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节
陛下有所不知 作者:淳于酒
第10节
想到了什么,赫子辰蓦然回头,果然看到了身后数十丈处的赫子阳。
梦境里是无法躲藏的。
赫子阳望着遍地的花朵,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有些不知道脚往哪里踩,心中一急,身上的魔气没有控制好便泄了出来,如清水中的晕染的墨汁,飘在他身周的空气中,附近的花朵纷纷枯萎。
看着那些枯萎的花,赫子阳缩了缩步子,面容有些忧郁。
几人不知走了多久,日头都已西落,却还看不到花间的边际。
各色奇异的花在碧茵茵的草地上,仿若绮丽的铺地之锦,一直从他们的脚下铺到天边去。而天边是旖旎又苍凉的暮色,火烧的云彩从艳红渐渐转为灰紫,如太阳留下的灰烬熄灭,须臾暗淡成幽蓝,有一两颗星子寥落天际。
赫子辰伫立在微风中,远望这无边美景,忽而转身,对上圣凌正凝望着他的眼睛。
风吹起圣凌的发丝和衣袂,身后色彩浓艳的背景衬得他一身洁白飘然若仙,仿佛下一瞬便要随风而起。
赫子辰猛地扑了过去,圣凌一时不察被他扑到了地上,在缓坡上滚了两圈,压坏了不少花草。赫子辰支起身,一瞬不瞬地望着圣凌,眼里是从未有过的深情,灼热得圣凌都觉得自己险些要化掉,微有些不自在地别过了眼。
赫子辰望了会儿,突然一个人傻笑起来,一直笑,笑得没有来由,却又一时半会停不下来。圣凌也没有问他为什么笑,也安静地弯了一双眼睛。
“圣凌。”赫子辰唤了他一声。
“嗯。”
“圣凌。”声音里含着笑意。
“嗯?”
“圣凌,圣凌。”继续叫。
“你……有话就说!”圣凌难得有些恼。
“没什么……”赫子辰翻身躺在他旁边,望着幽蓝的天空和遥远的星辰,嘴角依然噙着笑意,“我才发现,我真的好喜欢你……比我以为的还要喜欢。”
圣凌没有说话,赫子辰也没有转头,但他知道,圣凌的心跳加快了。
“我一直以为,你很讨厌我。”圣凌声音轻得几乎要飘散,“所以才……”
赫子辰笑着接道:“所以才躲着我,冷着我,对我视而不见,给你写了那么多‘情书’都无动于衷?”
那时候国君病故,白凤战死,二人的身份也发生了转变,他们不再是一起玩耍的伙伴,而是一国之君与摘星楼之主。
那时由于某些原因,圣凌备受质疑……或者已经称得上是敌意,赫子辰在其间拼命斡旋,压力也很大,偏偏这时候圣凌还对他冷淡得很,除了有要事会在朝堂上讲以外,跟他再无一句话。
赫子辰心中又气又委屈,再加上两人间一些别的误会,一时也摸不清自己在圣凌心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心底也有些畏缩,再也没了当初嚣张跋扈的底气。
本想就那么过下去,但每次看到圣凌面对一干朝臣毫不掩饰的嘲讽和恶意一脸淡然的模样,他还是忍不住心软了,总是想要走近一些,安慰圣凌几句。
子阳已经不在了,他们两个怎么也跟陌生人无异呢?
到底还是有些不甘心。
出于这份不甘心,他多次厚着脸皮上与圣凌“巧遇”,嬉皮笑脸地打招呼,却每每只得到冷淡的回礼,以及一块玉牌。
当时圣凌还没到能开口的时候,是以保持着之前的习惯,在腰间挂一块刻有“止语”二字的玉牌,遇到不知自己在修闭口禅的人搭话时,便将玉牌展示给对方看,如此避免太失礼。
年少时,圣凌被赫子辰恼到了不想理他的时候,就频频使用这块这块玉牌,后来赫子辰被这两个字弄得不耐烦了,自己也随身带了几块竹牌,准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然后……他们便整整一个多月没有任何交流。
不过赫子辰倒也是个沉得住气的,后来还真让他等到了机会。
当时白凤外出,特意在前一晚提前教授了圣凌第二天的功课,交代他再交给两位公子。这样的任务,对于圣凌这样不能开口,本身也不喜交流的孩子来讲实在有些苛求,但奇异的是,他和赫子阳二人不用开口,一个教一个学倒是颇为顺利,这大约也归功于他们彼此实在太过熟悉,默契无需言语。
但这样的“默契”在赫子辰那里失了效。
当天他倒没捣乱,而且安静得很——因为他从头睡到尾。圣凌将他推醒后,他不耐烦地将随身带了一个多月的竹牌拿给圣凌看,顺便抬头赏了个散漫而挑衅的笑容。
那块竹牌上,笔走龙蛇地写着两个大字——止意。
赫子辰的道理是,三业包括身业、口业、意业,既然圣凌可以修闭口禅,那他赫子辰当然可以修“闭想禅”,其无赖程度再次让圣凌惊呆。
其后的小打小闹不提,而这件事的最终结果呢,是白凤回来后温声软语地“教训”了圣凌,让他今后试着少用止语牌,除了说话也可以其它方式交流;然后再和颜悦色地给赫子辰施了个咒,让他连续三天只能完成吃喝拉撒睡几样,脑子里朦朦胧胧,稍一思考便头痛不止。
七天后,白凤温柔问道:“小公子,还想‘止意’吗?”赫子辰眼泪汪汪地摇头,从此认识到了自己所敬慕的白凤叔叔的本质——那就是只表面温柔实则一肚子坏水的护短黑心狐狸!
圣凌确实心软,看着赫子辰一脸木木呆呆地过了三天后,大约也有些愧疚,从此当真很少用止语牌了。
当圣凌再次以止语牌应付自己时,赫子辰心里便明白,有的事大概解释不清了,他也不想解释,不是怕越描越黑,而是他心里的负罪感让他无法开口 。
不想说太多沉重的话题,赫子辰每回都是嘻嘻哈哈地跟圣凌打招呼,一直没有得到回应,后来便决定以书信交流。
信的内容也是些类似“君处摘星楼,吾居伏月宫,日日摘星望得见,夜夜伏月梦不得”这般轻浮调笑又狗屁不通的酸诗,再附上几句看似不经意的关心或安慰的话语。
他想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圣凌总不会连信都不看。
如他所想,圣凌的确看了信,然后拆送信人回给他一块止语牌。
赫子辰的心梗了一下。
第38章 花间戏梦(2)
聂轩景也是演电视剧起家的,他演的第一部电视剧便是江之洲的作品,某种意义上来说,江之洲也算是领他进娱乐圈的人。
当时,江之洲自觉小有所成,便回母校去探望自己当初的恩师。也就在那时候遇见了聂轩景,当时他便觉眼前一亮,心里赞叹,这模样这气质,绝了。
江之洲正在筹拍某部偶像剧,虽说那时他也算小有名气,但还远没有达到如今“收视保证”的成绩,一线明星还是不大用得起,但他又不想随便将就,一看到聂轩景,便把心思打到他身上来,想着与其找圈内一线明星,还不如找新人,一来省钱,二来新面孔不至于让观众审美疲劳。
那时江之洲还以为聂轩景是表演系的学生,胸有成竹上前勾搭,结果勾搭失败,后来发现他竟是编导系的,而且还是自己老师的学生,便拜托老师去游说,老师便找到聂轩景各种情况一分析,大概觉得老师说的有道理,聂轩景便也点头同意了。
然后,那部偶像剧火了,聂轩景也火了,江之洲也……有进步了。
之后,聂轩景又演了两部不同类型的古装剧、一部年代剧、一部谍战片,全都成绩斐然,不过过了两年,在观众缘达到最佳的时候,他又被一个导演相中去拍电影去了,虽然是部叫好不叫座的片子,但好歹从此走上了大银幕。
去年,一部《晃》国内横扫各大奖项,国外电影节也有提名,聂轩景一举斩获了金凤奖最佳男主角奖项,从此大大小小也算是个影帝了。虽然比不上那些拿过国际奖的老牌影帝,但是,聂轩景毕竟才二十五岁,四字以蔽之:前途无量。
“怎么,你很喜欢聂轩景?”讲完了光辉历史,江之洲这么问了一句。
“嗯,我是他的粉丝。”
骆笛肯定地点了点头,心里却不禁想到聂轩景问的“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我的电影?”,又觉得有些心虚起来。他是很喜欢聂轩景的电影没错,可是他要怎么承认,聂轩景的特别是因为……那种原因啊。
“也不奇怪。”江之洲不以为意地点了点头,“这小子跟个发光体似的,圈里很多人都喜欢他。”
“是啊。”骆笛轻轻应了一声,心里却不知怎么有些淡淡的失落。
喜欢他的人太多了,自己只是其中非常非常不起眼的一个。
他记得前一天晚上,聂轩景明明问过他是不是今天就要进组的,而聂轩景自己今天也要过来,却在他回答过后什么也没提。不过为什么要提呢,他只是千千万万粉丝中的一个,不会因为一起吃了顿饭就变得特别。
但换个方向想想,他一个仅仅见过一面的小新人,再一次遇见了聂轩景居然还记得他,并且和他一起吃饭……聂先生真是个很温柔的人啊。
这么一想,骆笛又觉得高兴了起来。
到影视城的时候,剧组已经将需要准备的全都准备好了,不一会儿,开机仪式正式开始,江之洲被请上去致辞,骆笛便站在下面看着。此时目前跟组的几个主要演员都到了,有的已经按照剧中形象化好了妆,大约是下午就要开始拍摄。
江之洲讲完话后,主持人居然把聂轩景也请了上去,循着众人的视线看去,骆笛才发现原来之前聂轩景一直站在自己身后不远。聂轩景目不斜视地从骆笛身边经过,骆笛还来不及打声招呼,只能愣愣地望着他,直到那道在太阳光下白得有些晃眼的身影从眼前消失,连余光也捕捉不到,才有些恍惚地转过身去。
骆笛在很多时候有些粗线条,尤其是对于别人的恶意好像完全察觉不到一样,但有些时候他又异常敏感,比如现在,他神经突然纤细到足以接收到聂轩景身上传来的冷淡。
这种冷淡直接由情感末梢传达,无需理由,不用分析,他就是知道,就是确定,聂轩景不想理他。
这个认知让他有些茫然,谈不上伤心,只是好像之前的好心情一下子就淡了,淡到本来觉得有趣的事也变得无趣起来。
这种无趣一直持续到开机仪式结束。
骆笛没什么精神地随剧组众人一起上了香,吃了开机饭,直到江之洲宣布这天晚上将会在影视城拍第一场夜戏他才打起精神来。
今天没有骆笛的戏份,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先回酒店休息,但他不想走,便叫姚婠先回了酒店,自己则跟着到拍摄场地旁观了起来。
这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电视剧是怎么拍的,骆笛有些小小的兴奋,一双眼睛四处看着,很快他就发现现场好像就他一个闲人,大家都在忙。骆笛有些不好意思,便时不时帮场务跑跑腿,给道具组搭把手,剧组多数人都不认识他,只当他也是剧组的工作人员之一,道了声谢便接受了他的好意。
等到江之洲忙完,这才发现骆笛在帮摄影组的小哥搬动摄影器材,还一边聊着天,两只眼睛笑得像两弯月牙,看起来天然无害。
江之洲一愣,跟旁边的带的副导演说:“这小子,真是……”
真是怎么着他一时也说不上来,就觉得这小子也挺讨人喜欢。
“骆笛——”江之洲过去叫住他,“你怎么还在这儿呢?”
