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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5节

    奉天往事 作者:夏隙

    第35节

    我转眼看他:“你说你不是真的,怎么又会是永生?你到底是什么?”

    他不言之凿凿说他是老子的祖宗么,那他是什么,就意味着我是什么——龙族到底是什么?

    他起身转坐到榻上,拿起竹管,眼神环顾石室,说道:“我只是一缕龙息,以作后路之用。当年的事,我知之甚少,自我诞生,就在这荒蛮泽洞中游荡。千万年前,这里并不是干涸连绵的山峦,反倒是一汪洪湖……”

    “龙息?后路?”

    他迷惑不解:“现在外面究竟是什么样子?你这娃娃与我血脉亲厚,放在宫里也绝不是等闲之辈,怎么连龙息都不知道?……你会化形吗?”

    我想到彭答瑞对我恭敬有加,又说我是什么继承人、太子一类的人物,眼前这位老鬼又口口声声讲什么“宫里”。我垂眸思量片刻,说道:“现在的世道,没有皇帝了,往后也不会有了。”

    他大吃一惊:“那天下由谁掌管?”

    “自然是由天下人掌管。”

    “真是胡闹!”他一挥袖,一阵罡风略过,鼻尖一凉,竟是划出个口子。

    我抹去鼻尖上渗出的血珠,凉凉道:“这有什么可胡闹的,天下这么大,一个人管着,自然会有照顾不周的地方。许多个人管了,才能顾得上方方面面。”

    “诶,我果真是老了吗?”

    我真诚地点头道:“你是老了。”

    我对他与年龄格格不入的面相深怀怨怼,他年轻也行,可年轻过我去,便不是那回事儿了。

    他扯回话头,又问了一遍:“那你会化形吗?”

    “老子生而为人,又不是妖怪,什么化形不化形的。”

    “你是龙呀!化了形,威风凛凛,徜徉云海,多逍遥自在。若再遇上一知心伴侣……”

    畅想戛然而止。他神色颇落寞,看来又是一情路坎坷的。这副神态唤出了我的共鸣,思及刘国卿,又对先前幻境念念不忘了:“我遇上杂毛犼那地方咋摆了那么多坛子的酒?干啥用的?”

    他横过一眼,促狭道:“自然是防着外人进来的,你不是体验过了。”

    我脸一红,恼羞成怒道:“我能体验什么!那酒古里古怪的,都骗得一只松鼠流连忘返了!”

    “那是好酒,虽比不过醉颜酡,但也是取以神瀵之水酿成。只可惜后来神瀵被钦原之毒污染,连带着那批酒也浸润了钦原的毒气,即便是闻上一闻,也会产生幻觉,若是喝了,效用更大……瞧你脸红的,莫不是幻境幻出来了情郎,招你共赴巫山?那你又是如何摆脱幻境的,看你也不像是心智坚毅之人,难道是情节曲折……”

    老子哪好意思说“是因为刘国卿不可能在下头”,只好避重就轻道:“脸红是喝你这破酒喝的,你自己喝吧,我不喝了!”

    “别介呀,我是在夸你,当时素女琴音都响起来了,傻子才不知道你幻境里是什么情景。”

    我大窘,深陷幻境时的确听到了几声琴音,还以为是咖啡店里放的新曲子,听了欲火更胜,原来是素女琴音之故。素女在传说里既擅长音乐,又司掌男女那档子事儿,他竟毫不避讳地打趣我,便骂道:“你真不要脸,哪有老人家德高望重的样儿?”

    祖宗不以为意道:“龙性喜淫,多美妙的事,有什么好避讳的?你可万万不要学人类那般虚伪的脾性——你到底会不会化形?”

    “我大部分还是人类,”这句话十分奇怪,活了三十来年,方知自己着实不全是人类,“你说的什么化形,我真不明白。”

    “你不明白没关系,我来教你!”

