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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疯了揭秘性派对 作者:聂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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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狐狸的尖叫
北伊州大学的“x派对”
回到美国后,阿东对维也纳浪漫之旅的记忆全部就聚焦在那个女妖式的“妓女实习生”身上。他搞不清自己究竟在那儿呆了多久,以及有没有去过维也纳歌剧院的金色大厅听过音乐会,因为他觉得自己完全被搞糊涂了。
周山岭倒是真的从柏克莱赶到芝加哥为阿东接风洗尘,但当阿东颠三倒四地讲述维也纳的之艳遇时,周山岭笑歪了腰,完全是一副不相信的口吻。阿东就急得诅咒发誓,说自己绝对没有说半句谎言——虽然连他自己都觉得不相信,可世界上不少事情就那么不可思议地发生了啊。
周山岭最后就说,“行了,行了。我相信你就是。”
但语气里显然安慰多于信任。阿东真是有理说不清,他甚至提出一个荒唐的验证法,声称自己不是处男了——正是那个“妓女实习生”搞得他“破了身”。这样的话当然也只能当作笑话说说而已,谁去验证你啊——连医生也难以证明你啊。
“为什么女孩子就能通过医院验证是否处女,为什么男的就不行呢?这样的话,岂不减去了那些不贞男人胡所非为的心理压力,却也增添了那些有贞男人的心理焦虑。因为反正说不清啊。”
这个问题像维也纳之旅一样,很长一段时间萦绕在阿东的脑海里。有时阿东甚至想,自己是否真正去过维也纳,跟一个人做了爱,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跟一个人做了爱,却又不能证明自己这么做过。后来,阿东就想,算了。也没有必要弄清这类问题。退一步说,弄清了又有什么意思呢?美国对阿东来说,本来就是一个疯子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生活了几年后,你就不能用习惯思维去看问题。
美国人的口号是:“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也没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这个口号按阿东的解释就是:如果你愿意相信,没有发生的事也真正发生了;反之,如果你不愿意相信,真正发生了的事也没有发生。
真正荒唐的不是事情的不合理,而是你总是想不到。那些天,美国社会上一连串事让阿东深深地感到,“这个世界没有什么秩序可言,也没有什么理由可言,可它恰恰又秩序井然,而且都在依法办事。”
比方:一位联邦调查局的成员挪用公款二千元去赌博,结果被解雇。但他却联邦调查局上告法庭,理由是,他“对赌博控制不了”,该当伤残处理,而伤残者是受联邦法律保护的。
法庭竟然支持他,判他获胜而复工!
另一个例子是,某学校一名职员,上班老是迟到,被校方开除。他竟然状告以前的雇主,理由是他是“长期迟到征候群”的受害者,法庭也支持他。
更可笑的事件则是:在麻州,一个窃贼从停车场偷走一辆车,在逃去时撞车身亡。他的家属控告停车场,现由是,他们的“防盗设备不全”,导致车毁人亡。结果这个家属也从停车场得到了一笔可观的赔偿金。
正是在这样一种没有是非、没有标准、“怎么着都行”的自由社会里,阿东凌乱的思绪渐渐得到一整合,他认为自己去了维也纳,并在那里与一个没有留下名字的“妓女实习生”有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次x生活。慢慢地,阿东变得坚定、从容,他继续读书,读研究生,读博士,打工,再打工。积极参加当地人举行的各类“个x活动”。他也开始看黄色录相,并与真正的妓女进行“实战演习”。
阿东突然发现,生活原来是这么简单,这么真实而轻松!
有一次,阿东在一位当地朋友家参加晚会,到了更阑兴尽的时候,竟然发现其中一位朋友的太太,搂着另一男子狂吻,而她的丈夫有旁边熟视无睹。
事实上,这对夫妇非常恩爱,结婚十多年了没有闹过离婚。
后来从别人那里得知,那天主持晚会的朋友,原来是北伊州大学“x派对协会”的主持人,而狂吻别人的女子及其丈夫,都是该会的会员。
怪不得那天晚上,阿东总感觉到那里的人“有点怪怪的”,如果不是互相介绍了,他真分不清谁与谁是夫妻。
因为当晚有事,阿东离开得早,不知道接下来他们就在搞“x派对”活动了。
而据说,这种“x派对”活动在美国已属司空见惯,所有大城市都有机构主持其事。
有x心理学家频频在报上发表文章,认为“交换配偶”可以作为一种心理治疗,有助于稳定家庭,使夫妻关系常日常新。
尽管阿东已慢慢习惯了美国光怪陆离的社会——“怎么着都行”,但碰上交换夫妻这样的“x派对”活动,他的思想还是有些“转不弯”来,觉得有些“别扭”。
不久,芝加哥大学东亚系从中国大陆请来一名专事女x研究的专家来讲学,阿东听了他的一次讲座。
这位学者说,最近读到高尔基的一篇回忆文章,说有一回,高尔基跟几个文坛朋友在一起谈女人,托尔斯泰突然说,“等我一只脚踏进坟墓时,再说出关于女人的真话,说完立即跳到棺材里,砰的一声盖上。来捉我吧。”紧接着,这位学者又举了另一个例子:一个德国人想编一本名家谈婚姻的书,向肖伯纳约稿,肖伯纳回信说,“凡人在其太太未死时,没有能老实说出他对婚姻的意见的。”
这个学者在分析这两个事例时指出:一个要在自己临终前说,一个要在太太去世后说,可见说出的都不是什么好话了。
不过,其间又有区别。
自己临终前说,说出的多半是得罪一切女x的冒天下大不韪的话。
太太去世后,说出的必定是不利于太太的非礼的话。
有趣的是,托尔斯泰年轻时极为放荡,一个放荡的男人不能让天下女子知道他对女人的真实想法;肖伯纳一生恪守规矩,一个规矩的丈夫不能让太太知道他对婚姻的真实看法。
最后,这个中国学者向听众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一个男人要对女x保持有美好的感想,他的生活是否应该在放荡与规矩之间——既不能太放荡,也不该太规矩呢?
更为重要的是,有什么办法可以将这两者调节起来的吗?听到这里,阿东脑海里突然一亮:“x派对”就是这种“中庸之道”的最好办法啊。他觉得自己不但理解了北伊州大学的“x派对”活动,而且感到自己已经参与了这类活动。他认为维也纳的艳遇就是一次变相的“x派对”,只不过“派对的人”只有他和那个“妓女实习生”——两个人都既不放荡,也不太规矩,并且彼此都保持了美好的回忆。
“生活,抖落了身上的一层鳞甲,你会感觉特别轻松。”有一次,阿东到加州大学去看望老朋友周山岭时,感慨万千地说:“我们原来也可以这样子生活!”
第二章 狐狸的尖叫
屈乡楠文件夹
一种全新的生活在我面前展开。
我不知道自己能否胜任这项挑战,但我愿意尽力一试。
这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自称为“遮阳部落”,倒是很符合他们的x格特征。
这些天,我们白天四处玩。晚上就到钟国军家中搞“x派对”,日子过得特别丰富多彩。
由于我没有女人,每次都有一个人“放空档”。奇怪的是,这几天,我倒是没放过一回“空档”,跟谢双依、桂妞、温尼都有着激动人心的收获。
我敢说,我跟妻子做爱时,从来没有如此感觉,如此的兴奋!
是否,跟妻子在一起时,义务的东西将人x的东西压抑住了呢?而“x派对”活动,g本不用考虑这一切。
真是轻松极了。
说真的,最初我也是内疚万分,但现在慢慢好像也习惯了。
我与他们很快混得厮熟。
他们对我也无话不谈。
今天上午,阿东给我看一份当地华人报纸,上面有一则消息,讲的是深圳爱滋病的情况。我将它抄在这里,也许日后用得着——本报讯 深圳自一九九二年发现首宗爱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迄今已发现爱滋病人数十宗,其中多人已经死亡。据官方公布的统计数字,深圳累计发现的hiv病毒感染者有二百多人,但该市的医疗卫生界人士认为,目前检出的感染者仅是冰山一角,估计没有被发现的爱滋病患者多达数千人,他们混杂在各类人群之中,成为爱滋病主要传播源。
阿东给我看这则消息时,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在他看来,“x派对”至少可以杜绝这种可怕的病患。
我对阿东略带传奇色彩的经历很感兴趣。他告诉我的这一切对我了解他们这个群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也许将来的某天,我可以将他们隐秘的生活写出来?
阿东不是给了我鼓励的暗示吗?
第三章 爱情杀手
租赁家庭:机场上的红玫瑰
温尼去上海虹桥机场去接阿东的时候,是带着已经读初二的儿子贝贝去的。
那一天是寒假中的第一个星期天,阳光很好。
这也是温尼离婚后第一次去上海。
上海有她的记忆,有她的痛。
温尼真的不愿意去上海,她害怕陷入那些旧岁时光的忧伤回忆。
可表妹桂妞说,“你无论如何得帮我这个忙。”
因为“这个忙”一般的人还真帮不了——这个三十多岁的怪怪的男人在美国读了博士,现在又在香港某证券所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居然没有结婚,而回国探亲还要来“租赁一个妻子和一个孩子!”
换言之就是“租赁一个家!”
娃妞没有对这个男人的情况说得更多,只是说他头上有一块光疤,个子高高的,叫什么“阿东”来着。
桂妞请温尼去机场接他时,只要在x前别一支小小的红玫瑰就行了。
“阿东会主动向你走来的!”这是桂妞反复交待过的。
这种神秘的接头方式真像白色恐怖时期的“地下工作者”。温尼觉得有些刺激,就勉强答应了。
由于路上堵车,温尼到达虹桥机场时,飞机早已着陆了。她拉着贝贝急急地跑到出站口,然而,那里几乎没什么人了。问了一个值班服务员,回答说,“香港来的飞机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所有的旅客早就出了机场。”
温尼一听,暗暗叫苦。她没想到飞机还有提前到达的。她原想,即使迟到一点,因为出站要办各种手续,等她到时,也不至于人去楼空。现在好了,人都出去了。哪里有什么头上有块光疤的“阿东”?要是没接到人,白跑一趟,那可就真是惨了。从浙江湖洲到上海,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啊。路途虽不远,可心路远啊。
温尼不停地注视着机场四周的人流,并将别在衣领上的小小玫瑰干脆c到头发上。这样更加显目,却也有些滑稽。
贝贝不停地说,“妈妈,怎么没见着叔叔呀?”
温尼心里急,就没好气地对孩子说,“你嚷什么,妈妈不正在找叔叔吗?”
