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节
夜深了,来吸血吧 作者:饮血止渴
第11节
等待是最煎熬的,诺斯避着透出的一点阳光,靠在墙壁上,长发因为刚才的打斗散落下来,低垂着头的时候,头发跟着垂落,一种说不出的颓废感。
安焰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被安清瞪了一眼,把要打的哈欠咽了下去。
安清示意安焰看向诺斯的方向,低声说道:“我一直以为只有墨儿在单恋,显然也不尽然吧。”
与此同时,秦墨挣开眼,活动了一下四肢,看着这周围陌生的环境,微微撇眉。
那个时候他跟白青打得两败俱伤,但也不算严重,依白青的说的,这种程度就行了,于是两人收手。他正想回去的时候,一批圣地的人来了。
皱眉,秦墨看向白青,询问的意思很明显。
“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也不想的啊。”白青与秦墨对视,难得笑了笑。
秦墨叹了口气,“等事情过去我可不会饶了你。”秦墨没有什么慌张的情绪,及时周围都是手握兵器的圣地人员。
也好,至少这些人不是去战场的。
“无所谓了。”即使秦墨得无所谓还面带笑容,但白青知道他说的会是真的。唔估计还会被揍一顿也说不定?
“不管如何,你会是个变数,我们的主要的目的并不是杀死这里的血族,而是为了另一个目的,如果你在的话,说不定会发现甚至阻碍?”即使为了这个目的,不惜牺牲掉无数圣地人马。
所以说,圣地的人无情。
这批包围秦墨的人看起来都是精英,有些不好对付,但还是有胜利的可能。
“你我的身上的伤虽然差不多,但你可以快速恢复我,可我不一样,所以我不会插手。”白青就打算作壁上观了。
白青是知道秦墨的真实身份的,所以才说,他是个变数。
一手一支枪,没了白青,这战会好打一点。
秦墨作为人类与圣地交战,几乎闻所未闻,这若要传了出去,后果怎样不知道,但保险起见,就是不能留一个活口,给他们散发消息出去。
作为人类的好处,就是不怕圣地的圣水,没了这强大的倚仗,秦墨要胜也不是不可能。
即便如此,也是场恶战。秦墨转动着手里的枪,几乎一枪击毙一个,待到子弹用完的时候,秦墨毫不怜惜的丢开枪支,几个闪身到白青身边,抽走了他挂着腰间的长剑。
白青一脸心疼的看着他的剑,看来今天过后,又得重新打造一把了。
秦墨活了多少个世纪,从他出生的那个年代,每个时代的武器他都有练习过,所以,不管是什么武器,他都可以耍得极佳。
剑乃兵家之首,一把好剑更是极为珍贵与厉害,白青不是个会亏待自己的人,他自己给自己打造的剑,不会差到哪去。
长剑在握,秦墨每次出手,带走的就是一条人命,当然那么多人的围攻,不受伤是不可能的。
秦墨腹部中了子弹,离心脏不远处也有一刀,还有之前在身体里的子弹还没来得及取出,也没做任何处理,若是常人,哪里还有精力对付这些人。
但秦墨不是常人,人类的身体极限并不能约束他,他闪电出击,又解决了几人。
不知过了多久,秦墨看着周围的尸体,气喘吁吁。
但身体的伤实在不忍直视。
“我就知道,再来多少人也打不过你。”白青全程围观,一脸果然如此的模样。
“虽然很抱歉,但还是”白青话没说完,秦墨就感觉自己的手臂被突然注射了什么,顿时一阵眩晕。
“睡一觉吧。”白青把未完的话补充完,秦墨已经倒在了地上。
其实这也是侥幸,秦墨已经精疲力尽了,也许连他说话都没太注意,能用这特质的迷药迷倒秦墨也实在不容易。
白青拿起地上的剑,收回了腰间。“放心好了,我不会再派人攻击你是同伴。”也不管秦墨有没有听到,白青不再看一眼秦墨,转身走人。
然后,等秦墨再度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秦墨做起身,才发现自己身上缠满了纱布,伤口明显都经过了处理。
谁?还有,这里是哪里,从周围布置来看,若不是像白青那么恶趣味的人和诺斯那种钱一大堆没处使的,这座荒僻的小镇是不会有这种华丽优雅的布置。
那么,他这是被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啊 偷懒了两天 终于复活了
☆、夏梵生
即使身上被缠着纱布,看起来很严重的样子,但秦墨能感觉身体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也不知道把他带到这来的人是谁,还是不要把纱布拆掉,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秦墨裸着上半身,想来他那件衣服也破破烂烂了,大概是被丢掉了。
床头柜上有一进崭新的白衬衫,秦墨拿起来穿上。起身活动了下筋骨,看着窗外,才发现下雨了。
也不知道诺斯他们怎么样了。
“咔嚓”,是门被打开的声音。
“啊,你终于醒了。”清明的男音响起,透着一些意外。
秦墨回过头,是个差不多接近30的男人,一身价值不菲的休闲服饰,气质凸显,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而且更重要的一点,他是个华人,并且还身在那座偏僻的小镇里,救了他。
“很感谢你救了我,但恕我失礼,你的目的是什么?”秦墨礼貌而疏离的微笑,说话更是得体。
这个男人,为什么会在小镇里,并且恰好救了他,还将他带到了这里,没有目的,才奇怪。
“目的?”男人笑着摇摇头,你放心,我没有什么目的。
没有目的才不放心啊。秦墨紧紧看着男人,似乎是想看出他有没有说谎。
这一看,秦墨突然觉得眼前的男子有些眼熟。
“我叫秦墨,请问你是谁。”问人姓名时先自报名字,这种礼貌秦墨一直有这个习惯。
“我知道你是谁。”男人毫无心机的笑了笑,在秦墨疑惑的时候,男人又继续道:“我叫夏梵生。”
这是个陌生的名字,秦墨可以肯定,他并不认识这个人,但至于为什么会觉得熟悉,并且这个男人还认识他,这一点秦墨也很疑惑。
“你为什么会认识我?”既然如此,就干脆一切问个清楚,一了百了。
“我曾经,见过你的画像,并且,也问过祖父,这个人是谁。”夏梵生一顿一顿地说完,秦墨已经深深皱起了眉头。
他说,他的祖父认识他,并且有他的画像
姓夏?秦墨舒展了眉头,已经知道了答案。
夏梵生的祖父,夏青,曾经与他的确有些交情,并且有他一张画像,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从夏青开始,一家人就开始从政,如今已是一个在国家举足轻重的家族了,也就是说,眼前这个男人,是国家的人。
难怪,有些熟悉。夏梵生长得与夏青着实挺像的。
“没想到那张画像还在。”秦墨不经意的开口。
“是啊,祖父身前一直很珍惜,只不过,因为一些特殊的因素,一直藏在他的密室里,我也是偶然发现的呢。”夏梵生无所谓道,哪怕他清楚的知道,秦墨与常人的不同之处。
从认识祖父开始,就一直这么年轻的模样,普通人来看,的确匪夷所思毛骨悚然。
“那也就是说,现在只有你,看到过那画像吗。”秦墨说得无所谓,转头看向窗外,雨还在下,似乎没打算停歇。
“是啊,祖父一直嘱咐过,不许告诉任何人呢。”夏梵生笑道。
国家中的人,喜怒不形于色,眼里永远都是算计与狡诈,一个个犹如老狐狸一般,狡猾而聪明。
很意外,夏梵生不同于那些人,或许是他还年轻,也或许,他是藏得更深。
“那么,你是想要威胁我呢,还是想让我帮你什么忙呢。”秦墨在说这番话的时候,也依然保持着微笑,似乎在说些什么轻松的事。