    祖宗跃跃欲试,他是闲得屁眼出油,我却没闲暇陪他玩儿,便赶忙推辞,连声道:“不可不可,现在外面没有龙了。何况龙是天子,是皇帝,这年月,名声别提多臭了!你是老祖宗,可不能坑人啊!”

    祖宗唉声叹气,一杯接一杯的灌。我不知他一什么龙息——老实说,我压根儿对他的话似懂非懂,也不想懂——会不会醉酒。我心里打着小九九,妄图问出宝藏秘辛。那宝藏与龙族大有关联,他作为祖宗,总该知道些。

    酒过三巡,杯盘狼藉。胐胐跳上桌来,舔了舔残酒,当即咣当倒桌子上起鼾了。我将它挪到榻上趴着,就搁祖宗身边,自个儿也身子一歪,倒在榻上,与祖宗闲聊道:“你知道吗,若不是真的见到你,你说的这些,放到现在的世界,都是上古神话,都是假的,都是古人异想天开,随意捏造的。”

    祖宗勃然大怒:“放屁!那老子是什么!”

    我不知道他这声“老子”是跟我现学现卖的,还是自古就有的,却听着亲近。我一乐,又道:“因为那些东西,我们都没见过,就像龙,这个动物图像是怎样诞生的?没人知道,几乎人人默认了它是人类幻想的产物,现实中是没有的。”

    他冷哼道:“无知的人类,没见过就认为不存在,想当初……”

    我打断他,不想听他长篇大论,只想赶紧把事儿办妥:“虽然大多数人无知,但历史仍是留下了蛛丝马迹。从前我不知有‘龙族’一说,我阿玛——我爹——从不与我提及,这固然有他自身的考量,但更多的,是不想我因为大多数人的‘无知’而被孤立……人类群居过活,社会是个整体,脱离了社会,我们日子可不会好过。”

    祖宗好奇道:“那你又怎么得知了?”

    我微微尴尬,脸上更红,期期艾艾道:“我……我怀孕了……才知道的。”

    “那太好了!年纪越小,化形越容易成功,你下次记得带他来,我教他……是男孩女孩?”

    “是个男孩,不过,多谢好意,我不会带他来的,”我婉拒道,“他毕竟要融入社会,而不是呆在洞里。”

    “诶,是了是了,老头子最讨厌了……”

    “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我瞥他一眼,“而且人类不会一直无知下去,我们有智慧,仅凭着丁点儿的蛛丝马迹,也能还原出整套的历史来。”

    “哦?我们留下了什么?”

    愿者终于上钩。我笑道:“不过几句话,却令人趋之若鹜,说的是宝藏所在之处。”

    我一边说,一边观察他的颜色。一听到“宝藏”二字,他的面部慢慢凝固起来。

    我继续道:“那几句话是,‘承天运,双龙脉;曰昆仑,曰长白。守陵人,世世代;玉龙现,宝藏开。’……祖宗,有没有给你些启发?”

    良久,良久,他轻声道:“人类啊……”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就告别祖宗了!这缕(?)祖宗也是萌萌哒,千万年一个人憋屈着,想找个唠嗑的也不容易= =

    龙伯国:山海经里的巨人之国。之前看过一本解析神话的书,上面说龙伯国人体型巨大,大抵是因为都是龙的关系【笑cry】龙伯钓鳌的传说可百度。

    钦原:山海经里的一种鸳鸯大小、像蜜蜂的动物,毒性十分强大,产地昆仑_(: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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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章

    “人类怎么了?”我问。

    “要说宝贵的东西,确有不少。可你说的宝藏,我是半点头绪也无。我身在此间千万年,从未听闻过宝藏之说。大抵是人类以讹传讹,生了贪念吧。”

    我好奇道:“宝贵的东西?你指的啥?”

