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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节

    爷不叫翠花 作者:沐阳子

    第16节

    “你这丫头,这怎么说都是你爹一番心意。”

    秀娘屈指在兰花额头敲了一下,虽然同意女儿这话,却还是帮着孩子他爹说道。

    “哦——”

    兰花拖长尾音故作不满,脸上笑容未减,她如今在家里地位着实提高了不少,心情好着哪。谁也没想到,她在术数上很有天赋,对于生意上的事也颇为灵透,连张管事也夸了好几回,想把人要了去,好好培养。

    这每日卖出的寒瓜,进项多少,那小脑袋瓜子里是一清二楚,就连家里日常花销,也都开始由她记账,俨然一个管家婆。

    苏末在边儿上听到常昊的名字,也只是笑笑,义兄弟什么的,果然只是那人一时心血来潮。

    常昊应该早就回来了,只是却再也没有写过一封信,他送的那些小玩意儿,被苏末丢到了一个大箱子里,然后推到了床底最里边。

    幸好,当时自己没有认真。

    “小弟,想什么呢?再发呆小心都被他们吃光了——”

    吃过晚饭,一家在院子里纳凉,吃着寒瓜说说笑笑好不惬意,只有苏末心不在焉啃着瓜尖,半天没动静,思绪不知道又跑到哪里去了。

    “大姐——”

    苏末欲言又止,和一旁的兰花对视了一眼,又看看埋头啃着寒瓜的妞妞,不知道该说不该说。这三年来,桂花看起来已经没事了,但却一直守着妞妞没有改嫁,不知道听了这件事会有什么反应?

    “算了,我来说吧。”兰花看苏末一脸为难的样子,丢下啃完的瓜皮抹抹嘴,“前两天我和小弟在镇里看到了周文秋那个混蛋——”

    “哦。”

    桂花拿出帕子给妞妞擦擦嘴,眼皮也没抬一下,好像早已经不再在意那个男人。

    “周府没了,两个月前一把大火,把什么都烧掉了。听说是侍候周文秋的通房丫头放火,卷了家私和一个长工跑了……”

    苏末接过话来,将这些日子听来的一一讲了出来,想看看桂花是不是真的已经放下了。

    “周文秋他……现在怎么样了?”

    停了足足有一刻钟,桂花终于抬眼看向苏末,眼圈儿有些发红,暗恨自己没用。

    “周府没了,他再不是从前那个风光的大少爷,虽然还有一些田产,但安抚了那些下人的家里人,又葬了周老夫人,也已经不剩什么了。”

    对此,苏末只觉得是报应,虽然已经自己报了仇解了恨,周文秋终究是没逃过老天的惩罚。

    “老夫人死了……?”

    桂花一愣,还想要问些什么,嘴巴张了几回,到底是什么也没说。

    “如果周文秋回头,大姐你会原谅他么?”

    说到底,苏末最担心的还是这个,现在周文秋还没有到走投无路的地步,不过也不远了。他根本不善经营,以前还有周老夫人打点,如今是一日不如一日。人到了穷途末路,哪怕是一根救命稻草也会抓住。

    “他怎么可能回头?小弟你也太看得起大姐了……”

    桂花不以为然地苦笑,想着那人总是不可一世的样子,觉得苏末的话根本不可能。

    “大姐,是你太小看自己,如今咱们再不是以前一穷二白的苏家,不是我夸口,就算是以前的周府也比不上,以后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银子会越赚越多——”

    苏末摇摇头,对于桂花这样妄自菲薄,有一丝小小的失望。

    “就是,就是,小弟说的对!”

    兰花在一旁直点头,一迭声地附和,这话真是说到她心坎儿里去了。

    “我只想说,周文秋不是良人,大姐你,千万不要心软。”

    这才是苏末最后想要说的,唯今桃花成功当上了绣师,兰花也确定了以后要走的路,苏家最让人不放心的就只剩下桂花。

    “我……知道了……”

    桂花看看四周同样是一脸凝重的爹娘叔伯,不由暗自惭愧,自己这么大的人了,还要让家人操心,就连小了自己许多的弟弟妹妹都不如——

    私下里,兰花悄悄拉着苏末盘问:“小弟,你老实说,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可看着小弟那张好看的脸,大脑就停工了,索性直接问出来。

    “……”

    苏末还真要佩服兰花可怕的直觉,一个月前他收到桃花的来信,问自己想不想到京城读太学。三年了,他早就想离开这一隅到更广阔的地方去,只是放心不下苏家的一切。如果连大姐的事情也能解决,他就再无后顾之忧。

    太学就相当是古代的大学,他这个“大学讲师”对那里还是挺有兴趣的。还有一点苏末不想承认的就是,他想要到常昊生活的京城看看,明明觉得那人不值得费心,可还是矛盾的想要知道些什么……

    说到底,那个人到底是在他的生活里留下了那么一点点痕迹!