“我想留下来看看。”骆笛挠了挠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没拍过戏,有些好奇。”
江之洲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那你跟我来,就要开拍了,你来看看也好,他们几个演技都不错,你仔细观察下他们的表演方式。”
“好!”骆笛朗声应道,兴冲冲地跟着江之洲跑了,跑了几步又突然转过身,冲还愣着的摄影小哥挥了挥手。
摄影小哥也下意识朝他挥了挥手,自言自语道:“原来不是新来的小王啊……那还跟我聊得那么顺溜。”
很快,需要上场的演员换好了服装出来,现场总算有了几分拍摄场地的感觉。
男一号魏长天由目前当红的一线男星冯宇昂扮演,冯宇昂身形挺拔,外形英朗帅气,演技也磨练得很是纯熟,这个角色由他饰演可以说是众望所归。
他一身古代小屌丝的装扮,就是那种奇奇怪怪、东一块补丁西一串流苏,面前还挂着一只大布袋的那种衣服,背后还背着一柄很是寒碜的道具剑,但即使是这样有几分寒酸的扮相,亦无损他半分俊朗,看起来依然是风流潇洒,玉树临风。
男主魏长天的人设和许多仙侠剧男主差别不大,他出身平凡却有着一腔英雄情怀,幻想着自己会拯救世界,爱贫嘴、爱耍帅、爱招惹女孩子,但其实非常胆小怕事,经过很多事情的磨砺过后变得勇敢,是个成长型男主。
魏长天的父母都是普通老百姓,一家人在这群魔乱舞的乱世里苟且求生,父母希望魏长天能早日娶妻生子,而魏长天却想着拜入凌云宗,荡涤世间魔气。魏长天的父母为了早日掐灭儿子不切实际的想法,没经他同意就为他说了门亲事希望他在有了家室后能够踏实起来。
不满被父母安排的平庸的人生,这天晚上,魏长天假意答应父母的要求,然后趁着夜色,带着自己攒的私房钱、一些干粮、以及一柄生锈的铁剑出发了。
那柄剑是魏长天小时候在河里洗澡时,亲眼看着从天而降的,当时天上一道红光闪现,像流星一样划过,落到了附近一个小树林里。魏长天衣服都没顾着穿,光着屁股就寻了过去,然后在小树林中发现了直直插在地上的这把剑,当时周围几棵树都变得焦黑焦黑的。
即使这把剑生满铁锈,即使这把剑到了他的手里从来没有展现过神威,魏长天依然确定这是把神剑,而得到这把剑的自己,一定是被命运选中注定要拯救苍生的英雄。
于是,抱着这样信念的魏长天离家出走了。
第一场便是深夜离家的魏长天遇鬼的戏。
江之洲过去给冯宇昂讲了下戏,骆笛也听着,过了会儿,冯宇昂点点头表示自己可以开始了。
江之洲坐回摄像机后面,场记打板,“a!”
冯宇昂早已经准备好,周身气质一变,两只胳膊抱在胸前,一步一步走得小心翼翼,两只眼睛四处乱飘,立马从高富帅变身小屌丝。鼓风机开启,一阵风朝他吹去,“魏长天”便不自觉打了个寒颤,整个人都瑟缩起来,自言自语道:“不、不会有鬼吧……”
工作人员适时在鼓风机前面放了块手帕,手帕顺风飘啊飘,飘啊飘,飘着飘着拐了个弯,飘到骆笛身上了。
“卡!”江之洲喊了声,简短地道,“手帕这段,重来!”
于是,冯宇昂继续一脸惊恐地抱胸瑟缩在原地,工作人员拿回手帕再一次放到鼓风机前,手帕再次飘啊飘,这回没再拐弯,一路顺风飘到了冯宇昂的……脚上。最后一米左右还是在地上滚过去的。
“卡!”
江之洲嚷道:“鼓风机朝上吹朝上吹!朝冯宇昂脸上吹!吹感冒了我负责!”
第39章 花间戏梦(3)
“信!”骆笛说得斩钉截铁,林染不信任地望着他,他补充道,“我也比较喜欢胡招娣啊,她的确比柳诗更出彩。”
林染:“……”哥哥你确定你不是在补刀?
那边已经开拍了,胡招娣的扮演者正在拍与群演互动的戏份,确切的说,是她躺在地上被群演揍的戏份,为了拍得逼真,那些拳脚是真往她身上招呼的,只是没用太大力罢了。
“其实柳诗也挺好的……”林染看了会儿,突然闷闷地道,“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青庭姐姐比谁都适合招娣,我就是有一点点不甘心罢了。”
林染似乎年纪不大,有着那种喜欢谁就想成为谁的愿望,就像小时候玩角色扮演一样,男孩子总是要做孙悟空,女孩子总要当白雪公主,把所有对自己的期望都寄托在一个虚拟的角色中。
骆笛看她就像看个小妹妹一样,忍住想要揉乱她一头假发的冲动,骆笛对她露出个柔和的笑容道:“没关系,你做不了胡招娣,但你可以做你想做的林染啊。”
林染抬起头怔怔地看着他,突然翻了个白眼,扭过头哼声道:“切,真矫情。”
“嗯,我矫情。”骆笛忍笑点点头,然后拿出随身携带的剧本,清了清嗓子道:“小师妹,下午就要上场了,不如我们对对台词如何?”
林染转过头来,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一时还真有几分柳诗的感觉。骆笛笑着与她对视,林染似乎在他的眼里感受到了诚意,这才矜持地点了点头,“好吧,既然你诚心诚意地恳求了。”
骆笛和林染对了会儿台词,确定都记住了以后,便一道去那边观摩一下男女主的对手戏,毕竟男女主的演员都是公认的演技好。
冯宇昂目前本身就红得发紫,来演魏长天这个角色也是众望所归,而女一号的扮演者季青庭却争议颇大,演员名单公布时多数人都是震惊的,当时大家都以为女主角会是几个当红小花旦之一,那个花旦的粉丝还气愤地跑到季青庭微博下撕,质问她是不是被潜规则了,倒是不少原著粉表示,季青庭比那几个毫无演技的小花瓶们好多了。
季青庭只是个三线女演员,骆笛在电视上看过她很多次,她演技很好,不管什么角色都演得入木三分,模样也不比当红的几个小花旦差,但就是火不起来。要么接不到好的剧本,要么接到了好的剧本只能演个配角,即使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她演技秒杀一边的女主,依然没有用,配角到底是配角。
总之,这是个在小众中评价很高,却不被大众认识的好演员。
这样一部大制作,恐怕也就胆大任性的江之洲敢用她做女主角了。事实证明,江之洲的眼光没有错,骆笛觉得,《逢魔》播出后,季青庭一定会大火。
“豆腐坊”片场。
一身满是补丁却很干净的男装,头上戴着顶破布帽子的季青庭一条腿随意地搭在凳子上,右手拿着棍棒在左手掌心里一下下轻轻拍打着,嘴角似笑非笑,眼里却有些冰冷的狠意。
“今儿个我且把这规矩立下了,以后每个月的今天,我会带着兄弟们准时光临,还望十三娘你……多多指教。”
胡招娣一直是以男子身份示人的,此时季青庭也压低了嗓音,语气把握得很好,把此时胡招娣的霸气和心中隐藏的那点愤恨都表现了出来,据说季青庭出演电视剧一直不需要其他人配音,因为她本人就能把握得比任何配音演员都要好。
“如果……”季青庭提高了声音,拍动着棍棒的手一顿,眼神变得有些深,她从眼角漏出那么一点目光淡淡地瞥了地上躺着的冯宇昂一眼,又很快收回了眼神,好像地上的人都不值得她正眼看一眼,嘴角勾起点不屑的弧度,带着点挑衅的轻嘲,“……有人自诩正义人士,看不惯胡某这样的地痞流氓,想要英雄救美的,胡某在家恭、候、大、驾。”
“走!”她朝其他人一挥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往豆腐坊外走,经过装死的冯宇昂的时候,她一只脚不轻不重地踩在了他手指上,不露痕迹地碾了碾,眼神里冷意稍缓,露出些微妙的得意,这才从一身彪悍中显露出一点少女的灵动气质。
“咔!”
江之洲笑着竖了个大拇指,赞道:“青庭啊,演得很好!你也累了,先去喝口水,补补妆!”
“哎哟喂!”地上的冯宇昂握着自己被踩那只手的手腕,夸张地叫了起来,“可痛死我了!小蜻蜓啊,你可太狠了!”
“对不起啊,宇昂哥!”季青庭瞬间从胡招娣的形象里脱离出来,折回身蹲在冯宇昂身前,神情有些内疚又有些疑惑,“我明明很注意控制力道的,没想到还是把你踩痛了,宇昂哥你怎么样?”
“哈哈哈逗你呢!”冯宇昂大笑,伸手在她额头上弹了下,“小蜻蜓你可真好骗!”
季青庭捂着额头,脸上有些尴尬,又道了歉就走了。
“呀,真不经逗。”冯宇昂看着她的背影摇了摇头叹道,嘴角却带着些愉快的笑容。
“一把年纪了,还招惹人家小姑娘!”江之洲没好气地催促道,“快滚去把你脸上那黑眼圈擦掉了,准备拍下一场!”
