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节
猪脚都不是人系列 作者:花前月下
第7节
刚开了几分钟,突然注意到天气不对,刚刚还是大晴天,这乍一下阴了下来,似乎要下雨。
起初张良以为就是普通的雨,可是天空越来越暗,似乎有一只大手按下来一样,这是……风暴。
张良吃了一惊,看这个范围,这场风暴并不小,风暴是由空气中形成气流紊乱后发展成低气压,然后风从风暴雏形周围的高气压区域渐渐进入中心区域。
海洋给成长中的风暴不断补充着温度和湿度,使风暴的暖湿气流能上升得更快。当上升到一定高度时,暖湿气流凝结并形成雷暴雨。
在雷暴雨面前,张良的身影突然渺小,他似乎看到身后有一只野兽,张开血盆大口,对他紧追不舍
,只要他稍微落后一点,就会被那只野兽吞掉。
前面张良也遇到过不少小风暴,不过那些太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见,最大的一次也不过一两米,而且离他朝远,还没过来就被他躲开了。
可是这次的风暴似乎毫无预兆,就那么突然袭来,当一滴滴雨水砸下来的时候,他还以为是下雨了。
只有回头的时候才猛然发现,风暴就在他身后,因为距离太远,对他还没有什么影响,所以张良一开始并没有发现,等他发现的时候风暴已经很接近了。
周围的水就像一锅粥一样,被人用巨大的勺子搅开,海水碰撞在一起,形成巨大的漩涡,每走一步,漩涡就会更大,范围也更广,它慢慢酝酿着,等着给人们致命一击。
他的发动机本身就小,又被船上这么多东西拖累,而且那个发动机本来是用在橡皮救生艇上的,橡皮才多轻,他这个七七八八带了不少东西不说,船本身也重,是用木头做的,由于上面破了很多洞,张良钉了不少木块上去,现在全成了拖累,弄的船整体速度下降,平时也无所谓,这个时间就要命了。
张良抬起船上的箱子扔进海里,降低整体的重量,不仅如此他还把自己搭的木棚也拆了下去,灌了水的鞋子,湿答答的衣服,全都扔进了海里,只有再抱那床被子的时候有点犹豫,这个这么轻,应该不需要扔吧!
可是就连他自己都无法骗过自己,衣服这么轻都扔了,为什么单单不扔被子,被子进了水只会越来越重。
雨水交加,被子的表面已经湿了大半,再加上海面湿度比较大,每天清晨醒来被子都是湿湿的,这也帮助了雨水快速浸透。
张良咬咬牙,抱着被子的手指关节都因为用力变白了,他用力嗅一下上面的味道,就好像要永远记住一样,最后猛地把它扔进了水里。
被子本身就是容易湿的东西,浸了水更容易湿,很快白色的影子就消失不见,沉入水底。
张良扭过去不去看,他又把船上的所有东西都扔掉,除了吃的和喝的,因为他还要留着这条命活着回去。
身后的风暴越来越近,张良可以清晰的听到风刮在脸上的声音,就像孩子在哭一样,呜呜的声音时不时传来。
张良终于狠下心,把食物也扔了一半下去,不能再扔了,否则就算他活着也会活活饿死。
身后的风暴让人绝望,张良总有一种感觉,就算他把所有的食物都扔了,那头怪物也不会放过他,依旧展开血盆大口,等着他主动送上门来。
张良已经做好了跳船,一旦跳船,他生的机会跟小,可是没有办法,那头怪物执意要把他拉入绝境。
他已经感觉到船的速度越来越慢,越来越慢,就好像有人紧紧的拽住它,甚至把它拉回深渊。
船在倒退,张良感觉到了,他不敢回头,怕看到死亡离他越来越近。
似乎他一回头,就看到一张大口,把他吞噬进入黑暗。
他还没有回去看到国宝,不能死在这里。
张良几乎是抖着手加大马达的速度,明明已经是最高了,可是他还是不死心,一遍一遍的去掰已经被他掰弯的把手,砰!把手不堪受重彻底报销,从崭新的马达上掉落下来,砸在地上,发出不小的声响。
张良膝盖一软,突然砰的一声跪在地上,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彻底崩溃,颤抖的手捂住眼睛,失声痛哭。
可是过了好久,他都没有被黑暗吞噬,也没有掉入水中淹死,甚至没有感受到任何窒息的感觉。
稍微恢复了一点理智的张良细细感应了一下,突然发现船在快速移动,就好像有人用力推着走一样。
这不可能,没有人会救他。
他猛地回头,就看到一条巨大有劲的鱼尾时不时出现,用力的拍打海面,提升速度的增加。
“国宝。”张良愣了一下。
越来越多的鱼尾显现,从四面八方涌来,共同推着这艘船,甚至时不时有人鱼露出脑袋,把一件件刚才他扔进海里的东西捡回来,扔到他的船上。
最后一个黑黑的脑袋露出来,国宝抱着沉重的被子浮出水面,吃力的放进船上,带着水的被子就像一块巨大的石头,压的整个船往下沉了几分。
然而这些对于人鱼来说似乎并不是问题,他们力大无穷,且持久力极长,几条人鱼共同用力,推在船身上,让小船的速度超越了马达,像飞一样,快速超前而去。
连风暴都追不上,海啸也赶不上,群居的他们是真正的海中霸王,别人都说鲨鱼才是海中霸王,可是跟人鱼一比就显得那么浅薄。
并不是轮体积,也不是轮力量,而是轮智慧与力量的结合,人鱼太聪明了,他们明白对付什么样的动物用什么样的手段,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是受到极大的伤害,他们根本不会死。
但是上天是公平了,给你打开了一扇窗,一定会关上门,他们的生育能力低下,每年能活下来的小人鱼少的可怜,即使活下来了也长不大,很少有能平安长到成年的。
所以他们需要一个安稳的窝,不仅为了养胎儿,也为了日后的生活,他们选择了张良那个村子,把窝安在在他们附近。
谁知道村民们这么不幸,海啸一来全死了。
人鱼对孩子是善意的,因为他们自己无法生育,所以就对孩子就特别渴望。
当年的国宝也是太喜欢张良了,所以时不时跑去骚扰,谁知道方法不对,把张良吓坏了,还成了心理阴影,这么多年过去他的面容始终还在张良面前时不时出现,挥之不去。
所以,这就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你们怎么来了?”张良吃惊不小,他趴在船沿,看着用力推船的国宝眼神温柔,“你好像瘦了。”
国宝露出一个脑袋,冲他露出一笑,深深白牙裂开,就像要吃人的模样。
张良捂住心口,“宝贝你吓到我了。”
船使出风暴的范围,慢慢安稳下来,拨开云雾,海风习习,阳光从高空照下来,似乎一切都这么美好。
(完)
原谅我这一次一
我爱上一个骚货,每天背着我找人。
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他可以这么能‘干’。
难道我不能满足他?
不是。
是他太贱,他喜欢偷情的刺激,还喜欢被不同的人珍惜,被无数人干。
他是个人尽可夫的贱货。
我整整衣领,看着镜子里英俊的我,我长得不差,身材够好,每天都能满足他,可是他为什么还不满足?
今天是情人节,是我和他十年的纪念日,我们从初中就开始了。
初中我是学习良好的班长,他是倒数第一的插班生,他每天缠着我问一些白痴的问题,一遍一遍的说爱我。
情人节那天他把我拉进角落里,握着我的手摸上他的胸膛,他的心脏,他说“你听,它在为你跳动。”
我被动的抚摸他的身体,被他拉着手摸在勃然处,他说,“你看,它为你站了起来。”
最后他拉着我的手,摸上他后面那处神秘的地方,他说,“你摸,它为你湿了。”
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怎么了,我相信了他的胡话,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嘴角勾起最幸福的微笑。
我拥抱了他,在他的引导下,用我最热情的方式进入了他的身体。
用我最青涩的地方,进入他被人操软的地方。
他得到了我,开始不珍惜,每晚都回来的很晚,身上沾满酒气,精液,和被男人拥抱过的气息。
开始我会说,你下次别这样了。
他说,好。
起初几天他老老实实的改了,后面该干什么照样干什么。
后来我会说,麻烦你下次在外面做完把痕迹洗干净,别让我知道好不好。
他说,好。
开始几天他完美的做好了,后面还是该干什么照样干什么。
最后我终于认清了他,“我们不合适,分手吧!”
