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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节

    网游之与光同尘 作者:谦少

    第14节

    天知道,自从小学时候的野餐会林妈妈给林郁塞了一个书包她亲手做的便当、亲手做的奶茶、以及亲手做的水果沙拉,并且十分上档次地再配上林爸爸在实验室做出来的冰袋,希望林郁能够好好的联络感情。结果一到野餐地点林郁的东西都被班上的男生抢光,最后导致了一次集体腹泻之后,林妈妈再也没听过林郁说出“聚会”这两个字。

    “天啊!儿子,你现在的性格这么开朗了吗!”林妈妈简直喜不自胜,瞟了一眼林爸爸,发现他暂时没生命危险,连忙捏紧话筒追问:“是什么聚会?离家远吗?在你喜欢的人会来吗?对了!你聚会准备穿什么去!不行!我得给你剪个头发才行!还得问小森的朋友借辆车去……”

    林郁勉强从手机听筒里那骤然爆发的欢呼和混乱中找到了零零散散的信息。

    “我穿衬衫过去。”他很认真地回答林妈妈:“这个聚会是我喜欢的人办的。”

    “衬衫!?”林妈妈嗤之以鼻:“你是说你们理科生人手一件的那种破白衬衫吗?穿那个你还不如干脆穿白大褂去好了!”

    “白大褂太严肃了。”林郁纠正她:“衬衫才是适合休闲娱乐场合的服装。”

    林妈妈长吁一口气。

    生活在这个家里,她经常会反思,是不是自己的表达能力有问题。

    “儿子!你现在就回家吧……”林妈妈十分温和地劝他:“你要是靠自己打扮去聚会的话,就别想你喜欢的人会看上你了。妈给你弄一身行头,保证让她对你有个好印象。”

    虽然已经二十岁了,但林郁显然和小时候乖乖吃“妈妈做的纯手工巧克力”时一样好骗。一听她的话,顿时睁大了眼睛:“真的?”

    林妈妈得意地翘起了嘴角。

    “儿子,把妈妈的头衔背一遍。”

    “中国国画协会会员,古董协会副会长,美学学会副会长,明清服装研究学者,资深古董收藏家。”

    林妈妈得意地笑了起来。

    “但是这个和我喜欢的人会不会喜欢我有必然的联系吗?”林郁满头雾水。

    “唉,我跟你说不清楚的。”林妈妈说:“喜欢,和文化,和美这个字都一样,是没有必然也没有比率可以形容的,好在就算不懂,你也能体会到。你现在到底回不回来呢?”

    林郁默默地打开了电脑。

    “我查一下地铁时刻表。”

    林郁出门的时候,默默地瞥了一眼以标准的“猫式”弓着在床上看书的叛徒白小胥。

    白小胥默默低下了头。

    “我不是故意告诉你妈妈的,”白小胥十分羞愧:“但是如果你不回家的话,她就会带很多人份的食物来学校看你了。”

    林郁到家的时候,程曦正在帮派统计这次线下聚会的人员名单。

    说是他统计,其实是他在雁南打怪,宛然一笑把统计出来的名单交给他而已。

    昨天的风波尚有余震,虽然不像事发当天一下整个世界上刷屏的都是三个主人公的名字:烽火,子非鱼,宛然一笑。不过是讨论的战场转移了而已,估计现在有不少帮派频道里正充斥着讨伐小三、可怜宛然和怒喷烽火是渣男的讨论。

    宛然一笑倒是沉得住气,一直装成沉稳娴和的样子,没有再给这场风波增添谈资,程曦不太想搭理他,叫了步惊云去雁南刷怪,想打一套杏林的红尘套出来。

    这次聚会因为早在醉梦书副本之前就有通知大致的时间,又刚好定在周末,再加上,不知道是帮派里那些生活玩家的反应太感激涕零程曦不想刺激他们还是单纯只是嫌用小号再塞回去麻烦,程曦很爽快地把他那堆“垃圾”全卖了,再加上帮派仓库一些被林郁整理出来的东西,把金币放到淘宝上兑换成现金,然后很土豪地对参加这次聚会的市外成员包吃包住。所以这次线下聚会的人数比上次天之涯游戏的活动时候还多出不少,程曦大略看了看,给易云攸打了个电话,反正酒店是他家开的,象征性给点钱就行了。

    放下电话,林郁的短信来了。

    还好,他没写成信件式背后还加个此致敬礼。不过也好不了多少。

    “程曦,上午好。我现在在家,星期天的聚会我回去的。我妈让我问你,你喜不喜欢吃”

    第46章 书生

    林家的星期六,是一片混乱的。

    教师宿舍楼已经有一定年份了,楼梯间比较狭小,买大型家具都要从窗口吊上去的那种,不过现在已经被一阵夹杂着笑声的喧哗填满了。

    林郁浑身僵硬地被簇拥在人群正当中,林妈妈以曾经的中文系系花绝对不会有的姿势一手横跨住林郁,一手还招呼着走在队伍最前端的帮忙搬东西的齐景和紧随其后的七大姑八大姨。整个楼梯间都萦绕诸如“我就说林郁这个孩子其实长得很好啊就是不喜欢打扮”、“这个人靠衣装啊,白鸿(林妈妈的名字)选的衣服确实好看……”或者“我家阿森也喜欢不修边幅,改天我也拉他去买上几套……”之类的,还夹杂着一阵阵大笑,林郁被这一堆人挟裹着,一直被簇拥到了家里。林爸爸经验丰富,隔着门听见声音,早就躲到了书房里,更别说出来搭救林郁了。