    “爹娘能同意么?”

    兰花如今再不是从前那个眼界不高的小丫头,也觉得自己弟弟如果能读太学是件挺自豪的事儿,再说苏末从小就喜欢看书。

    “放心,我会说服他们。”

    苏末一点儿不担心这个,这几年来虽然苏贵和秀娘还是把他当孩子对待,但对于某些事情,却被潜移默化的影响着,特别是对苏末的信任,更是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这都三年了,你说飞宇哥成亲了没?”

    兰花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色微微一红,难得有些不自在。

    “不知道。”

    苏末暗自惊奇,难得从兰花身上看到这么“少女”的表情,到底是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不过她要是喜欢华飞宇,注定是没有结果。

    华飞宇成不成亲他大抵猜得到,不过常昊应该成亲了吧,说不定连儿子都有了。有一次他故作不经意地在给二姐的心里提了,却没有得到明确的回答,只说那人很好。

    既然是很好,那么他也不愿再多家询问,自此桥归桥路归路!

    “嘿嘿,咱村儿的月香前两天还偷偷问我来着——”兰花故意卖关子,一脸的贼笑。

    等了一会儿见苏末根本不上钩,憋不住了只好自己说出来“月香喜欢你呢,再说她长得也不差……”不过这不差二字一说出来,再对上自己弟弟那出尘的容貌,突然就说不下去了。

    “……”

    苏末没好气地想,他这身体还不到十二,娶媳妇什么的也太早了。

    兰花哪儿知道他想什么,自顾地走神儿——小弟这样的才貌,至少也要娶个在容貌上胜过他的姑娘,话说她还真没见过……

    第55章 瘟疫蔓延

    知了——知了——

    天气越来越热,蝉趴在树上有气无力地叫着,太阳晒的人根本不想出门。苏末坐在竹楼里纳凉,面前是一壶泡好的花茶,而他的思绪早已经飘的很远。

    最后一茬寒瓜也要摘了,二姐又写信来,京里太学再有两个月又该收新生,问自己到底决定好没有。

    本来被苏末视为最大隐患的周文秋,反倒让他有些另眼相看了,即便是现在已经沦落到住在破庙里,也没有来找过桂花。从这方面来说,这个人虽然坏,但还不算彻底没救……

    “小弟,不好了,不好了——”

    杂乱的脚步声远远传来,伴随着兰花仓惶的喊声,尖利的尾音微微发颤。

    苏末一下子站起来,快步向外面走去,眉头不自觉皱了起来。这几年的历练下来,兰花已经少有这样慌乱的时候,不知道又发生了什么事。

    他刚在门口站定,就见兰花扑了过来,一脸的汗,面色异常苍白。

    “娘,娘她忽然昏倒了!”兰花呼哧喘了几下,这才慢慢平息,看到弟弟素来淡定的面孔,心渐渐安稳下来。苏末的医术,别人或许不知道,她又岂能不清楚?有小弟在,娘一定会没事……

    “可能是中暑,最近天气太热——”

    苏末提起的心放下一半,跟着兰花快速朝家里走去,不忘出口安慰道。

    “不是中暑,村里忽然有十几个人昏倒了,有的人说——是瘟疫!”

    说到这儿,兰花的声音不自觉又提高了,且明显带着恐惧。瘟疫啊,百姓谈之色变,这可是会传染的,每次都会死很多人!

    苏末的脸色也有些变了,脚步加快,几乎是跑着往回赶。穿越之前他所经历过的那场s病毒,至今仍留有深刻印象,出门几乎家家带口罩人人自危的日子,一幕一幕在脑海中倒带回放。

    回家的一段路上,陆续又有人昏倒,苏末发现这些人无不面色苍白,不断往外冒虚汗,身体间歇性抽搐,好在没有出现休克现象,心里略略安定了些。唯一让他安慰的是,不是瘟疫,这些人,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并不代表情况不严重,如果不尽快医治,他们绝活不过三天。还有病源,也要尽快查出来,否则病人会越来越多。

    “娘的状况和他们差不多,小弟你能医治么?”

