀念归怀念,也知道随便在北京街头走,他那一头绿头发实在太扎眼,不出多久绝对被认出来围攻。他很听话地待在酒店,只有晚上的时候才会趁着夜色和保镖出门去逛街。他在等,等来试镜的沈文星。他这次就是特地来搞沈文星的,所以不仅没让南希跟着一起来,就连大卫都被他扔洛杉矶了。他不想让身边的人察觉到他对沈文星的敌意。当然,他耍耍演技,有很大把握可以让试镜评审也察觉不出
很快就到了试镜日,试镜的地方就在导演住的总统套房里。来试镜的人不止沈文星一个,另外两个人林楚西倒是不怎么认识了。大概是他死后崛起的新星吧,五年也够他们攒人气了。
林楚西出现在试镜房间里时,前来试镜的中国男星们都有些惊讶。因为事先谁都没有得到消息,林楚西会来。而林楚西的出现对于这个三个人的成败也增加了一个不确定因素。林楚西的意见一定能影响导演的决定,毕竟这个角色只不过是没什么戏份的龙套,他们只不过是需要一个中国籍的演员罢了,而这个演员也不需要演技精湛如影帝。对于导演来说其实三个人当中谁都可以。
林楚西对他们三人微微一笑,他的目光落在沈文星身上。今天沈文星穿着并不是很讲究,很像是穿着日常便服就来了。但是这才在其他两位正装男士当中显得自信和潇洒。沈文星很聪明,他一定事先打听过导演的喜好,他知道这个导演不喜欢搞排场,私生活很简朴,所以他没有穿那些昂贵得要死的西服过来。更值得一说的是,电影中武这个角色并不光鲜。他是个小偷,做一些不太见得光的工作,有点阴郁又不喜高调,所以生活中一定把自己打扮得最不起眼。男星们是来试镜的,不是来参加舞会,原本代表着对此次试镜表示重视的正装便显得有些滑稽了。
不过,既然林楚西来了,那么不管沈文星表现得多好,他都别想拿到这个角色。除非他手段通天搭上制片人这条船把导演也换了!
诶,要说他现在做的,搁那些金手指里自己就是那些阻挡男主角成名路上的炮灰垫脚石,有些小牛逼,不停阴险地给男主角下绊子,提拔那些不如男主角的其他炮灰攻击男主,简直就是瞎了眼和昧良心的典型人物。当然,说不定换一个剧本,主角不是沈文星了,而是这两个小朋友其中一个。自己就摇身一变成为了男主大贵人,是将男主这颗沧海遗珠捡起来的慧眼之人。在沈文星的光环下一下看穿男主的潜力,力保他拿到这个角色。然后就是各种给男主垫脚。总之不管在哪一种里自己都是那种充当垫脚石的配角。
林楚西倒不怕,去了国外这些小瘪三们才知道圈在国内斗个你死我活是多么坐井观天的事。那里才是他的地盘,才是他的大本营。他的人脉,他的粉丝,他的靠山都在那边。他还就不信这些来演个龙套的男星们能掀出什么风浪来。
导演让林楚西和这些前来试镜的男星对戏,第一个就挑上了沈文星。
当沈文星的眼睛对上林楚西时,林楚西蓦地一怔,他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他和沈文星的那一场对手戏,也是因为那一次的无心之举,像蝴蝶的翅膀,把他原本的未来全给扇没了。
☆、第五十一章
【“剧本讲什么的?星子。”林楚西蹲在片场外的阴凉处,怀里抱着一罐巨型酸梅汤,插了吸管进去喝。
“讲一个失势皇子怎么在恶毒后妈和各种极品亲戚的辣手下卧薪尝胆,成功逆袭登上皇位,然后收复周边国家一统天下的故事。”沈文星翻了翻手里剧本,说道。
林楚西又问:“那你演谁?”
沈文星:“那个战死沙场的将军,谢芜笙。”
林楚西:“哦,挺好的嘛,看起来戏份挺多的。不过……”林楚西顿一下,眼光扫描射线一样扫在沈文星一张脸上,不确定地说:“你确定你这模样适合演将军?我想想你穿盔甲,带上假发套的样子就想发笑。”
“喂,有你这样的吗,叫你来给我压阵的,你倒好,先让我漏气来着。”
“好好好,我错了。你绝对能拿下这个角色!瞧瞧你那双眼皮,那克妻唇,不就是这剧本里的谢芜笙将军吗,这角色简直就是为你量身打造的。”
“……你怎么不去死。”
“诶,那边人叫你过去呢,估计是快轮到你了。”林楚西立马转移话题。
沈文星无奈,只好拉着无所事事,嘴巴跑风的林楚西回试镜地点门外去。果然是快到沈文星了,下一个就是他。沈文星见林楚西还抱着他那宝贝酸梅汤喝个不停,差点没把那罐子给一脚踢飞了。他拍拍林楚西让他把装着酸梅汤的罐子放下,跟他进去。林楚西表示你演你的,我喝我的,又没妨碍到你,干嘛不让喝啊。沈文星没办法,只好由着林楚西了。
上一个试镜演员出来后,沈文星整了整衣衫,踢一脚身边的林楚西,两个人站起身一同进去。
这试镜的房间挺空的,评委席上就坐了两三个人,有几个位置是空着的,估计是因为来试镜的都是小透明演员,懒得过来浪费时间。导演蓄着杂乱的胡须,看着让人眼睛疼,说话口音还带着陕西话的调调。
“你们两个谁是沈文星?”
