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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节

    哑爱 作者:禅和芦

    第2节

    我只是没料到楼上还有一个小姑娘,还是自己班里的学生而已。

    许优,我认识她,一个挺活泼可爱的小姑娘,性格开朗,人缘又好,学习又拔尖,上帝真是偏心,让优点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也让缺点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所幸的是她只能看到我们在做什么而听不到我们的谈话。

    我是没有丝毫的别扭,漫不经心的朝她问道:“怎么不回家?”

    许优也是个聪明人,一切也只当做没看到,扬起笑脸:“老师你们都在啊,我刚刚在等晨曦,手机没电了找起来不方便,就找个视野宽阔的地方看看他在哪里咯。”

    “你和他很熟?”我稍微有点惊讶,晨曦虽然也是性格开朗,却是那种不会自卑的人,却也不会主动和什么人有交集。

    许优边往天台边缘趴来往下扫视边道:“我家和晨曦家一直是邻居,也多亏了他妈妈的劝说我爸才同意我来这里读高中的。”话音刚落像是有了发现顿时又兴奋的挥着手冲下面喊道:“晨曦,晨曦这里,等等我先别走。”

    “老师你们继续,我什么都没看到,先走了。”说着,调皮对着我们挥了挥手,小跑着下楼,白丝带绑着的马尾在身后一甩一甩,欢快的小尾巴。

    我朝楼下看去,正看到晨曦对着我的眼神,浅浅的笑着,干净又深邃的吸引人。

    他们周末回家,我们周末自然是和平常一样,省了去泡吧的时间,周末就去看个电影,一场看完再来一场,两场下来,一个上午或者一个下午的时间就打发过去了,再出去找地方吃饭,各个偏僻的没去过的小店,明川最不缺的就是小吃。

    我将自己融入这个小城之内,方言听着也不觉得别扭,就是学不会,每次和陌生人说话,人家都会补一句,不是本地人吧。

    这里的生活节奏,缓慢的让我觉得很舒服,适合的上下班,也从来不会有人加班到深夜,这里也很少会有夜生活。

    每次放假前就是一场煎熬,同学急不可耐的想着要回家,然而第一次月考就这么很扫兴的来临了,考试的规模不是很大,整个年级,为了赶时间安排的也很紧凑。

    上午考两场,下午再来两场,一天时间尽数试卷发试卷,偏偏为了节约成本用一套卷子印了几百份,数的我手指都是发麻的。

    偏偏教学楼内还不让人抽烟,而楼层的厕所内单单浓郁的劣质烟味都让人受不了。

    我数着卷子,看了眼钟声,有气无力的道:“不准说话不准吃东西不准作弊考试时间不准出去。”

    “老师你准我们干什么啊?”也不知哪个顽皮熊孩子带头,安静的教室顿时轰笑一片。

    我挑眉看他一眼:“你能干什么?”瞧瞧,不带他的班就是不知道不是什么新老师都能欺负的。

    “能睡觉嘛。”他依旧吊儿郎当的样子。

    我走到他面前看了眼他座位上的准考证,又回到讲台道:“可以是可以,那就是要麻烦我帮你填卷子了。”我就是在威胁他,他可以不认真写,但是有分数和没有分数明显是有差别的。

    我发卷子到他手里时好心小声的提醒了一句道:“杨老师最近正在办公室发牢骚自己班里的学生不好管,正打算挑几个刺头教训一下呢。”

    一整场考试我就见他规规矩矩的坐着写卷子,答案对错倒是与我没多大关系,总而言之,这场监考我尤其的满意。

    ☆、被邀度假

    若论起一学期有多少假期,十一黄金周绝对算上一个长假了,也正是因为假期时间太长,出去游玩的人也多得很,我一般绝对不会挑这个时间出行的,苏长华却是执意要回一趟b市。

    这么一回想起来,似乎他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消失几天,在我绝对联系不到他的情况下,我也没问他什么,只是好心的嘱咐他一声别被人挤成饼了。

    在b市会方便很多,之前不用赶路,怕会赶不及,苏长华定了放假当天的机票,和他哥一起,下午的两节课就是让我代上的,看在一冰箱特意买给我的吃食上面,我就不跟他计较了,大方的答应替他上两节课。

    我去上课时,那些早已熟知课表的愣了一下,我将教材丢在课桌上道:“你们班主任有事回家,怕赶不上登机,今天下午两节课我来上,你们老实点我就考虑考虑少布置点作业。”反正此时他们能不能愉快的过个长假决定权在我手里我也不介意滥用一下。

    “老师,我们老班家在哪啊?”约莫是快要放假,没有人有心情听课只怕心思也早就飞回家了,蒋斌先打个头捣乱。

    “b市啊。”我看着课本思索着是先教单词还是先上一篇课文。

    “那你呢?”班长陈嘉立顺势继续闲聊。

    “你们是想先学单词还是先上课文?”我表示充分尊重他们的选择权。

    “老师还有两节课就放假了咱们先聊会吧?”纪律委员孙正宇嬉皮笑脸接道,我突然觉得苏长风真是选了一堆好干部啊。

    “那我们先学单词吧。”我很快敲定了一项,径自将书翻到单词列表那一页,考英语时我监考的第三考场,试卷做得真是一塌糊涂,简直不能看,我猜等考试成绩下来后,苏长风定然会卸掉那伪装的面具狠狠的发一大通火的。

