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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节

    爷不叫翠花 作者:沐阳子

    第3节

    桃花不假思索地道,女人的衣服上都要绣个花啊什么的,只有寡妇或者家里有丧事才穿素服。虽然男人不用这么讲究,但小弟现在可是当女孩子来养。

    “那,不然换成花苞好了。”

    看着那一朵盛开的荷花,想想它将会出现在自己的衣服上,苏末就有些头皮发麻。

    “虽然也算是花……可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

    画出来之后,桃花皱眉,这样绣了跟没绣有什么两样?她知道小弟不想衣服弄得太花俏,可总要说得过去。

    “嗯,你可以在花苞上面绣一只蜻蜓。”

    那少了的一点,苏末倒是很明白,无非就是太单调,就这么孤零零的一个花苞,出现在衣服上确实挺突兀。

    “一只蜻蜓,——对呀,我怎么没想到……这样就可以了,我终于明白了……”

    桃花盯着纸,目不转睛,含苞欲放的荷花,上面一只碧绿的蜻蜓,这么一来,画面就整个活了起来。

    “二姐?”

    苏末看着蓦然变得兴奋的桃花,不知道她这突然是受了什么刺激,嘴里咕咕哝哝说的也不知道是什么。

    “小弟,我一直想拜三娘为师,请她教我刺绣,可她一直说我的绣品里少了一样东西。我对自己的技艺很有信心,一直不明白她说的那样东西是什么,现在我终于明白了……”

    “……”

    苏末配合地给出一个“然后呢”的眼神,什么都没说,这个时候他什么也不用说,只做个倾听者就好。

    “刺绣的时候,我知道绣了花朵,上面一般都会再绣几只蝴蝶,绣了青山还会添上绿树和流水……却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只以为是传下来的习惯。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并不紧紧是搭配,它们所构成的是一种意境。”桃花越说越激动,也不管“听众”能不能听得懂,一径地说下去,“我能把一只蝴蝶一朵花绣的栩栩如生,可它们也只是一朵花一只蝴蝶,只有有了意境,才能让一切变得灵动。到时候它们就不仅仅是刺绣,还可以是一首诗,一幅画——”

    现在的桃花就像是练武之人打通了“任督”二脉,突破了最后的阻碍,“武功”大为精进。

    “二姐,你说的什么啊,花啊蝴蝶的,还有山和水,为什么放在一起我就听不懂了?”

    苏末作出一副懵懂模样,心里却暗自替桃花高兴。“苏公子”从小受爷爷熏陶,琴棋书画造诣匪浅,桃花所说的那些他自然听的明白,苦于不能表现出来。

    “总之,这次你帮了二姐大忙了,回头发了工钱给你买糖葫芦啊!”

    桃花逐渐恢复了平静,摸摸小弟发顶,微笑着哄道。

    “好。”

    苏末“乖乖”地点头,对于老是被家人摸头神马的,已经十分淡定了,反正他现在是小孩子——囧。

    作者有话要说:

    第9章 愿者上钩

    天气越来越热,苏贵和秀娘在打麦场忙的热火朝天,桃花整日在屋里赶制绣品,这唯二的闲人就是苏末和兰花。

    看到小弟又在桌边懒洋洋地打盹儿,兰花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我们去竹林吧。”这样的天气,在河里美美地洗个澡,再游几个来回,肯定特别舒服。

    “……”

    苏末想起上次见到的怪人,心里很是好奇,用文艺的说法就是——一看就知道是个有故事的人。

    两人刚靠近竹林,立刻感觉凉爽宜人,来这里果然是对的。

    “小弟,我去洗澡,你就在这附近玩儿吧!”

    兰花一看到溪水就忍不住了,环顾了一下四周,随意交代了两句,就直奔那块大石头而去。

    苏末在溪边坐了,一手探进溪水里拨了两下,沁凉沁凉的,真舒服,他也想下水游泳。可惜,只能想想而已,他的身体可不容许。

    溪里鱼儿快活地游来游去,遇到人也丝毫不见害怕,时不时还甩几下尾巴,溅起一串串水花。

    “你们这些家伙!”