沈文星和林楚西对视一眼,林楚西很自觉地退了一步,把手上的罐子也放地上了。沈文星上前自我介绍了一番。对于沈文星一个学工科的跑来试镜导演也没感到意外,他只是随便翻了翻摊面前的剧本,说,那就演谢芜笙临死那一场戏吧。导演说完,又像是想起什么,再次开口,嗯,这场戏原本是谢芜笙和部下傅英的对手戏,让你一个人演的话可能没那么快入戏。要不然这样,跟着你一起来的小哥就帮下忙演傅英吧。
这下轮到林楚西傻眼了,怎么突然就扯上了他。
“可是我……”
“行,就这么办吧。”沈文星扯一下林楚西的手臂,打断他的话。又凑在林楚西耳边给他好说歹说终于让林楚西同意临时客串一下傅英这个角色。
“等下,能让我看下剧本吗。不用太久,五分钟……不,两分钟就可以了。”林楚西连忙说,得到导演允许后抓过剧本翻到要演的那一幕一目十行地看起来。所幸这一幕里傅英根本不用说话,只要在一旁哀伤春秋内心挣扎而已。林楚西很快松一口气。
两分钟过去,林楚西搬了几张凳子过来让沈文星躺着,自己腰背挺直站军姿一般站在靠近沈文星小腿处的位置。林楚西微微低着头,拼命回忆伤心的事逼出一脸哀伤,目视躺面前的沈文星。他并不知道他这一举动让本不看好他们的导演微微坐直了身子。
很好,沈文星开始飚戏了。
在林楚西看来沈文星已经演得足够好了,把一个将死之人的无奈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出来。但是看导演的表情似乎还不是特别满意。
“这位小哥儿你叫什么名字。”导演忽然又笑嘻嘻地和林楚西搭话,林楚西受宠若惊地报上自己名字。
“我看你条件也不错,谢芜笙这个角色也挺适合你的,要不然待会你也来试一试这个角色?”
被惊呆地林楚西看看同样惊讶的沈文星,又看看胡子拉碴的导演,不知道该作何决定。最后还是沈文星帮他答应下来。导演乐呵呵地直笑,甚至还特别体贴地让其他试镜演员进来,等林楚西熟悉完剧本再让他试。
“什么情况啊这……”林楚西握着剧本坐在试镜房间的角落里,满头黑线。
“刚才你也表现得不错啊,说不定被导演挖掘出你的潜质来了。”
“狗屁,我从小到大唯一演戏的经验就是小时候扮家家酒演爸爸,哪来的金手指潜质啊。”
“那你也不用急啊,不就再折腾十几分钟吗,就算玩玩也行。”
“得得,还能怎么。”
林楚西静下心来仔细看剧本。
谢芜笙是被流放到贫苦之地的九皇子梁潇阑幼时在姚林结实的伙伴,谢芜笙木匠出生,家里世世代代都是给别人干木工活的,给九皇子造马车时碰巧认识。梁潇阑虽然贵为皇子却也不嫌弃谢芜笙低贱出身,两人逐渐交好。梁潇阑甚至带着谢芜笙一些上学,由此谢芜笙真正开始接触儒道和兵法。为了报答梁潇阑知遇之恩,谢芜笙十三岁辞家参军,心甘情愿做一枚梁潇阑安插在大梁军营里的暗棋。而谢芜笙也不负所托,靠着一条条战功和一身伤痕,二十一岁便掌控住大梁近四分之一的兵马大权。同年以清君侧名义打上汴京,助梁潇阑登上皇位。又十年,官拜大司马大将军,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三公九卿皆行跪拜之礼。再八年,在落雁城围困战中病逝。
整个剧当中,不管是胸怀大志、野心宏达的男主角梁潇阑,还是美艳娇贵、心思细腻的女主角沈梅语,亦或是戏份堪称男二,站位当称男主蓝颜的曲凌风在人物刻画描写的浓厚程度上都比不上谢芜笙。谢芜笙从一个小木工学徒到蜚声天下的不败战神,历程跨度之大,之艰苦恐怕是连梁潇阑都比不上,更不用说贵胄出身的沈梅语和书香门第探花郎的曲凌风了。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梁潇阑,但是最后却被梁潇阑放弃背叛。而整部剧的氛围也在谢芜笙死后阴郁到了极致。谢芜笙在戏里虽然往往只出现在朝堂和战场,但他绝对是整个片子不可获取的重要人物。因为谢芜笙,梁潇阑的人生才有了那两个关键的转折点。
看完了整个剧本,林楚西终于知道刚才沈文星为什么没有让导演满意了。因为沈文星只表现出了谢芜笙的无奈,确实,谢芜笙身中剧毒,朝廷却拖着后援,面对病魔他无力回天,只有无奈。但是谢芜笙更多的却还要数不甘心吧。他并不是神,他也是血肉筑成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皇帝的怀疑让他伤心绝望,而故意让他去落雁城送死则让他彻底凉透了心。他曾经发誓要保护梁潇阑,保护大梁,却最终只能惨死在异乡。他不甘心!为什么他做了这么多皇帝看不见。他不甘心!大梁依旧危机四伏,他还不能死!