    眼下知道他们急躁,我也没有教太多,任务完成之后,我也乐意和他们闲聊。

    然后话题从苏长风说到苏长华又说到我身上,我发现八卦男女老少人皆爱之。

    “老师,我们苏老师他们都回家了,你不回去吗?毕竟假期这么长呢。”这个问题好啊,这么长的假期我还真没想过要怎样过,要是以往,只怕连想都不用想。

    我挑了挑眉道:“他们回去有事,我又没有什么事,来回折腾累不累。”

    我家除了我爸就是时不时会和他一起回来过夜的人,我见过不少,却从来没有见过重复的。

    “不如你去旅游吧,带上我一起,我给你当苦力。”孙正宇提议道。

    话音刚落,陈嘉立便道:“老师带我一个。”我有说过要去旅游吗,他们决定的倒好。

    “好好的黄金周去旅游,去看人啊?我没那兴趣。”

    “也是,人这么多,难怪老班要提前走。”有人长吁短叹。

    “老师你给我们唱首歌吧,这么呆着也怪无聊的。”这群熊孩子刁难人真是一套一套的。

    扭捏做作什么的,我一个男人还真没必要,纵然我不是五音不全,也是没心情唱歌的。

    我随意翻了翻英语教科书道:“别吵,我给你们放两首歌打发一下时间好吧。”说着也不打算征求他们想听什么歌的意见,反正都不会统一,就算统一我也不会有的,点开了音乐播放器。

    我喜欢古风圈里一些人的声音和作品,低沉,磁性又温柔。

    教室里此时倒是安静的很,我极满意这种效果,果然只要不给他们上课,他们还都是比较听话的。

    两节课很快就煎熬完,他们都是一早收拾好的,铃声一响,迫不及待抓着早就整理好的背包就走,一个礼拜不回家,想要立刻回家的心情迫切我表示理解。

    慢悠悠合上批改到一半的试卷,整理好摞在一起打算晚上回去再批改,谁让自己比较倒霉,抽到了英语作文的批改。

    这还不算什么,苏长华那货更倒霉的抽到了第1617应用题,可恨的是他借回b市之由愣是将这么多试卷批给了我。

    我苦恼咒骂他之余还是省不了给他收拾下烂摊子,此时也是充分体会到那句,天道好轮回。

    我收拾好试卷之后,偌大的教室里已经走的干净,窗户都还开着,这群熊孩子,不过是在学校呆了五天,这么迫不及待的回家,家里肯定早早做好了饭,有父母嘘寒问暖的问候。

    我摇头一笑,摸裤兜半天,没有一盒烟,尽是苏长华买的棒棒糖,摸出来一个,也没有看是什么口味,撕开包装填在嘴里,便去关窗户。

    去下面转了一圈,我才发现我这个老师当的真是失败。

    我上了两节课的英语,竟然还有人懒到语文课本都没有换下来,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四扇大窗户关起来倒是不费事,我顺势一路看过来关好窗,决心下次上课要多在下面走动走动,盯着他们。

    关好窗户看到教室最后面洗手间的门才想起里面还有一扇小窗户,那里面倒是没什么东西,关不关倒是无妨,不过既然想起来了,就过去关了吧。

    我推门进去时,真没料到里面还有一个人,还好只是靠着开着的窗户吹着五楼刮来的凉风,倒是没干什么特别的事。

    我进去的第一时间他清澈的眸子便直扫了过来,顿时让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他此时还在这里,就是为了等着我进来发现他一般,这种想法将我逗笑了。

    “怎么还不回家?”叼着棒棒糖说话有点模糊不清,我随手从兜里掏出个棒棒糖塞给他,也不能光让他看着我吃不是,为人师表,还是要做好的。

    他咧着嘴角笑了笑,顺手拆开塞进嘴里,打着手势问道:“老师,你放假不回家也不出去游玩,呆在学校里肯定很无聊吧!”我心想这么多卷子,还有我自己的学业怎么会无聊的起来,又一想到许久不过的夜生活,顿时觉得真他妈无聊。

    于是有些敷衍起来:“是啊,是挺无聊的。”

    他便道:“不如老师去我家过假期吧。”我还没说什么。

    他突然抬手就打断道:“我妈妈只放一天假,抽不开时间,老家还有一些田地,种的豆子,我回去收。”我极力忽视那一丝异样的感觉,转着嘴里的棒棒。

    “你是要我和你一起做苦力啊。”许是我没有觉得荒唐或者直接的拒绝口气让他放松了心情。

    他笑了笑道:“我明天陪妈妈一天,后天早上来找老师一起好不好?”我有答应要和他一起吗?

    他笑的更欢快了:“那就这么说定了,后天早上八点,大门口见。”说完绕过我就出了洗手间的门。

    熊孩子能不能别这么为我做决定,虽然我也没有太讨厌就是。

    ☆、回到老家

    改那些英语试卷并没有费我多少时间,眼一溜就知道该给这几行作文几分,直到改苏长华留下的数学时,我才发觉更省事,很多卷子都是大片大片的空白,偶尔会有几张写着丁点公式的乱七八糟的看着都闹心。

