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节
遇见·丽江 作者:再见东流水
第3节
面试完结,肖云立刻决定录用庄子菁。并且立刻让人力资源部的人为庄子菁办理入职,安排办公室。
按照青云公司的流程,公司副总级别的面试除了需要人资部门面试之外,还需要总经理面试,并报总部审批。但因为庄子菁情况特殊,所以肖云没有要求下一轮面试,而是决定事后补充汇报即可。
小城市的好处之二是似乎走哪里都很近,所以现在上班即使没有公家提供的车辆使用,也并不觉得太麻烦,庄子菁从青云酒店出来之后,找了一家卖自行车的店铺,挑了一辆上下班用的自行车。于是交通工具就此解决,还顺便可以锻炼身体。
从住的地方往酒店不过两公里的路程,清晨上班的时候,正好可以看到朝霞照耀中的玉龙雪山,一片片云彩在霞光中温柔残绕山峦,整个城市在这种美景中苏醒,开始迎接崭新的一天。
庄子菁在这样惬意而闲事的环境中生活,一切如意,只有到周末的时候,会稍觉冷清。古城的石板路已经走过多次,古城里鼓手的音乐也已经听过很多遍,这种在外地人看来充满着小城古朴气息的特质在庄子菁眼中渐趋平凡,所有的商业模式在剥去初见的惊艳之后,依然无法让人在内心觉得长久。
那么在心底里觉得可以永驻的长久风景是什么呢?当庄子菁站在自己租住的小屋窗前,看着远山的时候,想起巨甸的天空和山峦来。
杨回偶尔会给庄子菁打电话,只是并不会再谈人生,再谈幸福,甚至不会开玩笑的谈及追她。两个人只是说说工作是否顺利,生意好不好的问题。这种恬淡的交流让庄子菁觉得舒适,自己这颗飘落的种子落在这块土地上,似乎也已经在山峦中生了一条根,这条根就是与杨回那淡淡的朋友关系。
半个多月之后的一个周末的早晨,庄子菁骑着车闲逛到金凯广场,看到那些摆着丽江到巨甸的牌子的面包车,忽然觉得很想再去看看那个十天喧闹一次的小镇,于是把自行车落了锁扔到一边,之后便上了一辆快要坐满客人,准备出发的车。
车走到半路,庄子菁给杨回打电话,没想到杨回今天刚好要出门办事,所幸的是,杨回要去黎明,会沿着丽维线走一段,在中兴分岔。所以庄子菁立刻改了目的地,在中兴与杨回汇合。
在半个多月前那短短的相处中,杨回几乎永远是褐色的工作服,手上经常沾满黑黑的油污,她总是高声的和镇上的人说话,永远没有烦恼,粗犷而大条的模样。而她今天换了一条蓝色牛仔裤,一件黑色开襟卫衣,整个人看起来清爽而干净。
之前与杨回在一起的时候,庄子菁因为旅游而穿得休闲,在帮杨回工作的时候又穿的工作服,今天的她则穿了一件纯色的麻质中长外套,脖子上则随意的围了一条有着丽江当地少数民族风格的薄围巾,看起来极富女人味,一条小脚休闲裤则更特写了她修长笔直的腿。
也许是因为穿着的不同,半个多月不见,两人似乎都又觉得有些生疏,这种感觉很奇妙,当你对一个人的印象仅止于某个瞬间的时候,再见面时现实与印象的差距会让人觉得有点儿无所适从。而这种无所适从又从某个隐秘的角度提醒着自己对这个人似乎有着别样的在意情绪。
“嗨”杨回抛开脑子里那种莫名其妙的情绪,给面包车上下来的庄子菁打招呼,脸上带着阳光般的笑容。
“嗨”庄子菁温和的笑,走到杨回身边,拿起货架上的安全帽戴上,然后爬上摩托车,伸手搂住杨回的腰。这一套动作很是自然,就像已经做过很多遍。尽管在面包车上的时候,庄子菁还觉得自己怎么忽然之间做出去找杨回的决定了呢?两个人其实并不算有多深的交情!而此时,这一套熟练的动作下来,心底那种陌生的感觉似乎少了一些。
“怎么忽然想起来看我了。”杨回很开心。
当杨回驾着车子上路之后,庄子菁又搂住了杨回的腰,把身子贴在杨回的后背上:“不是去看你,而是想去看看小镇,在城里呆久了就会想出来走走。”
“哦……”杨回觉得有点儿没意思。
庄子菁发现杨回似乎有点儿落寞,将下巴压在她的肩膀上笑起来:“虽然是想去看小镇,但看到你更好。还可以搭着你的车去兜风。”
杨回脸上又挂了笑容:“可不是去兜风,是去办事儿。”
“办什么事儿?”
“去收钱。黎明有个我的售后点,我也给他们铺点儿货卖卖车,过一阵就要去结一次账。”杨回回答。
“你是去收账,我是去兜风!”庄子菁把杨回搂得更紧,嘴上执拗的说。这样轻快的谈话,让两个人找回了上次见面的时候的轻松感觉。
杨回没再说话,只觉得这样被紧紧搂着有种很不一样的感觉,具体是什么,有点儿说不上来,总之就是让人有点儿激动,有点儿兴奋。
过了一阵,杨回才开口:“你想兜风是吧,那我就带你兜风。”
说完,杨回加快了车速,红色的摩托车在山野间呼啸而过。吓得庄子菁尖叫出声 :“我是想兜风,不是想玩儿命!”
杨回放慢了车速,哈哈的笑起来:“你说怎么就怎么。”
☆、第十二章 与山亲密接触
与她一起坐在铺着松针的土地上,靠着一颗已经上了年纪的松树,抬头看向那被树枝分割了的蓝天,感受着手肘传来的疼痛,此刻我离我的心,如此之近。我所寻觅的,我所执着的,岂非就是一份顺着心意的幸福?
庄生游记中兴到黎明有二十多公里的路程,一路上青山与蓝天辉映,中间偶尔飘来几朵白白的棉花糖般的云朵凑热闹,在山上印出一团一团的阴影。收割烟叶的农民在田野间劳作,偶尔一辆拉满鲜烟叶的三轮车伴着发动机的声音轰轰烈烈的开过。
进入黎明景区,石板路、木楼,再次让庄子菁觉得惊艳。虽然与丽江古城有着类似的风格,但这里没有那么多被导游带着席卷而过的人,没有大量的被游客占据的商店,更没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感觉。
这里更加安静,节奏更加缓慢。阳光洒落在小镇有些凹凸不平的石板路面上,几位自驾游的客人正拿着自拍杆在拍照,两只猫正在和一条毛茸茸的白色小狗在街道上晒太阳。
杨回办事儿的时候,庄子菁刚好安静的坐在一边写了一段游记配上黎明街道的图片发到自己的游记中。
等杨回办完事已近中午,两人吃过饭之后,也不急着回巨甸,而是决定去千龟山。
上山需要乘坐缆车,庄子菁有些恐高,当缆车离开乘坐点,缓缓往上的时候,庄子菁紧张得绷紧了身子。杨回伸手过来握住她的手:“我以为你天不怕地不怕呢?”
“怎么可能。”庄子菁的声音有些发抖,把杨回的手抓得紧紧的。
杨回看了看脚下又看了看天:“那你朝上看吧,别盯着下面。不过我说你啊,一个人跑这么大老远的地方来到处溜达,哪儿都敢去,我以为你胆子很大的。”
“不大!”庄子菁还不能专心谈话,也没发现杨回是在转移话题。
杨回盯着庄子菁的眼睛笑:“都敢跟我这个陌生人睡觉,胆子还不大?”
庄子菁被这话吸引了注意力,看着杨回笑嘻嘻的脸,嘴上轻轻哼了一声:“那以后不和你睡了。”
杨回哈哈大笑起来:“都睡过了,以后睡不睡也不能改变以前睡过的事实啊!”
庄子菁打了杨回的手一巴掌:“很得意啊你。”
“为什么不能得意?”
“为什么要得意?”
“是我先问的,为什么不能得意?”
庄子菁扯了扯唇角:“你让一个陌生人上了你的床,有什么好得意的。”
“当然得意!”杨回说:“这不,到了!”
下了缆车,两人沿着观景走廊散步,松柏林里空气清新,游人很少。庄子菁和杨回走走停停,山里偶尔传来纳西族的民歌,清亮动人。
“到了雨季的时候,下一阵雨,出一阵太阳,不过三两天,这山里就会长出菌子来,好几个品种。”杨回说。
“那现在有吗?”庄子菁问。
杨回摇摇头:“时间有些过了。应该比较少见。”
“那下次出菌子的时候带我来采好不好?”庄子菁满心期待。
杨回笑着答应:“就怕你吃不了苦,爬不了山。”
“我可以的。现在我们就可以去爬,说不定还可找到菌子。”庄子菁对自己充满信心。
杨回看着庄子菁期待的表情,忍不住伸手在她脸上拧了一下:“待会儿下山的时候带你走小路。”
庄子菁对此满心期待,以至于那些景点都变得不那么重要,随便浏览了一下,庄子菁就拉着杨回要寻着小路下山了。
“小路不好走的。”杨回看了看庄子菁那满是女人味的着装。又看了看长满松树,挺陡峭的小路。
“相信我!”庄子菁说。
“好吧,相信你。”杨回也不再纠结,领着庄子菁从观景走廊旁边一处公共卫生间的背后绕出去,然后开始从小路下山。
庄子菁穿着高跟鞋,虽然跟儿不高,但也足以让下山变成一种难以完成的高难度动作。杨回牵着庄子菁的手走了一段之后,小路变得越加陡峭,而且几乎已经没有什么路可言。她也是在两三年前来千龟山采过菌子,那时候那条附近农民走出来的小路还算好走,没想到两三年不来,这里的路几乎都已经消失了,看来这两年有了缆车,走山路的人已经很少……
“不如我背你吧。”杨回看了看小路,又看了看庄子菁的鞋,想了想说。
庄子菁摇头:“那更危险。”
杨回掂量了一下自己的能力,也并没有把握能把庄子菁背到山下去:“你的脚多少码?”
“37,怎么了?”庄子菁专注的盯着脚底有些打滑的小路,没跟上杨回的谈话节奏。
杨回没回答,弯下腰解开鞋带,然后将鞋子脱下来递到庄子菁面前:“你穿这个。”
“啊?那你呢?别告诉我你要穿我的高跟鞋。”
“我打光脚。”杨回说。
“那不行,山上石子树枝的这么多,容易扎到脚。”庄子菁断然拒绝。
杨回抬头看向下来的路,已经走了近一半,返回去也很耗费体力,如果继续往下的话,这一段路似乎很难走。掂量了一下之后,杨回不容庄子菁反对,将她推倒在路边的一颗歪脖子树干上靠着,然后蹲下身子将她的一只脚拿到自己的膝盖上,三两下脱了庄子菁的高跟鞋,然后将自己刚刚脱下来的板鞋给庄子菁套上。
庄子菁被杨回的动作弄得身子有些不稳,只能紧紧抓住靠着的树枝,嘴里轻呼出声,想要把脚抽回来,才发现自己的力气根本不是杨回的对手,而且杨回动作敏捷,很快就已经给自己换好一只鞋,并且系好了鞋带。
当杨回放下庄子菁的脚,去拿另一只脚的时候,庄子菁没再拒绝,只是看着低头给自己穿鞋的杨回,忽然觉得有些感动。
“为什么呢?”当杨回给庄子菁换好鞋站起来的时候,庄子菁看着她轻声问。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把你的鞋子给我穿?”庄子菁靠在树干上,很认真的问。
杨回笑起来:“我们俩是同伴啊,一起上山,还得一起下山,能一起看风景,也得一起面对困难,现在你的困难比我大,所以当然要帮你。何况,我没脚气啊!”