他眨眨眼,确定了我不是在开玩笑,真的在收拾东西之后才拉着我的袖子苦苦保证,“别这样,我和别人都是玩的,和你才是真爱,我自始至终都只爱过你一个人。你应该理解我,我是为了我们的未来,为了我们以后的房子,都是为了你。”
我又一次相信了他的胡话,沉浸在他给我画的世界里。
他开始很早就回来,每天给我说他上班的趣事,温柔的拉着我的手,抚摸他全身。
只是我再也不是那个只会相信他的傻子,对他的动作也越来越狠,越来越快。
把他干的哭天喊娘,哭着求我别做了,他要不行了。
可是我不听,只是越发的加重了我身下的动作。
因为我看见他背后的吻痕,他红肿的穴口。
他就是一个贱人,我早就该知道,可是为什么还是每次都上当。
每次我提分手的时候,他都要苦苦求我。
第一次他说,原谅我这一次,我下次不会了。
第二次他说,原谅我这一次,我再也不敢了。
第三次他说,原谅我这一次,只有你才是真的爱我。
第四次他说,原谅我这一次,别离开我,我就只有你。
第五次……第六次……
我一次次的心软,原谅了他,可是我再也不会相信他。
第一次原谅他是爱。
第二次原谅他还是爱他。
第三次原谅他是恨。
第四次……第五次……原谅他是很恨他。
对,恨他,真的很恨他。
我恨他为什么要追我。
我恨他为什么追到手了又不珍惜。
我恨他一次次挽留我。
我恨我自己为什么要相信他,如果我一开始就不相信他的鬼话该多好。
可惜没有如果。
我扯下刚系好的领带重新系上,这次我很仔细,一圈一圈的都很认真。
直到系到我满意才松了一口气,因为这已经是第四遍了。
最后再照照镜子,确定现在的我很帅才走出门。
门口就是一家花店,离我家很近,我走到花店面前,买下一束娇娇欲滴的玫瑰花。
情人节生意很好,店主笑的嘴都歪了,“小伙子真俊,女朋友真幸福。”
我嘴角勾起一丝冷笑,嘴里却附和着,“是啊,他很幸福。”
很快我就来到了他上班的酒吧,在一群同性的注目下我很快找到了他,拒绝同性们的邀请我走向了他。
他躺在男人的怀里喘息,浑身颤抖,享受的表情那么美。
最后他发现了我,急忙推开身上的男人,整整衣服走到我面前,“你怎么来了?”
我微笑,“我为什么不能来?我是来给你送花的,今天是情人节。”
他拉着我的袖子把我拉出酒吧,“不是说你不能来,是我在上班,上班时间没空陪你。”
“哦……”我拉长了音,惊奇的看着他,“你在上班时间和别的男人鬼混,你老板不管吗?你陪别人就有空,陪我就没空?”
“你生气了?”他仔细打量我,“其实你不用生气,都是逢场作戏,当不了真,你别像个孩子一样胡闹,别放在心上,我不会和他在一起。”
我直直的看着他的眼,突然笑了,“确实当不得真,你这种贱人我早就知道了,在你眼里没什么是真的。”
他恼羞成怒,“你能不能别这样阴阳怪气的说话,我要生气了。”
我把花放进手心里摩擦,笑的更加开心了。
他突然看见我手上的花惊喜道,“给我的?真漂亮。”
我说,是。
我说,我想你了。
他的耳根红了,二话不说跑进酒吧交代一声,就跟着我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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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这篇是很久以前的文了,但是我很喜欢黑化病娇猪脚,我觉得他就不是人,所以贴上了。
原谅我这一次二
我们在家里做了爱,我把他压在身下,用我买的玫瑰花剥了皮插进他的淫根,他疼的连连抽冷气。
可是我却毫不怜香惜玉,因为我知道他不值得我可怜,不值得我同情。
我把我的领带塞进他的嘴里,他嗯嗯哼哼的摇头,眼里却全是欲望。
我的手指插进他的穴洞里,用力的,狠狠的搅动,塞了四根手指已经很艰难了,可是我硬是把我的大拇指也塞了进去。
我想把我整个手都塞进去,去掏他的心脏,看看它是不是为我跳动的。
我拔出我的领带,“你又去找男人了,后面都肿了。”
他说,“我不敢了,我以后都不敢了,你饶了我。”
“可是我不信,你说,怎么办?”我的声音很冷静,没有半分情欲。
他用可怜兮兮的语气说话,“真的,我以后都不敢了。”
“可是我还是不信,你一点诚意都没有,这样吧!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是和我一起死。第二,是我毁了你的容,打断你的腿,挖了你的眼。这样你就再也没有资本去勾引人,再也不能跑出去偷男人,再也不能看别的男人。”我直直的看着他,眼睛里是认真,是无情。
他突然笑了,“别开这样的玩笑好吗?我都有点怕你了。”
我半点笑意都没有的盯着他,“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他突然挣扎起来,“吴浩,你不会的,对吧!你怎么会这样对我。”
“会,我会,这样你就只能留在我身边,说吧!你要选第一,还是第二。”我的声音冷酷无比,打乱了他的思绪。
他摇着头大喊,“我不想死,我还年轻,你这个疯子。”他突然拿起桌上的花瓶砸在我头上。
砰!鲜血从我头上滴下来,可是我却看都不看,只是拿起散落在床上的瓷片,一下又一下的划在他身上。
他的惨叫声不绝于耳。
我却像疯魔了一样说:
“挖了你的眼,你就再也不能看别人。
划烂你的脸,你就再也不能勾引别人。
割了你的腿,你就再也不能跑出去偷男人。
今天之后你就只能属于我。”
他再也挣扎不动,喉咙早就被他叫哑了,只能喘着粗气听着我的疯魔,听着我折磨他。
因为他的眼睛瞎了,他再也不能看别的男人。
他的脸也毁容了,他再也不能勾引男人。
他的腿更是没法走路了,因为我割了他的腿。
我怎么能这么狠?
我为什么能这么狠?
这都是他逼的,他把当初那个被人告白都会脸红的我,逼成今天这个疯子。
他为了我铺了一条孤单寂寞的路,路上没有他。
而我改变了我的命运,我拉住了他,和我一起走在这条孤单寂寞的路。
我丢下手里的瓷片,看着被我折磨成血人的他,捂着脸哭了,哭的撕心裂肺。
我抱着浑身瘫软的他说,“原谅我这一次,我下次不会了,我再也不会伤害你了。”
他没说话,只是拿那双血洞的望着我的方向。
第二天,我做好稀饭,轻轻的坐在床边,舀一勺子稀饭吹凉,送到他嘴边,“吃饭了,来,张口。”
他动都不动,直到我的勺子碰到他嘴边的时候,他突然一把打落我手里的稀饭。
啪!勺子摔在地上碎了,铁的饭碗在地上滚了一圈才停下来。
滚烫的液体洒满我的胸膛和手上,我却没在意,只是一脸心疼的捧起他的手含进嘴里。
我眼里有泪水在闪,我哭着说,“对不起,原谅我这一次,我下次一定会小心的,我不知道会烫到你。”
他依旧没说话,只是缠满纱布的眼流出了血。
猫眼一
大年三十过去很久,方欢终于抽出空回家,这两年他在外面做点生意,小有起色,不能说很好,养家糊口还是够的。
这次回去是因为他在市里买了房,打算接父母回家,电话里说不清楚,再加上好久没回去,干脆回去看看老友。
他家在农村,路不好走,他又穿着西装领带,现在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淌了三次水了,这是第四次。”他撸起袖子,扁起裤腿,脱下鞋袜下水了。
幸好家也不远了,虽然下了雨,直接淋成了落汤鸡,把自己弄的浑身狼狈,裤腿上全是泥巴。
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洗澡,他妈见到他很激动,一个劲的问他过的怎么样,他就说很好。
他在外面受了很多苦,也不敢跟家人说,有困难就说还好,过得不错之类的,日子也就这么糊弄过去了。
家里的房子前两年就盖好了,最近才简单装修了一下,洗手间都是新的,瓷砖上隐隐约约能倒影出人影。
他回来的晚,天又有点黑,洗头的时候总感觉一股凉气涌来,不知道是没关窗还是怎么回事。