“你好,温尼;你好,贝贝!”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身后突然响起。
温尼回头一看,正是头上有光疤的高个子阿东。
阿东将温尼头上的红玫瑰拿到鼻孔下嗅了嗅,然后又很自然地将温尼和贝贝拥抱在一起,脸上露出那种很家庭化的男人的微笑。
旁边有人“咔嚓”接连拍了几张照片。温尼发现了,正要制止那人。阿东说,“没事。是我要他帮我照的。我付了钱的。”
在出租车上,阿东告诉温尼,打从他出国十多年来,这是他第二次回老家看望年老的父母,也是他在香港工作以来的第一次回国。父母总是担心他是否成亲,有没有孩子。他总是告诉他们,有了,一切都有了——老婆、孩子、家庭等,样样不缺。
阿东说,他不想让两个老人家担心。可上次回国,父母亲就不停地责备他,为什么不将老婆孩子带回去,让他们看看。然后还发气地说,下次回来,如果还是一个人,就不要回去看他们。说得阿东惭愧不已。
“你为什么不结婚啊?”温尼话一出口,就后悔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自己结了婚,不也离了吗?与其这样,还不如不结婚!但是她又想,以阿东这样的条件,真是要找什么样的女子不可以呢?当阿东很优雅地拥抱她时,一股强烈的柔情从她心底泛了出来,她偷偷地、长长地吸了几口阿东身上散发出来的混合着男人香水气的独特气味,这气味刺激她的柔情更加灿烂。她原以为再也不会有心动的感觉了。可是,如今,一见到眼前的这个男人何为就这么快地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感觉呢?她甚至“可耻”地想:他要是跟我做爱我也愿意。
“天啦,我都想了些什么啊!”温尼的脸“唰”地红了。阿东却敏感抓住了这一瞬间,他将温尼的手握进了自己的掌心。贝贝坐在出租车前座,按温尼的说法是“坐到了最重要的位子”。贝贝很高兴,他对这个从未见过面的“叔叔”也很有好感,阿东给他买了一整套“追兵出击”的电子玩具,让他兴奋不已。
温尼小声地对阿东说,“贝贝总是叫你叔叔,你的父母不会感到意外吗?”
阿东也小声作答,“没事。如果他们问起,我就说在香港有不少父亲就被孩子叫‘叔叔’的。”他稍稍用力握了握温尼的手,又说,“刚在我们在机场上的照片都是很有用的。”
温尼明白阿东的良心苦用。可她还是不明白阿东为什么不结婚。当然,她不会蠢里蠢气地直接问他的,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当阿东用力握她的手时,她也用力回握着他。
温尼感觉阿东的手很有r感,很暖和,也很有力度。她的心再次荡起了春水。
第三章 爱情杀手
“结婚,就是要出乎意外!”
阿东的父母见阿东带着老婆孩子回来了,高兴坏了。他们忙上忙下,拉着贝贝问这问那,还拿出好多他们平时都舍得吃的东西来。
可贝贝对山里人的话听不懂,还得要阿东在一旁作翻译。
阿东便利用这个机会,过滤了他们的语言,也过滤了阿东父母对温尼与贝贝的怀疑。
温尼倒是显得贤慧,她不停地帮着“婆婆”做这做那,真是“说得少,做得多。”
阿婆就说儿子阿东有福气,“娶了个好婆姨”。
说得阿东和温尼惭愧不已。
当天晚上,最严峻的挑战终于来了。按照阿公阿婆的安排,阿东、温尼“夫妻”睡一个房,贝贝睡另一个房。
小孩子毕竟不懂事,加之一天的长途旅行,已经累了,因此,吃了晚饭,就早早地睡了。
反正在家里,他也是一个人睡。
阿东和温尼陪着阿公阿婆说了好一会儿的话。两位老人家觉得一个孩子太少了,他们劝温尼还年轻,赶紧再生几个。
温尼便朝阿东眨了眨眼。
终于进了一个房间。阿东对温尼抱歉地说,“对不起,我只想应付一下老人家,没想到睡觉这个具体的难题。”
温尼也只是有些尴尬地说,“我也没想到。桂妞要我帮你这个忙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做。只是想,事在人为呗。”
阿东是何等聪明的人,当温尼说“我也没想到”时,话里似乎透出了她“不该来”的信息,因为“太冒昧”了;但当她最后说“事在人为”时,他又放心了。g据他与无数女人打交道积累的经验,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把握时机,“假戏也可以真做。”
重要的是“分寸”。这是男女交往中许多人面临的最大难题。
这个难题对阿东来说,并不难。
房间气氛有些古怪。这是事情进展的开始,是正常的“开始的艰难”。
阿东说他很喜欢贝贝。这句话让温尼理解成:他很喜欢我。
温尼的理解无疑是正确的。阿东的确喜欢她,当他在机场看见她时,他就在心里说,这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只是她的魅力压抑得像那朵红红的玫瑰一样——要是放松地长,一朵红红的玫瑰其实也就是一个红红的玫瑰园。
温尼的确压抑太久。这种压抑被阿东温情地一抱,像是触到了某一个开关,她的风情自然地流了出来:我原本就是一个生x温柔、向往浪漫的纯女人啊。只是她的初恋遭遇到爱情杀手,而她的婚姻更是将她的女人味彻底磨掉了。
女人的最大不幸莫过于初恋和婚姻的双重失败。
离婚,对身心疲惫的温尼而言,她并不期望能回归到最初的激情;但她想,也许至少可以回归成一个有欲望、有向往的“小女子”。
“今天你一定累了,咱们睡吧。”阿东对温尼轻声说,“这样吧,你睡床上,我就睡在地板上。”
温尼本来想说,“哪怎么行?”因为天气太冷,睡地板上无疑是要得病的;但是,她将这句话压了下去,因为,她不能表现得过份“热情”,否则,“人家不会觉得我太轻浮吗?”
因此,她轻轻说了一声“谢谢”,就上了床。
当然是和衣而睡。
但在拉灯前,温尼还是好心地提醒了一句,“实在太冷的话,就到床上来吧。我相信你是个君子。”阿东的心里一热。这年头很少有人还讲这种“君子”或“小人”之类的“幼稚”的话。
有一团火在阿东的心底里慢慢地升腾起来。他躺在冷冷的地板上,蕾仙的裸舞在这个时候竟然重新从脑海里翻放出来,那么逼真和生动。
情窦初开和第一次手y都与这个裸舞联在了一起,与裸舞联在一起的还有那绵绵的像薄雾一样弥漫在他心中的忧伤。
这忧伤直到“维也纳之旅”才算彻底清理掉。
床上的温尼传出了轻微的鼾声。这种女人味十足的鼾声将阿东心底里的火挑拨得更加透热、更加明亮。
阿东想,人,真是奇怪。他有过多少女人啊。与女人做爱,只是排泄激情的一个渠道而已,他并不期望与女人一进入房间就有“因为‘爱’而想去‘做’的冲动”。
但温尼让他有了这种感觉。这是一种很好的感觉,很美丽的感觉。
阿东并不相信温尼真的睡着了。作为试探,也作为对诱惑的考验,他轻轻翻了个身,嘀咕一句道,“呀,这地板真是冷。”
“快上来吧。”果真,温尼说话了,而且是那种善解人意的柔情的话,“这床上一个人也睡不热呢。”
阿东应声而起,一把将温尼搂在怀里。
激情如潮。
温尼已经很久没有x生活了。这一下被阿东的火一点,身子一下子软得像要融化似的,她紧紧地粘在阿东火热的身体上,令阿东有了从未有过的冲动。
温尼轻轻地叫了一声。但她自己立即用手封住嘴巴——因为她担心隔壁的阿公阿婆会听到。但她的手被阿东揭开了。
阿东将chu鲁而又文雅的吻填补去。
紧接着,一阵泥湿的声音便像蜥蜴爬墙一样在房间响起。
折腾了好长时间,阿东才淋漓尽致地喷出他的j华。
温尼来了三次高潮,她兴奋而幸福极了。
“有这种生活,我真愿意去死。”温尼在心里这么说,同时觉得以前的日子真是白活了,也白白地浪费了她最好的年华。
阿东习惯x地要去洗澡,可突然想起,老家没有这种方便。
看来,x生活也要在高雅场所做,那样的话,更能将“兽x”和“文明”完美地结合到一起。
温尼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浑身无力,但她还是感激地用手轻轻触阿东那强壮的身体。
“人与人真是不同啊!”温尼又在心里发出这样的感叹。
那天晚上,他们又一股作气地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到第四次时,阿东实在没有弹药了,可他又不愿从温尼那磁场般的白嫩的身体上下来。
温尼则完全成了一团温热的r团,任凭阿东折腾,她连叫喊一声的力气都没有了。她觉得这一夜比她结婚十一年与前夫全部的x生活加在一起所用的激情还要多。
“这头蛮牛”。温尼已经欢喜地这么叫阿东了。
阿东的肩膀上写满了温尼因为激动而咬出的深深浅浅的牙痕。
那是一道道爱的张显。早晨起来时,阿东用十分平静的口气对温尼说,“此刻你最想要做的事是什么?”
温尼脱口而出的竟是:“我想跟你结婚。”
阿东笑了,说,“这也正是我要说的话。”
两个最不想结婚的人“闪电般”结了婚。
返回香港前,桂妞从北京打来电话,问阿东:温尼表现得怎么样?
阿东说,出乎意外的好。
桂妞难得听阿东这么评价一个人的,连忙问:“你们假戏真做啦?”
阿东说,“这不更好吗?”
这时,温尼接过阿东的手提,对桂妞说,“阿妹,这回你给了我一笔好生意——让我赚回了一个老公。”
“太出乎意外了!”桂妞在电话的另一端尖声叫道。
阿东哈哈大笑,对着电话吼道:“桂妞,我告诉你——结婚,就是要出乎意外!”
第三章 爱情杀手
爱情杀手,在燃烧的r体上“阳萎”(1)
温尼对胡乃一的印象已经模糊,像一场早春的蒙蒙雨,落在嫩嫩的叶片上,被太阳、风、岁月一打磨,最多只能留下一些可疑的、无法辨认的残迹斑点。
胡乃一是一个作家,专写爱情小说。一九八九年秋天,他在上海复旦大学作家班读书。温尼是从胡乃一发表在报刊上的作品了解到这一信息的。
事实上,温尼怀着少女的情怀对胡乃一注视已久。她读了他不少作品,惊讶于他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怎能写出如此深沉动人的文字来。
在她的想象中,胡乃一头上戴着王冠,闪烁诱惑的光芒。
因此,她刚刚从浙江一所中专学校毕业,分配到湖州城南区工商银行工作的时候,她就有了一种冲动,要找到胡乃一,看看他究竟长得是个什么样子。
恰巧此时,温尼读了胡乃一发表在《作家》杂志最新的一篇小说——《镜子里的爱》。温尼被故事中男女主人公的纯情深深地感动。小说的落尾,胡乃一标明了写作地点“复旦大学作家班”。
温尼当即就胡乃一写了一封信去,谈了她对这篇小说的看法。因为不知道能否收到,她没有写得太多,就买了一张八分钱的邮票将信匆匆地寄了出去。
客观地说,她并没有对这封信寄予太大的希望,心想,像胡乃一这样才华横溢的作家,每天一定能收到不少像她这种文学爱好者的来信。因此,即使他收到了温尼的信,他也不一不定有时间和j力来回复她。
但出乎意外的是,温尼很快收到了胡乃一的回信。他的信写得很简单,却又像诗一样的美。信的最后,他希望能看到她的玉照。
温尼兴奋极了。她立即回了一封长信,并在信中夹寄了一张满意的生活照。
两人就这么认识了。
胡乃一对温尼每信必复,而且他还时常在信中夹寄一些短诗,情意绵绵,让温尼的心像得到了阳光的照s一样,明朗而欢快。
她还试着给胡乃一打去电话。胡乃一也给她打过电话。两人的关系越靠越近,感觉神圣的爱情正沐着月光向他们走来。
一九九零年元旦,胡乃一邀请温尼去上海看“焰火”。
温尼竟然就大着胆子去了。
当温尼怀着少女的羞涩俜兮伶兮地出现在胡乃一面前时,胡乃一觉得眼前的女孩比照片上还美丽。温尼当时用一薄薄的红纱巾围在她的脖子上,一脑乌黑发亮的头发瀑布般地散落在脸庞后,脸上因寒冷的风吹得红朴朴的,跟红纱巾的颜色合在一起,就成了一团跳动的篝火。
而今,这团篝火,正在复旦大学校园里灿烂地燃烧。
如果说,胡乃一对温尼有一见钟情的激情的话,那么,温尼对胡乃一却稍稍感到有一点失望:胡乃一比他的文字“丑”多了,瘦高瘦高的个子,长长的鼻孔,狭窄的脸面有些僵硬,眼球有点发黄,头发零乱,衣冠不整。尽管如此,但当胡乃一跟她谈起文学时,温尼从他那并不动人的眼睛里去发现了闪光的东西,那是一种智慧,一种风趣,一种幽默。只有通过交谈,你才能感觉胡乃一的优秀。
这是一种内在的美,而温尼认为,这样的美是可以超越时间的。
当胡乃一将一本自己制作的爱情诗集《有风的日子》送到温尼手中时,温尼见封面上题写着:“这里的天空,只为一个人开放/这里的玫瑰,只为一个人芬芳/有风的日子,你向我走来/无人的时候,我向海张望——献给湖洲温尼小姐”,温尼陶醉了,她踮起脚跟,在胡乃一脸上轻轻地印下了少女纯情的吻。
吃完晚饭后,胡乃一带着温尼到上海外滩去看节日焰火。人潮汹涌,喊声震天。胡乃一对温尼说,“这里一句话都听不清楚,太吵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两人便搭了一辆公交车,跑了回来。
在校园后的假山上,胡乃一拉住温尼坐在一块石板上,后面是一丛雪松。胡乃一喘着chu气,抱住温尼一顿乱吻,令温尼都有些透不过气来。
他们什么话也不说,只是接吻。不停地吻啊吻,温尼真没想到,胡乃一是这么没经验,她自己当然也没经验。男女接吻竟然是这么有味!