杨回有些开玩笑的口吻没有让庄子菁笑起来,她依然认真的看着杨回,心里回味着杨回那看似简单却又让人感慨的话。是同伴,所以要一起享受风景,也要一起面对困难。曾几何时,自己与曾经的某个人也相约要同甘共苦,只可惜,当双方家庭的压力压到两人头上的时候,两人终究没有能够一起面对困难。
庄子菁看着杨回再次弯腰,将自己脱下来的高跟鞋拧在手里,然后一脸阳光的说:“走吧,路还长着呢。”
“好。”庄子菁说,然后走到杨回身前:“我走前面,我的鞋子好走一些。”
杨回没反对,一手提着鞋子,一手牵着庄子菁的手:“你的手好软,皮肤真好。”
“这种时候还有心情研究这个吗?”庄子菁低着头看着脚下,走得很认真,她并不太善于走山路,何况她还希望能找到好走一点儿的地方,免得只穿着袜子的杨回伤到脚。
杨回笑着说:“我觉得任何时候都保持乐观是很重要的。现在牵着你的手,不研究这个,难道要等到我牵不到的时候再回忆?”
庄子菁停下脚步,扭头看杨回:“我怎么老觉得你在调戏我?”
“我有吗?”
“有。”
杨回脸上的表情有点儿尴尬:“可我跟镇上的大姑娘小媳妇儿都这么开玩笑说话的啊。”
庄子菁忽然觉得有点儿生气,这种莫名其妙的气愤让她的语气变得有些强硬:“难道现在不该是好好考虑下山的事情的时候吗?你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儿的事情,还是等你回巨甸再说吧。”
“哦”杨回感觉到庄子菁的情绪有些不好,乖乖的答应之后,不再说别的。可是为什么忽然就生气了呢?大概是因为自己带她走了这么烂的一条路吧。哎,早知道这条路这么烂,就不走了。可是人世间的事情,哪儿有那么多早知道啊。
路不好走,受苦的可不光是庄子菁,还有自己这个赤着脚走得小心翼翼的人呢。
沉默的走了一段,忽然一只小松鼠从不远处穿过,庄子菁吓了一跳,脚下一滑,人跟着仰倒下去,杨回拉着她的手,也被拉得重重的摔倒,好在坡虽然陡但小路上还横着一颗树,两人才避免了滚下山坡的厄运。尽管如此,两人也滚了一身的落叶泥沙,分外狼狈。
庄子菁的手肘重重的碰到一块石头,此时痛得提不起手来,而杨回的手掌则在地上摩擦出了血。
两人靠在树干上,喘着气。
“你没事儿吧。”杨回问。
“没事儿,就是胳膊有点儿疼。你呢?”
“手掌见了红,估计好运气要来了。”杨回抬起手,看着手掌上流出的血,疼得咧着嘴,却还是呵呵的笑。
庄子菁看着杨回手上的血,皱着眉头,觉得心里跟着有点儿发疼。
“对不起啊,带你走了条这么烂的路。”杨回看着庄子菁身上的泥沙碎叶,有些抱歉:“本来是带你来玩的,没想到成了受罪。”
庄子菁环顾四周笑了笑:“有多少人能享受到这种小路的美呢?所以怎么能说是受罪?山,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那些人工修建的观景走廊,早已经远离了山的本真,再漂亮,又有什么意思?所以就算是摔伤一点,也值得。”
杨回看着庄子菁,发了一下呆:“你和别人真的不同。”
“人和人本来就不同。”
“这样的你,让人很喜欢。”杨回的声音里没了笑意,变得慎重。
庄子菁笑笑,扭头看着有些狼狈的杨回:“我只是想做个让我自己喜欢的人。”
沉默片刻,杨回似乎理解了庄子菁这句话:“对,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喜欢,那还有什么意思。”
“所以,喜欢山,那就要勇于接受山的挑战,只站在观景走廊上看看风景,貌似高高在上,让一切一览无余,可是那哪里是真正的山?那不过是慰藉自己想要看山却又没有勇气与山真正亲密接触的那颗心而已。”庄子菁抬头,看向被树枝分割的蓝天。人生似乎就是这样的,很多时候都在自欺欺人。
☆、第十三章前任出现
那些已经逝去的就逝去吧,我们的错过,不是因为无法抉择,而是因为无法坚守。
庄生游记下到山底,两人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喘气,庄子菁脱下鞋子准备递给杨回,可是稍一犹豫,她就把鞋子放到一边,然后把自己的高跟鞋穿上,随后她蹲下身子,想看看杨回的脚。
杨回把脚缩了缩:“干嘛”
“看看你的脚有没有事儿。”
“没事没事。”杨回说着,弯腰去捡自己的板鞋准备穿上。
庄子菁却伸手抓住杨回的脚,脱她的袜子:“袜子上都是泥沙脏得看不清原来的颜色了,怎么能继续穿。待会儿到街上重买吧。”
袜子脱下来,杨回轻嘶了一声,庄子菁才发现杨回脚板内侧被刺破了,只是血已经凝固,将脚和袜子粘连在了一起,这会儿一脱袜子,又把伤口撕开,鲜血又冒了出来。
虽然伤口不算大,但庄子菁还是紧张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里没有医院就算是小诊所也没有,离街上又还有一段不短的路程。
杨回笑了笑,伸手拿过庄子菁的包,从里面翻出一袋湿纸巾,拆开取了一片把脚底擦了擦,然后拿过自己的板鞋套在脚上:“走吧,就一点点路了,菌子虽然没采到,但明年还会有的。”
说完她站起身来,朝着停放摩托车的方向走去。
庄子菁看着她瘦高的背影,心里涌出一种别样的情绪:这样的人应该是勇敢的吧,是敢于面对危险和痛苦的。
骑上摩托车,两人很快回到铺着石板的街上,在一家小药店买了点儿消毒水和创可贴把伤口稍微做了一下处理,然后就去卖袜子的小商店。
小商店也是木楼,楼上住人,楼下营业,而营业用的铺子有着漂亮的雕花木门,木门下还有一个二十公分左右高的门槛。
庄子菁一只脚跨入门槛的时候,听到身后传来一声熟悉又陌生的叫声:“子菁。”
庄子菁回头,便看到了明亮的日光下那个穿着黑色加厚衬衣的女子。她的领口依然开了两颗扣子,衣领微微斜着,露出一点胸前的肌肤来,她的脸上依然如多年前一样有着一种习惯性的淡漠与冷傲,只是她的眼睛里却有着一些不同以往的沧桑和热切。
尽管已经是大下午,但阳光很刺眼,照在这个女子身上的阳光似乎也刺目了一些,庄子菁微微眯了眯眼睛,然后才觉得自己继续开始呼吸。
多年前,当庄子菁第一次在图书馆看见她的时候,她也是这样,穿着深色的衬衣,开着两颗扣子,一脸的淡漠与冷傲,她是系里的明星,不仅仅因为她成绩出众,家世出众,更因为她那冷漠而不羁的外表。她总是独来独往,轻易捕获一群人的目光,然后再冷淡拒绝别人的靠近。
甚至当她第一次在学校的一节公开课上主动坐到庄子菁身边的时候,庄子菁也以为那不过是因为自己不像其他人一样,喜欢讨好她,靠近她而已。
而当她和庄子菁见面的时候越来越多,一直到一次在图书馆看书看到中途的时候,她对庄子菁说:“我们去散步吧。”
然后,庄子菁傻傻的跟着她走出图书馆,在学校的路灯下漫步。即便这个时候,庄子菁都没有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和她成了别人眼中所谓的朋友。
直到,在一片浓密的树枝遮挡了路灯的地方,她忽然拥住庄子菁,在她的唇上落下一吻,庄子菁才明白所谓的朋友原来是这样的意义。
曾几何时,庄子菁对那淡漠与不羁的人充满了信心,她相信这样一个人不会轻易屈服于世俗的压力,能够在面对社会面对家庭面对未来的时候拿出足够的勇气带着自己一起走下去……
她叫颜宇,大学时候的师姐,庄子菁曾经的女朋友。
“子菁……”颜宇走过了。
“她是谁?”身后的杨回停止了走进小商店的动作,转过身,看见过来的那个她。
庄子菁扭头看向杨回,脸上挂了抹不太自然的笑:“以前的朋友。”
“哦。”杨回转过身,继续去找袜子。
庄子菁迟疑了一下,收回已经跨入小商店的那只脚,朝着颜宇微笑:“好巧,你也在这儿玩。”
颜宇脸上的表情依旧,目光却在庄子菁有些蓬乱的头发,以及沾着松针有着污泥的衣服上扫过:“不巧,我找了你好几天了,今天也已经等了你大半天。看来你是去爬山了。”
“等我?而且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庄子菁有些疑惑。
“早上你在网上写了游记,说今天你在黎明。我还在你的游记里看到了这条街道。”颜宇说着,目光扫过这条石板街道,然后又转回到庄子菁身上。
“哦,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吗?”庄子菁问。
颜宇抿了抿唇:“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吧。坐下聊。”
“我还有朋友。”庄子菁指了指小商店。
颜宇看了看小商店里正在挑袜子的人:“那一起吃饭吧。”
“看她有没有时间。”庄子菁说完,转身进了小商店,走到杨回身边:“她说请我们吃饭。你空吗?”