夏梵生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都说了,我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碰巧看见你倒在地上,受了重伤,就顺手救了一把。”说的倒像是情理之中。
“再说了,你是祖父的熟人,我岂有置之不理的道理。”夏梵生认真的表情,看起来不像在撒谎。
秦墨知道现在也问不出什么,也就作罢。
“这里是哪。”秦墨问道。
“这里是离那个小镇不远处的小城市,我把你带到这来,才能更好的让你接受治疗。”夏梵生担心秦墨生疑,很快解释了为什么带他到这里。
秦墨只是点点头。
“那里很偏僻,难为你还能找到那。”沉默半响,秦墨悠悠的开口。
这话言下之意,就是在说,那么偏僻的地方,到那是什么目的。
听出秦墨话里的意思,夏梵生无奈,也不怪他多疑。
“我自然是调查到你在那里,专门跟国家请了假,就是为了找你。”
“找我?”秦墨有些疑惑的望向他。找他的人很多,为了制药,为了调查什么情报等等,但他有种感觉,眼前这个人,都不是为了这些来找他。
“从小,我就一直听祖父提起你,说了你很多事,久而久之,我就对你很好奇,总想着要亲自见见。”夏梵生一副很向往的样子。“长大后,我遵从家里从了政,听身边的人说过有个叫秦墨的情报商,一直与国家有合作,也见过相片,然后意外的发现你与祖父的珍视的画像中的人一模一样,名字也一模一样,我没有声张,但我就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想一探究竟。”
夏梵生很真诚地坦白,字里行间,不似作假。
“之后我一直调查你的事,所知却非常的少,这一次能调查到你在这里也非常的不容易,没想多少就追踪了过来,摸索了很久,才找到这里,就发现你躺在了地上,昏迷不醒,就把你带到了这。”
倒是挺碰巧的事,秦墨勉强可以相信他的说辞。
“既然如此,我想我也该走了。”秦墨望着窗外,雨还是没有停的意思,而且还是白天,想来,药应该也是用完了。
“可是现在下着雨,伤口还不能碰水”夏梵生迟疑道,然后他就看见秦墨虽然微笑着,却不容拒绝的表情。
“我忘了,你是特殊的。”夏梵生带着歉意的笑容,知道是拦不住他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大概就能见面啦 还有之前有个这一章的小伏笔,详情请看22章
☆、收尾
天,暗了下来。雨却未曾停歇。
诺手靠在墙上,手抚着自己的心脏。明明不会跳动,明明没有感觉到心脏的任何生机,可是为什么,那样的难受。
是因为秦墨还没有回来吗?
诺斯的心在回答,“是的。”
原来我,已经在不知不觉间,那样地喜欢他吗?
没想到有一天他也会爱上人类。诺斯自嘲的笑笑,内心却因为这个认知而颤动不以。
“杀出去吧。”诺斯一脸的寒霜,圣地,血猎,总有一天,会把他们全部摧毁,永无翻身之日。
安焰和安清点点头,梓也没有意见。
他们又回到了战场,战场上比之前还要乱,似乎是有谁在他们不在的时候,与血猎经过一番打斗。
地上躺着数堆血猎的尸体,诺斯似有所觉,抬目,顿时愣住。
与黑夜几乎融为一体的黑发,因风而轻轻飘动; 洁白的衬衫沾染了血污,像是飞溅上去的; 高挑的身形,骨节分明的手握着枪,把围在他周围的血猎一一杀死。
诺斯看着那抹熟悉的身影,差点要热泪盈眶了。
秦墨,该死的秦墨啊!消失了那么久,害他那么担心,千刀万剐都不为过!诺斯咬牙切齿的想着,但身体已经先一步大脑而行动了。
诺斯长刀在握,砍掉妨碍他的人,冲到秦墨身边,狠狠地拥住了他。
不顾周围杀气重重的血猎,不顾周围的刀光剑影,诺斯现在只想,好好抱住秦墨,深怕一放手,人又消失不见。
这种失而复得的情绪环绕着诺斯,他已经什么都不想想了,强大的占有欲,一直冲击着诺斯,谁敢打扰他,杀无赦!
秦墨看着一直紧紧抱着他的诺斯,随手丢下一把枪,空出一只手,轻柔的抚摸着诺斯的头。
“混蛋,为什么不联系我!”诺斯的脸埋在秦墨怀里,说话的声音闷闷的。
“我忘记了。”秦墨声音很温柔,眼神也温柔得不可思议。“抱歉,让你担心了。”
“谁担心你啊!”诺斯环在秦墨背上的手狠狠捶了他一下,捶过之后,又忍不住纠紧了秦墨的衣服。
两人已经全然无视了周围的血猎,只有安焰和安清苦哈哈是拖着他们,保护着身后秀恩爱的两人。
“喂喂,差不多就够了啊,别趁机偷懒啊!”安清忍无可忍,觉得自己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诺斯这才想起正事,只得松开秦墨,又不死心的对秦墨道:“回去我再收拾你!”
秦墨无声地笑笑,抬起诺斯的下巴,吻了上去。
不含任何情/欲,温柔至极的吻,吻里,有两人的思恋。
安清不经意回头,就看见这一幕,就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闪瞎了。
一吻必,诺斯才回过神来,当着这么多人接吻,还是第一次,诺斯有些不自然,不服输道,“别以为这样我就会原谅你,做梦。”
说完,诺斯推开秦墨,握紧了自己的长刀,很快进入状态,厮杀起来。
还是要,尽快解决面前的敌人才行。
知道秦墨没事,诺斯悬着的一颗心也放下了,瞬间动力十足。手起刀落,几名血猎同时丧命。
秦墨捡起地上的被他丢掉的枪,继续与血猎打斗起来。
他一会来,原本是想找诺斯,但仔细想了想,也不知道的诺斯他们躲在哪,找起来费时间,不如帮他们干掉一部分血猎。
“为什么,感觉他们没有之前那么难缠了?”诺斯发出疑问,是他状态好了?也不尽然。
秦墨微笑,“擒贼先擒王,他们的主事被我绑架了。”
血猎虽然是遍布世界各地,之间没什么联系,但一旦有什么事发生需要召集人手,就会由主事通知他们汇集起来。对于血猎来说,这名主事就好比他们的头领。
血猎重情义,看到主事被绑,一心只想救他,便无心恋战,导致他们更快的死亡。
“学得挺快。”安清笑着看秦墨,这与她之前绑架纪炎琅有相似之处。
为了更快解决血猎,梓也加入了战斗,他的战斗能力一般,对付血猎倒是绰绰有余。
梓擅长用毒,随便几瓶药剂砸过去,顿时死伤惨重。
他虽然不像秦墨那么会制药,但毕竟也是安清手把手教出来的,对于毒,他更感兴趣。他战斗能力不足,有毒也可以防身。
“诺斯,你觉得到早上之前,能不能打光这些血猎。”秦墨笑问着诺斯,话语间依然温柔。
“我觉得”诺斯犹豫了一会,末了又看着秦墨的眼睛,坚定道,“可以啊。”
“我也觉得。”秦墨也说道。
两人又旁若无人地秀起了恩爱,周遭血猎听到他们的对话后: “”
一番厮杀,战场上几乎血流成河,血染了边际。
横七竖八是尸体面带惊恐与不甘的倒在地上。有穿着各色衣服的血猎,也有穿着黑白相间服饰的圣地。
上千人马,几乎没有留下活口,通通倒在了这片土地上,再没了生机。
这几乎是骇人听闻的,不管是圣地,还是血猎,都死伤惨重,短时间内都无法恢复。
诺斯手里的刀滴着血,周遭站着的,只有自己人。
真的如秦墨所说,在天亮之前,解决完了这些烦人的家伙。
诺斯感慨不以,至少有十几年的安逸了。
“秦墨。”诺斯突然开口,咬咬牙,似乎做了什么重要的决定冲上去主动吻上了秦墨。
蜻蜓点水般的一吻,诺斯揪住秦墨的胸前的衣服,抬头直视着他。
“秦墨,我告诉你,我喜欢你。”诺斯当着安清安焰,梓他们的面,不管不顾的说道。
“不管你喜不喜欢我,都无所谓,但你必须留在我身边,这是命令,身为主人的命令!”诺斯一口气说完,眼神坚韧无比,似乎只要秦墨开口说不,就会把他绑起来锁在他的城堡里一样。
他从没有想过秦墨是否喜欢他,虽然他们做过很多次,但那不都是解决彼此的欲/望,并且因为他血液的特殊性而不得已而为之的。
诺斯想,秦墨不喜欢他也没关系,把他放在自己身边,总有一天,是会爱上他的吧?