方欢专心洗头,他揉了两下泡沫,突然僵在哪里,因为看到瓷砖上倒影出不属于他的影子,那是一双发出瘆人光芒的眼睛,冷冷的看着他,而且那个方向是窗户,就像有人贴着玻璃死死的盯着他一样,格外的恐怖。
他没有动,小心翼翼的维持着那个动作,以免被看出不正常,过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以前奶奶说的,如果看见鬼千万不要表现出来,否则他就会一直跟着你。
因为生在农村,方欢多少有些迷信,尤其是他奶奶从小给他灌输了不少神鬼的事,还说的悬乎悬乎。
关键是其中有一个人他还认识,是和他同年的孩子,因为先天失明,在家里不受重视,日子过的很苦,人也老实,方欢小时候经常喜欢欺负他。
他还记得那孩子好像叫长明,意思是希望他的眼睛能好起来,长明。
小时候不懂事,现在懂事了才觉得当时幼稚,长明已经那么可怜了,他还要跑去欺负。
其实也不算欺负,就是小孩子玩捉迷藏,总是让他抓,自己藏起来,谁知道他明明是个瞎子,却每次都能找到他的位置。
第一次他说听到了呼吸声,第二次他说是闻到了身上的洗衣粉的味道,就是凭借这两个条件,才能每次都认出方欢,每次都惹的他不开心。
毕竟总被一个瞎子抓到,对于那时候的他来说是很丢脸的,不愿意提起的事。尽管长大之后再也没有这种想法,依旧觉得遗憾。
方欢到现在都记得那个温柔善良的孩子,安静,乖巧。
长明姓什么他不知道,他爸妈离婚,谁都不愿意带他,所以姓什么已经没有意义。
还是他爷爷把他带回村里,地里的活很多,他爷爷根本照顾不了他,索性他很乖,一坐就是一整天,像个瓷娃娃一样。
因为先天失明,长明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双眼睛,用来看到世界,看到方欢,而他也实现了这个愿望。
那是一个赤脚医生,说是愿意给长明做换眼手术,不过死亡率很高,长明答应了。
他太想要一双眼睛了,能看到世界,看到光芒,看到希望。
“我不想再待在黑暗里,即使和死亡擦边。”他异常决然,黑暗的世界让他绝望,“有了眼睛,爸妈就会合好回来看我,有了眼睛,你们就会和我一起玩。”
他说这话的时候面无表情,瓷白的脸上有晶莹的泪珠流出,眼神空洞无神。
赤脚医生答应了他,手术很成功,他大难不死度过了这关,可是接下来却让人觉得瘆人。
换上猫眼的他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性格阴沉不定,木纳的脸安静的隐在黑暗中,观察阳光下的每个人,发出绿光的眼睛像狼一样冰冷,似乎把所有人都当成猎物。
他开始替鬼办事,走夜路,玩禁术,行走在阴与阳的边界,整个人散发生人勿近的气息,但凡冲撞了他必有人死,他出现的地方,也一定是人们的噩梦,一定代表着谁要睡进棺材。
村里的人都在传他邪乎,不让任何人接近他,不仅如此,看见他都要骂两句。
古话说的好,如果碰邪了就骂几句狠的,鬼也怕恶人。
猫眼二
方欢张张嘴,正打算也骂两句,突然想起什么,他转过身去,窗户外果然趴着一只黑猫,发着绿光的眼睛盯着他,整张猫脸贴在玻璃上。
老人说猫,老鼠,蝙蝠,都是夜猫子,这些东西都是鬼最喜欢变的种类,根本分不清是鬼还是动物。
“喵~”也许是知道方欢在看它,那只黑猫直起身子,半蹲在窗台上,用毛茸茸的脑袋拱拱玻璃,拱完又看看他,人性化十足。
方欢吃了一惊,他知道猫是灵物,很聪明,没想到这么人性化,一定是有人在养。
“你想进来?”
“喵~”猫当然不会说话,那只黑猫依旧用脑袋顶顶玻璃,顶完又安静的看着他。
因为雾气外加外面下雨的原因,猫毛上已经半湿,紧紧贴在身上,看起来瘦弱不堪。
方欢想起当年被他欺负的少年,忍不住心里一软,打开窗户让那只猫进来。
猫儿很乖,在他手心里蹭蹭,有浴室的灯光照着那双眼也不在发光,虽然仔细看起来还是觉得瘆人,因为那双眼像蛇的眼睛一样,可以自由收缩,瞳孔接触到灯光就会猛然一缩,成为一条黑线,过了好一会儿才能慢慢适应,和正常的猫儿差不多。
方欢用浴巾包住它,慢慢给它擦身子,那只猫儿意外的乖巧,蹲在洗衣机上一动不动,不时晃晃脑袋,蹭在方欢手心手背。
“喵~”
毛还是半湿,不过比刚才紧贴在身上好多了,至少有了蓬松感,也让猫儿从可怜兮兮的状态变成可爱,对于这种猫科动物,一般人恐怕都心软的一塌糊涂。
方欢知道家里不喜欢猫,他也不敢带出去,正巧他妈催他出来吃饭,饭桌上什么都有,还有鱼,他心里惦记着猫儿,匆匆应付着吃完就拿着剩下的鱼儿进了洗手间。
遗憾的是那里空无一物,只有摊开的毛巾显示刚刚有只半湿的猫儿趴在那里,任由方欢为所欲为,它乖巧可爱,又安静异常,眼神里时不时闪过灵动。
方欢突然喜欢上了它,想养在家里,可惜他没有那个机会了,那么干净的猫儿,一定是有主人的。
他把毛巾收拾收拾,本着不能浪费的心思,把那碗没吃完的烧鱼带回了卧室继续吃。
虽然常年不在,但是他的屋子一直有人打扫,他进去的时候里面还是干净的,可以直接入住。
他妈刚给他收拾好被子,一边收拾一边抱怨,“晚上听见猫叫千万不要打开窗户,那东西邪着呢,都怪村口那个该死的明子,养了这么多只猫,弄的我们这里都快成猫窝了,天天晚上发情,叫的比哭还难听,还让不让人睡。”
方欢最怕唠叨,每次听了都生不如死,他赶紧接过他妈手里的活,让他妈去休息,“妈,我自己来吧,这么晚了,赶紧去睡吧!”
“你一个人行吗?”他妈抱有怀疑。
“放心吧妈,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过来的,哪能不行。”方欢把他妈推出门,顺便锁上。
尽管隔了一层铁门,还能听见他妈不停的嘱咐,“千万不要打开窗户,听见猫叫就骂过去知道了吗?”
“知道了知道了。”爸妈都是啰嗦的,也是源于对孩子的爱,尽管方欢不喜欢,也十分无奈。
他自己铺开被子,套上被套,桌子上还有他刚拿进来的烧鱼,对他妈说是夜宵,实际上是给那只猫儿的晚餐,也许他心里还抱着一丝希望,那只猫儿没走。
他套好被子坐在上面开始脱衣服,刚脱到一半,眼角余光突然注意到桌子上一块最大的烧鱼不见了。
他愣了一下,学着猫叫引那只猫儿出现,“喵~”
当然,他学的肯定不像。
谁知道门后的柜子上面突然传来回应,“喵~”
那声音软软的,弱弱的。
方欢抬头朝上看,正好看到那只黑猫伸出一颗毛茸茸的脑袋看着他。
他停下脱衣服的动作,伸出手做拥抱状,“跳下来,我接住你。”
那只猫儿歪着脑袋看他,似乎很不解的样子,它没有动,就那么一瞬不瞬的半缩在黑暗里。
足足等到方欢胳膊都疼了,已经准备放弃的时候,那猫儿才轻巧的一跃,恰好跳到他胸口,尖利的爪子挂在他衣服上。
方欢及时接住它的身体,那双锋利的爪子才收起,软软的窝在他怀里,乖巧可爱。
细细摸起来,那只猫依旧瘦弱不堪,身子骨又软又脆,仿佛用力一点就能捏碎。
他莫名的觉得有些心疼,大概人们对于这种毛绒动物,总是不自觉的多了几分怜惜。
方欢拿起一张卫生纸垫在桌子上,然后把鱼肉放到上面,意外的是那只猫只看了一眼就扭过头,不看桌上的鱼,反而看进他的碗里。
方欢疑惑了一下,又夹了一块,不过这次没有放在卫生纸上,而是放在手心,那只猫终于动了。
小幅度的凑过来,歪着脑袋去舔他手心里的鱼肉,粉红色的舌头不时舔在他手心,意外的痒。
方欢不动声色,默默承受下来,他一边夹鱼,一边观察这只猫,这只猫的眼睛就像琉璃珠一样,晶莹透亮,带着冷光,会欣赏的人觉得是美,不会欣赏的人当然觉得瘆人,至少方欢很喜欢。
他又夹了一块鱼肉放在手心,凑到猫儿嘴边,那猫儿蹲坐在桌上,一动不动的看着他。
“吃饱了?”方欢把那块鱼肉扔进垃圾桶,又拿了纸巾擦擦手心里的油,毕竟沾上了油,只用纸巾是擦不干净的,他打开门去洗手间里洗手,再回来时屋内空无一物,那只猫不见了。
窗户打开一条缝隙,冷风灌进来,夹杂着雨水。
方欢心里疑惑,窗户明明是关着的,因为刚刚他妈说的啰嗦,他特别注意了一下,那时候的窗户还是关上的?