    苏末抹了把脸,一手的水珠子,不知怎么突然起了钓鱼的兴致。

    随手在溪边捡了根细棍充作鱼竿,想一想,还差了鱼线,他索性把绑头发的细绳解了下来,三两下在竹竿顶端系紧。竹竿一甩,他就在溪边煞有介事地钓起鱼来。

    “你这样怎么能钓到鱼?不要说鱼饵,连钩子也没有。”

    沈清河一早就注意到了这两姐弟,起初也没在意,只是看这孩子好像根本不会钓鱼,这都一盏茶的时间了,他居然还坐着一动不动。

    视线再一次在一旁的孩子身上掠过,见他一脸安然神色,反而有些吃惊。小小年纪,能有这样的定性,实在是少见。

    这辈子,能让沈清河瞧得上眼的人不多——难得的,他好心上前提醒一句。

    迎着光,苏末仰头看过去,那一头白发也好像在闪光,他眨了眨眼睛,颇为“天真”地道:“鱼儿要是愿意,自然会上钩。”

    这个怪人,看起来今天心情不错,眸子里的寒气消散不少。

    沈清河听了这“童稚”的话语,一下子愣住了,半晌才回过神来,身上寒气尽消,嘴角还勾起了一丝笑——“好一个愿者上钩!”

    沈清河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他隐居在这里,自以为比那些世俗之人超脱,所为也不过是把鱼放回去而已。而一个小小的孩童,居然比自己还要洒脱!

    再仔细打量这孩子,却见他似有病态,面色发白,眉毛唇色也极为浅淡,身形纤弱,一看就是先天不足,后天又没有好好调养,肯定受了不少罪。

    久病不愈,难得他还有这样的好心态!

    “娃娃,你是不是经常晕厥?胸闷气短,四肢无力?”

    沈清河已经很久不为人看诊了,这次却想为面前的孩子破例。

    “嗯,娘说我这毛病是胎里带的。”

    苏末心里突然一跳,他这是遇到了传说中的高人?这怪人虽语带询问,却完全是肯定的语气,十足的有把握。

    “你——”

    沈清河正想再说什么,却被突然冲过来的小丫头给挡了回去。

    “喂,你想做什么?离我弟弟远一点。”

    兰花玩够了,上岸穿了衣服,正准备过去找小弟,就看到那怪人凑在他身边,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她立刻像护雏儿的母鸡,二话不说冲到两人身边。

    “三姐,我没事。”

    苏末站起来,拍打一下身上的灰尘,摊开手任由兰花仔细检查。

    “小弟,我们走。”

    兰花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确定小弟没有少一根毫毛,这才放下心来。瞪了那个怪人一眼,拉着人就走。

    “三姐——”

    苏末无奈地唤道,他还想同这个“高人”说点儿什么,却硬是被兰花拖着走了几步。

    “三天,再过三天,他还会病发。”沈清河也不急着拦人,只悠悠地抛出这么一句。

    “别听他胡说八道,快走快走!”

    兰花一听,心里更加不痛快了,这人居然咒小弟病发,心眼儿怎么那么坏!以后,她决定再不带小弟来了,可惜以后不能在溪里洗澡了……

    “他每病发一次,寿命就减一分,很快就离死不远了。”

    沈清河自顾自地说完,也不再去看那姐弟俩的反应,闲闲地朝着竹楼走去。

    听他这么一说,苏末心里重重地一跳,直觉他说的是真话。既然这人如此笃定,是不是也有救治的办法?

    “那个怪人,居然说小弟三天后就会病发,还说什么每病发一次,寿命就减一分……当真是胡说八道!”

    一直到回了家,兰花仍气愤难平,气鼓鼓地向爹娘复述道。

    “你这丫头,竟然带着弟弟去竹林?”

    很显然,苏贵和秀娘也知道那竹林里住着一个怪人,应该说村里几乎人人都知道。

    “不是……我——”

    兰花这才意识到说露馅儿了,机灵地朝着门口跑去,不跑又要挨揍了。

    “娘,是我一定要去的。”

    苏末赶紧伸手拉住秀娘袖子,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吃定了她不舍得揍自己。

    “你不用替她开脱,她是什么性子我还不清楚?”