    眼见昏倒的人越来越多,饶是知道苏末医术高超,兰花仍有些不确定了。在管账上她是把好手,但遇到这种生死交关的事,仍旧和普通少女没什么两样。

    苏末没有立刻回答,必须看到秀娘才能下定论,只是他不知道,这个样子看在兰花眼里反而以为事情严重了,一颗心更是提到了嗓子眼儿,也不敢再追问下去。

    紧赶慢赶回了家,待苏末掀开门帘子到了屋里,一家子人的目光立刻齐刷刷投过来,自动让出空位让他近前。

    经过一番望闻问切,苏末提笔刷刷写下一张方子让苏贵去抓药,他第一次如此庆幸自己学了医术,能够亲自把秀娘从鬼门关拉回来——这几年相处下来,他真正把自己当做苏家的一份子,秀娘在他的生命里早已是不可或缺的存在。

    “三姐,你去抱一个寒瓜,去瓤留皮,把瓜皮煮小半个时辰给娘喂水喝。”

    苏末说完,眉头不自觉又皱了起来,刚刚只顾着瞧病,倒是没有多想,现在倒是又有一件麻烦事。

    “我这就去!”

    兰花挑开门帘子跑了出去,昨儿个摘的寒瓜家里还留着几个,省得还得浪费时间去摘。

    “小弟,怎么了?难不成是娘……?”

    桂花素来心细,刚刚苏末一皱眉,她这才放下的心就跟着提了起来。

    “不是娘的事,回来的时候我看到许多人都病倒了,之后怕是还有很多人。”

    苏末摆摆手,斟酌着该怎么把接下来的话说下去,他的心里已经隐约有了主意,只是不知道大家同不同意。

    “只要弟妹的病能治好,其他人只要照着治不就行了?”

    苏诚疑惑地看着自家侄子,这不是挺简单的道理么?难道里面还有什么隐情?

    “是不是,但凡这病都要用到瓜皮?”

    桂花的心思一下子就转到了寒瓜上面,看刚才小弟的举动,十有八九是这样。

    经大家这么一提,屋里几人这脑子都转过弯儿来,如此一来,这寒瓜的需求就会大大增多,为了治病大家甚至不得不买。这意味着什么?作为一个见过些世面的生意人,苏诚首先意识到,这将是一个发财的大好机会。

    按理说,这是好事啊,而且是一件大大的好事!

    苏贵从镇上抓药回来,这脸色也有些凝重,饭也没顾得上吃,就把全家人召集到了一起。

    “我想着,咱们现在也赚了不少钱了……”他摸摸脑袋,只看着地,咬牙接着道,“我想把剩下的寒瓜都分出去。”

    “……”

    一时间,静默无声。

    “我赞成爹的想法。”

    苏末第一个出声附和,他不能看着那么多人死,还是在自己有能力救治的情况下。或许他是有些自私,但还远远没有到冷漠的程度。

    苏诚犹豫了一下,也跟着道:“这——你们看着办就成!”

    两个当家的再加上苏末都这么说了,其他人自然没有什么意见,只是这寒瓜也不能由苏家光明正大的拿出来,大家商量来商量去,还是觉得由常家商团出面比较好。

    张管事一口应承了下来,少不得把事情传到京里,病源还没有查出来,光是靠苏家那些寒瓜远远不够,这样一来常家商团也要做决断——是趁机发不义之财还是慷慨救助,这不是一个管事能够决定的。

    尽管外面酷热难耐,常家书房里却沁凉怡人,桌上放了冰镇着的寒瓜,一般人家很难如此“奢侈”。

    “昊儿,你——”

    常母打着送莲子羹的借口,亲自到书房看儿子,看到拿着信比往常表情更阴沉的常昊,想要劝解的话,生生堵在了嘴边。叹息一声,把碗放在桌上,却没有立刻离开,拉了把椅子坐在他对面。

    常昊异常仔细地读着信上内容,但凡是提到某人的时候,时间就格外的久,眼中阴霾越积越浓。

    “前几天我和你提的李家姑娘,品貌可谓双全……再这么拖着也不是办法,你好歹应了吧,也让爹娘放心……”

    常母知道说了只会让儿子心里不痛快,放着以前她也不会逼婚,可如今——她这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好。

    “那就依娘的意思吧!”

    食指在信上反复摩挲,常昊缓缓地道,他自己也知道,有些事,比不得从前了。

    “好,好……”

    看着愈发消沉的儿子,常母眼中含泪,哽咽着道。待从椅子里站起来,她还是忍不住多说了一句,“昊儿,你,平日里也到外面走走,不要老呆在房里。”

    这一回,常昊彻底沉默下来,只有帐页翻动的声音,更加的让人心烦意乱。

    他自己也明白,这么坚持下去没有什么意义,早点成亲,似乎对大家都好。

    几年了,魏恒和沈清河,飞宇和他哥,这些例子放着,他再不明白某些事,也就不配做常家商团的当家了。可笑的是,从前是不明白自己的心,如今倒是明白了,却已经太迟。

    想到好友的话,他低低地笑了起来,旁人听着倒像是哭。没错,他如愿让常家商团成为四国第一商团,可以说自己也是天下最富有的人,就算再珍奇富贵的东西,都可以捧到小孩儿面前……