    祖宗傲然一笑,一指自个儿鼻尖:“自然是长生不老的我。”

    我没憋住,骂出一句“臭不要脸”,末了一想,秦始皇遣徐福东渡求药,为的是长生不老;汉武帝炼仙丹,以求长命百岁,遑论古往今来的天子帝王,也得听上山呼万岁才坐得住龙椅。如此说来,这老鬼说得也称得上有几分道理。

    “那你可得藏好咯,免得叫人掳走,咋死的都不知道。”

    浅井一直拿我做实验,若见了眼前这个,定是把持不住。不过,这老鬼不是人,即便被按在了实验台上,也会令日本人一筹莫展吧。

    只要是给日本人添堵,老子做梦都能笑醒,因而瞅着老鬼比我年轻些许的脸,也生出了几分喜爱,声音柔和下去,口头上却不依不饶:“你说话恁来悬,谁愿意翘辫子啊。来来,来你说说,你咋活这么大岁数的?”

    “你小子耳朵长脚后跟去了?我只是一缕龙息,此处福灵宝地,聚息不散,养息固体。这小不点儿,”他欠儿登地薅了把胐胐头顶的毛,“死心眼子,当年与我不离不弃,随我来到此地时,已是奄奄一息。幸而休养生息多年,终于凝了神,固了体,到底是小不点儿,像我这般高大的身板,不知会凝到猴年马月去。”

    我忽然于心不忍:“你那时候,天下是啥样的?真是神仙满地走,妖怪可劲溜?”

    “什么样的?”他深深拧紧眉尖,似乎这是个千古难题,而他又没有超凡的智慧,想破脑袋也无法解其意,“我只记得……昆仑以东,天下刚大一统;昆仑以西,以我龙伯国为尊,其余的……”他咂摸咂摸,没咂摸出个所以然来,反倒是瞪大了眼睛问我,“嘿,其余的我咋啥都不记得了?”

    我双手揣袖,往后一躲,说道:“你都不知道,我上哪儿知道去,自个儿合计去吧!”

    别看相貌,就他这中古的年纪,脑袋不好使也不稀奇。由他思来想去了会儿,方讽刺道:“除了你,这洞里还有啥好玩意儿?该不会也被你忘得一干二净了吧。”

    祖宗摆手道:“若是物件,我不明白现如今你们小崽子看重啥。我们那时候看中的是玉,犹以昆仑玉为上。昆仑玉又独独出自我龙伯国,是以万国来朝。”

    “我们现在看重的可海了去了,漂亮的石头都稀罕。什么珊瑚、翡翠、玛瑙,珍珠……金银就更不用提了。玉也贵重,只是民间多是劣质仿物,好东西都得沾上‘御用’俩字儿才行得通。”

    祖宗面色古怪,说道:“何故喜好此多艳俗之物?即便好玉难求,青铜朴实厚重,也不失为上佳之选。”

    我嗤笑出声:“世间庸碌皆俗人,你在你这洞天福地里做神仙,哪里能领略俗的美妙?”

    祖宗所有所思地点点头,眉目间竟多了一丝天真:“那你也喜欢金子、银子了?”

    “喜欢呀!”

    祖宗下榻,无缝天衣不生褶皱,对我道:“那你跟我来。”

    我犹豫了一番,决定抱着胐胐一同前去。这老鬼对胐胐实心实意,真要一言不合,出了岔头,胐胐还能垫个背。

    房屋设有暗门,只见祖宗掌心青光一现,眼前立时出现一条黑黢黢的甬道。甬道无火无光,却在刹那后,墙壁上星星点点闪烁起璀璨荧光。我惊叹地跟在老鬼身后,不时凑上去仔细端详那油绿荧光,竟是大大小小数以万计的夜明珠!