“是,江导!”冯宇昂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接过一边助理递过来的小风扇,朝化妆间走去了。
“青庭姐姐真是演什么像什么……”林染不由得感叹道,“我家招娣由她来演也不算糟蹋了。”
骆笛赞同道:“是啊,她演得很好,好像胡招娣本来就是她这个样子。”
比起男主魏长天这样的经典人设,《逢魔》女主的人设还算比较新颖。一般仙侠剧的女主要么是或清冷出尘或古灵精怪的小仙女型,要么是或妖艳霸气或刁蛮任性小魔女型,而《逢魔》的女主比起那些苏点满满的人设,当真是非常接地气,这点从她的名字——“胡招娣”上就可以看出来。
胡招娣本来就是秦斧写的一个路人甲,一个痴心于魏长天的平凡女子,一个很快就为了主角领便当的炮灰。没想到写出来后,整个人物形象越来越丰满,戏份越来太多,作者不仅不忍心让她领便当,还让她逆袭成了女主。
胡招娣,名字意为“招弟”,出生在父母极度重男轻女的贫寒人家,因为她不是男孩而对她非打即骂,等她有了弟弟后就更加变本加厉。
而与一般逆来顺受的女孩子不同,胡招娣其人骨子里天生就有做大事的气魄,在她七岁那年,父母说要将她卖给一户人家做童养媳,她果断抛下父母和弟弟,跟一个老乞丐跑了。
老乞丐自称是丐帮长老,实际上却是个专门利用小孩子行乞的老光棍,他手下有七八个孩子,有的是被抛弃的孤儿,也有的是很小的时候便被他拐走的,他给孩子们定了任务,必须每人每天交给他多少钱,完不成任务的话,轻则挨打,重则残废,被打残了的孩子又成为他博取人同情的工具。
胡招娣发觉到了狼窝也不惊慌,乖乖地听话去乞讨,挨打也一声不吭,慢慢得到了老乞丐的“提拔”,让她成了那些孩子的领袖。
一个月后,胡招娣把老乞丐灌醉,和其他孩子一起犯下了人生第一桩命案。
那些孩子们都服她,她成了他们的老大,但那些“兄弟”却没几个发现“老大”居然是个小女孩。
脱离了老乞丐掌控的小乞丐们一边乞讨求生,一边希望有一天可以不用再乞讨。他们决定攒钱。每人每天拿出一枚铜板装进一个瓦罐,就像装进一个小小的梦想,等他们慢慢长大,那样的小瓦罐也装满了好几个的时候,小伙伴们兴高采烈地打算干点“大事业”——他们要做豆腐卖。
于是大家各自分工忙了起来,有的负责偷师学艺,有的负责采买材料,一个个劲头十足。
过了段时间,他们的生意开张了,每天由几个人在他们住的修修补补的破屋里做豆腐,剩下的人穿上最干净的衣服上街叫卖。
胡招娣很聪明,知道他们的豆腐论味道肯定不及别人家的手艺好,于是花了点小心思,加进了野菜汁做成了“翡翠豆腐”,果然生意很好,他们赚到了第一桶金。
然而,也许是他们的好气运让某些人眼红了,过了没多久,就来了几个小混混问他们收保护费,并且狮子大开口,一开口就是他们几天的利润,他们当然不给,然后就被那几个混混给掀了摊子,甚至把他们做豆腐的物什也给砸了。
多久以来的努力,多久以来的梦想就这么毁于一旦,所有人都非常沮丧,心态好点的计划着什么时候重新开始,心态差点的直接大哭了起来。只有胡招娣一句话也不说,沉默了一晚上。
第二天她把所有人叫醒,一人丢一根木棍,脸上有种说不出的狠劲儿,她道:“既然他们可以收保护费,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小伙伴们被说得跃跃欲试,对啊,既然一定要有人被欺压,那为什么非得是我们?
于是,一群少年乞丐成功完成了到少年混混的转型。
第40章 老人村(1)
为了报答他们好吃的梦,食梦精灵带几人出了花间。不过踏出那么几步,所有的花海与星光都消散在身后,之前的一切也都只是一场无限真实的梦幻,此时,天上还挂着日头。
而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几个形似蝴蝶的小精灵望着他们的背影遗憾道:“要是能把他们困在这里,永远为我们造梦就好了,我都好久没有吃到这么美味的梦了,感觉灵力又提升了不少呢。”
“谁不想啊,但紫宸之体与天命之人哪里是我们惹得起的?嘤嘤嘤嘤希望他们回来的时候能再经过一次,他们的梦大补啊!”
“那个魔还是不要来了,祸害了我们不少的花不说,竟一个梦也没有!”
“我倒挺希望他能再回来的,瞧他头上顶朵花的傻样,多可爱啊~”
在他们走之前,小精灵们还送了几朵花作为馈赠,圣凌没要,赫子辰则要了好几朵装在能保持鲜花不谢的玉盒中,每种花都有各自不同的功效,他挤眉弄眼谓之“情趣”,也不知哪里有情趣了,赫子阳一直在离他们有段距离的地方,有个小精灵飞过去,问他:“你不要带朵花走吗?我们这里的花外面没有哦。”
赫子阳眼珠转了转,哑声道:“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耿直的小精灵在他头顶盘旋了一圈,“他们俩都可以,你为什么不可以?你喜欢什么样的花,自己挑选吧!”
赫子阳低下头,指着脚边一朵淡黄色的六瓣花儿,小心翼翼道:“我想带走它,可以吗?”
“可以倒是可以,不过,这是花间最普通的花,不能迷情也不能织梦,甚至连香味也没有,你确定不要别的?”
赫子阳僵硬地摇了摇头,坚定道:“不,我就要这种……最普通的花。”
“为什么?”小精灵有些不能理解。
“因为,”赫子阳扯了扯嘴角,大约是想笑一下,“这是唯一一种不怕我身上魔气的花。”
不畏惧,已是最大的善意。
赫子阳没忍心折花,而是把那朵花连同周围的土一道挖出来,在手里捧着看了会儿,突发奇想地把那小坨土放到头顶,不知他用什么方法固定住使其不掉下来,于是一朵淡黄色的小花便在他头顶含笑盛开,迎风摇曳。
……
圣凌站在山崖上朝下方望去,目光穿过了重重雾霭和树木稀疏的枝叶,将山坳里村落的景象尽收眼底。
许多住着拐杖的老者正集体朝村外蹒跚走去,一个看起来和兰因差不多大的孩童在其中尤为显眼。他停下脚步,望着老人们一步步走远,抬起小手在脸上抹了几把,又抬腿追了上去,抱住其中一位老者的大腿,看起来不想让对方走。
圣凌和赫子辰说了之后,两人都觉得有些古怪。
一个村子里除了一个孩童以外全都是老人,而且现在太阳快要落山了,这些老人们却全部往村外走,这样情形着实有些离奇。
“会不会是村里的青壮年都外出干活了,现在老人们都到村口去等着孩子回家?”
赫子辰提出猜测,话一出口就觉得有些自己说的不可能,这个村子的诡异情形绝不是可以用常理解释的。
他刚想开口,便听见一旁树上“咝咝~”的声音,听起来有一点像轻蔑的嗤笑声。
“没想到,国君陛下竟是如此天真且没脑子的人咝~”树上那东西道。
果然轻蔑。
赫子辰和圣凌抬头望去,一边的树上伸出个美貌女子的脑袋,她下半身是一条硕大的蛇尾,正灵活地盘在树上。
蛇女“咝咝~”地吐着信子,绕着树杈灵活地转了几个圈,将脑袋伸到赫子辰面前,一瞬不瞬地盯着赫子辰,一双竖瞳里透着些类似“垂涎”的光芒。
“天外之魂……唔,看起来很美味的样子啊……”蛇女绕着赫子辰转了半圈,之前凉飕飕的语气突然变得很奇怪,像是特别兴奋却不得不压抑起来,她诚恳地请求道,“让我吃一口,咝?”
赫子辰先被鄙视了一番脑子,又以食物的身份被赞美,觉得实在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板着脸道:“听起来不是什么好主意!”
蛇女伸出信子,飞快地在他脸上舔了一口,接着迅速缩回了树上,一只手懒洋洋地托住脑袋,手肘撑在树上。
赫子辰跟了过去,抱臂望着她盘在树上的蛇尾,心里默默地计算着,这条尾巴若是伸直了该有多长,口中却问道:“听你的意思,你知道那个村子是怎么回事?”
蛇女抬起另一只手,用细长的手指梳理着一头长发,眼神惬意,眼帘半睁半闭,一时竟有点“媚眼如丝”的感觉。
她也不看赫子辰,将手中一绺发丝在指尖绕圈,懒洋洋地道:“咝~麻烦有点食物的自觉,既然不愿意被我吃,那就别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了咝~就像你——你能忍受一盘烧鸡在你面前飞来飞去么咝?”
赫子辰:“……”
她说得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
第41章 老人村(2)
朝生暮死族,顾名思义,这个族群的人都是随日出而生,随日落而殁,又在新的一天里获得重生。
相传朝生暮死族人原本是鸿蒙时代的某种飞虫,它们没有幼年期,也没有老年期,生命力极其强悍,可以活上很久,却只能在黑暗中出现。
后来在第一次神魔大战中立了功,得到神的嘉奖。神问飞虫们想要什么。
“我们的寿命已经足够长久,却只觉得每一天都一样,太过单调乏味,我们生在黑暗,却渴望温暖,也想自由地在阳光下生活,想一点点长大,然后变老,最后归寂于黑暗之中,所以——”
“请让我们成为人吧,哪怕只有一天也好。”
于是它们成了人,生于光明,死于黑暗,从此,他们的每一天都将是崭新的。
朝生暮死,却又生生不息。
有生国族群复杂,除了最最普通的人类,其他奇异的族群大多分而自治,有生国朝堂以及摘星楼都只是负责国中整体事务和安危,并不会直接参与干涉各个族群的管理。
但身为守护国民太平的国师大人,圣凌对于有生国近三百个种族都会有所了解,自然也大致了解关于朝生暮死族的来历和现今状况。让他决定进村一趟的是那个孩童,那个在日暮时分出现的,“老人村”的孩子。
在下山的途中,赫子辰拉住圣凌,疑惑道:“圣凌,你刚才怎么那么大脾气啊?那个蛇女也没怎么我啊,你突然变得那么凶做什么?”
圣凌又轻声“哼”了一下,眼神往赫子辰脸颊上飘了一下,低声说了句什么,便不再理他径直向前走去。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赫子辰愣在原地,怔怔地抬手在脸上方才圣凌眼神扫过的位置摸了摸,突然反应过来他说的什么,嘴角不由得轻快地勾起。他家圣凌学会吃醋了呀……突然觉得很开心怎么办?
圣凌那句话是——
“哼,谁让她舔你的?”
赫子辰追上去,猛地搂住圣凌的脖子,将脸过去,厚着脸皮道:“你不喜欢她舔我的脸,那你来舔好不好?”
圣凌呼吸变得有些急促,并非动情,而是紧张,但面上依然平静无波,只是默默地把头扭开了些。
赫子辰真是爱死了他这强作镇定的样子,看到他这样就忍不住想要逗逗,于是故意道:“你不要?那我去找蛇女了,她舔得我还挺舒服。”
圣凌还是没有扭过头来,却拉住了赫子辰的手,耳根有些微红,他小声道:“你别、别闹了,子阳应该跟着我们呢。”
“对哦——”赫子辰故意拉长了尾音,状似遗憾地摇了摇头,然后飞快地在圣凌唇上蜻蜓点水亲了下,不以为意道,“你怕他看见?看见又怎样?再说了,我们本来就不该瞒他。以前我们两个总是闹别扭,子阳在我们中间急得团团转,现在我们变得这么‘要好’,子阳知道了只会觉得高兴吧。”
“是么……”圣凌眼神发虚地望着前方几株野草,问他,“你不打算瞒着子阳,那其他人呢?”
太后呢?满朝文武呢?等他们回去以后,还能像现在一样吗?
“其他人?”赫子辰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圣凌说的什么,却不怎么放在心上,“其他人我有必要向他们交代么?关他们什么事?他们娶老婆我也没管那么多啊!至于母后……”
说到这里,赫子辰顿了一下,心情不知怎么有些复杂。
过了半晌,他叹了口气,没滋没味地笑了下,又道:“母后,自然也不需要瞒她。”
圣凌神情复杂,开口道:“子辰,你知道……”
“我知道!”赫子辰直接打断了他,眉眼桀骜,一脸暴君样,“那又怎样?他们管得着我,还是管得着你?放心吧,只要他们还需要摘星楼的庇护,就知道管住自己的嘴,至于他们心里怎么想……谁在乎呢?”
