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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节

    网游之与光同尘 作者:谦少

    第24节

    “他和你没有什么好聊的。”程曦简短解释:“他是理科高材生,你是连雅思都没考过的文盲。”

    “我不知道你现在这么看重学习了呢?曦哥哥……”陆玲珑总是能把程曦话里的锋芒化解。

    “我以为卡王已经把我的话带到了。”程曦越过她肩膀看她身后:“陆沉已经在往这边看了,你最好快点回去,如果你不想看你哥哥被我揍的话。”

    陆玲珑回头看了看,朝程曦吐了吐舌头,步伐轻盈地走了回去。她穿的是长袖的浅色裙子,裙摆漂亮得浑然天成。

    程曦冷冷地看着她的背影。

    “她也是你的朋友吗?”林郁在旁边问。

    “不是,”程曦拿起一瓶酒两个杯子:“她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女人。”

    “出去喝酒吧。”不等林郁回答,他就指着阳台:“外面的月光好像很好。”

    月光确实很好,毕竟是学校附近,入夜之后很安静,林郁靠在阳台栏杆上,蔷薇花在夜晚仍然很香,不过因为暗,所以是一团一团的红,程曦拿的是红酒,尝了一口,顺手给林郁倒了一杯。

    林郁连忙摆手:“我不喝的,我爸爸说要随时保持头脑清醒。”

    “没事,喝完就睡觉了。”程曦摸了摸他的头:“你爸爸没说睡觉时候也要头脑清醒吧?”

    林郁表情凝重地看了看杯子里的红色液体,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我可以看看成分表吗?”他对程曦说。

    半分钟后,林郁尝试了人生第一口红酒。

    “不好喝。”他简短地评价:“我尝到酒精的味道了,等过了几分钟,我的血液循环就会加速,毛细血管在乙醛作用下扩张,脸就变红了。”

    “嗯,”程曦和他聊天:“我知道喝酒会脸红的。”

    街上没有路灯,月光照在水泥路面上,显得特别亮,林郁隔半分钟就测一下自己脸的温度,程曦忽然指着街上某个角落让他看:“看那里。”

    这条街的半面是墙,那个地方有一棵梧桐树,有个影子隐隐绰绰地站在树下,有光一闪,似乎在吸烟。

    然后另外一个影子迅速地穿过街道,直接朝他冲了过去,气势汹汹地把他撞在树上,两个人都不动了。

    林郁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茫然地看着程曦。

    程曦笑起来,凑近林郁耳朵:“他们在接吻。”

    林郁顿时结巴起来:“谁……谁在接吻?”

    “你的朋友,秦陆。”程曦顿了一顿,嘘出热气在林郁耳边:“和南仲远那个做事不用大脑的傻逼。”

    “为什么?”林郁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秦陆住在天马山的,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不信?”程曦翘起嘴角:“那你进去看看南仲远还在不在?”

    林郁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满月在天上移动,遮挡住月光的云彩渐渐移开,月光照亮了整条街道,林郁只看清一个背影——那个把南仲远压在树上的人确实和廘战一样身形修长,连t恤都是黑色的。

    “好的,”程曦笑得幸灾乐祸:“现在你的脸真的红了。”

    林郁觉得心情很复杂。

    他本来心情是很不好的,因为他不喜欢陆玲珑——他对王妍都没这种感觉。但是程曦说的事让他觉得受到了冲击,所以他顾不得心情不好了。

    “南仲远和秦陆在谈恋爱吗?”他焦急地询问程曦:“南仲远是个好人吧?秦陆会被骗吗?”

    程曦看不出情绪地瞟了他一眼:“你这么关心秦陆?”

    “因为秦陆没有别的朋友,我不关心他就没有人关心秦陆了。”林郁仍然没有觉察到危险,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树下的两个人影,说个不停:“而且秦陆他很容易不开心的,上次输给你他就不开心了,而且接吻是很重要的事情……”

    “小鱼。”程曦忽然叫了他一下。

    林郁本能地转过头。

    眼镜被撞到,他想要伸手去扶,嘴唇上却覆盖上了什么温暖柔软的东西,带着一点点红酒的味道,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脑中就“轰”地一声,变成了一片空白。

    第81章 喜欢

    要到很多年之后,林郁才会知道,原来吻不一定代表着喜欢,有时候也代表着告别。

    那时候他也已经明白,爱不仅仅是温暖,是注视,是看到他就满心愉悦,是只要想到他,就觉得阳光明亮,世界无比美好。爱也可能是牵挂,是遗憾,是在心脏里牵了一根线,一提到那个名字,就拉扯得撕心裂肺的痛。爱也可能是不能触碰的伤口,无法企及的目标,无论怎么努力,也看不到的尽头的漫漫长夜。

    但那都是很久之后的事了。

    现在的林郁,还是一个不知道人情世故的小理科生,满心以为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只要眼前这个叫程曦的人还在这里,就觉得幸福美满。

    所以他的第一反应是仓皇地后退,直接撞在了栏杆上。

    程曦睁开眼睛,带着笑意看着他。

    “我……你这样是不对的。”林郁坚决地说。

    程曦挑起了眉毛。

    “哦?哪里不对?”