可是一只猫儿也不可能自己打开,他摇摇头,权当自己糊涂了。
方欢把手擦干,关上打开的窗户,脱了衣服裤子上床,他没有穿睡衣睡觉的习惯,一般都是一条大裤衩。
被子有点凉,还有点潮湿,大概和很久没用过,或者天气不好有关,他躺在里面,有点睡不着,尤其是外面时不时响起猫叫声。
就像他妈说的一样,那声音像极了小孩子的哭声,凄惨凌厉,无法想象是从又小又软的猫身体里发出来的。
也许是快春天的原因,很多野猫都开始发春,叫声也起伏不定,夹杂在雨声中,说不出的恐怖。
难怪附近的人都对野猫没什么好感,要是他每天生活在这个圈里也要被逼疯。
方欢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即使用枕头捂住头,那叫声还是能穿透枕头,直达到耳朵,尖利的声音令人烦躁。
“操你妈,吵什么吵,安静一会会死吗?”隔壁的窗户不知道被谁打开,有人破口大骂,砰的一声扔了一个空酒瓶子,玻璃碎裂的声音清晰可见。
野猫安静了一会儿,没过多久四周又开始响起那种小孩子的哭声,凄惨凌厉,就像有人在虐待它们一样。
不要说别人,就连方欢都有点受不了,那声音实在刺耳,穿透耳膜,让他睡不着,不过他还不至于发火。
整整一夜,他都一直处于那种半梦半醒的状态,每次刚睡着,都会被断断续续的猫叫声吵醒,到了半夜也不得安生。
不知道是哪只发春的野猫,就在他附近,他睡的正香突然喊了一嗓子把他吵醒,身体本能的弹了一下,碰到一个柔软的东西,特别像动物的皮毛,光滑柔顺。
可是他明明记得睡觉前关了窗户,连门都是好好锁着的,怎么会有人或者有东西进来,除非进来的不是人,也不是东西,是鬼。
他又想起小时候他奶奶跟他说的,鬼就喜欢变成老鼠,蝙蝠,猫之类的动物,因为不吸引人注意,更方便它们行走。
方欢心里咯噔一下,像是有什么东西碎掉一样,另他不安,人也彻底醒来,不过他并没有睁开眼,而是借助刚被吵醒的怒气猛地抓起那一团柔软,蓦地摔在地上。
地上传来一声惨叫,有什么东西抓在地板上,尖利的爪子划出刺耳的声音,随后是跳在桌子上打翻茶杯的声音,最后是跳在柜子上的声音,等方欢打开台灯,只能看到一道黑影从门上的窗户口一闪而过,过了一会儿一双冒着绿光的眼睛从那里照进来,那只东西怨恨的看着他,眼中泛着冷光。
方欢捡起拖鞋砸在门上的窗户上,那双眼睛才彻底消失,他也松了一口气,这才发现手心里居然全是冷汗,身体本能的紧张,心跳完全不正常。
经历了这么一下,方欢也不敢睡了,他开始瞎想混时间,其实也没什么好想的,就是想昨天吃了什么,来的路上有没有说错话之类的日常,完全就是打发时间。
他胆子算大的,一般人早就吓瘫了,屋子都不敢回,不过他到底是经历过风雨的人,一个人在外面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给人刷个马桶,也给人擦过皮鞋,都是一步一个脚印过来的,也没什么好怕的。
只是人在老家,忍不住瞎想,毕竟农村没有城市那么好,处处都是路灯,安全感十足。
在农村,你只能看到无数的星星,和无尽的黑暗,方欢还没有适应这突如其来的黑暗,他需要时间。
长夜漫漫,方欢想了很多,最后还是全部归于混沌,迷迷糊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因为在外面很忙,每天都不够睡,所以这次他特意嘱咐他妈不要叫他起来,热好饭放那就好。
所以方欢起来的时候菜还是热的,爸妈都不在,大概去别人家八卦去了。屋里就剩他一个,他洗好脸,吃好饭觉得无聊,干脆约几个哥们一起打牌。
好久不见的哥们还是很有话题的,比如职位,比如工资,再比如,女人。
“方欢,老实交代,找过几个女朋友?长的怎么样?”人多就容易起哄,男人凑在一起谈的最多的还是女人。
方欢笑了笑,主动把手机交出来,“谈过几个,长的也就那样吧!”
和他最熟的刘洋夺过他的手机,几个人挤在一起看相册,“我去,你行啊,找的各个都好看。”
相册里存了他好几任女朋友,他喜欢短发的女孩,尤其是白皮肤,杏仁眼,单薄的女孩,几任女朋友基本上都是这样的。
“奇怪,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刘洋让出位子给其他人看,“你们看看,是不是很眼熟?”
“真的,好眼熟啊,好像那个那个……就是那个……唉,我忘了。”不止他一个人觉得,其他人也这么觉得。
方欢心里咯噔一下,好像有什么东西碎掉一样,他夺过手机急匆匆的站起来逃跑,“烟没有了,我去买烟。”
没等大家多说几句,他就已经离开,顺便带上门。
他已经想起照片上的人像谁了,原本以为只是自己的爱好,没想到竟然全是照着另一个人找的。
他盯着手机上的照片看了很久,每一个都仔仔细细的观察过,短头发,杏仁眼,单薄的身体,和他童年的某个人慢慢重合。
小时候的男孩子都是不懂事,闲手闲脚,尤其是对于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动手动脚都是轻的,动不动扯头发,走路的时候故意碰一下,放毛毛虫恶作剧,基本上每个有喜欢对象的男孩都这么干过,当然也有例外。
比如方欢,其实他也扯头发,故意碰撞身体接触,只是他的对象是同样性别的男孩,那时候小不知道,现在长大了才知道原来他从小就注定了是同性恋。
方欢发现的有点晚,他找了好几任女朋友都是假小子,后来干脆找上男人,不过他回来之前把自己喜欢男人的一切都销毁干净了,也没人发现。
现在仔细想想,他喜欢的男孩更像那个人,都是短头发,白皮肤,杏仁眼,单薄的身体,他似乎对这些情有独钟,每次都找一样的,要不然宁愿单身。
他也没有和他们发生过关系,因为他认为那样的他们是纯洁的,不允许污染的,他抱着这样的思想一个人撸了好几年,现在才发现不是他们纯洁,是他心中的那个人纯洁。
他最喜欢那张瓷白的小脸,不哭不闹,安静的坐在那里,即使被他欺负了也只是小声的说,“你下次不要弄在明显的地方,爷爷会发现的。”
声音软软糯糯,就像刚拆开的棉花糖,按一下就会出现一道印子,再慢慢回弹。
原来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他了,只是那时候的他太过懵懂,不知道情为何物,而且好多年不见,他以为自己早就忘了那个人。
方欢去附近的小卖部提了一袋子东西,拿的什么他都不知道,完全是神游状态,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买了不少不需要的东西,连卫生纸都买了不少。
他想的太入神,完全没注意手上,有没有给钱都忘了。
不过他刚刚在皮包里翻了一下,发现少了一百块钱,多了几张零票,看样子是给过钱了。
方欢对自己都无奈了,他打开塑料袋,从里面拿出一盒烟,拆开了才发现没带打火机,放在打牌的桌子上了。
他十分无奈,又没有办法,也只能叹口气。
天色有点暗,打牌打了好几个小时,一不小心就下午三四点了,这时候他才注意到村口旁边有一间瓦房,和四周新盖的楼房形成天差地别。
现在这年代,家家户户都盖了新房,最少都有两三层,大致层户位置也改了,弄的他已经不知道都是谁家谁家了,也就几个联系好的还经常串门。
这间屋子有些年头,好像是长明他爷爷的住处,因为他爸妈离婚了,妈妈走了,爸爸带着妻儿住进新房,只有他爷爷带着他住进废旧的寺庙,后来寺庙回收,他们俩就不知道搬去了哪里?
