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节
被我虐死的贱受重生了 作者:三唐海
第17节
前两年的春节都是在网络视频的通话中度过的,爸爸妈妈和哥哥肯定想死他了。
其实他在国外的时候也会偷偷的想,不过因为以前就有在国外留学过的经历,倒是已经习惯了。
这两年家里的生意开始进入平稳期,再也没有早年那种势不可挡的劲头了,不过也能理解,他只希望公司不要出现意外就好。
他的侄子东东,今年刚过完生日,八岁了,九月份就可以去上小学。
“好了,小醒,到你家了。”雯姐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怎么了,刚才看什么这么入神?”
“哦,没什么。”
盛醒收回目光,他刚才在看路上穿梭而过的街景,最近几年市里变化很大,他们这边是沿海城市,商业发达,高楼矗立,他刚才一路被车载过来,居然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很多熟悉的楼都已经拆了重建,变成更奢华更气派,附近的街道也已经修整,比以前好多了。
他莫名有些感伤地叹了口气,已经走到自家门口了。
大白趴在院子里。
宠物犬的寿命不比人类,大白已经在他们家养了好几年,按照人类的相应年龄来比对,早已步入老年,盛醒的脚刚刚迈进院子的时候,大白警惕地“汪”了一声,突然慢慢松懈下来,小幅度地摇了摇自己的尾巴。
还记得他呢……
盛醒莫名觉得一阵感动,走过去抚摸大白的脑袋,“你怎么也不给自己找个伴啊?”
他在国外举目无亲,又因为客观原因不能找情人陪伴,心里真有点寂寞。
这次他回国,是盛父的意思,毕竟公司的根基在国内,总不能一直放自己的儿子在外面。
进家门的时候他就看到母亲坐在客厅里,在桌子上准备水果摆盘。
盛醒开口叫了一声,“妈。”
“哎——”盛母立刻抬起头,“小雯送你回来的?快过来快过来,让妈妈看看瘦了没有。”
盛醒没瘦,反而壮了点,盛母啧啧了两声,“怎么晒得这么黑,原来白白净净的看着多乖。”
盛醒本来就不是长得乖的长相,立刻反驳了一句,“我就算再黑也长得比别人帅啊。”
“是帅,你是妈妈生过最帅的儿子。”盛母给他剥荔枝,“房间我昨晚就让人收拾好了,保证舒服,你去看看还有什么缺的。”
盛醒打开自己的房门,里面的摆设和几年前不大一样,应该是请人新设计的,就连窗户都换成了更加简洁流畅的外观。
他打开窗户,阳光照了进来。
回来真好啊,家的感觉。
如果能再找个情人就更完美了。
回家第一周,盛父为了让他暂时调整一下时差,没有安排任务给他。
盛醒找朋友聚了一圈,短短几年的时间,当初的朋友有的结婚生子,有的已经不在本地了。
第二周,他开始步上正轨,父亲叫盛唯带他。
哥哥还是那个样。
盛醒在国外都学会煮饭了,毕竟在国外不可能像大少爷一样被人伺候嘛,那里的饮食又不怎么合自己的胃口,有时在屋子里就自己做。
失败了几十次后,他发觉这也没什么难的,当初自己怎么就死活学不会呢?
大概是因为……在家里这边有人一直纵着自己吧,现在他觉得自己一个人住也不成问题了。
盛唯出生在热情似火的七月,在他生日那天,盛醒亲自下厨给他做了一道菜。
一开始盛唯不知道,还吐槽了句有点难吃来着,盛醒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以后不给你做了。”
然后哥哥的表情变得十分精彩。
晚上临近入睡前,盛唯来敲了他的房门。
盛醒招呼他进来,盛唯原本冷若冰霜的脸软化了一点,“小醒,今天……”
“我知道,哥今天你生日嘛。”盛醒正感兴趣地翻看着自己新买的名表,“这个送给你当礼物怎么样?”
“我的表够多了,你自己留着戴吧。”盛唯欲言又止,“你这几年在国外,有没有听说……那个姓方的事情?”
盛醒一下子愣住了。
过了一会才回答,“哥你突然问起来,我都快忘了这个人了。”
“那……没事。”盛唯叹了口气,“你出去那么久,他应该也早忘了你。”
盛醒蓦然觉得呼吸一窒,盛唯伸手拍拍他的肩头,“我以前看漏眼了,他也真是厉害,短短几年就开了一家公司,业务越做越大,其实爸爸有提过,如果有机会能合作最好,但我总觉得这样有点不大好,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你别惹他。”
他怎么会去招惹方天晓?
盛醒拨开哥哥的手,闷闷地说了句,“我要睡了。”
其实盛醒一早就知道,方天晓会成功的,他就像一个开了外挂的变态。
他在财经杂志上都看见过方天晓的照片了,方天晓长得很斯文,女孩子都很喜欢这种类型的做老公,围在书店里对着杂志封面唧唧喳喳地讨论着。
他想着想着,朦朦胧胧睡了过去,梦里似乎感觉到有一双温热的手在抚摸自己的脸,“小醒……”
“我爱你,没有你我会死掉,嫁给我好不好……”
那个声音在他耳边一遍遍说着,盛醒忍不住嘟囔了一句,“你好烦啊。”
“求你……医生说我可能快不行了,我只是想在死前和你拍一张结婚照而已,可以吗……?”
那个声音不停地纠缠着他,不管逃到哪里都如影随形,最后被逼到一个角落里的时候,盛醒忍不住伸手一推……
“啊!”
他突然惊醒过来,后背变得汗涔涔的,脑子里还残留着梦境里看到的血腥一幕。
好绝望的眼神……
可是那跟他有什么关系,他根本就不认识梦里的那个影子,影子一直缠着他,精神病人一样,逼他亲他,他才忍不住动手的。
外面天亮了,盛醒心有余悸。
今天有宴会,自助舞会。
母亲特地提前给他定制了一套衣服,漂漂亮亮地看儿子穿上。
盛醒原本长得就很显嫩,工作了也和学生似的,经过几年的磨练,倒变得成熟了点。
不过魅力倒是不减当年,他很快就勾搭上了一个小帅哥。
其实他男女通吃的,不过总觉得和男的好像更来劲点。
光线正好,氛围也正好。
这种晚宴没有长辈在场,都是年轻人玩的,所以大家都比较放得开。
盛醒又喝了一杯酒,借故告辞,牵着小帅哥的手往外走。
人群中突然一阵骚动。
盛醒禁欲了那么久,哪里管什么骚动不骚动的,直接往另一边出去,没想到去路被堵住了。
是几个壮汉。
小帅哥害怕了,“盛哥,这是你仇家吗?”
“仇家个鸟,老子刚回来哪来的仇家?”
盛醒甩开小帅哥的手,上前想推开那几个壮汉,“喂,别挡路啊。”
那几个壮汉老老实实地分开了。
他怔了一下,对上了一双深黑得仿佛不见底的眼眸。
说不出话来。
盛醒勉强张了张嘴,肩头已经被抓住了,阔别三年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终于肯回来了。”
第64章
三年后的方天晓变了很多。
肩背部位变得宽厚结实,力气很大,死死地揽着他,盛醒一时之间竟挣不开。
“这次别再走了好吗?”
方天晓按住他的手心,忽地抬头看向旁边不知所措的小帅哥,眼神危险,“这是谁?”
小帅哥立刻怂了,“我我我……我只是个路过的!”
方天晓忍耐了一下,还是决定放过他,“算了,你走吧,别让我再看到你。”
小帅哥很识相地逃了。
“变黑了……”方天晓用手碰了一下盛醒的脸颊,“去哪里晒成这样的?”
“非洲。”盛醒不耐烦地躲开他的手,“方总,好久不见。”
“你别叫这个称呼。”方天晓的表情立刻变了,“叫我的名字。”
“……”
“算了。”方天晓又无奈地叹息了一声,“回来几天了?”