    我去倒了杯咖啡,又翻出几包烟打着一副一晚上改完的架势,熬到半夜时四周静悄悄的,少了学生在时的吵闹,觉得这个黄金周过的真窝心。

    自己坐在关了灯的客厅里,对着窗外的月光喝酒,真是够滋味,

    不知不觉就趴在地板上睡了过去,早上是被冻醒的,没有关的空调和地板冰凉的温度,还真是让我冻的不轻。

    关了空调,去洗手间洗个热水澡好一会才缓和过来,出来就一阵咳嗽不止,头重脚轻的,干脆又抱着被子滚到床上,正要继续睡,又听到客厅里手机微弱的震动声。

    我慢腾腾走过去,一眼就瞄到屏幕上显示的几十条未接来电,打开看到日期和时间后,整个人都愣了一下,十月二日,八点三十一分。

    十月一日已经过去了,所以约的时间是今天。

    我一一扫过短信,只有一条是晨曦发来的,八点三十分时,极委屈的喊一声老师,刚刚的震动估计就是这条短信吧。

    我刚准备回个电话,又想起他不能说话,就编辑了条短信,让他来教师公寓楼,把我的门牌号发过去,他应该还等在门口的。

    我把被子扔一旁自己从床上下来,晃晃悠悠的又去了洗手间,刷牙洗脸,再洁面,弄到一半时才发现刚刚就穿了条短裤进来,又过去拽个衬衫直接套在身上,扣了俩扣子继续刷牙。

    晨曦来的挺快的,果然还没有回去,穿着干净的格子衬衫牛仔裤深绿色的球鞋,背着一个大包,见到我,咧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又去洗手间整理一下,干干净净头脑发昏不觉得清爽的出来了,随口道:“早上有点睡过头了,手机震动的没听到。”说完就有点要咬舌的感觉。

    “老师,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生病了吗?”难道我病的很明显,我拉开衣柜找衣服。

    刚拽出一件白衬衫,就被他拽住手腕,我下意识的就挣开,挑眉看他。

    “那里不比在这,尽量不要挑白色的衣服。”合着真让我去干活的啊。

    我放回了白衬衫,挑了两件黑色和一件浅蓝色的,又翻出几条休闲裤,也没太避讳他还在看我,穿上背心套上衬衫,休闲裤,很快就整理完毕。

    又问了下他具体的行程安排,才去洗手间收拾了一点日常用品,收拾了下行李箱,想了想又去了隔壁冰箱里拿了些吃食。

    在得知晨曦会做饭之时,又去拿了些食材,反正我是不会,等苏长华回来再重新买就是了。

    晨曦看我整理的东西有些发愣道:“老师,我们不远的集镇上有超市,不用准备这些的。”我想了想也是,带回去也不能存放还增加重量。

    出了校门我刚想拦个出租,晨曦赶紧拦住我道:“门口有到集市的公交车,我们带的东西不多,坐公交车就好了。”

    我也不强求,就站在路边等,在我第三根烟熄灭准备点第四根的时候,看见晨曦伸出手拦了一下车。

    那辆车从我面前飞驰而过又来了个急刹车,一股呛人的味道扑面而来,我顿时下定决心要再买一辆车。

    b市倒是有辆经常开的法拉利,在哪里性价比差不多的车子,开到这里只怕就太过显眼了,再说,即便能开,我也没法开来,总不能让苏长华回来时开着车过来。

    这么一想,突然觉得也可以,自驾旅游也是可行的,更何况这次有两个人也是能替换着开的,开车也不过一天一夜的行程,我这么想着,已经随着晨曦上了车。

    饶有兴致的看着他把写了地址的纸条和钱递给售票员,脑子里突然有了个恶趣味,要是售票员不识字他该怎么办。

    大概是坐车的时机不太好,车里倒是没有空位,还有一股股的怪味道呛得我浑身都不舒服,手握着头上的扶手将头靠在胳膊上。

    好在路倒是不错,加上很少停车,走到半路就有人陆陆续续的开始下车,然而看到那布满尘土的座位,即便没有洁癖,我还真是坐不下去。

    一路坚持到这里的桥溪镇一个十字路口下车,要不是早上没吃东西,我真差点吐出来,一肚子苦水。

    “老师你没事吧?”一路上晨曦都很担心的问着我,他都一点事没有我怎么能让他看扁了,只是在心里默默的下定决心让苏长华将我的车开回来,顺便开学前来接我。

    我摆摆手,掏出烟挑了根出来点上,连吸好几口才缓过劲,正打算问问晨曦接下来还要从哪里走时,四下一看,却不见了他的身影。

    就见一个骑着电动的三个轮子的车慢慢绕到我旁边停下:“小伙子,要到哪儿去啊?坐不坐车?”

    我顺手挑根烟递给他道:“我在等人。”

    他接过又问:“你不是这里的人吧,哪个地方的?”

    我看晨曦一时半会也回不来,干脆也和这个老头子聊了起来。

    “刚从b市回来,过来玩两天。”

    老头子有些惊讶:“这么远跑到这里来玩?”

    我道:“我有个学生的家在这里,来家访啊。”我们东一句西一句闲聊了一会,晨曦拎着一袋子皮薄稍微偏青色的橘子过来,我目测了一下里面还有不少的药,这个熊孩子,真是。

    到后来,我们还是没有免于坐老头子的电动三轮车回去,因为桥溪镇离他老家的村庄还有十多里的路程,不过开着窗户走在人少车少的乡道感觉上倒是舒服多了。

    沿着一条路走了好远,终于在晨曦的示意下老头停了车子,我拖着行李箱下车。

    许是深秋时节的缘故,地上堆积了不少的落叶,现在也不过中午,晨曦背着双肩包走在前面带路。他家在村子的最外头,倒是修好的水泥路一直到门口的胡同,又往里走了十多米的铺的砖路。

    红色的大铁门长时间保养有些生锈,院墙上爬满了不知谁家种的依架而生的蔬菜,顶着绿色的叶子生长的正旺。

    进了院子,更是满院子的杂草看着我一阵头疼,里屋除了长时间不住人结的蜘蛛网外,别的家具倒是用布盖着没有落上太多的灰尘。

    我放下行李箱,顺势就撸起袖子扮演好角色,挑眉看着掀沙发白布的晨曦道:“是先休息还是先吃饭?”