正在两人说着话的时候,下面的村子里发生异动,不知从哪儿窜出来一群智魔,在村民中拉扯着想要把那个唯一的孩子带走,老人们全都围在那个孩子周围,以自己的身体作为壁垒,却被那些智魔残暴地丢开。
智魔,是一种相对高阶的魔,体态类人,身周魔气没有没有浓重,可直接与人接触。
看目前的情况,那些魔并不想伤害那个孩子,却对其它村民毫不手软,而那些村民也全都视死如归,不计一切地想要护住那个孩子。
太阳正一点点沉没,暮色漫山野。
“不好!太阳要落山了!”圣凌眼皮一跳,拉住赫子辰凌空而起,朝村子急掠而去,“我们得去帮忙!”
在黑夜到来之前,若是那些老人们没有到指定的地方迎来一天的死亡,便永远错过了第二天的新生。以目前双方互不相让的状况来看,等到智魔带走了那个孩子,村民们也来不及赶到他们的“墓穴”了。
两人刚一落地,那些智魔便迅速朝他们看来。
“不好!让他们赶到了!”其中一个智魔一边飞速后退一边道,“现在顾不得这些老家伙的性命了,我先带走那躯壳,你们拖住他们!”
其它的智魔闻言朝赫子辰他们攻来,之前说话那个则对那些护着孩子的老人下了杀手,几个老人倒下去,那孩子顿时失去保护,趴在地上泪汪汪地摇着死去的老人。
“不要死……你们不要死……”
赫子辰和圣凌对视一眼,无需言语便明白了彼此的意思,赫子辰飞身上前去保护那个孩子,圣凌则对付其余智魔。
“放开我,呜呜,你放开我!”
孩子拼命挣扎,但他这点力气实在无济于事。智魔抱起孩子就走,见赫子辰追来也不打算应付,而是抬起一只手,掌心朝下,一道光圈便从它掌心落下,并且在落地的过程中越变越大。
赫子辰看清那光圈上的图案后心里一颤,暗叫不好,这家伙打算用传送阵遁走!不能放它离开,不然让他再到哪儿去找那个孩子?
“惊虹!”
赫子辰大喝一声,一把宝弓凭空出现在他手中,赫子辰一手执弓,一手挽弦,空荡荡的弦上顿时凝出一枝金色光箭。他手指一松,那光箭便以闪电般的速度朝那智魔疾射而去——
“惊虹?”那智魔闻声大骇,一急之下竟将怀里的孩童扔到地上,自己借着刚刚落地的传送阵遁逃了。
那孩子跌坐在地上,见得救了,也不哭了,飞快地爬起来朝那些倒在地上的老人跑去,将手指伸到老人们的鼻端。
大约是没有探着鼻息,孩子嘴角伤心地撇了撇,却也没有再次哭泣,而是抹了两把眼泪,看了眼朝天边的落日,冷静地转过头来,恳求道:“你们能帮帮我,把他们带到一个地方去吗?”
赫子辰望着那孩子,他的眼睛很清澈,像是初生的婴儿般,还未沾染尘世的污浊,可那目光却一点也不像个孩子,有一种不符合年龄的沧桑,好像他已经用这双眼睛看了尘世几百年。
赫子辰被那样的眼睛攫住了目光,一时有些怔然,直到圣凌已经解决了所有的智魔,来到他身边,他才点头道:“好,没问题。”
那个孩子叫告诉他们,他的名字叫永生,他应该是这个村子里唯一一个有名字的人。赫子辰觉得,但这样的名字在这样的族群中听起来总是有些讽刺。
他们是永生,生生死死循环往复直至永恒,但一般人恐怕是不想要这样的“永生”的。
每天都要经历一次生老病死,甚至没有时间来回顾自己这“一生”。
幸存的村拄着拐杖继续朝村外走去,而赫子辰和圣凌则御了飞剑,在永生的带领下,将那些提前死去的老人们带到一个山洞里——那是朝生暮死族的“墓穴”。
那是朝生暮死族化人前聚居的洞穴,是村民的葬身之地,在外人看来就是墓穴,但在族人眼里,那里却是最神圣的地方,它不仅代表了死亡,同时也象征着新生。
每当日暮时分,老去的村民们便自发赶到这里,在洞内单独的小洞穴里躺好,安静地等待黑夜降临,他们今日的生命便由此结束,他们的躯体也将被上苍回收,成为新生的给养。
等到长夜过去,天边出现第一缕阳光的时候,村里的欢喜池中会响起婴儿的第一声啼哭。
等他们往返几趟,把所有提前死去的老人安顿好后,那些拄拐而行的老人也到了。
老人们神态安详,这样的死亡他们已经经历了千万次,他们未必记得,但血脉传承中的本能已经使他们习惯,让他们从容,平静,既没有悲伤与怀念,也没有对新生的希望。
这样的安详更接近一种情感上的麻木。
“爷爷,爷爷!”永生抱住其中一位老人的大腿,哭得稀里哗啦,“爷爷,你要去睡了吗?”
头发花白的老人,浑浊的双眼望了永生一眼,轻轻拉开他抱着自己大腿的双臂,语气毫无波动地“嗯”了一声。朝属于自己的那个洞穴走去,步伐越发迟缓——赫子辰注意到,他看起来比之前更加衰老了。
永生跟了上去,问道:“那你,还会醒来吗?”
那老人沉默地钻进那仅容一人的洞内,躺下,过了半晌才又“嗯”了一声。
圣凌朝洞外看了眼,夕阳最后一抹余晖就要消逝了,有细小的星子在天边亮起暗白的光点。
夜,就要来了。
圣凌这个动作被永生注意到了,也跑到洞边外面看了眼,又迅速地跑到之前那个老者躺下的地方,他哭着喊道:“爷爷,你一定要醒来啊!”
躺着的老人声音如同即将熄灭的蜡烛,微弱极了,但几人都听见了,他说了——
“好。”
天黑了。
永生哭着跪倒在地上,眼里化不开的悲伤和绝望。
即使得到了肯定的承诺,他也不敢再当真,他知道,都是谎言。
天一黑,他的这个“弟弟”、“哥哥”、“叔叔”、“伯伯”、“爷爷”就死了,永远的消失了。
再也不会醒来。
第42章 老人村(3)
黑夜里的老人村,若是赫子辰他们不来,便只有永生一个人,而这样独自面对黑暗的夜晚他已经经历了无数次,但他从未习惯,每一次都依然让他害怕。
不止害怕黑暗,还害怕天亮后重新面对那些熟悉又陌生的人,更害怕发现又有谁没有醒过来。
一灯如豆,照亮了几人的脸孔,永生向赫子辰与圣凌讲述他的身世,听得两人都有些震动。
之前赫子辰便觉得,永生的眼神透着沧桑,似乎已经在尘世看了几百年的花开花落,却没想到他一时的想法竟然就是真相。这个看起来不足十岁的孩子,的确已经活了数千年。
和他们猜想的不一样,永生并非被收养的普通人,而是朝生暮死族的后裔,一个被全族人当作神一般供养,却受命运诅咒的孩子。
朝生暮死族得到了神的祝福,他们成为了人类,生活在光明中,永世与黑暗无缘,并且有着接近永恒的生命,每一天都不一样——这原本是他们的愿望,可当真正达成后,他们却如此恐慌。
朝生暮死族与太阳同时降生,又与太阳一同隐没,短短的几个时辰便是他们仓促的一生。
还来不及体会爬行的快乐,便已经学会了奔跑;不需要教导,不需要照料,时辰到了便会开口说话,自行长大;友谊和爱情最多长达几个时辰,还来不及表达,又已经开始悄然变老;等到日头逐渐西斜,他们望着彼此的脸,甚至可以看清楚对方皮肤上的皱纹从哪里开始爬行,霜色又是怎样沾染了满头黑发。
于是,这一生的便到了尽头,仓促得他们都没有时间去回想,也没有什么值得回想。
他们在第二天忘记一切,生命再次开始,所有曾经得到的、失去的、珍惜的、遗憾的全都随着夜色湮灭,唯有一世又一世的执念随着传承逐渐变为本能。
即使会新生,即使有着一日一度的轮回,可是谁也不知道,那个新生的自己还是自己吗?如果没有珍贵的回忆随着时光发酵,那这每一天的生命又有何分别呢?
他们想要那样新鲜而热烈的生命,却发现每一次新生都叫他们觉得已经腐朽。
这或许是神的玩笑,抑或是人总是太过贪心?
这样下去,他们的族群只会永远这样停滞不前,他们也只会永恒地重复这单调乏味的一生,最终厌倦而宁可永远沉眠。
于是,朝生暮死族开始想要改变点什么。
他们选择将所有的希望放在其中一个人身上,把自己的光阴和寿命贡献出来,以维持那个人的生命,让他可以脱离朝生暮死的诅咒,能活过一个又一个夜晚。
每个一天的寿命不足以让他们懂得太多,只是与生俱来的苍凉让他们固执地想要改变点什么,至于他们倾尽心力所作出的这点改变有什么用,这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
只是不想一成不变而已,只是不想忘记一切而已。
所以,想要有一个人,代替他们大家一起看着太阳落山,记住每一个族人的模样,见证整个族群的变迁。
那个被选中的人就是永生。
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朝生暮死族人放弃自己永世的光阴,用来延缓永生的成长,让他活了几千年还是个孩童的模样。
就像是无数水滴汇成大海,无数个短暂的生命聚在一起,汇成了永恒。
这个被选中的人成长得极慢,明明过了几百年,样貌几乎没有变化,也不知他还要过几千几万年才能长大,又要过几千几万年才会衰老。
世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永生,即使是当初给予他们祝福的神也早已陨落在时光的洪流之中,但这个聚集了所有朝生暮死族的生命力和希望的孩子,却无限接近真正的永生。
所以,他的名字叫永生。
可是,就和当初神对飞虫一族的赐福一样,永生,永生,到底是全族的希望呢还是命运的诅咒呢?