“两周。”盛醒厌恶地推开他,去路又被那几个壮汉挡住了。
“你到底想怎么样?”盛醒转过身瞪着方天晓,“你是不是想让他们强奸我?”
“你想到哪里去了?”方天晓没想到盛醒会冲口而出这么没有节操的话,立刻挥了挥手让自己手底下的人让开了,“我只是今天突然听人说在宴会上看到你,带他们过来帮个忙而已。”
“你还派人监视我?”盛醒差点就炸了,可是转念间又想到哥哥交待的话,还是决定不和方总裁发生正面冲突了,“我到底怎么惹你了?都出去三年了还不肯放过我?明明就是你自己有病,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他觉得方天晓是真的有病,莫名其妙就要派混混轮x他,又莫名其妙用同归于尽的方式逼婚,他家里虽然有钱有关系,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他在那个时候要是不出国,还不知道方天晓要怎么报复自己呢。
“对,以前是我的错。”方天晓三年不见盛醒,眼睛都想直接胶在他身上了,“对不起……那个时候我不应该推卸责任,有错就是有错,如果你想发泄,也可以对我做同样的事情。”
盛醒自认没有那么恶毒,“我可不像你这么嚣张,我要是对你做了那种事,一定会被关到牢子里去改造的。”
“那……你跟我回家看看好不好?”方天晓突然攥住他的手,“我还住在那里,所有摆设都没有变,你走之后,那款游戏我开发出来了,最后一关我一直没有发布出去,我想让你第一个能玩到。”
盛醒不由笑了笑,“方总,你好痴情啊。”
方天晓被盯得面热,盛醒随即冷下脸,“不过你再痴情又有什么用呢,我是绝对不会和你这种人在一起的。”
“小醒,你别走……”方天晓追了上来,按住他的肩膀,“我知道自己错了,可我等你好久了,我们现在都过二十五了,难道你准备让我单身到三十岁吗?”
盛醒莫名觉得想笑,“你那么有钱,公司开那么大,只要表露一下想要结婚的意思,肯定有数不清的人想要扑到你身上,你缠着我有什么用,反正我现在配不上你。”
方天晓的嗓子哽得难受,“你别这么说,在我心里,你永远是世界上最好的。”
盛醒拨开他的手,“你别对我动手动脚的,要是不小心被人拍到了,形象不好。”
“我不在乎这个。”方天晓求着他,“只要你跟我结婚,我肯定公布得全世界都知道。”
这个时候盛醒的手机突然响了,他“喂”“喂”的接起来,又把通话挂断了,“不好意思,工作上有点事,我可以走了吗?”
“那……没关系,等你有空再……”
方天晓还准备说些什么,盛醒已经跑掉了。
很失落。
但是至少盛醒现在人在国内,方天晓又回忆起刚才和盛醒相处的一幕幕。
还好,人看起来很健康,应该在国外过得不错。
其实盛醒的适应力很强,就算离开他,一个人照样过得风生水起。
只有他,就好像缺了氧的金鱼一样,每时每刻都痛苦的快要死掉。
小醒……小醒……
如果今天没有见到盛醒,他本来可以保持平常的状态的,可一旦见了盛醒后,他就怎么也平静不下来了。
呼吸短促,好像缺了氧一样。
对了,药……
方天晓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小药瓶,一股脑灌了下去。
本来这三年时间,他是有机会去国外找盛醒的。
可是盛家的消息把得严,再加上公司的事情,叶知南的事情,诸事缠身……让他一直没有机会出去。
自从那次和盛醒闹掰后,他开始反思自己那天的态度,突然觉得自己是罪人。
虽然并不是危及生命安全的事情,可是这辈子的小醒很无辜,他却因为自己的怨气做了那些事,就算最后大部分被暗中保护小醒的保镖拦了下来,小醒知道后,肯定非常愤怒,而他那个时候却因为急于求婚,就把那些事情淡写轻描,想要大事化小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开始惩罚自己。
手臂上的刀痕划得很深,他本来就长得白,一个月一刀下来,手臂上的伤痕看上去触目惊心。
他甚至主动想去和盛家的公司合作,想让利补偿,不过都被盛唯推掉了。
盛醒在国外换了电话号码,盛唯肯定知道,家人之间八成是至少每周一次的频率,而他这三年来连盛醒的一点声音都听不到,一想到这个,他就抑制不住自己的嫉妒了。
可是就算再嫉妒,刚才在盛醒面前也不能表现出来,盛醒喜好自由,最讨厌有人管他,如果刚一见面就把自己的嫉妒表露出来,盛醒肯定更讨厌他了。
方天晓吃完药,浑浑噩噩地回到家里,其实以他今时今日的财富和地位,本来可以换一个更豪华地段更好的屋子。
可这里是他和盛醒共同生活过的地方,一想到屋子里可能还残留着盛醒的味道,他就怎么也舍不得搬走了。
盛醒当时走得很匆忙,很多东西都落在他这边,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定期洗那些衣服,那些牙刷毛巾水杯也都是成套放着,这样也许哪天盛醒回来,一下子就能用着了呢。
脑子很晕。
他晃了一下,倒在床上,眼前开始出现幻觉。
那些幻觉一直在蚕食着他的意志。
其实本来他可以去进行更全面的治疗的,可是如果每天晚上没有出现那些幻觉的话,他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坚持下去。
“小醒……”他抱住那个虚幻不存在的影子,亲了上去,“我爱你,我错了,别不理我……”
第65章
盛醒盯着电脑发呆,连同事成绮敲门进来都没听见。
“看啥这么认真呢。” 成绮凑过来,泛着清香的长发拂过他的耳边,盛醒不着痕迹地往旁边侧了侧身,“别这样。”
“别哪样?”慵懒的笑声响起,“盛少你以前不是挺花的麽,怎么现在年纪大了,胆子反而怂了?”
盛醒怎么也想不到,他刚刚回国工作没几天,就在公司里巧遇了自己的前女友。
他们十八岁相恋,彼此都见过对方家长,因为要各奔前程而分开,没想到七年不见,当年的乖乖女已经出挑成一个成熟妩媚的女人了。
盛醒一开始是拒绝的,毕竟吃回头草是不好的习惯。
不过自己的母亲对成绮的印象相当好,因为成绮是他成年后第一个带回家的女人,家里条件好,性格独立自主,是一位工作能力非常优秀的都市白领。
最重要的是,成绮是女的,有生育能力,做父母的表面说着尊重孩子的选择,却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走上和正常人一样的轨道。
他今年二十五了。
虽然听起来离三十岁似乎还有一定的差距,可已经过了那个有资格任性疯玩的年龄了。
在国外的那三年,和以前留学过的经历不同,留学的时候知道迟早能回家的,在外工作却不同,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变故,颇有种“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慨。
他决定和成绮处处看。
多么好笑,三年前有个人用尽办法想逼婚,可那个人可能怎么都料不到,改变一个不想结婚的浪荡子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经历时间的洗礼。
他并不爱成绮,成绮也不爱他,两个人都少了年轻时轰轰烈烈燃烧的热情,他家够有钱,有能力给一个女人充足的物质保障,成绮够明事理,和那些初出社会还满脑子都是不切实际幻想的小姑娘不一样,无非是各取所需罢了。
不过……毕竟太久没相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磨合。
他们家的传统是主张孩子成家后就要搬出去住的,就连大嫂和他的侄子东东,孤儿寡母的,照样住在外面。
女人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生物,对于房子这种能够安家的建筑总有一种特殊的执念。
盛醒带着成绮来到新开的楼盘转悠。
毕竟已经出来工作了,也不好意思跟家里多要钱,盛醒自己的意思是反正就两个人住,就随便挑个150平米的小复式得了,不巧跟来介绍的几位经理都是知道他家情况的,一个劲推销旁边那栋面积更大装修更豪华的,成绮眼巴巴瞅了半天,还是懂事地笑笑,“不用了,我觉得这套挺好的。”
盛醒被她的贤淑体谅感动,随口说了句,“总向家里要钱实在不好意思,等我以后赚大钱了就买套比这更好的。”
说完后,他恍惚中觉得这句话耳熟,想了一会才忆起,当时那个人抱着自己说,“小醒,我知道这里比不上你家,等我以后有钱了,就带着你去看更好的,想要哪套随便你挑。”
他是得天独厚的富二代,不管做什么都有家里人作为后盾,所以他可以很轻松的在女人面前保证,那么当初的方天晓,又是抱着什么心情做出这种保证的呢?