    林郁现在的状况就跟中了病毒的电脑一样,反正满脑子都是自己不能识别的陌生词汇,一会是婶婶说“这件衬衫比较好看,浅蓝色衬肤色,米色太素净了点。”一会是另外的姑姑说“这个头发嘛还是全弄上去的好,弄上去老清爽了,小姑娘就喜欢这样的男小为……”他实在弄不清楚颜色还可以加形容词,头发又和“清爽”有什么关系。这就算了,还时不时被人拉起来,拿件衣服在他身上比来比去,林郁默默地计算了一下她们现在的热情度和热情减退的速度,在脑子里列出了一条“热情减退曲线”,绝望地发现自己至少要被折腾到晚饭才能消停。

    这就算了,新配的隐形眼镜存在感实在太强了,林郁觉得自己每一次眨眼都是在给自己的角膜寿命倒计时,刚刚在眼镜店,他研究了一下隐形眼镜包装上的成分说明,然后一气呵成地给那个拼命推销的店员和林妈妈分析了角膜的透氧作用以及使用隐形眼镜后阻挡角膜透氧结果眼球周围只能不断长出新生血管以代偿,最后血管一直长到黑眼仁里面去。

    店员直接目瞪口呆。

    林妈妈一巴掌呼在林郁后脑勺上终结了他的论证,在他准备跟林妈妈普及后脑勺被打会危及生命的时候,林妈妈已经抓着他新换上的衬衫衣领把他往店员身边一推,让他废话少说,直接去验光配镜。

    再后来林郁就戴着新配的隐形眼镜站在这里了。

    他已经忍不住默默计算自己能不能在自己眼角膜脱落之前研制出可以替代真眼的假眼,或者能不能像贝多芬在耳聋之后还能写出他音乐生涯最成功的交响曲一样,自己眼睛瞎了之后还能去冲击物理界的最高奖项。不过自己好歹比贝多芬体面一点,因为时至今日还有很多医学家不屈不挠地认为贝多芬耳聋是因为生活放荡得了梅毒,而他的隐形眼镜是林妈妈逼着配的。

    客厅里的一堆大姑大姨们讨论了半天,姑姑和大姨讨论发型讨论得兴之所至,来了一句:“阿拉问问小囝的意见好伐……”

    其他的中年女性纷纷表示“好呀好呀”,然后看着林郁。

    林郁感受着笔挺的衬衫领在刮自己的脖子,以及自己每次转动眼球就可以感觉到的隐形眼镜的摩擦感。

    他酝酿了一下,然后说道:“其实,从社会学的角度,服饰只具有普遍属性:维持温度和遮蔽隐私部位,以及功能性,例如白大褂适用于专业工作场合,胶皮连体裤用于渔业工作等,而衬衫适合休闲场合。我觉得任何放弃舒适度追求外观的服饰都应该被淘汰,就算是为了吸引异性眼光帮助求偶,也……”

    “我们还是来看看这条牛仔裤要配哪件t恤……”林妈妈直接拿起一条牛仔裤打断林郁科普,其余的七大姑八大姨们也一副“刚刚有谁说话了吗”的架势,直接进入了又一阵喧哗的讨论期。

    林郁默默在自己脑海中说完了被打断的话。

    其实他还是能理解现代人用所谓“正装”的那些服饰来区分各种交际场合,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把服饰想要表达的信息和人的本质混为一谈的行为,在他看来,贝多芬就算穿着所谓的“嘻哈风”也是擅长古典音乐的贝多芬,衣服根本不能代表人的本质,甚至也无法和人的本质融合,所以其实所谓的时尚界根本没有存在的意义。

    不过,这帮沉迷于时尚界陷阱的年长女性亲戚的杀伤力绝对可以弄死一百个像林郁这样的理科生。

    林郁只能学习林爸爸,在心里默默背诵各种定律,靠自己内心对科学的热爱撑过这一段水深火热的时期。

    林郁用“热情度下降曲线”,以及对每件衣服耗费时间的研究,用两个方法求出来这次事件消耗的时间。事实上这群姑姑阿姨们消停的时间也和他的预计差不多,等天一黑,林妈妈把衣服一放表示要进厨房做两个菜弄顿“丰盛”的晚餐招待一下她们,这些彪悍的女人纷纷面如土色表示家里还有各种事在等着或者“今天忙了一天了你还是好好休息噻……”然后作鸟兽散。

    林妈妈只能充满期待地看着林郁。

    林郁默默转过头,主动拿刚买的帽子遮住了脸。

    晚餐时间林爸爸主动出来装了一碗饭并且夹了很多菜,然后表示书还没看完于是继续回到书房,林郁连忙端着饭跟上去表示有问题想请教林爸爸,被林爸爸以“专业不同无法交流”为由拒之门外。

    其实也不能怪林爸爸绝情,谁让林郁上次在家里和林爸爸讨论的时候,竟然狗胆包天地提出“其实可以考虑把化学并入物理学,然后作为物理中的一个分支如‘分子物理’一样存在……”对此林爸爸的回应是起身默默收回了他给林郁的实验室钥匙,从此林郁再也不能没事就呆在他实验室里用x射线荧光光谱仪猜金属玩了。

    林郁坐在餐桌旁嚼了一晚上林妈妈用自制沙拉酱凉拌的不知道是草根还是什么的东西,又吃了两块像是从酒里面捞出来的鱼肉——林妈妈声称这是她上个月看林爸爸的化学书悟出来的新菜式,因为酒精可以分解蛋白质帮助人体吸收,对此,林郁都懒得告诉她酒精是让蛋白质变性而不是分解,而且还得纯度高于70才行。

    事实上,给一个纯粹的文科生科普科学道理是一件没有尽头而且看不到一点希望的事,林爸爸这些年的惨痛经历已经说明了这点。好在林爸爸现在已经默默屈服,他现在已经可以做到一边听林妈妈以一副专家的架势宣传错落百出的科学知识一边淡定地点头了。

    至于林郁,他现在只想提醒林爸爸把书房里那些会让林妈妈“以为自己看懂了”的书藏好点。

    第二天早上,林妈妈调配了一杯据说卡路里比牛肉还高的饮料,然后看着林郁喝了下去,林郁刚听到林妈妈这样宣布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自家的蒸馏机一定已经被弄坏了,但是林爸爸安抚地朝林郁看了一眼,这一眼的大意是“你妈上次和国外合作考古项目结果连跟同事问早安都只能靠翻译,你觉得她能操作全英文的蒸馏机?而且以她从没及格的化学水平算得清卡路里这种深奥的东西吗?”