    “接吻是情人之间才能有的亲密举动,要相互喜欢才能做。”林郁谴责地看着他。

    “你不喜欢我?”程曦逼视林郁。

    林郁别开了眼睛。

    “没,没有。”

    程曦满意地翘起嘴角,准备继续问,林郁却转过头来。

    “是你不喜欢我。”他看着程曦的眼睛,即使隔了厚厚的镜片,他的目光仍然坦荡无尘:“你说过的,你不会和喜欢的人谈恋爱,你和我谈恋爱,所以你不喜欢我。”

    程曦震惊地看着他。

    “我妈跟我说,恋爱是很重要的事,不能随便地对待,随便对待感情的人不是洒脱,而是愚蠢。白小胥跟我说,是因为你的选择太多了,所以你对谈恋爱就没那么慎重了。所以我可以理解,”林郁严肃地告诉他:“但是我不能和你接吻,这是我的原则。”

    程曦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非常高深莫测。

    “所以这些天,你都是带着这样的心情和我相处的?”他声音里听不出情绪:“你觉得我只是随便地和你谈恋爱的?”

    “严格来说,我们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关系,”林郁有点苦恼地思考着:“从社会学的角度讲,恋爱关系的确认有三个部分……”

    后面的话被程曦捂住了。

    程曦一只手捂住林郁的嘴,另外一只手无奈地扶在自己额头上。

    “我有时候,真想把你揍上一顿。”程大少爷人生第一次这么无奈地感慨:“我真想知道你这个脑袋里,到底装的是些什么东西。”

    “唔唔……”林郁冒出两个含糊不清的音节。

    “什么?”程曦挑起眉毛。大概是怕把林郁捂坏了,松开了手。

    “大脑……”总算获得话语权的林郁连忙给程曦科普:“我脑袋里装的是脑组织,就是大脑,小脑……”

    程曦又把他的嘴捂住了。

    南仲远春风满面地穿梭在聚会中,时不时为大家添上新饮料,茶点,路过林郁的时候,看见林郁正一脸默然地坐在沙发上。

    “怎么了?”南大店主作为主人关心客人:“小鱼不开心?”

    林郁摇摇头,给自己嘴上比了个“x”的动作。

    南仲远顿时来了兴趣,凑过来:“什么意思?谁不让你说话吗?”

    林郁默默点头。

    南仲远四处瞄了瞄,发现没人在看这边。

    “没事,没人注意你,你小声点告诉我怎么回事……”

    林郁在心里叹了口气。

    “程曦说让我不要说话,等会回家了再收拾我。”他小声地凑在南仲远耳边告诉他:“其实刚才他喝了至少200红酒,我觉得他应该是酒精中毒了……”

    南仲远同情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程曦。

    他本能地想提醒林郁,按算的是化学试剂,按杯算的才是红酒。而且程曦那个家伙的理智,可不是200红酒能影响的。最关键的是,在正常人类的用语中,林郁的猜想应该叫做喝醉酒,而不是酒精中毒。

    不过他还是没有说。

    他只是笑眯眯地拍了拍林郁的肩膀:“嗯,他可能真的是酒精中毒了,等会他说什么话你都不要理,酒精中毒的人是没有理智可言的,等他清醒了就好了。”

    清醒不清醒的不知道,要是林郁真的按他指点的做,对程曦消极抵抗,程曦可能就不是收拾他这么简单了。

    好在林郁虽然没什么心机,可是自带“无意识反击”功能。

    “是的,酒精会让人失去理智的。”林郁认真地跟他说:“其实我建议你等明天清醒之后再考虑你和秦陆的事。”

    南仲远的笑容僵住了:“什么?”

    “你跑出去见秦陆之前,我看到你喝了酒,酒精会让人精神兴奋,做出很多平时不敢做的事。”林郁严肃地跟他讲道理:“但是就算这样,是觉得你还是应该对秦陆负责。”

    虽然程曦威胁说要收拾林郁,但是等聚会结束,有着良好作息习惯的林郁同学已经困得东倒西歪了——这还是在程曦毫不留情地讽刺南仲远“一个破生日搞这么久是不是寂寞空虚,快关了店去见你小情儿”的前提下。

    云顶小食离学校不远,程曦也没有开车,带着林郁往回走,他帮林郁提着双肩包,像提着一个玩具。

    走了两步,林郁不见了。

    程曦回头看,洒满月光的路面上,林郁正一步一步地往自己这边挪,只是太慢了,又困,眼睛都睁不开,头还一点一点的。

    程曦又好气又好笑,把双肩包套在肩膀上,走了过去,揉了揉林郁头发,在他面前蹲了下来。

    “快上来。”