“阿西,你怎么了……”沈文星惊讶的话语把林楚西拉回现实。林楚西蓦地回神,满脸都是眼泪。
林楚西赶紧把眼泪擦了擦,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笑笑:“没什么,就是看得太入戏了。这谢芜笙死得可惜了。”
沈文星翻了个白眼:“就这你都能哭,眼泪不要钱啊。”
林楚西没反驳一个劲笑。又过了一会儿,所有试镜的人都已经表演结束,导演就招呼上林楚西。林楚西做了一个深呼吸,躺在了临时用椅子搭起来的床上。这一刻他仿佛穿越数千年附身在这个濒死将军身上,他就是谢芜笙,谢芜笙就是他。所有前尘往事都化作一股股痛楚涌进脑海中。他闭上眼,再睁开时目空一切又像是看尽世间百态。他没有去看沈文星,只是久久凝视天花板。
林楚西压低声音,幽幽地说,我这一辈子杀人太多,仇家太多,怕是死了尸骨也要被挖出来鞭笞。将我烧了,骨灰撒于护城河,世世代代守护这城,也算赎这一世罪孽。
平复下喉头涌起的献血和咳嗽,林楚西声音变得沙哑,说,我死后,将我身后之物均数赠与小妹谢荃,她若不要便烧了吧。
林楚西说,我戎马一生,不偿败绩,殚精竭虑皆为官家。自知时数无多,无法再为官家效犬马之劳,尤恐官家身侧奸佞小人作祟,祸我大梁。官家英明一世,又怎能糊涂这一时。
他说完这句话,便掩嘴剧烈咳嗽起来,伏在椅子边缘,像是要把心肺都咳出。这里原本没这一处咳嗽,而傅英也只是静静听。但是沈文星被林楚西带入了戏,他这时扑通一声向前跪倒在地,一边扶住林楚西的胸口一边朝另一个方向面目狰狞大喊军医。
林楚西无力地摆摆手,让沈文星不用担心。他将手腕搁在鼻尖,仿佛此时便穿的广袖服,那宽大的袖子便遮盖住嘴唇。
林楚西说,也罢,也罢,此等大逆不道之言断不可宣扬出去,不然,官家又该气恼了。
他又咳了一阵,才渐渐平复,却不再多费力气说话。许久,他眼中莫名闪着泪光,平静地面容却又带着淡淡的悲伤。他缓缓闭上眼睛,也不知是看到了什么好光景,嘴角勾起温暖地笑。
林楚西轻轻长叹一声,模糊低喃,阿阑,姚林的桃花,又开了。头顺势歪了下来。徒留沈文星还在不敢置信地大喊,将军,将军!
这出戏一演完,林楚西立马就从凳子上爬了起来。他现在只觉如释重负,也不管评委席那边什么反应。
直到导演对他说:“林楚西,不知道你有没有意愿饰演谢芜笙这个角色。”
“啊?!”
不止是林楚西,沈文星也顿觉晴天霹雳。】
【“老师,这是什么意思?”林楚西拿着被被退回来的申请书,站在自己的导师面前,带着一丝怒火地问道。
“楚西啊,你要理解,学校也有学校的做法。这个公费出国的名额竞争非常激烈,我知道你很优秀,但是学校没有选你肯定有校领导自己的考虑所在。”辅导员笑眯眯地说。
“放你娘的狗屁,你倒是跟我说是哪个校领导觉得我没有资格拿这个名额。王立泽不管从哪方面都比不过我吧,不就是有个当校领导的舅舅吗,有本事直接跟我说一开始就内定了啊,搞这一套算什么。”林楚西也怒了,说话跟机关炮似的,说完把那申请书撕了个粉碎扔地上,也不管辅导员什么反应,摔门就走了。
等在门外的沈文星见他这么气冲冲出来,就知道林楚西那出国的事是没戏了。
“王立泽,别让我看到他。”林楚西简直要气内伤了,想他准备了这么多,现在告诉他回家玩儿吧,他没立马冲去王立泽寝室把他大卸八块就已经很克制了。
“那你现在怎么办,继续在国内读研吗?”