    ☆、乡村生活

    我到底是没能和晨曦一起打扫一下子院子,喝了一杯老酸奶,又吃了点药,抵制不住头疼的难受和药效的来袭,歪在沙发上就睡了过去。

    我虽然睡到夕阳西下才醒来,头脑清醒了不少,然而这一觉睡的并不舒坦,浑身都是又酸又麻,果然,我不喜欢沙发是有原因的。

    我出了门,偌大的院子里的草已经拔的干干净净,房间也打扫了一遍,没有尘土味倒是清新了许多。

    晨曦正抱着晒了一下午的床单被子往屋里走,看见我扬起脸笑了笑,我确信他晒得被子只够一张床铺的。

    他并没有直接铺床,而是又去了厨房,端出尚还有温度的饭菜,看到那些冒着热气散发着香味的家常便饭,我才发觉自己已经快一整天没吃东西了。

    即使饿的厉害,我觉得自己吃饭的面相应该还算得上斯文的,不然,他怎么会一直盯着我看?

    不过倒是没有对我造成什么影响,别说他一个,就算再来一群,也丝毫妨碍不到我什么。

    吃饱喝足又抽了几根烟后,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便自告奋勇帮他洗碗,只是被拒绝了罢了。

    这里比起明川来,节奏又是慢了许多,我看着周围参天的大树,风一刮过,顶端便摇摇晃晃,晴天的话,也能看到美轮美奂的夕阳,火红的映着半边天。

    晨曦收拾的很快,连洗手间都收拾了一遍,看来,他比苏长华要贤惠的多,我极满意。

    等他收拾好,便提出要去田地里看看豆子的成熟程度,要找收割机来收,还要犁地,去买小麦的种子再种上小麦,听他这么说一通我就觉得种地真是麻烦。

    洪灾旱灾虫灾都是受自然因素影响,普通人只是考虑到太热或者经常下雨太烦躁,而农民对着这莫名其妙的灾害首先考虑的就是今年的收成问题,因为这有可能关乎着他一年忙到头为了生计的目的。

    其实哪个行业都不容易,不过现实仍然是弱肉强食,这是大自然的生存规则,无关乎法则。

    乡间的小路走起来确实有种别样的感觉,道路两旁是成排的树木,听晨曦说是杨树,因为长的快所以种的人也多。

    树根被更茂盛的野草缠绕着,我对这里所种的一切都很新奇,曾经是只吃过根本连它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晨曦这一路上倒是很欢快,给我介绍各种各样的谷类,豆子,玉米,红薯,长在地里的桔梗。

    我看不到他的嘴开开合合,只能看到那干净清澈的眼睛和那双活动着的手,欢快又明朗,而我,只需要始终保持着精神看他的手语即可。

    偶尔碰到热情的从田地里回来的邻居,还会热情的打声招呼,顺便问晨曦一句:“这是?”

    晨曦的手语没几个人能看得懂,我只能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晨曦的朋友,过来游玩两天。”然后那人就咧着嘴笑笑,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只是单纯的表达友善罢了。

    到了晨曦家的田地,澄黄的豆子已经是饱满待收的状态,黄黄的枯叶已是落了满地。

    我看着已经长的很不错了,晨曦倒是摇了摇头,查了查天气过后,决定还是晚两天再收,我看了半天愣是没看出有什么差别。

    晨曦笑了笑道:“现在天气不错,让它多长两天等收了就不用再晒了。”说着从地头的野草中提了一把长着毛茸茸的尾巴的东西。

    很快的将嫩绿的挑出来,十指灵活的编着,我叼着烟看着他的动作,很快,让我看不太清楚。

    不多时,一只憨厚的小兔子就躺在手心里,毛茸茸的,让人看着就心痒痒。

    “这是狗尾巴草,很好活,很常见的草科,生命力极其的顽强,这里到处都是。”晨曦笑着向我解释。

    “我们小时候的时候,这里其实很热闹,每天都会玩到很晚,人多,各种各样的游戏都会玩。”他指了指从我们来的那条路过的一座小桥。

    “那个时候我们一起玩捉迷藏,警察抓小偷的游戏。”他露出怀念的神情。

    我干咳一声道:“你玩捉迷藏肯定是个高手。”

    他一愣,又咧嘴笑道:“没有,那个时候我还会说话。”我诧异的看着他,我一直以为他是天生无法开口的,这么一说来,似乎不是我想象的那样。

    我将烟掐灭掏出随身带的棒棒糖,撕开一个包装塞进他嘴里:“行了行了,豆子不能收割的话我们先回去吧,忙了一下午累不累啊。”