    秀娘佯怒道,到底没有甩开儿子拉着袖子的手。反正,她也是吓唬二丫头的成分居多。

    “嘿嘿……”

    兰花在门边冲着小弟感激地眨眨眼,庆幸自己逃过一劫。

    苏贵和秀娘面上看起来没有把女儿的话听进心里,却时时刻刻留意着儿子的状况。

    还别说,真让人家给说中了,第三天晚上,苏末真的发病了,且比任何一次都要严重。

    这一回,全家都信了,竹林里的怪人,很可能是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说不定他真有办法治好苏末的病。

    翌日,苏贵和秀娘买了一些点心,提了一壶酒,全家人一起到竹林里去拜访沈清河。他们也想拿些体面东西,可无奈家里实在没钱……

    见到沈清河,苏贵恭恭敬敬地唤了一声先生,说明自己的来意——“先生,您说的一点儿没错,我儿子又发病了。”说完,抱拳又是一礼。

    沈清河摆摆手,示意他不要多礼,对方虽然只是个庄户人家,却和普通的庄户汉子不尽相同,憨厚朴实之外,还多了一份“要我救人可以,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他也不废话,直接提出自己的要求。

    “先生尽管提,只要是我们有的,只是家里实在没什么钱了……的”

    一听有希望,秀娘急切地应承道,不过还是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如果他要太多诊金——

    “娘,先生一届隐士,怎么会是那种看重钱财的世俗之人?”

    桃花匆匆打断她娘的话,真正是关心则乱,幸好先生脸上没有露出什么不悦之色。万一要是把人惹恼了,岂不是弄巧成拙?

    “他日你儿子的病好了,不要说是我医治的,我只有这一个要求。如果做不到,你们可以走了。”

    沈清河淡淡地道,虽然他已经避世到这里,也难保那人不会找到自己。那人耳目众多,稍微有个风吹草动,就能把人招来。

    “好,好,我们答应。”

    苏贵连连点头,代表一家子应承道,这样的条件,比起他们之前想的再容易不过。虽然不懂为什么先生要这么做,但只要能把儿子的病治好就行了。

    “以后每天下午来这里两个时辰,我要为他针灸,还有药浴。”

    沈清河看着安静站在一边的孩童,就算是这种时候也没有太过忘形,只有那双神采奕奕的眼睛,透露出他内心的喜悦。这孩子实在很特别,希望自己冒险为他医治,到最后是值得的。

    “要扎针啊,那不是很疼?”

    兰花听到针灸,眉毛皱成一团,她跟着娘学绣花,扎到手指都很痛。

    “谁像你呀,胆小鬼一个。”

    秀娘食指弯起,朝着她头上就是一个暴栗,一想到儿子的病有救了,也有了开玩笑的心情。

    “……”

    苏末在一边站着,看上去很平静,内心里却很是狂躁,就好像有一百头大象重重地踏过,为毛要扎针啊?他从小就晕针,不知道换了个壳子,这毛病还在不在。

    一想到针灸是要用到的一根根尖细的小针,他就浑身汗毛倒竖,恨不得拔腿就跑。

    可他不能跑,他得治病,哪怕过程再痛苦,他也得忍着。

    只要从此以后不会再成为家人的负累,就算扎成筛子他也认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七夕快乐!

    第10章 幸福味道

    因为要治病,苏末得以进入了竹楼,只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里。楼内陈设的一切物品,不是木质就是竹编,散发着淡淡的原始香气,闭上眼睛就如同置身于竹林之中。

    沈清河看到苏末脸上明显的喜爱之色,对他的好感度又上升了不少,乡野之间难得有和自己一样意趣相投的人,没想到这第一个居然是个孩子。

    “小弟,你看这椅子也是竹子做的,做工真差!你不知道,我有次和爹在镇里看到一把描金雕花椅,可漂亮了……”

    兰花也跟着来了,美其名曰照顾弟弟,其实多半是处于好奇。

    “……”

    再看看一旁的丫头,沈清河心下暗自叹气,这同是一母所生,差别怎么就这样大?这一个,活脱脱就是个野丫头。他绝对不承认,他这么想有一部分原因是自己做的竹椅被嫌弃了!

    “先生,可以开始了么?”