杨回拿起一双袜子,一边付钱一边对庄子菁说:“我请吧。地主之谊。”
庄子菁一边看着杨回穿袜子,一边笑着说:“还是我请客好了,她是我以前的朋友,你是我现在的朋友,都是跟我有关系。”
杨回弯着腰,侧过头看着庄子菁有些俏皮的笑起来:“这么说起来,我跟你比她跟你亲一点啊,她是过去,我是现在,说不定还是未来。”
庄子菁因为颜宇而有些沉闷的心情被杨回这句话弄得好了不少,不过她只是笑笑,没再说什么。曾经,颜宇和自己可是最亲密的人。
在街上找了一家主打做鱼的饭馆,三个人围着矮桌坐下来,老板热情的给三人介绍,一边骄傲的指着墙上的几幅照片,那是任贤齐和他的合影,当初任贤齐一干明星在黎明玩的时候在这里吃过饭,从此之后就成了这家饭馆的一个招牌。
“这几年过得好吗?”一阵让人有些尴尬的沉默之后,庄子菁启开话题。
“还好,只是一直惦记你。怕你过得不好。”颜宇说。
庄子菁笑了笑:“我过得挺好的。你不用挂心。”
颜宇低了下头,目光无意义的落在面前的碗筷上,然后又抬起头来看向庄子菁:“我知道杜朗的事了,也知道你从义兴离开。只是不久之后你就换了电话,所以即使我找了莫舒也没能联系上你。然后莫舒给了我你写游记的地址,我才知道你在丽江。只不过丽江虽然不大,找个人却不容易,我在丽江呆了好几天,每天开车到处转也没能找到你,还好你今天在黎明,这里不大。”
“你找我做什么,杜朗不在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关系,离开义兴也不会让我活不下去,我现在过得挺好的。”庄子菁明白颜宇的意思,却不想听到接下来的话。
只不过颜宇显然并不会按照庄子菁的意思去做,她沉默了一下,然后直接开口:“跟我走吧。”
庄子菁苦笑一声“这句话,来得迟了几年。”
杨回听不懂两个人的话,却觉得闷得有些难受。她看向颜宇,这个看起来充满了傲气,举手投足都让人觉得颇有气场的人对庄子菁的态度让她觉得有些不舒服,她微微挑了挑眉头,有些傻气的问:“去哪儿?”。
颜宇看了杨回一眼,没有回答她的话,然后又用那种深沉的目光看向庄子菁:“当初有杜朗,有你妈妈的坚持,现在没有了。”
庄子菁看着颜宇:“就算没有杜朗也会有其他人,何况当初你不是也担心你们颜家的企业没法和义兴继续合作。”
颜宇沉默了一下,当初庄子菁的母亲撮合了杜朗和庄子菁的事情,在那种情况下,庄子菁曾经提出过和颜宇一起离开,但是颜宇没有同意,因为义兴是颜家最大的客户,几乎是颜家的命脉,为了让颜宇离开庄子菁,家里给了自己巨大的压力:“但现在不同了,现在在颜氏我有足够的话语权,因为这几年,为了你,我已经调整了企业发展的方向,获得了更多的优质客户,而不至于让颜氏被义兴一家企业绑架。”
庄子菁一笑:“所以现在你有足够的资本来带我离开是吧?”
“是的。”颜宇说:“我可以主导我们的未来,不用再因为家庭的压力做出违心的事情。现在的颜氏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我知道你的能力,如果我们一起,一定可以将颜氏做得更大,更好,那时候,没有人能够约束我们,只要我们愿意在一起,你妈妈也不会反对,因为她要的只是钱。而我家里也不会反对,因为他们已经答应不再强迫我。”
“但现在我不愿意了。”庄子菁淡淡的说。
颜宇愣住,她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回答:“当初是因为杜朗,因为你妈妈和我的家人。现在这一切障碍都已经不在了,我也已经掌控了颜氏,现在我们可以规划未来而不用再承受被迫分离的痛苦……”
“吃饭吧,错过了的,就不要再提了。”庄子菁说
“怎么能说是错过,现在杜朗不在了,这是上天给我们的机会,弥补曾经对我们的伤害。”颜宇有些激动起来。
庄子菁淡淡的看着她:“放弃,就是放弃过去,就是放弃所有原本放不下的人和事情。对我来说,从放弃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和过去作别,所以我们之间,和杜朗没有关系,而现在杜朗不在了,我放弃了那段在城市拼搏的时光,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和杜朗以及义兴作别,所以现在的我,和杜朗与义兴也已经没有关系。”
“可是现在的你一无所有,是更需要我的时候。”颜宇说。
庄子菁一笑:“现在的我更需要的是我自己。”
“你不觉得那段时光让人无法忘记吗?所有的亲密与承诺……”颜宇皱着眉头,目光中有些痛。
“恰是因为那些亲密与承诺才让放弃显得那么痛苦。也恰是那些亲密与承诺在压力面前的不堪一击才让人意识到有些东西如此脆弱。”庄子菁的声音很轻,却很坚定。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
“所以现在,何必再来找我。”
“我放不下你。”
“我已经离开很久了。”
“那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将你找回来!”
☆、第十四章女朋友
一顿无味的饭局结束,庄子菁去付钱的时候才发现杨回已经付过账。
“今晚就呆在黎明吧,我已经订好住处。”颜宇本来也要去付账,可是显然杨回更快一些。
庄子菁还没有回答,杨回就开了口:“不是要跟我去巨甸吗?”
庄子菁点点头,然后对颜宇说:“已经约好的。不过黎明风景不错,你今晚住在这里可以好好体会一下这种小镇的风景。”
颜宇脸上的表情更冷了些,她看向杨回的时候,眼睛里有些厌恶,这个穿着廉价休闲服的女孩子凭什么和庄子菁走得如此之近:“子菁是我的女朋友,就算她之前和你有约,也希望你能成全我们今晚的相聚。所以,实在是抱歉。”
这番话说得很礼貌,却非常强势,杨回咧着嘴一笑:“子菁也是我的女朋友啊,而且你是以前的朋友,我是现在的朋友。”她并没有明白颜宇所谓的女朋友是什么意思,却记得庄子菁之前说过的话。
不料这话却像是一根点燃的火柴扔进了油桶,颜宇的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她是你的女朋友?”
杨回不太明白自己怎么就踩到了颜宇的狗尾巴,有些莫名其妙的点了点头:“是的,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毕竟在一起住过。而且我们都很开心……”
话没有说完,颜宇的脸已经有些扭曲,她忽然伸出手抓住杨回的衣服前襟将她拉得一个趔趄,另一只手已经握成拳头一拳挥了下去。
庄子菁在一边吓得尖叫出声,可是这一拳并没有打到杨回的身上,当她被颜宇意外的拉得一个趔趄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颜宇的下一个动作,于是顺着颜宇一拉之力,将颜宇扑到身后的木墙上,颜宇中心不稳,刚刚挥出的拳头变成了失去重心时拉着杨回衣袖的动作。
“我可没惹你。”杨回脸上没了笑。想来不管是谁这么莫名其妙的被人打,也再难保持好脾气。她把颜宇压在墙上,用手臂卡着颜宇的脖子,将她的头固定在墙面上,然后近距离的看着她的眼睛:“要动手的话,你这种成天坐办公室,最多偶尔上上健身房的人不会是我的对手。”
庄子菁见到原本要挨打的杨回取得了主动,心底里松了口气,走到两人身边,对杨回说:“松手吧。这么大人了,动手多难看。”然后她又对颜宇说:“你也误会了,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但我想即使不是普通朋友,你也没有动手的理由。因为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关系。”
杨回看到颜宇眼中的畏惧,联想到之前她看自己的时候眼中的鄙夷,扯了扯嘴唇笑了笑:“我是个修车的,成天跟摩托车打交道,你这么百来斤的人,我可以直接拧起来,所以,不要和我动手,也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我的世界你不懂。如果你再这么无礼对我动手,我一定会像修理摩托车一样修理一下你。”
说完,杨回才松了手,然后扯了扯自己刚刚被颜宇抓得有点发皱的衣服,然后看了看天色对庄子菁说:“天晚了,我们走吧。”。
庄子菁看了看颜宇,声音低低的 :“你早点回去休息吧。让你找了我这么久,很抱歉。”
说完,她转身,跟着杨回走向不远处的红色摩托。身后传来颜宇的声音:“跟着这样一个粗鲁的人,真的是你要的生活吗?”
庄子菁停下脚步,转身看向颜宇:“她是个好人,最少在我需要的时候,她会帮助我。”庄子菁说的是当初自己被甩客的时候,以及今天在下山的时候,她将板鞋给了自己,但在颜宇看来,这确实对当初自己选择放弃的一种批判。
沉默中,庄子菁上了杨回的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响过,庄子菁搂着杨回的腰,将身子靠在她的背上,往巨甸方向驶去。留下身后既不甘又无奈的颜宇。
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时间似乎变得很慢,只有呼啸的风,从耳边刮过。颜宇的出现让庄子菁有些猝不及防,那些尘封的往事忽然之间被翻了出来,一些酸楚,一些痛,一些原本以为已经忘记事实上却难以忘记的伤痕再次清晰起来。
拒绝是必然的,因为一如庄子菁说的,过去的就过去了,放弃的怎么能够重来,尽管如此,那几年的过往依然不是说抹去就能抹去的。如今几年过去,她又怎么跑来翻出那些往事抚乱自己的心呢?
到巨甸是一段不短的路程,庄子菁一路伏在杨回的背上,回忆起那些过往,忽略了抱着的人今天竟然变得如此沉默。
到巨甸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似乎这个熟悉的环境让杨回回到了原来的模样。她停下车大声跟和大娘打招呼。然后帮着和大娘把做好的饭菜端出来。
吃饭的时候,杨回依然高声笑着,跟和国宝讨论今天遇到的一个维修案例,说他不知道变通。
吃完饭,洗漱完,杨回和庄子菁回到二楼的房间。喧闹的气息忽然安静下来。
上床。
两人并排平躺,杨回不太明白自己的情绪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波动,从见到颜宇的时候开始,自己心里几乎一直堵着一口闷气,说不上来是什么原因,也许是因为颜宇看自己的目光中有种鄙夷,但自己是那种会因为别人的眼神就觉得受不了的人吗?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气了?
难道因为颜宇是庄子菁曾经的朋友?自己难道对朋友的朋友也要有这种吃醋的反应?
杨回想不明白,但却意识到自己整个半天都处于一种极度不正常的状态中。
庄子菁的心思还有些乱,尘封往事揭开,忽然之间回忆起曾经那几年,很难不有诸多感慨。她侧过身子看着杨回:“我怎么就是你的女朋友了?”
这是两人几个小时以来说的第一句话。有些突然。杨回努力让脸上挂上笑容:“你说过,她是你以前的朋友,我是你现在的朋友。”
庄子菁忽然想起,很可能颜宇根本就不知道所谓女朋友的意思:“朋友和女朋友不同。”
“女性朋友难道不就是女朋友吗?”杨回很认真的问。
庄子菁忽然觉得有些生气,生杨回的气:“张三的女朋友,李四的女朋友,这种话难道你没有听过吗?是男女朋友的意思。”
“可我们都是女的。”杨回说。
“女的难道就不可以吗?谁告诉你女的不可以的?”庄子菁的声音拔高,她觉得有些愤怒,杨回怎么能连这个也不知道呢?是装白痴还是真的白痴?她说完,忽然压到杨回的身上,低下头在她的唇上咬了一口:“是这个女朋友。”
杨回被庄子菁的动作弄得愣住,她瞪大了眼睛看着庄子菁,忽然觉得心里一片的乱。这是什么?庄子菁亲了自己吗?是亲还是咬?这有区别吗?所谓的女朋友原来真的就是男女朋友那种朋友吗?还有……这是传说中的初吻吗?
怎么会这样?女人真的会和女人在一起?
庄子菁看着瞪大眼睛的杨回,忽然觉得有些尴尬,自己在干什么呢?怎么这么冲动,做着这么幼稚的事情?
刚刚的愤怒与纷乱都变成了对自己行为的不满,庄子菁像泄了气的皮球,软软的躺回自己的位置。对,杨回和颜宇不同,杨回十多岁的时候父母就不在了,她独自生活,在外漂泊打工,跟人学修车的技术,然后在丽江的这座小镇开一个修车铺,每天帮人修车,每天跟人高声谈笑。也许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女人可以和女人在一起,她从来不知道女人也可以有女朋友。
那么自己是在干什么?!