    他的脸颊被糖弄的鼓了一个大包,颇有些不服气的看着我。

    这熊孩子。

    我笑道:“你苏老师的数学卷子都在我手里,信不信我扣你的分。”我当然不会无聊的这么报复,只是逗逗他罢了。

    “那种题目,我才不在乎呢。”他看我一眼,又很快移开视线,看起来就像是又和我闹别扭一般,我却看到他那被夕阳的晚霞渡上的一层绯红。

    乡间的虫子有点多,我们没有在外面呆太久,我就有些受不了蚊虫的骚扰了,哪怕穿着长袖长裤,也仍然觉得浑身的难受,都是养出来的毛病啊。

    回去后我就去洗手间冲凉,晨曦倒是没有马虎的写了几套试题,从语数外写到政史地,我也没有这么早睡的习惯,干脆也掏了份试卷在他旁边批改,也顺便指点他一下。

    一旦专注起来,时间似乎也是过的很快的,有他在我也不好将这里弄的都是烟味,只能泡着咖啡提神,谁知这第二杯还没开始就被他夺了去,去烧白开水给我找了茶叶来泡。

    我哭笑不得的看着他忙来忙去的,忍不住打断他:“我都喝惯不加糖的咖啡了,一时半会改不掉的。”再说,我还真没必要改。

    他翻出一盒茶叶,打开,是环成一个个圆圈的嫩芽,清香的倒像是花茶的气味。

    “这是我哥哥弄的茶叶,他平时很喜欢,我喝着也不错,给你尝尝。”然后果断的端走了我的杯子,去一通刷洗泡上茶叶。

    我看着那嫩芽在热水中舒展着身子,若有若无的清香随着越来越浓郁的开水散发出来,确实挺香的。

    我的赞叹更是让他眉开眼笑,又开始拘谨的有些不安道:“老师,很晚了,要不要先休息?”

    我若有所思的看着里屋里铺好的一张大床,也不知是该睡觉,还是先收拾一下打个地铺。

    ☆、故人相识

    人这一生真是要经历多种磨难才算完整啊,我此时真是有些忐忑不安,直到现在,我才充分理解苏长华的那句话。

    “每个人做什么事情都是以一种目的,不管是什么,总有些目的,也许是为了得到什么,也许是无聊找些乐子。”那是我们一起在b市泡吧时,苏长华趴在我耳边的话。

    我正准备嘲讽嘲讽他的幼稚,他便用食指并拢中指堵住我的唇。

    在七彩灯光下,笑的神秘又优雅:“明伊你看,你来这里是为了找乐子,这是你的目的,我其实一点都不喜欢这种地方,可我还是来了,或许你觉得是因为我也无聊了想来找点乐子,其实,我是来看住你,这就是我的目的。”

    我清楚的记得,那一天是我第一次从我爸的口中听到一个陌生的名字,在他喝醉之后,有那么一瞬间,将我当成他。

    而此时,别说是三字经了,就是大悲咒估计都难以让我静下心,尤其是禁欲许久的身体被人不轻不重的骚扰着。

    男人撩拨欲望的手段真是天生习性,黑暗中,我听着外面的虫鸣鸟叫,一时间也不知道清醒还是迷糊的任由他的手就顺着腹部往下探。

    他在背后环着我,紧紧的贴在我身后,呼吸打在耳畔,我清楚的感觉到他吐出的几个字,哪怕是没有声音,单单那缠绵的气息,都能让我察觉那六个是什么字。

    然后,我一下子就清醒了,拦住他继续向下的手。

    一夜没睡好,天快明了才渐渐困的难受,我的睡相一向不好,从床的一头一直能滚到另一头再滚回来,而现在,安静的蜷缩在大床的一角,竟是无法靠近分毫。

    一直睡到正中午,被热醒的,风扇不知何时被关上的,床上只有我一人的温度,我穿着晨曦给我找的拖鞋,里里外外,倒是不见晨曦的身影。

    这熊孩子,被吃豆腐的是我,他倒是先不好意思起来了。

    我叼根烟,一边要小心着不要落到烟灰,又要去穿衣服,这么折腾下来,又过去了十多分钟,去刷牙洗脸,整理了一下子头发。

    还正对着镜子,嘴里的烟便被人拽掉,晨曦干净的笑脸便出现在眼前。

    我不耐烦的挥挥手:“干什么去了这是?”他的手上粘的满是土,看起来脏兮兮的,脸上有一层晶莹的薄汗。

    “我去地里挖了几个红薯,做粥很不错,老师你喜欢吗?”清澈的眸子有些小心翼翼的期待。

    其实我根本就不知道红薯是什么,不过看到他的样子,却不忍心摇头,只得点点头算是回应,他顿时笑的更开心了。

    我们中午倒是没能喝上他说的粥,他的一个邻居知道他回来了,便亲自过来邀请他过去吃饭,我在屋里写教学反思,听到院子里一个温和的声音轻声细语的和晨曦交谈。

    我既不认识,也不想出去打扰,反正从他临走又仔细的交待晨曦一定要去时我就知道晨曦怕是没有拒绝的彻底。

    果然,没过多久他就进来一脸为难的看着我,诺诺着不吭声,他不说我也不开口问,只是这反思却是怎么都写不下去了。

    干脆也不写了,看着他,手悄悄的就想拿烟盒挑了根烟出来,被那熊孩子眼疾手更快的按住,我耸耸肩,无所谓的放开手“怎么了?有什么事说吧。”

    他比着手:“邻居沈叔叔约我们去他家吃饭。”

    我嗯了一声,他笑脸顿时就垮了下来,小心翼翼的看着我:“你不高兴?那我去和他说,我们在家里吃?”他要是能拒绝还会等到现在再去。

    我道:“以后要是不想干什么,就拒绝人家,这么大了,连拒绝都不会吗?”他顿时又眉开眼笑起来。

    空着手去别人家里吃饭,我确实有点不好意思,哪怕我知道这里人心淳朴,晨曦像是看出了什么,竟然也是安慰的眼神道:“不用怕,沈叔叔人很好的,家里就他一个人也没其他人。”