    林郁慢吞吞地爬到他背上。

    经常打篮球的男生,有着宽阔结实的背,穿的只是普通的白t恤,就算在透着寒意的午夜,身上也带着阳光的味道。林郁昏昏沉沉地趴在他背上,感觉自己像躺在宽阔的原野上,阳光温暖地照下来,没有什么比躺在地上更让人安心。

    林郁虽然不矮,却很瘦,又是从来不运动的白斩鸡,连骨头都是轻的,程曦背着他走一点也不费力。

    林郁的下巴枕在程曦肩膀上,他的呼吸很浅,很轻,温暖的呼吸落在程曦颈侧,程曦觉得有点痒,偏头看了看,月光照下来,安稳枕着自己肩膀睡着的青年有着俊秀的轮廓,睡着的时候温柔得像孩子一样。

    程曦翘起了嘴角,轻轻地骂了声“笨蛋。”不知道是在骂自己背着的笨蛋,还是骂竟然会被这个笨蛋的话气到的自己。

    和白小胥认为的烂人不同,他虽然谈过很多次恋爱,但对于两情相悦这个字,仍然是首次触及。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对这个总是脱线的家伙动心,也许是在线下聚会散场的时候,看见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路牌下面,也许是无数次摸着他头发,心里忽然也跟着柔软下来的时候,也许更早,早在那天晚上,他因为一卷苏绣跑到瘦西湖,月光如水,小浣花站在水里低头去看水里的鱼,看见他来了,连忙直起身来,在附近频道里说:你好。

    人心其实是玄之又玄的东西,说不清道不明,而他其实是很果断的人,不和喜欢的人谈恋爱确实是他的准则,不过他也没遇见过喜欢的人。所以他只是不和喜欢他的人谈恋爱而已。

    他不喜欢亏欠,不喜欢女生的眼泪,所以从来不给人希望,唯独对林郁是个例外。

    他喜欢林郁的眼神,全身心信任着的,无论他说什么都相信的眼神。他喜欢林郁这个人,真挚直接,有时候却有着出人意料的温暖,他喜欢林郁信仰的东西,和努力计算数据时候的表情,林郁是这个世界上极少数的那些人,他虽然笨拙,却也是以自己的方式,在很努力地善待着这个世界。

    所以程曦没有疏远他,不仅没有疏远,反而主动接近,一次次的,明里暗里,有意无意,很多次他都没有真正谋划过什么,而是本能地想把这个人留在身边。程曦并不想对林郁做什么,只想给他倒杯饮料,摸摸他的头,看着他坐在自己房间里认真地玩着游戏,就已经够了。

    他不去想这背后是什么。

    只是,这世界上的事,都要有面对的那一天。

    他人生难得逃避,只这一次,用不明不白的借口把这个叫林郁的人困在身边,偷得两个月相处的时间。

    他从不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人,他想要的东西最后都得不到,他清楚这一点,也不会掩耳盗铃地安慰自己林郁会是个意外。

    他知道,想要什么东西,就要自己去抢,这个世界对他从未慷慨过,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回宿舍的路很短,他背着林郁爬上宿舍的楼梯,开门的时候,林郁迷迷糊糊地哼了两声,像是要醒过来,最后却只是含糊不清地叫了声:“程曦啊……”

    “我在。”

    然而他比谁都清楚,他不会永远都在。

    把林郁安顿好,脱了鞋子,盖上被子,替他摘了眼镜。

    并没有多惊讶,午睡的时候他曾经有过惊鸿一瞥,满室阳光灿烂,刚睡醒的少年有着他见过的最清澈干净的一双眼睛。

    他知道很多事,就像林郁一直藏着在背的gre词汇,就像林郁一直没有仔细形容却仍然可以从只言片语中想象到的林家父母,就像林郁从来不说自己的专业水平,他也知道,以林郁的计算能力,绝对是s大最顶尖的学生之一。

    打开电脑的时候,邮箱提醒有新邮件。

    是晏斯梵发来的,他曾经托他查一点东西。

    邮件并不大,寥寥几行字而已,其实就像林郁说的,那些曾经照耀一个时代的人,最后也不过是历史上的几行字而已。就这样已经非常了不起。

    程曦很快就看完了,拖进垃圾箱删掉,

    并不算太意外。

    林郁的父亲是林子铮,院士,98年化工部改组,他挂在其中一家化工企业名下,现在还在q大做着客座教授,只是太学术了,没有什么名气。他母亲的名字程曦听过,沈白鸿,在收藏界那群老头子中显得意外地年轻,却是名气很大的收藏家,并非学院派,而是无师自通的民间高手,常常把所谓的专家衬得相形见绌。她的收藏相当浩瀚,名下有一座私人博物馆,就建在s城。程曦曾经在南仲远那里看过一眼她在电视上做的一期节目,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她讲的是真传,上至士大夫的金石书画,下到民间的风俗人情,一通百通,不用佶屈聱牙的专业术语和诗词,娓娓道来,老妪能解。连南仲远都感慨说,只有像她这样,在自己从事的行业达到这种了如指掌的程度,才配得上专家那两个字。

    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的林郁,以后大概也会成为在自己专业领域很优秀的人。

    其实,他现在也已经是很优秀的人了。

    第82章 利息

    程曦走之前,s城的桂花已经开完了。

    南仲远还特地请他们去秦陆家吃了顿饭,至于为什么要在秦陆家吃饭,他的理由是这样的“只有在秦陆家里,我才能做出温暖的饭菜……”

    对此程曦的回应是冷哼一声:“是发春的饭菜吧?”