杨回咽了下口水,努力让自己的思维回到正轨,庄子菁说自己是朋友,但不是女朋友,是这个意思吗?她思考了片刻,准备开口:“我……那个……”
庄子菁坐起身来:“我看看你的脚怎么样了。”
杨回把话咽了回去,事实上她并不知道自己到底要问庄子菁什么,也或者有很多问题要问,但话倒嘴边,却觉得一句都问不出口。
掀开被子,庄子菁看了看杨回的脚底:“还好,没有发炎的迹象。”
“额,你的手肘怎么样了。”杨回笨笨的说。
“好多了。”庄子菁稍微活动了一下手关节,传来清晰的疼痛,不由得皱了皱眉。
杨回拉起她的手,看到手肘处一片淤青:“我怎么忘了你的手受伤了,我给你找点红花油揉揉。”
说完,杨回翻身下床,在衣柜的一角找了一瓶药水,倒了些出来,在手心搓了搓,然后覆到庄子菁的手肘处慢慢揉搓。
庄子菁的情绪终于慢慢平静下来:“对不起。”
“啊?”
“我有点儿胡闹了。”庄子菁低声说。
杨回没回话,过了好一阵才开口:“那个颜宇就是你曾经的女朋友?”
“是”
“你们在一起多久?”杨回问。
庄子菁轻轻吸了口气:“四年多。”
杨回认真的揉搓着手肘,没抬头,缓缓的说:“不短的时间啊。”
“是。”
“她来找你,是想跟你在一起。”
“嗯。”
杨回又沉默了一阵,然后说:“其实她也挺不错的,看起来就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有钱有修养的人,和你……挺般配的。”
庄子菁没说话,心里觉得闷得慌。
杨回说话的语速很慢,有些凝重:“她说专门到丽江找你,今天又到黎明守着你,看来是真心对你的。”
庄子菁低下头,把杨回给自己揉手肘的手推开:“睡觉吧。”
“好。”
☆、第十五章找个老板娘吗?
周末上午,庄子菁换上工作服,帮了杨回半天的忙,只是两人再没有谈到关于“女朋友”的话题,以往杨回对庄子菁还开开玩笑,现在了解了女人和女人之间也可以有这种关系的时候,杨回那些俏皮吃豆腐的玩笑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了。想起以前说什么跟她睡过了之类的话,现在都觉得像是有另外的意思,所以看到庄子菁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吃过中午饭,庄子菁就坐上了回丽江的车。而杨回则觉得心里忽然间像是少了点儿什么。一种空空落落的感觉缠绕在心头,挥之不去。
入夜之后,杨回一个人躺在床上,觉得身边少了点儿什么,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一会儿浮现出庄子菁昨天从面包车上下来时的模样,一会儿又浮现出她第一次来巨甸的时候,站在自己身边问自己是不是小杨的时候,一会儿又浮现出她坐在自己的摩托车后座上,紧搂着自己的腰,前胸紧紧贴着自己后背的时候……
当然,还有女朋友那三个字,像魔咒一样,在杨回的脑子里忽闪忽闪的。
“让庄子菁做自己的女朋友好吗?”她实在睡不着,坐起身来问自己。傻傻的笑了一阵之后又情绪低落下来,庄子菁怎么可能做自己的女朋友呢?
她那么漂亮,那么有文化有气质有内涵,自己在她面前不过是个半文盲而已。没有读过大学,没有在大公司上过班,不懂白领的生活,只能在一个偏僻小镇修车过日子。她想到这儿,抬起自己有些粗糙的双手看了看,然后叹息了一声,又躺回到床上。
何况那个颜宇呢?一看就是有钱有势很能干的人。对庄子菁还一往情深,找了丽江找黎明,何况她以前还是庄子菁真正的女朋友呢!看看自己,除了力气比她大,还有什么比得过人家呢?
算了,庄子菁是什么人,能是自己胡思乱想的对象吗?自己一直是一个人,以前是,以后也可以是。就和她做个朋友就好,就这样简单的过下去,看着她幸福,也是很开心的事情吧。
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可是过了两个小时,头都疼了,还是没有睡着,杨回又坐起来,望着天花板,呆呆的自言自语:“可是为什么有种很心疼,很不甘的感觉呢?”
叹息一声,她又咚的一声倒在床上,好了好了,就这样吧,庄子菁不可能是自己的女朋友,就算她不嫁人要找个女的,也会找个像颜宇那样优秀的,她和自己一点儿这种可能都没有。何况自己一定要找个女朋友吗?过去那二十多年,自己连女人可以和女人在一起都不知道,现在怎么忽然就春心荡漾了?
淡定吧,淡定!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杨回你还是巨甸街上一个修车的小老板,过着简单朴实的生活。
第二天,杨回顶着个黑眼圈有气无力的站在店儿门口望着碧蓝的天空。
和国宝发现她有些不对劲:“杨姐,你怎么很憔悴的样子。”
杨回有气无力的说了句不相干的话:“小和你怎么还没找女朋友呢?你也二十好几了吧,虽说你是我徒弟,也一直叫我杨姐,但你好像比我还大上一些是吧?”
小和看着杨回,黑脸庞唰的就红了——确切的说,看起来更黑了,他连忙低下头,赶紧去修面前的车,不料,一慌神儿,手上的扳手都掉在了地上。
“我说你也太老实了吧,这样讨不到媳妇儿的。看你把你妈愁得啊!要不我待会儿出去逛逛,看街上有没有哪家大婶认识合适的姑娘介绍给你。”
“别……”小和慌忙摆手,激动得站了起来:“你别去乱嚷嚷。”
杨回看着小和,深深的叹了口气:“你先修着,我出去走走。”
不是赶街天,街上的人不多,到菜市场门口的时候,杨回不知不觉得往左走,然后来到了庄子菁第一次来巨甸的时候住店的宾馆。
一大早,老板娘正在扫地,看到杨回走过来,连忙抬手打招呼:“小杨,过来坐会儿。”
杨回应了一声,朝着旅馆的坝子走去。
“嘿,你来得正好,你要不来,我今天都得去找你了,好事儿好事儿……”老板娘很热情,干脆放下手里的扫帚,拉着杨回到了左侧底楼的接待室坐下。
杨回呆呆的做到沙发上,仰头看着胖胖的老板娘:“怎么了?要买车吗?”
“不买不买,你这脑袋瓜子里怎么就只有卖车修车啊,你就不能有点儿别的?”老板娘眼睛闪着光,伸手端过一盘瓜子放在茶几上。
“那能有什么好事儿,我来看你也是有事儿的。”杨回觉得没什么劲,但是被老板娘高涨的性质带动,情绪也好了不少,脑子里萦绕的那些问题暂时被搁置到了一边。
“那行,你先说,找我什么事儿?说不定我们说的是一回事儿。”老板娘坐到杨回身边,开始嗑瓜子。
杨回也抓了把瓜子来磕着:“你是本地人,在这也呆了这么多年了,七大姑八大姨的认识的人多,我还听说你给镇上好几个小伙儿介绍过女朋友……”
老板娘的眼睛都亮起来了:“是,是,就这镇子上,起码没有十对也有八对是我给介绍的。”
杨回笑起来,表情也热络了很多:“你看我店里的小和,人也老大不小的了,我说我再带个徒弟,等会点儿了,他就出去开个店儿当个小老板,多挣点儿钱也好娶媳妇儿吧,他又胆子小,非得跟着我,说我一个女人家,毕竟力气不如男人,上个车下个车的都不方便。可是这一晃都快二十七了,我愁着给她找门亲,你看可有合适的?就是他人太老实腼腆,见了女孩子就脸红,说不了话。但人品还是好的,踏实肯干,会养家,也孝顺。”
老板娘听完,才知道错了位,不过她随即又笑起来:“小和的事儿我知道的,前一阵我还托人给他相姑娘呢,他妈买菜的时候碰到我,还给我提过这事儿。”
“那就成了,你记心上啊,到时候成了,我给你封红包。”杨回笑着说完,然后准备起身离开。
老板娘一把把杨回给拉住:“我要说的事儿还没说呢,别着急走。”
“什么事儿?”杨回又坐了回来。
“给你介绍个小伙子!”老板娘一联神秘:“前一阵刚刚调到咱们镇政府的一个小伙儿,人可是没得说啊,长得端正,念过大学,老家就是咱们镇的,家里还有一百来亩山核桃,每年的收入不少,我都悄悄给你打听过了,人家说,愿意跟你处处……”
杨回傻眼了,过了片刻才朝着老板娘连连摆手:“这事儿不成。”
“那有什么不成的?不试试怎么知道不成?你也老大不小了,总不能一个人过,人啊,还是得有个伴,不管是做什么,有个人帮衬,有个人商量,而且……”老板娘捂着嘴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声笑着,笑里的内容是镇上那些小媳妇儿们私下谈论的房中事了。尽管老板娘没说,但杨回到底还不是傻子还是知道的。
杨回有些脸红,低低的说:“可我不想找个男人结婚啊。”
老板娘伸出胖胖的手指搓了一下杨回的脑门:“你呀就知道做生意,脑子怎么不开窍呢。结婚有结婚的好,家里有个男人大小事情有人拿主意,出门在外有个什么事儿也有人出头说话,回家关上门还有人说个贴心话……”
杨回知道老板娘说不通,干脆站起身来:“我的事儿多谢你了,不过可别给我找个什么镇政府的,你看我一天到晚修车卖车,弄得黑不拉几的,人家成天穿个西装皮鞋在办公室呆着,两人能像是一对儿吗?你就多帮我们店里的小和观察着,那个才是正事儿,人家的老娘都快愁死了。”
说完,杨回扒开老板娘的手,赶紧逃离旅店。
找什么男人,结什么婚啊。半点兴趣都没有。自己一个人过不是挺好的吗?
杨回这样想着,脑子里又浮现出庄子菁来,其实,好像一个人确实没有两个人好呢!
“可她是别人的啦,跟我又没关系”杨回自言自语的说。难道自己真的要找个男人嫁掉吗?然后像那些小媳妇儿一样,悄悄凑在一起谈自家男人睡觉的时候会不会打呼噜,声音有多大,干那档子事儿的时候能坚持多久?吵架打架之后再找小媳妇儿们诉诉苦,说说男人一天得喝多少酒,醉了会不会发酒疯,打牌输了多少钱,脏衣服不洗还乱丢……
回到店儿里,没想到已经堆了三个摩托车,小和正在卖力修着一个,另外两位客人则在等着,见到小杨,立刻高兴起来:“嘿,小杨回来了,赶快赶快,我这打不了火。”
小杨三两步跨过去,撸起袖子就开干。
“去哪儿了啊,我们都等你一阵了。”修车的人问。
杨回也不抬头,大声说:“给小和找媳妇儿去了。”
哐当一声,小和手里的锤子掉到地上,轧在一把长柄螺丝刀上,发出挺大的声音。
“那你啥时候给咱小杨车行找个老板呢?”修车的人笑呵呵的开着玩笑。
杨回手上动作迟疑了一下:“我就是老板。”
“那就找个男的老板娘。”修车的人继续说。
“老板娘能有男的吗?”杨回一边修车,一边说。
旁边那个等着修车的也上来凑热闹:“那难不成你找个女的老板娘回来?”