    我挑眉看他,随口问道:“这里既然是晨小庄,他为什么姓沈?你不是说这附近没有沈姓吗。”

    他想了想道:“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他不是我们村子里的人,但是从我小的时候他就一直在这里,我以前也是经常去他家玩的,他有一个和我差不多般大的儿子,现在似乎送出国了吧。”

    我心下一动,也没再问什么,我对别人的生活是没有多大的兴趣,只是听晨曦说的高兴,也不曾打断过他罢了。

    这人的家是在这边极少见的庭院式建筑,别说是桥溪镇,就是在明川也不多见,干干净净的大院子种着些花花草草,倒是有几盆快盛开的菊花添了不少色彩,一只纯白色的大白家猫懒洋洋的咬着尾巴,时不时打个滚。

    三层楼的套房,虽时间久远了些,倒是花了一番心思装修,一楼整个客厅摆着一架钢琴,一套沙发,一些不算名家却很具欣赏价值的壁画。

    这些东西都有些年头了,我们上了二楼,他还在厨房忙活着,对多一个人造访也没有太惊讶:“小曦你先带朋友去客厅坐会,我这里马上就好了。”

    我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他,如果从刚进庭院就开始怀疑,现在其实已经可以确定了,晨曦说的不错,沈姓在这里是不多,这个世界还是太小。

    这个四十多岁仍然风华无双的男人比起照片上,非但没有显老反而更添了说不清成熟的韵味。

    我现在的脸色肯定不太好看,到底还是太年轻,还做不到我爸那任何时候都能面不改色的样子,那又怎么样,我毕竟不是他。

    我有些烦躁的抓了把头发,晨曦坐在我旁边,看着我,干净的眸子里透着浓浓的关心,稍有些薄茧的手心还费力的想将我整个手包围住。

    我顿时笑了出声,剩下一只手倒是能轻易的将他的手整个握住,不留痕迹,挑衅的看了他一眼,晨曦顿时红了脸,挣脱开我,默默的坐的离我远了些。

    男人端菜出来,拒绝了晨曦要帮忙的好意,来来回回的进了几趟厨房,等全部将饭菜端出来,脱掉围裙这才算正式的向我问好。

    “晨曦,你们过来坐吧,这位是?”他疑惑的看着我,温润的眸子倒是看着晨曦想听他介绍一下。

    其实不用这么麻烦,我暗自讽刺的笑,伸手道:“今天冒然来打扰真是不好意思,我是晨曦的朋友,这么巧我也姓沈。”看了他一眼。

    我一本正经的道:“沈叔叔你好,我叫沈明伊。”从他那张一下子变的意味不明的脸色中,我知道,他认得我。

    ☆、返回学校

    我们真的就像是初次见面的熟悉人那般,他是不好开口,我是不想开口,晨曦一直是一个安静的人,吃饭的时候,更是不会说话。

    除了那只闻到饭香蹭过来撒娇的白猫叫唤之外,竟然没有别的声音,我没什么胃口,晨曦夹的菜也拒绝不来,一根菜叶就一口米饭吃的无精打采的。

    沈书钰关切的问:“怎么了,饭菜不合口味吗?”我很佩服他对着我也能这么自然的开口询问。

    我知道,他肯定有话想问我,所以在晨曦提出去厨房洗碗的时候他没有客气的拒绝。

    我掏出烟挑了根出来,才想起侧面沙发上还有主人在,便又挑了根出来:“不介意我抽一根吧!”虽是询问,却也没有放进烟盒,叼在嘴里,点燃。

    那一根他并没有要,我也不介意,吞云吐雾一番,将烟夹在手指间。

    才重新看着他:“想说什么,说吧。”其实我觉得我和他是真的没有什么好谈的,我没小时候那般天真幼稚。

    他温和的看着我,笑了笑道:“你和他真像。”

    我弹了弹烟灰:“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总会有些耳熏目染,沾染上一些习惯也不为过。”我看到他眸子淡了淡。

    “他,现在怎么样了?”我突然觉得他们这样真的可笑,明明相互挂念,却偏要当成世界上根本没有对方的存在。

    可悲又可笑,当时我是这么评价他们的,后来,当我也曾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当我真正明白究竟怎样做才会是彼此不受伤害,最好的结局的时候,那个时候,我突然就想起了我爸和沈书钰,彼此相爱又彼此折磨,我不知道该怎样避免重蹈覆辙,我只知道,我不是傅见琛,而他,也不是沈书钰。

    我看着他:“我告诉你又能怎么样?”我知道我这句话是很久以来一直想质问的话。

    他脸上的温和的表情瞬间就有点崩裂,嘴唇翕动着却说不出什么,我顿时有种报复后的快感。

    我笑了笑,掐灭手里的烟头,欣赏着他脸上复杂的我差点就看不通透的表情,我说:“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真心的笑过,就和现在的你,一样。”

    我路过厨房时,晨曦刚好整理干净厨房,我朝他勾勾手:“晨曦,我们回家。”

    一路上,倒是安静,是我习惯了的和他在一起时的安静,他只是轻轻的拍了拍我的手,我便能感觉到那尚且细嫩的掌心传来的温度。

    我问晨曦:“是什么样的恨才能让相爱的两个人彼此伤害彼此折磨。”