两人就傻傻地坐在那块石板上,吻了大约一二个小时。直吻得嘴唇发干,发涩,屁股反冷,发麻,胡乃一才站起来,搂着小鸟依人的温尼往宿舍走去。
听胡乃一说,所有作家班的学员都住在南区研究生宿舍。而与胡乃一同住的另一名学员已回河南老家去了。
第三章 爱情杀手
爱情杀手,在燃烧的r体上“阳萎”(2)
但房间还有一名写散文的同学。不过,当胡乃一搂着温尼走进房间时,里面空无一人。
胡乃一冲温尼笑笑说,男学员的狗窝,就这么脏乱差。
温尼帮胡乃一整理他的床铺。时间不早了,胡乃一没有说要送温尼去招待所或别的女同学的房间。温尼也没有提出来,不知道是羞于说,还是心里另有想法。
弄好了床,胡乃一就搂着温尼坐在床沿上,显得很激动。两人继续接吻,胡乃一的手慢慢伸进温尼的禁区,她用手轻轻地推了一下,但当胡乃一的大手抓住她时,她乖乖地不动了。
于是,胡乃一便不大老实地继续往纵深扩展。
温尼感觉有一种神迷。她头脑有一点乱,不知道下面就发生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好。
然而,就在胡乃一冲动地要将温尼扳倒到床上时,房间那个写散文的朋友回来了。
敲开门,当他看到胡乃一和温尼一脸惊慌的样子时,就大度地说:你们慢慢啃吧。别慌。
出门后,他又特地提示胡乃一:我到老丁那里去住。同学一走,屋子里静下来。胡乃一感到特别静。温尼坐到了房间的写桌前,将头埋桌子上。
胡乃一就走过去,轻轻地抚她。
然后再吻,吻得舌头都起了泡。仍然要吻。
温尼当然知道,胡乃一想要她。强烈地。
她不同意,虽然她的心被吻得热热的、痒痒的,但她还是理智地说:她来,只是想看他,想同他交朋友。对他希望的那种事,她一点准备都没有。
胡乃一听竟然哭了。而且越哭越伤心,泪珠子大颗颗地往下掉。边哭,他还边说,他写了很多很感人的爱情小说,可他从来没有x经验。他真可想要、真想,他都快三十的人了。他太压抑了。有时觉得自己都要爆炸了。
胡乃一的泪水令温尼手脚无措起来,她心动而且心疼:一个她渴望见到的梦中情人怎么能当着自己的面流泪呢?
温尼温情脉脉地擦去胡乃一脸上的泪水,轻轻地说,别哭,别哭呵。
像哄一个小孩似的。这是女x特有的技能,哪怕很小的女孩都会。
温尼说完就躺到上床去,一件一件,主动脱掉了一切,并柔声呢喃而有些颤抖地说:我、我给你,我全给你……
淡蓝色的日光灯下,温尼裸露着少女的胴体,那种嫩白嫩白、极富弹x的肌r,柔和起伏的曲线,高挺的r房上一粒小小的玫瑰苞——真美啊。
温尼想象着胡乃一的勇猛和chu野,她既害怕又盼望,一阵阵冲动涌来又退去。她一动不动地伸展着四肢,浑身燃烧得像要冒出层层热气来。
然而此时的胡乃一竟然怎么也硬不起来了。他不停地揉着温尼肌r,并不停地用略带胡须的嘴吻着温尼滚烫的躯体,温尼痒痒的发出轻轻的呻吟,她渴望胡乃一快刀斩乱麻,用坚硬的锋端直捣中心。
糟糕的是,胡乃一越急越不行。他的脸都气得有些歪了。温尼潮水四溢,将床单弄得湿湿的。见胡乃一还不能动真格,她也急了,要帮胡乃一。
可越是这样,胡乃一越受挫折。那玩意像木乃伊,怎么帮助都没有“阳气”。
潮水过去了。人也冷了下来。温尼突然哭了起来,哭得十分伤心。自己原本为爱情而来,并决心为爱情“献身”了,没想到竟碰到了爱情杀手,而且是一个可怜的得了“阳萎症”的杀手!
胡乃一的神圣的光环在温尼的心目中黯然下去了。她好像从恶梦中醒来,原来那些动人的诗歌、那些美丽的文字、那些让人流泪的情节都是假的,统统的都是假的!
那天晚上,胡乃一还一而再地运用臆念,希望能与温尼有实际x内容。但终于没能成功。到凌晨时,当胡乃一感到有些“情况”时,温尼却一把推开了他,并气呼呼地说:你还要折腾我多久?你逞什么能!
没料到,温尼这一番话大大刺激了胡乃一,他大叫一声,chu鲁地抱着温尼,那玩意竟然坚硬起来——也许“做爱原本就需要这种chu鲁”?温尼虽然没有准备,而且又气又恨,但胡乃一的猛劲她又怎能抵挡得住,只好任他摆弄。
万万没料到的是,胡乃一刚刚进入不到三分之一,他就失控了,一股热流喷s而出,脸都成了猪肝色……
“你真是一头猪!”温尼怒火万丈,她真没想到,这个“阳萎货”竟是如此的没用,如此的折磨人!因为她刚刚来了感觉,又被一把迟钝的刀子残酷地割掉了。
温尼赶紧穿好衣服,像躲鬼一样,跌跌撞撞地冲出门去,从路上拦了一辆的士,直奔上海火车站。
后面,胡乃一绝望的喊叫像风中的冰棱,一截截散落在黎明的天空下,温尼不取回头一看,只觉得胡乃一的瞳孔比濒于死亡的猫头鹰还要恐怖……
第三章 爱情杀手
“淑女可以偷情吗?”(1)
温尼从上海逃回湖洲后,不到半年就跟本单位的一名会计结了婚,一年后,很快有了贝贝。
蒙田说,“美好的婚姻是由视而不见的妻子和充耳不闻的丈夫组成的。”
这话可是抄到了温尼的日记本里的警句。只不过,具体到生活中,温尼可一点都感觉不到这们的搭配会是一桩美好的婚姻。
丈夫是那种没有趣味的人,每天满足于做一个卑微的小职员,连对自己的科长都不敢大声说话。他的思想刻板而机械,不能越雷池半步。他同温尼之间的关系也就是那种温温吞吞,不冷不热,仿佛太亲热了就会显出灵魂的丑陋。
生活变得陈旧而简单,青春的激情也很快从少女的梦中跌落。
温尼努力做一个淑女。这是社会和丈夫希望她做的角色,也是中国许多妇女自我定位的角色。
淑女,多好听的一个名字啊。她正是像温尼这个样子的:一张眉弯目垂的脸,仿佛从一幅古画中走出,望着壁炉的文火,静静地想着心事。多数时候,她的腰际间系着花格围裙,在厨房里忙碌,无怨无悔地c持着家务。一旦客人来了,她立即不辞辛苦地张罗茶水,端着点心水果,做客人和丈夫的仆人,忙完了就坐在客厅旁边,听丈夫和客人聊天,偶尔c上一二句话,并且细细地笑,显得温馨而友好。与丈夫吵架了,自己主动忍让,特别是在公众场合,从不给丈夫难堪,总是给足丈夫的面子,让他自信而体面。而周末丈夫出去打牌去了,她照理着孩子,偶尔无人的时候,就斜倚在卧室内,掀开窗帘的一角,痴痴地守望着一个渐行渐远的身影,把少女时期的秘密深深埋葬在出嫁的箱底,无意的翻动,也只是为了更好的封闭。
淑女是以赢得社会肯定和家庭和谐为最高目的,她没有大家闺秀的尊贵,没有才女的傲气,没有美女的亮丽。
有的只是云淡风清,清水芙蓉。
淑女不叛逆,不前卫,不夸张,她是本色的,低调的,内敛的。爱好文学、向往浪漫生活的温尼居然甘于做一名传统淑女,人的可塑x真是强啊。可是,在这个强调自我设计、不乏炒作和花样日新的现代社会,温尼这种淑女就不免令人怀疑是不是有能力,是不是有魅力。
真正的淑女就应该回到那幅古画中去,她只能生活在明月清山、风清日朗的古典意境中,浮漾出徐徐暗香和空洞而美好的向往。
温尼读过不少文学书籍,那些充满异国情调的爱情故事和衣香鬃影的罗曼史,游艇、白色亚麻布服饰、吻手礼,等等都曾经是那么深深地吸引着她。
然而,生活就是生活。它不能有幻想,哪怕是梦想。温尼天天要面对它,面对丈夫和孩子的一日三餐,面对工作的压力、同事的关系和领导的印象,她小心地守护着自己,守护着那个并不生动却又真实的家。为了给这个家增添一点生活气息,温尼不仅学会了制作泡菜和豆腐干等各类小吃,还学会了缝制小孩的衣服,丈夫的内裤和自己的袜子。
丈夫对温尼的能干从没有夸张一句,仿佛每个女人天生就会这些。他理所当然地吃着、穿着、用着,甚至还不时批评一二句,说是盐味太重了,或内裤太小了。
温尼只是默默地听着,似乎不以为意。
最让人吃惊的是,温尼居然能从书本上学会自制葡萄酒:她首先将葡萄洗净风干,一粒粒放进一个玻璃罐内,层与层用细冰糖相隔,一斤葡萄约四两糖,最后加进一小杯高粱酒后密封,最好使用软木塞盖,因为太坚实的盖子,容易由于瓶内发酵过速无法排溢而爆瓶。
如此密封半个月后,葡萄陆续地出汁发酵,三个月后,葡萄完全沉底,便会溢出香甜的葡萄及酒味,此时才大功告成。
暗红色的美酒,其酒j浓度仅十度左右。温尼对丈夫说,这样的葡萄酒,每天喝一点,有助于女x养颜。
没想到丈夫竟然这么回敬她:“你真是吃饱了撑得慌,花那么多的时间去弄葡萄酒,不如用它去读夜大,得个大专文凭每月还可以多几块钱工资。”
温尼听了,内心的火就被一捧冷水扑灭了。
丈夫是从浙江财政学院毕业的大学生,有着正规的本科文凭,而温尼只是个中专文凭,这就是丈夫高温尼一头的资本,温尼也并不计较丈夫对她的“数落”,她觉得自己的确不求上进。她宁愿在家做葡萄酒,而不愿去读夜大。
三十岁生日那天,温尼一反常态,不听丈夫的劝阻,当着前来道贺的两桌亲朋好友,她拿出三瓶自制的葡萄酒,请大家一一品尝。
第三章 爱情杀手
“淑女可以偷情吗?”(2)
当大伙一致说好喝时,温尼就颇为得意地说,朋友们都说她皮肤好,经常有女x朋友问她是怎么保养的。讲到这里,温尼笑笑说,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她经常制作这样的葡萄酒,喝了后有一种成就感,心情很舒畅。
“这样的酒比买的什么酒都好。”温尼最后总结道。
然而,客人一走,丈夫跟温尼大吵了一场。丈夫说温尼“太挑逗、太逞能!”温尼的忍耐力超出了极限,但她还是冷冷地问丈夫她了逞什么能、她的挑逗又在哪里?