“不读了,上次那个什么《风起天阑》剧组不是让我去拍电视?我想去试试。”
“呵呵,那也成啊。正好我不是也被导演钦点演傅英吗,我们兄弟俩也好有个照顾。”
“嗯。”
林楚西考虑得很多,当初他打定主意要公费出国读研究生也是因为国外的读研环境比较好,林楚西潜意识里还是更喜欢做技术而不是攻理论的,自然比较倾向去去国外的大学深造。而且老板给的工资也多,他自己勤奋点再找些零工的话不仅能养活自己还能寄钱回家。现在一切泡汤了,在国内读研他欲|望不大,不然他大可以考个自家学校的研究生继续读下去。但是工作一时半会也找不到,还不如先去那个电视剧剧组混混,反正只是演个配角,花不了多长时间,还能赚钱。
林楚西想这些想得入神,自然没注意到沈文星勉强的笑脸。】
【林楚西因为饰演了谢芜笙这个角色,狠狠地火了一把。提携他导演很喜欢他,只要有新作品就一定要拉林楚西来掺合一脚。林楚西长相好,扮起古装戏尤其惊为天人。再加上这次参演《风起天阑》就好像真的打开了他身体里封印的那扇窗户一样,让他对戏剧表演产生了很浓厚的兴趣。虽然他演技还很青涩,但作为一个纯新人菜鸟,还是能预见得到经过打磨后的光华的。
林楚西就这么红了,很多人追着喊谢将军男神,谢将军嫁我,谢将军和我组cp,谢将军我要给你生孩子。
反倒是沈文星,比起一同出道的林楚西来说,真的算是平淡如水了。他确实长得帅气,挑的剧本也不白烂,但就是没有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让他火。
他和林楚西即是好兄弟,又是一同从《风起天阑》中出道,还签在了同一个公司,虽然经纪人不同,但是关系绝对非常亲密。别人提起沈文星就能记起林楚西,也免不了把两个人放一起比较了。
林楚西事业蒸蒸日上,经纪公司愿意捧,他自己也努力,很快成为了网友评选出的新四小生之一。他正准备主演一部史诗大戏,这是他第一次挑大梁演大制作电视剧,所以推了好几个通告研究剧本。沈文星一个电话打过来让他不得不停下手边工作。
“阿西,你帮帮我!”电话那边传来沈文星慌乱的声音,伴随着嘈杂的背景音。
“怎么了这是?”林楚西给自己倒了杯水,刚才他练台词练得喉咙有点干。
“阿西,你一定要救我,不然我就死定了!”
“你倒是说发生什么事了啊。”林楚西灌一口水:“你现在在哪,我来找你。”
“在建和路的温斯特酒吧,来三楼。”
“你去哪种地方干嘛?!被狗仔拍到了你就完了!”
“阿西,快点啊!现在别说这些了,你快点过来。”
“泥煤,找我帮忙还这个口气,混蛋。”
林楚西嘴里这么说,却还是以最快的速度飞奔去温斯特酒吧。这地方外表看起来普普通像个破烂酒吧,进去第一层也确实是个正常喝酒的地方。但进里面了才知道这里有多糜烂,招小姐找鸭,吸毒嗑药的人比比皆是。林楚西刚刚走上三楼,面前第一个房间砰冲出一个口水横流赤身的女人,满身痕迹,瞳孔都发散了。随后从这房间里出来一个男人把这女人给抓了回去,恶狠狠看了林楚西一眼就用力甩上门。
林楚西压了压帽子,咽了下口水,忽然有点后悔来这个地方了。
这个时候林楚西又接到了沈文星的电话,他被沈文星叫去了三楼的男卫生间。一进卫生间林楚西就被沈文星拉进了一个隔间里,沈文星嘴唇都在发抖,说话断断续续的。
“你到底怎么了?吃霸王餐被抓了?我帮你付钱总行了。”
“听着,阿西,这次你一定要帮我,你一定要帮我。”沈文星握住林楚西的肩膀,手指用力捏紧。双眼通红。
“我怎么帮你?你都不跟我说发生了什么,你当我是神啊。”
“待会我让你进一个房间,然后不管别人问你什么你都不要开口说话。”
“就这样?”林楚西露出一副“很简单,so easy嘛”的表情:“ok,带我去吧。”
沈文星扯了扯嘴角,没再说什么,带着林楚西走到门牌号为【037】的房间面前,他让林楚西一个人进去,自己在外面等他。林楚西有点疑惑沈文星的举动,但是想着兄弟应该不会害自己,就义无反顾地拧开门把手进去了。
进去了林楚西才明白,自己被沈文星骗进了油锅。
沈文星为了红,攀上了大佬的老婆,没想到被大佬发现,把林楚西骗进去当了替罪羔羊。可怜他还以为沈文星不会害他,可正是沈文星,毁了他。