杨回站起身来:“好了,火花塞换掉一个,你试试。”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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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面试完结,肖云立刻决定录用庄子菁。并且立刻让人力资源部的人为庄子菁办理入职,安排办公室。
按照青云公司的流程,公司副总级别的面试除了需要人资部门面试之外,还需要总经理面试,并报总部审批。但因为庄子菁情况特殊,所以肖云没有要求下一轮面试,而是决定事后补充汇报即可。
小城市的好处之二是似乎走哪里都很近,所以现在上班即使没有公家提供的车辆使用,也并不觉得太麻烦,庄子菁从青云酒店出来之后,找了一家卖自行车的店铺,挑了一辆上下班用的自行车。于是交通工具就此解决,还顺便可以锻炼身体。
从住的地方往酒店不过两公里的路程,清晨上班的时候,正好可以看到朝霞照耀中的玉龙雪山,一片片云彩在霞光中温柔残绕山峦,整个城市在这种美景中苏醒,开始迎接崭新的一天。
庄子菁在这样惬意而闲事的环境中生活,一切如意,只有到周末的时候,会稍觉冷清。古城的石板路已经走过多次,古城里鼓手的音乐也已经听过很多遍,这种在外地人看来充满着小城古朴气息的特质在庄子菁眼中渐趋平凡,所有的商业模式在剥去初见的惊艳之后,依然无法让人在内心觉得长久。
那么在心底里觉得可以永驻的长久风景是什么呢?当庄子菁站在自己租住的小屋窗前,看着远山的时候,想起巨甸的天空和山峦来。
杨回偶尔会给庄子菁打电话,只是并不会再谈人生,再谈幸福,甚至不会开玩笑的谈及追她。两个人只是说说工作是否顺利,生意好不好的问题。这种恬淡的交流让庄子菁觉得舒适,自己这颗飘落的种子落在这块土地上,似乎也已经在山峦中生了一条根,这条根就是与杨回那淡淡的朋友关系。
半个多月之后的一个周末的早晨,庄子菁骑着车闲逛到金凯广场,看到那些摆着丽江到巨甸的牌子的面包车,忽然觉得很想再去看看那个十天喧闹一次的小镇,于是把自行车落了锁扔到一边,之后便上了一辆快要坐满客人,准备出发的车。
车走到半路,庄子菁给杨回打电话,没想到杨回今天刚好要出门办事,所幸的是,杨回要去黎明,会沿着丽维线走一段,在中兴分岔。所以庄子菁立刻改了目的地,在中兴与杨回汇合。
在半个多月前那短短的相处中,杨回几乎永远是褐色的工作服,手上经常沾满黑黑的油污,她总是高声的和镇上的人说话,永远没有烦恼,粗犷而大条的模样。而她今天换了一条蓝色牛仔裤,一件黑色开襟卫衣,整个人看起来清爽而干净。
之前与杨回在一起的时候,庄子菁因为旅游而穿得休闲,在帮杨回工作的时候又穿的工作服,今天的她则穿了一件纯色的麻质中长外套,脖子上则随意的围了一条有着丽江当地少数民族风格的薄围巾,看起来极富女人味,一条小脚休闲裤则更特写了她修长笔直的腿。
也许是因为穿着的不同,半个多月不见,两人似乎都又觉得有些生疏,这种感觉很奇妙,当你对一个人的印象仅止于某个瞬间的时候,再见面时现实与印象的差距会让人觉得有点儿无所适从。而这种无所适从又从某个隐秘的角度提醒着自己对这个人似乎有着别样的在意情绪。
“嗨”杨回抛开脑子里那种莫名其妙的情绪,给面包车上下来的庄子菁打招呼,脸上带着阳光般的笑容。
“嗨”庄子菁温和的笑,走到杨回身边,拿起货架上的安全帽戴上,然后爬上摩托车,伸手搂住杨回的腰。这一套动作很是自然,就像已经做过很多遍。尽管在面包车上的时候,庄子菁还觉得自己怎么忽然之间做出去找杨回的决定了呢?两个人其实并不算有多深的交情!而此时,这一套熟练的动作下来,心底那种陌生的感觉似乎少了一些。
“怎么忽然想起来看我了。”杨回很开心。
当杨回驾着车子上路之后,庄子菁又搂住了杨回的腰,把身子贴在杨回的后背上:“不是去看你,而是想去看看小镇,在城里呆久了就会想出来走走。”
“哦……”杨回觉得有点儿没意思。
庄子菁发现杨回似乎有点儿落寞,将下巴压在她的肩膀上笑起来:“虽然是想去看小镇,但看到你更好。还可以搭着你的车去兜风。”
杨回脸上又挂了笑容:“可不是去兜风,是去办事儿。”
“办什么事儿?”
“去收钱。黎明有个我的售后点,我也给他们铺点儿货卖卖车,过一阵就要去结一次账。”杨回回答。
“你是去收账,我是去兜风!”庄子菁把杨回搂得更紧,嘴上执拗的说。这样轻快的谈话,让两个人找回了上次见面的时候的轻松感觉。
杨回没再说话,只觉得这样被紧紧搂着有种很不一样的感觉,具体是什么,有点儿说不上来,总之就是让人有点儿激动,有点儿兴奋。
过了一阵,杨回才开口:“你想兜风是吧,那我就带你兜风。”
说完,杨回加快了车速,红色的摩托车在山野间呼啸而过。吓得庄子菁尖叫出声 :“我是想兜风,不是想玩儿命!”
杨回放慢了车速,哈哈的笑起来:“你说怎么就怎么。”
☆、第十二章 与山亲密接触
与她一起坐在铺着松针的土地上,靠着一颗已经上了年纪的松树,抬头看向那被树枝分割了的蓝天,感受着手肘传来的疼痛,此刻我离我的心,如此之近。我所寻觅的,我所执着的,岂非就是一份顺着心意的幸福?
庄生游记中兴到黎明有二十多公里的路程,一路上青山与蓝天辉映,中间偶尔飘来几朵白白的棉花糖般的云朵凑热闹,在山上印出一团一团的阴影。收割烟叶的农民在田野间劳作,偶尔一辆拉满鲜烟叶的三轮车伴着发动机的声音轰轰烈烈的开过。
进入黎明景区,石板路、木楼,再次让庄子菁觉得惊艳。虽然与丽江古城有着类似的风格,但这里没有那么多被导游带着席卷而过的人,没有大量的被游客占据的商店,更没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感觉。
这里更加安静,节奏更加缓慢。阳光洒落在小镇有些凹凸不平的石板路面上,几位自驾游的客人正拿着自拍杆在拍照,两只猫正在和一条毛茸茸的白色小狗在街道上晒太阳。
杨回办事儿的时候,庄子菁刚好安静的坐在一边写了一段游记配上黎明街道的图片发到自己的游记中。
等杨回办完事已近中午,两人吃过饭之后,也不急着回巨甸,而是决定去千龟山。
上山需要乘坐缆车,庄子菁有些恐高,当缆车离开乘坐点,缓缓往上的时候,庄子菁紧张得绷紧了身子。杨回伸手过来握住她的手:“我以为你天不怕地不怕呢?”
“怎么可能。”庄子菁的声音有些发抖,把杨回的手抓得紧紧的。
杨回看了看脚下又看了看天:“那你朝上看吧,别盯着下面。不过我说你啊,一个人跑这么大老远的地方来到处溜达,哪儿都敢去,我以为你胆子很大的。”
“不大!”庄子菁还不能专心谈话,也没发现杨回是在转移话题。
杨回盯着庄子菁的眼睛笑:“都敢跟我这个陌生人睡觉,胆子还不大?”
庄子菁被这话吸引了注意力,看着杨回笑嘻嘻的脸,嘴上轻轻哼了一声:“那以后不和你睡了。”
杨回哈哈大笑起来:“都睡过了,以后睡不睡也不能改变以前睡过的事实啊!”
庄子菁打了杨回的手一巴掌:“很得意啊你。”
“为什么不能得意?”
“为什么要得意?”
“是我先问的,为什么不能得意?”
庄子菁扯了扯唇角:“你让一个陌生人上了你的床,有什么好得意的。”
“当然得意!”杨回说:“这不,到了!”
下了缆车,两人沿着观景走廊散步,松柏林里空气清新,游人很少。庄子菁和杨回走走停停,山里偶尔传来纳西族的民歌,清亮动人。
“到了雨季的时候,下一阵雨,出一阵太阳,不过三两天,这山里就会长出菌子来,好几个品种。”杨回说。
“那现在有吗?”庄子菁问。
杨回摇摇头:“时间有些过了。应该比较少见。”
“那下次出菌子的时候带我来采好不好?”庄子菁满心期待。
杨回笑着答应:“就怕你吃不了苦,爬不了山。”
“我可以的。现在我们就可以去爬,说不定还可找到菌子。”庄子菁对自己充满信心。
杨回看着庄子菁期待的表情,忍不住伸手在她脸上拧了一下:“待会儿下山的时候带你走小路。”
庄子菁对此满心期待,以至于那些景点都变得不那么重要,随便浏览了一下,庄子菁就拉着杨回要寻着小路下山了。
“小路不好走的。”杨回看了看庄子菁那满是女人味的着装。又看了看长满松树,挺陡峭的小路。
“相信我!”庄子菁说。
“好吧,相信你。”杨回也不再纠结,领着庄子菁从观景走廊旁边一处公共卫生间的背后绕出去,然后开始从小路下山。
庄子菁穿着高跟鞋,虽然跟儿不高,但也足以让下山变成一种难以完成的高难度动作。杨回牵着庄子菁的手走了一段之后,小路变得越加陡峭,而且几乎已经没有什么路可言。她也是在两三年前来千龟山采过菌子,那时候那条附近农民走出来的小路还算好走,没想到两三年不来,这里的路几乎都已经消失了,看来这两年有了缆车,走山路的人已经很少……
“不如我背你吧。”杨回看了看小路,又看了看庄子菁的鞋,想了想说。
庄子菁摇头:“那更危险。”
杨回掂量了一下自己的能力,也并没有把握能把庄子菁背到山下去:“你的脚多少码?”
“37,怎么了?”庄子菁专注的盯着脚底有些打滑的小路,没跟上杨回的谈话节奏。
杨回没回答,弯下腰解开鞋带,然后将鞋子脱下来递到庄子菁面前:“你穿这个。”
“啊?那你呢?别告诉我你要穿我的高跟鞋。”
“我打光脚。”杨回说。
“那不行,山上石子树枝的这么多,容易扎到脚。”庄子菁断然拒绝。
杨回抬头看向下来的路,已经走了近一半,返回去也很耗费体力,如果继续往下的话,这一段路似乎很难走。掂量了一下之后,杨回不容庄子菁反对,将她推倒在路边的一颗歪脖子树干上靠着,然后蹲下身子将她的一只脚拿到自己的膝盖上,三两下脱了庄子菁的高跟鞋,然后将自己刚刚脱下来的板鞋给庄子菁套上。
庄子菁被杨回的动作弄得身子有些不稳,只能紧紧抓住靠着的树枝,嘴里轻呼出声,想要把脚抽回来,才发现自己的力气根本不是杨回的对手,而且杨回动作敏捷,很快就已经给自己换好一只鞋,并且系好了鞋带。
当杨回放下庄子菁的脚,去拿另一只脚的时候,庄子菁没再拒绝,只是看着低头给自己穿鞋的杨回,忽然觉得有些感动。
“为什么呢?”当杨回给庄子菁换好鞋站起来的时候,庄子菁看着她轻声问。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把你的鞋子给我穿?”庄子菁靠在树干上,很认真的问。
杨回笑起来:“我们俩是同伴啊,一起上山,还得一起下山,能一起看风景,也得一起面对困难,现在你的困难比我大,所以当然要帮你。何况,我没脚气啊!”