诺斯已经想好了种种说辞,看着秦墨开口,几乎就要脱口而出。
“傻瓜,我一直很爱你啊。”只见秦墨如此说道。
诺斯张了张嘴,愣了片刻。
各种威胁劝留的话硬生生卡在了嗓子眼里,沉默了半响,才低声开口。
“原来你一直觊觎我。”
“是,我一直觊觎你。”秦墨微笑着,顺势回答。
太阳即将升起,诺斯却一点也不慌张了,因为他现在,感觉很幸福,幸福到,死也不怕了。更何况,有秦墨在,他是不会让自己收到半分伤害的。
诺斯又一次拥住了秦墨,这样,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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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是的你没看错就是完结了!好开心啊正好在第60章完结正文。
会有番外哒,填一些没交代完的坑。
然后下篇文有个自己超萌的设定,校园的,大概是美人攻x校霸受吧 握草自己被萌一脸血,期待的话就点收藏作者专栏,等这篇的番外写完就先去开个文案。
就是这样啦,xd
☆、番外一:绝食
话说自从战斗结束,诺斯表白了心迹,他的日子简直苦不堪言。
原因无他,自然是因为被秦墨压着夜夜笙歌。
诺斯抗议,被秦墨以:“反正血族体力旺盛,不可浪费”为由,顶了回去。
夜色迷人。
诺斯从床上爬了起来,被子滑落,露出结实白皙的胸膛。此时上面覆满了暧昧的小红点,正在渐渐消散。
“哼,担心肾虚。”诺斯边穿着衣服,边恶狠狠地诅咒。
“嗯,什么虚?”秦墨突然开门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杯鲜红色的东西。
“体虚,嗯,我是在想,这几夜你辛苦了,担心你体虚。”诺斯看到那杯鲜红色的东西,眼睛顿时就亮了,赶紧巴结讨好秦墨。
不错,这是一杯新鲜的血。
而且还是经过处理,喝下不会有副作用的。
对于秦墨来说,这很容易,可他原本是不想这么做的,无奈诺斯从前几天突然就绝食了。
原因就是喝秦墨的血之后,副作用越来越大,本来就经常做了,喝了秦墨的血之后那天他会很疯狂,让他既想要又有些受不了。
这种矛盾的心理,诺斯终于忍无可忍,威胁秦墨说如果不想办法,就把他抛弃,然后他去喝别人的血。
自此,诺斯已经绝食了好几天。
然后心疼自家小吸血鬼的秦墨无奈,只得拿去加工了了一下。
诺斯一脸狐疑地看着秦墨,“你不会耍我吧?”
秦墨耸耸肩,“不喝我倒了。”
然后就被深怕秦墨真的去倒掉的诺斯抢了过去。
他真的是饿了好几天了,如果秦墨再不妥协,他就真的要去偷吃了。
“先说,经过加工的比不过原来,希望你可以接受。”秦墨慢悠悠说着。
诺斯拿着凑到鼻子闻了闻,好像还行,味道应该还过得去。
诺斯真的已经饿坏了,拿着一口气就喝下,喉结滚动,吞了下去。
诺斯回味着味道,抬眼看了一眼秦墨,“你故意的吧”居然这么难喝!
秦墨无辜的笑笑,“这真的不能怪我。”
诺斯一脸不相信,表示这个结果自己无法接受,并向秦墨扔了一个空杯子。
秦墨接住,一脸无奈。
“你也知道我的血很特殊,效果因人而异,你刚好就是这种症状,我也很意外。”秦墨一脸的认真,“而且要制出解药也是极为不易,要根据每个人的身体,结合自己的血,这种味道虽然不好下嘴,可是我也尽力了啊。”
秦墨垂下头,叹了口气,一副落寞的样子,“我也是心疼你。”最后这一句话,简直温柔到不行。
诺斯顿时觉得自己有些无理取闹了,喝的明明是人家的血,还挑三拣四,别人都处理过了,还抱怨,自己简直太可恶!
诺斯被秦墨最后那句话温柔得差点化了,连忙道,“我不是故意那样说的啦,其实,其实这也没办法啊,毕竟我就是这种副作用,仔细想想,也不是什么伤身体的副作用,也无所谓吧。”
秦墨抬头,“你能这么想我很开心,既然这个处理过的这么难喝,以后就不喝了。”秦墨把诺斯搂在怀里,温柔的说道。
诺斯在他怀中点点头。因为角度的关系,诺斯没有看见秦墨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
然后又过了几天,诺斯挣开眼睛,发现自己的腰肢竟然酸痛无比,记起睡着之前的疯狂,也不知道秦墨是折腾了多久,导致现在还没恢复。
诺斯几乎咬牙切齿,他总觉得,他好像被秦墨坑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短小,但是番外嘛,理解理解啦。
这个事件结束了,再弄个事件进去凑字数,我的强迫症无法忍啦!
于是我决定一个事件一章番外,能写多少就多少,不是正文不要介意!
☆、番外二:白青的过往
自从圣地被击败,白青也再次离开圣地,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原本圣地来找他的时候,他是一百个一千个不乐意,但有一件事,还真是只有圣地才能帮助他。
这件事从好久之前白青就在想,但他不能厚着脸皮去找圣地,圣地那群人,若是有什么事有求于他们,他们就只会得寸进尺。
所以白青一直在等,等着圣地来找他,那他就可以摆足架势,提要求。
白青的要求很自私。
就是要在圣地的庇护下,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
他一面有与相熟的血族联系,一面又与圣地达成协议,只要助圣地达到某种目的,就答应他的要求。
圣地这次攻过来,是为了调查一个人,一个特殊的人类。
白青只能想到秦墨。
权衡利弊,白青想了个办法。既让圣地知道的确有这样地人,又让他们不知道这个人是谁,身在何方。
于是他故意吸引秦墨,秦墨问他什么目的,因为四周眼线众多,白青没有细说,与秦墨打斗,也只是掩人耳目,他还刻意安排了一只小队伍围攻秦墨,那是圣地派来,美名其曰助他打仗,实则是专门来监视他的人。
只不过是与他们说了句,秦墨有可能就是“那个人”,他们就全部围攻上去了,然后,毫不意外地全被打倒了。
白青松了口气的同时,还是决定让秦墨好好睡一觉,免得有什么意外发生。
所以说,为了自己这一己私欲,做了这么多事情,秦墨不一定会原谅他啊。
但他也算是帮了秦墨一个忙吧,至少秦墨这个特殊的人类,没有暴露啊。
他不打算把这些告诉秦墨,懒得说,也没有必要。
他本来,就只是个,曾经迷失过自己,又被秦墨拯救过的,普通人而已。
那是很多年前了,白青被赋予战神的称号,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威武,厉害,名副其实。
没有人知道他内心真正的渴望,他只是想,宅在家里,做着他自己喜欢的东西,他想装修自己的房子,做一堆实用的东西。他在圣地里,没有一天是真正的开心,可是他从来没有在脸上,在人前,表露过这些东西,因为他不敢。
他的父母,与血族有着什么所谓的深仇大恨,加入圣地后,更是凭着这股仇恨,立过几次大功,很快升职,势力如日中天。
从小,就一直接受有关怎样攻击吸血鬼的信息,吸血鬼是如何如何的冷血无情,他们的弱点是什么等等等等数不胜数。
白青自幼厌烦中规中矩的事情,别人强项灌入给他的东西,他反而不会去接受。但从小他就没有表现出不开心,厌烦的表情,因为他知道,如果那样,会让他的家人伤心。
然后,十三岁那年,他亲眼目睹自己的父母在战场上被他们的同伴抛弃,然后死于吸血鬼手下。
那个时候,他不恨那些血族,不恨冷血无情的圣地,不恨自己的无动于衷,只是恨,他父母死前的那抹释然。
那样的表情简直刺疼了白青的心脏,既然生前活得那么压抑,那么辛苦,那为什么,还要这样做,直到死后,才自以为是的摆出一副轻松的样子,给谁看?给血族,给他,还是给自己?