    苏末咬咬牙,这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早扎晚扎都是扎,这么老悬着一颗心更加煎熬。

    沈清河点点头,从竹箱里拿出针包,上面一排长短粗细不同的银针,他抽出一根较细的用两指夹住。

    银针细如牛毛,在阳光下,泛着点点银光,苏末情不自禁咽了下口水,克制自己想要逃跑的欲望。好在他是躺在竹床上,不然肯定腿软的站不住。

    沈清河看准百会穴,银针在手里一闪,就要刺下去,却发现床上的人面色灰白,冷汗直冒。他微微皱眉,这下有些麻烦了……

    “竹楼前面的花漂亮么?那是我特意从京城带来的种子。”

    苏末有些讶异,不是要扎针么,怎么突然聊起天来?但是看到他收起银针,心里感觉好多了。

    再加上沈清河刻意放缓了语调,让他紧绷的神经放松不少。

    不等人回答,沈清河又接着道:“这花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月下美人……”

    “那花是很漂亮,我能摘几朵给我娘和二姐带回去么?”

    兰花趴在桌子边,百无聊赖,听到这儿忽然振奋起来。

    “如果不怕死,就尽管摘。知道这花为什么叫月下美人么?每到晚上它散发出的香气就会转为剧毒,人一旦吸入就会面若施脂,气血翻涌,最后死于非命。”

    在兰花行动之前,沈清河漫不经心地丢出这么一句,立刻把她骇的一个哆嗦,发誓以后都要离那可怕的花远远的。

    什么月下美人,月下死人还差不多……

    苏末的反应倒不像兰花那么夸张,他有些出神地想,这人明明是个大夫,却为什么又要种这么危险害人的花呢?他到底是什么人?又为什么隐居在这里?

    正想的出神,忽然感觉头上一阵细微的刺痛,等反应过来才惊觉,针已经扎下去了。

    沈清河手法神准,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就连插了五根。

    兰花在一旁看的傻眼,唯一的想法就是——“小弟有救了!”

    针灸之后,还有药浴,苏末看着那一桶乌漆抹黑的东西,二话不说跳了进去,奇怪的是,这些药水并不难闻,只余淡淡的药香。

    “先生,你能教我识字么?”

    苏末靠在药桶里昏昏欲睡,这要泡足半个时辰,什么都不能做,实在无聊的很。见沈清河在桌边拿着一本书看,忽然起了心思。

    “为什么要识字?”

    沈清河没有立刻答应,看着书头也没抬地问道。庄户人家终日劳作,识字的不多,也没有几个有“余钱”上私塾。那对他们来说,太过奢侈。久而久之,那些农户对于不识字也就习以为常了。

    “读书可以长见识。”

    那些什么书中自有颜如玉啊黄金屋的,作为理由都不合适,苏末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出身农家的七岁孩童,只能找最浅显的理由。再者,他本来就是识字的,总不能一直装文盲。

    沈清河放下书,目光与他相对,可能是久病的缘故,这孩子并不像一般孩童那么跳脱,性子里反而有着一种淡然和沉静,现在这双眼睛里隐藏着对求知的渴望,让人不忍拒绝。这样灵秀的孩子,就如同一块璞玉,只要精心打磨,就会大放异彩。

    也罢,在这里遇到这孩子,也是两人之间的缘分。

    “好吧,我可以教你读书习字,就到你病好为止。”

    想到那人一直在找他,说不得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在这里,到时候连累无辜就不好了。虽然,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几年,但凡事总有万一。

    “谢谢先生。”

    苏末发自内心地谢道,脸上露出欢喜的笑容。上一世,他出身书快电子书论坛,自小受熏陶,与书做伴早就成了习惯,这些天没有碰书,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沈清河到书房随便拿了本类似说文解字的书,简单地讲解起来。

    这里的书全都是繁体字,饶是苏末功底不错,也只能连蒙带猜认识一些,因此学的异常认真。

    沈清河发现,这孩子很有悟性,只要稍加讲解,他就能听的明白,再教授就上心了不少。

    就这样,一个教的愉快,一个学的认真,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兰花在溪边玩够了才跑回来,一眼就看到小弟坐在桌边,手里拿着的是“书”?她兴冲冲地道:“咦,泡完啦?你们这是做什么那?”

    “先生在教我认字。”

    苏末看着兰花还湿淋淋的头发,就知道她又下水游泳了,和自己不同,二姐从小就很少生病,总是精力旺盛,跟个假小子一样。

    “太好了,要不是你身体不好,爹娘一直想把你送私塾……这下连送私塾的银子都省了……”

    说来说去,兰花最高兴的还是这个。这去私塾,可要不少银子呢!