    不管如何,林郁还是把那杯饮料喝了。再吃了两个白煮蛋。然后林妈妈给他穿戴整齐,并且严令他不准摘隐形眼镜、不准碰自己的头发,不准挽袖子,然后在他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以一种不知道她是在蒙古骑马的时候学来的还是怎么来的腔调信心满满地说:“儿子!出发吧!”

    林郁被她拍得矮了三寸,背着装了林妈妈给程曦的“见面礼”的书包出发了。

    因为怕公交上挤乱了发型,林妈妈昨天晚上给林郁准备了打的的车费,除此之外,还有“请朋友们吃东西的钱”“大家一起去玩的钱”“意外资金”等……林郁从林爸爸那里拿了不少化学试管,然后分别根据这些钱的体积用18x180或者20x200不同型号的试管把它们装起来,在试管上标明钱的用途,然后用工业胶带把它们胶成一排,看起来有点像一支排箫。还好林妈妈不知道林郁是这样放钱的——身为正常人的林妈妈,绝对可以想象林郁在众人面前把这支“排箫”拿出来的时候,周围的人会用怎样的眼神看着他。

    “嗯,小鱼出发了。”程曦拿着手机坐在椅子上,脚搭在另外一张椅子上,顺手拨过衣柜里一排风格迥异的衣服,他自己穿衣服向来随意,可是沈泽的妈妈自觉自己是程曦的监护人,常常过来关心一下他的衣食住行,另外,还有“秦夫人”。

    她大概是希望程曦拥有和她其他子女一样的人生,所以不管什么好东西,只要家里的子女有,她都会让老林给程曦准备一份。她没有想过——大概也不愿去想,以程曦的身份,这些昂贵的衣服,手工定制的极奢华的正装,根本没有用上的机会。

    易云攸穿着一件简单的淡蓝色衬衫,下面是卡其布的裤子,靠在窗户边上,看着程曦。

    “小鱼都走了,我们也该出发了……”

    “不着急。”程曦转过椅子,看了一眼落地的穿衣镜,又看似不经意地看了一眼衣柜:“我们自己开车过去,来得及。”

    易云攸笑了笑,没有揭穿他。

    林郁其实有一点说得很对,他是知道世故的人,他这个人,其实比谁都看得穿世故,就像他对宛然一笑一直淡淡的,就像他知道程曦其实是在考虑穿什么衣服能给小鱼一个好一点的第一印象。

    但是,看得穿,不代表跳得出。

    他终究是易云攸,他在游戏里闲云野鹤,是因为他不能像程曦一样无牵无挂地在游戏里建起一个那么大的帮派。他放弃林郁,也是因为他是活在规则里的人。

    想通这一点,也就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我觉得,”他松开抱在一起的手臂,站直了身体,走到衣柜边,挑出一件黑色的arani,扔到程曦身上:“你还是穿黑色好一点,穿白色太学生气了,镇不住那群小孩子。”

    程曦接了过去。

    “那你先走吧,我换好衣服就来。”

    不出易云攸所料,一分钟之后,出现在宿舍楼下的程曦,穿的是那件“学生气”的白衬衫。也许易云攸嘴角不自觉带了笑,程大帮主顿时一脸严肃:“外面这么热,我懒得穿黑色!”

    易云攸默默在心里笑了起来。

    也许那群小孩子需要一个冷面一点的帮主才镇得住,但是,从小学开始就没当过乖乖仔的程曦同学,今天一直在冥思苦想的,大概是怎么穿得书生气一点,好让某个“书生”不要在那堆小孩子里感觉“举目无亲”吧。对于一个从初中就开始逃课的人来说,这简直是个艰巨的任务,毕竟“隔行如隔山”,他对书生的审美观可是一点不懂。

    易云攸双手插在裤袋里,慢悠悠地上了车,虽然心情并不算好,但是嘴角还是习惯性带着笑。

    说起来的话,这还是程大少爷有生以来第一次顾及别人的感受吧。

    第47章 水果

    程曦到集合点的时候,包房里已经有不少人了,他顺手玩着带盾徽的跑车钥匙——只有易云攸知道他紧张时会玩手上的东西。钱柜的服务生替他推开了门。

    包厢里色调是暖黄色,pp和小药他们那帮学生党先到了,从衣着上看都是家境还不错的小孩,也不认生,点了水果拼盘和印度飞饼之类的自助餐在那吃,估计是没吃午饭。沙发转角里坐着一堆小女生,最中间的那个玲珑剔透,打扮得很日系,粉嫩的妆,看起来楚楚可怜的,自然是馨馨可儿,旁边几个小女生大概是她的同学,簇拥着她,程曦一进门她就发现了,抬起头来朝程曦甜甜地笑,叫“帮主!”。其余的人也纷纷叫帮主。包厢里顿时热闹得很。

    程曦抬了抬手算打招呼,打量了一下包厢里的人,又回头看了一下包厢门外:“其余的人都没来?”