真是讽刺。
白青开始抛弃了很多事情,很多坚持了很久但一直不喜的东西。
然后白青轻松了,然后他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
十六岁,有几个圣地人员来到了他的家,给了他一份,所谓的父母遗书。
然后,白青明白了,很多事情,终归身不由己。
他父母做不到的事情,然后毫不怜惜地推到了他身上。
白青最终还是加入了圣地,练习,打仗,立功,白青面无表情的接受这些他本就不喜欢的东西,曾经抛弃的东西,以另一种方式,回来了。
直到白青听到了,战神这个称号。他迷茫了。
仿佛堕入了一个无尽的深渊,一直把他往下拉,往下吸,白青无法挣脱。
然后,在黑暗中,他似乎看到了,一丝光明。就像溺水的人,看着海面上漂浮着的稻草,明知这稻草他一用力就会往下沉,但总还是想要尝试一样,白青握住脸这颗稻草,然后,他得救了。
秦墨就是那根稻草,把白青从深渊中,带了出来。
“既然不喜欢,为什么不抛弃?既然那么累,为什么要坚持?”白青只记得秦墨当时说了这句话,然后,他有了一丝明悟。
父母的遗言,想让他继承他们的精神,所以白青加入了圣地。但现在想想,父母生前是那么的累,那么的厌倦,以至于,在即将得知自己要死在血族手里,他们那样的轻松,那样的释然。
那么,他可不可以认为,他们想要他继承的精神,是指不要走他们这一条路,然后开开心心的,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呢?
于是白青没有任何征兆地逃了。
一直以来,压抑的情绪消失不见,白青过了好几年的安稳日子。
但,只有圣地真正放弃了他,他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于是在圣地来找他的时候,白青答应了,勉强也算是达到了圣地的目的,对于这种随着有可能叛变的厉害人物,要么除掉,要么放弃,权衡利弊,圣地选择了后者。
尘埃落定,他白青,安宁了,释怀了。
作者有话要说: 嗯,还有一两个番外吧
☆、番外三:三个男人
安清自打来到这座小镇之后就一直没有离开,生活起居从原来的梓帮忙打理到现在的纪炎琅。总之安清一直过着老佛爷一样的日子。
“嘭——”玻璃一样的东西打碎的声音。听声音似乎打碎了不少啊。
安清揉揉眉,这个月第三次了,纪炎琅那个小崽子,已经第三次来个杯子大毁灭了。
这就是所谓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没过多久,安清就感觉到梓闻着声音而去。
“一会一起出去买吧。”梓有些无奈的声音响起。
“嗯”是纪炎琅回答的声音,声音很低,似乎有些愧疚。
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安清一脸无奈,这个对话已经上演了第三次了。应该说不愧是从小娇生惯养的小崽子吗,粗活什么都不会,还硬是要留下来,当然,也别有一番趣味就是了。
安清关了电视,走到还在自责的纪炎琅身旁,故意在他耳边吹风,说道:“小崽子,我有没有说过,要是你再打碎一次杯子,我就吃了你啊?”
纪炎琅因为安清的举动而红了耳根,僵硬的不知该说些什么。
“好啦别欺负他,一起去买吧。”梓敲了敲安清的头,现在月色不错,让安清出门逛逛也不错。
安清想了想也行,几人就出了门,买杯子。
安清对杯子要求格外严格,不管是外观,还是材质上。因为安清有个习惯,她喜欢用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喝新鲜的血液。
倒也不是对人体的洁癖,就是单纯的喜欢。
“这个怎么样?”梓难得出来逛街,恨不得纪炎琅多打碎几次杯子,才好找借口出门。
梓手里拿着一个奇形怪状的玻璃杯,怎么看都中看不中用。
安清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纪炎琅就先开了口,“看起来不错,那这个喝水好霸气!”纪炎琅由衷的赞同。
安清不死心的再看了那个奇形怪状的杯子一眼,又看着两个少年眼睛放光的模样实在不想再说什么。
“喜欢就买两个吧。”深深觉得若是再不开口,他们两个就会一直看下去。
付了钱,安清这次再不指望他们能买出什么好东西,自己挑了几个做工精致的高脚杯和几个奢侈品一样的杯子就回去了。
然后那两只奇形怪状的杯子,被安清大方的赏赐了下去,毫不留恋。
纪炎琅倒是很高兴,安清看着那副傻样子,忍不住笑了笑。
梓无意中瞥到,愣了一瞬,又有些落寞的移开。
纪炎琅已经在安清这待了两个月了,从刚开始的畏惧到现在的自然,总之过得还不错。
“清姐,你饿了吗?”纪炎琅察觉到安清的视线,于是问了一句。
纪炎琅不敢直接叫安清的名字,但看着那副样子,又实在叫不出口阿姨,只好叫了声姐。
“嗯?不,就是看看。”安清想了想,摇头。
“哦。”纪炎琅突然就有些不好意思,只是点了点头。
纪炎琅干脆借口打扫,远离了安清的视线范围,怎么看,都像是落荒而逃。
安清莫名地笑了笑。
“清,你喜欢他吗?”梓忍不住问道,这个问题,他从之前,就一直想问。
“为什么会这样想?”安清不解,是真的不解,他的样子很像喜欢他吗。
“直觉吧。”梓挪动着唇,最终只说了这个。
“我已经不会喜欢任何人了。”沉默了很久,安清才开口。
梓抬眸,里面印着果然如此和一丝受伤。
明明一直都知道,她的爱只属于秦离,却还在奢求,那些不该属于他的东西。
梓只是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就算如此,能留在你身边,也是我唯一的期待了吧。
纪炎琅在离他们很近的一个房间里,边打扫着,边忍不住哽咽着。
这么小的一个地方,真是,想不听见都难好不好,梓那个家伙,一定是故意的!