    好友不明白的是,小孩儿最在乎的,从来不是这些。苏末看似重利,骨子里却存着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清贵。

    短短五天,常家商团库存的寒瓜也即将告罄,而病源还没有找到。苏末走在村野路上,撑着竹伞仍挡不住烈阳的照射。偶尔入眼一片一片火红色的花——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始终美丽娇艳一如以往。

    去年还看不到这样动人的景色,今春这种花种偶然从域外流传过来,这种花生命力极为旺盛,就算被牛羊啃掉大半枝叶,也不容易死去。

    苏末在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下坐定,这才感受到一丝阴凉,背靠树干,无意地注视着水流中飘过的红色花瓣,思绪渐渐分散开来。

    服过药的村人,很快好了起来,且没有再复发。村里有的一家几口全部病发,也有的一家全都平安无事,像自家这种只有一个人病发的情况,反倒不多——

    苏末猛地坐直身体,一个想法在脑子里闪现——难道是,食物中毒?

    可是,村里人在这里住了多少代,在饭食上基本大同小异,为什么以前都没事?

    到底是什么,会让那么多人中毒?还有,平时大家都是在一起吃饭,怎么就只有娘生病?

    苏末眼睛蓦然一亮,秀娘肯定还吃了其他东西——说不定,这就是他找到病源的契机。

    第56章 启程前夕

    “娘,你仔细想想,今儿个都吃了些什么?”

    等秀娘醒转过来,看她精神还好,苏末这才开口问道。

    见儿子神情严肃,秀娘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再三回想,却没有发觉和往日里有什么不同。要说这吃食,家里人都是一样的,她也没有多吃什么。

    “对了,我之前炖了鱼汤,现在还在盅里温着,难得的锦鲤,味道鲜着呢!”

    可是,也不应该啊,她不过就尝了几口汤,哪里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

    苏末闻言,立刻到厨房去,就看到灶台上放着一个半大的瓷盅,里面正是炖好的鱼汤,现下还有些余温,诱人的香气飘散出来,让人食指大动。

    可就是这鲜美的鱼汤,让苏末变了脸色,之前引秀娘发病的罪魁祸首,其实是一种“火毒”,中了这种毒,五脏六腑如同被无名之火烧灼,最终将人体最后一丝生机烧尽——而这毒,就在鱼汤里。

    “大姐,这鱼是不是从村里那条河捞上来的?”

    苏末脑子里灵光一闪,见桂花跟着进了厨房,急切地问道。他心里有了成算,这问题,十有八九出在那条河。

    “最近村里很多人都到河里捞鱼,隔壁婶子就送了两条过来。”

    桂花看着那鱼,也有些明白了,难道这么多人中毒,当真是出自在这些鱼上?

    可是,往年这个时节大家也有吃鱼,怎么偏偏今年就出了问题?

    苏末让人问了一下,中毒的那些人,果然都是吃了鱼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村里大大小小都被召集起来,一听大家中毒的原因是因为吃了鱼,就有些人不太相信。毕竟,往年他们都是从河里打鱼,也不见有这种事发生。

    村头大树下,苏末一袭青衣,乌发简单束起,单单只是站着,却隐隐约约有着超出同龄人的沉稳。他神色淡淡,环顾还有些躁动的人群,缓缓地道:“岸边那些红花有毒,飘落到河里,连带着河水也染了毒,这些鱼在有毒的河水里长大,自然也带了毒。”

    “那些花怎么会有毒?我们经常在河边儿玩,怎么都没有中毒?”

    发问的是和苏末差不多年纪的少年,小时候还曾经欺负过苏末,对他那番话始终抱着怀疑的态度。

    “花只有遇水才会产生火毒,对动物无害,对人却能致命。”

    要不是事情严重,苏末并不想站在这里多做解释,更何况是对这些他本身没有什么好感的村人?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想把自己会医术的事情暴露出来。

    “大家都听到没有?不要再吃河里的鱼,更不要喝河水。”

    村长大声喊道,这时候已经有不少人服了药好转过来,对于苏末的医术那是深信不疑。

    本来大家还担心寒瓜太贵买不起,谁知常家商团不仅送了寒瓜过来,甚至还公布了种植寒瓜的方法——那些红花传播能力太快,想要彻底灭绝还有些难度,因此寒瓜的推广也就势在必行。

    不到两个月,这次“中毒”引起的恐慌就平息了下去,所有人都热情高涨,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寒瓜的种植上去。常家商团这样的“义举”,更是大获民心,连带着生意也比往常好了许多。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此时的苏末深深地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很多人开始来找苏末瞧病,还给他冠上了个“小神医”的称号,弄得他是不胜其烦。

    本来他还想着等搞定了大姐的事情再去京城,现在却决定提前了。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桂花已经成长了很多,就拿这次秀娘出事的事情来说,她表现的比兰花更加沉稳。或许,他该相信,大姐已经有能力处理好她自己的事情。

    “唉,你这孩子,到了京城要好好照顾自己。”

    对于苏末这个决定,全家意外的没有反对,就连秀娘也只是不舍地红了眼睛。到底儿子还太小,如今要到遥远的京城去,她怎么能够放心?