    南仲远心情好,也不回他,仍然是笑眯眯的,走前还不忘和小鱼挥手:“小鱼记得到时候要来啊。”

    林郁认真地点头,在他心目中,因为秦陆是他的好朋友,所以他要对秦陆喜欢的南仲远好一点。

    其实林郁本来想带白小胥一起去吃的,因为白小胥经常说吃东西心情会变好,但是白小胥问了时间之后说没空,他有事情要做,林郁问他是什么事,白小胥咬牙切齿地说“去教训一个变态。”

    林郁给他科普了一下精神病人受法律保护后的常识之后,很不放心地离开了。好在白小胥不像林郁一样对运动没天赋,他业余兴趣广得很,除了没事练瑜伽之外,据说小时候被同学欺负还练了跆拳道,按理来说是不会吃亏的。

    去秦陆家那天下了小雨,秋雨下起来,空气也清新许多,程曦嫌跑车不好开,弄了辆suv来,看见水坑就直接轧过去,虽然关了窗,林郁还是吓得缩了一下,程曦哈哈大笑。

    雨后天空一碧如洗,空气里有潮湿泥土混合着青草的味道,秦陆家的桂花树已经开完了,叶子是深翠色,南仲远蹲在树下的石凳上择菜,一边还心情很好地哼着歌。今天时间足够,他准备了不少费时费力的菜式,前两天有朋友从东北回来,给他带了条桂鱼,他小心翼翼地养了两天,巴巴地带到秦陆家来献宝,准备做松鼠桂鱼,剥冬笋切花菇处理配菜,一样一样在小石桌子上码好。秦陆接了林郁程曦他们进来,端了茶水水果,自觉地洗了手过来帮他剥虾仁,南仲远切了一片藕片递到秦陆嘴边,秦陆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接了。南仲远顿时翘起嘴角,眼睛里的笑意都要飞出来。

    他们明明认识不到两个月,却默契地像认识了半辈子,南仲远站在流理台前面片鱼,围裙的系带松开了。叫秦陆,秦陆蹲在地上剥鹌鹑蛋,他伸手揽着南仲远,手绕到他背后,帮他系上了。南仲远举着带着鱼腥味的手,笑眯眯地看着他给自己系围裙。

    南仲远平素看起来稳重,其实玩心重得很,他把桂鱼骨头片出来,鱼肉打了花刀,用盐和料酒加了鸡蛋清腌好,秦奶奶不太喜欢清淡口味,他改良了一下做法。做完这些,他有些无聊地张望一下,发现秦陆蹲在地上剥鹌鹑蛋,秦陆个子高,弯着腰的时候脊背线条尤其好看,这场面看起来又听话又养眼,南仲远心情大好,轻轻踢了一下秦陆。

    秦陆回头,皱着眉头看他,他正在做事,给了南仲远一个“你敢再踢一下”的警告眼神就转过头继续做事了。

    南仲远转回来,在装花雕的坛子里一层一层地铺好笋片、香菇、刺参、虾仁、瑶柱、鹿筋、鱼翅、鲍鱼……,弄好了佛跳墙的材料,又转头看秦陆,趁秦陆不注意的时候,又在他身上踢了一下。

    谁知道秦陆的手快得吓人,伸手就抓住了他脚踝,把他往自己的方向一拖,迅速起身抵住他胸口,先把他摔下来的去势稳住,然后一把捉住他后颈,另一只手臂勾着他的腰,把他的脸按到离地面不到十厘米的地方。

    “我错了我错了,”南仲远深谙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火速认错:“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秦陆不为所动,面无表情地继续按着他。

    “你讲点道理好不好,”南仲远忧伤地叹气:“你这么按着我,就没人做菜了,还有客人在的……”

    秦陆冷冷地哼了一声。

    “好了好了,我不威胁你了,你放开我好吧?”南仲远求饶:“你再不放手锅都要烧穿了。”

    秦陆面无表情地松开手,看也不看南仲远一眼,又蹲下去剥鹌鹑蛋了。

    南仲远忧伤地揉了揉被掐红的后脖子,认命地继续做菜,一边做菜一边小声嘟囔:“掐这么重,不就是踢了两脚吗?怎么算都还回来了。”

    然后,在他剥荸荠的时候,屁股上还是被某人不轻不重地踢了一脚。

    起身去拿更多的鹌鹑蛋来剥的廘战大人简洁地说了两个字:

    “利息。”

    虽然主厨大人因为手贱被人殴打还收了利息,但晚上的菜色还是不错的。

    也许确实是有着好心情的缘故,这次的菜比以前都好吃很多,松鼠桂鱼的肉嫩且白,蒜瓣一样一码一码的,淋上香菇和冬笋丁的汤汁,让人食指大动。程大少爷御笔钦点的佛跳墙也做得很好,揭开罐盖时整个院子里都是鲜香味,因为加了干鲍和瑶柱的缘故,又是南仲远特地煨炖了四个小时的老汤,汤汁鲜得让人差点把舌头都吞下去,林郁喜欢吃鹿筋和鱼肚,程曦就先舀到自己碗里,再给他挑出来,南仲远顿时趁机找回场子:“程少,怎么样啊?入不入得了您老法眼啊?”

    程曦不为所动:“马马虎虎吧。”

    “难得啊,程少竟然也会说好话。”南仲远对程曦的评价标准了如指掌。

    程曦瞥了他一眼:“你店里要都是这样的菜,也不会一年亏那么多钱了。”

    “这些菜我才不放到店里卖。”南仲远向来没什么勤劳致富的潜力:“也就在这里,我才这么做这么麻烦的菜,到了店里哪有这个闲心。”

    秦陆夹了一筷子菜,不知道是夹到不喜欢吃的了还是本来就是夹给南仲远的,顺手就放到了南仲远碗里。

    “现在知道表扬我了,”南仲远瞥了他一眼:“刚刚踢我的那个人不是你了。”

    吃完饭,南大店主懒洋洋倒在秦陆床上,翻秦陆的小学照片来看,慢悠悠地拿出手机来拍,林郁没他那么无聊,偷偷摸摸地背gre词汇。

    程曦和秦陆在厨房洗碗说是洗碗,其实程大少爷就是站在旁边看,秦陆把剩菜端进冰箱,系好围裙,一丝不苟地把每个碗洗得干干净净,码得整整齐齐。

    程曦站在旁边看了半分钟,无聊地拿出烟来吸。

    “喂,廘战,你其实是个机器人吧?”他对秦陆的面无表情有感而发。

    “不是。”秦陆毫无一点幽默细胞。

    程曦习惯了林郁,爱屋及乌,对秦陆的态度也不以为意,吸了一会烟,又打开嘲讽技能:“你好歹也是我们公会的骨干,怎么会看上南仲远这种人的?”

    “他人很好,做菜很好。”秦陆把最后一个碗放回碗架上:“我们不会在一起很久的。”

    他的语调平淡无波,仿佛他说的只是“今天天气不错”。

    程曦虽然经常在南仲远伤口上撒盐,但对自己朋友还是维护的。

    “怎么,你还想始乱终弃?”程曦语调是玩笑,但是熟悉他的都知道,这绝不是在开玩笑。

    “我们的生活悬殊太大,以后走的路会很不同。”秦陆平静得就像在分析别人的事:“他对金钱没有概念,不习惯被约束,他的生活圈子比较高层,消费也高,我的消费水平属于中下,生活在一起会有很多冲突。现在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细节问题就会被忽视,等到以后感情冲动消失了,问题就会暴露出来。我最终会拖累他,而我的自尊会受到打击,很可能会心理扭曲,感情慢慢被消磨掉,我们就分手了。”

    就算程曦见过再多怪人,也被眼前这一个惊讶到了。

    “你确定你是在说自己的事,不是在背书上的话?”程曦眼神凝重地看着他。

    “你不用再明知故问了,我知道你是很聪明的人。”秦陆平静地和他对视:“林郁和你也是一样的,林郁智商很高,又走在正轨上,他以后会成为非常优秀的人,我们以后都只能仰望他。而你照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最多不过是在游戏里当个工会会长而已。你是很骄傲的那一类人,不能容忍自己一辈子都配不上林郁的。你最难过的那关不是别人的看法,而是自己的心,你的心太高傲了,要忍受这样的压抑,你要么离开林郁,要么变成另外一个人,没有第三个选择。”

    如果说程曦是火,那秦陆应该就是冰,看起来剔透,却有着让人寒心的坚硬,简洁得像一面镜子,清晰照见所有人的弱点。

    世人皆有痛处,程曦原本没有,后来有了,今天被秦陆一箭穿心。

    很多人说程曦是烂人,大抵是因为他谈的也是很烂的恋爱,来去自由,毫不挂心。很多人都觉得是因为他品味差,他是烂人,所以不愿意好好谈一场恋爱,找个优秀正经的女孩子。其实是程曦不愿意找。