自从那晚宴会后,方天晓就再也没有缠着他了。
盛醒一开始觉得心慌,今时不同往日,他真的会怕现在的方天晓做出什么偏激的事情。
幸好,没有。
也不知道方天晓是不是和他一样变得成熟了,不再坚持那么偏执的感情。
不过他始终搞不懂,方天晓为什么要对自己做出那件事。
他还记得,那个时候他和方天晓刚刚认识,尚未发展成情侣,他还调戏了方天晓几次,也许那个时候方天晓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就怀恨在心想报复?
不对……记忆有点乱,那么久远的事情,他真的记不大清楚了。
他只记得,在自己三年前出国时,哥哥亲口对他说过,方天晓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甚至在他还不知道的时候,方天晓就已经在暗中报复他了。
暗中救过他的保镖还给他看过那个时候拍下的照片,方天晓在跟踪自己。
不管方天晓是出于什么原因才这么做的,他都不能再继续和一个不正常的人在一块了。
所以他选择出国,躲避方天晓的纠缠。
所以他应该和其他二十几岁的正常男人一样,娶妻成家,让方天晓彻底死了这条心。
成绮过来想挽他的手臂,盛醒叹了口气,问她,“就这么将就不后悔吗?”
“可我都二十五了啊。”成绮理了理自己的发鬓,她正处在一个女人最适合结婚的阶段,一旦花期过去了就再也输不起了,起码对于盛家的家底和大方她知根知底,哪怕做最坏的打算离婚,也照样能得到很好的补偿。
盛醒笑了,“如果那个时候没有分手就好了。”
也不至于像这样相敬如宾,各自的利益都算得清楚明白。
成绮略微感伤,“那个时候你太不成熟了,从来不关心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像现在这样多好啊。”
盛醒呛了她一句,“那个时候你也是个傻妞,三言两语就被所谓的暖男骗走了,我就算毁了容也比他帅,就算破了产也比他有钱,你说你们女人到底图什么啊?”
一路无言。
经过一家珠宝行的时候,成绮突然攥了攥他的手,“进去看看吧。”
她看的是钻戒,各种款式摆在柜台里,奢华得很。
店员一看他们俊男美女,气质出众,立刻殷勤地来介绍。
盛醒拿起其中一款,突然想起以前,小方同学半夜趁着他睡觉的时候开着夜光灯,把自己偷偷买好的戒指戴在他手上,一遍遍地吻着他的手背,神态虔诚而专注……
他曾经和方天晓把一对情侣结婚前所有能做的事情都做遍了,所以成绮现在所感兴趣的每一件事,都让他不自觉地想起方天晓。
“算了,下次吧。”成绮挑不中自己满意的款式,习惯性地挽起他的手臂,像是在向那些店员秀恩爱似的,“我们走吧,啊——方总——”
她突然张了张嘴,礼貌地朝店门口突然出现的男人颔首,“您好,这位是我未婚夫。”
方天晓刚才已经在门口观察了好一会儿了。
他看着两个人挽手挑选钻戒,他看到盛醒虽然因为挑选过程稍繁琐而不耐烦地偷偷皱起眉头,却始终对女伴保持着礼貌的风度。
如果是在以前,盛醒面对这种事一定是嫌烦掉头到外面抽烟,直接给钱让女伴慢慢挑,反正有钱的男人只要负责结账就好了。
他的小醒已经长成了一个懂得负责的男人,可站在身边一起挑选钻戒的人却不是他。
“方总,抱歉,我们还有点事。”盛醒礼貌地冲他点了点头,“再见。”
再见,愿再不相见。
第66章 番外:小晓晓和小小醒
初春伊始,盛家的父母迎来了他们人生中的第三个孩子。
老幺一般在家里都最受宠,盛母很喜欢逗这个漂亮的宝宝。
她的姐妹们来家里看过后都啧啧称奇,“你们家小醒长得真好看啊,和一般的宝宝不一样,五官长得比其他孩子深邃点,好像自带浓妆效果似的,眼睛亮,睫毛长,如果是个女孩子该有多漂亮啊!”
盛母其实之前很想生个小公主的,没想到第三胎又碰上个儿子,顿时生了些心思。
盛醒小朋友长到四五岁,脸蛋白嫩嫩的,好像刚刚剥了壳的鸡蛋,因为发育得比同龄的男孩子慢,看上去小小一只,盛母眼睛发亮地把儿子逮了过来,诱哄他,“小醒想不想当小公主啊?”
“童话故事里的那个公主吗?”盛醒的眼睛亮得跟星星一样,他晚上听妈妈讲故事书的时候说过,公主都住着超豪华的大宫殿,头上戴着珠宝大皇冠,手底下有一批士兵保护,很牛逼很威风,立刻点点头,“我要当。”
盛母的少女心一下子爆发了,到商场订购了超多的儿童女装,天天换着给儿子穿上。
对此最为不满的不是盛父,而是盛唯这个当哥哥的。
因为弟弟老缠着他,跟着他后面像跟屁虫一样。
以前还好,现在盛醒整天穿着小裙子,一边摇晃着裙摆一边拉着他袖子叫哥哥,让他几乎快要崩溃了。
他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小学生,当同学用调侃的口气对他说“哟,你怎么突然多出来一个妹妹”的时候,让他羞耻得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太丢脸了,就是因为有这么奇怪的弟弟,让他在同学和朋友面前都抬不起头来做人。
而且弟弟特别烦,一找不着他就嚷“哥哥哥哥”,喊不到人就开始哭,然后妈妈就会冒出来骂他怎么就不知道照顾一下自己的弟弟。
盛唯烦死盛醒了。
从这个弟弟一出生的时候他就开始讨厌,那个时候他还很小,很想得到爸爸妈妈的关爱,可是爸爸妈妈把大部分的爱都给了刚刚出生的弟弟。
他还记得自己有一次全科考了满分,兴奋地跑回家想要告诉爸爸妈妈的时候,弟弟碰巧发高烧了,爸爸妈妈就整天整夜地照顾弟弟,连正眼都不瞧自己一眼。
弟弟刚刚学会走路,妈妈恨不得打电话告诉所有的亲戚朋友,弟弟只要一哭闹,全家都别想做事了,而他这个当哥哥的,不管平时多乖巧表现多好,都似乎被父母看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如果世界上没有这个弟弟就好了。
阴暗的想法犹如藤蔓一样悄悄伸长,终于在某一天爆发了。
他要去参加一场球赛,听说他最崇拜的球队明星也会到现场观摩,得知消息的前一天晚上,他躲在被窝里兴奋地快要落泪。
碰巧那天妈妈不在家里,让他帮忙照顾一下弟弟。
他们家里是有请专门的保姆照顾小孩的,不过盛醒不喜欢那些保姆,他只喜欢哥哥,所以再一看到盛唯穿上球鞋准备开溜的时候,就偷偷跟在哥哥后面。
没走两步盛唯就发现了,轻轻推了弟弟一把,“要喝奶的话回去找阿姨。”
“不喜欢阿姨……”盛醒咬了咬自己的手指,扯住哥哥的袖子,“哥哥……你要去哪里?我也要去!”
“烦死了!”
盛唯抱着自己的宝贝篮球躲开他,“哥哥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你快回去!”
“不要!”盛醒见哥哥不理自己,突然开始大哭,“我要哥哥,我要和你一起去!”