杨回有些开玩笑的口吻没有让庄子菁笑起来,她依然认真的看着杨回,心里回味着杨回那看似简单却又让人感慨的话。是同伴,所以要一起享受风景,也要一起面对困难。曾几何时,自己与曾经的某个人也相约要同甘共苦,只可惜,当双方家庭的压力压到两人头上的时候,两人终究没有能够一起面对困难。
庄子菁看着杨回再次弯腰,将自己脱下来的高跟鞋拧在手里,然后一脸阳光的说:“走吧,路还长着呢。”
“好。”庄子菁说,然后走到杨回身前:“我走前面,我的鞋子好走一些。”
杨回没反对,一手提着鞋子,一手牵着庄子菁的手:“你的手好软,皮肤真好。”
“这种时候还有心情研究这个吗?”庄子菁低着头看着脚下,走得很认真,她并不太善于走山路,何况她还希望能找到好走一点儿的地方,免得只穿着袜子的杨回伤到脚。
杨回笑着说:“我觉得任何时候都保持乐观是很重要的。现在牵着你的手,不研究这个,难道要等到我牵不到的时候再回忆?”
庄子菁停下脚步,扭头看杨回:“我怎么老觉得你在调戏我?”
“我有吗?”
“有。”
杨回脸上的表情有点儿尴尬:“可我跟镇上的大姑娘小媳妇儿都这么开玩笑说话的啊。”
庄子菁忽然觉得有点儿生气,这种莫名其妙的气愤让她的语气变得有些强硬:“难道现在不该是好好考虑下山的事情的时候吗?你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儿的事情,还是等你回巨甸再说吧。”
“哦”杨回感觉到庄子菁的情绪有些不好,乖乖的答应之后,不再说别的。可是为什么忽然就生气了呢?大概是因为自己带她走了这么烂的一条路吧。哎,早知道这条路这么烂,就不走了。可是人世间的事情,哪儿有那么多早知道啊。
路不好走,受苦的可不光是庄子菁,还有自己这个赤着脚走得小心翼翼的人呢。
沉默的走了一段,忽然一只小松鼠从不远处穿过,庄子菁吓了一跳,脚下一滑,人跟着仰倒下去,杨回拉着她的手,也被拉得重重的摔倒,好在坡虽然陡但小路上还横着一颗树,两人才避免了滚下山坡的厄运。尽管如此,两人也滚了一身的落叶泥沙,分外狼狈。
庄子菁的手肘重重的碰到一块石头,此时痛得提不起手来,而杨回的手掌则在地上摩擦出了血。
两人靠在树干上,喘着气。
“你没事儿吧。”杨回问。
“没事儿,就是胳膊有点儿疼。你呢?”
“手掌见了红,估计好运气要来了。”杨回抬起手,看着手掌上流出的血,疼得咧着嘴,却还是呵呵的笑。
庄子菁看着杨回手上的血,皱着眉头,觉得心里跟着有点儿发疼。
“对不起啊,带你走了条这么烂的路。”杨回看着庄子菁身上的泥沙碎叶,有些抱歉:“本来是带你来玩的,没想到成了受罪。”
庄子菁环顾四周笑了笑:“有多少人能享受到这种小路的美呢?所以怎么能说是受罪?山,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那些人工修建的观景走廊,早已经远离了山的本真,再漂亮,又有什么意思?所以就算是摔伤一点,也值得。”
杨回看着庄子菁,发了一下呆:“你和别人真的不同。”
“人和人本来就不同。”
“这样的你,让人很喜欢。”杨回的声音里没了笑意,变得慎重。
庄子菁笑笑,扭头看着有些狼狈的杨回:“我只是想做个让我自己喜欢的人。”
沉默片刻,杨回似乎理解了庄子菁这句话:“对,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喜欢,那还有什么意思。”
“所以,喜欢山,那就要勇于接受山的挑战,只站在观景走廊上看看风景,貌似高高在上,让一切一览无余,可是那哪里是真正的山?那不过是慰藉自己想要看山却又没有勇气与山真正亲密接触的那颗心而已。”庄子菁抬头,看向被树枝分割的蓝天。人生似乎就是这样的,很多时候都在自欺欺人。
☆、第十三章前任出现
那些已经逝去的就逝去吧,我们的错过,不是因为无法抉择,而是因为无法坚守。
庄生游记下到山底,两人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喘气,庄子菁脱下鞋子准备递给杨回,可是稍一犹豫,她就把鞋子放到一边,然后把自己的高跟鞋穿上,随后她蹲下身子,想看看杨回的脚。
杨回把脚缩了缩:“干嘛”
“看看你的脚有没有事儿。”
“没事没事。”杨回说着,弯腰去捡自己的板鞋准备穿上。
庄子菁却伸手抓住杨回的脚,脱她的袜子:“袜子上都是泥沙脏得看不清原来的颜色了,怎么能继续穿。待会儿到街上重买吧。”
袜子脱下来,杨回轻嘶了一声,庄子菁才发现杨回脚板内侧被刺破了,只是血已经凝固,将脚和袜子粘连在了一起,这会儿一脱袜子,又把伤口撕开,鲜血又冒了出来。
虽然伤口不算大,但庄子菁还是紧张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里没有医院就算是小诊所也没有,离街上又还有一段不短的路程。
杨回笑了笑,伸手拿过庄子菁的包,从里面翻出一袋湿纸巾,拆开取了一片把脚底擦了擦,然后拿过自己的板鞋套在脚上:“走吧,就一点点路了,菌子虽然没采到,但明年还会有的。”
说完她站起身来,朝着停放摩托车的方向走去。
庄子菁看着她瘦高的背影,心里涌出一种别样的情绪:这样的人应该是勇敢的吧,是敢于面对危险和痛苦的。
骑上摩托车,两人很快回到铺着石板的街上,在一家小药店买了点儿消毒水和创可贴把伤口稍微做了一下处理,然后就去卖袜子的小商店。
小商店也是木楼,楼上住人,楼下营业,而营业用的铺子有着漂亮的雕花木门,木门下还有一个二十公分左右高的门槛。
庄子菁一只脚跨入门槛的时候,听到身后传来一声熟悉又陌生的叫声:“子菁。”
庄子菁回头,便看到了明亮的日光下那个穿着黑色加厚衬衣的女子。她的领口依然开了两颗扣子,衣领微微斜着,露出一点胸前的肌肤来,她的脸上依然如多年前一样有着一种习惯性的淡漠与冷傲,只是她的眼睛里却有着一些不同以往的沧桑和热切。
尽管已经是大下午,但阳光很刺眼,照在这个女子身上的阳光似乎也刺目了一些,庄子菁微微眯了眯眼睛,然后才觉得自己继续开始呼吸。
多年前,当庄子菁第一次在图书馆看见她的时候,她也是这样,穿着深色的衬衣,开着两颗扣子,一脸的淡漠与冷傲,她是系里的明星,不仅仅因为她成绩出众,家世出众,更因为她那冷漠而不羁的外表。她总是独来独往,轻易捕获一群人的目光,然后再冷淡拒绝别人的靠近。
甚至当她第一次在学校的一节公开课上主动坐到庄子菁身边的时候,庄子菁也以为那不过是因为自己不像其他人一样,喜欢讨好她,靠近她而已。
而当她和庄子菁见面的时候越来越多,一直到一次在图书馆看书看到中途的时候,她对庄子菁说:“我们去散步吧。”
然后,庄子菁傻傻的跟着她走出图书馆,在学校的路灯下漫步。即便这个时候,庄子菁都没有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和她成了别人眼中所谓的朋友。
直到,在一片浓密的树枝遮挡了路灯的地方,她忽然拥住庄子菁,在她的唇上落下一吻,庄子菁才明白所谓的朋友原来是这样的意义。
曾几何时,庄子菁对那淡漠与不羁的人充满了信心,她相信这样一个人不会轻易屈服于世俗的压力,能够在面对社会面对家庭面对未来的时候拿出足够的勇气带着自己一起走下去……
她叫颜宇,大学时候的师姐,庄子菁曾经的女朋友。
“子菁……”颜宇走过了。
“她是谁?”身后的杨回停止了走进小商店的动作,转过身,看见过来的那个她。
庄子菁扭头看向杨回,脸上挂了抹不太自然的笑:“以前的朋友。”
“哦。”杨回转过身,继续去找袜子。
庄子菁迟疑了一下,收回已经跨入小商店的那只脚,朝着颜宇微笑:“好巧,你也在这儿玩。”
颜宇脸上的表情依旧,目光却在庄子菁有些蓬乱的头发,以及沾着松针有着污泥的衣服上扫过:“不巧,我找了你好几天了,今天也已经等了你大半天。看来你是去爬山了。”
“等我?而且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庄子菁有些疑惑。
“早上你在网上写了游记,说今天你在黎明。我还在你的游记里看到了这条街道。”颜宇说着,目光扫过这条石板街道,然后又转回到庄子菁身上。
“哦,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吗?”庄子菁问。
颜宇抿了抿唇:“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吧。坐下聊。”
“我还有朋友。”庄子菁指了指小商店。
颜宇看了看小商店里正在挑袜子的人:“那一起吃饭吧。”
“看她有没有时间。”庄子菁说完,转身进了小商店,走到杨回身边:“她说请我们吃饭。你空吗?”