安清不是瞎子,她清楚这两个家伙对她的意思,但她不是为难于二选一的局面,而是在想秦离。
秦离这个该死温柔的男人,也许会希望她重新得到幸福,可她自己,是过不去这道坎的。
自己惹的这桃花债,只能自己还。这虽然有些薄情,但也只能慢慢来。
就这样过吧,等到他们都清楚明白自己是不可能后,就会走掉吧。
安清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闭上眼睛。
打从见到秦离,她就知道,自己已经离不了那旋涡。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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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等待是最煎熬的,诺斯避着透出的一点阳光,靠在墙壁上,长发因为刚才的打斗散落下来,低垂着头的时候,头发跟着垂落,一种说不出的颓废感。
安焰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被安清瞪了一眼,把要打的哈欠咽了下去。
安清示意安焰看向诺斯的方向,低声说道:“我一直以为只有墨儿在单恋,显然也不尽然吧。”
与此同时,秦墨挣开眼,活动了一下四肢,看着这周围陌生的环境,微微撇眉。
那个时候他跟白青打得两败俱伤,但也不算严重,依白青的说的,这种程度就行了,于是两人收手。他正想回去的时候,一批圣地的人来了。
皱眉,秦墨看向白青,询问的意思很明显。
“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也不想的啊。”白青与秦墨对视,难得笑了笑。
秦墨叹了口气,“等事情过去我可不会饶了你。”秦墨没有什么慌张的情绪,及时周围都是手握兵器的圣地人员。
也好,至少这些人不是去战场的。
“无所谓了。”即使秦墨得无所谓还面带笑容,但白青知道他说的会是真的。唔估计还会被揍一顿也说不定?
“不管如何,你会是个变数,我们的主要的目的并不是杀死这里的血族,而是为了另一个目的,如果你在的话,说不定会发现甚至阻碍?”即使为了这个目的,不惜牺牲掉无数圣地人马。
所以说,圣地的人无情。
这批包围秦墨的人看起来都是精英,有些不好对付,但还是有胜利的可能。
“你我的身上的伤虽然差不多,但你可以快速恢复我,可我不一样,所以我不会插手。”白青就打算作壁上观了。
白青是知道秦墨的真实身份的,所以才说,他是个变数。
一手一支枪,没了白青,这战会好打一点。
秦墨作为人类与圣地交战,几乎闻所未闻,这若要传了出去,后果怎样不知道,但保险起见,就是不能留一个活口,给他们散发消息出去。
作为人类的好处,就是不怕圣地的圣水,没了这强大的倚仗,秦墨要胜也不是不可能。
即便如此,也是场恶战。秦墨转动着手里的枪,几乎一枪击毙一个,待到子弹用完的时候,秦墨毫不怜惜的丢开枪支,几个闪身到白青身边,抽走了他挂着腰间的长剑。
白青一脸心疼的看着他的剑,看来今天过后,又得重新打造一把了。
秦墨活了多少个世纪,从他出生的那个年代,每个时代的武器他都有练习过,所以,不管是什么武器,他都可以耍得极佳。
剑乃兵家之首,一把好剑更是极为珍贵与厉害,白青不是个会亏待自己的人,他自己给自己打造的剑,不会差到哪去。
长剑在握,秦墨每次出手,带走的就是一条人命,当然那么多人的围攻,不受伤是不可能的。
秦墨腹部中了子弹,离心脏不远处也有一刀,还有之前在身体里的子弹还没来得及取出,也没做任何处理,若是常人,哪里还有精力对付这些人。
但秦墨不是常人,人类的身体极限并不能约束他,他闪电出击,又解决了几人。
不知过了多久,秦墨看着周围的尸体,气喘吁吁。
但身体的伤实在不忍直视。
“我就知道,再来多少人也打不过你。”白青全程围观,一脸果然如此的模样。
“虽然很抱歉,但还是”白青话没说完,秦墨就感觉自己的手臂被突然注射了什么,顿时一阵眩晕。
“睡一觉吧。”白青把未完的话补充完,秦墨已经倒在了地上。
其实这也是侥幸,秦墨已经精疲力尽了,也许连他说话都没太注意,能用这特质的迷药迷倒秦墨也实在不容易。
白青拿起地上的剑,收回了腰间。“放心好了,我不会再派人攻击你是同伴。”也不管秦墨有没有听到,白青不再看一眼秦墨,转身走人。
然后,等秦墨再度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秦墨做起身,才发现自己身上缠满了纱布,伤口明显都经过了处理。
谁?还有,这里是哪里,从周围布置来看,若不是像白青那么恶趣味的人和诺斯那种钱一大堆没处使的,这座荒僻的小镇是不会有这种华丽优雅的布置。
那么,他这是被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啊 偷懒了两天 终于复活了
☆、夏梵生
即使身上被缠着纱布,看起来很严重的样子,但秦墨能感觉身体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也不知道把他带到这来的人是谁,还是不要把纱布拆掉,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秦墨裸着上半身,想来他那件衣服也破破烂烂了,大概是被丢掉了。
床头柜上有一进崭新的白衬衫,秦墨拿起来穿上。起身活动了下筋骨,看着窗外,才发现下雨了。
也不知道诺斯他们怎么样了。
“咔嚓”,是门被打开的声音。
“啊,你终于醒了。”清明的男音响起,透着一些意外。
秦墨回过头,是个差不多接近30的男人,一身价值不菲的休闲服饰,气质凸显,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而且更重要的一点,他是个华人,并且还身在那座偏僻的小镇里,救了他。
“很感谢你救了我,但恕我失礼,你的目的是什么?”秦墨礼貌而疏离的微笑,说话更是得体。
这个男人,为什么会在小镇里,并且恰好救了他,还将他带到了这里,没有目的,才奇怪。
“目的?”男人笑着摇摇头,你放心,我没有什么目的。
没有目的才不放心啊。秦墨紧紧看着男人,似乎是想看出他有没有说谎。
这一看,秦墨突然觉得眼前的男子有些眼熟。
“我叫秦墨,请问你是谁。”问人姓名时先自报名字,这种礼貌秦墨一直有这个习惯。
“我知道你是谁。”男人毫无心机的笑了笑,在秦墨疑惑的时候,男人又继续道:“我叫夏梵生。”
这是个陌生的名字,秦墨可以肯定,他并不认识这个人,但至于为什么会觉得熟悉,并且这个男人还认识他,这一点秦墨也很疑惑。
“你为什么会认识我?”既然如此,就干脆一切问个清楚,一了百了。
“我曾经,见过你的画像,并且,也问过祖父,这个人是谁。”夏梵生一顿一顿地说完,秦墨已经深深皱起了眉头。
他说,他的祖父认识他,并且有他的画像
姓夏?秦墨舒展了眉头,已经知道了答案。
夏梵生的祖父,夏青,曾经与他的确有些交情,并且有他一张画像,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从夏青开始,一家人就开始从政,如今已是一个在国家举足轻重的家族了,也就是说,眼前这个男人,是国家的人。
难怪,有些熟悉。夏梵生长得与夏青着实挺像的。
“没想到那张画像还在。”秦墨不经意的开口。
“是啊,祖父身前一直很珍惜,只不过,因为一些特殊的因素,一直藏在他的密室里,我也是偶然发现的呢。”夏梵生无所谓道,哪怕他清楚的知道,秦墨与常人的不同之处。
从认识祖父开始,就一直这么年轻的模样,普通人来看,的确匪夷所思毛骨悚然。
“那也就是说,现在只有你,看到过那画像吗。”秦墨说得无所谓,转头看向窗外,雨还在下,似乎没打算停歇。
“是啊,祖父一直嘱咐过,不许告诉任何人呢。”夏梵生笑道。
国家中的人,喜怒不形于色,眼里永远都是算计与狡诈,一个个犹如老狐狸一般,狡猾而聪明。