吵死了!
一听到弟弟的哭声,盛唯顿时就开始暴躁,狠狠拧了一把弟弟的裙子,“谁要和你这个小姑娘一起去啊,还哭,还哭,真是恶心死了!”
盛醒被吓得不敢哭了,一抽一噎的,盛唯急着去打球赛,骑上了前不久新买的自行车。
他骑的速度挺快,骑了老远一段距离,突然听到后面还有声音在叫“哥哥哥哥”,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转头一看,小小的身影跟在后面,跑起来跌跌撞撞的,一边哭一边往自己这边跑,盛唯嘴里哼了一声,把速度加到最大,一下子就把弟弟的影子甩没了。
……
“啊!”
盛醒的身体猛地往前一扑,跌到地上,因为小孩子的皮肤太嫩的缘故,膝盖上和掌心都渗出了淋漓的鲜血。
“我要死了……”盛醒一看到自己身上冒出的血,立刻就想到了电视剧里的场景,顿时“哇”的一声哭出来,“哥哥,哥哥救我,哥哥你在哪里?”
这一带很僻静,他哭了一会,没有等到哥哥来,也没有等到任何好心的路人,只好一个人擦擦眼泪爬起来,一瘸一拐地扶着墙壁走。
那些血,流了一会好像就开始结疤了,可还是刺刺的痛,他想起有一次自己撞到头也是这么痛,可是让妈妈抹上那个凉凉的东西,呼呼就不痛了……对了,回家,得快点回家,也许就不用死了。
盛醒皱着眉头对着自己手心的伤疤吹了几口凉气,抬起头观察四周。
这里……是哪里?
……好像迷路了。
他走啊走,刚好碰到路边有一户人家,立刻冲上去敲了敲门。
“谁啊!”一个大嗓子门的酒鬼醉醺醺地打开门,视线往下挪了挪,不耐烦地撇撇手,“去去去,我家没有饭,到别处要去……”
盛醒只好又到另一家,这次开门的是一个老婆婆,盛醒赶紧上去抱住老婆婆的腿,“奶奶,我迷路了……”
“什么呀?”老婆婆好像聋了,俯低身子问他,“你说什么?”
……好像没有可以帮助自己的人。
盛醒垂头丧气地走到街尾,却突然看到一个男孩子从门里走了出来。
比他高,比哥哥矮,应该是个小哥哥。
盛醒觉得同龄人好像比较好交流,立刻扑上去拉住他的袖子,“哥哥……”
“嗯?”那个男孩子阴沉着脸看他,“你干什么?”
好凶啊。
盛醒害怕地缩了缩手,却没有完全放开,“哥哥,我迷路了。”
“……”
方天晓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自己想要去自杀的时候,居然会碰到一个迷路的小妹妹。
是的,父母刚刚去世没几天,他就想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反正一个没有爸爸妈妈在的世界,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太寂寞也太残酷了。
“你别跟着我。”方天晓轻轻甩开盛醒的手,他之前下过很久的决定,不想再被外人动摇了。
晶莹的泪珠突然“啪嗒啪嗒”砸到他的手背上。
方天晓低头一看,那个女孩子白嫩嫩的手心里都是血迹,膝盖上也是还没干掉的伤疤,肯定是摔得很厉害才搞成这样的。
……一定很痛吧。
不知道爸爸妈妈死掉的时候是不是也那么痛呢?
方天晓突然觉得鼻子一酸,决定在死前最后做一件好事。
他是偷偷跑出来准备自杀的,不能让大人们发现。
如果去找警察的话,警察叔叔肯定会注意到他的。
如果去医院的话,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姐姐也会注意到他的。
不想被任何人注意到,只想静静的死去。
方天晓又偷偷折回了姑姑家里,从柜子里找到了平时受伤会用到的创可贴和药酒,然后找到一个偏僻的地方,让盛醒坐在石头上,微微红了脸,“小妹妹,你把裙子提起来一点,让哥哥弄一下就不痛了。”
盛醒乖乖把裙摆提高了一点,裙子的布料用得很精致,方天晓以前从来没见过有女孩子穿这么精致漂亮的衣服,也从来没看见过……这么精致漂亮点的女孩子。
心跳怎么好像加快了一点。
“哥哥,你怎么了?”大大的眼睛盯着他红透的脸看,眼珠子里好像盛着星星似的,“我好像没那么痛了,谢谢你。”
盛醒觉得这个小哥哥比自己的亲哥哥温柔多了,小孩子都是很希望被温柔对待的,他也不自觉地对方天晓的态度更加亲近了,“哥哥你真好,如果我找到爸爸妈妈,就让他们给我买好多好多的巧克力和冰激凌,然后分给你吃。”
“不用了。”方天晓继续处理他手上的伤口,一边问他,“你家住哪里?”
盛醒还小,哪里能记得住自己家的地址,他连街道都想不出来,眼眶一下子急红了,“不知道……”
“你别哭……”方天晓手忙脚乱地帮他擦眼泪,指尖的触感嫩得仿佛能出水,他瞬间又开始脸红了。
好漂亮啊,小公主一样……
“这样吧。”方天晓拿起竹条在地上划了一道线,“你刚才是从哪边过来的?”
盛醒含着泪回想,指了指右边,“那里。”
“那好,我们往那里走。”方天晓指了指前面。
盛醒急忙牵住他的手,“我走得慢,哥哥你不要丢掉我……”
现在这样怎么好像在演电视剧……
方天晓一下子就害羞了,电视剧里好像只有要结婚的人才会牵手的。
牵着走了一段,盛醒喊腿痛,方天晓无奈,试探地背了起来,“你不要动。”
盛醒小心翼翼地抓着他的肩膀,害羞道:“谢谢。”
背了一段,又到了一个岔路口,方天晓问盛醒是从哪边过来的,盛醒那个时候光顾着追哥哥了,完全没有记路,立刻就摇着头说不记得。
方天晓背着他选走了其中一条,盛醒看着完全陌生的建筑,突然喊道:“走错了,是另一边才对!”
“行。”方天晓虽然快要不行了,还是坚持了下去,盛醒愧疚地帮他擦汗,“对不起,我以后会报答你的……”
哪有什么以后?
方天晓一想到自己送他回家后就要去死,一时悲从中来,“你还不如现在就报答我。”
“啵。”
柔软的唇瓣拂过脸颊,方天晓一时呆住了,盛醒搂着他的脖子,脸红红的,“哥哥,你是个好人,我喜欢你,想亲亲你。”
……这是结婚的意思吗?
方天晓突然想起自己以前看到电视剧里,女主角都是这么亲吻男主角的,脸颊腾地一下冒热了,“喂,你叫什么名字?”
“爸爸妈妈都叫我小醒。”盛醒亲得顺口,又亲了亲他,“小醒喜欢哥哥,想和哥哥在一起玩。”
方天晓因为受刺激太大,一路上一句话也没有说。
但是他的心里好像有一点点不想死了。
盛醒可能离家太远,不管两人怎么找,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大中午的太阳晒得两个小朋友脸颊红红的。
幸好,救星终于来了。
盛唯简直快要急疯了,他在球队快要上场时,突然接到妈妈的一个电话,说弟弟跑丢了。
一开始他还不以为意,后来连续两个小时都找不到人时,他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他就这么一个弟弟,虽然既烦人又爱缠着他,可要是丢了,以后就再也没人叫他哥哥了。
他骑着自行车从市里每一条街道找过去,终于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弟弟。
旁边还有一个小子。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看到那个小子就觉得特别不爽,强硬地把弟弟抱了过去。
盛醒在他怀里突然开始挣扎,“我要哥哥!”