    以前的苏末或许不懂,但现在他很能理解兰花的想法,什么叫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生活就是这么现实。

    回到家,兰花就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所有人,且越说越兴奋——“等小弟病好了,就可以读书当大官,到时候看大娘她们还敢神气不?”

    “你这是做梦娶媳妇,光想美事儿。只要你弟弟无病无灾的就好,其他的我也不求什么。”

    秀娘现实地道,当初想着把孩子送到私塾,也就是多认识几个字,这考取功名哪有这么容易?村里的三爷爷考了一辈子,最后也只得了个秀才。这庄户人,还是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好。

    苏末听了反而松了一口气,他可从来没有想过科举啊当官的,无论放在哪个时代,他都无意“从政”,不然也不会只是个大学讲师了。

    “不说这些,一会儿我磨些面粉做成糕点,不管怎么说都要谢谢先生。”

    秀娘满心打算着,贵的东西也送不起,看先生的样子也不缺那些,不如亲手做点儿糕点表示心意。

    “啊,最喜欢娘做的糕点了!”

    兰花欢呼一声,馋虫一下子被勾了出来。娘做的糕点,比铺子里做的那些还要好吃,可惜自从弟弟生病就再也没有吃到了。

    “这是给先生吃的,剩下的麦子还要拉去卖。”

    秀娘有些犹豫,这糕点无非就是零嘴,那些麦子换成粗粮可以吃半个月了。

    “今儿个高兴,就多做一些吧!”

    苏贵见媳妇犹豫,帮腔道,实在不忍看到孩子们失望的表情。

    本来,见识过上次那些,苏末对所谓的糕点并不抱什么期望,可当真看到秀娘端出来的点心,唾液分泌也忍不住加快。

    只是最普通的方块形状,不如他见识过的那些糕点花俏,翠绿色的蒸糕,散发着淡淡的荷叶清香,在炎热的天气里,很能引起人的食欲。

    咬一口,香而柔软,甜而不腻,比起他最喜欢吃的抹茶蛋糕毫不逊色。

    “娘做的蒸糕真好吃,要是拿去卖,肯定很多人喜欢。”

    秀娘摇头解释道——“做翡翠蒸糕要用新收的麦子,最新鲜的荷叶,过了时令,做出来的就失了味道。”

    只是说话的功夫,兰花已经吃了两块,正伸手准备拿第三块。秀娘接着道:“再说,这东西又吃不饱,卖的便宜了又不划算……”

    苏末咬着蒸糕点点头,刚刚还以为想到了赚钱的法子,唉,这赚钱哪有这么容易?他能想得到,大家自然也想得到,想要做个小生意什么的,这路子行不通。再加上他对这个朝代完全不了解,完全就是一摸黑。

    “小弟,你再这么慢吞吞的,我来帮你吃吧!”

    兰花吃完了自己那份,又开始觊觎其他人盘子里的,爹娘和二姐分的本来就不多……见小弟才吃完第一块,嘿嘿笑着把手伸了过去。

    “不敢麻烦三姐,还是我自己来吧!”苏末飞快地把属于他的那份移开,开玩笑,自己都不够吃了。

    只是看到她一脸哀怨的神情,明知道多半是装的,还是分了一块出去。

    “我就知道小弟最好了!”

    兰花立刻眉开眼笑,吃的那叫一个满足,幸福的表情像是得到了全世界。

    一家人受了感染也跟着笑了起来,只要有兰花在,家里就充满了欢乐。至于那些愁啊苦啊,在她的笑容里都算不得什么。

    唇齿间还残留着蒸糕的美味,那是幸福的味道,苏末微笑着想,这样简单的幸福,他愿意不惜一切去守候。

    作者有话要说:  木有收,木有花,连吐槽也木有…

    木有信心了~~~~(≈gt_≈lt)~~~~

    第11章 读书识字

    针灸加上药浴,一个月之后,苏末的身体已经有了明显的好转,脸色也比之前好看了不少。

    “你这是宿疾,想要根治还需要一段时间,最少也要三个月。”

    沈清河利落地拔出银针,对最近的成效还算满意,而这孩子的表现更是出乎他的意料。起初晕针非常严重,但渐渐的,他自己能很好地调节心理状态,最终克服了对扎针的恐惧。有些人,甚至一辈子也无法做到这一点。

    “先生,你书房里那些书,能借给我看么?”