    晨曦想了很久,我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靠近我,扒着我的肩膀费力的凑近我的耳边,又是那种只有靠的极尽,才能分辨出来的气息:“因为爱。”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晨曦自己在忙碌,找人收割豆子,找车子拉回来,又每天去地里将落得豆子的叶子收拢在一起。我看他忙的那么辛苦,很体贴的帮他把长假的作业写完。

    然后某一天临近傍晚时,晨曦突然极有兴致的将我带去了地里,挑着拿着洗的干净的细长些的红薯,我心想这是要去烤红薯。

    这么想的到没错,只是却不是我记忆中用炉子烧的,这应该是最古老的方式。

    在软松的土地里刨个坑,两边放两块红砖,将红薯架在上面,用干枯的豆叶烧,一面烧的差不多了再翻另一面。

    我是第一次见这种烧法,还是很有兴趣的,等差不多熟的时候,真的能闻到股股诱人的香味。

    天黑的倒是挺快,这里没有路灯,黑的时候就是真的黑的什么都看不到,只有那一团点燃的火焰,我心想这要是在b市万黑丛中这一抹火红,只怕早有人打119报火警了。

    这么一想,顿时就乐的轻笑出声,火光的照映下,我看到晨曦的眸子干净又透彻,映着一团火,像是整双眼都在经过火焰的洗涤,等我反应过来时,整个身子已经被他扑倒在柔软的泥土里。

    我心想你干点什么不好干嘛非想着要和你老师搞点什么出来,真是个熊孩子。

    这话我当然没能说出口,唇舌都被他入侵着,整个身子的重量都在我身上压着,我只能庆幸身下是柔软的泥土不是什么刚硬的床板,不然只怕是腰都要硌肿一块。

    我被压的不舒服了,挣扎的动了动,立刻就换来更强硬的禁锢,这个时候开口怕是就更显示弱了。

    感觉那沾满口水的唇又往我唇上蹭,我扭头躲过去:“乖,红薯都要烧糊了。”他不依,这熊孩子。

    我无奈道:“这太脏了,我们回去再来好不好,我饿了。”他又有些怀疑的盯着我看,我赶紧凑上去亲了他一下。

    他顿时眉开眼笑,从我身上下去,我揉了揉被禁锢的几乎青肿起来的手腕,暗自咬牙,从小吃红薯长大的了不起啊,熊孩子用这么大劲。

    最后一把烧的火熄灭,我开了手机照明,他跑去摘了几个玉米长长的叶子,把烤好的红薯包着,将黑糊糊的外壳剥开,乳白色的嫩里就露了出来,吹凉,递到我面前,我到底没能忍住那诱人的香味,歪头咬了一口,这种土方法烤出来的吃着倒是挺香的,我满意的又咬了一口。

    回去的时候一身脏兮兮的,我洗了半个多小时,出来时晨曦正在写他的套卷,我觉得苏长风能把他培养出来也是足够在他第一届划个圆满的句号,可惜了,他的缺陷限制了他的发展。

    他苦恼的咬着笔头看着我:“老师你说这个笔迹老班会不会看得出来啊。”看来他是没有让别人帮他写过作业,他难道不知道,老师根本没有闲心检查作业,他们只会让课代表来检查的吗。

    直到最后一天假期,这里都没有下雨,晨曦便拜托了别人帮忙找人等下雨给地里新种的麦子上点肥料,那个别人自然就是沈书钰,我不知道他家和晨曦什么关系,看他平时对晨曦也挺上心的,这点事应该也会办的妥当的。

    晨曦从早上起床就将被褥收起来,又放在柜子里,将用过的东西又全部用白布蒙上,看着一瞬间又恢复成许久不曾见人的样子,一阵长吁短叹。

    沈书钰知道我们要走,非要送我们到学校,我算了下时间,苏长华应该也已经在路上了,为了防止他迷路我特意提醒只让他在桥溪镇等着的。

    不过从这里到桥溪镇还是有些路程的,我也没太推辞,拖着这么多东西,有车子确实省事了不少。

    我一路上睡的昏昏沉沉,昨夜被那熊孩子又按在床上吃了不少豆腐,要不是看在他还年幼的份上,我哪能让他这么得意。

    ☆、言而有信

    苏长华到的挺快的,果然开着跑车在路上奔驰的感觉是谁都抵抗不了的诱惑,不过这里没有专用的赛道,开到这里还真是委屈了我的车。

    苏长华一下车就叫嚷开了:“大少爷你知道为了把你的车开到这里来我一天一夜没睡觉,黑眼圈到现在还没有消下去,快点补偿补偿我。”

    我不耐烦推开他凑到我面前炫耀黑眼圈的脸道:“行了行了,你月貌花容美的很,今天正好不用化妆。”

    他颇不服气的道:“我天生丽质什么时候靠过化妆了。”我嗤鼻,玩角色扮演的时候一层又一层往脸上涂的我少见了?