    “来了一些人,出去点自助餐去了。”坐在角落里的一个长相平平的女孩子说道,大概是看程曦认不出他,又自我介绍:“我是流夕七月。”

    “副帮主没到吗?”程曦看了一眼手表,按理说这时候小鱼应该到了。

    眼前的男孩子都是熟悉面孔,小鱼绝对不在里面,难道是迷路了?但是理科生应该很难迷路吧。

    “宛然姐姐带着他们买自助餐去了。”程可馨很踊跃地回答,眼睛笑得弯弯的:“对哦,烽火哥哥,外面还有一个人,不知道是不是我们帮派的,刚刚他跟着服务生推开门,神经兮兮地看了一眼,就不见了。”

    “而且是个美少年。”流夕七月表情平静地补充:“我刚刚出去的时候看到他还在走廊上,背着个大书包。”

    程曦走了出去。

    绕过房间的转角,走廊的栏杆边上,站着个青年,低着头,头发大概是刚剪过不久,短碎发看起来很柔软,让人觉得想要摸摸他的头。穿的是剪裁得很好的浅色衬衫,很衬肤色。

    “林郁?”程曦直接叫了他的名字。

    正低头看电子书的林郁抬起头来,茫然地“啊”了一声。

    大概是不习惯隐形眼镜的关系,他对定位有点困难,先看了一眼相反的方向,再转过头来,才看到程曦。

    不得不说,林妈妈确实是很会选衣服的,上次林爸爸要去iupac颁奖,正好是林妈妈选的衣服,结果上报纸的照片好看不说,还多出个女学生对林爸爸穷追不舍,最后学院出面,把她送去caltech当交换生。

    林郁的骨骼像极了林爸爸,都是清瘦修长的,所以身高不高比例却很好,这是地道的中式身材,不是西式的宽肩窄腰,而是一味地瘦,这样的身材穿不好真正原汁原味棱角分明的西装,所以林妈妈给他选了件材质柔软的浅色衬衫,整个人的线条都柔和流畅起来。下面也是深棕色的布料裤子,暖色灯光一打,整个人都是朦胧的。林郁平时的气质有点太内敛了,大概是中学时候被人欺负得太狠了,所以总是好像要竭力把自己变得透明一样。但是林妈妈给他找的衣服太出色,所以这点内敛也变得恰到好处。

    程曦快步朝他走了过去。

    林郁站在走廊边,大概是刚刚跑到眼镜店去新配的边框眼镜不太合适的缘故,他觉得脑子里暂时有点懵。

    他设想过无数次程曦朝自己走过来的样子,但真正到了这一刻,还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其实易云攸骗了程曦。

    有些人穿白色是书生气,穿黑色就能镇住场,但是有些人,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只是他自己。

    程曦就是这种人,衣服于他其实无所谓,他脸太好看,气质太耀眼,就算他站在酒吧走廊里一边吸烟一边玩手机,走过来的人也是跟他搭讪的而不是提醒他不要抽烟的。他就是程曦,穿得再“书生气”也是程曦。

    程曦腿长,几步就走到了林郁面前,顺手揉了揉林妈妈特地交代过林郁不能碰的头发:“来了怎么不进去玩,大家都在里面、”

    林郁紧张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偷偷看了一眼程曦,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自己的声音。

    “里面空气太差了。”

    程曦笑了起来。

    清朗的声音,灿烂的笑容,曾经距离那么远的东西,现在就在面前。但自己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我们先在外面呆一会好了,”程曦转身,背靠着栏杆,手臂支在栏杆上,带着笑跟林郁说话:“你到了多久了?”

    “十三分钟左右,误差大概在三十秒内。”林郁毫不犹豫地说完,这才惊觉自己又露出了会被人排斥的一面:“呃,我是说,没有多久……不超过十四分钟。”

    认识易云攸和程曦的人,都说易云攸好相处,其实真正熟悉程曦的人都知道,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是世界上最和善最让人喜欢的人。只是前提是他愿意。

    比如现在,他就为了不让林郁紧张而没笑出声来。

    “你家离这里应该很近吧,吃了中饭没有?下面有自助餐,我带你去吃点。”程曦转移话题。

    林郁实在太紧张了,他整个人都是绷紧的,程曦简直就像一个小太阳,在他身边发出万丈光芒,他被烤得背上出汗,喉咙发干,说不出话来。只能摇头。

    “对,对了……”被他一提醒,林郁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来,赶快把背上的书包取下来,拉开拉链,在程曦看见里面那些每一件解释起用途都要讲半天的东西之前,把林妈妈准备的那只巨大的饭盒掏了出来。

    还好,这个饭盒的一部分是林爸爸做的化学冰袋。

    林郁把隔层揭开,露出下面那些看起来很诡异吃起来更诡异的水果碎块。

    有个说法是说,有些吃素的人说吃肉是吃动物尸体,但吃素同样是在吃植物尸体。

    而这个世界上最能让人体会到“植物尸体”是什么样子的,大概就是林妈妈做的水果碎块了。

    “这是我妈妈让我带给你的水果沙拉,因为我说你是我很喜欢的朋友……”林郁撒完谎,耳朵尖都红了,拿起饭盒里准备的筷子,递给程曦:“你吃一块就行了,其余的我来吃,嗯,这块比较小。”

    程曦发誓他这辈子没吃过这么诡异的东西。

    但是,在他把哪块混合着酸味和咸味的草莓吞下去之前,林郁已经面无表情地一块一块往嘴里塞那些大块的西瓜和哈密瓜了。

    “其实,没必要全吃完吧。”程曦硬咽下去了那块草莓,震惊地看着林郁。

    “我答应我妈妈,会让你吃完这些水果沙拉的。”林郁皱着眉头,用力嚼着一块没削干净的雪莲果:“现在算我帮你吃,不算骗人。”