丈夫气凶凶地说:“你说自己的皮肤好,这不是挑逗是什么?你说别人讲你皮肤好,我怎么就没有听见呢?你还得意洋洋地讲你会做葡萄酒,这不是逞能又是什么?再好的葡萄酒也抵不上一只文凭!”
温尼简直气疯了,她也大声地回敬道:“我的皮肤不好吗?你眼睛是不是有毛病?别人讲我的皮肤好,你需要听见吗?我还有那么多的好,你又看见或感觉到了吗?会制葡萄酒不是能力,那么,你试试看,也来一瓶?文凭,文凭,你念念不忘的就是文凭。那好,从明天起,所有的家务活你来做,孩子的上学,孩子的中饭和孩子的接送,也由你来做,我去上学,去拿大学文凭!……”
温尼再也说不下去了,她伤心得泪如雨下,打开门,任贝贝拖都拖不住,就向黑黑的夜冲去。
当她跑到一个街口,望着灯红酒绿的世界,不知道该往何处走时,一双温和的大手从后来伸了过来,温尼大吃一惊,回头一看,原来是本单位的一位电脑工程师。
温尼定下神来后,说,“你怎么在这儿?”
工程师说,“你是真的没感觉到我天天在注视着你吗?”
温尼当然感觉到了他那深沉目光的注视,可她一直在回避,她要做一个淑女,她不能红杏出墙,即使那个家不温暖,她也不想打碎;即使丈夫冷漠她、忽略她,她也不能做出任何对不起他的事情来。温尼挣脱了工程师的手,说,“我不想听你说这些。”
工程师执意地又要去拿她的手,并且说,“你怎能把鲜美的生命交给一具木乃伊呢?”
这句话仿佛是一把钢锉猛地扎进了温尼的脑海,她的初恋被“阳萎”的胡乃一无情地摧毁,那也是一具木乃伊,尽管看起来十分激情;而婚姻则被丈夫这具感情的木乃伊无情地摧残。“我的命何为如此的苦?我想做一个好女人为何如此的难?”但温尼不愿在工程师面前流露出她内心的隐痛。
不仅如此,温尼还为工程师戮及了她的伤痛而恼怒,她用力推开她的手,大声说,“你给我走开,我不想听你说话!”
工程师就讪讪地站着,不知如何是好。
温尼头一甩,昂头往回走。工程师追上几步,轻轻地说,“温尼,你可以对真正喜欢你的人、真正爱你的人发脾气。只要你开心,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特别是今天在你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在你……”
“你走开,你给我滚!”温尼大声吼道。说真的,她真怕工程师的纠缠被出门来找她的丈夫发现,这样的电影和小说她读得太多了。她不想成为那类可悲故事中的主人公。
工程师见温尼如此生气,便闭了嘴,但仍然不紧不慢地跟着她。
“我告诉你,”温尼突然回头对工程师冷冷地说,“我是一个淑女。淑女可以偷情吗?”
“你……”工程师正要辩护“我并没有要你偷情呀”,但温尼厉声打断他的话,说,“你再跟着我,我就叫警察了!”
工程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停了下来。
温尼一刻不停地往家的方向走去。她真希望被工程师封号为“木乃伊”的丈夫能出门来找寻她,她又真希望工程师继续跟着她,让她骂,让她发泄她的压抑、她的不满、她的失望、她的忧伤。然而,她也知道,她没有权力要人家那样做。她也知道自己这样对工程师太不公平了。可是,她不这样能行吗?
丈夫没有出来找她。倒是儿子贝贝坐在门口边静静地哭泣。
温尼将儿子抱在怀里,母子俩哭作一团。
“回来啦?”丈夫半冷不热地说,“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呢!”
温尼突然发现旁边的丈夫变成了一头完全陌生的丑陋动物,满身赘r,鼻也里长出数g黑毛,头顶半秃。她简直不敢相信,她怎么会跟这么丑陋的动物共同生活了十来年。她将儿子哄去睡觉,自己赶紧逃入澡堂,把自己反锁起来。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这首李煜的《相见欢》,那个工程师曾经用一张很大的白纸抄录好,将这些文字编成一个大红的“心”字,偷偷塞进温尼的办公桌里,让温尼看得慌乱了好几天。
当时她就想:“我又没有偷人,怎么心里如此害怕呢?”
温尼三十岁了。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从“爱情杀手”到“情感木乃伊”,倒霉的人她全碰上了——“我还有没有激情,有没有欲望,没有没盼头?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尽头啊!”
第三章 爱情杀手
“妈,你有x高潮吗?”
打从三十岁那晚与丈夫发生争吵后,温尼变得沉默寡言起来,很少与丈夫说什么话。有什么事,她总是跟儿子说。而丈夫竟然很倔,温尼不叫他,他就也不叫她。有时有什么事,不是叫贝贝传话,就是写在纸上,塞给温尼。
温尼慢慢地对自己的“淑女”身份质疑起来了:这是人过的生活吗?这还能算是一个家吗?她突然记起工程师曾经激动地对她说过的话:“淑女是什么玩意儿?你干吗自己套住自己?谁让你做淑女的?这个社会需要你这样的淑女吗?”
温尼像是一个复醒的孩子似的,觉得再也不能这么半死不活地生活下去了。最终促使她下决心离开这个“冰窖”一样的家是儿子贝贝无意中的一次问话。
那天下午,儿子贝贝躺在沙发上,突然问温尼:“妈,你有x高潮吗?”
天真的贝贝提出这么一个问题,令温尼慌乱不已,不知如何问答,只好装傻地说,“你在说什么呀?”
原来,贝贝正在看一张报纸,上面有一篇文章叫:“发掘敏感部分,享受x爱高潮。”
温尼再凑近一看,报上登的是一篇探讨如何创造x爱气氛的文章。
温尼的心一下子沉了下来。
这么多年来,温尼从来不知道“x高潮”是什么。她总是认为满足丈夫的x欲是她作为“淑女”应尽的天职。
而学会计的丈夫不仅是一个不懂风情的人,而且对感情的运用都要用算盘算得清清楚楚,不能有半点超支——从时间一定不能超过十五钟,到次数每周最多是两次。他的动作机械而僵硬,很少亲吻和抚。常常是在光线很亮的白天或灯光下,他说一声“我想要你了”,说完,剥光温尼就做,一点不顾及她的感受。
温尼虽然觉得跟丈夫做爱没有一点儿意思,但却认为这是她应该做的。而且她相信,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这么生活的。那么多生动的小说,那么多浪漫的电影,那么多美丽而激动人心的细节都是作家们编造出来的——胡乃一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
每次一做完,丈夫一句温情的话都不说,就去匆匆去洗澡。
有时连澡都懒得洗,就用手纸胡乱地擦一下,倒头便睡。
然后,温尼默默起来,收拾乱扔的卫生纸和搞乱了的衣服、被单等。
至于音乐、蜡烛和x爱灯光,更是从来就没有过。
一切都停留在动物阶段……想起这一切,一股冷气从温尼脑门里冒了出来:是啊,凭什么我就不能享受“x高潮”?
温尼等贝贝看完了报纸,她将报纸收起,自己躲在一个地方,将那篇文章又细细地看了一篇。看完,心里顿时空荡荡的憋得发慌,想哭都哭不出来。
“其实我也是蛮色的,内心也有可耻的冲动。”
温尼想起,第一次自慰的那天灰蒙蒙的傍晚,自己的脑海里究竟浮现起哪张面孔呢?
高三那一年一个无课的下午,我们几位女生,第一次成群结党,麻着胆子,偷偷地去城里一个地下室那老鼠满地吱吱叫的tv包厢,看了生命中的第一回也是至今为止唯一的一次a片,看得人刺激得要发疯。我记得同去的一个女生当即宣布晚上要一定与写纸条给她的那个男人实践片中的某些动作。而我的眼里总是盯着片中一个裸体男人,他对女人的野蛮让我回忆起语文老师对我的暧昧行为。我记得他第一次吻我的时候,我冲动得下身有点潮湿了,很盼望他chu暴地对待我,将那硬硬的g撕裂,堵住我敏感部位的空隙,或者沉入到我的水井里不再出来。可他没有那样做。我究竟有没有拒绝他伸过来的手?那滚烫的手伸进了我的r房,我虽然渴望看他的那只“丑陋的老虎”,可为什么又激动地拒绝他呢?他以后跟另一个女人做爱会是什么姿势呢?如果与他在一起做爱,他会让我得到快感、达到高潮吗?“是我的心比我的身体更爱你,还是说穿了是我的身体更爱你的心?”这一句绕口令的话是胡乃一那篇小说《镜子里的爱》的男主人公说的,我完全被这句诗一样或哲理一样或废话一样的话弄糊涂了,我去了上海,去了复旦大学南区研究生宿舍,与那个文字与人完全不一样的“阳萎货”有了火热的身体接触。是对a片中某些x行为的引起的心理冲动还是对语文老师那“丑陋的老虎”的朦胧渴望?我竟然将自己的一切裸露在那样寒冷的集体宿舍里?这是否成了我快速下嫁、总觉得自己“不洁”、对不起丈夫的忍辱所在?那晚,丈夫下班回来,发现家里冷冷清清的,正要对坐在客厅低头苦想的温尼发脾气,不料温尼率先发话了,她的声音十分平静,她说她要离婚。
丈夫竟然一下子呆了,眼睛瞪得像猫头眼一样大——这眼睛又让温尼想象着胡乃一那绝望的神情。直到此时,丈夫才意识到温尼并不是他手中的泥团——你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他慌了,问温尼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为什么。
当丈夫接连问了五六个为什么时,温尼仍然平静地说,“不为什么。我受够了。”
丈夫说,“不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调整一下自己吗?”
温尼说,“我给你的机会还少吗?我太了解你了!”