这件事不知道为什么闹得很大,大佬被闹得面子无光,更加对林楚西不客气。一个小小的明星对于大佬来说,想要捏死多少个都不成问题。好在大佬也不是要林楚西的命,但林楚西娱乐圈的前途是彻底没了。林楚西和经纪公司签了十年长约,现在经纪公司要雪藏他,他完全没办法反抗。
而沈文星,不仅取代林楚西成为史诗大剧的主角,更是莫名其妙受到经纪公司的强捧,资源赶超影帝天后。
林楚西知道,他一定是找到能给他更多利益的金主了。
林楚西生平第一次体会到识人不清的滋味,而付出的代价太大。】
“gav,gav?你在发什么呆?”导演的声音落在林楚西耳边。
林楚西蓦地回过神来,涣散的目光重新聚焦在面前人的脸上,他瞳孔深处忽的因为这张脸愤怒地燃起火焰,随后又渐渐熄灭。
他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装出生硬的中文跟沈文星道歉,然后两人进入对戏状态。
想不到吧,沈文星,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了。
☆、第五十二章
试镜过得很快,笼统不过三个人,导演对于这次的试镜也不是特别看重。他来北京只不过是来见那些来自中国的土豪投资商,希望能拉到更多的投资。至于中国演员到底挑着三个人当中的哪一个,林楚西敢肯定,这就要靠谁家的后台硬,塞得钱多了。
林楚西和是沈文星阔别几十年再度对戏,沈文星给林楚西的感觉却和当初没有多少改变。虽然从眼神和肢体动作上何以看出沈文星的确浸淫表演多年,但是沈文星却没办法放开了身心完全投入进角色里,这是他的特点,也是他的瓶颈。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沈文星还是没发现,又或者说他就算发现了也很难去改变这样的表演习惯。他和林楚西正好是完全相反的两种表演模式,林楚西一旦演戏就绝对不会把现实生活中的个人习惯带进角色里,他只会让自己融成角色,而不是让角色和自己中和。
但这也并不是说沈文星的表演方式就绝对是错,同一个角色,换不同的演员就有不同的诠释方式。沈文星可以不抛却自身特色地表演是有很大可能自成一派的。只可惜要达到这样的成就非常难,而沈文星在对于自己本身和角色之间的取舍却远远还没有达到让人惊艳、过目难忘的程度。换句话说,他只要稍微没弄好,就会造成千人一面的效果,因为他不管扮演哪个角色都是他自己。他要是不做点突破的话,观众迟早会看腻他这张脸的。
而且,从刚才那个对戏来看,沈文星根本就不认真。他大概以为这个角色会给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吧,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努力,也不需要做过多的准备。所有小聪明都放在了讨好导演上。
林楚西眼神微暗,默默坐回沙发上。
导演没有立马决定谁赢得角色,只是让他们回去等消息。
哼,林楚西怎么会不知道导演这是打的什么主意。现在不盖棺材板是想让其他比较弱势的演员经纪公司看到希望吧,男演员也谈不上什么色诱卖身,这个片子的导演对男色也没什么喜好。唯一剩下的不就是钱喽。
林楚西有点恶心这种行为,却也无可奈何。更重要的是,让沈文星出局就变得不再困难。
唯一让林楚西感到一点欣慰的大概要数另外来试镜的一个青年男演员了,他长相不是特别符合中国大众的审美,细看却也不丑,放娱乐圈里这样貌大概只能算中等。试镜对戏时表现得却相当有灵气,跟他外表完全不符。
林楚西注意得到这个青年男演员眼睛深处还带着稚气,行为举止很规矩,眼神在对戏外都很小心翼翼,生怕惹得这房间里的大佬们生气。他个子不算很高,穿着一身略显老成的西服,整个人看起来都很是喜感。
说起来,林楚西倒不是很明白导演怎么会挑几个年龄差这么大的演员来试镜。要说沈文星现在少说也是三十六七的人了,保养得再好和其他两个看起来顶多二十几的小年轻也没得比啊。气质上更是天差地别,从哪比较?