    就算早知道林郁就是那种全世界都在撒谎他还说真话的人,但程曦也看不下去了。

    “还是我自己吃吧,顺便去自助餐厅打点东西来。”程曦从他手里接过了这盘杀伤力不亚于炸弹的水果沙拉,指点林郁:“你先去包厢里呆着,阿云也在里面。对了,别告诉他们你是子非鱼,就说你是嗷嗷嗷,南风不会出现在我们帮派聚会中的。”

    林郁听话地“哦”了一声,还不忘告诉程曦自己多年吃林妈妈的菜得出的经验:“你吃的时候用力咀嚼,然后很快地吞下去就行了。”

    程曦的回应是一个耀眼的微笑。

    林郁默默红了耳朵,背着大背包去包厢了。

    包厢里已经开始唱起歌来,程可馨在跳宅舞,不知道从哪里摸了兔耳朵带在头上,pp在唱歌,小药在笑,一堆人笑着闹着挤成一团。

    林郁默默溜了进来,发动自己天赋技能“隐形”,第一时间找到包厢里最不引人注意的角落坐下。

    不过那个地方还坐着一个人。年纪比唱歌的那堆人要大,大学生的样子,嘴角习惯性带着微笑,温文尔雅的样子,他穿了件淡蓝色的衬衫,解了一粒扣子,他的五官没有程曦那样耀眼,而是很温和的那种俊美,让人如沐春风。

    林郁把书包放在一边,坐了下来。

    “步惊云。”那个人自我介绍,对着林郁笑:“你呢?”

    “我,我叫嗷嗷嗷。”林郁连忙按程曦讲的说法回答。

    那个人笑了起来。

    他笑的时候,眉眼都是弯弯的,大概就是别人常说的桃花眼。

    “别骗我,我知道是你,”他对林郁笑着,就像在游戏里千百次叫林郁那样,笑着低声叫他:“小鱼。”

    程曦再进来的时候,端着的饭盒已经空了,跟着他的服务生手里端着不少东西,大概是烤肉炒菜之类。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把桌子上的零食清开,让服务生把林郁的午餐放下来:“你也是个肉食动物吧……”

    林郁茫然地看着他。

    “其实人类应该是杂食动物吧。”他低声说。

    易云攸笑得被水呛了一口,程曦神色不善地瞟了他一眼,后者只好捂着嘴低声闷咳。

    “别管了,先吃吧。等会还有活动,你得积攒点体力。”程曦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十分慵懒地伸展身体,明明是平淡的动作,他做起来就很有看头,他天生就是这种人,走到哪里,别人目光的焦点就在哪里。

    林郁默默地扒了两口饭,忽然抬起头来,看着程曦。

    程曦慵懒靠在沙发上,被他这样看着,也不动,眯着狭长眼,也带着点笑意看着他。

    林郁连忙低下头去,还好包厢灯光暗,看不出来他耳朵有多红。

    “你没吃完水果沙拉吧……”林郁低声问。

    “什么?”程曦勾着唇角笑起来:“你声音太小了。”

    林郁抬起脸来,责怪地看着他。

    程曦开心地笑了起来。

    他本来就是带着光芒的人,笑起来尤其张扬耀眼,他似乎天生就适合这样肆无忌惮地大笑,不像易云攸,易云攸适合温文得体的微笑。而林郁,大概就适合一脸严肃地报专业数据。

    “这只能算是我骗你……”他得意地对着林郁笑:“不能算你骗你妈妈,两全其美,多好。”

    其实,有件事林郁没说。

    他之所以不想在水果沙拉的事上不听林妈妈的话,是因为在隐形眼镜上的事他已经不听林妈妈的话了。

    其实,如果只是隐形眼镜不舒服的话,他也可以忍受,毕竟他要见的是程曦,是他很喜欢的程曦。

    但是,今天来的时候,他忽然想通了服饰的作用。

    除了保护身体,除了遮蔽隐私,除了各自的功能。服饰其实就像一层外壳,正式的,嘻哈的,优雅的,性感的,人们依靠服饰遮掩或修饰真正的自己,发型也是一样。

    他以后也许还会穿着这种衣服,也会一直留着这个发型,却不能一直戴着隐形眼镜。

    他觉得,所谓最好的自己,也应该是做好了课题,拿了周培源力学竞赛一等奖的自己。

    而大多数时候,他只是那个戴着厚厚近视眼镜的,安静的林郁。

    他不想让程曦看见那个“显得很好”的他。

    他想让程曦看见最真的他。

    进游戏,接近程曦,都是为了让程曦看见自己,而不是为了掩饰自己。

    他只是想要找一条路,一个平台,能够平等地站在程曦面前,以平等的身份,跟他问好,和他说话,让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如果不喜欢自己,就说明他不会喜欢自己,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而已。自己可以和他做朋友。

    仅此而已。

    第48章 合唱

    于宛然进来的时候,包厢里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一个团队,或者说一个群体里,总会有那么几类人,像程曦一样的领导者,像易云攸一样闲坐钓鱼台的人,像流夕七月那样游离在边缘的半透明人,最后,就是负责团队繁荣度的,往往也是让人对这团队留下第一印象的人,像馨馨可儿pp这种会来事的人。

    而普通的人,看一个团队也好,看一个事件也好,都只能看见最后那种人,因为他们最热闹,最抢眼,所以看什么都是雾里看花。就像看史书,只看见忠臣和奸臣,看不见皇帝,看不见百姓,看不见那些世代簪缨的大家族和皇权的斗争,看不见朝廷的党派,于是也只看了个故事出来。

    有句话说:阳光之下并无新事。看得穿的人,就看不到新故事了,看到的都是必然的规律。项羽的死是必然,王莽的败是必然,岳飞的千古遗恨也是必然。

    不过现代社会,人都是随波逐流的苇草,被时代的洪流推着走,上学,毕业,找工作,看穿看不穿,也没什么区别。

    程曦把手臂搭在沙发靠背上,半眯着狭长眼,看着这包厢里的热闹景象。看了一会,转过来看着林郁。

    这个像是迷路一样闯进来的小杏林,又是哪类人呢?