很意外,夏梵生不同于那些人,或许是他还年轻,也或许,他是藏得更深。
“那么,你是想要威胁我呢,还是想让我帮你什么忙呢。”秦墨在说这番话的时候,也依然保持着微笑,似乎在说些什么轻松的事。
夏梵生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都说了,我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碰巧看见你倒在地上,受了重伤,就顺手救了一把。”说的倒像是情理之中。
“再说了,你是祖父的熟人,我岂有置之不理的道理。”夏梵生认真的表情,看起来不像在撒谎。
秦墨知道现在也问不出什么,也就作罢。
“这里是哪。”秦墨问道。
“这里是离那个小镇不远处的小城市,我把你带到这来,才能更好的让你接受治疗。”夏梵生担心秦墨生疑,很快解释了为什么带他到这里。
秦墨只是点点头。
“那里很偏僻,难为你还能找到那。”沉默半响,秦墨悠悠的开口。
这话言下之意,就是在说,那么偏僻的地方,到那是什么目的。
听出秦墨话里的意思,夏梵生无奈,也不怪他多疑。
“我自然是调查到你在那里,专门跟国家请了假,就是为了找你。”
“找我?”秦墨有些疑惑的望向他。找他的人很多,为了制药,为了调查什么情报等等,但他有种感觉,眼前这个人,都不是为了这些来找他。
“从小,我就一直听祖父提起你,说了你很多事,久而久之,我就对你很好奇,总想着要亲自见见。”夏梵生一副很向往的样子。“长大后,我遵从家里从了政,听身边的人说过有个叫秦墨的情报商,一直与国家有合作,也见过相片,然后意外的发现你与祖父的珍视的画像中的人一模一样,名字也一模一样,我没有声张,但我就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想一探究竟。”
夏梵生很真诚地坦白,字里行间,不似作假。
“之后我一直调查你的事,所知却非常的少,这一次能调查到你在这里也非常的不容易,没想多少就追踪了过来,摸索了很久,才找到这里,就发现你躺在了地上,昏迷不醒,就把你带到了这。”
倒是挺碰巧的事,秦墨勉强可以相信他的说辞。
“既然如此,我想我也该走了。”秦墨望着窗外,雨还是没有停的意思,而且还是白天,想来,药应该也是用完了。
“可是现在下着雨,伤口还不能碰水”夏梵生迟疑道,然后他就看见秦墨虽然微笑着,却不容拒绝的表情。
“我忘了,你是特殊的。”夏梵生带着歉意的笑容,知道是拦不住他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大概就能见面啦 还有之前有个这一章的小伏笔,详情请看22章
☆、收尾
天,暗了下来。雨却未曾停歇。
诺手靠在墙上,手抚着自己的心脏。明明不会跳动,明明没有感觉到心脏的任何生机,可是为什么,那样的难受。
是因为秦墨还没有回来吗?
诺斯的心在回答,“是的。”
原来我,已经在不知不觉间,那样地喜欢他吗?
没想到有一天他也会爱上人类。诺斯自嘲的笑笑,内心却因为这个认知而颤动不以。
“杀出去吧。”诺斯一脸的寒霜,圣地,血猎,总有一天,会把他们全部摧毁,永无翻身之日。
安焰和安清点点头,梓也没有意见。
他们又回到了战场,战场上比之前还要乱,似乎是有谁在他们不在的时候,与血猎经过一番打斗。
地上躺着数堆血猎的尸体,诺斯似有所觉,抬目,顿时愣住。
与黑夜几乎融为一体的黑发,因风而轻轻飘动; 洁白的衬衫沾染了血污,像是飞溅上去的; 高挑的身形,骨节分明的手握着枪,把围在他周围的血猎一一杀死。
诺斯看着那抹熟悉的身影,差点要热泪盈眶了。
秦墨,该死的秦墨啊!消失了那么久,害他那么担心,千刀万剐都不为过!诺斯咬牙切齿的想着,但身体已经先一步大脑而行动了。
诺斯长刀在握,砍掉妨碍他的人,冲到秦墨身边,狠狠地拥住了他。
不顾周围杀气重重的血猎,不顾周围的刀光剑影,诺斯现在只想,好好抱住秦墨,深怕一放手,人又消失不见。
这种失而复得的情绪环绕着诺斯,他已经什么都不想想了,强大的占有欲,一直冲击着诺斯,谁敢打扰他,杀无赦!
秦墨看着一直紧紧抱着他的诺斯,随手丢下一把枪,空出一只手,轻柔的抚摸着诺斯的头。
“混蛋,为什么不联系我!”诺斯的脸埋在秦墨怀里,说话的声音闷闷的。
“我忘记了。”秦墨声音很温柔,眼神也温柔得不可思议。“抱歉,让你担心了。”
“谁担心你啊!”诺斯环在秦墨背上的手狠狠捶了他一下,捶过之后,又忍不住纠紧了秦墨的衣服。
两人已经全然无视了周围的血猎,只有安焰和安清苦哈哈是拖着他们,保护着身后秀恩爱的两人。
“喂喂,差不多就够了啊,别趁机偷懒啊!”安清忍无可忍,觉得自己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诺斯这才想起正事,只得松开秦墨,又不死心的对秦墨道:“回去我再收拾你!”
秦墨无声地笑笑,抬起诺斯的下巴,吻了上去。
不含任何情/欲,温柔至极的吻,吻里,有两人的思恋。
安清不经意回头,就看见这一幕,就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闪瞎了。
一吻必,诺斯才回过神来,当着这么多人接吻,还是第一次,诺斯有些不自然,不服输道,“别以为这样我就会原谅你,做梦。”
说完,诺斯推开秦墨,握紧了自己的长刀,很快进入状态,厮杀起来。
还是要,尽快解决面前的敌人才行。
知道秦墨没事,诺斯悬着的一颗心也放下了,瞬间动力十足。手起刀落,几名血猎同时丧命。
秦墨捡起地上的被他丢掉的枪,继续与血猎打斗起来。
他一会来,原本是想找诺斯,但仔细想了想,也不知道的诺斯他们躲在哪,找起来费时间,不如帮他们干掉一部分血猎。
“为什么,感觉他们没有之前那么难缠了?”诺斯发出疑问,是他状态好了?也不尽然。
秦墨微笑,“擒贼先擒王,他们的主事被我绑架了。”
血猎虽然是遍布世界各地,之间没什么联系,但一旦有什么事发生需要召集人手,就会由主事通知他们汇集起来。对于血猎来说,这名主事就好比他们的头领。
血猎重情义,看到主事被绑,一心只想救他,便无心恋战,导致他们更快的死亡。
“学得挺快。”安清笑着看秦墨,这与她之前绑架纪炎琅有相似之处。
为了更快解决血猎,梓也加入了战斗,他的战斗能力一般,对付血猎倒是绰绰有余。
梓擅长用毒,随便几瓶药剂砸过去,顿时死伤惨重。
他虽然不像秦墨那么会制药,但毕竟也是安清手把手教出来的,对于毒,他更感兴趣。他战斗能力不足,有毒也可以防身。
“诺斯,你觉得到早上之前,能不能打光这些血猎。”秦墨笑问着诺斯,话语间依然温柔。
“我觉得”诺斯犹豫了一会,末了又看着秦墨的眼睛,坚定道,“可以啊。”
“我也觉得。”秦墨也说道。
两人又旁若无人地秀起了恩爱,周遭血猎听到他们的对话后: “”
一番厮杀,战场上几乎血流成河,血染了边际。
横七竖八是尸体面带惊恐与不甘的倒在地上。有穿着各色衣服的血猎,也有穿着黑白相间服饰的圣地。
上千人马,几乎没有留下活口,通通倒在了这片土地上,再没了生机。
这几乎是骇人听闻的,不管是圣地,还是血猎,都死伤惨重,短时间内都无法恢复。
诺斯手里的刀滴着血,周遭站着的,只有自己人。
真的如秦墨所说,在天亮之前,解决完了这些烦人的家伙。
诺斯感慨不以,至少有十几年的安逸了。
“秦墨。”诺斯突然开口,咬咬牙,似乎做了什么重要的决定冲上去主动吻上了秦墨。
蜻蜓点水般的一吻,诺斯揪住秦墨的胸前的衣服,抬头直视着他。
“秦墨,我告诉你,我喜欢你。”诺斯当着安清安焰,梓他们的面,不管不顾的说道。
“不管你喜不喜欢我,都无所谓,但你必须留在我身边,这是命令,身为主人的命令!”诺斯一口气说完,眼神坚韧无比,似乎只要秦墨开口说不,就会把他绑起来锁在他的城堡里一样。
他从没有想过秦墨是否喜欢他,虽然他们做过很多次,但那不都是解决彼此的欲/望,并且因为他血液的特殊性而不得已而为之的。
诺斯想,秦墨不喜欢他也没关系,把他放在自己身边,总有一天,是会爱上他的吧?