    明珠未经打磨,棱角多端,一颗光明有限,连起来却是片进过染缸的银河。偷眼没瞜见老鬼回头,便收住脚步,试图抠下一颗来。哪怕是个小的呢,那也是个宝贝,赶明儿拿给依宁把玩。她生得晚,没见过夜明珠,又是个闺女,打小喜欢晶晶亮的物件,把这夜明珠打磨好了,做成耳坠子,衬得她小脸光彩照人,多好看。便是镶在嫁奁上,那也是奉天城里头独一份儿,放到前清,也是长脸面的。

    夜明珠在墙壁中缠绵了千万年,想当初嵌得就瓷实,而今与墙壁浑然一体。我抠了半天,指甲都磨平了,珠子依旧纹丝不动。我暗自着急,却不想老鬼走了回来,还满脸不解道:“你抠这些破石头干什么?也就是个照明的功用,还不及烛火亮眼。”

    我说道:“你懂什么,这可是夜明珠!你看头顶那个,有鹅蛋那么大!要不是够不着,老子早弄下来了,就你没眼光。”

    老鬼道:“这还能当个宝贝?从前我屋里,这玩意儿一点都不稀奇,我还嫌它不亮堂,费尽心思才找来灯油的。”

    我扭头瞧他:“你要不稀罕,给我挑几个成色好的,个头大的,你不要我要。”

    老鬼拽过我的手,步履生风,边说道:“瞅你那没见识的样儿,好东西在后头呢。”

    甬道尽头是一扇石门,老鬼如法炮制,青光过后,石门洞开,现出一座四方四棱的密室。

    甫一打开,金光璀璨,刺得人睁不开眼。待光芒逐渐散去,定睛一瞧,嚯!好家伙!满室金碧辉煌,金银珠宝水一般,俯拾皆是。物以稀为贵,物不稀了,就不值钱了,金光闪闪的垃圾随意堆在犄角旮旯里。

    老鬼不以为意,想是司空见惯,也难怪说我没见识。此中的夜明珠,成色比外头的好上千倍万倍,个头最小的,抵得上外面最大的。老鬼见我满目生光,得意又轻蔑地往里面走,肆意地踩碎了几颗东海珍珠!我绿油油、金灿灿的眼珠子都飞了出去,心疼欲裂,高声道:“你看着点儿!看着点儿!都踩碎了!”

    “这珍珠生得奇形怪状,仗着个头夺眼,实则不是好货色,你心疼个什么。”老鬼站在中央闪金光,接下来又说了闪金光的语句,“你喜欢就拿走,我还嫌占地方。清理出来了,也好体体面面地摆上伶伦管、素女琴。”

    我十分想像叫花子一样,将漫山遍野的财宝仓皇地往口袋里塞。口袋里塞不下,再撩布褂兜着——然而我是谁?我不是叫花子,也不是平头百姓,我是见多识广的大老爷,架子得端着,万不可有辱斯文,再叫这老鬼小瞧了去,丢了我老依家的脸。

    遂挺背收腹,负手踱进密室,对着沉甸甸的金子装挑作剔,心里却接了金子抛的媚眼,痒痒得紧。

    我问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宝藏了吧,怎么来的?”

    “这里本是神瀵的泉眼,亦称龙眼。‘承天运,双龙脉;曰昆仑,曰长白。’所言不错,此处便是长白龙脉的龙眼所在。”老鬼正经起来就成了祖宗,天衣轻动,确有几分仙风道骨之姿,“龙脉乃立国之根本,此地有国,名曰‘终北’。”

    我早惊讶不起了,说道:“终北国……难怪神瀵听着耳熟,这里竟是终北国?”

    终北国,与华胥氏之国相似,地处东北极地。而终北之北,便是北冥——有鲲鹏的北冥。

    《列子》中记载,终北国风调雨顺,不生花鸟鱼虫,人也没有欲望,无需法礼,不必烦恼生老病死,生活和乐安康,平静顺遂,如同拔了苹果树的伊甸园。细细量来,却诡异之极:人没有欲望,不生事端,那不就洋娃娃似的没有思维吗!设若一群木偶生活的国度,便不能称之为人。

    ……若是死人呢?

    我打个寒噤,不敢再想下去。迂回到记载上,值得一提的,便是这与瑶池并称的滋穴了。瑶池水称琼浆,滋穴水便称神瀵。相传神瀵臭过兰椒,味过醪醴。终北国的人饿了渴了,皆以此充饥,他们也喝不腻,喝多了却会“(过则)醉,经旬乃醒。沐浴神瀵,肤色脂泽,香气经旬乃歇。”适才与鼠兄品尝过的古怪酒,便是以神瀵酿造,不知不觉间,我竟也是做了回神仙了!