    程曦暂时给不出答案。

    不过,他大概不属于前面提到的任何一种。

    他这种人,通俗点说叫学者。

    医生没有国界,但是医生救的人有国界。学者有国界,但学者的成就没有国界,甚至没有时间,没有朝代。造纸术是汉朝的还是唐朝的,又有什么关系?巴比伦已经消失,埃及也不是几千年前的埃及,朝代会过去,国家会消失,而学者的成就一直在这里。

    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多数学者都活得很超脱,不懂政治,不懂时势,连对金钱的概念都淡薄得可怜,他们对自己生活的标准低得让人无语,概括下来只有五个字:饿不死就行。

    人生百年,不过转瞬间,很多物理学家穷尽一生都只能窥到已知的物理世界的边缘。但如今物理学的基础,正是一代又一代的人用短暂的生命一层层累积起来的。有时候,你一句话就可以念完的一条定律,也许是几百年前某个人穷尽一生才探索出来的。牛顿堪称天才,也只能奠基经典力学,爱因斯坦的大脑堪称神迹,但也只能止步广义相对论而已,也许几百年后,广义相对论也会成为中学课本上必背的定律,成为短短的几行字,而到了那时候,我们都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

    人类的历史,其实就是无数人的人生累加而成的,那些简短的名字,都是曾在这个星球上生存过的人,而科学史,更是一代代学者生命的原始累积,从茹毛饮血,到笔墨春秋,到蒸汽时代,电气时代,宇航时代,相比之下,那些被称为钱的小小纸张,那些华丽的符合潮流的衣服,那些在舌尖味蕾上转瞬即逝的美味,都太不值一提。

    很多人为了活而活,而对于像林郁这种人来说,食物和衣物,都只是为了活下去,而活下去,是为了探索这个世界的本质。

    程曦以前没有接触过被他称为学者的这类人。

    他母亲的母家姓林,现在被人称为秦夫人,林家也是个大家族,建国之后迁居香港,几代人的累积,据说祖上和林则徐的林有关系,他骨子里是个半个林家人,现世繁荣,鲜花锦簇,烈火烹油,子弟皆纨绔,走马踏红绮。都和“学者”两个字沾不上半点关系。他名义上的弟妹过十六岁成人礼,乘豪华游轮环游世界一周,船上夜夜笙歌,party从希腊海一直开到加勒比海峡。

    他本该是另一类人——永远不会和林郁有交集的那类人。

    但他是个私生子。

    私生子不会有那么多人簇拥,也不会有那样嚣张的气焰。他见过奢侈堂皇到极致的生活,也被当做过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他不是生来就含着金汤匙的少爷,也没法活得像个坦荡平凡的正常人。他两者都是,又两者都不是,所以他是个永远的局外人。冷眼旁观。

    其实这个世界少了谁都能继续运行,这个世界上缺了你就天崩地裂痛不欲生的人只有你的父母而已。一个人,和这个世界最原始也是最牢靠的纽带,就是家人。

    可惜程曦的父母见他的次数是按年算的。严格说来,他连一个能称之为家的“地方”都没有。

    所以他慷慨,所以他也冷漠,所以他还花心,因为他根本没有踏踏实实地活在人群里,所以他对人群里的什么东西都不在乎。

    严格说来,他其实是个有性格缺陷的人。

    “……其实我觉得你玩玩浣花也不错,”趁着歌曲的前奏,易云攸在低声和林郁讨论副本:“浣花要控场,比杏林更好。”

    “但是杏林在团队中更重要。”林郁正准备摆出杏林的重要性计算公式,瞟了一眼屏幕:“嗯,我算过,平均每首歌的前奏是25秒,现在已经过去21秒了,我念不完公式的,所以我们等下首歌再讨论吧。”

    易云攸无言以对地看着他。

    林郁大概把这表情看成了不满,于是用自己觉得很有人情味的方式安慰他:“我统计过了,下首歌是那个叫‘周杰伦’的歌手的,他的歌前奏都很长的。”

    易云攸叹了口气,隔着林郁看了看正悠闲地盯着屏幕的程曦。

    “别看我,我可不知道下首歌前奏是多少。”程曦笑起来,右手搭在沙发靠背上,支在额侧,看起来和林郁颇亲密。

    他知道不止一个人在猜林郁是谁。于宛然从刚刚进门开始就在瞄这边,她最近一直在刻意弄出一种“我们虽然和平分手但是我对烽火来说仍然是特别的存在”的假象自抬身价,说不定过几个月世界频道上八卦的版本就会变成宛然一笑甩了烽火,烽火一气之下才随便找个小号结婚的。程可馨已经拉着pp和小药各对唱了一首情歌,估计下一首就要名正言顺地拉“烽火哥哥”来合唱了,不过这对他来说只是小case,因为他常常遇到这样“四面楚歌”的状况。他有个很不绅士的恶趣味,就是很喜欢看女生发现自己处心积虑的谋划落空那瞬间的表情,那瞬间每个人的表情都真实无比,十分难得一见。

    林郁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觉得歌词的语法和自己对汉语的理解有偏差,而且v的叙事方式十分难以理解,于是抬起手表看了看。