林楚西侧头看一眼面上无虚实的导演,也不知道他究竟卖什么关子。
等试镜彻底结束后,出乎意料又是情理之中的,导演果然问林楚西的意见了。林楚西当然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说您绝对不要选那个年纪大的男演员。他只能旁敲侧击的说他和所有人的不是很熟悉,没有合作过不太好下评价,但是依照刚才的对戏来看,他更喜欢某某某。这个某某某自然是林楚西看上的那个小年轻了。
导演又问林楚西为什么,林楚西装作那么随口一说,年龄相仿的比较谈得来吧,要是在剧组也好相处啊。
导演哈哈哈大笑,尔后林楚西又说,若是电影中这个善于藏匿和收集情报的人是一个很年轻的技术宅,不是更有意思吗。诚然他不比沈有名,也不比沈帅气,但我想气质上他和片子里的角色更搭配。不过这只是个人的意见而已。
林楚西当坏人当得开心,更何况他确实有意提拔一下那个后辈,沈文星老了,初心也忘了,也是时候让路给新人了。嘛,以年纪来看,林楚西也可以划分在这个新人行列里。
晚上导演要参加投资商给他办的扮演,问林楚西去不去,林楚西很是委婉地拒绝了。笑话,让他去那大开杀戒吗,他可是不能保证自己要是去了还能不能克制得了杀气。
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比什么晚宴尔虞我诈好玩多了。
林楚西既然决定要报复沈文星,那么光是现在这么小打小闹岂不是很不给沈文星面子?人现在好歹也是国内一线男星,赴过海外的实力派影星啊。要搞就搞点大的嘛。
所以,林楚西正寻思着建个工作室,扶持自己在国内的专属力量。这个时间线可能会拉得很长,但没关系,林楚西最不缺的是什么,最不缺的就是时间。百八十年后,沈文星老掉了牙,路都走不动了,林楚西或许还是十八少年郎的模样。
只是,他自己是不可能亲自运作这个工作室的,不管他本人出马合不合适,更重要的是他的工作重心不在中国,这就表明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可能只能抽出一个礼拜来中国。所以雇佣一个同行才是关键。但这个代理运营人员又不能随便找,他赚的也是辛苦钱啊,扔下去让人打水漂他也会心疼的。
国内的工作室无外乎是艺人工作室和经纪人工作室,前者靠艺人本身的名气牵头资源,后者则更多是一些大牌经纪人出来单干,手里同样有不少底牌和资源。林楚西自然是要做经纪人工作室,但在他过往的记忆力,有这个实力出来单干并且还能混得风生水起的经纪人要么被东家抓得死死的,要么早就有自己的公司了。他现在要临时找一个还真有点困难,以他现在的资金来看,他能拿出来的待遇未必会比那些大经纪公司好。
坐在酒店房间自带的电脑面前,林楚西忍不住摸了摸下巴。他倒是想起了赵景和,那老怪物手里应该人才挺多的,要来一个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不过林楚西转念一想,国内娱乐圈风向其实挺奇怪的,有些人还真就火得莫名其妙。那些外国人过来说不定也摸不清内里乾坤了。
林楚西手指在键盘上敲了几个字,在微博上搜索了沈文星。哎呦吼,这家伙微博粉丝居然有两千多万嘞。搜索出来的第一页大部分都是粉丝的表白,少数几个在掐架的,貌似在掐和哪个女星的绯闻,林楚西一目十行地浏览过去,也没仔细看。
这时一阵敲门声传过来,林楚西很快把页面关了,挂上一个音乐播放器。
这个时间点谁会来敲他的房门,他可不知道这种五星酒店还会在客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一些特殊服务。他拉了拉身上的浴袍,勒紧了腰间的带子。从房门猫眼上能看到自己房门前站了两个人。一男一女。
林楚西瞳孔猛地一个收缩。
门外男性就是今早前来试镜还颇得他心意的青年男演员,而女性却是林楚西怎么也没想到的一个人。
杜眉歌,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说,她是那个小年轻的经纪人?