正应了西方那句谚语:“我们因为不了解而结婚,因为了解而分手。”
温尼苦心经营的家就像一个泥做的巢一样瓦解了。没有情感的家是多么脆弱的家啊。她什么也没有要,她只带走了她的贝贝。
温尼真没想到,离婚后没过多久,她就碰到了阿东,并与他闪电般结了婚。
一个原本对婚姻绝望了的人竟然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强烈地希望要与那个火热的人——让她充分感受到什么是“x高潮”的男人结婚,看来,婚姻的脆弱与刚强关键是“人”啊,正如温妮说的“事在人为”,也正如阿东常常说的那样:“什么都是可能的!” 手机用户访问:.he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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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狐狸的尖叫
北伊州大学的“x派对”
回到美国后,阿东对维也纳浪漫之旅的记忆全部就聚焦在那个女妖式的“妓女实习生”身上。他搞不清自己究竟在那儿呆了多久,以及有没有去过维也纳歌剧院的金色大厅听过音乐会,因为他觉得自己完全被搞糊涂了。
周山岭倒是真的从柏克莱赶到芝加哥为阿东接风洗尘,但当阿东颠三倒四地讲述维也纳的之艳遇时,周山岭笑歪了腰,完全是一副不相信的口吻。阿东就急得诅咒发誓,说自己绝对没有说半句谎言——虽然连他自己都觉得不相信,可世界上不少事情就那么不可思议地发生了啊。
周山岭最后就说,“行了,行了。我相信你就是。”
但语气里显然安慰多于信任。阿东真是有理说不清,他甚至提出一个荒唐的验证法,声称自己不是处男了——正是那个“妓女实习生”搞得他“破了身”。这样的话当然也只能当作笑话说说而已,谁去验证你啊——连医生也难以证明你啊。
“为什么女孩子就能通过医院验证是否处女,为什么男的就不行呢?这样的话,岂不减去了那些不贞男人胡所非为的心理压力,却也增添了那些有贞男人的心理焦虑。因为反正说不清啊。”
这个问题像维也纳之旅一样,很长一段时间萦绕在阿东的脑海里。有时阿东甚至想,自己是否真正去过维也纳,跟一个人做了爱,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跟一个人做了爱,却又不能证明自己这么做过。后来,阿东就想,算了。也没有必要弄清这类问题。退一步说,弄清了又有什么意思呢?美国对阿东来说,本来就是一个疯子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生活了几年后,你就不能用习惯思维去看问题。
美国人的口号是:“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也没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这个口号按阿东的解释就是:如果你愿意相信,没有发生的事也真正发生了;反之,如果你不愿意相信,真正发生了的事也没有发生。
真正荒唐的不是事情的不合理,而是你总是想不到。那些天,美国社会上一连串事让阿东深深地感到,“这个世界没有什么秩序可言,也没有什么理由可言,可它恰恰又秩序井然,而且都在依法办事。”
比方:一位联邦调查局的成员挪用公款二千元去赌博,结果被解雇。但他却联邦调查局上告法庭,理由是,他“对赌博控制不了”,该当伤残处理,而伤残者是受联邦法律保护的。
法庭竟然支持他,判他获胜而复工!
另一个例子是,某学校一名职员,上班老是迟到,被校方开除。他竟然状告以前的雇主,理由是他是“长期迟到征候群”的受害者,法庭也支持他。
更可笑的事件则是:在麻州,一个窃贼从停车场偷走一辆车,在逃去时撞车身亡。他的家属控告停车场,现由是,他们的“防盗设备不全”,导致车毁人亡。结果这个家属也从停车场得到了一笔可观的赔偿金。
正是在这样一种没有是非、没有标准、“怎么着都行”的自由社会里,阿东凌乱的思绪渐渐得到一整合,他认为自己去了维也纳,并在那里与一个没有留下名字的“妓女实习生”有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次x生活。慢慢地,阿东变得坚定、从容,他继续读书,读研究生,读博士,打工,再打工。积极参加当地人举行的各类“个x活动”。他也开始看黄色录相,并与真正的妓女进行“实战演习”。
阿东突然发现,生活原来是这么简单,这么真实而轻松!
有一次,阿东在一位当地朋友家参加晚会,到了更阑兴尽的时候,竟然发现其中一位朋友的太太,搂着另一男子狂吻,而她的丈夫有旁边熟视无睹。
事实上,这对夫妇非常恩爱,结婚十多年了没有闹过离婚。
后来从别人那里得知,那天主持晚会的朋友,原来是北伊州大学“x派对协会”的主持人,而狂吻别人的女子及其丈夫,都是该会的会员。
怪不得那天晚上,阿东总感觉到那里的人“有点怪怪的”,如果不是互相介绍了,他真分不清谁与谁是夫妻。
因为当晚有事,阿东离开得早,不知道接下来他们就在搞“x派对”活动了。
而据说,这种“x派对”活动在美国已属司空见惯,所有大城市都有机构主持其事。
有x心理学家频频在报上发表文章,认为“交换配偶”可以作为一种心理治疗,有助于稳定家庭,使夫妻关系常日常新。
尽管阿东已慢慢习惯了美国光怪陆离的社会——“怎么着都行”,但碰上交换夫妻这样的“x派对”活动,他的思想还是有些“转不弯”来,觉得有些“别扭”。
不久,芝加哥大学东亚系从中国大陆请来一名专事女x研究的专家来讲学,阿东听了他的一次讲座。
这位学者说,最近读到高尔基的一篇回忆文章,说有一回,高尔基跟几个文坛朋友在一起谈女人,托尔斯泰突然说,“等我一只脚踏进坟墓时,再说出关于女人的真话,说完立即跳到棺材里,砰的一声盖上。来捉我吧。”紧接着,这位学者又举了另一个例子:一个德国人想编一本名家谈婚姻的书,向肖伯纳约稿,肖伯纳回信说,“凡人在其太太未死时,没有能老实说出他对婚姻的意见的。”
这个学者在分析这两个事例时指出:一个要在自己临终前说,一个要在太太去世后说,可见说出的都不是什么好话了。
不过,其间又有区别。
自己临终前说,说出的多半是得罪一切女x的冒天下大不韪的话。
太太去世后,说出的必定是不利于太太的非礼的话。
有趣的是,托尔斯泰年轻时极为放荡,一个放荡的男人不能让天下女子知道他对女人的真实想法;肖伯纳一生恪守规矩,一个规矩的丈夫不能让太太知道他对婚姻的真实看法。
最后,这个中国学者向听众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一个男人要对女x保持有美好的感想,他的生活是否应该在放荡与规矩之间——既不能太放荡,也不该太规矩呢?
更为重要的是,有什么办法可以将这两者调节起来的吗?听到这里,阿东脑海里突然一亮:“x派对”就是这种“中庸之道”的最好办法啊。他觉得自己不但理解了北伊州大学的“x派对”活动,而且感到自己已经参与了这类活动。他认为维也纳的艳遇就是一次变相的“x派对”,只不过“派对的人”只有他和那个“妓女实习生”——两个人都既不放荡,也不太规矩,并且彼此都保持了美好的回忆。
“生活,抖落了身上的一层鳞甲,你会感觉特别轻松。”有一次,阿东到加州大学去看望老朋友周山岭时,感慨万千地说:“我们原来也可以这样子生活!”
第二章 狐狸的尖叫
屈乡楠文件夹
一种全新的生活在我面前展开。
我不知道自己能否胜任这项挑战,但我愿意尽力一试。
这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自称为“遮阳部落”,倒是很符合他们的x格特征。
这些天,我们白天四处玩。晚上就到钟国军家中搞“x派对”,日子过得特别丰富多彩。
由于我没有女人,每次都有一个人“放空档”。奇怪的是,这几天,我倒是没放过一回“空档”,跟谢双依、桂妞、温尼都有着激动人心的收获。
我敢说,我跟妻子做爱时,从来没有如此感觉,如此的兴奋!
是否,跟妻子在一起时,义务的东西将人x的东西压抑住了呢?而“x派对”活动,g本不用考虑这一切。
真是轻松极了。
说真的,最初我也是内疚万分,但现在慢慢好像也习惯了。
我与他们很快混得厮熟。
他们对我也无话不谈。
今天上午,阿东给我看一份当地华人报纸,上面有一则消息,讲的是深圳爱滋病的情况。我将它抄在这里,也许日后用得着——本报讯 深圳自一九九二年发现首宗爱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迄今已发现爱滋病人数十宗,其中多人已经死亡。据官方公布的统计数字,深圳累计发现的hiv病毒感染者有二百多人,但该市的医疗卫生界人士认为,目前检出的感染者仅是冰山一角,估计没有被发现的爱滋病患者多达数千人,他们混杂在各类人群之中,成为爱滋病主要传播源。
阿东给我看这则消息时,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在他看来,“x派对”至少可以杜绝这种可怕的病患。
我对阿东略带传奇色彩的经历很感兴趣。他告诉我的这一切对我了解他们这个群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也许将来的某天,我可以将他们隐秘的生活写出来?
阿东不是给了我鼓励的暗示吗?
第三章 爱情杀手
租赁家庭:机场上的红玫瑰
温尼去上海虹桥机场去接阿东的时候,是带着已经读初二的儿子贝贝去的。
那一天是寒假中的第一个星期天,阳光很好。
这也是温尼离婚后第一次去上海。
上海有她的记忆,有她的痛。
温尼真的不愿意去上海,她害怕陷入那些旧岁时光的忧伤回忆。
可表妹桂妞说,“你无论如何得帮我这个忙。”
因为“这个忙”一般的人还真帮不了——这个三十多岁的怪怪的男人在美国读了博士,现在又在香港某证券所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居然没有结婚,而回国探亲还要来“租赁一个妻子和一个孩子!”
换言之就是“租赁一个家!”
娃妞没有对这个男人的情况说得更多,只是说他头上有一块光疤,个子高高的,叫什么“阿东”来着。
桂妞请温尼去机场接他时,只要在x前别一支小小的红玫瑰就行了。
“阿东会主动向你走来的!”这是桂妞反复交待过的。
这种神秘的接头方式真像白色恐怖时期的“地下工作者”。温尼觉得有些刺激,就勉强答应了。
由于路上堵车,温尼到达虹桥机场时,飞机早已着陆了。她拉着贝贝急急地跑到出站口,然而,那里几乎没什么人了。问了一个值班服务员,回答说,“香港来的飞机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所有的旅客早就出了机场。”
温尼一听,暗暗叫苦。她没想到飞机还有提前到达的。她原想,即使迟到一点,因为出站要办各种手续,等她到时,也不至于人去楼空。现在好了,人都出去了。哪里有什么头上有块光疤的“阿东”?要是没接到人,白跑一趟,那可就真是惨了。从浙江湖洲到上海,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啊。路途虽不远,可心路远啊。
温尼不停地注视着机场四周的人流,并将别在衣领上的小小玫瑰干脆c到头发上。这样更加显目,却也有些滑稽。
贝贝不停地说,“妈妈,怎么没见着叔叔呀?”
温尼心里急,就没好气地对孩子说,“你嚷什么,妈妈不正在找叔叔吗?”
“你好,温尼;你好,贝贝!”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身后突然响起。
温尼回头一看,正是头上有光疤的高个子阿东。
阿东将温尼头上的红玫瑰拿到鼻孔下嗅了嗅,然后又很自然地将温尼和贝贝拥抱在一起,脸上露出那种很家庭化的男人的微笑。
旁边有人“咔嚓”接连拍了几张照片。温尼发现了,正要制止那人。阿东说,“没事。是我要他帮我照的。我付了钱的。”
在出租车上,阿东告诉温尼,打从他出国十多年来,这是他第二次回老家看望年老的父母,也是他在香港工作以来的第一次回国。父母总是担心他是否成亲,有没有孩子。他总是告诉他们,有了,一切都有了——老婆、孩子、家庭等,样样不缺。
阿东说,他不想让两个老人家担心。可上次回国,父母亲就不停地责备他,为什么不将老婆孩子带回去,让他们看看。然后还发气地说,下次回来,如果还是一个人,就不要回去看他们。说得阿东惭愧不已。
“你为什么不结婚啊?”温尼话一出口,就后悔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自己结了婚,不也离了吗?与其这样,还不如不结婚!但是她又想,以阿东这样的条件,真是要找什么样的女子不可以呢?当阿东很优雅地拥抱她时,一股强烈的柔情从她心底泛了出来,她偷偷地、长长地吸了几口阿东身上散发出来的混合着男人香水气的独特气味,这气味刺激她的柔情更加灿烂。她原以为再也不会有心动的感觉了。可是,如今,一见到眼前的这个男人何为就这么快地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感觉呢?她甚至“可耻”地想:他要是跟我做爱我也愿意。
“天啦,我都想了些什么啊!”温尼的脸“唰”地红了。阿东却敏感抓住了这一瞬间,他将温尼的手握进了自己的掌心。贝贝坐在出租车前座,按温尼的说法是“坐到了最重要的位子”。贝贝很高兴,他对这个从未见过面的“叔叔”也很有好感,阿东给他买了一整套“追兵出击”的电子玩具,让他兴奋不已。
温尼小声地对阿东说,“贝贝总是叫你叔叔,你的父母不会感到意外吗?”