诺斯已经想好了种种说辞,看着秦墨开口,几乎就要脱口而出。
“傻瓜,我一直很爱你啊。”只见秦墨如此说道。
诺斯张了张嘴,愣了片刻。
各种威胁劝留的话硬生生卡在了嗓子眼里,沉默了半响,才低声开口。
“原来你一直觊觎我。”
“是,我一直觊觎你。”秦墨微笑着,顺势回答。
太阳即将升起,诺斯却一点也不慌张了,因为他现在,感觉很幸福,幸福到,死也不怕了。更何况,有秦墨在,他是不会让自己收到半分伤害的。
诺斯又一次拥住了秦墨,这样,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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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是的你没看错就是完结了!好开心啊正好在第60章完结正文。
会有番外哒,填一些没交代完的坑。
然后下篇文有个自己超萌的设定,校园的,大概是美人攻x校霸受吧 握草自己被萌一脸血,期待的话就点收藏作者专栏,等这篇的番外写完就先去开个文案。
就是这样啦,xd
☆、番外一:绝食
话说自从战斗结束,诺斯表白了心迹,他的日子简直苦不堪言。
原因无他,自然是因为被秦墨压着夜夜笙歌。
诺斯抗议,被秦墨以:“反正血族体力旺盛,不可浪费”为由,顶了回去。
夜色迷人。
诺斯从床上爬了起来,被子滑落,露出结实白皙的胸膛。此时上面覆满了暧昧的小红点,正在渐渐消散。
“哼,担心肾虚。”诺斯边穿着衣服,边恶狠狠地诅咒。
“嗯,什么虚?”秦墨突然开门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杯鲜红色的东西。
“体虚,嗯,我是在想,这几夜你辛苦了,担心你体虚。”诺斯看到那杯鲜红色的东西,眼睛顿时就亮了,赶紧巴结讨好秦墨。
不错,这是一杯新鲜的血。
而且还是经过处理,喝下不会有副作用的。
对于秦墨来说,这很容易,可他原本是不想这么做的,无奈诺斯从前几天突然就绝食了。
原因就是喝秦墨的血之后,副作用越来越大,本来就经常做了,喝了秦墨的血之后那天他会很疯狂,让他既想要又有些受不了。
这种矛盾的心理,诺斯终于忍无可忍,威胁秦墨说如果不想办法,就把他抛弃,然后他去喝别人的血。
自此,诺斯已经绝食了好几天。
然后心疼自家小吸血鬼的秦墨无奈,只得拿去加工了了一下。
诺斯一脸狐疑地看着秦墨,“你不会耍我吧?”
秦墨耸耸肩,“不喝我倒了。”
然后就被深怕秦墨真的去倒掉的诺斯抢了过去。
他真的是饿了好几天了,如果秦墨再不妥协,他就真的要去偷吃了。
“先说,经过加工的比不过原来,希望你可以接受。”秦墨慢悠悠说着。
诺斯拿着凑到鼻子闻了闻,好像还行,味道应该还过得去。
诺斯真的已经饿坏了,拿着一口气就喝下,喉结滚动,吞了下去。
诺斯回味着味道,抬眼看了一眼秦墨,“你故意的吧”居然这么难喝!
秦墨无辜的笑笑,“这真的不能怪我。”
诺斯一脸不相信,表示这个结果自己无法接受,并向秦墨扔了一个空杯子。
秦墨接住,一脸无奈。
“你也知道我的血很特殊,效果因人而异,你刚好就是这种症状,我也很意外。”秦墨一脸的认真,“而且要制出解药也是极为不易,要根据每个人的身体,结合自己的血,这种味道虽然不好下嘴,可是我也尽力了啊。”
秦墨垂下头,叹了口气,一副落寞的样子,“我也是心疼你。”最后这一句话,简直温柔到不行。
诺斯顿时觉得自己有些无理取闹了,喝的明明是人家的血,还挑三拣四,别人都处理过了,还抱怨,自己简直太可恶!
诺斯被秦墨最后那句话温柔得差点化了,连忙道,“我不是故意那样说的啦,其实,其实这也没办法啊,毕竟我就是这种副作用,仔细想想,也不是什么伤身体的副作用,也无所谓吧。”
秦墨抬头,“你能这么想我很开心,既然这个处理过的这么难喝,以后就不喝了。”秦墨把诺斯搂在怀里,温柔的说道。
诺斯在他怀中点点头。因为角度的关系,诺斯没有看见秦墨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
然后又过了几天,诺斯挣开眼睛,发现自己的腰肢竟然酸痛无比,记起睡着之前的疯狂,也不知道秦墨是折腾了多久,导致现在还没恢复。
诺斯几乎咬牙切齿,他总觉得,他好像被秦墨坑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短小,但是番外嘛,理解理解啦。
这个事件结束了,再弄个事件进去凑字数,我的强迫症无法忍啦!
于是我决定一个事件一章番外,能写多少就多少,不是正文不要介意!
☆、番外二:白青的过往
自从圣地被击败,白青也再次离开圣地,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原本圣地来找他的时候,他是一百个一千个不乐意,但有一件事,还真是只有圣地才能帮助他。
这件事从好久之前白青就在想,但他不能厚着脸皮去找圣地,圣地那群人,若是有什么事有求于他们,他们就只会得寸进尺。
所以白青一直在等,等着圣地来找他,那他就可以摆足架势,提要求。
白青的要求很自私。
就是要在圣地的庇护下,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
他一面有与相熟的血族联系,一面又与圣地达成协议,只要助圣地达到某种目的,就答应他的要求。
圣地这次攻过来,是为了调查一个人,一个特殊的人类。
白青只能想到秦墨。
权衡利弊,白青想了个办法。既让圣地知道的确有这样地人,又让他们不知道这个人是谁,身在何方。
于是他故意吸引秦墨,秦墨问他什么目的,因为四周眼线众多,白青没有细说,与秦墨打斗,也只是掩人耳目,他还刻意安排了一只小队伍围攻秦墨,那是圣地派来,美名其曰助他打仗,实则是专门来监视他的人。
只不过是与他们说了句,秦墨有可能就是“那个人”,他们就全部围攻上去了,然后,毫不意外地全被打倒了。
白青松了口气的同时,还是决定让秦墨好好睡一觉,免得有什么意外发生。
所以说,为了自己这一己私欲,做了这么多事情,秦墨不一定会原谅他啊。
但他也算是帮了秦墨一个忙吧,至少秦墨这个特殊的人类,没有暴露啊。
他不打算把这些告诉秦墨,懒得说,也没有必要。
他本来,就只是个,曾经迷失过自己,又被秦墨拯救过的,普通人而已。
那是很多年前了,白青被赋予战神的称号,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威武,厉害,名副其实。
没有人知道他内心真正的渴望,他只是想,宅在家里,做着他自己喜欢的东西,他想装修自己的房子,做一堆实用的东西。他在圣地里,没有一天是真正的开心,可是他从来没有在脸上,在人前,表露过这些东西,因为他不敢。
他的父母,与血族有着什么所谓的深仇大恨,加入圣地后,更是凭着这股仇恨,立过几次大功,很快升职,势力如日中天。
从小,就一直接受有关怎样攻击吸血鬼的信息,吸血鬼是如何如何的冷血无情,他们的弱点是什么等等等等数不胜数。
白青自幼厌烦中规中矩的事情,别人强项灌入给他的东西,他反而不会去接受。但从小他就没有表现出不开心,厌烦的表情,因为他知道,如果那样,会让他的家人伤心。
然后,十三岁那年,他亲眼目睹自己的父母在战场上被他们的同伴抛弃,然后死于吸血鬼手下。
那个时候,他不恨那些血族,不恨冷血无情的圣地,不恨自己的无动于衷,只是恨,他父母死前的那抹释然。
那样的表情简直刺疼了白青的心脏,既然生前活得那么压抑,那么辛苦,那为什么,还要这样做,直到死后,才自以为是的摆出一副轻松的样子,给谁看?给血族,给他,还是给自己?