可惜,现在可不是让他和杜眉歌相认的境况。他拉开门,佯装恼怒地冲出几句英文。那小年轻站在穿了高跟鞋的杜眉歌身边还没她高,被林楚西吼了一句就有点慌神地望向杜眉歌。杜眉歌不愧是业界老手,见过大场面,脸皮也练厚了,根本没被吓到。她拉了拉小年轻,直视林楚西的眼睛说明来意。
果然,他们是来走后门的。
林楚西不知道杜眉歌用了什么手段打听到他的房号,但肯定花了不少心思。就冲杜眉歌这个人,他都可以无条件帮小年轻。但是,他现在是gav·l,不是当年的林楚西了,gav·l不认识杜眉歌,也不是什么随便就能贿赂的人,他要是表现得太好打发了才是奇怪。
所以他带着点年少成名特有的傲慢,绿眸扫视一遍,抬了抬下巴用很是微妙的腔调让他们等在门外,随后门一关回去换衣服了。
他们在酒店大厅茶座上找了个不是很隐秘也不是很敞亮的地方,反正他们就是喝喝茶聊聊天,谁敢报警抓他们,就算被狗仔拍了照片也是给小年轻提升逼格。顶多背后碎碎念小年轻本事好,和林楚西这么快打好了关系。
林楚西知道肯定有人在拍照,也知道这些拍照的人是杜眉歌找来的。他装傻充愣,由着他们拍去了。
杜眉歌年纪也不小了,带过很多艺人,要说早该坐享手底下的人分提成给她。现在却依旧还是劳心劳力带新人,为了手里艺人一个小小的配角跑到林楚西这里来看比她小上二十岁人的脸色。杜眉歌名声好,混得却远没名声那么好了。
杜眉歌希望林楚西能托罗宇一把,也就是小年轻,帮他在导演面前美言几句。
“认真计较起来,我们没什么交集,帮你我有什么好处。”
杜眉歌随即推了一只信封过来,林楚西拆开信封,两根手指夹了里面的东西出来。一张支票,金额五十万,单位,美金。
林楚西笑了笑,支票塞回去,信封重新推回去。杜眉歌抿唇,直直注视林楚西。
“我并不缺那点钱,如果你们真的有好好调查过的话,就会知道。”林楚西喝一杯热牛奶,顿了顿又说:“当然,我也不怎么喜欢别人爬上我的床,我有洁癖。”
杜眉歌的脸瞬间沉了下来,倒是罗宇,似乎松了一口气,后想到什么又苦了一张脸。林楚西差点没当场笑出声,乖乖,这罗宇还真是,新人啊。
“不过呢,我挺喜欢中国的文化,如果罗导游当得不错,我倒是觉得他进剧组也无所谓。”
够哥们了吧,五十万美金,罗宇该花多久才能赚得回来,让他当小弟跑跑腿简直跟天上掉馅饼没什么区别。不止罗宇,杜眉歌也被砸傻了,一脸不敢相信。
林楚西撇了撇嘴,放下杯子,说:“你们想好了再来找我吧,不过,后天我就要会回洛杉矶,过时不候。”
“等等,罗宇能给您当导游是他的荣幸。”杜眉歌拍一下罗宇的背,罗宇连忙说:“是的,是的,我对北京很熟悉。gav先生想去哪玩儿?”
“是吗,我第一次来北京,不太清楚去哪玩好。”
“那要不我制定一个游玩路线图,明天我带着您去逛逛?”
“听起来不错。”
“那我明天八点过来找您,可以吗。”
林楚西点点头,一场贿赂看起来就这么圆满结束。
林楚西坐在椅子上目送杜眉歌和罗宇离开,一个人静静在卡座上喝完热牛奶才上楼去。他叫刚踏进电梯门上,突然冒出了个想法。
能不能让杜眉歌来经营工作室?
☆、第五十三章
林楚西在北京生活的时间不算短,却没怎么逛过。罗宇也算土生土长的北京人,细听他平常说话还会带着儿化音的京味。他出生不错,年轻的时候不愁钱花,读书的时候也是把整个北京城都玩高了。要当导游的话还是可以的。不过这小子怎么都放不开,似乎还比较介意林楚西的身份。当然,林楚西也没让他好过,充分发挥了对东方好奇心强烈的少年人所有的兴奋和无知,顺便把罗宇指挥得团团转。罗宇自然任劳任怨了,他在国内名气还不错,演过一些偶像剧但都不是主角,有不少萝莉粉。应着市场需求发过写真集和几只单曲,反响平平。杜眉歌想让他转型进军大荧屏,摆脱少女偶像的身份,所以这一部汇聚了的国外诸多大牌的《达·芬奇的“情人”》对他至关重要。他很需要在这部片子里露脸,随后借机拔高自己在国内演艺圈的格调。如果这在片子里表现得好,在剧组里勾搭上谁的话,说不定他可以直接跳过国内电影圈直接走上国外的舞台,到那个时候他再回国内发展那绝对是抢手货。
罗宇自己也知道事情轻重,对于林楚西好脾气得很。
林楚西使唤罗宇这个度拿捏得比较稳,既不会让他觉得自尊心受辱,也不会让他太过于轻松。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能让人觉得得到一件东西很轻易,要不然他只会越来越得寸进尺。林楚西虽然可以感觉出罗宇心性不坏,但这是交易,如果双方摆放的筹码不对等,不是什么好事,不管是对于林楚西来说,还是对于罗宇。最重要的是,杜眉歌,不能让她察觉出什么不对劲来。现在让她先入为主觉得自己是一个性格古怪的外国青年就好了。
有时候林楚西也会觉得现在生活蛮累的,似乎每天都有烦恼的事,似乎永远都要为那些看不清的未来做打算。就好像现在他明明想要提携一把罗宇,却也只能这么绞尽脑汁地遮遮掩掩。他要报复沈文星,不能冲到他面前一巴掌把他所有牙齿打碎,只能步步为营地铲除他。还有杜眉歌,他上一辈子的大恩人,她过得不好,他亦帮不上什么忙。
这么看来他上岸真心上得挺失败的。
“行了,你先回去吧,我自己走回酒店就可以。”
“诶?这样可以吗,离酒店还有点远,你一个人行吗。”
“有什么不行的,退一万步讲,我随便打的就能回去。”
“可是这边一到晚上还是挺乱的,那些不务正业的二流子见你一个外国人在街上乱逛,找你麻烦就不好了。”
“你怎么这么烦,我都叫你先回去了,难道你是担心我说话不算话?”