    “娘放心吧,不是还有二姐呢么,她最疼我了。”

    苏末笑着安慰她,虽然也舍不得这个家,但男儿志在四方,连桃花都有勇气追求自己的梦想,他又怎么能一直偏安一隅,不思进取?

    “小舅舅,我会想你的。”

    妞妞扑到苏末怀里使劲儿蹭啊蹭,恋恋不舍地道,比之刚来苏家自闭的模样儿,开朗了不止一点儿半点儿。而这,都亏了苏末平日里耐心引导。

    “记得时常给家里写信。”

    苏诚这个做大伯的拍拍侄子肩膀,有些感慨地道,如果不是苏末,他们一家还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多亏了这个孩子……

    苏末一一回应,心里也酸酸的,不知不觉,他对这个家已经倾注了太多的感情。

    “对了,娘腌了些蜜饯,你给常昊还有飞宇带去……”

    对于常昊和华飞宇,秀娘仍旧念念不忘,那是打心眼儿里喜欢。时不时的,就要叨念几句。

    “好。”

    苏末嘴上应了,却没真打算给人送去,这都几年了,人家怕是早把他们家给忘了。不然,为什么连封信都没有?

    苏末离开家前往京城的当天,张管事就给远在京城的东家去了一封信。

    东家这些年对于苏家小子不同寻常的关注,如果他还看不出这里的道道儿,也就白做了这么多年管事。

    等常昊看到了信上的内容,脸色先是流露出一丝惊喜,然后又渐渐消失,最终被伤痛所代替。

    苏末就要来京城了!

    可是,来了又能怎么样?

    他还在奢望些什么……?

    虽然告诫自己应该死心,可是本来如死水的心湖,还是再度泛起了涟漪。

    他无法欺骗自己,在无数的日日夜夜里,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那个被自己放在心尖儿上的小人儿……

    目光再度落在毫无知觉的双腿上,嘴角的苦笑蔓延,他怎么能让苏末见到自己如此狼狈的样子?

    他只愿,在苏末心里,自己永远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常昊!

    第57章 英雄救美

    富安城,一辆普通的马车缓缓驶入城门,清风拂过布帘,露出里面不大的少年,只是惊鸿一瞥,那张精致的面容让人再也无法忘记,可以想象长大以后定然丰姿俊雅,不知要迷倒多少女子芳心。

    苏末连着半个月赶路,很有些吃不消,虽说不是风餐露宿,可睡在马车里,只能啃干粮,还是让他很不习惯。自从苏家开始富裕,他不知不觉就恢复了从前的生活水准,就算不能处处讲究,也会尽最大努力让自己过的舒适。

    “苏少爷,接下来要去哪儿?”

    赶车的马夫叫赵武,是兰花央了张管事从常家商团选的,看起来憨厚老实,四十出头的年纪,跑过很多地方,很是见多识广。

    这一路走来,赵武对这位小主子已经有些少许了解,这马车停的就挺是地方,离一处酒楼不远。

    “我看前面不远就是酒楼,先去吃饭。”

    苏末挑起布帘,就见前边儿不远有座酒楼,牌匾上“醉仙居”三个大字写的是苍劲有力,很有几分名家风范,再看看进去的食客个个衣饰讲究,想必价格不便宜,只希望这里的酒食不要让他失望。

    啃了半个月干粮,苏末觉得自己必须来点儿好吃的补补。

    “好咧。”赵武笑呵呵地应了,哟呵一声,将马车停在酒楼前。

    苏末下了马车,随手拿出几块碎银子道:“赵叔你先去吃饭,然后找个客栈订下来,咱们今儿在这里休息一晚,明天再赶路。”

    赵武接过银子,驾着马车高高兴兴走了,打算找个小酒馆痛痛快快喝一回。

    “这位少爷,里边请。”

    小二见进来一个少年公子,气质不俗,衣服料子和绣工更不俗,这脸上的笑容就真切不少,忙着把人往里边的雅间领。

    “不必了,随便在外面找个位置就行。”

    苏末摆摆手拒绝了,他对楼里角落坐着的妙龄少女挺感兴趣,准确来说,是对她手里的琵琶感兴趣。就见少女素手纤纤,转轴拨弦,合着琵琶声唱着动听的小曲儿,这场面他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

    “您要点儿什么?咱们酒楼最有特色就是八宝珍珠鸡,小少爷要不要尝尝?”