    找了,也要配得上才行。

    他是程曦,他如果爱一个人,一定会展露最好的一面,成为优秀耀眼的人,让那个人想起他的时候都是骄傲的。他如果爱一个人,一定要成为巍峨的高山,风狂雨骤,他一个人全部挡下。他做所有的事都是这样,像燎原烈火,轰轰烈烈,这世界对他来说是等待征服的广袤疆域,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被关进了笼子里的,就不叫程曦了。天长日久,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就像被锁在笼子里的老虎,最怕的就是别人看见自己被囚禁的样子。何况那个人还是林郁。

    不过程曦也不是什么好惹的。

    “这样说的话,你前天就不应该跑来找南仲远。”程曦虽然平素脾气坏,但那其实只是不耐烦,不想废话,懒得忍受。而今天,却是直接和秦陆针锋相对。

    秦陆垂了一下眼睛,又抬起来。

    “他说他想要一个能让他开心的生日礼物。”他简短地解释,仍然平静地诘问程曦:“那你呢,你又为什么还留在林郁身边。”

    第83章 绸缪

    十一月二十七,程曦离开s城,他没按秦夫人的安排跟什么严家人一起走,而是自己订的机票。让南仲远开车送他去机场——林郁不会开车,送程曦走自己就没法回来。

    南仲远整天赖在秦陆家不肯走,对这苦差事很是不乐意,不过他比程曦还是多了不少人情味,也隐约知道程曦这趟去北京不是什么好事,一边开车一边絮絮叨叨:“……你在那边小心点,别跟在这边一样嚣张了,皇城根下很多能人的,你要在那边和人杠起来,说不定要吃亏的……”

    程曦靠在后排座位上,正勾着林郁一起看pad上的电影,手指搭在林郁肩膀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勾着林郁头发。对他的叮嘱很是不以为然:“你是女人吗?这么啰嗦?”

    “好心当成驴肝肺啊。”南仲远最近心情好,感慨了一阵,又叫林郁:“小鱼一个人在学校,没关系吗?”

    “没关系的。”林郁扶了扶眼镜:“我以前也是一个人的。”

    “行,要是有人欺负你就来找我。”南仲远笑眯眯地关照他。

    “你要点脸行吗?”程曦瞥了他一眼:“你这段时间都赖在廘战家,小鱼去哪找你?”

    南仲远笑了起来:“小鱼可以也来秦陆家玩的。秦奶奶很喜欢小鱼。”

    程曦哼了一声,把林郁的手机摸出来,输了个号码。

    “有人欺负你就打这个电话。我后天就回来,你住在我宿舍,别随便给人开门,学校也会有人入室抢劫的。”

    林郁“哦”了一声,听话地把手机收了起来,倒是南仲远,好奇地瞟了一眼后视镜:“谁的电话?不是是陆沉的吧?”

    “专心开你的车。”程曦懒得搭理他。

    “我知道了,是阿梵。”南仲远笑起来:“陆沉说阿梵要回来了,我以为他是开玩笑的。阿梵最近怎么老往国内跑……”

    “大概找到什么好玩的东西了吧。”程曦懒洋洋地说。

    林郁的gre考试排在十二月一号,没办法趁程曦在北京的时候考,只能到时候装成去上课了。

    虽然程曦让林郁继续住在他宿舍,但是林郁还是买了很多食物,准备回去看看白小胥,因为时间还早,而且南仲远送他回来的时候还去了趟云顶小食,他还从南仲远那里打包了一份牛肉拉面和店里放着的水果沙拉,拿回去给白小胥当早餐。

    寝室里的温度很舒适,白小胥同学睡得四仰八叉,他的头发是自然卷的,白天时看起来很可爱,睡觉的时候就翘起来,蓬蓬的像蘑菇头。被子早被踢到一边,被当做睡衣穿的背心也睡得卷起来,露出圆滚滚的肚子,不知道是因为年纪小还是吃太多。

    林郁轻手轻脚地把食物都放好,然后把装牛肉拉面的碗揭开,自己坐在桌子前面开始做gre真题。

    过了半分钟,穿着背心短裤睡得正开心的白小胥忽然坐了起来。眼睛还没睁开,皱着鼻子,用力地嗅了嗅。

    “好香……”他揉着眼睛,慢悠悠地转过头来,看着林郁,有点茫然地问:“给我吃的吗?”

    林郁一边飞速在纸上写着一串一串的英语一边点了点头。

    白小胥迅速把被子踢到一边,从床上爬了下来。去洗漱之前还凑到牛肉面前看了看,对林郁带的早餐表示了肯定:“一定很好吃,我去漱口。”

    林郁写完一篇issue题目,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白小胥,后者正一边盯着牛肉拉面一边刷牙。

    “你去欺负那个精神病人了吗?”

    在林郁的词典里,变态=心理疾病=精神病人,上次他就跟白小胥讨论了这个问题,不过白小胥很直接地告诉他“跟你说你也不懂的,我杀心已起,收不住了!”