这些都是方欢走后发生的事,他那时候也才十一二岁,因为爸妈要出门打工,他也不得已跟着出去上学,远离家乡太久,他记不太清楚。
如果不是因为到年龄了,家里人着急他的婚事,赶紧回家装修了房子,说不定他还在城市里奋斗,只有偶尔从别人嘴里听到那个名字。
他之所以猜到这是长明的屋子还有一个原因,因为这里长满了野草,五颜六色的猫儿时不时走来走去,从低矮的墙上跳过去,进入院内。
方欢敏锐的发现一只黑猫迈开优雅的步伐,不紧不慢的挤开木门,走了进去,临走前还瞥了他一眼。
第7节
恋耽美
第7节
刚开了几分钟,突然注意到天气不对,刚刚还是大晴天,这乍一下阴了下来,似乎要下雨。
起初张良以为就是普通的雨,可是天空越来越暗,似乎有一只大手按下来一样,这是……风暴。
张良吃了一惊,看这个范围,这场风暴并不小,风暴是由空气中形成气流紊乱后发展成低气压,然后风从风暴雏形周围的高气压区域渐渐进入中心区域。
海洋给成长中的风暴不断补充着温度和湿度,使风暴的暖湿气流能上升得更快。当上升到一定高度时,暖湿气流凝结并形成雷暴雨。
在雷暴雨面前,张良的身影突然渺小,他似乎看到身后有一只野兽,张开血盆大口,对他紧追不舍
,只要他稍微落后一点,就会被那只野兽吞掉。
前面张良也遇到过不少小风暴,不过那些太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见,最大的一次也不过一两米,而且离他朝远,还没过来就被他躲开了。
可是这次的风暴似乎毫无预兆,就那么突然袭来,当一滴滴雨水砸下来的时候,他还以为是下雨了。
只有回头的时候才猛然发现,风暴就在他身后,因为距离太远,对他还没有什么影响,所以张良一开始并没有发现,等他发现的时候风暴已经很接近了。
周围的水就像一锅粥一样,被人用巨大的勺子搅开,海水碰撞在一起,形成巨大的漩涡,每走一步,漩涡就会更大,范围也更广,它慢慢酝酿着,等着给人们致命一击。
他的发动机本身就小,又被船上这么多东西拖累,而且那个发动机本来是用在橡皮救生艇上的,橡皮才多轻,他这个七七八八带了不少东西不说,船本身也重,是用木头做的,由于上面破了很多洞,张良钉了不少木块上去,现在全成了拖累,弄的船整体速度下降,平时也无所谓,这个时间就要命了。
张良抬起船上的箱子扔进海里,降低整体的重量,不仅如此他还把自己搭的木棚也拆了下去,灌了水的鞋子,湿答答的衣服,全都扔进了海里,只有再抱那床被子的时候有点犹豫,这个这么轻,应该不需要扔吧!
可是就连他自己都无法骗过自己,衣服这么轻都扔了,为什么单单不扔被子,被子进了水只会越来越重。
雨水交加,被子的表面已经湿了大半,再加上海面湿度比较大,每天清晨醒来被子都是湿湿的,这也帮助了雨水快速浸透。
张良咬咬牙,抱着被子的手指关节都因为用力变白了,他用力嗅一下上面的味道,就好像要永远记住一样,最后猛地把它扔进了水里。
被子本身就是容易湿的东西,浸了水更容易湿,很快白色的影子就消失不见,沉入水底。
张良扭过去不去看,他又把船上的所有东西都扔掉,除了吃的和喝的,因为他还要留着这条命活着回去。
身后的风暴越来越近,张良可以清晰的听到风刮在脸上的声音,就像孩子在哭一样,呜呜的声音时不时传来。
张良终于狠下心,把食物也扔了一半下去,不能再扔了,否则就算他活着也会活活饿死。
身后的风暴让人绝望,张良总有一种感觉,就算他把所有的食物都扔了,那头怪物也不会放过他,依旧展开血盆大口,等着他主动送上门来。
张良已经做好了跳船,一旦跳船,他生的机会跟小,可是没有办法,那头怪物执意要把他拉入绝境。
他已经感觉到船的速度越来越慢,越来越慢,就好像有人紧紧的拽住它,甚至把它拉回深渊。
船在倒退,张良感觉到了,他不敢回头,怕看到死亡离他越来越近。
似乎他一回头,就看到一张大口,把他吞噬进入黑暗。
他还没有回去看到国宝,不能死在这里。
张良几乎是抖着手加大马达的速度,明明已经是最高了,可是他还是不死心,一遍一遍的去掰已经被他掰弯的把手,砰!把手不堪受重彻底报销,从崭新的马达上掉落下来,砸在地上,发出不小的声响。
张良膝盖一软,突然砰的一声跪在地上,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彻底崩溃,颤抖的手捂住眼睛,失声痛哭。
可是过了好久,他都没有被黑暗吞噬,也没有掉入水中淹死,甚至没有感受到任何窒息的感觉。
稍微恢复了一点理智的张良细细感应了一下,突然发现船在快速移动,就好像有人用力推着走一样。
这不可能,没有人会救他。
他猛地回头,就看到一条巨大有劲的鱼尾时不时出现,用力的拍打海面,提升速度的增加。
“国宝。”张良愣了一下。
越来越多的鱼尾显现,从四面八方涌来,共同推着这艘船,甚至时不时有人鱼露出脑袋,把一件件刚才他扔进海里的东西捡回来,扔到他的船上。
最后一个黑黑的脑袋露出来,国宝抱着沉重的被子浮出水面,吃力的放进船上,带着水的被子就像一块巨大的石头,压的整个船往下沉了几分。
然而这些对于人鱼来说似乎并不是问题,他们力大无穷,且持久力极长,几条人鱼共同用力,推在船身上,让小船的速度超越了马达,像飞一样,快速超前而去。
连风暴都追不上,海啸也赶不上,群居的他们是真正的海中霸王,别人都说鲨鱼才是海中霸王,可是跟人鱼一比就显得那么浅薄。
并不是轮体积,也不是轮力量,而是轮智慧与力量的结合,人鱼太聪明了,他们明白对付什么样的动物用什么样的手段,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是受到极大的伤害,他们根本不会死。
但是上天是公平了,给你打开了一扇窗,一定会关上门,他们的生育能力低下,每年能活下来的小人鱼少的可怜,即使活下来了也长不大,很少有能平安长到成年的。
所以他们需要一个安稳的窝,不仅为了养胎儿,也为了日后的生活,他们选择了张良那个村子,把窝安在在他们附近。
谁知道村民们这么不幸,海啸一来全死了。
人鱼对孩子是善意的,因为他们自己无法生育,所以就对孩子就特别渴望。
当年的国宝也是太喜欢张良了,所以时不时跑去骚扰,谁知道方法不对,把张良吓坏了,还成了心理阴影,这么多年过去他的面容始终还在张良面前时不时出现,挥之不去。
所以,这就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你们怎么来了?”张良吃惊不小,他趴在船沿,看着用力推船的国宝眼神温柔,“你好像瘦了。”
国宝露出一个脑袋,冲他露出一笑,深深白牙裂开,就像要吃人的模样。
张良捂住心口,“宝贝你吓到我了。”
船使出风暴的范围,慢慢安稳下来,拨开云雾,海风习习,阳光从高空照下来,似乎一切都这么美好。
(完)
原谅我这一次一
我爱上一个骚货,每天背着我找人。
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他可以这么能‘干’。
难道我不能满足他?
不是。
是他太贱,他喜欢偷情的刺激,还喜欢被不同的人珍惜,被无数人干。
他是个人尽可夫的贱货。
我整整衣领,看着镜子里英俊的我,我长得不差,身材够好,每天都能满足他,可是他为什么还不满足?
今天是情人节,是我和他十年的纪念日,我们从初中就开始了。
初中我是学习良好的班长,他是倒数第一的插班生,他每天缠着我问一些白痴的问题,一遍一遍的说爱我。
情人节那天他把我拉进角落里,握着我的手摸上他的胸膛,他的心脏,他说“你听,它在为你跳动。”
我被动的抚摸他的身体,被他拉着手摸在勃然处,他说,“你看,它为你站了起来。”
最后他拉着我的手,摸上他后面那处神秘的地方,他说,“你摸,它为你湿了。”
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怎么了,我相信了他的胡话,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嘴角勾起最幸福的微笑。
我拥抱了他,在他的引导下,用我最热情的方式进入了他的身体。
用我最青涩的地方,进入他被人操软的地方。
他得到了我,开始不珍惜,每晚都回来的很晚,身上沾满酒气,精液,和被男人拥抱过的气息。
开始我会说,你下次别这样了。
他说,好。
起初几天他老老实实的改了,后面该干什么照样干什么。
后来我会说,麻烦你下次在外面做完把痕迹洗干净,别让我知道好不好。
他说,好。
开始几天他完美的做好了,后面还是该干什么照样干什么。
最后我终于认清了他,“我们不合适,分手吧!”