阿东也小声作答,“没事。如果他们问起,我就说在香港有不少父亲就被孩子叫‘叔叔’的。”他稍稍用力握了握温尼的手,又说,“刚在我们在机场上的照片都是很有用的。”
温尼明白阿东的良心苦用。可她还是不明白阿东为什么不结婚。当然,她不会蠢里蠢气地直接问他的,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当阿东用力握她的手时,她也用力回握着他。
温尼感觉阿东的手很有r感,很暖和,也很有力度。她的心再次荡起了春水。
第三章 爱情杀手
“结婚,就是要出乎意外!”
阿东的父母见阿东带着老婆孩子回来了,高兴坏了。他们忙上忙下,拉着贝贝问这问那,还拿出好多他们平时都舍得吃的东西来。
可贝贝对山里人的话听不懂,还得要阿东在一旁作翻译。
阿东便利用这个机会,过滤了他们的语言,也过滤了阿东父母对温尼与贝贝的怀疑。
温尼倒是显得贤慧,她不停地帮着“婆婆”做这做那,真是“说得少,做得多。”
阿婆就说儿子阿东有福气,“娶了个好婆姨”。
说得阿东和温尼惭愧不已。
当天晚上,最严峻的挑战终于来了。按照阿公阿婆的安排,阿东、温尼“夫妻”睡一个房,贝贝睡另一个房。
小孩子毕竟不懂事,加之一天的长途旅行,已经累了,因此,吃了晚饭,就早早地睡了。
反正在家里,他也是一个人睡。
阿东和温尼陪着阿公阿婆说了好一会儿的话。两位老人家觉得一个孩子太少了,他们劝温尼还年轻,赶紧再生几个。
温尼便朝阿东眨了眨眼。
终于进了一个房间。阿东对温尼抱歉地说,“对不起,我只想应付一下老人家,没想到睡觉这个具体的难题。”
温尼也只是有些尴尬地说,“我也没想到。桂妞要我帮你这个忙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做。只是想,事在人为呗。”
阿东是何等聪明的人,当温尼说“我也没想到”时,话里似乎透出了她“不该来”的信息,因为“太冒昧”了;但当她最后说“事在人为”时,他又放心了。g据他与无数女人打交道积累的经验,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把握时机,“假戏也可以真做。”
重要的是“分寸”。这是男女交往中许多人面临的最大难题。
这个难题对阿东来说,并不难。
房间气氛有些古怪。这是事情进展的开始,是正常的“开始的艰难”。
阿东说他很喜欢贝贝。这句话让温尼理解成:他很喜欢我。
温尼的理解无疑是正确的。阿东的确喜欢她,当他在机场看见她时,他就在心里说,这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只是她的魅力压抑得像那朵红红的玫瑰一样——要是放松地长,一朵红红的玫瑰其实也就是一个红红的玫瑰园。
温尼的确压抑太久。这种压抑被阿东温情地一抱,像是触到了某一个开关,她的风情自然地流了出来:我原本就是一个生x温柔、向往浪漫的纯女人啊。只是她的初恋遭遇到爱情杀手,而她的婚姻更是将她的女人味彻底磨掉了。
女人的最大不幸莫过于初恋和婚姻的双重失败。
离婚,对身心疲惫的温尼而言,她并不期望能回归到最初的激情;但她想,也许至少可以回归成一个有欲望、有向往的“小女子”。
“今天你一定累了,咱们睡吧。”阿东对温尼轻声说,“这样吧,你睡床上,我就睡在地板上。”
温尼本来想说,“哪怎么行?”因为天气太冷,睡地板上无疑是要得病的;但是,她将这句话压了下去,因为,她不能表现得过份“热情”,否则,“人家不会觉得我太轻浮吗?”
因此,她轻轻说了一声“谢谢”,就上了床。
当然是和衣而睡。
但在拉灯前,温尼还是好心地提醒了一句,“实在太冷的话,就到床上来吧。我相信你是个君子。”阿东的心里一热。这年头很少有人还讲这种“君子”或“小人”之类的“幼稚”的话。
有一团火在阿东的心底里慢慢地升腾起来。他躺在冷冷的地板上,蕾仙的裸舞在这个时候竟然重新从脑海里翻放出来,那么逼真和生动。
情窦初开和第一次手y都与这个裸舞联在了一起,与裸舞联在一起的还有那绵绵的像薄雾一样弥漫在他心中的忧伤。
这忧伤直到“维也纳之旅”才算彻底清理掉。
床上的温尼传出了轻微的鼾声。这种女人味十足的鼾声将阿东心底里的火挑拨得更加透热、更加明亮。
阿东想,人,真是奇怪。他有过多少女人啊。与女人做爱,只是排泄激情的一个渠道而已,他并不期望与女人一进入房间就有“因为‘爱’而想去‘做’的冲动”。
但温尼让他有了这种感觉。这是一种很好的感觉,很美丽的感觉。
阿东并不相信温尼真的睡着了。作为试探,也作为对诱惑的考验,他轻轻翻了个身,嘀咕一句道,“呀,这地板真是冷。”
“快上来吧。”果真,温尼说话了,而且是那种善解人意的柔情的话,“这床上一个人也睡不热呢。”
阿东应声而起,一把将温尼搂在怀里。
激情如潮。
温尼已经很久没有x生活了。这一下被阿东的火一点,身子一下子软得像要融化似的,她紧紧地粘在阿东火热的身体上,令阿东有了从未有过的冲动。
温尼轻轻地叫了一声。但她自己立即用手封住嘴巴——因为她担心隔壁的阿公阿婆会听到。但她的手被阿东揭开了。
阿东将chu鲁而又文雅的吻填补去。
紧接着,一阵泥湿的声音便像蜥蜴爬墙一样在房间响起。
折腾了好长时间,阿东才淋漓尽致地喷出他的j华。
温尼来了三次高潮,她兴奋而幸福极了。
“有这种生活,我真愿意去死。”温尼在心里这么说,同时觉得以前的日子真是白活了,也白白地浪费了她最好的年华。
阿东习惯x地要去洗澡,可突然想起,老家没有这种方便。
看来,x生活也要在高雅场所做,那样的话,更能将“兽x”和“文明”完美地结合到一起。
温尼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浑身无力,但她还是感激地用手轻轻触阿东那强壮的身体。
“人与人真是不同啊!”温尼又在心里发出这样的感叹。
那天晚上,他们又一股作气地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到第四次时,阿东实在没有弹药了,可他又不愿从温尼那磁场般的白嫩的身体上下来。
温尼则完全成了一团温热的r团,任凭阿东折腾,她连叫喊一声的力气都没有了。她觉得这一夜比她结婚十一年与前夫全部的x生活加在一起所用的激情还要多。
“这头蛮牛”。温尼已经欢喜地这么叫阿东了。
阿东的肩膀上写满了温尼因为激动而咬出的深深浅浅的牙痕。
那是一道道爱的张显。早晨起来时,阿东用十分平静的口气对温尼说,“此刻你最想要做的事是什么?”
温尼脱口而出的竟是:“我想跟你结婚。”
阿东笑了,说,“这也正是我要说的话。”
两个最不想结婚的人“闪电般”结了婚。
返回香港前,桂妞从北京打来电话,问阿东:温尼表现得怎么样?
阿东说,出乎意外的好。
桂妞难得听阿东这么评价一个人的,连忙问:“你们假戏真做啦?”
阿东说,“这不更好吗?”
这时,温尼接过阿东的手提,对桂妞说,“阿妹,这回你给了我一笔好生意——让我赚回了一个老公。”
“太出乎意外了!”桂妞在电话的另一端尖声叫道。
阿东哈哈大笑,对着电话吼道:“桂妞,我告诉你——结婚,就是要出乎意外!”
第三章 爱情杀手
爱情杀手,在燃烧的r体上“阳萎”(1)
温尼对胡乃一的印象已经模糊,像一场早春的蒙蒙雨,落在嫩嫩的叶片上,被太阳、风、岁月一打磨,最多只能留下一些可疑的、无法辨认的残迹斑点。
胡乃一是一个作家,专写爱情小说。一九八九年秋天,他在上海复旦大学作家班读书。温尼是从胡乃一发表在报刊上的作品了解到这一信息的。
事实上,温尼怀着少女的情怀对胡乃一注视已久。她读了他不少作品,惊讶于他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怎能写出如此深沉动人的文字来。
在她的想象中,胡乃一头上戴着王冠,闪烁诱惑的光芒。
因此,她刚刚从浙江一所中专学校毕业,分配到湖州城南区工商银行工作的时候,她就有了一种冲动,要找到胡乃一,看看他究竟长得是个什么样子。
恰巧此时,温尼读了胡乃一发表在《作家》杂志最新的一篇小说——《镜子里的爱》。温尼被故事中男女主人公的纯情深深地感动。小说的落尾,胡乃一标明了写作地点“复旦大学作家班”。
温尼当即就胡乃一写了一封信去,谈了她对这篇小说的看法。因为不知道能否收到,她没有写得太多,就买了一张八分钱的邮票将信匆匆地寄了出去。
客观地说,她并没有对这封信寄予太大的希望,心想,像胡乃一这样才华横溢的作家,每天一定能收到不少像她这种文学爱好者的来信。因此,即使他收到了温尼的信,他也不一不定有时间和j力来回复她。
但出乎意外的是,温尼很快收到了胡乃一的回信。他的信写得很简单,却又像诗一样的美。信的最后,他希望能看到她的玉照。
温尼兴奋极了。她立即回了一封长信,并在信中夹寄了一张满意的生活照。
两人就这么认识了。
胡乃一对温尼每信必复,而且他还时常在信中夹寄一些短诗,情意绵绵,让温尼的心像得到了阳光的照s一样,明朗而欢快。
她还试着给胡乃一打去电话。胡乃一也给她打过电话。两人的关系越靠越近,感觉神圣的爱情正沐着月光向他们走来。
一九九零年元旦,胡乃一邀请温尼去上海看“焰火”。
温尼竟然就大着胆子去了。
当温尼怀着少女的羞涩俜兮伶兮地出现在胡乃一面前时,胡乃一觉得眼前的女孩比照片上还美丽。温尼当时用一薄薄的红纱巾围在她的脖子上,一脑乌黑发亮的头发瀑布般地散落在脸庞后,脸上因寒冷的风吹得红朴朴的,跟红纱巾的颜色合在一起,就成了一团跳动的篝火。
而今,这团篝火,正在复旦大学校园里灿烂地燃烧。
如果说,胡乃一对温尼有一见钟情的激情的话,那么,温尼对胡乃一却稍稍感到有一点失望:胡乃一比他的文字“丑”多了,瘦高瘦高的个子,长长的鼻孔,狭窄的脸面有些僵硬,眼球有点发黄,头发零乱,衣冠不整。尽管如此,但当胡乃一跟她谈起文学时,温尼从他那并不动人的眼睛里去发现了闪光的东西,那是一种智慧,一种风趣,一种幽默。只有通过交谈,你才能感觉胡乃一的优秀。
这是一种内在的美,而温尼认为,这样的美是可以超越时间的。
当胡乃一将一本自己制作的爱情诗集《有风的日子》送到温尼手中时,温尼见封面上题写着:“这里的天空,只为一个人开放/这里的玫瑰,只为一个人芬芳/有风的日子,你向我走来/无人的时候,我向海张望——献给湖洲温尼小姐”,温尼陶醉了,她踮起脚跟,在胡乃一脸上轻轻地印下了少女纯情的吻。
吃完晚饭后,胡乃一带着温尼到上海外滩去看节日焰火。人潮汹涌,喊声震天。胡乃一对温尼说,“这里一句话都听不清楚,太吵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两人便搭了一辆公交车,跑了回来。
在校园后的假山上,胡乃一拉住温尼坐在一块石板上,后面是一丛雪松。胡乃一喘着chu气,抱住温尼一顿乱吻,令温尼都有些透不过气来。
他们什么话也不说,只是接吻。不停地吻啊吻,温尼真没想到,胡乃一是这么没经验,她自己当然也没经验。男女接吻竟然是这么有味!