“什么哥哥,我不就是你哥哥……”
盛唯突然觉得心里头有点酸溜溜的,手臂突然被咬了一口,盛醒跑过去抱住方天晓,“小方哥哥,你等我……等我能走路了,就过去你家和你玩。”
第17节
恋耽美
第17节
前两年的春节都是在网络视频的通话中度过的,爸爸妈妈和哥哥肯定想死他了。
其实他在国外的时候也会偷偷的想,不过因为以前就有在国外留学过的经历,倒是已经习惯了。
这两年家里的生意开始进入平稳期,再也没有早年那种势不可挡的劲头了,不过也能理解,他只希望公司不要出现意外就好。
他的侄子东东,今年刚过完生日,八岁了,九月份就可以去上小学。
“好了,小醒,到你家了。”雯姐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怎么了,刚才看什么这么入神?”
“哦,没什么。”
盛醒收回目光,他刚才在看路上穿梭而过的街景,最近几年市里变化很大,他们这边是沿海城市,商业发达,高楼矗立,他刚才一路被车载过来,居然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很多熟悉的楼都已经拆了重建,变成更奢华更气派,附近的街道也已经修整,比以前好多了。
他莫名有些感伤地叹了口气,已经走到自家门口了。
大白趴在院子里。
宠物犬的寿命不比人类,大白已经在他们家养了好几年,按照人类的相应年龄来比对,早已步入老年,盛醒的脚刚刚迈进院子的时候,大白警惕地“汪”了一声,突然慢慢松懈下来,小幅度地摇了摇自己的尾巴。
还记得他呢……
盛醒莫名觉得一阵感动,走过去抚摸大白的脑袋,“你怎么也不给自己找个伴啊?”
他在国外举目无亲,又因为客观原因不能找情人陪伴,心里真有点寂寞。
这次他回国,是盛父的意思,毕竟公司的根基在国内,总不能一直放自己的儿子在外面。
进家门的时候他就看到母亲坐在客厅里,在桌子上准备水果摆盘。
盛醒开口叫了一声,“妈。”
“哎——”盛母立刻抬起头,“小雯送你回来的?快过来快过来,让妈妈看看瘦了没有。”
盛醒没瘦,反而壮了点,盛母啧啧了两声,“怎么晒得这么黑,原来白白净净的看着多乖。”
盛醒本来就不是长得乖的长相,立刻反驳了一句,“我就算再黑也长得比别人帅啊。”
“是帅,你是妈妈生过最帅的儿子。”盛母给他剥荔枝,“房间我昨晚就让人收拾好了,保证舒服,你去看看还有什么缺的。”
盛醒打开自己的房门,里面的摆设和几年前不大一样,应该是请人新设计的,就连窗户都换成了更加简洁流畅的外观。
他打开窗户,阳光照了进来。
回来真好啊,家的感觉。
如果能再找个情人就更完美了。
回家第一周,盛父为了让他暂时调整一下时差,没有安排任务给他。
盛醒找朋友聚了一圈,短短几年的时间,当初的朋友有的结婚生子,有的已经不在本地了。
第二周,他开始步上正轨,父亲叫盛唯带他。
哥哥还是那个样。
盛醒在国外都学会煮饭了,毕竟在国外不可能像大少爷一样被人伺候嘛,那里的饮食又不怎么合自己的胃口,有时在屋子里就自己做。
失败了几十次后,他发觉这也没什么难的,当初自己怎么就死活学不会呢?
大概是因为……在家里这边有人一直纵着自己吧,现在他觉得自己一个人住也不成问题了。
盛唯出生在热情似火的七月,在他生日那天,盛醒亲自下厨给他做了一道菜。
一开始盛唯不知道,还吐槽了句有点难吃来着,盛醒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以后不给你做了。”
然后哥哥的表情变得十分精彩。
晚上临近入睡前,盛唯来敲了他的房门。
盛醒招呼他进来,盛唯原本冷若冰霜的脸软化了一点,“小醒,今天……”
“我知道,哥今天你生日嘛。”盛醒正感兴趣地翻看着自己新买的名表,“这个送给你当礼物怎么样?”
“我的表够多了,你自己留着戴吧。”盛唯欲言又止,“你这几年在国外,有没有听说……那个姓方的事情?”
盛醒一下子愣住了。
过了一会才回答,“哥你突然问起来,我都快忘了这个人了。”
“那……没事。”盛唯叹了口气,“你出去那么久,他应该也早忘了你。”
盛醒蓦然觉得呼吸一窒,盛唯伸手拍拍他的肩头,“我以前看漏眼了,他也真是厉害,短短几年就开了一家公司,业务越做越大,其实爸爸有提过,如果有机会能合作最好,但我总觉得这样有点不大好,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你别惹他。”
他怎么会去招惹方天晓?
盛醒拨开哥哥的手,闷闷地说了句,“我要睡了。”
其实盛醒一早就知道,方天晓会成功的,他就像一个开了外挂的变态。
他在财经杂志上都看见过方天晓的照片了,方天晓长得很斯文,女孩子都很喜欢这种类型的做老公,围在书店里对着杂志封面唧唧喳喳地讨论着。
他想着想着,朦朦胧胧睡了过去,梦里似乎感觉到有一双温热的手在抚摸自己的脸,“小醒……”
“我爱你,没有你我会死掉,嫁给我好不好……”
那个声音在他耳边一遍遍说着,盛醒忍不住嘟囔了一句,“你好烦啊。”
“求你……医生说我可能快不行了,我只是想在死前和你拍一张结婚照而已,可以吗……?”
那个声音不停地纠缠着他,不管逃到哪里都如影随形,最后被逼到一个角落里的时候,盛醒忍不住伸手一推……
“啊!”
他突然惊醒过来,后背变得汗涔涔的,脑子里还残留着梦境里看到的血腥一幕。
好绝望的眼神……
可是那跟他有什么关系,他根本就不认识梦里的那个影子,影子一直缠着他,精神病人一样,逼他亲他,他才忍不住动手的。
外面天亮了,盛醒心有余悸。
今天有宴会,自助舞会。
母亲特地提前给他定制了一套衣服,漂漂亮亮地看儿子穿上。
盛醒原本长得就很显嫩,工作了也和学生似的,经过几年的磨练,倒变得成熟了点。
不过魅力倒是不减当年,他很快就勾搭上了一个小帅哥。
其实他男女通吃的,不过总觉得和男的好像更来劲点。
光线正好,氛围也正好。
这种晚宴没有长辈在场,都是年轻人玩的,所以大家都比较放得开。
盛醒又喝了一杯酒,借故告辞,牵着小帅哥的手往外走。
人群中突然一阵骚动。
盛醒禁欲了那么久,哪里管什么骚动不骚动的,直接往另一边出去,没想到去路被堵住了。
是几个壮汉。
小帅哥害怕了,“盛哥,这是你仇家吗?”
“仇家个鸟,老子刚回来哪来的仇家?”
盛醒甩开小帅哥的手,上前想推开那几个壮汉,“喂,别挡路啊。”
那几个壮汉老老实实地分开了。
他怔了一下,对上了一双深黑得仿佛不见底的眼眸。
说不出话来。
盛醒勉强张了张嘴,肩头已经被抓住了,阔别三年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终于肯回来了。”
第64章
三年后的方天晓变了很多。
肩背部位变得宽厚结实,力气很大,死死地揽着他,盛醒一时之间竟挣不开。
“这次别再走了好吗?”
方天晓按住他的手心,忽地抬头看向旁边不知所措的小帅哥,眼神危险,“这是谁?”
小帅哥立刻怂了,“我我我……我只是个路过的!”
方天晓忍耐了一下,还是决定放过他,“算了,你走吧,别让我再看到你。”
小帅哥很识相地逃了。
“变黑了……”方天晓用手碰了一下盛醒的脸颊,“去哪里晒成这样的?”
“非洲。”盛醒不耐烦地躲开他的手,“方总,好久不见。”
“你别叫这个称呼。”方天晓的表情立刻变了,“叫我的名字。”
“……”
“算了。”方天晓又无奈地叹息了一声,“回来几天了?”