    苏末揉揉还有些刺疼的前额,一个月之前他还觉得毫无希望,现在先生告诉自己能够治好,他对现在的进展已经很满意了。还有就是,这些古代的字他已经认识的差不多了,就把“魔爪”伸到了那些厚本书上。

    “都是些医书,你不觉得无聊尽管看。”

    沈清河淡淡地道,虽然那些都是难得的孤本,任何一本对于学医的人来说都可遇而不可求。当初那人为了讨他欢心,大肆寻访搜罗……

    “不会,只要有书看就好。”

    苏末毫不介意地道,反正他也不过是用作无聊时候的消遣。

    忽然想起来,沈清河严肃地交代——“对了,书架最底层的小箱子你不要碰。”

    “知道了。”

    苏末应了之后,这才进了书房,现在针灸和药浴的时间减少了许多,他以后就有更多时间看书了。

    “咦,这是什么?”

    书房里,最先吸引苏末的不是那一本本厚厚的书籍,而是架子上一个一尺来高的玉人。那玉人是个男子模样,雕刻之人手艺十分绝妙,将他的美丽完完全全呈现了出来。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雕像有些眼熟。

    他情不自禁地将玉人从架子上拿了下来,触手有种微凉之感,让人觉得非常舒服,几乎是爱不释手。如果看的仔细,就可以发现玉人上有无数小孔,这竟然是一个人体穴位模型?

    苏末忍不住猜想,先生到底是什么来头?如果只是一个大夫,怎么会有这么多珍贵的医书?还有这玉人,单是这玉的材质就极为罕见,雕工更是一绝,至少值个几千两。

    摇摇头不再想这些,他随手抽出一本药草方面的书,慢慢地读起来。起初只是当成消遣,但读着读着,竟然产生了几分兴趣,不由认真了起来。

    一直到太阳落山,沈清河见他迟迟不出来,就过去看看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走到书房门口,就看到让他惊奇的一幕。

    一个七岁的孩童,安静地坐在窗边,膝盖上摊着一本书,夕阳余晖洒在他童稚的小脸上,恍然有种说不出的圣洁。而他的手里,正拿着那个玉人,手指在上面无意识地磨蹭着,来来回回不知道有多少遍了。

    “你该回家了。”

    他轻轻地走过去,低低地提醒道,好像只要大声一点,这孩子就会随时消失。

    “……”

    苏末闻声抬起头,冷不丁从书的世界里拔了出来,眼睛里还带着一丝迷茫。

    下一刻,他就清醒了过来,这才发现天快黑了。估计,兰花已经来接自己了。

    正想着,竹楼下就响起了兰花的声音——“小弟,回家吃饭啦!”

    苏末从窗口探出头来,微笑着道:“我这就下去。”

    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书本,他心里清楚的很,这些书太珍贵了,万一弄坏了或者弄丢了,自己根本就赔不起。

    两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苏末就觉察兰花好像很开心。不过他也不用问,用不了多久,她就会憋不住主动讲出来。

    “小弟,明天二姐就要到镇上去了,过两天爹也要上工,所以爹娘决定明天全家一起到镇上去,采买一些吃的用的。”

    说到这个,兰花就异常兴奋,她最喜欢到镇上去,那里有很多好看的衣服,很多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只是路远,她平时很少有机会去。

    “你怎么不早说,我现在就折回去告诉先生一声,明天的治疗要耽搁了。”

    苏末正要转身,就被兰花给拉住了。

    “哎呀,不会耽搁太久,你不知道,大柱哥知道了特意把牛给牵了过来,有了马车,下午就能赶回来。”

    对于古代的集市,苏末还是挺好奇的,在村里呆了这么多天,他也想出去见识见识。最起码,要对这个朝代多一些了解。

    “还有还有,咱们的新衣服做好了,明天就可以穿着去镇上。”

    女孩子都是爱漂亮的,兰花也不例外,这说到新衣服,眼睛就闪闪发亮,样子很是可爱。

    “……”

    苏末差点儿都忘了这茬,不过这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好消息,还是那句话,他又不是变态!如果自己病好了,这一套是不是就用不着了?