“不,不是……”罗宇眼神闪了闪,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他又全了几句,见林楚西的脸色都不好了就干脆闭口。
“那你自己小心一点,你又没带保镖在身边,要是被粉丝认出来会很麻烦的。”
“我知道,我知道。”林楚西摆摆手,赶人。
罗宇无奈,只好拦下一辆的士回去。
林楚西拉了拉脸上的口罩,又把脑袋上戴的针织帽往下扯了扯,盖住耳朵。北京的冬天环境向来不怎么好,干冷干冷的,脸皮都要被冷风吹干一样,再加上一两个月都不下一场雨,空气能让人不停打喷嚏,所以很多人都会在街上戴口罩,林楚西也算不得什么异类,再加上是夜晚,光看那一双模糊灯光下的眼睛,很少有人能认得出他。他在街边挥了挥手,拦下一辆的士,用很纯正的北京味普通话报了个地名。不管是哪里的的士司机都很能侃,无关乎性别,这的哥一看上来个本地老乡,话匣子就开了。林楚西听着就挑着关键地方应几声。
林楚西去的地方是自己上辈子在北京租的房子,那里是一片老城区,只要不集体改建,估计也不会有拆迁办和哪个房地产开放商会特意去动那块第,所以林楚西知道有很大的可能,那地方还在,说不定自己以前住的房间也有了新房客,就是不知道房东有没有把他的行李都给扔了,还是他的家人在给他死后把所有的东西都带回了湖南老家,又或是一起烧了装进没有骨灰的骨灰盒里。
老房子都建的很密集,的士根本进不去,林楚西付了钱就下车了,这一片的胡同很暗,就连路口那些泛着哑黄灯光的瓦灯都有种凄凉的阴森感,林楚西却一点也不觉得恐怖,反倒是觉得怀念和温馨。就好像一瞬间回到了很多年前,还是苦逼北漂,被沈文星害得到处碰壁的三流明星林楚西,晚上拖着疲惫的身子慢慢往光亮的地方走。因为胡同建得很相似,岔路又多,到了晚上黑漆嘛乌更容易找不着北,林楚西都是用胡同口的灯来分辨那里是回家的路的。过去这么多年了,这里好像一点都没变,就连灯都还是那个模样。
不知为什么,林楚西感觉有一股水汽从泪腺往上涌,他快速仰起头深呼吸,将眼泪眨回去。
他慢吞吞地往自己曾经租过的房子走,远远的可以看到低矮的房屋窗户上亮起的灯光,那里果然已经租出去了啊。不知道新房客是什么样的人呢,知不知道在他之前有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人住在这里,还不幸身死了。林楚西站在那栋小房子地下,怔怔抬头向上望去。
不过这样的地方会来租的人恐怕就是生活窘迫吧。
林楚西看到窗口的影子,是一个不算高大的影子,看起来还是个年轻人,后来又有一个女性的影子靠近,他们拥抱在一起,随后离开了窗户边。
原来是情侣啊,也是北漂吗,不过至少不用住地下室,也算能勉强安慰一下自己吧。
林楚西轻叹一声,靠在墙壁上,撤掉自己的口罩,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块口香糖,拆开包装纸往嘴里塞。他有点想抽烟了,不过身边既没有卖烟的,身上也没有烟。
国内的娱乐圈还是那个娱乐圈,老人死在沙滩,新人不断涌出,谁还会记得林楚西这个人。每年国内浩浩荡荡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纪念亡故明星的也只有张国荣了,但这里面又有多少人是真心实意的,又有多少人是打着哥哥的旗号搏出位的。
北京还是那个北京,车水马龙,沙尘漫天。胡同还是那个胡同,房子还是那个房子。一切都没有改变,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他死了也就死了,一滴水还能倾倒大海吗?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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