“两周。”盛醒厌恶地推开他,去路又被那几个壮汉挡住了。
“你到底想怎么样?”盛醒转过身瞪着方天晓,“你是不是想让他们强奸我?”
“你想到哪里去了?”方天晓没想到盛醒会冲口而出这么没有节操的话,立刻挥了挥手让自己手底下的人让开了,“我只是今天突然听人说在宴会上看到你,带他们过来帮个忙而已。”
“你还派人监视我?”盛醒差点就炸了,可是转念间又想到哥哥交待的话,还是决定不和方总裁发生正面冲突了,“我到底怎么惹你了?都出去三年了还不肯放过我?明明就是你自己有病,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他觉得方天晓是真的有病,莫名其妙就要派混混轮x他,又莫名其妙用同归于尽的方式逼婚,他家里虽然有钱有关系,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他在那个时候要是不出国,还不知道方天晓要怎么报复自己呢。
“对,以前是我的错。”方天晓三年不见盛醒,眼睛都想直接胶在他身上了,“对不起……那个时候我不应该推卸责任,有错就是有错,如果你想发泄,也可以对我做同样的事情。”
盛醒自认没有那么恶毒,“我可不像你这么嚣张,我要是对你做了那种事,一定会被关到牢子里去改造的。”
“那……你跟我回家看看好不好?”方天晓突然攥住他的手,“我还住在那里,所有摆设都没有变,你走之后,那款游戏我开发出来了,最后一关我一直没有发布出去,我想让你第一个能玩到。”
盛醒不由笑了笑,“方总,你好痴情啊。”
方天晓被盯得面热,盛醒随即冷下脸,“不过你再痴情又有什么用呢,我是绝对不会和你这种人在一起的。”
“小醒,你别走……”方天晓追了上来,按住他的肩膀,“我知道自己错了,可我等你好久了,我们现在都过二十五了,难道你准备让我单身到三十岁吗?”
盛醒莫名觉得想笑,“你那么有钱,公司开那么大,只要表露一下想要结婚的意思,肯定有数不清的人想要扑到你身上,你缠着我有什么用,反正我现在配不上你。”
方天晓的嗓子哽得难受,“你别这么说,在我心里,你永远是世界上最好的。”
盛醒拨开他的手,“你别对我动手动脚的,要是不小心被人拍到了,形象不好。”
“我不在乎这个。”方天晓求着他,“只要你跟我结婚,我肯定公布得全世界都知道。”
这个时候盛醒的手机突然响了,他“喂”“喂”的接起来,又把通话挂断了,“不好意思,工作上有点事,我可以走了吗?”
“那……没关系,等你有空再……”
方天晓还准备说些什么,盛醒已经跑掉了。
很失落。
但是至少盛醒现在人在国内,方天晓又回忆起刚才和盛醒相处的一幕幕。
还好,人看起来很健康,应该在国外过得不错。
其实盛醒的适应力很强,就算离开他,一个人照样过得风生水起。
只有他,就好像缺了氧的金鱼一样,每时每刻都痛苦的快要死掉。
小醒……小醒……
如果今天没有见到盛醒,他本来可以保持平常的状态的,可一旦见了盛醒后,他就怎么也平静不下来了。
呼吸短促,好像缺了氧一样。
对了,药……
方天晓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小药瓶,一股脑灌了下去。
本来这三年时间,他是有机会去国外找盛醒的。
可是盛家的消息把得严,再加上公司的事情,叶知南的事情,诸事缠身……让他一直没有机会出去。
自从那次和盛醒闹掰后,他开始反思自己那天的态度,突然觉得自己是罪人。
虽然并不是危及生命安全的事情,可是这辈子的小醒很无辜,他却因为自己的怨气做了那些事,就算最后大部分被暗中保护小醒的保镖拦了下来,小醒知道后,肯定非常愤怒,而他那个时候却因为急于求婚,就把那些事情淡写轻描,想要大事化小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开始惩罚自己。
手臂上的刀痕划得很深,他本来就长得白,一个月一刀下来,手臂上的伤痕看上去触目惊心。
他甚至主动想去和盛家的公司合作,想让利补偿,不过都被盛唯推掉了。
盛醒在国外换了电话号码,盛唯肯定知道,家人之间八成是至少每周一次的频率,而他这三年来连盛醒的一点声音都听不到,一想到这个,他就抑制不住自己的嫉妒了。
可是就算再嫉妒,刚才在盛醒面前也不能表现出来,盛醒喜好自由,最讨厌有人管他,如果刚一见面就把自己的嫉妒表露出来,盛醒肯定更讨厌他了。
方天晓吃完药,浑浑噩噩地回到家里,其实以他今时今日的财富和地位,本来可以换一个更豪华地段更好的屋子。
可这里是他和盛醒共同生活过的地方,一想到屋子里可能还残留着盛醒的味道,他就怎么也舍不得搬走了。
盛醒当时走得很匆忙,很多东西都落在他这边,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定期洗那些衣服,那些牙刷毛巾水杯也都是成套放着,这样也许哪天盛醒回来,一下子就能用着了呢。
脑子很晕。
他晃了一下,倒在床上,眼前开始出现幻觉。
那些幻觉一直在蚕食着他的意志。
其实本来他可以去进行更全面的治疗的,可是如果每天晚上没有出现那些幻觉的话,他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坚持下去。
“小醒……”他抱住那个虚幻不存在的影子,亲了上去,“我爱你,我错了,别不理我……”
第65章
盛醒盯着电脑发呆,连同事成绮敲门进来都没听见。
“看啥这么认真呢。” 成绮凑过来,泛着清香的长发拂过他的耳边,盛醒不着痕迹地往旁边侧了侧身,“别这样。”
“别哪样?”慵懒的笑声响起,“盛少你以前不是挺花的麽,怎么现在年纪大了,胆子反而怂了?”
盛醒怎么也想不到,他刚刚回国工作没几天,就在公司里巧遇了自己的前女友。
他们十八岁相恋,彼此都见过对方家长,因为要各奔前程而分开,没想到七年不见,当年的乖乖女已经出挑成一个成熟妩媚的女人了。
盛醒一开始是拒绝的,毕竟吃回头草是不好的习惯。
不过自己的母亲对成绮的印象相当好,因为成绮是他成年后第一个带回家的女人,家里条件好,性格独立自主,是一位工作能力非常优秀的都市白领。
最重要的是,成绮是女的,有生育能力,做父母的表面说着尊重孩子的选择,却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走上和正常人一样的轨道。
他今年二十五了。
虽然听起来离三十岁似乎还有一定的差距,可已经过了那个有资格任性疯玩的年龄了。
在国外的那三年,和以前留学过的经历不同,留学的时候知道迟早能回家的,在外工作却不同,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变故,颇有种“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慨。
他决定和成绮处处看。
多么好笑,三年前有个人用尽办法想逼婚,可那个人可能怎么都料不到,改变一个不想结婚的浪荡子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经历时间的洗礼。
他并不爱成绮,成绮也不爱他,两个人都少了年轻时轰轰烈烈燃烧的热情,他家够有钱,有能力给一个女人充足的物质保障,成绮够明事理,和那些初出社会还满脑子都是不切实际幻想的小姑娘不一样,无非是各取所需罢了。
不过……毕竟太久没相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磨合。
他们家的传统是主张孩子成家后就要搬出去住的,就连大嫂和他的侄子东东,孤儿寡母的,照样住在外面。
女人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生物,对于房子这种能够安家的建筑总有一种特殊的执念。
盛醒带着成绮来到新开的楼盘转悠。
毕竟已经出来工作了,也不好意思跟家里多要钱,盛醒自己的意思是反正就两个人住,就随便挑个150平米的小复式得了,不巧跟来介绍的几位经理都是知道他家情况的,一个劲推销旁边那栋面积更大装修更豪华的,成绮眼巴巴瞅了半天,还是懂事地笑笑,“不用了,我觉得这套挺好的。”
盛醒被她的贤淑体谅感动,随口说了句,“总向家里要钱实在不好意思,等我以后赚大钱了就买套比这更好的。”
说完后,他恍惚中觉得这句话耳熟,想了一会才忆起,当时那个人抱着自己说,“小醒,我知道这里比不上你家,等我以后有钱了,就带着你去看更好的,想要哪套随便你挑。”
他是得天独厚的富二代,不管做什么都有家里人作为后盾,所以他可以很轻松的在女人面前保证,那么当初的方天晓,又是抱着什么心情做出这种保证的呢?