“爷爷死了……他再也不会醒来了,以后,永远都不会有这个爷爷了……”永生已经不再哭泣,昏黄的灯火映得他面目沧桑。
他冷静地诉说着,记忆中的朝生暮死族有多庞大,又是怎样渐渐衰败;那些人是怎样一个个消失,使生命的涓滴淌到他的每一寸血肉里;几千年来他看到了多少熟悉又陌生的脸孔消失,却明知对方是为了自己而死。
朝生暮死族的人除了他都没有名字,永生早上叫他们弟弟,傍晚叫他们爷爷,在外面的世界听起来这一定很可笑。永生曾试图给他们每一个人取名字,却发现那些名字对于他们来说与“弟弟”和“爷爷”没什么差别。
他也曾痛哭,也曾拒绝,可是没有人理会。
他们只是需要有一个真正永生的人来守护全族,甚至愿意为此倾覆全族。
开始永生以为那是不计后果的牺牲,为此痛苦并且负疚,看了上千年的云彩后,他突然就明白了,那其实是冠冕堂皇的解脱。
其实大家……都活够了啊。
可是他也觉得够了呢。
他永远不死,永远年轻,全族人都本能地愿意以全部生命来保护他,他早已经成了越来越麻木的族人一种玄妙的信仰。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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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想到了什么,赫子辰蓦然回头,果然看到了身后数十丈处的赫子阳。
梦境里是无法躲藏的。
赫子阳望着遍地的花朵,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有些不知道脚往哪里踩,心中一急,身上的魔气没有控制好便泄了出来,如清水中的晕染的墨汁,飘在他身周的空气中,附近的花朵纷纷枯萎。
看着那些枯萎的花,赫子阳缩了缩步子,面容有些忧郁。
几人不知走了多久,日头都已西落,却还看不到花间的边际。
各色奇异的花在碧茵茵的草地上,仿若绮丽的铺地之锦,一直从他们的脚下铺到天边去。而天边是旖旎又苍凉的暮色,火烧的云彩从艳红渐渐转为灰紫,如太阳留下的灰烬熄灭,须臾暗淡成幽蓝,有一两颗星子寥落天际。
赫子辰伫立在微风中,远望这无边美景,忽而转身,对上圣凌正凝望着他的眼睛。
风吹起圣凌的发丝和衣袂,身后色彩浓艳的背景衬得他一身洁白飘然若仙,仿佛下一瞬便要随风而起。
赫子辰猛地扑了过去,圣凌一时不察被他扑到了地上,在缓坡上滚了两圈,压坏了不少花草。赫子辰支起身,一瞬不瞬地望着圣凌,眼里是从未有过的深情,灼热得圣凌都觉得自己险些要化掉,微有些不自在地别过了眼。
赫子辰望了会儿,突然一个人傻笑起来,一直笑,笑得没有来由,却又一时半会停不下来。圣凌也没有问他为什么笑,也安静地弯了一双眼睛。
“圣凌。”赫子辰唤了他一声。
“嗯。”
“圣凌。”声音里含着笑意。
“嗯?”
“圣凌,圣凌。”继续叫。
“你……有话就说!”圣凌难得有些恼。
“没什么……”赫子辰翻身躺在他旁边,望着幽蓝的天空和遥远的星辰,嘴角依然噙着笑意,“我才发现,我真的好喜欢你……比我以为的还要喜欢。”
圣凌没有说话,赫子辰也没有转头,但他知道,圣凌的心跳加快了。
“我一直以为,你很讨厌我。”圣凌声音轻得几乎要飘散,“所以才……”
赫子辰笑着接道:“所以才躲着我,冷着我,对我视而不见,给你写了那么多‘情书’都无动于衷?”
那时候国君病故,白凤战死,二人的身份也发生了转变,他们不再是一起玩耍的伙伴,而是一国之君与摘星楼之主。
那时由于某些原因,圣凌备受质疑……或者已经称得上是敌意,赫子辰在其间拼命斡旋,压力也很大,偏偏这时候圣凌还对他冷淡得很,除了有要事会在朝堂上讲以外,跟他再无一句话。
赫子辰心中又气又委屈,再加上两人间一些别的误会,一时也摸不清自己在圣凌心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心底也有些畏缩,再也没了当初嚣张跋扈的底气。
本想就那么过下去,但每次看到圣凌面对一干朝臣毫不掩饰的嘲讽和恶意一脸淡然的模样,他还是忍不住心软了,总是想要走近一些,安慰圣凌几句。
子阳已经不在了,他们两个怎么也跟陌生人无异呢?
到底还是有些不甘心。
出于这份不甘心,他多次厚着脸皮上与圣凌“巧遇”,嬉皮笑脸地打招呼,却每每只得到冷淡的回礼,以及一块玉牌。
当时圣凌还没到能开口的时候,是以保持着之前的习惯,在腰间挂一块刻有“止语”二字的玉牌,遇到不知自己在修闭口禅的人搭话时,便将玉牌展示给对方看,如此避免太失礼。
年少时,圣凌被赫子辰恼到了不想理他的时候,就频频使用这块这块玉牌,后来赫子辰被这两个字弄得不耐烦了,自己也随身带了几块竹牌,准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然后……他们便整整一个多月没有任何交流。
不过赫子辰倒也是个沉得住气的,后来还真让他等到了机会。
当时白凤外出,特意在前一晚提前教授了圣凌第二天的功课,交代他再交给两位公子。这样的任务,对于圣凌这样不能开口,本身也不喜交流的孩子来讲实在有些苛求,但奇异的是,他和赫子阳二人不用开口,一个教一个学倒是颇为顺利,这大约也归功于他们彼此实在太过熟悉,默契无需言语。
但这样的“默契”在赫子辰那里失了效。
当天他倒没捣乱,而且安静得很——因为他从头睡到尾。圣凌将他推醒后,他不耐烦地将随身带了一个多月的竹牌拿给圣凌看,顺便抬头赏了个散漫而挑衅的笑容。
那块竹牌上,笔走龙蛇地写着两个大字——止意。
赫子辰的道理是,三业包括身业、口业、意业,既然圣凌可以修闭口禅,那他赫子辰当然可以修“闭想禅”,其无赖程度再次让圣凌惊呆。
其后的小打小闹不提,而这件事的最终结果呢,是白凤回来后温声软语地“教训”了圣凌,让他今后试着少用止语牌,除了说话也可以其它方式交流;然后再和颜悦色地给赫子辰施了个咒,让他连续三天只能完成吃喝拉撒睡几样,脑子里朦朦胧胧,稍一思考便头痛不止。
七天后,白凤温柔问道:“小公子,还想‘止意’吗?”赫子辰眼泪汪汪地摇头,从此认识到了自己所敬慕的白凤叔叔的本质——那就是只表面温柔实则一肚子坏水的护短黑心狐狸!
圣凌确实心软,看着赫子辰一脸木木呆呆地过了三天后,大约也有些愧疚,从此当真很少用止语牌了。
当圣凌再次以止语牌应付自己时,赫子辰心里便明白,有的事大概解释不清了,他也不想解释,不是怕越描越黑,而是他心里的负罪感让他无法开口 。
不想说太多沉重的话题,赫子辰每回都是嘻嘻哈哈地跟圣凌打招呼,一直没有得到回应,后来便决定以书信交流。
信的内容也是些类似“君处摘星楼,吾居伏月宫,日日摘星望得见,夜夜伏月梦不得”这般轻浮调笑又狗屁不通的酸诗,再附上几句看似不经意的关心或安慰的话语。
他想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圣凌总不会连信都不看。
如他所想,圣凌的确看了信,然后拆送信人回给他一块止语牌。
赫子辰的心梗了一下。
第38章 花间戏梦(2)
聂轩景也是演电视剧起家的,他演的第一部电视剧便是江之洲的作品,某种意义上来说,江之洲也算是领他进娱乐圈的人。
当时,江之洲自觉小有所成,便回母校去探望自己当初的恩师。也就在那时候遇见了聂轩景,当时他便觉眼前一亮,心里赞叹,这模样这气质,绝了。
江之洲正在筹拍某部偶像剧,虽说那时他也算小有名气,但还远没有达到如今“收视保证”的成绩,一线明星还是不大用得起,但他又不想随便将就,一看到聂轩景,便把心思打到他身上来,想着与其找圈内一线明星,还不如找新人,一来省钱,二来新面孔不至于让观众审美疲劳。
那时江之洲还以为聂轩景是表演系的学生,胸有成竹上前勾搭,结果勾搭失败,后来发现他竟是编导系的,而且还是自己老师的学生,便拜托老师去游说,老师便找到聂轩景各种情况一分析,大概觉得老师说的有道理,聂轩景便也点头同意了。
然后,那部偶像剧火了,聂轩景也火了,江之洲也……有进步了。
之后,聂轩景又演了两部不同类型的古装剧、一部年代剧、一部谍战片,全都成绩斐然,不过过了两年,在观众缘达到最佳的时候,他又被一个导演相中去拍电影去了,虽然是部叫好不叫座的片子,但好歹从此走上了大银幕。
去年,一部《晃》国内横扫各大奖项,国外电影节也有提名,聂轩景一举斩获了金凤奖最佳男主角奖项,从此大大小小也算是个影帝了。虽然比不上那些拿过国际奖的老牌影帝,但是,聂轩景毕竟才二十五岁,四字以蔽之:前途无量。
“怎么,你很喜欢聂轩景?”讲完了光辉历史,江之洲这么问了一句。
“嗯,我是他的粉丝。”
骆笛肯定地点了点头,心里却不禁想到聂轩景问的“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我的电影?”,又觉得有些心虚起来。他是很喜欢聂轩景的电影没错,可是他要怎么承认,聂轩景的特别是因为……那种原因啊。
“也不奇怪。”江之洲不以为意地点了点头,“这小子跟个发光体似的,圈里很多人都喜欢他。”
“是啊。”骆笛轻轻应了一声,心里却不知怎么有些淡淡的失落。
喜欢他的人太多了,自己只是其中非常非常不起眼的一个。
他记得前一天晚上,聂轩景明明问过他是不是今天就要进组的,而聂轩景自己今天也要过来,却在他回答过后什么也没提。不过为什么要提呢,他只是千千万万粉丝中的一个,不会因为一起吃了顿饭就变得特别。
但换个方向想想,他一个仅仅见过一面的小新人,再一次遇见了聂轩景居然还记得他,并且和他一起吃饭……聂先生真是个很温柔的人啊。
这么一想,骆笛又觉得高兴了起来。
到影视城的时候,剧组已经将需要准备的全都准备好了,不一会儿,开机仪式正式开始,江之洲被请上去致辞,骆笛便站在下面看着。此时目前跟组的几个主要演员都到了,有的已经按照剧中形象化好了妆,大约是下午就要开始拍摄。
江之洲讲完话后,主持人居然把聂轩景也请了上去,循着众人的视线看去,骆笛才发现原来之前聂轩景一直站在自己身后不远。聂轩景目不斜视地从骆笛身边经过,骆笛还来不及打声招呼,只能愣愣地望着他,直到那道在太阳光下白得有些晃眼的身影从眼前消失,连余光也捕捉不到,才有些恍惚地转过身去。
骆笛在很多时候有些粗线条,尤其是对于别人的恶意好像完全察觉不到一样,但有些时候他又异常敏感,比如现在,他神经突然纤细到足以接收到聂轩景身上传来的冷淡。
这种冷淡直接由情感末梢传达,无需理由,不用分析,他就是知道,就是确定,聂轩景不想理他。
这个认知让他有些茫然,谈不上伤心,只是好像之前的好心情一下子就淡了,淡到本来觉得有趣的事也变得无趣起来。
这种无趣一直持续到开机仪式结束。
骆笛没什么精神地随剧组众人一起上了香,吃了开机饭,直到江之洲宣布这天晚上将会在影视城拍第一场夜戏他才打起精神来。
今天没有骆笛的戏份,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先回酒店休息,但他不想走,便叫姚婠先回了酒店,自己则跟着到拍摄场地旁观了起来。
这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电视剧是怎么拍的,骆笛有些小小的兴奋,一双眼睛四处看着,很快他就发现现场好像就他一个闲人,大家都在忙。骆笛有些不好意思,便时不时帮场务跑跑腿,给道具组搭把手,剧组多数人都不认识他,只当他也是剧组的工作人员之一,道了声谢便接受了他的好意。
等到江之洲忙完,这才发现骆笛在帮摄影组的小哥搬动摄影器材,还一边聊着天,两只眼睛笑得像两弯月牙,看起来天然无害。
江之洲一愣,跟旁边的带的副导演说:“这小子,真是……”
真是怎么着他一时也说不上来,就觉得这小子也挺讨人喜欢。
“骆笛——”江之洲过去叫住他,“你怎么还在这儿呢?”