    “廘战怎么还没来?他跟我说他要来的。”

    易云攸笑了起来。

    “廘战一般要到吃晚餐的时候才到。”易云攸轻描淡写就揭了程曦的老底:“因为他和我们的帮主大人一样,十分厌恶集体活动。”

    廘战厌恶集体活动倒是毫无疑问,但是程曦也厌恶集体活动?林郁迟疑地看着程曦。

    “别乱说。”程曦懒洋洋地用修长手指按着额侧:“我只是厌恶一堆傻x花上几百块钱只为了听自己唱歌的声音放大之后是什么样子,然后还能玩上一个下午的傻x行为。”

    易云攸朝林郁做了个“你看吧”的表情。

    “其实人类的社交活动里很多这样失败的案例的。”林郁表示很有共鸣:“比如说合唱,根本都听不到每个人的声音,而合出来的声音也很没有质量可言。还有春游野餐,并没有实验证明在自然风景好的地方人吃下食物得到的营养会比在室内得到的多,而且还会导致某些学生的食物被抢走,或者被骗到老师看不到的地方欺负……”

    程曦一直勾着唇角听他说,听到最后,忽然伸出手来摸了摸他的头。

    林郁怔了一下,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抿了抿唇,似乎下定了决心一样。

    “其实,据我了解,在社交活动中,抚摸头顶一般是年长的人对年幼的人做的……”他以自己的方式“斟酌”语气:“如果我的印象没有出错的话,我比你大整整一岁。”

    程曦耐心地听他说完,“嗯”了一声。

    “其实我摸你头只是因为你头发看起来很软很好摸而已。”程大帮主云淡风轻地表示。

    林郁默默地分析了一下,觉得这句话应该算是夸奖。

    于是他按照自己对社交礼仪的理解,认真而礼貌地回以称赞:“其实你的头发看起来也挺软的。”

    易云攸今天第二次被水呛到了。

    屏幕上的v终于放完了。

    下首歌是对唱的情歌。程可馨拿着话筒,转向了程曦。

    “帮主大人……”她看似毫无心机地邀请着:“来合唱嘛,pp他们都不肯唱了。”

    第49章 喜欢

    如果是以前,按程曦的脾气,也不管人多人少,对待这种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的“橄榄枝”,是绝对不会接的,不仅不接,连像易云攸那样给告白失败的女生递纸擦眼泪的“好心”也欠奉。

    不过今天不知道是因为林郁在,还是因为程大帮主难得一见地心情好,他没直接拒绝,只是翘着嘴角笑了起来,转脸看了看林郁:“你唱不唱?”

    林郁迟疑地看了一下仍然是一脸笑容的程可馨。

    “和她合唱吗?”

    程曦点头。

    林郁郑重地摇了摇头,看着程可馨眼睛,态度极为认真地告诉她:“真是对不起,我不会唱流行歌,谢谢了。”

    程可馨笑了起来,看似毫无芥蒂地跑开了,唱了几句,忽然趁着歌曲间隙回过头来,在麦克风里问了句:“帮主,坐在你旁边的美少年是哪位啊?”

    程可馨简直深谙“如何称赞别人显得自己很大度但又让被称赞的人得不到好处”的精髓,她称赞别人的时候一般都先大肆吸引目光,然后说出一个别人不出奇或者根本就是负作用的“优点”,比如说在同班男同学面前称赞长相清纯的校花性格开朗交际能力好,就算在隔壁职专都有朋友。再比如说在众人面前称赞自己的朋友会化妆之类……称赞带着厚厚近视眼镜的林郁美少年自然属于此类,倒不是说她把林郁当假想敌,只是习惯难改而已。

    包厢里正在联机玩斗地主的几个人都抬起头来看,更别说别人。

    程曦泰然自若,嘴角还带着笑:“我弟弟。”

    “亲弟弟吗?”程可馨也笑着追问。

    “差不多。”程曦顺手摸了摸林郁的头发:“他游戏里id叫嗷嗷嗷,你们知道的。”

    其余人纷纷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回去各忙各的了。

    程曦转过头来,和易云攸交换一个眼神,易云攸显然是对他这样高调不甚赞同,程曦则是一副“情况都在掌握中老子何必要把林郁藏着掖着”的表情。

    至于林郁,在发现包厢里大家都在各做各的事情,所以觉得自己做自己的事情也不算冒犯社交礼仪,于是从包里默默摸出一个surface rt出来看图表。

    “在看什么?”程曦对林郁的初级印象已经差不多了,所以目光已经落回包厢里的人身上,也是随口一问。

    “我同学让我帮忙参考的论文。”林郁看了一眼程曦,认真回答。

    别人大概会以为他只是百无聊赖所以开始玩平板,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帮白小胥看论文,相当于一边和人说话一边打毛衣,他的注意力是完全在程曦身上的。

    程曦顺手从桌上拉起一听啤酒。

    “你喜欢她?”他漫不经心地问。

    “谁?”林郁不解地问。

    程曦拿着啤酒的手朝包厢放着立式麦克风的小舞台指了指。

    站在那里唱歌的是刚刚邀请过林郁的程可馨。

    平心而论,程可馨的声音还是不错,听起来是男生最喜欢的那种声音,娇俏,好听之中还带着点笑意,谁都忽略不了。

    林郁摇了摇头:“我不喜欢她。”

    如果林郁在人情世故上再进一步,应该知道添上一句“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男女之间的喜欢。”

    程曦笑了起来。

    “不喜欢就好。”程大帮主闲得无聊,开始卖队友:“有人跟我说你喜欢我们帮派的人……”

    林郁默默把“云无意喜欢泄露和别人的聊天内容”刻在脑子里的人品一栏里。

    “帮主的职责也要包括帮派成员的情感世界吗?”林郁下意识转移话题:“那我作为副帮主的能力就要再下降几个点了,因为我不太懂这些事。”

    “你刚刚拒绝她不是还挺讨人喜欢的……”程曦喝着啤酒说。

    “那是按照我妈教我的说法说的。”林郁不失时机替林妈妈布道:“我妈说要对女孩子有礼貌,有风度。她说:要想风度好一点,常说谢谢和抱歉。”

    程曦一口啤酒呛到,连连咳嗽。

    林郁临危不惧,以抢救窒息病人的专业手法往他背上重重拍了两下,还好程曦平时篮球打得多,受了这两掌也没事,只是连连摆手示意自己没事,不让林郁再抢救他。

    易云攸在旁边淡淡地嘲讽了一句:“这也能呛到?”