自从那晚宴会后,方天晓就再也没有缠着他了。
盛醒一开始觉得心慌,今时不同往日,他真的会怕现在的方天晓做出什么偏激的事情。
幸好,没有。
也不知道方天晓是不是和他一样变得成熟了,不再坚持那么偏执的感情。
不过他始终搞不懂,方天晓为什么要对自己做出那件事。
他还记得,那个时候他和方天晓刚刚认识,尚未发展成情侣,他还调戏了方天晓几次,也许那个时候方天晓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就怀恨在心想报复?
不对……记忆有点乱,那么久远的事情,他真的记不大清楚了。
他只记得,在自己三年前出国时,哥哥亲口对他说过,方天晓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甚至在他还不知道的时候,方天晓就已经在暗中报复他了。
暗中救过他的保镖还给他看过那个时候拍下的照片,方天晓在跟踪自己。
不管方天晓是出于什么原因才这么做的,他都不能再继续和一个不正常的人在一块了。
所以他选择出国,躲避方天晓的纠缠。
所以他应该和其他二十几岁的正常男人一样,娶妻成家,让方天晓彻底死了这条心。
成绮过来想挽他的手臂,盛醒叹了口气,问她,“就这么将就不后悔吗?”
“可我都二十五了啊。”成绮理了理自己的发鬓,她正处在一个女人最适合结婚的阶段,一旦花期过去了就再也输不起了,起码对于盛家的家底和大方她知根知底,哪怕做最坏的打算离婚,也照样能得到很好的补偿。
盛醒笑了,“如果那个时候没有分手就好了。”
也不至于像这样相敬如宾,各自的利益都算得清楚明白。
成绮略微感伤,“那个时候你太不成熟了,从来不关心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像现在这样多好啊。”
盛醒呛了她一句,“那个时候你也是个傻妞,三言两语就被所谓的暖男骗走了,我就算毁了容也比他帅,就算破了产也比他有钱,你说你们女人到底图什么啊?”
一路无言。
经过一家珠宝行的时候,成绮突然攥了攥他的手,“进去看看吧。”
她看的是钻戒,各种款式摆在柜台里,奢华得很。
店员一看他们俊男美女,气质出众,立刻殷勤地来介绍。
盛醒拿起其中一款,突然想起以前,小方同学半夜趁着他睡觉的时候开着夜光灯,把自己偷偷买好的戒指戴在他手上,一遍遍地吻着他的手背,神态虔诚而专注……
他曾经和方天晓把一对情侣结婚前所有能做的事情都做遍了,所以成绮现在所感兴趣的每一件事,都让他不自觉地想起方天晓。
“算了,下次吧。”成绮挑不中自己满意的款式,习惯性地挽起他的手臂,像是在向那些店员秀恩爱似的,“我们走吧,啊——方总——”
她突然张了张嘴,礼貌地朝店门口突然出现的男人颔首,“您好,这位是我未婚夫。”
方天晓刚才已经在门口观察了好一会儿了。
他看着两个人挽手挑选钻戒,他看到盛醒虽然因为挑选过程稍繁琐而不耐烦地偷偷皱起眉头,却始终对女伴保持着礼貌的风度。
如果是在以前,盛醒面对这种事一定是嫌烦掉头到外面抽烟,直接给钱让女伴慢慢挑,反正有钱的男人只要负责结账就好了。
他的小醒已经长成了一个懂得负责的男人,可站在身边一起挑选钻戒的人却不是他。
“方总,抱歉,我们还有点事。”盛醒礼貌地冲他点了点头,“再见。”
再见,愿再不相见。
第66章 番外:小晓晓和小小醒
初春伊始,盛家的父母迎来了他们人生中的第三个孩子。
老幺一般在家里都最受宠,盛母很喜欢逗这个漂亮的宝宝。
她的姐妹们来家里看过后都啧啧称奇,“你们家小醒长得真好看啊,和一般的宝宝不一样,五官长得比其他孩子深邃点,好像自带浓妆效果似的,眼睛亮,睫毛长,如果是个女孩子该有多漂亮啊!”
盛母其实之前很想生个小公主的,没想到第三胎又碰上个儿子,顿时生了些心思。
盛醒小朋友长到四五岁,脸蛋白嫩嫩的,好像刚刚剥了壳的鸡蛋,因为发育得比同龄的男孩子慢,看上去小小一只,盛母眼睛发亮地把儿子逮了过来,诱哄他,“小醒想不想当小公主啊?”
“童话故事里的那个公主吗?”盛醒的眼睛亮得跟星星一样,他晚上听妈妈讲故事书的时候说过,公主都住着超豪华的大宫殿,头上戴着珠宝大皇冠,手底下有一批士兵保护,很牛逼很威风,立刻点点头,“我要当。”
盛母的少女心一下子爆发了,到商场订购了超多的儿童女装,天天换着给儿子穿上。
对此最为不满的不是盛父,而是盛唯这个当哥哥的。
因为弟弟老缠着他,跟着他后面像跟屁虫一样。
以前还好,现在盛醒整天穿着小裙子,一边摇晃着裙摆一边拉着他袖子叫哥哥,让他几乎快要崩溃了。
他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小学生,当同学用调侃的口气对他说“哟,你怎么突然多出来一个妹妹”的时候,让他羞耻得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太丢脸了,就是因为有这么奇怪的弟弟,让他在同学和朋友面前都抬不起头来做人。
而且弟弟特别烦,一找不着他就嚷“哥哥哥哥”,喊不到人就开始哭,然后妈妈就会冒出来骂他怎么就不知道照顾一下自己的弟弟。
盛唯烦死盛醒了。
从这个弟弟一出生的时候他就开始讨厌,那个时候他还很小,很想得到爸爸妈妈的关爱,可是爸爸妈妈把大部分的爱都给了刚刚出生的弟弟。
他还记得自己有一次全科考了满分,兴奋地跑回家想要告诉爸爸妈妈的时候,弟弟碰巧发高烧了,爸爸妈妈就整天整夜地照顾弟弟,连正眼都不瞧自己一眼。
弟弟刚刚学会走路,妈妈恨不得打电话告诉所有的亲戚朋友,弟弟只要一哭闹,全家都别想做事了,而他这个当哥哥的,不管平时多乖巧表现多好,都似乎被父母看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如果世界上没有这个弟弟就好了。
阴暗的想法犹如藤蔓一样悄悄伸长,终于在某一天爆发了。
他要去参加一场球赛,听说他最崇拜的球队明星也会到现场观摩,得知消息的前一天晚上,他躲在被窝里兴奋地快要落泪。
碰巧那天妈妈不在家里,让他帮忙照顾一下弟弟。
他们家里是有请专门的保姆照顾小孩的,不过盛醒不喜欢那些保姆,他只喜欢哥哥,所以再一看到盛唯穿上球鞋准备开溜的时候,就偷偷跟在哥哥后面。
没走两步盛唯就发现了,轻轻推了弟弟一把,“要喝奶的话回去找阿姨。”
“不喜欢阿姨……”盛醒咬了咬自己的手指,扯住哥哥的袖子,“哥哥……你要去哪里?我也要去!”
“烦死了!”
盛唯抱着自己的宝贝篮球躲开他,“哥哥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你快回去!”
“不要!”盛醒见哥哥不理自己,突然开始大哭,“我要哥哥,我要和你一起去!”