    我慢吞吞道:“终北国不缺吃不缺喝,要钱也没用,这些总不会是他们私藏的吧。”

    祖宗道:“我在的那时,终北国已名存实亡。人人都知道这个国家,却无人亲眼见过,也无人接触过终北国人。泉眼之下则被鲲、老餮、貔貅瓜分。这三只老怪最是贪恋晶莹,惜哉福薄,神瀵为钦原之毒所污染,鲲、老餮、貔貅纷纷丧命,留下这些……艳俗之物。”

    我挖苦道:“你们那时候做交易用的钱不是金子、银子吗?你一口一个艳俗之物,听着恁不得劲儿呢。”

    祖宗理所当然道:“民间交易多用青铜板。况且,我从未缺过金银钱财,不觉得有多珍贵。”

    我围着他转上几圈,说道:“‘玉龙现,宝藏开’,这宝藏是有了,看来你就是玉龙了。”

    我心里美上了天儿,这么一大屋子的宝贝,全是我的了!太太那儿穷得当衣服,老鬼简直是打瞌睡送来了枕头!

    面上越发和颜悦色,只想尽早带下山去给太太应急,当即也不推脱,专挑黄金拿。我摸了五条小黄鱼,于这屋里的财宝而言不过九牛一毛,我想了想,又抓了把金豆子。金豆子比小黄鱼实用,虽说是货真价实的金条,但上面没有日本官府的刻章,无法当正经大钱使。倒是金豆子,体积小,拿出去花也不打眼,顶多被人搁背后念叨“败家”罢了。

    金豆子全部堆在最里边的角落,拿完抬眼一看,竟又是一扇门。

    门面精致,花纹繁复,庄重大气,是个大家闺秀的模样。两扇门上各有一个对称的凹槽,长方形,手掌大小……咋瞧着这么眼熟?

    好像上一次,就遇见地震那次,我从洞口下来,笔直地向前行进,尽头是一大块平滑的石板组成的门,上面也有类似的凹槽,对比这两组凹槽的高矮胖瘦,几乎一模一样!

    我指着门问祖宗:“这是什么东西?”

    祖宗一愣,说道:“不知道,我也没打开过这扇门,只是时常听到门后似有水流之声,应该是隔绝水流的断龙石了。”

    “这后面有水?”

    “我只偶尔听到过流水声,是一条暗河也说不定。”

    我眼前一亮,说道:“你说神瀵干涸,说明钦原之毒也随之消失了。滋穴历久弥新,正说明是一眼活泉,神瀵不会无缘无故的干涸。那么,这断龙石背后的水,会不会就是被阻隔的神瀵?有毒的神瀵彻底清理干净了,干净的神瀵也是时候重见天日了。”

    祖宗道:“全是你的猜想。神瀵有也好,没也罢,左右就是个鸡肋,于我,是无所谓呀无所谓。”

    我撇了撇嘴,又在密室里转悠一圈,以期沾上铜臭,也做回大老板、大富翁。

    过足了瘾,又与祖宗告辞。他万万分地不舍,希望我能带安喜来找他玩,然而地下除了酒,没有吃食,总不能让安喜成了酒蒙子,还饿着;再者,如果日本寻了过来,安喜这不是羊入虎口吗。

    这些我没与祖宗细致掰芽地解释。胐胐醒了酒,与我一同出洞。我意气风发,志得意满地打算与小黄一同回彭答瑞的老窝,却在脑袋伸出洞口的瞬间呆住了。

    我进洞时,柳条刚发芽,那芽尖嫩得一掐直出水;我出洞时,枫叶红胜火,扭腰摆臀迎风招展。

    我大喊了两声小黄。小黄的踪影是没见到,却招来了一组宪兵队!