杨回拿起一双袜子,一边付钱一边对庄子菁说:“我请吧。地主之谊。”
庄子菁一边看着杨回穿袜子,一边笑着说:“还是我请客好了,她是我以前的朋友,你是我现在的朋友,都是跟我有关系。”
杨回弯着腰,侧过头看着庄子菁有些俏皮的笑起来:“这么说起来,我跟你比她跟你亲一点啊,她是过去,我是现在,说不定还是未来。”
庄子菁因为颜宇而有些沉闷的心情被杨回这句话弄得好了不少,不过她只是笑笑,没再说什么。曾经,颜宇和自己可是最亲密的人。
在街上找了一家主打做鱼的饭馆,三个人围着矮桌坐下来,老板热情的给三人介绍,一边骄傲的指着墙上的几幅照片,那是任贤齐和他的合影,当初任贤齐一干明星在黎明玩的时候在这里吃过饭,从此之后就成了这家饭馆的一个招牌。
“这几年过得好吗?”一阵让人有些尴尬的沉默之后,庄子菁启开话题。
“还好,只是一直惦记你。怕你过得不好。”颜宇说。
庄子菁笑了笑:“我过得挺好的。你不用挂心。”
颜宇低了下头,目光无意义的落在面前的碗筷上,然后又抬起头来看向庄子菁:“我知道杜朗的事了,也知道你从义兴离开。只是不久之后你就换了电话,所以即使我找了莫舒也没能联系上你。然后莫舒给了我你写游记的地址,我才知道你在丽江。只不过丽江虽然不大,找个人却不容易,我在丽江呆了好几天,每天开车到处转也没能找到你,还好你今天在黎明,这里不大。”
“你找我做什么,杜朗不在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关系,离开义兴也不会让我活不下去,我现在过得挺好的。”庄子菁明白颜宇的意思,却不想听到接下来的话。
只不过颜宇显然并不会按照庄子菁的意思去做,她沉默了一下,然后直接开口:“跟我走吧。”
庄子菁苦笑一声“这句话,来得迟了几年。”
杨回听不懂两个人的话,却觉得闷得有些难受。她看向颜宇,这个看起来充满了傲气,举手投足都让人觉得颇有气场的人对庄子菁的态度让她觉得有些不舒服,她微微挑了挑眉头,有些傻气的问:“去哪儿?”。
颜宇看了杨回一眼,没有回答她的话,然后又用那种深沉的目光看向庄子菁:“当初有杜朗,有你妈妈的坚持,现在没有了。”
庄子菁看着颜宇:“就算没有杜朗也会有其他人,何况当初你不是也担心你们颜家的企业没法和义兴继续合作。”
颜宇沉默了一下,当初庄子菁的母亲撮合了杜朗和庄子菁的事情,在那种情况下,庄子菁曾经提出过和颜宇一起离开,但是颜宇没有同意,因为义兴是颜家最大的客户,几乎是颜家的命脉,为了让颜宇离开庄子菁,家里给了自己巨大的压力:“但现在不同了,现在在颜氏我有足够的话语权,因为这几年,为了你,我已经调整了企业发展的方向,获得了更多的优质客户,而不至于让颜氏被义兴一家企业绑架。”
庄子菁一笑:“所以现在你有足够的资本来带我离开是吧?”
“是的。”颜宇说:“我可以主导我们的未来,不用再因为家庭的压力做出违心的事情。现在的颜氏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我知道你的能力,如果我们一起,一定可以将颜氏做得更大,更好,那时候,没有人能够约束我们,只要我们愿意在一起,你妈妈也不会反对,因为她要的只是钱。而我家里也不会反对,因为他们已经答应不再强迫我。”
“但现在我不愿意了。”庄子菁淡淡的说。
颜宇愣住,她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回答:“当初是因为杜朗,因为你妈妈和我的家人。现在这一切障碍都已经不在了,我也已经掌控了颜氏,现在我们可以规划未来而不用再承受被迫分离的痛苦……”
“吃饭吧,错过了的,就不要再提了。”庄子菁说
“怎么能说是错过,现在杜朗不在了,这是上天给我们的机会,弥补曾经对我们的伤害。”颜宇有些激动起来。
庄子菁淡淡的看着她:“放弃,就是放弃过去,就是放弃所有原本放不下的人和事情。对我来说,从放弃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和过去作别,所以我们之间,和杜朗没有关系,而现在杜朗不在了,我放弃了那段在城市拼搏的时光,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和杜朗以及义兴作别,所以现在的我,和杜朗与义兴也已经没有关系。”
“可是现在的你一无所有,是更需要我的时候。”颜宇说。
庄子菁一笑:“现在的我更需要的是我自己。”
“你不觉得那段时光让人无法忘记吗?所有的亲密与承诺……”颜宇皱着眉头,目光中有些痛。
“恰是因为那些亲密与承诺才让放弃显得那么痛苦。也恰是那些亲密与承诺在压力面前的不堪一击才让人意识到有些东西如此脆弱。”庄子菁的声音很轻,却很坚定。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
“所以现在,何必再来找我。”
“我放不下你。”
“我已经离开很久了。”
“那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将你找回来!”
☆、第十四章女朋友
一顿无味的饭局结束,庄子菁去付钱的时候才发现杨回已经付过账。
“今晚就呆在黎明吧,我已经订好住处。”颜宇本来也要去付账,可是显然杨回更快一些。
庄子菁还没有回答,杨回就开了口:“不是要跟我去巨甸吗?”
庄子菁点点头,然后对颜宇说:“已经约好的。不过黎明风景不错,你今晚住在这里可以好好体会一下这种小镇的风景。”
颜宇脸上的表情更冷了些,她看向杨回的时候,眼睛里有些厌恶,这个穿着廉价休闲服的女孩子凭什么和庄子菁走得如此之近:“子菁是我的女朋友,就算她之前和你有约,也希望你能成全我们今晚的相聚。所以,实在是抱歉。”
这番话说得很礼貌,却非常强势,杨回咧着嘴一笑:“子菁也是我的女朋友啊,而且你是以前的朋友,我是现在的朋友。”她并没有明白颜宇所谓的女朋友是什么意思,却记得庄子菁之前说过的话。
不料这话却像是一根点燃的火柴扔进了油桶,颜宇的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她是你的女朋友?”
杨回不太明白自己怎么就踩到了颜宇的狗尾巴,有些莫名其妙的点了点头:“是的,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毕竟在一起住过。而且我们都很开心……”
话没有说完,颜宇的脸已经有些扭曲,她忽然伸出手抓住杨回的衣服前襟将她拉得一个趔趄,另一只手已经握成拳头一拳挥了下去。
庄子菁在一边吓得尖叫出声,可是这一拳并没有打到杨回的身上,当她被颜宇意外的拉得一个趔趄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颜宇的下一个动作,于是顺着颜宇一拉之力,将颜宇扑到身后的木墙上,颜宇中心不稳,刚刚挥出的拳头变成了失去重心时拉着杨回衣袖的动作。
“我可没惹你。”杨回脸上没了笑。想来不管是谁这么莫名其妙的被人打,也再难保持好脾气。她把颜宇压在墙上,用手臂卡着颜宇的脖子,将她的头固定在墙面上,然后近距离的看着她的眼睛:“要动手的话,你这种成天坐办公室,最多偶尔上上健身房的人不会是我的对手。”
庄子菁见到原本要挨打的杨回取得了主动,心底里松了口气,走到两人身边,对杨回说:“松手吧。这么大人了,动手多难看。”然后她又对颜宇说:“你也误会了,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但我想即使不是普通朋友,你也没有动手的理由。因为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关系。”
杨回看到颜宇眼中的畏惧,联想到之前她看自己的时候眼中的鄙夷,扯了扯嘴唇笑了笑:“我是个修车的,成天跟摩托车打交道,你这么百来斤的人,我可以直接拧起来,所以,不要和我动手,也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我的世界你不懂。如果你再这么无礼对我动手,我一定会像修理摩托车一样修理一下你。”
说完,杨回才松了手,然后扯了扯自己刚刚被颜宇抓得有点发皱的衣服,然后看了看天色对庄子菁说:“天晚了,我们走吧。”。
庄子菁看了看颜宇,声音低低的 :“你早点回去休息吧。让你找了我这么久,很抱歉。”
说完,她转身,跟着杨回走向不远处的红色摩托。身后传来颜宇的声音:“跟着这样一个粗鲁的人,真的是你要的生活吗?”
庄子菁停下脚步,转身看向颜宇:“她是个好人,最少在我需要的时候,她会帮助我。”庄子菁说的是当初自己被甩客的时候,以及今天在下山的时候,她将板鞋给了自己,但在颜宇看来,这确实对当初自己选择放弃的一种批判。
沉默中,庄子菁上了杨回的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响过,庄子菁搂着杨回的腰,将身子靠在她的背上,往巨甸方向驶去。留下身后既不甘又无奈的颜宇。
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时间似乎变得很慢,只有呼啸的风,从耳边刮过。颜宇的出现让庄子菁有些猝不及防,那些尘封的往事忽然之间被翻了出来,一些酸楚,一些痛,一些原本以为已经忘记事实上却难以忘记的伤痕再次清晰起来。
拒绝是必然的,因为一如庄子菁说的,过去的就过去了,放弃的怎么能够重来,尽管如此,那几年的过往依然不是说抹去就能抹去的。如今几年过去,她又怎么跑来翻出那些往事抚乱自己的心呢?
到巨甸是一段不短的路程,庄子菁一路伏在杨回的背上,回忆起那些过往,忽略了抱着的人今天竟然变得如此沉默。
到巨甸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似乎这个熟悉的环境让杨回回到了原来的模样。她停下车大声跟和大娘打招呼。然后帮着和大娘把做好的饭菜端出来。
吃饭的时候,杨回依然高声笑着,跟和国宝讨论今天遇到的一个维修案例,说他不知道变通。
吃完饭,洗漱完,杨回和庄子菁回到二楼的房间。喧闹的气息忽然安静下来。
上床。
两人并排平躺,杨回不太明白自己的情绪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波动,从见到颜宇的时候开始,自己心里几乎一直堵着一口闷气,说不上来是什么原因,也许是因为颜宇看自己的目光中有种鄙夷,但自己是那种会因为别人的眼神就觉得受不了的人吗?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气了?
难道因为颜宇是庄子菁曾经的朋友?自己难道对朋友的朋友也要有这种吃醋的反应?
杨回想不明白,但却意识到自己整个半天都处于一种极度不正常的状态中。
庄子菁的心思还有些乱,尘封往事揭开,忽然之间回忆起曾经那几年,很难不有诸多感慨。她侧过身子看着杨回:“我怎么就是你的女朋友了?”
这是两人几个小时以来说的第一句话。有些突然。杨回努力让脸上挂上笑容:“你说过,她是你以前的朋友,我是你现在的朋友。”
庄子菁忽然想起,很可能颜宇根本就不知道所谓女朋友的意思:“朋友和女朋友不同。”
“女性朋友难道不就是女朋友吗?”杨回很认真的问。
庄子菁忽然觉得有些生气,生杨回的气:“张三的女朋友,李四的女朋友,这种话难道你没有听过吗?是男女朋友的意思。”
“可我们都是女的。”杨回说。
“女的难道就不可以吗?谁告诉你女的不可以的?”庄子菁的声音拔高,她觉得有些愤怒,杨回怎么能连这个也不知道呢?是装白痴还是真的白痴?她说完,忽然压到杨回的身上,低下头在她的唇上咬了一口:“是这个女朋友。”
杨回被庄子菁的动作弄得愣住,她瞪大了眼睛看着庄子菁,忽然觉得心里一片的乱。这是什么?庄子菁亲了自己吗?是亲还是咬?这有区别吗?所谓的女朋友原来真的就是男女朋友那种朋友吗?还有……这是传说中的初吻吗?
怎么会这样?女人真的会和女人在一起?
庄子菁看着瞪大眼睛的杨回,忽然觉得有些尴尬,自己在干什么呢?怎么这么冲动,做着这么幼稚的事情?
刚刚的愤怒与纷乱都变成了对自己行为的不满,庄子菁像泄了气的皮球,软软的躺回自己的位置。对,杨回和颜宇不同,杨回十多岁的时候父母就不在了,她独自生活,在外漂泊打工,跟人学修车的技术,然后在丽江的这座小镇开一个修车铺,每天帮人修车,每天跟人高声谈笑。也许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女人可以和女人在一起,她从来不知道女人也可以有女朋友。
那么自己是在干什么?!