两人就傻傻地坐在那块石板上,吻了大约一二个小时。直吻得嘴唇发干,发涩,屁股反冷,发麻,胡乃一才站起来,搂着小鸟依人的温尼往宿舍走去。
听胡乃一说,所有作家班的学员都住在南区研究生宿舍。而与胡乃一同住的另一名学员已回河南老家去了。
第三章 爱情杀手
爱情杀手,在燃烧的r体上“阳萎”(2)
但房间还有一名写散文的同学。不过,当胡乃一搂着温尼走进房间时,里面空无一人。
胡乃一冲温尼笑笑说,男学员的狗窝,就这么脏乱差。
温尼帮胡乃一整理他的床铺。时间不早了,胡乃一没有说要送温尼去招待所或别的女同学的房间。温尼也没有提出来,不知道是羞于说,还是心里另有想法。
弄好了床,胡乃一就搂着温尼坐在床沿上,显得很激动。两人继续接吻,胡乃一的手慢慢伸进温尼的禁区,她用手轻轻地推了一下,但当胡乃一的大手抓住她时,她乖乖地不动了。
于是,胡乃一便不大老实地继续往纵深扩展。
温尼感觉有一种神迷。她头脑有一点乱,不知道下面就发生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好。
然而,就在胡乃一冲动地要将温尼扳倒到床上时,房间那个写散文的朋友回来了。
敲开门,当他看到胡乃一和温尼一脸惊慌的样子时,就大度地说:你们慢慢啃吧。别慌。
出门后,他又特地提示胡乃一:我到老丁那里去住。同学一走,屋子里静下来。胡乃一感到特别静。温尼坐到了房间的写桌前,将头埋桌子上。
胡乃一就走过去,轻轻地抚她。
然后再吻,吻得舌头都起了泡。仍然要吻。
温尼当然知道,胡乃一想要她。强烈地。
她不同意,虽然她的心被吻得热热的、痒痒的,但她还是理智地说:她来,只是想看他,想同他交朋友。对他希望的那种事,她一点准备都没有。
胡乃一听竟然哭了。而且越哭越伤心,泪珠子大颗颗地往下掉。边哭,他还边说,他写了很多很感人的爱情小说,可他从来没有x经验。他真可想要、真想,他都快三十的人了。他太压抑了。有时觉得自己都要爆炸了。
胡乃一的泪水令温尼手脚无措起来,她心动而且心疼:一个她渴望见到的梦中情人怎么能当着自己的面流泪呢?
温尼温情脉脉地擦去胡乃一脸上的泪水,轻轻地说,别哭,别哭呵。
像哄一个小孩似的。这是女x特有的技能,哪怕很小的女孩都会。
温尼说完就躺到上床去,一件一件,主动脱掉了一切,并柔声呢喃而有些颤抖地说:我、我给你,我全给你……
淡蓝色的日光灯下,温尼裸露着少女的胴体,那种嫩白嫩白、极富弹x的肌r,柔和起伏的曲线,高挺的r房上一粒小小的玫瑰苞——真美啊。
温尼想象着胡乃一的勇猛和chu野,她既害怕又盼望,一阵阵冲动涌来又退去。她一动不动地伸展着四肢,浑身燃烧得像要冒出层层热气来。
然而此时的胡乃一竟然怎么也硬不起来了。他不停地揉着温尼肌r,并不停地用略带胡须的嘴吻着温尼滚烫的躯体,温尼痒痒的发出轻轻的呻吟,她渴望胡乃一快刀斩乱麻,用坚硬的锋端直捣中心。
糟糕的是,胡乃一越急越不行。他的脸都气得有些歪了。温尼潮水四溢,将床单弄得湿湿的。见胡乃一还不能动真格,她也急了,要帮胡乃一。
可越是这样,胡乃一越受挫折。那玩意像木乃伊,怎么帮助都没有“阳气”。
潮水过去了。人也冷了下来。温尼突然哭了起来,哭得十分伤心。自己原本为爱情而来,并决心为爱情“献身”了,没想到竟碰到了爱情杀手,而且是一个可怜的得了“阳萎症”的杀手!
胡乃一的神圣的光环在温尼的心目中黯然下去了。她好像从恶梦中醒来,原来那些动人的诗歌、那些美丽的文字、那些让人流泪的情节都是假的,统统的都是假的!
那天晚上,胡乃一还一而再地运用臆念,希望能与温尼有实际x内容。但终于没能成功。到凌晨时,当胡乃一感到有些“情况”时,温尼却一把推开了他,并气呼呼地说:你还要折腾我多久?你逞什么能!
没料到,温尼这一番话大大刺激了胡乃一,他大叫一声,chu鲁地抱着温尼,那玩意竟然坚硬起来——也许“做爱原本就需要这种chu鲁”?温尼虽然没有准备,而且又气又恨,但胡乃一的猛劲她又怎能抵挡得住,只好任他摆弄。
万万没料到的是,胡乃一刚刚进入不到三分之一,他就失控了,一股热流喷s而出,脸都成了猪肝色……
“你真是一头猪!”温尼怒火万丈,她真没想到,这个“阳萎货”竟是如此的没用,如此的折磨人!因为她刚刚来了感觉,又被一把迟钝的刀子残酷地割掉了。
温尼赶紧穿好衣服,像躲鬼一样,跌跌撞撞地冲出门去,从路上拦了一辆的士,直奔上海火车站。
后面,胡乃一绝望的喊叫像风中的冰棱,一截截散落在黎明的天空下,温尼不取回头一看,只觉得胡乃一的瞳孔比濒于死亡的猫头鹰还要恐怖……
第三章 爱情杀手
“淑女可以偷情吗?”(1)
温尼从上海逃回湖洲后,不到半年就跟本单位的一名会计结了婚,一年后,很快有了贝贝。
蒙田说,“美好的婚姻是由视而不见的妻子和充耳不闻的丈夫组成的。”
这话可是抄到了温尼的日记本里的警句。只不过,具体到生活中,温尼可一点都感觉不到这们的搭配会是一桩美好的婚姻。
丈夫是那种没有趣味的人,每天满足于做一个卑微的小职员,连对自己的科长都不敢大声说话。他的思想刻板而机械,不能越雷池半步。他同温尼之间的关系也就是那种温温吞吞,不冷不热,仿佛太亲热了就会显出灵魂的丑陋。
生活变得陈旧而简单,青春的激情也很快从少女的梦中跌落。
温尼努力做一个淑女。这是社会和丈夫希望她做的角色,也是中国许多妇女自我定位的角色。
淑女,多好听的一个名字啊。她正是像温尼这个样子的:一张眉弯目垂的脸,仿佛从一幅古画中走出,望着壁炉的文火,静静地想着心事。多数时候,她的腰际间系着花格围裙,在厨房里忙碌,无怨无悔地c持着家务。一旦客人来了,她立即不辞辛苦地张罗茶水,端着点心水果,做客人和丈夫的仆人,忙完了就坐在客厅旁边,听丈夫和客人聊天,偶尔c上一二句话,并且细细地笑,显得温馨而友好。与丈夫吵架了,自己主动忍让,特别是在公众场合,从不给丈夫难堪,总是给足丈夫的面子,让他自信而体面。而周末丈夫出去打牌去了,她照理着孩子,偶尔无人的时候,就斜倚在卧室内,掀开窗帘的一角,痴痴地守望着一个渐行渐远的身影,把少女时期的秘密深深埋葬在出嫁的箱底,无意的翻动,也只是为了更好的封闭。
淑女是以赢得社会肯定和家庭和谐为最高目的,她没有大家闺秀的尊贵,没有才女的傲气,没有美女的亮丽。
有的只是云淡风清,清水芙蓉。
淑女不叛逆,不前卫,不夸张,她是本色的,低调的,内敛的。爱好文学、向往浪漫生活的温尼居然甘于做一名传统淑女,人的可塑x真是强啊。可是,在这个强调自我设计、不乏炒作和花样日新的现代社会,温尼这种淑女就不免令人怀疑是不是有能力,是不是有魅力。
真正的淑女就应该回到那幅古画中去,她只能生活在明月清山、风清日朗的古典意境中,浮漾出徐徐暗香和空洞而美好的向往。
温尼读过不少文学书籍,那些充满异国情调的爱情故事和衣香鬃影的罗曼史,游艇、白色亚麻布服饰、吻手礼,等等都曾经是那么深深地吸引着她。
然而,生活就是生活。它不能有幻想,哪怕是梦想。温尼天天要面对它,面对丈夫和孩子的一日三餐,面对工作的压力、同事的关系和领导的印象,她小心地守护着自己,守护着那个并不生动却又真实的家。为了给这个家增添一点生活气息,温尼不仅学会了制作泡菜和豆腐干等各类小吃,还学会了缝制小孩的衣服,丈夫的内裤和自己的袜子。
丈夫对温尼的能干从没有夸张一句,仿佛每个女人天生就会这些。他理所当然地吃着、穿着、用着,甚至还不时批评一二句,说是盐味太重了,或内裤太小了。
温尼只是默默地听着,似乎不以为意。
最让人吃惊的是,温尼居然能从书本上学会自制葡萄酒:她首先将葡萄洗净风干,一粒粒放进一个玻璃罐内,层与层用细冰糖相隔,一斤葡萄约四两糖,最后加进一小杯高粱酒后密封,最好使用软木塞盖,因为太坚实的盖子,容易由于瓶内发酵过速无法排溢而爆瓶。
如此密封半个月后,葡萄陆续地出汁发酵,三个月后,葡萄完全沉底,便会溢出香甜的葡萄及酒味,此时才大功告成。
暗红色的美酒,其酒j浓度仅十度左右。温尼对丈夫说,这样的葡萄酒,每天喝一点,有助于女x养颜。
没想到丈夫竟然这么回敬她:“你真是吃饱了撑得慌,花那么多的时间去弄葡萄酒,不如用它去读夜大,得个大专文凭每月还可以多几块钱工资。”
温尼听了,内心的火就被一捧冷水扑灭了。
丈夫是从浙江财政学院毕业的大学生,有着正规的本科文凭,而温尼只是个中专文凭,这就是丈夫高温尼一头的资本,温尼也并不计较丈夫对她的“数落”,她觉得自己的确不求上进。她宁愿在家做葡萄酒,而不愿去读夜大。
三十岁生日那天,温尼一反常态,不听丈夫的劝阻,当着前来道贺的两桌亲朋好友,她拿出三瓶自制的葡萄酒,请大家一一品尝。
第三章 爱情杀手
“淑女可以偷情吗?”(2)
当大伙一致说好喝时,温尼就颇为得意地说,朋友们都说她皮肤好,经常有女x朋友问她是怎么保养的。讲到这里,温尼笑笑说,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她经常制作这样的葡萄酒,喝了后有一种成就感,心情很舒畅。
“这样的酒比买的什么酒都好。”温尼最后总结道。
然而,客人一走,丈夫跟温尼大吵了一场。丈夫说温尼“太挑逗、太逞能!”温尼的忍耐力超出了极限,但她还是冷冷地问丈夫她了逞什么能、她的挑逗又在哪里?