    白小胥含着牙刷,呜呜了两声,然后从他放东西的架子后面抽出一根棒球球棍来。

    “打人是不对的。”林郁努力劝说他。

    白小胥朝他做了个“s”的手势,然后跑进卫生间,过了五秒钟,拿着毛巾走了出来。

    “我没准备打人的,我又不准备犯法。”白小胥难得这么有法律意识:“我要在他最擅长的运动上打败他。”

    吃完一整份牛肉面和大半份水果沙拉之后,白小胥对南仲远的厨艺进行了肯定,并且询问了云顶小食餐厅的菜式价格,得到林郁回答之后,很干脆地表示“我买不起。”林郁则很有朋友义气地表示“下次我带你去吃,程曦说南仲远会给我打折。”

    白小胥同学吃饱喝足,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爬到床上,又开始补觉了。

    林郁默默做了两套题,看了看白小胥的作业,帮他把不会做的题目做了,然后趴在白小胥床边,小声地叫:“白小胥,白小胥……”

    白小胥翻了个身,哼哼了两声。

    “你一个人在寝室,记得锁门。”林郁很谨慎地吩咐他:“不要随便给人开门,学校也会有人入室抢劫的。”

    白小胥人事不省地“嗯”了一声。

    林郁收拾好东西,把要带的东西整整齐齐地在书包里码好,然后锁上门,回程曦的宿舍去了。

    程曦到北京时是上午十点,他以前去过很多地方,唯独没有北京,不知道单单是因为时机问题,还是潜意识不想来这里。

    昔日郁达夫写故都的秋,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连随便赁个老院子住着,也能坐在槐树下看漏下来的日光。可惜程曦到的时候,故都的秋就只剩下一望无际的雾霾了。

    程曦打开背包,里面林郁把各种东西都分门别类放得整整齐齐,药物,应急物品,衣服,食物和水,还有两个未雨绸缪的口罩,林郁还在包装上写了一大串字表明用途,大意就是一种是n95口罩,可以有效防止雾霾,但是连续佩戴半小时要取下来休息一阵,另外一种只是普通口罩,可以在室内的时候戴。

    程曦无奈地笑了,拿了个那个简单的普通白色口罩戴上,他鼻子挺,眉眼英气十足,一米八的身高,又是天生衣架子,一路走出去回头率不少,大概有人当他是低调出行的明星。他出门向来不喜欢带多少东西,一张信用卡走天下,这次带的行李算是多了,装了一个背包,大都是林郁整理的。

    刚出机场,就已经有人等在外面了。

    这里果然算是那个人的地盘,从机场到餐厅,再到见面的会所,一路上安静低调,行云流水。程曦还在车里补了个觉,醒来时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雾霾真的散了,天竟然是蓝色的。

    外面景色尚算不错,绵延的红色城墙,金色琉璃瓦,颜色浓重饱满到了极致,反而庄严起来,过了门岗,沿着有垂柳的路一直开,隔了远远的水面,有一座孤岛,上面似乎也有建筑,距离太远了看不清。

    等到车七绕八绕绕进一个老胡同的会所门口,程曦才想起那座孤岛的名字。

    那叫瀛台。

    “到了。”司机倒是客气,还替程曦开了车门。

    车只能到这里,警卫员带着程曦沿着胡同一路走,果然有槐树,隔着院墙,落了一地淡黄色的花蕊。院子门倒是不显山不露水,红漆木门,兽首铜环,门槛高,门口还守着两个人。推开门进去,是富贵精致的四合院,院子中央摆着重峦叠嶂的太湖石,缠着开谢了的紫藤花,一丛湘妃竹,院子里挖了荷花池,四面围着太湖石,还养着锦鲤,池边摆着几张黄梨木圈椅,方桌上还摆着茶具,四面都是抄手游廊,雕梁画栋,红柱彩绘,程曦向来不喜欢这个调调,也没多惊讶。

    那个人在堂屋里,屋子里也是中式家具,当中的黄梨木方桌,一对太师椅,壁上挂的是一副山水画,虽然是在休息时间,仍然是正襟危坐,穿的也是黑色中山装,手边的景泰蓝茶盅冒着热气。

    看见程曦,他抬了抬手,程曦会意地拣了靠墙边的太师椅坐了。

    他不动声色地敲了敲桌子,脸上神情看不出喜怒。

    难得他抬举,程曦也不说话,重新走到他对面坐下。

    “这地方离后海近,那里年轻人多,你下午去那走走。”破天荒地,他说了两句类似寒暄的话。

    程曦不至于因为这电话就感激涕零。

    “我有计划的。”程曦直奔主题:“你找我来这里说什么?”

    他仍然是正襟危坐,英俊威严面孔上看不出喜怒,眼睛半垂着,却让人不敢轻易造次。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一下,两下……

    他是自律的人,一举一动都古板自持,军人一样,鲜少有这样的小动作。

    程曦等着。

    敲桌面的声音停了下来。

    “我要把你送到国外去住一段时间。”

    第84章 北京

    程曦已经不是当初第一次见他时候的十五岁少年,不管眼前这个生了自己的人说出怎样冷酷的话,都不像当初一样震惊伤心。

    就算知道他叫自己来是想把自己遣送出国——很可能叫来北京也是因为怕自己反抗逃跑,这里是他地头,要想直接扭送起来打包送到国外也方便。

    当然,也可能只是因为他没时间而已。

    他轻描淡写,程曦也不跳脚,靠在太师椅上玩茶盅:“去哪?”