“我想留下来看看。”骆笛挠了挠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没拍过戏,有些好奇。”
江之洲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那你跟我来,就要开拍了,你来看看也好,他们几个演技都不错,你仔细观察下他们的表演方式。”
“好!”骆笛朗声应道,兴冲冲地跟着江之洲跑了,跑了几步又突然转过身,冲还愣着的摄影小哥挥了挥手。
摄影小哥也下意识朝他挥了挥手,自言自语道:“原来不是新来的小王啊……那还跟我聊得那么顺溜。”
很快,需要上场的演员换好了服装出来,现场总算有了几分拍摄场地的感觉。
男一号魏长天由目前当红的一线男星冯宇昂扮演,冯宇昂身形挺拔,外形英朗帅气,演技也磨练得很是纯熟,这个角色由他饰演可以说是众望所归。
他一身古代小屌丝的装扮,就是那种奇奇怪怪、东一块补丁西一串流苏,面前还挂着一只大布袋的那种衣服,背后还背着一柄很是寒碜的道具剑,但即使是这样有几分寒酸的扮相,亦无损他半分俊朗,看起来依然是风流潇洒,玉树临风。
男主魏长天的人设和许多仙侠剧男主差别不大,他出身平凡却有着一腔英雄情怀,幻想着自己会拯救世界,爱贫嘴、爱耍帅、爱招惹女孩子,但其实非常胆小怕事,经过很多事情的磨砺过后变得勇敢,是个成长型男主。
魏长天的父母都是普通老百姓,一家人在这群魔乱舞的乱世里苟且求生,父母希望魏长天能早日娶妻生子,而魏长天却想着拜入凌云宗,荡涤世间魔气。魏长天的父母为了早日掐灭儿子不切实际的想法,没经他同意就为他说了门亲事希望他在有了家室后能够踏实起来。
不满被父母安排的平庸的人生,这天晚上,魏长天假意答应父母的要求,然后趁着夜色,带着自己攒的私房钱、一些干粮、以及一柄生锈的铁剑出发了。
那柄剑是魏长天小时候在河里洗澡时,亲眼看着从天而降的,当时天上一道红光闪现,像流星一样划过,落到了附近一个小树林里。魏长天衣服都没顾着穿,光着屁股就寻了过去,然后在小树林中发现了直直插在地上的这把剑,当时周围几棵树都变得焦黑焦黑的。
即使这把剑生满铁锈,即使这把剑到了他的手里从来没有展现过神威,魏长天依然确定这是把神剑,而得到这把剑的自己,一定是被命运选中注定要拯救苍生的英雄。
于是,抱着这样信念的魏长天离家出走了。
第一场便是深夜离家的魏长天遇鬼的戏。
江之洲过去给冯宇昂讲了下戏,骆笛也听着,过了会儿,冯宇昂点点头表示自己可以开始了。
江之洲坐回摄像机后面,场记打板,“a!”
冯宇昂早已经准备好,周身气质一变,两只胳膊抱在胸前,一步一步走得小心翼翼,两只眼睛四处乱飘,立马从高富帅变身小屌丝。鼓风机开启,一阵风朝他吹去,“魏长天”便不自觉打了个寒颤,整个人都瑟缩起来,自言自语道:“不、不会有鬼吧……”
工作人员适时在鼓风机前面放了块手帕,手帕顺风飘啊飘,飘啊飘,飘着飘着拐了个弯,飘到骆笛身上了。
“卡!”江之洲喊了声,简短地道,“手帕这段,重来!”
于是,冯宇昂继续一脸惊恐地抱胸瑟缩在原地,工作人员拿回手帕再一次放到鼓风机前,手帕再次飘啊飘,这回没再拐弯,一路顺风飘到了冯宇昂的……脚上。最后一米左右还是在地上滚过去的。
“卡!”
江之洲嚷道:“鼓风机朝上吹朝上吹!朝冯宇昂脸上吹!吹感冒了我负责!”
第39章 花间戏梦(3)
“信!”骆笛说得斩钉截铁,林染不信任地望着他,他补充道,“我也比较喜欢胡招娣啊,她的确比柳诗更出彩。”
林染:“……”哥哥你确定你不是在补刀?
那边已经开拍了,胡招娣的扮演者正在拍与群演互动的戏份,确切的说,是她躺在地上被群演揍的戏份,为了拍得逼真,那些拳脚是真往她身上招呼的,只是没用太大力罢了。
“其实柳诗也挺好的……”林染看了会儿,突然闷闷地道,“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青庭姐姐比谁都适合招娣,我就是有一点点不甘心罢了。”
林染似乎年纪不大,有着那种喜欢谁就想成为谁的愿望,就像小时候玩角色扮演一样,男孩子总是要做孙悟空,女孩子总要当白雪公主,把所有对自己的期望都寄托在一个虚拟的角色中。
骆笛看她就像看个小妹妹一样,忍住想要揉乱她一头假发的冲动,骆笛对她露出个柔和的笑容道:“没关系,你做不了胡招娣,但你可以做你想做的林染啊。”
林染抬起头怔怔地看着他,突然翻了个白眼,扭过头哼声道:“切,真矫情。”
“嗯,我矫情。”骆笛忍笑点点头,然后拿出随身携带的剧本,清了清嗓子道:“小师妹,下午就要上场了,不如我们对对台词如何?”
林染转过头来,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一时还真有几分柳诗的感觉。骆笛笑着与她对视,林染似乎在他的眼里感受到了诚意,这才矜持地点了点头,“好吧,既然你诚心诚意地恳求了。”
骆笛和林染对了会儿台词,确定都记住了以后,便一道去那边观摩一下男女主的对手戏,毕竟男女主的演员都是公认的演技好。
冯宇昂目前本身就红得发紫,来演魏长天这个角色也是众望所归,而女一号的扮演者季青庭却争议颇大,演员名单公布时多数人都是震惊的,当时大家都以为女主角会是几个当红小花旦之一,那个花旦的粉丝还气愤地跑到季青庭微博下撕,质问她是不是被潜规则了,倒是不少原著粉表示,季青庭比那几个毫无演技的小花瓶们好多了。
季青庭只是个三线女演员,骆笛在电视上看过她很多次,她演技很好,不管什么角色都演得入木三分,模样也不比当红的几个小花旦差,但就是火不起来。要么接不到好的剧本,要么接到了好的剧本只能演个配角,即使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她演技秒杀一边的女主,依然没有用,配角到底是配角。
总之,这是个在小众中评价很高,却不被大众认识的好演员。
这样一部大制作,恐怕也就胆大任性的江之洲敢用她做女主角了。事实证明,江之洲的眼光没有错,骆笛觉得,《逢魔》播出后,季青庭一定会大火。
“豆腐坊”片场。
一身满是补丁却很干净的男装,头上戴着顶破布帽子的季青庭一条腿随意地搭在凳子上,右手拿着棍棒在左手掌心里一下下轻轻拍打着,嘴角似笑非笑,眼里却有些冰冷的狠意。
“今儿个我且把这规矩立下了,以后每个月的今天,我会带着兄弟们准时光临,还望十三娘你……多多指教。”
胡招娣一直是以男子身份示人的,此时季青庭也压低了嗓音,语气把握得很好,把此时胡招娣的霸气和心中隐藏的那点愤恨都表现了出来,据说季青庭出演电视剧一直不需要其他人配音,因为她本人就能把握得比任何配音演员都要好。
“如果……”季青庭提高了声音,拍动着棍棒的手一顿,眼神变得有些深,她从眼角漏出那么一点目光淡淡地瞥了地上躺着的冯宇昂一眼,又很快收回了眼神,好像地上的人都不值得她正眼看一眼,嘴角勾起点不屑的弧度,带着点挑衅的轻嘲,“……有人自诩正义人士,看不惯胡某这样的地痞流氓,想要英雄救美的,胡某在家恭、候、大、驾。”
“走!”她朝其他人一挥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往豆腐坊外走,经过装死的冯宇昂的时候,她一只脚不轻不重地踩在了他手指上,不露痕迹地碾了碾,眼神里冷意稍缓,露出些微妙的得意,这才从一身彪悍中显露出一点少女的灵动气质。
“咔!”
江之洲笑着竖了个大拇指,赞道:“青庭啊,演得很好!你也累了,先去喝口水,补补妆!”
“哎哟喂!”地上的冯宇昂握着自己被踩那只手的手腕,夸张地叫了起来,“可痛死我了!小蜻蜓啊,你可太狠了!”
“对不起啊,宇昂哥!”季青庭瞬间从胡招娣的形象里脱离出来,折回身蹲在冯宇昂身前,神情有些内疚又有些疑惑,“我明明很注意控制力道的,没想到还是把你踩痛了,宇昂哥你怎么样?”
“哈哈哈逗你呢!”冯宇昂大笑,伸手在她额头上弹了下,“小蜻蜓你可真好骗!”
季青庭捂着额头,脸上有些尴尬,又道了歉就走了。
“呀,真不经逗。”冯宇昂看着她的背影摇了摇头叹道,嘴角却带着些愉快的笑容。
“一把年纪了,还招惹人家小姑娘!”江之洲没好气地催促道,“快滚去把你脸上那黑眼圈擦掉了,准备拍下一场!”