丈夫气凶凶地说:“你说自己的皮肤好,这不是挑逗是什么?你说别人讲你皮肤好,我怎么就没有听见呢?你还得意洋洋地讲你会做葡萄酒,这不是逞能又是什么?再好的葡萄酒也抵不上一只文凭!”
温尼简直气疯了,她也大声地回敬道:“我的皮肤不好吗?你眼睛是不是有毛病?别人讲我的皮肤好,你需要听见吗?我还有那么多的好,你又看见或感觉到了吗?会制葡萄酒不是能力,那么,你试试看,也来一瓶?文凭,文凭,你念念不忘的就是文凭。那好,从明天起,所有的家务活你来做,孩子的上学,孩子的中饭和孩子的接送,也由你来做,我去上学,去拿大学文凭!……”
温尼再也说不下去了,她伤心得泪如雨下,打开门,任贝贝拖都拖不住,就向黑黑的夜冲去。
当她跑到一个街口,望着灯红酒绿的世界,不知道该往何处走时,一双温和的大手从后来伸了过来,温尼大吃一惊,回头一看,原来是本单位的一位电脑工程师。
温尼定下神来后,说,“你怎么在这儿?”
工程师说,“你是真的没感觉到我天天在注视着你吗?”
温尼当然感觉到了他那深沉目光的注视,可她一直在回避,她要做一个淑女,她不能红杏出墙,即使那个家不温暖,她也不想打碎;即使丈夫冷漠她、忽略她,她也不能做出任何对不起他的事情来。温尼挣脱了工程师的手,说,“我不想听你说这些。”
工程师执意地又要去拿她的手,并且说,“你怎能把鲜美的生命交给一具木乃伊呢?”
这句话仿佛是一把钢锉猛地扎进了温尼的脑海,她的初恋被“阳萎”的胡乃一无情地摧毁,那也是一具木乃伊,尽管看起来十分激情;而婚姻则被丈夫这具感情的木乃伊无情地摧残。“我的命何为如此的苦?我想做一个好女人为何如此的难?”但温尼不愿在工程师面前流露出她内心的隐痛。
不仅如此,温尼还为工程师戮及了她的伤痛而恼怒,她用力推开她的手,大声说,“你给我走开,我不想听你说话!”
工程师就讪讪地站着,不知如何是好。
温尼头一甩,昂头往回走。工程师追上几步,轻轻地说,“温尼,你可以对真正喜欢你的人、真正爱你的人发脾气。只要你开心,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特别是今天在你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在你……”
“你走开,你给我滚!”温尼大声吼道。说真的,她真怕工程师的纠缠被出门来找她的丈夫发现,这样的电影和小说她读得太多了。她不想成为那类可悲故事中的主人公。
工程师见温尼如此生气,便闭了嘴,但仍然不紧不慢地跟着她。
“我告诉你,”温尼突然回头对工程师冷冷地说,“我是一个淑女。淑女可以偷情吗?”
“你……”工程师正要辩护“我并没有要你偷情呀”,但温尼厉声打断他的话,说,“你再跟着我,我就叫警察了!”
工程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停了下来。
温尼一刻不停地往家的方向走去。她真希望被工程师封号为“木乃伊”的丈夫能出门来找寻她,她又真希望工程师继续跟着她,让她骂,让她发泄她的压抑、她的不满、她的失望、她的忧伤。然而,她也知道,她没有权力要人家那样做。她也知道自己这样对工程师太不公平了。可是,她不这样能行吗?
丈夫没有出来找她。倒是儿子贝贝坐在门口边静静地哭泣。
温尼将儿子抱在怀里,母子俩哭作一团。
“回来啦?”丈夫半冷不热地说,“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呢!”
温尼突然发现旁边的丈夫变成了一头完全陌生的丑陋动物,满身赘r,鼻也里长出数g黑毛,头顶半秃。她简直不敢相信,她怎么会跟这么丑陋的动物共同生活了十来年。她将儿子哄去睡觉,自己赶紧逃入澡堂,把自己反锁起来。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这首李煜的《相见欢》,那个工程师曾经用一张很大的白纸抄录好,将这些文字编成一个大红的“心”字,偷偷塞进温尼的办公桌里,让温尼看得慌乱了好几天。
当时她就想:“我又没有偷人,怎么心里如此害怕呢?”
温尼三十岁了。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从“爱情杀手”到“情感木乃伊”,倒霉的人她全碰上了——“我还有没有激情,有没有欲望,没有没盼头?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尽头啊!”
第三章 爱情杀手
“妈,你有x高潮吗?”
打从三十岁那晚与丈夫发生争吵后,温尼变得沉默寡言起来,很少与丈夫说什么话。有什么事,她总是跟儿子说。而丈夫竟然很倔,温尼不叫他,他就也不叫她。有时有什么事,不是叫贝贝传话,就是写在纸上,塞给温尼。
温尼慢慢地对自己的“淑女”身份质疑起来了:这是人过的生活吗?这还能算是一个家吗?她突然记起工程师曾经激动地对她说过的话:“淑女是什么玩意儿?你干吗自己套住自己?谁让你做淑女的?这个社会需要你这样的淑女吗?”
温尼像是一个复醒的孩子似的,觉得再也不能这么半死不活地生活下去了。最终促使她下决心离开这个“冰窖”一样的家是儿子贝贝无意中的一次问话。
那天下午,儿子贝贝躺在沙发上,突然问温尼:“妈,你有x高潮吗?”
天真的贝贝提出这么一个问题,令温尼慌乱不已,不知如何问答,只好装傻地说,“你在说什么呀?”
原来,贝贝正在看一张报纸,上面有一篇文章叫:“发掘敏感部分,享受x爱高潮。”
温尼再凑近一看,报上登的是一篇探讨如何创造x爱气氛的文章。
温尼的心一下子沉了下来。
这么多年来,温尼从来不知道“x高潮”是什么。她总是认为满足丈夫的x欲是她作为“淑女”应尽的天职。
而学会计的丈夫不仅是一个不懂风情的人,而且对感情的运用都要用算盘算得清清楚楚,不能有半点超支——从时间一定不能超过十五钟,到次数每周最多是两次。他的动作机械而僵硬,很少亲吻和抚。常常是在光线很亮的白天或灯光下,他说一声“我想要你了”,说完,剥光温尼就做,一点不顾及她的感受。
温尼虽然觉得跟丈夫做爱没有一点儿意思,但却认为这是她应该做的。而且她相信,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这么生活的。那么多生动的小说,那么多浪漫的电影,那么多美丽而激动人心的细节都是作家们编造出来的——胡乃一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
每次一做完,丈夫一句温情的话都不说,就去匆匆去洗澡。
有时连澡都懒得洗,就用手纸胡乱地擦一下,倒头便睡。
然后,温尼默默起来,收拾乱扔的卫生纸和搞乱了的衣服、被单等。
至于音乐、蜡烛和x爱灯光,更是从来就没有过。
一切都停留在动物阶段……想起这一切,一股冷气从温尼脑门里冒了出来:是啊,凭什么我就不能享受“x高潮”?
温尼等贝贝看完了报纸,她将报纸收起,自己躲在一个地方,将那篇文章又细细地看了一篇。看完,心里顿时空荡荡的憋得发慌,想哭都哭不出来。
“其实我也是蛮色的,内心也有可耻的冲动。”
温尼想起,第一次自慰的那天灰蒙蒙的傍晚,自己的脑海里究竟浮现起哪张面孔呢?
高三那一年一个无课的下午,我们几位女生,第一次成群结党,麻着胆子,偷偷地去城里一个地下室那老鼠满地吱吱叫的tv包厢,看了生命中的第一回也是至今为止唯一的一次a片,看得人刺激得要发疯。我记得同去的一个女生当即宣布晚上要一定与写纸条给她的那个男人实践片中的某些动作。而我的眼里总是盯着片中一个裸体男人,他对女人的野蛮让我回忆起语文老师对我的暧昧行为。我记得他第一次吻我的时候,我冲动得下身有点潮湿了,很盼望他chu暴地对待我,将那硬硬的g撕裂,堵住我敏感部位的空隙,或者沉入到我的水井里不再出来。可他没有那样做。我究竟有没有拒绝他伸过来的手?那滚烫的手伸进了我的r房,我虽然渴望看他的那只“丑陋的老虎”,可为什么又激动地拒绝他呢?他以后跟另一个女人做爱会是什么姿势呢?如果与他在一起做爱,他会让我得到快感、达到高潮吗?“是我的心比我的身体更爱你,还是说穿了是我的身体更爱你的心?”这一句绕口令的话是胡乃一那篇小说《镜子里的爱》的男主人公说的,我完全被这句诗一样或哲理一样或废话一样的话弄糊涂了,我去了上海,去了复旦大学南区研究生宿舍,与那个文字与人完全不一样的“阳萎货”有了火热的身体接触。是对a片中某些x行为的引起的心理冲动还是对语文老师那“丑陋的老虎”的朦胧渴望?我竟然将自己的一切裸露在那样寒冷的集体宿舍里?这是否成了我快速下嫁、总觉得自己“不洁”、对不起丈夫的忍辱所在?那晚,丈夫下班回来,发现家里冷冷清清的,正要对坐在客厅低头苦想的温尼发脾气,不料温尼率先发话了,她的声音十分平静,她说她要离婚。
丈夫竟然一下子呆了,眼睛瞪得像猫头眼一样大——这眼睛又让温尼想象着胡乃一那绝望的神情。直到此时,丈夫才意识到温尼并不是他手中的泥团——你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他慌了,问温尼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为什么。
当丈夫接连问了五六个为什么时,温尼仍然平静地说,“不为什么。我受够了。”
丈夫说,“不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调整一下自己吗?”
温尼说,“我给你的机会还少吗?我太了解你了!”
正应了西方那句谚语:“我们因为不了解而结婚,因为了解而分手。”
温尼苦心经营的家就像一个泥做的巢一样瓦解了。没有情感的家是多么脆弱的家啊。她什么也没有要,她只带走了她的贝贝。
温尼真没想到,离婚后没过多久,她就碰到了阿东,并与他闪电般结了婚。
一个原本对婚姻绝望了的人竟然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强烈地希望要与那个火热的人——让她充分感受到什么是“x高潮”的男人结婚,看来,婚姻的脆弱与刚强关键是“人”啊,正如温妮说的“事在人为”,也正如阿东常常说的那样:“什么都是可能的!” 手机用户访问:.he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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