    “哼,看这回小娟还嘲笑我穿二姐的旧衣服……她和二婶儿一样刻薄。不就是住在镇里么,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

    当初被嘲笑的难堪,兰花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不仅仅关乎一件衣服,还有她的尊严。

    “……”苏家到底有多少亲戚?貌似,就没有一家是正常的?

    苏末继续沉默,这个时候他只要听着就好。

    “唉,三叔人还不错,怎么就娶了个母老虎回去?整天被管的死死的。”

    貌似,话题越跑越远了……其实,兰花很有成为话痨的“潜质”。

    苏末也不在意,他对于那些“亲戚”毫无感觉,本来就是陌生人。兰花这一路的“絮絮叨叨”,就跟听故事差不多,但也让他弄清了苏家的概况。

    苏家有三兄弟,苏贵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一个弟弟。三兄弟结婚之前感情还不错,只是老大媳妇精明刻薄心眼儿又多,老三媳妇泼辣凶悍斤斤计较,所以渐渐地这三家感情就淡了下来。之前苏贵去借钱,不管怎么说老大还借了一点,老三家却是一个子儿都没有往外拿。

    认真来说,老三做生意的本钱还是苏家两老在世的时候,一家人一起凑的,现在他发达了搬到了镇上,却像是完全忘记了还有两个哥哥。

    普通的棉质布料,白色底子,上面绣着一支含苞待放的荷花,上面一只碧绿蜻蜓,整件外袍淡雅素气,没有一般女衣的花俏,苏末总算松了一口气。

    “嘿嘿,小弟,你比我还像女孩子!”

    兰花围着弟弟转了两圈,语出惊人道,也难怪她这么说,苏末现在的面孔本就清秀,再加上他本身自然而然流露的温雅气质,穿上这件衣服,真正是雌雄莫辩。

    反观兰花,衣服上那一株兰花,仿佛也被主人同化,透着一种别样的生气,生气勃勃,充满了感染力。再加上她总是大大咧咧的,性格也偏于男孩子气,眉宇间有着一股难掩的英气。

    “三姐,你答应给我捉的鱼呢?”

    苏末听了这话也不反驳,只是故作无意地说了这么一句。

    “……”

    兰花本来还洋洋得意,听了这话嘴角的笑容僵了一下,用眼神向他示意——“算你狠!”

    “兰花,去墙边站着,没有一个时辰不许睡觉。”

    果然,秀娘眉头狠皱了一下,脸色立刻晴转多云,她说了多少次女孩子要注意体统,这下河洗澡是一个贤淑的女孩子会做的事么?

    “娘——”

    兰花还想装一下可怜,小脸儿皱成一团,一脸的愁云惨雾。这要是一动不动站一个时辰,她明天就不要想逛街了。

    “还是你想再加一个时辰?”

    秀娘冷着脸,铁了心要给这个女儿一点儿苦头,总要让她受些教训,不然越发的无法无天了。等过几年及筚了,有哪个男人敢娶啊?

    “娘,一个时辰太久了,还是改成半个时辰吧!二姐一直盼着去镇里逛逛……”

    最终,还是苏末“良心发现”,为兰花“求情”,唉,他还是心太软,不忍一个小女孩儿一下子罚站两个小时。

    “好吧,看在小弟弟给你求情的份儿上。以后再不许胡闹,知道了么?”

    秀娘仍旧虎着一张脸,却还是松了口,兰花盼着去镇上已经很久了,总不能真的让孩子失望难过。

    “你们有没有发现,读了一个月的书,小弟和从前不太一样了?”

    桃花一直在旁边看着他们“拌嘴”,目光落在苏末淡眉舒展的笑颜上,突兀地说了这么一句。

    “恩,确实是有点儿……”

    一向粗神经的苏家当家仔细打量了儿子一下,也觉得是这么回事儿。

    “有么……?”

    苏末摸摸自己的脸,他怎么不觉得?