    作者有话要说:  忘记门上凹槽的请重温第一百一十八章

    来(三声)悬:说大话

    老依摇身一变,变成了大富翁!不仅能养家,还能包养小情人。然而小情人虽然规矩,却不老实,老依也是操碎了心。小情人 aka小6:分明你才让人操碎了心!有钱了不起啊!

    ☆、第一百七十一章

    我露着半拉脑袋,整个人风风骚骚的,逆着风,一股子骚味都飘香十里。低头一看,竟是胐胐尿了老子满怀!我恨不得掐死他,平日里瞅着蹦精蹦灵的,遇上刀枪也是个怂货!

    凭良心说,不能怪日本人鼻子属狗,实在是胐胐尿味儿妖里妖气,喷洒在我身上,成了活靶子,日本人顺着味儿低头一看,几只眼珠子撞个正着。我像个躲道士的公狐狸精,捏着鼻子,拎鸡崽子似的拎着胐胐撒丫子往回蹽。蹽出不远,回头一瞅,那队日本人一个个儿下饺子似的,也跟着蹦进洞来。

    我祈祷那只战力强悍的杂毛犼赶紧出现,总能吓他们一吓。然而老子快蹽到了头儿,也不见那可爱芬芳的犬牙。我一边跑一边骂:“都是你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小瘪犊子,一身骚味儿,连那只杂毛犼都闻不出来老子的龙味儿了!”

    胐胐端腔缩脖,估计也是不大好意思。我心道,真是个小祖宗!同时又担心老祖宗出现。老祖宗来历不凡,被日本人知晓了存在,老子那满屋子的金灿灿全得插上翅膀飞进日本人口袋里去!

    转眼抵达了甬道尽头。日本人见是死胡同,也不追了。他们不疾不徐地从四面八方围上来,举枪上膛,嘴里叽叽嘎嘎笑出了声,总之没个好动静。

    我后背紧贴着石板门,十个手指头扣在门板子上,力图找到个着力点,以求把门推开,却是徒劳无功。胐胐死死抱着我的腿,我一动不敢动,汗珠子从额角滑下来,估摸着在劫难逃。

    可坐以待毙不是我的行事风格,敌动我不动。我怀疑他们有命令,得把我毫发无损的带回去,因此即使有许多机会崩了我,他们却不约而同的没有开枪。这也是我最大的依仗。

    日本孙子们围成个紧密的圈,脚步有了停势。敌不动我动!我找准时机,孤注一掷,沿地面骨碌个前滚翻,眼疾手快地扯下其中一孙子的手榴弹,这孙子还想夹腿,被老子一记黑手,给掏成个太监。

    那玩意儿裹了层裤裆,握在手里,尚有温热。小鬼子就地打滚,凄厉的尖叫几乎能震塌地洞,其他小鬼子心惊肉跳,一脸震撼,面面相觑,目瞪口呆,不敢再有动作。我朝他们咧开嘴,笑出个狰狞的面目,导线齐次咔嚓一拔,朝他们迎面丢去,自个儿则转身就跑。

    手榴弹炸出一场血肉大雨,猩红倾盆,屎盆子似的倒扣在我的头上、肩上、背上。我回头看战果,心里头有点期盼能把那石门炸开,好一睹其后的奥秘。

    奈何石门纹丝不动,连个坑点也没有。我甩开袖子,抹去脸上血迹,正在这手腕一抬一落之间,地动山摇!我没站稳当,一屁股跌到地上。胐胐迈开小短腿连蹦带跳,我下意识要接住他,他却一嘴巴咬住我的袖管,用力往前扥。他力道奇大,小小的身体里仿佛禁锢着一头大公牛的灵魂,我这大体格子生生被他拖出去好几米。屁股隔着布料摩擦地面,仍是要着火般的沙得慌。我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地洞竟然竖了起来!就像倒立的鸵鸟、咽树叶子的长颈鹿,我们误闯进了它们的喉管里,如今要掉进胃里去了!