吵死了!
一听到弟弟的哭声,盛唯顿时就开始暴躁,狠狠拧了一把弟弟的裙子,“谁要和你这个小姑娘一起去啊,还哭,还哭,真是恶心死了!”
盛醒被吓得不敢哭了,一抽一噎的,盛唯急着去打球赛,骑上了前不久新买的自行车。
他骑的速度挺快,骑了老远一段距离,突然听到后面还有声音在叫“哥哥哥哥”,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转头一看,小小的身影跟在后面,跑起来跌跌撞撞的,一边哭一边往自己这边跑,盛唯嘴里哼了一声,把速度加到最大,一下子就把弟弟的影子甩没了。
……
“啊!”
盛醒的身体猛地往前一扑,跌到地上,因为小孩子的皮肤太嫩的缘故,膝盖上和掌心都渗出了淋漓的鲜血。
“我要死了……”盛醒一看到自己身上冒出的血,立刻就想到了电视剧里的场景,顿时“哇”的一声哭出来,“哥哥,哥哥救我,哥哥你在哪里?”
这一带很僻静,他哭了一会,没有等到哥哥来,也没有等到任何好心的路人,只好一个人擦擦眼泪爬起来,一瘸一拐地扶着墙壁走。
那些血,流了一会好像就开始结疤了,可还是刺刺的痛,他想起有一次自己撞到头也是这么痛,可是让妈妈抹上那个凉凉的东西,呼呼就不痛了……对了,回家,得快点回家,也许就不用死了。
盛醒皱着眉头对着自己手心的伤疤吹了几口凉气,抬起头观察四周。
这里……是哪里?
……好像迷路了。
他走啊走,刚好碰到路边有一户人家,立刻冲上去敲了敲门。
“谁啊!”一个大嗓子门的酒鬼醉醺醺地打开门,视线往下挪了挪,不耐烦地撇撇手,“去去去,我家没有饭,到别处要去……”
盛醒只好又到另一家,这次开门的是一个老婆婆,盛醒赶紧上去抱住老婆婆的腿,“奶奶,我迷路了……”
“什么呀?”老婆婆好像聋了,俯低身子问他,“你说什么?”
……好像没有可以帮助自己的人。
盛醒垂头丧气地走到街尾,却突然看到一个男孩子从门里走了出来。
比他高,比哥哥矮,应该是个小哥哥。
盛醒觉得同龄人好像比较好交流,立刻扑上去拉住他的袖子,“哥哥……”
“嗯?”那个男孩子阴沉着脸看他,“你干什么?”
好凶啊。
盛醒害怕地缩了缩手,却没有完全放开,“哥哥,我迷路了。”
“……”
方天晓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自己想要去自杀的时候,居然会碰到一个迷路的小妹妹。
是的,父母刚刚去世没几天,他就想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反正一个没有爸爸妈妈在的世界,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太寂寞也太残酷了。
“你别跟着我。”方天晓轻轻甩开盛醒的手,他之前下过很久的决定,不想再被外人动摇了。
晶莹的泪珠突然“啪嗒啪嗒”砸到他的手背上。
方天晓低头一看,那个女孩子白嫩嫩的手心里都是血迹,膝盖上也是还没干掉的伤疤,肯定是摔得很厉害才搞成这样的。
……一定很痛吧。
不知道爸爸妈妈死掉的时候是不是也那么痛呢?
方天晓突然觉得鼻子一酸,决定在死前最后做一件好事。
他是偷偷跑出来准备自杀的,不能让大人们发现。
如果去找警察的话,警察叔叔肯定会注意到他的。
如果去医院的话,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姐姐也会注意到他的。
不想被任何人注意到,只想静静的死去。
方天晓又偷偷折回了姑姑家里,从柜子里找到了平时受伤会用到的创可贴和药酒,然后找到一个偏僻的地方,让盛醒坐在石头上,微微红了脸,“小妹妹,你把裙子提起来一点,让哥哥弄一下就不痛了。”
盛醒乖乖把裙摆提高了一点,裙子的布料用得很精致,方天晓以前从来没见过有女孩子穿这么精致漂亮的衣服,也从来没看见过……这么精致漂亮点的女孩子。
心跳怎么好像加快了一点。
“哥哥,你怎么了?”大大的眼睛盯着他红透的脸看,眼珠子里好像盛着星星似的,“我好像没那么痛了,谢谢你。”
盛醒觉得这个小哥哥比自己的亲哥哥温柔多了,小孩子都是很希望被温柔对待的,他也不自觉地对方天晓的态度更加亲近了,“哥哥你真好,如果我找到爸爸妈妈,就让他们给我买好多好多的巧克力和冰激凌,然后分给你吃。”
“不用了。”方天晓继续处理他手上的伤口,一边问他,“你家住哪里?”
盛醒还小,哪里能记得住自己家的地址,他连街道都想不出来,眼眶一下子急红了,“不知道……”
“你别哭……”方天晓手忙脚乱地帮他擦眼泪,指尖的触感嫩得仿佛能出水,他瞬间又开始脸红了。
好漂亮啊,小公主一样……
“这样吧。”方天晓拿起竹条在地上划了一道线,“你刚才是从哪边过来的?”
盛醒含着泪回想,指了指右边,“那里。”
“那好,我们往那里走。”方天晓指了指前面。
盛醒急忙牵住他的手,“我走得慢,哥哥你不要丢掉我……”
现在这样怎么好像在演电视剧……
方天晓一下子就害羞了,电视剧里好像只有要结婚的人才会牵手的。
牵着走了一段,盛醒喊腿痛,方天晓无奈,试探地背了起来,“你不要动。”
盛醒小心翼翼地抓着他的肩膀,害羞道:“谢谢。”
背了一段,又到了一个岔路口,方天晓问盛醒是从哪边过来的,盛醒那个时候光顾着追哥哥了,完全没有记路,立刻就摇着头说不记得。
方天晓背着他选走了其中一条,盛醒看着完全陌生的建筑,突然喊道:“走错了,是另一边才对!”
“行。”方天晓虽然快要不行了,还是坚持了下去,盛醒愧疚地帮他擦汗,“对不起,我以后会报答你的……”
哪有什么以后?
方天晓一想到自己送他回家后就要去死,一时悲从中来,“你还不如现在就报答我。”
“啵。”
柔软的唇瓣拂过脸颊,方天晓一时呆住了,盛醒搂着他的脖子,脸红红的,“哥哥,你是个好人,我喜欢你,想亲亲你。”
……这是结婚的意思吗?
方天晓突然想起自己以前看到电视剧里,女主角都是这么亲吻男主角的,脸颊腾地一下冒热了,“喂,你叫什么名字?”
“爸爸妈妈都叫我小醒。”盛醒亲得顺口,又亲了亲他,“小醒喜欢哥哥,想和哥哥在一起玩。”
方天晓因为受刺激太大,一路上一句话也没有说。
但是他的心里好像有一点点不想死了。
盛醒可能离家太远,不管两人怎么找,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大中午的太阳晒得两个小朋友脸颊红红的。
幸好,救星终于来了。
盛唯简直快要急疯了,他在球队快要上场时,突然接到妈妈的一个电话,说弟弟跑丢了。
一开始他还不以为意,后来连续两个小时都找不到人时,他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他就这么一个弟弟,虽然既烦人又爱缠着他,可要是丢了,以后就再也没人叫他哥哥了。
他骑着自行车从市里每一条街道找过去,终于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弟弟。
旁边还有一个小子。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看到那个小子就觉得特别不爽,强硬地把弟弟抱了过去。
盛醒在他怀里突然开始挣扎,“我要哥哥!”
“什么哥哥,我不就是你哥哥……”
盛唯突然觉得心里头有点酸溜溜的,手臂突然被咬了一口,盛醒跑过去抱住方天晓,“小方哥哥,你等我……等我能走路了,就过去你家和你玩。”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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