“是,江导!”冯宇昂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接过一边助理递过来的小风扇,朝化妆间走去了。
“青庭姐姐真是演什么像什么……”林染不由得感叹道,“我家招娣由她来演也不算糟蹋了。”
骆笛赞同道:“是啊,她演得很好,好像胡招娣本来就是她这个样子。”
比起男主魏长天这样的经典人设,《逢魔》女主的人设还算比较新颖。一般仙侠剧的女主要么是或清冷出尘或古灵精怪的小仙女型,要么是或妖艳霸气或刁蛮任性小魔女型,而《逢魔》的女主比起那些苏点满满的人设,当真是非常接地气,这点从她的名字——“胡招娣”上就可以看出来。
胡招娣本来就是秦斧写的一个路人甲,一个痴心于魏长天的平凡女子,一个很快就为了主角领便当的炮灰。没想到写出来后,整个人物形象越来越丰满,戏份越来太多,作者不仅不忍心让她领便当,还让她逆袭成了女主。
胡招娣,名字意为“招弟”,出生在父母极度重男轻女的贫寒人家,因为她不是男孩而对她非打即骂,等她有了弟弟后就更加变本加厉。
而与一般逆来顺受的女孩子不同,胡招娣其人骨子里天生就有做大事的气魄,在她七岁那年,父母说要将她卖给一户人家做童养媳,她果断抛下父母和弟弟,跟一个老乞丐跑了。
老乞丐自称是丐帮长老,实际上却是个专门利用小孩子行乞的老光棍,他手下有七八个孩子,有的是被抛弃的孤儿,也有的是很小的时候便被他拐走的,他给孩子们定了任务,必须每人每天交给他多少钱,完不成任务的话,轻则挨打,重则残废,被打残了的孩子又成为他博取人同情的工具。
胡招娣发觉到了狼窝也不惊慌,乖乖地听话去乞讨,挨打也一声不吭,慢慢得到了老乞丐的“提拔”,让她成了那些孩子的领袖。
一个月后,胡招娣把老乞丐灌醉,和其他孩子一起犯下了人生第一桩命案。
那些孩子们都服她,她成了他们的老大,但那些“兄弟”却没几个发现“老大”居然是个小女孩。
脱离了老乞丐掌控的小乞丐们一边乞讨求生,一边希望有一天可以不用再乞讨。他们决定攒钱。每人每天拿出一枚铜板装进一个瓦罐,就像装进一个小小的梦想,等他们慢慢长大,那样的小瓦罐也装满了好几个的时候,小伙伴们兴高采烈地打算干点“大事业”——他们要做豆腐卖。
于是大家各自分工忙了起来,有的负责偷师学艺,有的负责采买材料,一个个劲头十足。
过了段时间,他们的生意开张了,每天由几个人在他们住的修修补补的破屋里做豆腐,剩下的人穿上最干净的衣服上街叫卖。
胡招娣很聪明,知道他们的豆腐论味道肯定不及别人家的手艺好,于是花了点小心思,加进了野菜汁做成了“翡翠豆腐”,果然生意很好,他们赚到了第一桶金。
然而,也许是他们的好气运让某些人眼红了,过了没多久,就来了几个小混混问他们收保护费,并且狮子大开口,一开口就是他们几天的利润,他们当然不给,然后就被那几个混混给掀了摊子,甚至把他们做豆腐的物什也给砸了。
多久以来的努力,多久以来的梦想就这么毁于一旦,所有人都非常沮丧,心态好点的计划着什么时候重新开始,心态差点的直接大哭了起来。只有胡招娣一句话也不说,沉默了一晚上。
第二天她把所有人叫醒,一人丢一根木棍,脸上有种说不出的狠劲儿,她道:“既然他们可以收保护费,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小伙伴们被说得跃跃欲试,对啊,既然一定要有人被欺压,那为什么非得是我们?
于是,一群少年乞丐成功完成了到少年混混的转型。
第40章 老人村(1)
为了报答他们好吃的梦,食梦精灵带几人出了花间。不过踏出那么几步,所有的花海与星光都消散在身后,之前的一切也都只是一场无限真实的梦幻,此时,天上还挂着日头。
而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几个形似蝴蝶的小精灵望着他们的背影遗憾道:“要是能把他们困在这里,永远为我们造梦就好了,我都好久没有吃到这么美味的梦了,感觉灵力又提升了不少呢。”
“谁不想啊,但紫宸之体与天命之人哪里是我们惹得起的?嘤嘤嘤嘤希望他们回来的时候能再经过一次,他们的梦大补啊!”
“那个魔还是不要来了,祸害了我们不少的花不说,竟一个梦也没有!”
“我倒挺希望他能再回来的,瞧他头上顶朵花的傻样,多可爱啊~”
在他们走之前,小精灵们还送了几朵花作为馈赠,圣凌没要,赫子辰则要了好几朵装在能保持鲜花不谢的玉盒中,每种花都有各自不同的功效,他挤眉弄眼谓之“情趣”,也不知哪里有情趣了,赫子阳一直在离他们有段距离的地方,有个小精灵飞过去,问他:“你不要带朵花走吗?我们这里的花外面没有哦。”
赫子阳眼珠转了转,哑声道:“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耿直的小精灵在他头顶盘旋了一圈,“他们俩都可以,你为什么不可以?你喜欢什么样的花,自己挑选吧!”
赫子阳低下头,指着脚边一朵淡黄色的六瓣花儿,小心翼翼道:“我想带走它,可以吗?”
“可以倒是可以,不过,这是花间最普通的花,不能迷情也不能织梦,甚至连香味也没有,你确定不要别的?”
赫子阳僵硬地摇了摇头,坚定道:“不,我就要这种……最普通的花。”
“为什么?”小精灵有些不能理解。
“因为,”赫子阳扯了扯嘴角,大约是想笑一下,“这是唯一一种不怕我身上魔气的花。”
不畏惧,已是最大的善意。
赫子阳没忍心折花,而是把那朵花连同周围的土一道挖出来,在手里捧着看了会儿,突发奇想地把那小坨土放到头顶,不知他用什么方法固定住使其不掉下来,于是一朵淡黄色的小花便在他头顶含笑盛开,迎风摇曳。
……
圣凌站在山崖上朝下方望去,目光穿过了重重雾霭和树木稀疏的枝叶,将山坳里村落的景象尽收眼底。
许多住着拐杖的老者正集体朝村外蹒跚走去,一个看起来和兰因差不多大的孩童在其中尤为显眼。他停下脚步,望着老人们一步步走远,抬起小手在脸上抹了几把,又抬腿追了上去,抱住其中一位老者的大腿,看起来不想让对方走。
圣凌和赫子辰说了之后,两人都觉得有些古怪。
一个村子里除了一个孩童以外全都是老人,而且现在太阳快要落山了,这些老人们却全部往村外走,这样情形着实有些离奇。
“会不会是村里的青壮年都外出干活了,现在老人们都到村口去等着孩子回家?”
赫子辰提出猜测,话一出口就觉得有些自己说的不可能,这个村子的诡异情形绝不是可以用常理解释的。
他刚想开口,便听见一旁树上“咝咝~”的声音,听起来有一点像轻蔑的嗤笑声。
“没想到,国君陛下竟是如此天真且没脑子的人咝~”树上那东西道。
果然轻蔑。
赫子辰和圣凌抬头望去,一边的树上伸出个美貌女子的脑袋,她下半身是一条硕大的蛇尾,正灵活地盘在树上。
蛇女“咝咝~”地吐着信子,绕着树杈灵活地转了几个圈,将脑袋伸到赫子辰面前,一瞬不瞬地盯着赫子辰,一双竖瞳里透着些类似“垂涎”的光芒。
“天外之魂……唔,看起来很美味的样子啊……”蛇女绕着赫子辰转了半圈,之前凉飕飕的语气突然变得很奇怪,像是特别兴奋却不得不压抑起来,她诚恳地请求道,“让我吃一口,咝?”
赫子辰先被鄙视了一番脑子,又以食物的身份被赞美,觉得实在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板着脸道:“听起来不是什么好主意!”
蛇女伸出信子,飞快地在他脸上舔了一口,接着迅速缩回了树上,一只手懒洋洋地托住脑袋,手肘撑在树上。
赫子辰跟了过去,抱臂望着她盘在树上的蛇尾,心里默默地计算着,这条尾巴若是伸直了该有多长,口中却问道:“听你的意思,你知道那个村子是怎么回事?”
蛇女抬起另一只手,用细长的手指梳理着一头长发,眼神惬意,眼帘半睁半闭,一时竟有点“媚眼如丝”的感觉。
她也不看赫子辰,将手中一绺发丝在指尖绕圈,懒洋洋地道:“咝~麻烦有点食物的自觉,既然不愿意被我吃,那就别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了咝~就像你——你能忍受一盘烧鸡在你面前飞来飞去么咝?”
赫子辰:“……”
她说得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
第41章 老人村(2)
朝生暮死族,顾名思义,这个族群的人都是随日出而生,随日落而殁,又在新的一天里获得重生。
相传朝生暮死族人原本是鸿蒙时代的某种飞虫,它们没有幼年期,也没有老年期,生命力极其强悍,可以活上很久,却只能在黑暗中出现。
后来在第一次神魔大战中立了功,得到神的嘉奖。神问飞虫们想要什么。
“我们的寿命已经足够长久,却只觉得每一天都一样,太过单调乏味,我们生在黑暗,却渴望温暖,也想自由地在阳光下生活,想一点点长大,然后变老,最后归寂于黑暗之中,所以——”
“请让我们成为人吧,哪怕只有一天也好。”
于是它们成了人,生于光明,死于黑暗,从此,他们的每一天都将是崭新的。
朝生暮死,却又生生不息。
有生国族群复杂,除了最最普通的人类,其他奇异的族群大多分而自治,有生国朝堂以及摘星楼都只是负责国中整体事务和安危,并不会直接参与干涉各个族群的管理。
但身为守护国民太平的国师大人,圣凌对于有生国近三百个种族都会有所了解,自然也大致了解关于朝生暮死族的来历和现今状况。让他决定进村一趟的是那个孩童,那个在日暮时分出现的,“老人村”的孩子。
在下山的途中,赫子辰拉住圣凌,疑惑道:“圣凌,你刚才怎么那么大脾气啊?那个蛇女也没怎么我啊,你突然变得那么凶做什么?”
圣凌又轻声“哼”了一下,眼神往赫子辰脸颊上飘了一下,低声说了句什么,便不再理他径直向前走去。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赫子辰愣在原地,怔怔地抬手在脸上方才圣凌眼神扫过的位置摸了摸,突然反应过来他说的什么,嘴角不由得轻快地勾起。他家圣凌学会吃醋了呀……突然觉得很开心怎么办?
圣凌那句话是——
“哼,谁让她舔你的?”
赫子辰追上去,猛地搂住圣凌的脖子,将脸过去,厚着脸皮道:“你不喜欢她舔我的脸,那你来舔好不好?”
圣凌呼吸变得有些急促,并非动情,而是紧张,但面上依然平静无波,只是默默地把头扭开了些。
赫子辰真是爱死了他这强作镇定的样子,看到他这样就忍不住想要逗逗,于是故意道:“你不要?那我去找蛇女了,她舔得我还挺舒服。”
圣凌还是没有扭过头来,却拉住了赫子辰的手,耳根有些微红,他小声道:“你别、别闹了,子阳应该跟着我们呢。”
“对哦——”赫子辰故意拉长了尾音,状似遗憾地摇了摇头,然后飞快地在圣凌唇上蜻蜓点水亲了下,不以为意道,“你怕他看见?看见又怎样?再说了,我们本来就不该瞒他。以前我们两个总是闹别扭,子阳在我们中间急得团团转,现在我们变得这么‘要好’,子阳知道了只会觉得高兴吧。”
“是么……”圣凌眼神发虚地望着前方几株野草,问他,“你不打算瞒着子阳,那其他人呢?”
太后呢?满朝文武呢?等他们回去以后,还能像现在一样吗?
“其他人?”赫子辰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圣凌说的什么,却不怎么放在心上,“其他人我有必要向他们交代么?关他们什么事?他们娶老婆我也没管那么多啊!至于母后……”
说到这里,赫子辰顿了一下,心情不知怎么有些复杂。
过了半晌,他叹了口气,没滋没味地笑了下,又道:“母后,自然也不需要瞒她。”
圣凌神情复杂,开口道:“子辰,你知道……”
“我知道!”赫子辰直接打断了他,眉眼桀骜,一脸暴君样,“那又怎样?他们管得着我,还是管得着你?放心吧,只要他们还需要摘星楼的庇护,就知道管住自己的嘴,至于他们心里怎么想……谁在乎呢?”