他眨眨眼,确定了我不是在开玩笑,真的在收拾东西之后才拉着我的袖子苦苦保证,“别这样,我和别人都是玩的,和你才是真爱,我自始至终都只爱过你一个人。你应该理解我,我是为了我们的未来,为了我们以后的房子,都是为了你。”
我又一次相信了他的胡话,沉浸在他给我画的世界里。
他开始很早就回来,每天给我说他上班的趣事,温柔的拉着我的手,抚摸他全身。
只是我再也不是那个只会相信他的傻子,对他的动作也越来越狠,越来越快。
把他干的哭天喊娘,哭着求我别做了,他要不行了。
可是我不听,只是越发的加重了我身下的动作。
因为我看见他背后的吻痕,他红肿的穴口。
他就是一个贱人,我早就该知道,可是为什么还是每次都上当。
每次我提分手的时候,他都要苦苦求我。
第一次他说,原谅我这一次,我下次不会了。
第二次他说,原谅我这一次,我再也不敢了。
第三次他说,原谅我这一次,只有你才是真的爱我。
第四次他说,原谅我这一次,别离开我,我就只有你。
第五次……第六次……
我一次次的心软,原谅了他,可是我再也不会相信他。
第一次原谅他是爱。
第二次原谅他还是爱他。
第三次原谅他是恨。
第四次……第五次……原谅他是很恨他。
对,恨他,真的很恨他。
我恨他为什么要追我。
我恨他为什么追到手了又不珍惜。
我恨他一次次挽留我。
我恨我自己为什么要相信他,如果我一开始就不相信他的鬼话该多好。
可惜没有如果。
我扯下刚系好的领带重新系上,这次我很仔细,一圈一圈的都很认真。
直到系到我满意才松了一口气,因为这已经是第四遍了。
最后再照照镜子,确定现在的我很帅才走出门。
门口就是一家花店,离我家很近,我走到花店面前,买下一束娇娇欲滴的玫瑰花。
情人节生意很好,店主笑的嘴都歪了,“小伙子真俊,女朋友真幸福。”
我嘴角勾起一丝冷笑,嘴里却附和着,“是啊,他很幸福。”
很快我就来到了他上班的酒吧,在一群同性的注目下我很快找到了他,拒绝同性们的邀请我走向了他。
他躺在男人的怀里喘息,浑身颤抖,享受的表情那么美。
最后他发现了我,急忙推开身上的男人,整整衣服走到我面前,“你怎么来了?”
我微笑,“我为什么不能来?我是来给你送花的,今天是情人节。”
他拉着我的袖子把我拉出酒吧,“不是说你不能来,是我在上班,上班时间没空陪你。”
“哦……”我拉长了音,惊奇的看着他,“你在上班时间和别的男人鬼混,你老板不管吗?你陪别人就有空,陪我就没空?”
“你生气了?”他仔细打量我,“其实你不用生气,都是逢场作戏,当不了真,你别像个孩子一样胡闹,别放在心上,我不会和他在一起。”
我直直的看着他的眼,突然笑了,“确实当不得真,你这种贱人我早就知道了,在你眼里没什么是真的。”
他恼羞成怒,“你能不能别这样阴阳怪气的说话,我要生气了。”
我把花放进手心里摩擦,笑的更加开心了。
他突然看见我手上的花惊喜道,“给我的?真漂亮。”
我说,是。
我说,我想你了。
他的耳根红了,二话不说跑进酒吧交代一声,就跟着我回家了。
…………………………………………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是很久以前的文了,但是我很喜欢黑化病娇猪脚,我觉得他就不是人,所以贴上了。
原谅我这一次二
我们在家里做了爱,我把他压在身下,用我买的玫瑰花剥了皮插进他的淫根,他疼的连连抽冷气。
可是我却毫不怜香惜玉,因为我知道他不值得我可怜,不值得我同情。
我把我的领带塞进他的嘴里,他嗯嗯哼哼的摇头,眼里却全是欲望。
我的手指插进他的穴洞里,用力的,狠狠的搅动,塞了四根手指已经很艰难了,可是我硬是把我的大拇指也塞了进去。
我想把我整个手都塞进去,去掏他的心脏,看看它是不是为我跳动的。
我拔出我的领带,“你又去找男人了,后面都肿了。”
他说,“我不敢了,我以后都不敢了,你饶了我。”
“可是我不信,你说,怎么办?”我的声音很冷静,没有半分情欲。
他用可怜兮兮的语气说话,“真的,我以后都不敢了。”
“可是我还是不信,你一点诚意都没有,这样吧!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是和我一起死。第二,是我毁了你的容,打断你的腿,挖了你的眼。这样你就再也没有资本去勾引人,再也不能跑出去偷男人,再也不能看别的男人。”我直直的看着他,眼睛里是认真,是无情。
他突然笑了,“别开这样的玩笑好吗?我都有点怕你了。”
我半点笑意都没有的盯着他,“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他突然挣扎起来,“吴浩,你不会的,对吧!你怎么会这样对我。”
“会,我会,这样你就只能留在我身边,说吧!你要选第一,还是第二。”我的声音冷酷无比,打乱了他的思绪。
他摇着头大喊,“我不想死,我还年轻,你这个疯子。”他突然拿起桌上的花瓶砸在我头上。
砰!鲜血从我头上滴下来,可是我却看都不看,只是拿起散落在床上的瓷片,一下又一下的划在他身上。
他的惨叫声不绝于耳。
我却像疯魔了一样说:
“挖了你的眼,你就再也不能看别人。
划烂你的脸,你就再也不能勾引别人。
割了你的腿,你就再也不能跑出去偷男人。
今天之后你就只能属于我。”
他再也挣扎不动,喉咙早就被他叫哑了,只能喘着粗气听着我的疯魔,听着我折磨他。
因为他的眼睛瞎了,他再也不能看别的男人。
他的脸也毁容了,他再也不能勾引男人。
他的腿更是没法走路了,因为我割了他的腿。
我怎么能这么狠?
我为什么能这么狠?
这都是他逼的,他把当初那个被人告白都会脸红的我,逼成今天这个疯子。
他为了我铺了一条孤单寂寞的路,路上没有他。
而我改变了我的命运,我拉住了他,和我一起走在这条孤单寂寞的路。
我丢下手里的瓷片,看着被我折磨成血人的他,捂着脸哭了,哭的撕心裂肺。
我抱着浑身瘫软的他说,“原谅我这一次,我下次不会了,我再也不会伤害你了。”
他没说话,只是拿那双血洞的望着我的方向。
第二天,我做好稀饭,轻轻的坐在床边,舀一勺子稀饭吹凉,送到他嘴边,“吃饭了,来,张口。”
他动都不动,直到我的勺子碰到他嘴边的时候,他突然一把打落我手里的稀饭。
啪!勺子摔在地上碎了,铁的饭碗在地上滚了一圈才停下来。
滚烫的液体洒满我的胸膛和手上,我却没在意,只是一脸心疼的捧起他的手含进嘴里。
我眼里有泪水在闪,我哭着说,“对不起,原谅我这一次,我下次一定会小心的,我不知道会烫到你。”
他依旧没说话,只是缠满纱布的眼流出了血。
猫眼一
大年三十过去很久,方欢终于抽出空回家,这两年他在外面做点生意,小有起色,不能说很好,养家糊口还是够的。
这次回去是因为他在市里买了房,打算接父母回家,电话里说不清楚,再加上好久没回去,干脆回去看看老友。
他家在农村,路不好走,他又穿着西装领带,现在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淌了三次水了,这是第四次。”他撸起袖子,扁起裤腿,脱下鞋袜下水了。
幸好家也不远了,虽然下了雨,直接淋成了落汤鸡,把自己弄的浑身狼狈,裤腿上全是泥巴。
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洗澡,他妈见到他很激动,一个劲的问他过的怎么样,他就说很好。
他在外面受了很多苦,也不敢跟家人说,有困难就说还好,过得不错之类的,日子也就这么糊弄过去了。
家里的房子前两年就盖好了,最近才简单装修了一下,洗手间都是新的,瓷砖上隐隐约约能倒影出人影。
他回来的晚,天又有点黑,洗头的时候总感觉一股凉气涌来,不知道是没关窗还是怎么回事。
方欢专心洗头,他揉了两下泡沫,突然僵在哪里,因为看到瓷砖上倒影出不属于他的影子,那是一双发出瘆人光芒的眼睛,冷冷的看着他,而且那个方向是窗户,就像有人贴着玻璃死死的盯着他一样,格外的恐怖。