    小二了然地笑笑,这肯定是哪家偷偷跑出来的小公子,不然怎么看到个卖场女都这么稀奇?

    苏末点了小二推荐的八宝珍珠鸡,又要了一壶茶,两个素菜再加一个甜汤,注意力就又放到了那个卖唱少女身上。

    现下正是饭点儿,不一会儿,这酒楼里就坐满了人,可见生意很是不错。

    “小少爷,您看,能不能和这位公子拼个桌儿……”

    小二颠颠儿地过来弯腰赔笑道,身后跟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锦衣玉冠,气度不凡,一手拿着一把折扇,更添几分文雅风流,他同样微笑着看向苏末。

    苏末微微皱眉,即便有些不悦,看到那人笑脸也没有办法发作。

    青年公子拿着菜单随口报了几个菜,又丢给小二一块碎银子做赏钱,小二眉开眼笑地退下,心里却直犯嘀咕:“今天还真是奇怪,这些有钱公子,放着雅间不坐,一个两个的和这些平头百姓挤什么……特别是这第二个公子,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惯了的……”

    “在下李炜,不知道这位小兄弟怎么称呼?”

    饶是坐在有些拥挤的大堂,李炜摇着扇子仍旧一派从容,惹得几个姑娘不时偷偷看过来。

    “苏末。”

    本来苏末不想搭理他,耐不过那句老话,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人家还笑得挺好看。这时候饭菜已经上来了,于是他也就专心致志地吃菜,再加上人家姑娘曲儿唱的确实好,苏末就把人彻底无视了。

    “……”

    李炜摇扇子的动作有些僵硬,随即又恢复如常,以往他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还是第一次遇到冷遇。念在对方年纪小,自己不和他一般见识。

    “小末,看你不像是本地人啊!”

    眼见苏末快吃完了,李炜再接再厉,没话找话。看这少年吃饭的举止,倒还真不像是从那种穷乡僻壤,小门小户出来的。

    “……”

    这回,苏末没有搭理他,就算之前对李炜有一丁点儿好感,现在也消失了。只觉得这人脸皮还真是厚,不过是头一回见面,出口就叫他“小末”。还有,半天也不见这人动几筷子,他真是来吃饭的?

    不过,不管李炜怎么想,都不关他的事儿,自己只要吃完走人就行了。至于和这样的人结交,他是一点儿心思都没有。

    李炜气结,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一丝一毫,见对面的人自顾倒了茶喝,心里反而真的被挑起了一丝兴致。

    就在他寻思着怎么博得苏末好感的时候,突然被接下来的一幕打乱了——

    先前的卖场女狼狈地坐在地上,琵琶被摔成几段,一个看上去就流里流气的富家公子正嚣张地踩着断掉的琵琶,笑的一脸得意。

    “……”这是,恶霸强抢民女的戏码?

    苏末觉得,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好处,至少在小镇上,这种明目张胆的事情他就从来没见过。

    周围的食客仍旧喝酒的喝酒,吃菜的吃菜,仿佛对这种事情司空见惯,没有一个肯站出来说句话。

    “住手!”

    这两个字,李炜喊的是义正词严,铿锵有力,折扇倏地掷了出去,正好砸在那纨绔子的手上,紧接着就听到“唉哟”一声惨叫。

    “那个混蛋居然偷袭小爷,有胆子就站出来!”

    那纨绔子立刻抬起头东张西望,目光凶狠,想要看看是哪个不识相的,竟然敢坏他好事。

    本来都在看热闹的食客,投向李炜的目光就带了一丝同情,惹了州府大人的宝贝独子,铁定要倒霉啊!李炜一身气度虽然非比常人,不过“强龙不压地头蛇”,说的明白点儿,这富安城就是州府大人的地盘,天高皇帝远,他在这儿那可比皇帝还管用。

    “光天化日之下,你竟然欺压民女,还有没有把王法看在眼里?”

    李炜脸色沉了下来,还从来没人赶在他面前自称小爷,这家伙胆子倒是不小。

    “……”

    苏末在一边儿看着,囧囧地想,下一句该不会是——

    “小爷我就是王法,你是什么东西,居然赶在小爷我的地盘儿撒野?”

    果不其然,那小子脱口而出的正是这一句,看这熟练程度,绝对没少说。

    李炜凤眼一挑,嘴角勾起一抹笑,也不见怎么动作,那还在嚣张的州府公子就扑通趴在了地上,猝不及防之下,差点儿没把门牙磕掉。

    “你知道我爹是谁么?敢惹我刘骏,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刘骏气得一双三角眼差点儿翻白,只是话音刚落,这身上就挨了一脚,口中立刻涌起一股腥甜。

    “滚!”