    “别的都好。”程曦一边咳嗽一边笑个不停:“主要是……咳咳……竟然还真押韵!”

    一堆人从ktv出来之后就去了吃晚饭的地方,程可馨吵着要去吃汤团,其余半数的人虽然沉默,还是通过各种迹象表示想回饭店吃饭,最后程曦一句话,于宛然转达,易云攸安排车,大家一起去鲜得来吃排骨年糕。

    无论如何,坐在大巴车里,大半车人,还是慢慢活络起来,刚刚在ktv太吵,程可馨又俨然一副那里是她主场的样子,于宛然也懒得去争。现在到了车里,程可馨因为没能去吃汤团,借口晕车坐在那里生闷气,于宛然不慌不忙接掌了这团队的核心位置,先鼓动大家一个个做了自我介绍,又开了几个玩笑,说了几个大家当初一起下副本的趣事,每说一件事就点名说几个人的游戏id,车里气氛也渐渐热烈起来。许多第一次参加聚会的成员也慢慢融入进来,那种从游戏里骤然转到现实里的陌生感也都消失了。

    易云攸悠闲靠在最后排车窗上,感慨一句:“我总算知道你当初为什么一定要拉她进帮派……”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扮演的角色,本职工作而已。”程曦双手枕在脑后,俨然把大巴后排坐成了沙发:“其实早期卡王凝聚力比她更强,青春期的小孩子,满腔热血,石头都能被捂热的,这帮派有一半人是卡王拉来的。可惜后来卡王长歪了,自己要去当金字塔顶端的人民币玩家,脱离群众……”

    易云攸微笑:“那他那一半人哪去了?”

    “喏,”程曦随手指给他看:“宛然一笑拉走一半,她是女生,认真玩游戏的男生首要选择是卡王不是她,但卡王现在对待游戏的态度还没她认真,更别说经营帮派组织人员下副本还有分配装备之类,威信么,时间一长就有了。至于另一半狐朋狗友,都变成程可馨的护花使者了……”

    易云攸笑起来:“看不出,你帮派里竟然是两支娘子军。”

    程曦瞥了他一眼。

    “玩这游戏的人,有几个认真的?何况女生本来就比男生早熟,同样的年纪,卡王只知道扮帅,程可馨却建了几个后援队了。”他说完,又笑起来:“再说,娘子军,也有娘子军的好。”

    “是好,女生再厉害,也只是队友,当不成精神偶像。你什么事都不用干,只要到处闯祸到处pk,照样是逐鹿的帮主,无数人的精神领袖,多划算。”易云攸补充:“而且管理者随时可以炒掉,精神领袖却是不可替代的,多好。”

    程曦漫不经心地笑了笑,也没接他的话,转头看一边的林郁,腔调却沉静下来不少。

    “论文看完了吗?”

    “看完了。”林郁退出论文界面:“我在听你们说话。”

    “听懂了吗?”

    林郁点点头:“听懂一半。”

    程曦笑了:“哪一半?”

    “我知道娘子军。”林郁解释:“是以前的一支军队,后面还编成了芭蕾剧。但是我们帮派的管理层不是娘子军,因为我也是管理层,这样就有三分之一的成分是男性。”

    “嗯,不过你和廘战不属于我上面提到的‘管理层’,你们是技术型的。”程曦竟然和他聊得起来。

    “技术型的管理层?”林郁很难被绕进去。

    “不会被炒掉的管理层。”程曦纠正他。

    “廘战也是吗?”林郁寻根究底:“但是廘战没有副帮主的头衔,他也没有护花使者。”

    易云攸已经被程曦作茧自缚的行为弄得忍不住大笑起来,程曦冷冷瞥了他一眼,后者很配合地低声笑起来。

    “廘战不需要护花使者,他是招牌,告诉别人我们逐鹿会优待技术好的高级玩家,而且不管你性格多奇葩,逐鹿都能容忍。就和燕昭王千金买马骨是一个道理。”程曦不是知难而退的人。

    如果把林郁的脑袋变成一台电脑的话,现在应该可以听见“叮”的一声,然后一条叫做“燕昭王千金买马骨”的信息被归入“未知信息,不可识别”之类。

    林爸爸曾在林郁小学语文不及格被老师请家长并被老师婉转建议“带林郁去医院检查一下”的时候,在老师办公室愤而当场演算小学文科知识的代偿公式,先假设现有的文科知识如成语歇后语典故之类是为了言简意赅,然后计算为了学会这些成语歇后语典故之类的时间,再假设日常使用这些成语的频率为一个夸张的极大值,算出用成语歇后语节省的时间。最后仍然得出还不如直接用大白话说的结论。

    不过威风了一番的林爸爸回去之后也被林妈妈削了一顿并且放出“你们理科生再嚣张又如何,最后还不是要落到我们历史学家手里”的狠话,连带着林郁也被罚抄了整整一本语文书。

    第14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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