真是讽刺。
白青开始抛弃了很多事情,很多坚持了很久但一直不喜的东西。
然后白青轻松了,然后他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
十六岁,有几个圣地人员来到了他的家,给了他一份,所谓的父母遗书。
然后,白青明白了,很多事情,终归身不由己。
他父母做不到的事情,然后毫不怜惜地推到了他身上。
白青最终还是加入了圣地,练习,打仗,立功,白青面无表情的接受这些他本就不喜欢的东西,曾经抛弃的东西,以另一种方式,回来了。
直到白青听到了,战神这个称号。他迷茫了。
仿佛堕入了一个无尽的深渊,一直把他往下拉,往下吸,白青无法挣脱。
然后,在黑暗中,他似乎看到了,一丝光明。就像溺水的人,看着海面上漂浮着的稻草,明知这稻草他一用力就会往下沉,但总还是想要尝试一样,白青握住脸这颗稻草,然后,他得救了。
秦墨就是那根稻草,把白青从深渊中,带了出来。
“既然不喜欢,为什么不抛弃?既然那么累,为什么要坚持?”白青只记得秦墨当时说了这句话,然后,他有了一丝明悟。
父母的遗言,想让他继承他们的精神,所以白青加入了圣地。但现在想想,父母生前是那么的累,那么的厌倦,以至于,在即将得知自己要死在血族手里,他们那样的轻松,那样的释然。
那么,他可不可以认为,他们想要他继承的精神,是指不要走他们这一条路,然后开开心心的,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呢?
于是白青没有任何征兆地逃了。
一直以来,压抑的情绪消失不见,白青过了好几年的安稳日子。
但,只有圣地真正放弃了他,他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于是在圣地来找他的时候,白青答应了,勉强也算是达到了圣地的目的,对于这种随着有可能叛变的厉害人物,要么除掉,要么放弃,权衡利弊,圣地选择了后者。
尘埃落定,他白青,安宁了,释怀了。
作者有话要说: 嗯,还有一两个番外吧
☆、番外三:三个男人
安清自打来到这座小镇之后就一直没有离开,生活起居从原来的梓帮忙打理到现在的纪炎琅。总之安清一直过着老佛爷一样的日子。
“嘭——”玻璃一样的东西打碎的声音。听声音似乎打碎了不少啊。
安清揉揉眉,这个月第三次了,纪炎琅那个小崽子,已经第三次来个杯子大毁灭了。
这就是所谓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没过多久,安清就感觉到梓闻着声音而去。
“一会一起出去买吧。”梓有些无奈的声音响起。
“嗯”是纪炎琅回答的声音,声音很低,似乎有些愧疚。
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安清一脸无奈,这个对话已经上演了第三次了。应该说不愧是从小娇生惯养的小崽子吗,粗活什么都不会,还硬是要留下来,当然,也别有一番趣味就是了。
安清关了电视,走到还在自责的纪炎琅身旁,故意在他耳边吹风,说道:“小崽子,我有没有说过,要是你再打碎一次杯子,我就吃了你啊?”
纪炎琅因为安清的举动而红了耳根,僵硬的不知该说些什么。
“好啦别欺负他,一起去买吧。”梓敲了敲安清的头,现在月色不错,让安清出门逛逛也不错。
安清想了想也行,几人就出了门,买杯子。
安清对杯子要求格外严格,不管是外观,还是材质上。因为安清有个习惯,她喜欢用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喝新鲜的血液。
倒也不是对人体的洁癖,就是单纯的喜欢。
“这个怎么样?”梓难得出来逛街,恨不得纪炎琅多打碎几次杯子,才好找借口出门。
梓手里拿着一个奇形怪状的玻璃杯,怎么看都中看不中用。
安清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纪炎琅就先开了口,“看起来不错,那这个喝水好霸气!”纪炎琅由衷的赞同。
安清不死心的再看了那个奇形怪状的杯子一眼,又看着两个少年眼睛放光的模样实在不想再说什么。
“喜欢就买两个吧。”深深觉得若是再不开口,他们两个就会一直看下去。
付了钱,安清这次再不指望他们能买出什么好东西,自己挑了几个做工精致的高脚杯和几个奢侈品一样的杯子就回去了。
然后那两只奇形怪状的杯子,被安清大方的赏赐了下去,毫不留恋。
纪炎琅倒是很高兴,安清看着那副傻样子,忍不住笑了笑。
梓无意中瞥到,愣了一瞬,又有些落寞的移开。
纪炎琅已经在安清这待了两个月了,从刚开始的畏惧到现在的自然,总之过得还不错。
“清姐,你饿了吗?”纪炎琅察觉到安清的视线,于是问了一句。
纪炎琅不敢直接叫安清的名字,但看着那副样子,又实在叫不出口阿姨,只好叫了声姐。
“嗯?不,就是看看。”安清想了想,摇头。
“哦。”纪炎琅突然就有些不好意思,只是点了点头。
纪炎琅干脆借口打扫,远离了安清的视线范围,怎么看,都像是落荒而逃。
安清莫名地笑了笑。
“清,你喜欢他吗?”梓忍不住问道,这个问题,他从之前,就一直想问。
“为什么会这样想?”安清不解,是真的不解,他的样子很像喜欢他吗。
“直觉吧。”梓挪动着唇,最终只说了这个。
“我已经不会喜欢任何人了。”沉默了很久,安清才开口。
梓抬眸,里面印着果然如此和一丝受伤。
明明一直都知道,她的爱只属于秦离,却还在奢求,那些不该属于他的东西。
梓只是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就算如此,能留在你身边,也是我唯一的期待了吧。
纪炎琅在离他们很近的一个房间里,边打扫着,边忍不住哽咽着。
这么小的一个地方,真是,想不听见都难好不好,梓那个家伙,一定是故意的!
安清不是瞎子,她清楚这两个家伙对她的意思,但她不是为难于二选一的局面,而是在想秦离。
秦离这个该死温柔的男人,也许会希望她重新得到幸福,可她自己,是过不去这道坎的。
自己惹的这桃花债,只能自己还。这虽然有些薄情,但也只能慢慢来。
就这样过吧,等到他们都清楚明白自己是不可能后,就会走掉吧。
安清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闭上眼睛。
打从见到秦离,她就知道,自己已经离不了那旋涡。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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