正在两人说着话的时候,下面的村子里发生异动,不知从哪儿窜出来一群智魔,在村民中拉扯着想要把那个唯一的孩子带走,老人们全都围在那个孩子周围,以自己的身体作为壁垒,却被那些智魔残暴地丢开。
智魔,是一种相对高阶的魔,体态类人,身周魔气没有没有浓重,可直接与人接触。
看目前的情况,那些魔并不想伤害那个孩子,却对其它村民毫不手软,而那些村民也全都视死如归,不计一切地想要护住那个孩子。
太阳正一点点沉没,暮色漫山野。
“不好!太阳要落山了!”圣凌眼皮一跳,拉住赫子辰凌空而起,朝村子急掠而去,“我们得去帮忙!”
在黑夜到来之前,若是那些老人们没有到指定的地方迎来一天的死亡,便永远错过了第二天的新生。以目前双方互不相让的状况来看,等到智魔带走了那个孩子,村民们也来不及赶到他们的“墓穴”了。
两人刚一落地,那些智魔便迅速朝他们看来。
“不好!让他们赶到了!”其中一个智魔一边飞速后退一边道,“现在顾不得这些老家伙的性命了,我先带走那躯壳,你们拖住他们!”
其它的智魔闻言朝赫子辰他们攻来,之前说话那个则对那些护着孩子的老人下了杀手,几个老人倒下去,那孩子顿时失去保护,趴在地上泪汪汪地摇着死去的老人。
“不要死……你们不要死……”
赫子辰和圣凌对视一眼,无需言语便明白了彼此的意思,赫子辰飞身上前去保护那个孩子,圣凌则对付其余智魔。
“放开我,呜呜,你放开我!”
孩子拼命挣扎,但他这点力气实在无济于事。智魔抱起孩子就走,见赫子辰追来也不打算应付,而是抬起一只手,掌心朝下,一道光圈便从它掌心落下,并且在落地的过程中越变越大。
赫子辰看清那光圈上的图案后心里一颤,暗叫不好,这家伙打算用传送阵遁走!不能放它离开,不然让他再到哪儿去找那个孩子?
“惊虹!”
赫子辰大喝一声,一把宝弓凭空出现在他手中,赫子辰一手执弓,一手挽弦,空荡荡的弦上顿时凝出一枝金色光箭。他手指一松,那光箭便以闪电般的速度朝那智魔疾射而去——
“惊虹?”那智魔闻声大骇,一急之下竟将怀里的孩童扔到地上,自己借着刚刚落地的传送阵遁逃了。
那孩子跌坐在地上,见得救了,也不哭了,飞快地爬起来朝那些倒在地上的老人跑去,将手指伸到老人们的鼻端。
大约是没有探着鼻息,孩子嘴角伤心地撇了撇,却也没有再次哭泣,而是抹了两把眼泪,看了眼朝天边的落日,冷静地转过头来,恳求道:“你们能帮帮我,把他们带到一个地方去吗?”
赫子辰望着那孩子,他的眼睛很清澈,像是初生的婴儿般,还未沾染尘世的污浊,可那目光却一点也不像个孩子,有一种不符合年龄的沧桑,好像他已经用这双眼睛看了尘世几百年。
赫子辰被那样的眼睛攫住了目光,一时有些怔然,直到圣凌已经解决了所有的智魔,来到他身边,他才点头道:“好,没问题。”
那个孩子叫告诉他们,他的名字叫永生,他应该是这个村子里唯一一个有名字的人。赫子辰觉得,但这样的名字在这样的族群中听起来总是有些讽刺。
他们是永生,生生死死循环往复直至永恒,但一般人恐怕是不想要这样的“永生”的。
每天都要经历一次生老病死,甚至没有时间来回顾自己这“一生”。
幸存的村拄着拐杖继续朝村外走去,而赫子辰和圣凌则御了飞剑,在永生的带领下,将那些提前死去的老人们带到一个山洞里——那是朝生暮死族的“墓穴”。
那是朝生暮死族化人前聚居的洞穴,是村民的葬身之地,在外人看来就是墓穴,但在族人眼里,那里却是最神圣的地方,它不仅代表了死亡,同时也象征着新生。
每当日暮时分,老去的村民们便自发赶到这里,在洞内单独的小洞穴里躺好,安静地等待黑夜降临,他们今日的生命便由此结束,他们的躯体也将被上苍回收,成为新生的给养。
等到长夜过去,天边出现第一缕阳光的时候,村里的欢喜池中会响起婴儿的第一声啼哭。
等他们往返几趟,把所有提前死去的老人安顿好后,那些拄拐而行的老人也到了。
老人们神态安详,这样的死亡他们已经经历了千万次,他们未必记得,但血脉传承中的本能已经使他们习惯,让他们从容,平静,既没有悲伤与怀念,也没有对新生的希望。
这样的安详更接近一种情感上的麻木。
“爷爷,爷爷!”永生抱住其中一位老人的大腿,哭得稀里哗啦,“爷爷,你要去睡了吗?”
头发花白的老人,浑浊的双眼望了永生一眼,轻轻拉开他抱着自己大腿的双臂,语气毫无波动地“嗯”了一声。朝属于自己的那个洞穴走去,步伐越发迟缓——赫子辰注意到,他看起来比之前更加衰老了。
永生跟了上去,问道:“那你,还会醒来吗?”
那老人沉默地钻进那仅容一人的洞内,躺下,过了半晌才又“嗯”了一声。
圣凌朝洞外看了眼,夕阳最后一抹余晖就要消逝了,有细小的星子在天边亮起暗白的光点。
夜,就要来了。
圣凌这个动作被永生注意到了,也跑到洞边外面看了眼,又迅速地跑到之前那个老者躺下的地方,他哭着喊道:“爷爷,你一定要醒来啊!”
躺着的老人声音如同即将熄灭的蜡烛,微弱极了,但几人都听见了,他说了——
“好。”
天黑了。
永生哭着跪倒在地上,眼里化不开的悲伤和绝望。
即使得到了肯定的承诺,他也不敢再当真,他知道,都是谎言。
天一黑,他的这个“弟弟”、“哥哥”、“叔叔”、“伯伯”、“爷爷”就死了,永远的消失了。
再也不会醒来。
第42章 老人村(3)
黑夜里的老人村,若是赫子辰他们不来,便只有永生一个人,而这样独自面对黑暗的夜晚他已经经历了无数次,但他从未习惯,每一次都依然让他害怕。
不止害怕黑暗,还害怕天亮后重新面对那些熟悉又陌生的人,更害怕发现又有谁没有醒过来。
一灯如豆,照亮了几人的脸孔,永生向赫子辰与圣凌讲述他的身世,听得两人都有些震动。
之前赫子辰便觉得,永生的眼神透着沧桑,似乎已经在尘世看了几百年的花开花落,却没想到他一时的想法竟然就是真相。这个看起来不足十岁的孩子,的确已经活了数千年。
和他们猜想的不一样,永生并非被收养的普通人,而是朝生暮死族的后裔,一个被全族人当作神一般供养,却受命运诅咒的孩子。
朝生暮死族得到了神的祝福,他们成为了人类,生活在光明中,永世与黑暗无缘,并且有着接近永恒的生命,每一天都不一样——这原本是他们的愿望,可当真正达成后,他们却如此恐慌。
朝生暮死族与太阳同时降生,又与太阳一同隐没,短短的几个时辰便是他们仓促的一生。
还来不及体会爬行的快乐,便已经学会了奔跑;不需要教导,不需要照料,时辰到了便会开口说话,自行长大;友谊和爱情最多长达几个时辰,还来不及表达,又已经开始悄然变老;等到日头逐渐西斜,他们望着彼此的脸,甚至可以看清楚对方皮肤上的皱纹从哪里开始爬行,霜色又是怎样沾染了满头黑发。
于是,这一生的便到了尽头,仓促得他们都没有时间去回想,也没有什么值得回想。
他们在第二天忘记一切,生命再次开始,所有曾经得到的、失去的、珍惜的、遗憾的全都随着夜色湮灭,唯有一世又一世的执念随着传承逐渐变为本能。
即使会新生,即使有着一日一度的轮回,可是谁也不知道,那个新生的自己还是自己吗?如果没有珍贵的回忆随着时光发酵,那这每一天的生命又有何分别呢?
他们想要那样新鲜而热烈的生命,却发现每一次新生都叫他们觉得已经腐朽。
这或许是神的玩笑,抑或是人总是太过贪心?
这样下去,他们的族群只会永远这样停滞不前,他们也只会永恒地重复这单调乏味的一生,最终厌倦而宁可永远沉眠。
于是,朝生暮死族开始想要改变点什么。
他们选择将所有的希望放在其中一个人身上,把自己的光阴和寿命贡献出来,以维持那个人的生命,让他可以脱离朝生暮死的诅咒,能活过一个又一个夜晚。
每个一天的寿命不足以让他们懂得太多,只是与生俱来的苍凉让他们固执地想要改变点什么,至于他们倾尽心力所作出的这点改变有什么用,这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
只是不想一成不变而已,只是不想忘记一切而已。
所以,想要有一个人,代替他们大家一起看着太阳落山,记住每一个族人的模样,见证整个族群的变迁。
那个被选中的人就是永生。
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朝生暮死族人放弃自己永世的光阴,用来延缓永生的成长,让他活了几千年还是个孩童的模样。
就像是无数水滴汇成大海,无数个短暂的生命聚在一起,汇成了永恒。
这个被选中的人成长得极慢,明明过了几百年,样貌几乎没有变化,也不知他还要过几千几万年才能长大,又要过几千几万年才会衰老。
世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永生,即使是当初给予他们祝福的神也早已陨落在时光的洪流之中,但这个聚集了所有朝生暮死族的生命力和希望的孩子,却无限接近真正的永生。
所以,他的名字叫永生。
可是,就和当初神对飞虫一族的赐福一样,永生,永生,到底是全族的希望呢还是命运的诅咒呢?
“爷爷死了……他再也不会醒来了,以后,永远都不会有这个爷爷了……”永生已经不再哭泣,昏黄的灯火映得他面目沧桑。
他冷静地诉说着,记忆中的朝生暮死族有多庞大,又是怎样渐渐衰败;那些人是怎样一个个消失,使生命的涓滴淌到他的每一寸血肉里;几千年来他看到了多少熟悉又陌生的脸孔消失,却明知对方是为了自己而死。
朝生暮死族的人除了他都没有名字,永生早上叫他们弟弟,傍晚叫他们爷爷,在外面的世界听起来这一定很可笑。永生曾试图给他们每一个人取名字,却发现那些名字对于他们来说与“弟弟”和“爷爷”没什么差别。
他也曾痛哭,也曾拒绝,可是没有人理会。
他们只是需要有一个真正永生的人来守护全族,甚至愿意为此倾覆全族。
开始永生以为那是不计后果的牺牲,为此痛苦并且负疚,看了上千年的云彩后,他突然就明白了,那其实是冠冕堂皇的解脱。
其实大家……都活够了啊。
可是他也觉得够了呢。
他永远不死,永远年轻,全族人都本能地愿意以全部生命来保护他,他早已经成了越来越麻木的族人一种玄妙的信仰。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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