    “阿姆斯特丹。”气氛就像僵持的战场,两军的防御工事遥遥相对,谁也不知道谁下一秒就会真刀真枪杀过来。

    程曦掀开茶盅盖子,看里面琥珀色的茶水,漫不经心:“那是哪?”

    “荷兰。”他大概也知道程曦是在明知故问,但是难得这样有耐心,没有让警卫员把程曦捆起来扔到飞机上,而是解释了一句:“我早年去过那里旅游,风景很好。你年纪不小了,也该出去见见世面。”

    一样的说辞,先是来“古都”见见世面,现在又要到国外见见世面了,两人口径如此统一,实在让人没法相信远在香港的那位对此事毫不知情。

    程曦笑了起来。

    “荷兰啊……”他懒洋洋地叹着气:“也好,听说那里同性结婚合法呢……”

    桌子被人狠狠地拍了一下,茶盅都跳了两跳。

    程曦把茶盅盖子扔回去,仰在太师椅上,嘴角仍然勾着笑意。

    那个人的脸已经沉了下来。

    “十九岁了,不要不知道天高地厚。”大概是准备在程曦出国前给顿断头饭的缘故,他似乎在竭力压抑自己脾气,只能在别的地方挑毛病:“坐没坐相,像什么样子!”

    程曦笑了起来。

    “抱歉,我没家教。”他只说了短短六个字。

    景泰蓝茶盅擦着程曦的脸飞过去,铜胎掐丝团牡丹也好,安溪铁观音也好,一并摔了个粉身碎骨。

    程曦不为所动。

    “收拾好你的东西,明天上飞机。”那个人站了起来,看也不看程曦一眼:“警卫。”

    “没用的。”程曦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声。

    “警卫!送他出去!”

    “我不想去,你把我抓去也没用,”程曦懒洋洋地仰在椅子上,手上玩着林郁放在他包里的一支笔:“你总不能把我关起来,我找到机会就逃回来,反正我也没事做,只要你不嫌烦,我们就来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好了……”

    警卫已经进来了,大概也被那个人沉下来的脸吓到了,屏息静气地过来拉程曦,大约也知道程曦身份不一般,不敢来硬的,好在程曦没有和他们打一架的意思,自己慢悠悠地站起来,跟着他往外走。

    “就为了那个叫林郁的男孩子?”他大概也知道程曦并不是开玩笑,但还是气势凌人,不屑一顾地冷笑。

    “你应该很清楚是不是为了他,也应该很清楚,”程曦玩世不恭朝他笑:“我不喜欢男人。”

    那个人冷笑:“那又如何,是你牵扯他进来,也是你害死他。”

    “别的我都信。”程曦笑得酷似他:“只有这件事,我不相信你会做。”

    这还是程曦十九年来,第一次在他脸上看见怔了一下的表情。

    世人皆有死穴,诚不我欺。

    不过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很快他就变成那个冰雕一般冷漠威严的上位者:“懒得听你搬弄口舌,滚出去。”

    程曦笑了起来。

    如果说刚才还只是有百分之九十把握他不会去报复林郁的话,现在就是百分百确定了。

    也是,当年自己也是吃过苦头的人,拿同样的招数来对付晚辈,自己却来扮演当年自己最恨的那个角色,是无论如何铁石心肠也做不出来的事。

    这也是程曦之所以敢和林郁在一起的原因。

    他知道他们不会对付林郁,也知道,他们不会准许自己和林郁走到最后。

    到现在,已经是容忍到极致了。

    程曦仍然笑着,他活了十九年,从未露出崩溃悲伤样子,更从未和任何人倾诉自己身世,除了硬气之外,更多地是觉得没必要,有这样经历的人太少,说给别人听,简直是让别人跟着坏心情,除了同情之外一无所获。何况,示弱这两个字,从来不在他程曦的字典里。

    拖延太久,警卫怕那个人生气,伸手来“搀扶”程曦。不愧是跟着“他”的人,但凡大家族,体面比什么都重要,胁迫和强硬都隐藏在体面的假象之下,像八点档琼瑶剧一样撕破脸皮大哭大闹要死要活,不是他们那些家族内部的风格。生死不过一个字,多几条人命,也不过云淡风轻几句话,桌面上仍然是风平浪静,恭谨有礼。像今天这样场面,都已经算难看。

    走到门口,程曦忽然转过头来,朝那个人笑了笑。

    正午阳光万丈,抄手游廊的影子印在他额上,青年有着无比清晰眉眼,俊采星驰,眼中光芒有着和他当年一样的耀眼。

    他说:“听说,我小时候就来过北京呢?”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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