    见地上的家伙还想说什么,李炜立刻补了一脚,力道比之前更大,踹完脸上仍旧带着笑,只是那笑意看在挨揍的人眼里,就跟催命阎罗差不多。

    刘骏恨得咬牙,他平日里在富安城那是横着走的主儿,哪里受过这等“欺负”,偏生他今天又没带家丁——

    眼看又一脚落下来,他强忍着快要挪位的脏腑,狼狈地站起来往外跑,不忘放狠话——“你给小爷等着!”

    那地上的姑娘这时候也站了起来,她生得也有几分颜色,这哭起来梨花带雨,楚楚动人,很是惹人怜惜。望着李炜的眼神,带着一丝热切,行了个万福礼——“奴家莲儿,见过公子,多谢公子仗义相救。”

    这话说完,眼神中却仿佛有情丝勾勾缠缠,当真是欲语还休。

    然而,李炜却丝毫没把人家姑娘一颗芳心看入眼,颇为潇洒地转身,笑吟吟地道:“小末——”

    话未竟,脸上的笑容僵住,脸色比之前还要难看。

    本来在一旁观看的苏末,不知在何时应经悄然走开,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

    李炜沉着脸结了账,直接把那姑娘抛到了脑后。如果不是因为苏末在场,他何必要管这等闲事?

    正是见苏末对那卖唱女颇为欣赏,他才出手相救,就是为了博得对方几分好感。

    苏末……他当真小看了这个还未及冠的少年!

    出了酒楼,立刻就有人迎了上去,回报道:“主子,苏公子的马夫订了广源客栈。”

    李炜点点头,行止间又是一片翩翩佳公子做派,不疾不徐地朝着广源客栈走去。

    那暗卫回报之后,又无声隐去,心里却为那好看的苏小公子惋惜——但凡是主人看上的东西,还从来没有得不到的,想必这次也不会例外。

    第58章 男神经病

    广源客栈可以说是富安城最好的客栈,如果按照苏末从前的性子,肯定要订最好的天字号房,可是今时不同往日,他早已经懂得赚钱不易,就算现在有钱了,也不会肆意挥霍。地字号房虽说不豪华,却也干净舒适,苏末对赵武的办事能力相当满意。

    一夜好眠,他心情颇好,优哉游哉地准备下楼吃早餐,只是这份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任谁一大早就看到有人对你笑得“不怀好意”,也不会高兴。

    客观一点来说,李炜照旧是一身贵公子的装扮,那笑容在别人眼里怎么着也称得上温文尔雅。

    “小末,真巧啊,你也住这家客栈!”

    李炜三两步迎上去,极是熟稔地招呼道,任谁也不会想到他们只见过一次,甚至不能称之为朋友。

    “真巧……”

    苏末不想搭理他,如果说住同一家客栈是巧合,毕竟这是富安城最好的客栈,可这人住自己隔壁,那就是居心叵测——像李炜这样的富家公子,即便是出门在外,也会选择最贵的天字号房。

    “小末……你这是要去吃早饭吧?正好我也饿了……”

    李炜俊朗的面孔倏地闪过一丝不悦之色,又很快恢复如初,笑眯眯地和苏末并肩走出门。他昨晚休息的不太好,主要是床太硬,床褥太粗糙……现在还要“讨好”苏末,这心头火嗖嗖嗖地直往上蹿,好在想象着那人知道以后的反应,这才勉强压了下来。

    对于这样的家伙,苏末有些着恼,却没有出口赶人,仍旧不疾不徐地在街上逛着。

    清晨的富安城街道处处透着生机,两边各种买卖的生意人已经开始讨价还价,包子铺热腾腾的大包子冒着热气,烧饼摊上刚出炉的大烧饼沾了芝麻,金黄香脆……

    苏末看似淡定,实则也饿了,只是为了恶整后面跟着的家伙,他始终没有停下脚步。

    李炜跟在后面,尽管肚子差点儿就咕噜噜叫,他还是没有放弃的打算,打定了主意要和苏末耗到底,他就不信自己还比不过一个“小家伙”。

    一股风吹过来,远远地,苏末就闻到熟悉的香味,眼睛不由一亮,脚步也快了几分。

    拐过街角,一家不大的店铺出现在眼前,香味正是从这家店里飘散出来。苏末细细打量了一下,店面虽小,好在里面很卫生,开饭的夫妻两个衣服旧了点儿,却也洗的很干净。

    李炜也跟着走进店里,坐在了苏末对面,只是这报的菜名,他还是头一回听说——卤水粉肠、酸菜猪肚汤……

    等菜上了桌,李炜更是傻眼,这碗里的东西,他还真没见过。

    店老板看着李炜一身锦衣还带着玉冠,掂着大勺儿有些犹豫,到底没给他盛,反而吞吞吐吐道:“这位公子,一看您就是吃惯了山珍海味的,这猪下水您还是——”

    “什么是猪下水?”