他没有动,小心翼翼的维持着那个动作,以免被看出不正常,过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以前奶奶说的,如果看见鬼千万不要表现出来,否则他就会一直跟着你。
因为生在农村,方欢多少有些迷信,尤其是他奶奶从小给他灌输了不少神鬼的事,还说的悬乎悬乎。
关键是其中有一个人他还认识,是和他同年的孩子,因为先天失明,在家里不受重视,日子过的很苦,人也老实,方欢小时候经常喜欢欺负他。
他还记得那孩子好像叫长明,意思是希望他的眼睛能好起来,长明。
小时候不懂事,现在懂事了才觉得当时幼稚,长明已经那么可怜了,他还要跑去欺负。
其实也不算欺负,就是小孩子玩捉迷藏,总是让他抓,自己藏起来,谁知道他明明是个瞎子,却每次都能找到他的位置。
第一次他说听到了呼吸声,第二次他说是闻到了身上的洗衣粉的味道,就是凭借这两个条件,才能每次都认出方欢,每次都惹的他不开心。
毕竟总被一个瞎子抓到,对于那时候的他来说是很丢脸的,不愿意提起的事。尽管长大之后再也没有这种想法,依旧觉得遗憾。
方欢到现在都记得那个温柔善良的孩子,安静,乖巧。
长明姓什么他不知道,他爸妈离婚,谁都不愿意带他,所以姓什么已经没有意义。
还是他爷爷把他带回村里,地里的活很多,他爷爷根本照顾不了他,索性他很乖,一坐就是一整天,像个瓷娃娃一样。
因为先天失明,长明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双眼睛,用来看到世界,看到方欢,而他也实现了这个愿望。
那是一个赤脚医生,说是愿意给长明做换眼手术,不过死亡率很高,长明答应了。
他太想要一双眼睛了,能看到世界,看到光芒,看到希望。
“我不想再待在黑暗里,即使和死亡擦边。”他异常决然,黑暗的世界让他绝望,“有了眼睛,爸妈就会合好回来看我,有了眼睛,你们就会和我一起玩。”
他说这话的时候面无表情,瓷白的脸上有晶莹的泪珠流出,眼神空洞无神。
赤脚医生答应了他,手术很成功,他大难不死度过了这关,可是接下来却让人觉得瘆人。
换上猫眼的他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性格阴沉不定,木纳的脸安静的隐在黑暗中,观察阳光下的每个人,发出绿光的眼睛像狼一样冰冷,似乎把所有人都当成猎物。
他开始替鬼办事,走夜路,玩禁术,行走在阴与阳的边界,整个人散发生人勿近的气息,但凡冲撞了他必有人死,他出现的地方,也一定是人们的噩梦,一定代表着谁要睡进棺材。
村里的人都在传他邪乎,不让任何人接近他,不仅如此,看见他都要骂两句。
古话说的好,如果碰邪了就骂几句狠的,鬼也怕恶人。
猫眼二
方欢张张嘴,正打算也骂两句,突然想起什么,他转过身去,窗户外果然趴着一只黑猫,发着绿光的眼睛盯着他,整张猫脸贴在玻璃上。
老人说猫,老鼠,蝙蝠,都是夜猫子,这些东西都是鬼最喜欢变的种类,根本分不清是鬼还是动物。
“喵~”也许是知道方欢在看它,那只黑猫直起身子,半蹲在窗台上,用毛茸茸的脑袋拱拱玻璃,拱完又看看他,人性化十足。
方欢吃了一惊,他知道猫是灵物,很聪明,没想到这么人性化,一定是有人在养。
“你想进来?”
“喵~”猫当然不会说话,那只黑猫依旧用脑袋顶顶玻璃,顶完又安静的看着他。
因为雾气外加外面下雨的原因,猫毛上已经半湿,紧紧贴在身上,看起来瘦弱不堪。
方欢想起当年被他欺负的少年,忍不住心里一软,打开窗户让那只猫进来。
猫儿很乖,在他手心里蹭蹭,有浴室的灯光照着那双眼也不在发光,虽然仔细看起来还是觉得瘆人,因为那双眼像蛇的眼睛一样,可以自由收缩,瞳孔接触到灯光就会猛然一缩,成为一条黑线,过了好一会儿才能慢慢适应,和正常的猫儿差不多。
方欢用浴巾包住它,慢慢给它擦身子,那只猫儿意外的乖巧,蹲在洗衣机上一动不动,不时晃晃脑袋,蹭在方欢手心手背。
“喵~”
毛还是半湿,不过比刚才紧贴在身上好多了,至少有了蓬松感,也让猫儿从可怜兮兮的状态变成可爱,对于这种猫科动物,一般人恐怕都心软的一塌糊涂。
方欢知道家里不喜欢猫,他也不敢带出去,正巧他妈催他出来吃饭,饭桌上什么都有,还有鱼,他心里惦记着猫儿,匆匆应付着吃完就拿着剩下的鱼儿进了洗手间。
遗憾的是那里空无一物,只有摊开的毛巾显示刚刚有只半湿的猫儿趴在那里,任由方欢为所欲为,它乖巧可爱,又安静异常,眼神里时不时闪过灵动。
方欢突然喜欢上了它,想养在家里,可惜他没有那个机会了,那么干净的猫儿,一定是有主人的。
他把毛巾收拾收拾,本着不能浪费的心思,把那碗没吃完的烧鱼带回了卧室继续吃。
虽然常年不在,但是他的屋子一直有人打扫,他进去的时候里面还是干净的,可以直接入住。
他妈刚给他收拾好被子,一边收拾一边抱怨,“晚上听见猫叫千万不要打开窗户,那东西邪着呢,都怪村口那个该死的明子,养了这么多只猫,弄的我们这里都快成猫窝了,天天晚上发情,叫的比哭还难听,还让不让人睡。”
方欢最怕唠叨,每次听了都生不如死,他赶紧接过他妈手里的活,让他妈去休息,“妈,我自己来吧,这么晚了,赶紧去睡吧!”
“你一个人行吗?”他妈抱有怀疑。
“放心吧妈,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过来的,哪能不行。”方欢把他妈推出门,顺便锁上。
尽管隔了一层铁门,还能听见他妈不停的嘱咐,“千万不要打开窗户,听见猫叫就骂过去知道了吗?”
“知道了知道了。”爸妈都是啰嗦的,也是源于对孩子的爱,尽管方欢不喜欢,也十分无奈。
他自己铺开被子,套上被套,桌子上还有他刚拿进来的烧鱼,对他妈说是夜宵,实际上是给那只猫儿的晚餐,也许他心里还抱着一丝希望,那只猫儿没走。
他套好被子坐在上面开始脱衣服,刚脱到一半,眼角余光突然注意到桌子上一块最大的烧鱼不见了。
他愣了一下,学着猫叫引那只猫儿出现,“喵~”
当然,他学的肯定不像。
谁知道门后的柜子上面突然传来回应,“喵~”
那声音软软的,弱弱的。
方欢抬头朝上看,正好看到那只黑猫伸出一颗毛茸茸的脑袋看着他。
他停下脱衣服的动作,伸出手做拥抱状,“跳下来,我接住你。”
那只猫儿歪着脑袋看他,似乎很不解的样子,它没有动,就那么一瞬不瞬的半缩在黑暗里。
足足等到方欢胳膊都疼了,已经准备放弃的时候,那猫儿才轻巧的一跃,恰好跳到他胸口,尖利的爪子挂在他衣服上。
方欢及时接住它的身体,那双锋利的爪子才收起,软软的窝在他怀里,乖巧可爱。
细细摸起来,那只猫依旧瘦弱不堪,身子骨又软又脆,仿佛用力一点就能捏碎。
他莫名的觉得有些心疼,大概人们对于这种毛绒动物,总是不自觉的多了几分怜惜。
方欢拿起一张卫生纸垫在桌子上,然后把鱼肉放到上面,意外的是那只猫只看了一眼就扭过头,不看桌上的鱼,反而看进他的碗里。
方欢疑惑了一下,又夹了一块,不过这次没有放在卫生纸上,而是放在手心,那只猫终于动了。
小幅度的凑过来,歪着脑袋去舔他手心里的鱼肉,粉红色的舌头不时舔在他手心,意外的痒。
方欢不动声色,默默承受下来,他一边夹鱼,一边观察这只猫,这只猫的眼睛就像琉璃珠一样,晶莹透亮,带着冷光,会欣赏的人觉得是美,不会欣赏的人当然觉得瘆人,至少方欢很喜欢。
他又夹了一块鱼肉放在手心,凑到猫儿嘴边,那猫儿蹲坐在桌上,一动不动的看着他。
“吃饱了?”方欢把那块鱼肉扔进垃圾桶,又拿了纸巾擦擦手心里的油,毕竟沾上了油,只用纸巾是擦不干净的,他打开门去洗手间里洗手,再回来时屋内空无一物,那只猫不见了。
窗户打开一条缝隙,冷风灌进来,夹杂着雨水。
方欢心里疑惑,窗户明明是关着的,因为刚刚他妈说的啰嗦,他特别注意了一下,那时候的窗户还是关上的?