    比滑滑梯更加惊心动魄,甬道垂直近乎直角,可那群酒坛子却狗皮膏药似的,屁股粘着立起的地面,没有要倾颓的力道。酒盖子也封死了,酒水半滴都没洒出来,幻境自然是无法成形。

    我早已接受了洞中千奇百怪的情状,专心致志往下掉。心脏分量轻,下坠的速度没有肉体快,一下子堵在了嗓子眼,出、出不去,下、下不来,正是难受的当间,我眼睁睁看着光滑的门板变成了平滑的地板,四边缝隙悄然渗进水来!两旁石壁看看在酒坛子前方拦腰斩断。半截石壁轰然坍塌,落进了无底洞般的深渊里,顷刻间,吨位的大石小砾不见了踪影。

    水越积越厚,破洞之中出现了漩涡,水面扇片般打转,锋利的弧度如同把式人耍的大刀,仿佛掉进去就会被斩成肉酱!我抱紧了胐胐,深吸口气撞进漩涡里,闭紧了眼睛随波逐流,待屏息到了极限,方迷迷糊糊睁开条缝。

    四面水域充沛,不见尽头。四肢没了力气,鱼似的张开嘴,咕噜噜冒了几串气泡,然而我没有开放的鳃,大股大股的水涌进鼻腔、口腔,窒息感上了头,晕头转向,喝醉了酒似的。

    快憋死的时刻,身上忽然一轻,后脖领子一提,卡着喉咙往上浮去。张牙舞爪不多时,头顶一激灵,混沌的声音骤然清晰,竟是破水而出!

    我咳嗽着转了两圈,胐胐松开叼嘴里的领子,在我身边狗刨。我平静下来,大口喘气,摸摸他湿漉漉的毛,哑声道:“谢谢。”

    此刻明月高悬,四下静谧,唯有虫鸣。月影飘荡在不远处,接着点光亮,我爬上岸,撇手撇脚瘫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满身又是尿又是血,还有人肉沫子,通通被洗刷了干净。歇不了一会儿,我坐起身来,环顾水面。这水面不大,仅仅是湖的大小。湖的东部排满了枯萎的荷叶,湖边野草稀疏,还有人踩出的羊肠小道,可见是个常有人光顾的景色。我拖着湿重的衣衫沿湖岸行了大半圈,看到了前方宽广的马场。

    马场门面极是熟悉,这落脚地点随之揭开——这湖是东湖,就在东陵棋盘山脚下,依宁来这儿骑过马。

    马厩设在室外,头顶遮檐搭棚,马场开得大,挣得多,处处财大气粗,上百匹马儿住着单间。我正浑身无力,即便是上山,也走不出多远。缓步来到一匹油光瓦亮的黑马面前,和它大眼瞪小眼,眼前的高头大马膘肥体壮,正是上好的代步工具。我弯腰从槽子里抓出一把草,借花献佛,大黑马卷进嘴里咀嚼,这时试探着摸摸他老长的马脸,到底是吃人嘴软,没尥蹶子。

    单间上了锁,借着昏暗的油灯,我在柴火堆里找到了一把斧头,放手里颠颠,打算把锁链砍开。谁料刚直起腰,一声嚎叫冲破天际!守着石磨的大花驴踩尾巴了似的嗷嗷叫,我都傻了,往后退一步,只听“咔嘣”一声,大花驴捂了嚎风,栓他的细麻绳几乎要崩裂!

    先前只顾着找斧头,没注意旁边还有头驴,再低头一看,原来是不小心踩碎了它的胡萝卜。

    我真是有嘴说不清。大花驴一嗷嗷,马场主和长工们屋里的灯接二连三地亮了起来。沉静的东湖染上了更多星星般的光点,喧嚣的人声迅速逼近。不待我抄斧头去砍锁链,胐胐化身离弦的箭,噌地窜上去咬断了拴大花驴的麻绳!