    “有。”

    这一次四个人齐齐点头,说的再肯定不过。

    “可能是这件衣服衬的,娘的手艺太厉害了。”

    这件衣服很好地衬托了苏末独特的气质,加上最近他太沉溺于书本——本来之前还不太明显,如今完全地显现了出来。明明就只是穿了一件普通的衣袍,言行举止透着书卷气。这是浸淫了一二十年的成果,已经深入骨髓,再难抛却。

    然而和“前世”的高贵优雅却不尽相同,带着一点不设防的童心,和一点点不自知的慧黠。以前的苏末给人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仿佛谁也抓不着,简单来说就是不接地气。现在的他,体验了人生百态,更加的生动鲜活。

    好在这一家人在这方面相当“单纯”,还以为是读书让他改变了,对于不识字的人来,读书显然是一件神圣的事,足以让一个人发生任何改变。

    而显然的,他们也乐见这种改变。

    “兰花,还站在这里做什么?”

    秀娘瞪了一眼欲图拖延的二女儿,话里却带了隐隐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第12章 人小鬼大

    苏末知道有句歇后语叫做老牛拉破车——慢慢吞吞,大柱家这头牛虽然还是“壮年”,但拉起车来同样不怎么快。足足走了大半个时辰,人才渐渐多了起来。这时候,太阳也已经升到了头顶,幸好他们出发的早。

    虽然只是小镇,但还是热闹非常,一大早街上就已经摆满了各种摊子,也有挑着担子的,两头各放着些鸡蛋菜蔬,这是刚从乡下赶来的农户,他们要到固定的农市去卖。

    “豆花,好喝的豆花咧!两文钱一晚,好喝又大碗!”

    悠长的叫卖声传来,就见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扯足了嗓子吆喝,一旁摆了个小摊子,摊子上还立了个牌子,写着——王老实豆花。下面还有一行小字,童叟无欺,每碗两文。

    三张小桌,六条长凳,喝的人不算多,多是老人和孩子。两文钱一碗,以这里的物价来看,算是贵的。

    苏末以前很喜欢喝豆花,还听家里的张嫂说过几嘴。这豆花闻起来很香,不知道味道尝起来是不是也一样美味。虽然之前在家里吃过早饭了,这时候还是被勾起了食欲。

    “来五碗。”

    苏贵将牛车赶到街边儿上,冲着摊主吆喝道。家里小子气色越来越好,这以后的药钱就能省了,日子自然宽裕不少。这十文钱,他还是舍得的。

    “四碗就成,我还不饿。”

    秀娘连连摆手,这东西喝了也不管饱,还不如买两个大饼实惠。

    “我也不饿。”

    桃花见状,也跟着道,知道娘这么说是心疼钱了,虽然她也喜欢喝,但也不是一定要喝。

    “你们这到底是要几碗?这么多人等着呢!乡下人就是乡下人——”

    王老实在一旁等的不耐烦了,没好气地道,没钱就别在这儿磨叽。

    “来五碗。”

    苏贵从怀里掏出十文钱,直接递给他,不过是几碗豆花,哪能让人小瞧了去。

    “不是我吹牛,这镇里卖豆花的好几家,就我这儿的最好吃。”

    王老实接过铜子儿,细细地数了数,这才眉开眼笑,当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

    热腾腾的豆花端上来,花色内白如玉,再浇上一勺红糖水,对比分明,很是悦目。舀起一勺送进嘴里,清甜爽滑,口感细腻,忍不住就要喝第二勺。

    “大叔,这豆花真好喝,不过也算不得最好的。”

    苏末慢悠悠地又舀了一勺,细细品味着,突然语出惊人道。

    “我这可是祖上传下来的,做了几十年的豆花,还是第一次听人这么说。”

    摊主看着面前的小孩儿,喝豆花的动作斯斯文文,和别家孩子倒真有些不同。听他这么说,还真有些好奇,不过也没太当真。

    “你可别听小孩子胡说——”

    秀娘急忙道,心里也有些奇怪,平时这孩子乖巧的很,从来不会这么不懂事的胡说八道。

    苏末也不着恼,依旧慢悠悠地道:“这豆花一开始喝起来确实清甜爽口,但只要多喝两口,就会察觉其中淡淡的咸味儿。”

    “这——”

    摊主闻言一惊,没想到这孩子居然能喝的出来,不过这样没办法,这么多年他也没有想出解决的法子,这镇里的豆花都是这样。这糖水么,有一个原因就是为了掩盖咸味儿。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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