可是一只猫儿也不可能自己打开,他摇摇头,权当自己糊涂了。
方欢把手擦干,关上打开的窗户,脱了衣服裤子上床,他没有穿睡衣睡觉的习惯,一般都是一条大裤衩。
被子有点凉,还有点潮湿,大概和很久没用过,或者天气不好有关,他躺在里面,有点睡不着,尤其是外面时不时响起猫叫声。
就像他妈说的一样,那声音像极了小孩子的哭声,凄惨凌厉,无法想象是从又小又软的猫身体里发出来的。
也许是快春天的原因,很多野猫都开始发春,叫声也起伏不定,夹杂在雨声中,说不出的恐怖。
难怪附近的人都对野猫没什么好感,要是他每天生活在这个圈里也要被逼疯。
方欢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即使用枕头捂住头,那叫声还是能穿透枕头,直达到耳朵,尖利的声音令人烦躁。
“操你妈,吵什么吵,安静一会会死吗?”隔壁的窗户不知道被谁打开,有人破口大骂,砰的一声扔了一个空酒瓶子,玻璃碎裂的声音清晰可见。
野猫安静了一会儿,没过多久四周又开始响起那种小孩子的哭声,凄惨凌厉,就像有人在虐待它们一样。
不要说别人,就连方欢都有点受不了,那声音实在刺耳,穿透耳膜,让他睡不着,不过他还不至于发火。
整整一夜,他都一直处于那种半梦半醒的状态,每次刚睡着,都会被断断续续的猫叫声吵醒,到了半夜也不得安生。
不知道是哪只发春的野猫,就在他附近,他睡的正香突然喊了一嗓子把他吵醒,身体本能的弹了一下,碰到一个柔软的东西,特别像动物的皮毛,光滑柔顺。
可是他明明记得睡觉前关了窗户,连门都是好好锁着的,怎么会有人或者有东西进来,除非进来的不是人,也不是东西,是鬼。
他又想起小时候他奶奶跟他说的,鬼就喜欢变成老鼠,蝙蝠,猫之类的动物,因为不吸引人注意,更方便它们行走。
方欢心里咯噔一下,像是有什么东西碎掉一样,另他不安,人也彻底醒来,不过他并没有睁开眼,而是借助刚被吵醒的怒气猛地抓起那一团柔软,蓦地摔在地上。
地上传来一声惨叫,有什么东西抓在地板上,尖利的爪子划出刺耳的声音,随后是跳在桌子上打翻茶杯的声音,最后是跳在柜子上的声音,等方欢打开台灯,只能看到一道黑影从门上的窗户口一闪而过,过了一会儿一双冒着绿光的眼睛从那里照进来,那只东西怨恨的看着他,眼中泛着冷光。
方欢捡起拖鞋砸在门上的窗户上,那双眼睛才彻底消失,他也松了一口气,这才发现手心里居然全是冷汗,身体本能的紧张,心跳完全不正常。
经历了这么一下,方欢也不敢睡了,他开始瞎想混时间,其实也没什么好想的,就是想昨天吃了什么,来的路上有没有说错话之类的日常,完全就是打发时间。
他胆子算大的,一般人早就吓瘫了,屋子都不敢回,不过他到底是经历过风雨的人,一个人在外面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给人刷个马桶,也给人擦过皮鞋,都是一步一个脚印过来的,也没什么好怕的。
只是人在老家,忍不住瞎想,毕竟农村没有城市那么好,处处都是路灯,安全感十足。
在农村,你只能看到无数的星星,和无尽的黑暗,方欢还没有适应这突如其来的黑暗,他需要时间。
长夜漫漫,方欢想了很多,最后还是全部归于混沌,迷迷糊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因为在外面很忙,每天都不够睡,所以这次他特意嘱咐他妈不要叫他起来,热好饭放那就好。
所以方欢起来的时候菜还是热的,爸妈都不在,大概去别人家八卦去了。屋里就剩他一个,他洗好脸,吃好饭觉得无聊,干脆约几个哥们一起打牌。
好久不见的哥们还是很有话题的,比如职位,比如工资,再比如,女人。
“方欢,老实交代,找过几个女朋友?长的怎么样?”人多就容易起哄,男人凑在一起谈的最多的还是女人。
方欢笑了笑,主动把手机交出来,“谈过几个,长的也就那样吧!”
和他最熟的刘洋夺过他的手机,几个人挤在一起看相册,“我去,你行啊,找的各个都好看。”
相册里存了他好几任女朋友,他喜欢短发的女孩,尤其是白皮肤,杏仁眼,单薄的女孩,几任女朋友基本上都是这样的。
“奇怪,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刘洋让出位子给其他人看,“你们看看,是不是很眼熟?”
“真的,好眼熟啊,好像那个那个……就是那个……唉,我忘了。”不止他一个人觉得,其他人也这么觉得。
方欢心里咯噔一下,好像有什么东西碎掉一样,他夺过手机急匆匆的站起来逃跑,“烟没有了,我去买烟。”
没等大家多说几句,他就已经离开,顺便带上门。
他已经想起照片上的人像谁了,原本以为只是自己的爱好,没想到竟然全是照着另一个人找的。
他盯着手机上的照片看了很久,每一个都仔仔细细的观察过,短头发,杏仁眼,单薄的身体,和他童年的某个人慢慢重合。
小时候的男孩子都是不懂事,闲手闲脚,尤其是对于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动手动脚都是轻的,动不动扯头发,走路的时候故意碰一下,放毛毛虫恶作剧,基本上每个有喜欢对象的男孩都这么干过,当然也有例外。
比如方欢,其实他也扯头发,故意碰撞身体接触,只是他的对象是同样性别的男孩,那时候小不知道,现在长大了才知道原来他从小就注定了是同性恋。
方欢发现的有点晚,他找了好几任女朋友都是假小子,后来干脆找上男人,不过他回来之前把自己喜欢男人的一切都销毁干净了,也没人发现。
现在仔细想想,他喜欢的男孩更像那个人,都是短头发,白皮肤,杏仁眼,单薄的身体,他似乎对这些情有独钟,每次都找一样的,要不然宁愿单身。
他也没有和他们发生过关系,因为他认为那样的他们是纯洁的,不允许污染的,他抱着这样的思想一个人撸了好几年,现在才发现不是他们纯洁,是他心中的那个人纯洁。
他最喜欢那张瓷白的小脸,不哭不闹,安静的坐在那里,即使被他欺负了也只是小声的说,“你下次不要弄在明显的地方,爷爷会发现的。”
声音软软糯糯,就像刚拆开的棉花糖,按一下就会出现一道印子,再慢慢回弹。
原来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他了,只是那时候的他太过懵懂,不知道情为何物,而且好多年不见,他以为自己早就忘了那个人。
方欢去附近的小卖部提了一袋子东西,拿的什么他都不知道,完全是神游状态,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买了不少不需要的东西,连卫生纸都买了不少。
他想的太入神,完全没注意手上,有没有给钱都忘了。
不过他刚刚在皮包里翻了一下,发现少了一百块钱,多了几张零票,看样子是给过钱了。
方欢对自己都无奈了,他打开塑料袋,从里面拿出一盒烟,拆开了才发现没带打火机,放在打牌的桌子上了。
他十分无奈,又没有办法,也只能叹口气。
天色有点暗,打牌打了好几个小时,一不小心就下午三四点了,这时候他才注意到村口旁边有一间瓦房,和四周新盖的楼房形成天差地别。
现在这年代,家家户户都盖了新房,最少都有两三层,大致层户位置也改了,弄的他已经不知道都是谁家谁家了,也就几个联系好的还经常串门。
这间屋子有些年头,好像是长明他爷爷的住处,因为他爸妈离婚了,妈妈走了,爸爸带着妻儿住进新房,只有他爷爷带着他住进废旧的寺庙,后来寺庙回收,他们俩就不知道搬去了哪里?
这些都是方欢走后发生的事,他那时候也才十一二岁,因为爸妈要出门打工,他也不得已跟着出去上学,远离家乡太久,他记不太清楚。
如果不是因为到年龄了,家里人着急他的婚事,赶紧回家装修了房子,说不定他还在城市里奋斗,只有偶尔从别人嘴里听到那个名字。
他之所以猜到这是长明的屋子还有一个原因,因为这里长满了野草,五颜六色的猫儿时不时走来走去,从低矮的墙上跳过去,进入院内。
方欢敏锐的发现一只黑猫迈开优雅的步伐,不紧不慢的挤开木门,走了进去,临走前还瞥了他一眼。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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