    等他闹够,我已经把行李箱和晨曦的大包搬到后座上,这款跑车就这点便利,带后座四驱的,也不怕放点什么东西。

    晨曦给与我们等在一起的沈书钰告别,又拜托了他几句田地里的琐事。

    苏长华是打着一副副驾驶是我的谁都别想抢的架势,这辆拉风又骚包的车真是吸引了不少视线。

    上了车,我看了眼一直温和着注视我们的沈书钰,看在那顿饭上我好意说了句:“他很好。”然后,没有再看他脸上温和的笑,果断的加油门离开。

    苏长华大概是真的没有好好休息过,歪着头就睡过去了,苍白的脸颊上那一对黑眼圈确实有些过浓,我也没有吵醒他。

    到明川,不过用了三十分钟左右,临近学校一百米左右,晨曦便要求停车,我刚开始也有些疑惑,后来便想着学校里到底是人多眼杂。

    进了大门,我从另一侧艺术楼下的路绕过去的,这辆红色的法拉利ff真他妈的太显眼了。

    到了教师公寓楼下,即便有些不忍心我也是将苏长华喊醒让他回去再睡。

    锁好车,我也是拖着行李箱往楼上爬,苏长华连门都不愿意开,直接蹭我身后,跟着进了门往床上一扑,等我整理好行李箱,他早已经睡沉过去了。

    我却不能睡,看了眼今天的课表,天杀的晚自习头两节课是我的,打起精神去洗手间收拾一下自己,又去隔壁冰箱里找点吃的。

    在去教学楼之前,我仔细梳理了下自放假以来的种种情况,第一次,有了危机感。

    晃了晃头,我决定不再理会这些麻烦事,现在在明川,只是过来实习的,我也有自己的人生要过,早日摆脱我爸的束缚才是头等大事。

    三班的气氛一如既往的活跃,一个礼拜不见似乎格外的需要叙叙旧,这种时候,镇压都镇压不住,我是不怕他们闹腾,月考成绩明天应该就能出来了。

    不过这吵吵闹闹的也着实让人头疼,尤其是一干人为了能安心的说话群起而攻之的追问我长假是如何度过的时候,我整个人感觉都不太好了。

    让他们闭嘴的唯一方法就是讲课,但这个时候讲课显然不是最好的方法。

    我想了想道:“这个中秋节也没有和你们一起过,到底是师生一场,这个周六排的我的两节晚自习,再向你们数学老师借一节,我们去烧烤吧!不过我有个条件。”

    “老师你不是骗我们。”几个刺头是最会给老师来事的,我有的是办法治他们,时间还长,慢慢来。

    我道:“骗你们是总要经历的正常程序,不骗你们是我说到做到。”

    “老师我们就喜欢你这直言不讳的脾气。”呵,连直言不讳都用上了,我该说是苏长风教的好还是他们上课都是在干嘛。

    “别急啊,我还没开条件呢。”我敲了敲讲台课桌,示意他们安静下来。

    “老师你说,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陈嘉立立刻代表整个高一三班表态,引来附和声一片。

    我扬手打断他:“别贫了,我又不是去闯地府,用不着你们上刀山下火海,我只要你们在活动结束之前都要好好表现,不允许触犯任何班规,能不能做到?”

    “能啊,太能了,保证不触犯任何班规。”连蒋斌这个大刺头都保证下来了。

    我满意的笑笑:“那我们先来上课吧。”这下,即便他们再不想上课也不会当即就犯规的,至于过了今天,凭他们那月考成绩,苏长风不会放过他们的,也能安分几天。

    平心而论,现在我一点都不想和晨曦单独相处,这总能让我想起前一天的吻,缠绵的像是怎么都不愿意放开那般,我的情人,从来都不会这般缠着我,而我也几乎不会和人接吻。

    如果我愿意,我们应该不会再有单独相处的时间,只是如苏长华所说那般,我拒绝不了他的任何请求。

    苏长华说:“明伊,晨曦是个很特别的人,和你那些情人都不一样,他不会成为你的情人的,永远都不会。”我有些烦躁的将烟头掐灭。

    “你知道?”我反问道。

    他在我身边坐下:“我不会是那个陪你走到最后的人,如果真有个人愿意陪你走到最后,我也希望那个人会是晨曦。”苏长华并没有说到最后,长期的陪伴,我却知道他的意思。

    我只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我不反感和他相处,只是这道沟壑,我在明川一天,便一天跨越不了。

    如我所料,成绩下来时,三班考的很差,苏长风大动肝火,一时间整个三班人人自危,唯恐触了苏长风的怒火被烧个死无全尸。

    我去找苏长华商量借课的事情,被苏长华狠狠的批评教育了一顿,对此我毫不觉得意外,八个文科班三班考了第七名,尤其是数学,更是差的离谱,没办法,文科班嘛,数学向来就是弱项,苏长华的怒火其实一点都不比苏长风少。

    但是答应都答应下来了,我总不能真的说到做不到吧,于是死皮赖脸充分被我发挥到极致。

    苏长华道:“你真是比我还会惯他们。”我哪敢惯啊,这种情况下,我只能安抚苏长华的怒火。

    我举手保证道:“这绝对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苏长华道:“我给你拖住我哥,你们去吧。”我立刻感恩代谢,再三保证。

    苏长华是解决了,还有场地的事情,这么多人,要准备的东西多着呢,总不能真的在宿舍顶楼弄吧,保不准一个举报电话,十多个团委主任一齐过去抓捕,三班就更雪上加霜了。

    我对明川的地实在不熟,苏长华和我一样就是个半吊子,这种事,思来想去,还是找晨曦咨询比较合适,毕竟本地人比我熟悉的多。

    ☆、布置场地

    男生宿舍一直是我不愿意去的地方,因为在那里你有可能会遇见各种各样奇怪的东西,那里一直是我的禁忌,我是能不去绝对不会去的。

    教室里显然也不是谈这个的好地方,我只带一个班虽然不忙,不过为了能让他们成绩提高一点,我也是给他们制定了许多的计划的。

    第2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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