杨回咽了下口水,努力让自己的思维回到正轨,庄子菁说自己是朋友,但不是女朋友,是这个意思吗?她思考了片刻,准备开口:“我……那个……”
庄子菁坐起身来:“我看看你的脚怎么样了。”
杨回把话咽了回去,事实上她并不知道自己到底要问庄子菁什么,也或者有很多问题要问,但话倒嘴边,却觉得一句都问不出口。
掀开被子,庄子菁看了看杨回的脚底:“还好,没有发炎的迹象。”
“额,你的手肘怎么样了。”杨回笨笨的说。
“好多了。”庄子菁稍微活动了一下手关节,传来清晰的疼痛,不由得皱了皱眉。
杨回拉起她的手,看到手肘处一片淤青:“我怎么忘了你的手受伤了,我给你找点红花油揉揉。”
说完,杨回翻身下床,在衣柜的一角找了一瓶药水,倒了些出来,在手心搓了搓,然后覆到庄子菁的手肘处慢慢揉搓。
庄子菁的情绪终于慢慢平静下来:“对不起。”
“啊?”
“我有点儿胡闹了。”庄子菁低声说。
杨回没回话,过了好一阵才开口:“那个颜宇就是你曾经的女朋友?”
“是”
“你们在一起多久?”杨回问。
庄子菁轻轻吸了口气:“四年多。”
杨回认真的揉搓着手肘,没抬头,缓缓的说:“不短的时间啊。”
“是。”
“她来找你,是想跟你在一起。”
“嗯。”
杨回又沉默了一阵,然后说:“其实她也挺不错的,看起来就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有钱有修养的人,和你……挺般配的。”
庄子菁没说话,心里觉得闷得慌。
杨回说话的语速很慢,有些凝重:“她说专门到丽江找你,今天又到黎明守着你,看来是真心对你的。”
庄子菁低下头,把杨回给自己揉手肘的手推开:“睡觉吧。”
“好。”
☆、第十五章找个老板娘吗?
周末上午,庄子菁换上工作服,帮了杨回半天的忙,只是两人再没有谈到关于“女朋友”的话题,以往杨回对庄子菁还开开玩笑,现在了解了女人和女人之间也可以有这种关系的时候,杨回那些俏皮吃豆腐的玩笑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了。想起以前说什么跟她睡过了之类的话,现在都觉得像是有另外的意思,所以看到庄子菁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吃过中午饭,庄子菁就坐上了回丽江的车。而杨回则觉得心里忽然间像是少了点儿什么。一种空空落落的感觉缠绕在心头,挥之不去。
入夜之后,杨回一个人躺在床上,觉得身边少了点儿什么,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一会儿浮现出庄子菁昨天从面包车上下来时的模样,一会儿又浮现出她第一次来巨甸的时候,站在自己身边问自己是不是小杨的时候,一会儿又浮现出她坐在自己的摩托车后座上,紧搂着自己的腰,前胸紧紧贴着自己后背的时候……
当然,还有女朋友那三个字,像魔咒一样,在杨回的脑子里忽闪忽闪的。
“让庄子菁做自己的女朋友好吗?”她实在睡不着,坐起身来问自己。傻傻的笑了一阵之后又情绪低落下来,庄子菁怎么可能做自己的女朋友呢?
她那么漂亮,那么有文化有气质有内涵,自己在她面前不过是个半文盲而已。没有读过大学,没有在大公司上过班,不懂白领的生活,只能在一个偏僻小镇修车过日子。她想到这儿,抬起自己有些粗糙的双手看了看,然后叹息了一声,又躺回到床上。
何况那个颜宇呢?一看就是有钱有势很能干的人。对庄子菁还一往情深,找了丽江找黎明,何况她以前还是庄子菁真正的女朋友呢!看看自己,除了力气比她大,还有什么比得过人家呢?
算了,庄子菁是什么人,能是自己胡思乱想的对象吗?自己一直是一个人,以前是,以后也可以是。就和她做个朋友就好,就这样简单的过下去,看着她幸福,也是很开心的事情吧。
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可是过了两个小时,头都疼了,还是没有睡着,杨回又坐起来,望着天花板,呆呆的自言自语:“可是为什么有种很心疼,很不甘的感觉呢?”
叹息一声,她又咚的一声倒在床上,好了好了,就这样吧,庄子菁不可能是自己的女朋友,就算她不嫁人要找个女的,也会找个像颜宇那样优秀的,她和自己一点儿这种可能都没有。何况自己一定要找个女朋友吗?过去那二十多年,自己连女人可以和女人在一起都不知道,现在怎么忽然就春心荡漾了?
淡定吧,淡定!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杨回你还是巨甸街上一个修车的小老板,过着简单朴实的生活。
第二天,杨回顶着个黑眼圈有气无力的站在店儿门口望着碧蓝的天空。
和国宝发现她有些不对劲:“杨姐,你怎么很憔悴的样子。”
杨回有气无力的说了句不相干的话:“小和你怎么还没找女朋友呢?你也二十好几了吧,虽说你是我徒弟,也一直叫我杨姐,但你好像比我还大上一些是吧?”
小和看着杨回,黑脸庞唰的就红了——确切的说,看起来更黑了,他连忙低下头,赶紧去修面前的车,不料,一慌神儿,手上的扳手都掉在了地上。
“我说你也太老实了吧,这样讨不到媳妇儿的。看你把你妈愁得啊!要不我待会儿出去逛逛,看街上有没有哪家大婶认识合适的姑娘介绍给你。”
“别……”小和慌忙摆手,激动得站了起来:“你别去乱嚷嚷。”
杨回看着小和,深深的叹了口气:“你先修着,我出去走走。”
不是赶街天,街上的人不多,到菜市场门口的时候,杨回不知不觉得往左走,然后来到了庄子菁第一次来巨甸的时候住店的宾馆。
一大早,老板娘正在扫地,看到杨回走过来,连忙抬手打招呼:“小杨,过来坐会儿。”
杨回应了一声,朝着旅馆的坝子走去。
“嘿,你来得正好,你要不来,我今天都得去找你了,好事儿好事儿……”老板娘很热情,干脆放下手里的扫帚,拉着杨回到了左侧底楼的接待室坐下。
杨回呆呆的做到沙发上,仰头看着胖胖的老板娘:“怎么了?要买车吗?”
“不买不买,你这脑袋瓜子里怎么就只有卖车修车啊,你就不能有点儿别的?”老板娘眼睛闪着光,伸手端过一盘瓜子放在茶几上。
“那能有什么好事儿,我来看你也是有事儿的。”杨回觉得没什么劲,但是被老板娘高涨的性质带动,情绪也好了不少,脑子里萦绕的那些问题暂时被搁置到了一边。
“那行,你先说,找我什么事儿?说不定我们说的是一回事儿。”老板娘坐到杨回身边,开始嗑瓜子。
杨回也抓了把瓜子来磕着:“你是本地人,在这也呆了这么多年了,七大姑八大姨的认识的人多,我还听说你给镇上好几个小伙儿介绍过女朋友……”
老板娘的眼睛都亮起来了:“是,是,就这镇子上,起码没有十对也有八对是我给介绍的。”
杨回笑起来,表情也热络了很多:“你看我店里的小和,人也老大不小的了,我说我再带个徒弟,等会点儿了,他就出去开个店儿当个小老板,多挣点儿钱也好娶媳妇儿吧,他又胆子小,非得跟着我,说我一个女人家,毕竟力气不如男人,上个车下个车的都不方便。可是这一晃都快二十七了,我愁着给她找门亲,你看可有合适的?就是他人太老实腼腆,见了女孩子就脸红,说不了话。但人品还是好的,踏实肯干,会养家,也孝顺。”
老板娘听完,才知道错了位,不过她随即又笑起来:“小和的事儿我知道的,前一阵我还托人给他相姑娘呢,他妈买菜的时候碰到我,还给我提过这事儿。”
“那就成了,你记心上啊,到时候成了,我给你封红包。”杨回笑着说完,然后准备起身离开。
老板娘一把把杨回给拉住:“我要说的事儿还没说呢,别着急走。”
“什么事儿?”杨回又坐了回来。
“给你介绍个小伙子!”老板娘一联神秘:“前一阵刚刚调到咱们镇政府的一个小伙儿,人可是没得说啊,长得端正,念过大学,老家就是咱们镇的,家里还有一百来亩山核桃,每年的收入不少,我都悄悄给你打听过了,人家说,愿意跟你处处……”
杨回傻眼了,过了片刻才朝着老板娘连连摆手:“这事儿不成。”
“那有什么不成的?不试试怎么知道不成?你也老大不小了,总不能一个人过,人啊,还是得有个伴,不管是做什么,有个人帮衬,有个人商量,而且……”老板娘捂着嘴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声笑着,笑里的内容是镇上那些小媳妇儿们私下谈论的房中事了。尽管老板娘没说,但杨回到底还不是傻子还是知道的。
杨回有些脸红,低低的说:“可我不想找个男人结婚啊。”
老板娘伸出胖胖的手指搓了一下杨回的脑门:“你呀就知道做生意,脑子怎么不开窍呢。结婚有结婚的好,家里有个男人大小事情有人拿主意,出门在外有个什么事儿也有人出头说话,回家关上门还有人说个贴心话……”
杨回知道老板娘说不通,干脆站起身来:“我的事儿多谢你了,不过可别给我找个什么镇政府的,你看我一天到晚修车卖车,弄得黑不拉几的,人家成天穿个西装皮鞋在办公室呆着,两人能像是一对儿吗?你就多帮我们店里的小和观察着,那个才是正事儿,人家的老娘都快愁死了。”
说完,杨回扒开老板娘的手,赶紧逃离旅店。
找什么男人,结什么婚啊。半点兴趣都没有。自己一个人过不是挺好的吗?
杨回这样想着,脑子里又浮现出庄子菁来,其实,好像一个人确实没有两个人好呢!
“可她是别人的啦,跟我又没关系”杨回自言自语的说。难道自己真的要找个男人嫁掉吗?然后像那些小媳妇儿一样,悄悄凑在一起谈自家男人睡觉的时候会不会打呼噜,声音有多大,干那档子事儿的时候能坚持多久?吵架打架之后再找小媳妇儿们诉诉苦,说说男人一天得喝多少酒,醉了会不会发酒疯,打牌输了多少钱,脏衣服不洗还乱丢……
回到店儿里,没想到已经堆了三个摩托车,小和正在卖力修着一个,另外两位客人则在等着,见到小杨,立刻高兴起来:“嘿,小杨回来了,赶快赶快,我这打不了火。”
小杨三两步跨过去,撸起袖子就开干。
“去哪儿了啊,我们都等你一阵了。”修车的人问。
杨回也不抬头,大声说:“给小和找媳妇儿去了。”
哐当一声,小和手里的锤子掉到地上,轧在一把长柄螺丝刀上,发出挺大的声音。
“那你啥时候给咱小杨车行找个老板呢?”修车的人笑呵呵的开着玩笑。
杨回手上动作迟疑了一下:“我就是老板。”
“那就找个男的老板娘。”修车的人继续说。
“老板娘能有男的吗?”杨回一边修车,一边说。
旁边那个等着修车的也上来凑热闹:“那难不成你找个女的老板娘回来?”
杨回站起身来:“好了,火花塞换掉一个,你试试。”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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