    李炜悄悄吸吸鼻子,真香啊,这人还啰嗦个什么,怎么不赶紧上菜?虽然这么想着,只是看到对面儿苏末似笑非笑的表情,心中还是有种不妙的预感。

    店老板麻溜儿地道:“猪下水就是猪肺猪肝猪肚……总之就是猪肉以为的杂碎。”

    李炜听完脸色都有些变了,他从来不知道,那些东西是可以吃的,光是想想都觉得倒胃口。面前的食物仍旧冒着诱人的香气,他却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就算是这些,普通老百姓一月最多也就吃几次,比不得李公子你这样的高门大户。”

    苏末慢条斯理地夹了粉肠,吃的津津有味,这“李公子”其实是被误导了,这猪下水若是处理的好,比那些珍馐美味丝毫不差。偶尔一瞥他憋屈的神色,苏末只觉得胃口更好了。

    “……”

    李炜饿着肚子,本来就心情不好,不曾想还被小了自己几岁的苏末教训了。

    苏末心满意足地吃完了早饭,看也不看对面的人,径直向外走去。李炜这样的人,不足畏惧——家世好,脑子也不错,可惜不够狠,这是指对他自己,连这样一顿饭都吃不下去,更不用说像韩信那样忍受“□之辱”了。

    可惜的是,这样的人,偏偏常常自高自傲,自以为是,哪怕翩翩公子的表相再完美,也掩盖不了事物本质。

    所以,当苏末发现自家马车后面跟着一辆超级豪华大马车的时候,很淡定。不管李炜有什么目的,目前看来都还没有达成,这家伙绝不会轻易放弃。

    “小末,看样子你是要去京城吧?正好咱们同路,不如到我这马车里喝杯茶?”

    李炜故意将华丽的珍珠帘子撩的大开,笑容里热情不减,苏末越是反应冷淡,他就越觉得人有意思,完全是大男人征服欲作祟。

    “……”

    苏末默默地看过去,这家伙其实是在显摆吧,仅仅是透过帘子,也能大略看到马车里的摆设。松木车厢里铺着虎皮地毯,椅子卧榻披绣着大朵的牡丹,一颗夜明珠悬挂正中,足足有鸽子蛋大小。

    这家伙,是来炫富的吧,也不怕被打劫!

    事实上,李炜还真有几分刻意,据调查苏末出身农家,想必眼界也高不到哪里去,那什么见鬼的“猪下水”绝对是他故意恶整自己,那么自己索性就让他见识见识什么是真正的富贵,不相信苏末不动心。

    在李炜看来,自古以来这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从前连猪肉都吃不起的苏家能教养出什么清高儿子?无非是筹码多少的问题。

    见苏末不说话,李炜心里有一丝小小的得意,忽略了内心深处小小的失望,他已经开始幻想把人弄到手后,怎么羞辱那个让他讨厌的家伙。

    “李公子,我劝你要低调,这样显摆是要倒霉的。”

    虽然李炜严重那抹轻视藏得很好,却仍旧被苏末瞧的清清楚楚,他有些搞不懂这家伙真实的想法,既然瞧不起自己,怎么又巴巴地凑上前搭讪?不要以为他看不出来,从酒楼开始,李炜就在刻意接近他。

    想着被这样一个高端的“神经病”盯上,苏末的心情更加不好了,说话也就更加不客气。

    李炜脸上微微的得意还没有敛去,闻言面部表情有片刻的僵硬,他这是被拒绝了?

    “小末,为兄可是一片好意,你这样可太让人伤心了。”

    李炜没有动怒,盯着苏末的目光,犹如一条剧毒的眼镜蛇盯上了青蛙,之前所有的伪装,便在这片刻间瓦解。什么翩翩公子,风采照人,全都是假象。

    苏末不说话,状似随意地倚着马车,浑身却已经戒备起来。

    “啪啪啪——”

    李炜优雅地举掌连击三下,周围立刻跳出来十几个黑衣人,根本就是事先在这里埋伏好的——“小末,现在你肯同为兄走么?”

    这一声小末叫的格外亲昵,仿若真的是在招呼身边亲近的人。

    苏末冷冷一笑,一张好看的面容似覆盖了一层冰雪,越发显得他如同冰雕玉琢般精致——“你这是要强人所难?”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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