    麻绳一断,大花驴直奔我而来,我东躲西藏,狼狈不堪,一个踉跄摔进柴火堆里,千钧一发之际,抓住根胡萝卜,反手捅进了驴嘴里。

    驴嘴上带着嚼子,想来也经常随着主人走南闯北、上货赶集,是一头有见识的驴。当下别无选择,扯了麻绳,揣上几根胡萝卜,其中一根绑麻绳上,麻绳再提溜斧头把子上,翻身骑驴,大花驴脾气火爆,然而将胡萝卜往他眼前一钓,立刻变成了温柔小意、小鸟依人的大母驴,哒哒哒向前飞驰而去。

    此驴前世大概是比大黑马还要强壮的大花马,今生仍残留着前世的性情,不仅跑得快,还听得懂“驾”“喔”“吁”,倒是个意外之喜。将马场远远甩在身后,我跟胐胐进山绕了一大圈,终于遇见了倒掉在枝桠上,气喘吁吁的小黄。

    作者有话要说:  捂了嚎风:就是声嘶力竭的嗷嗷大家意会一下= =

    这是有味道的一章

    骑驴技能√

    ☆、第一百七十二章

    绕山路颠一大圈,小黄这蠢蛇就跟咱后屁股也绕了一大圈。他身躯肥胖,又懒,追不上拉磨赶集、日行千里的大花驴,白白费了气力。极疲极累之下,他终于开了灵智,绕去另外的小半圈,与我们来个顶头碰。

    大花驴对小黄有着十足的兴趣,脚丫子大的舌头一伸一缩,直把斗大的蛇头含进了嘴里。小黄尾巴啪啪地抽了大花驴几嘴巴,方撤出满头淋漓。这大花驴果真不是一般的驴,汗血宝马见了蛇还要跳三跳,它居然把蛇含嘴里了。

    小黄悲哉,满脸生亦何欢。我忙又塞了个萝卜,堵上驴嘴;顾及小黄行得慢,跟不上硕大的驴蹄子,便下了地,牵着大花驴慢慢地走。

    待我下来,胐胐冷不防冲驴子大吼一声!发出恶气,又照头打了小黄一巴掌。敢情是又给小黄报仇,又气小黄挨了欺负,非常地恨铁不成钢,看不过眼了。

    大花驴众星捧月成习惯,习惯成自然,哪受得了一巴掌的屈辱,当场尥了蹶子,我若还在上头,必会跌下来,磕得头破血流。胐胐挑准了时机,也幸而我善心发作,下了驴背,否则胐胐再憋出一泡尿来,老子连鼻子都不带捏的,立马丢他回老鬼身边去!

    小动物间的爱恨情仇是新鲜透顶,我十分乐意欣赏一番。因为与小黄、胐胐厮混的时间久了,所以更加偏向于他们。只是眼下没了空闲,大花驴脾气坏,却尚有用途,只好委屈了胐胐,将他呵退,又给了大花驴胡萝卜做安抚,哄得她乖乖听话,只求不要再闹出幺蛾子——我可没胡萝卜了。

    山路行得疲沓,抵达彭答瑞的住所,却不见他的人影,邹绳祖也不在。我围着泼泼洒洒的野花圃转了转,便是这最远的旮旯也泯然无踪,真是奇怪。不过,彭答瑞是有大神通的,日本人他都不怕,在这山里也没个天敌,思来想去,没个由头,便不再想;肚子却身不由己,闹起了铺天盖地的饥荒。

    去灶房和耗子抢了两根苞米,又把仅剩的胡萝卜给了大花驴。吃饱喝足之后,毫不客气地用光了彭答瑞辛苦担挑的两大缸子清水,洗了个顺顺心心的冷水澡。然后堂而皇之地霸占了热炕头,一觉睡到大天亮。

    再睁眼睛,彭答瑞已经回来了。神龙似的大黄今日露出了全须全尾,和小黄一棵一条缠树上,沐浴着秋后斑驳的日光。

    我没大好意思地打个招呼,坐在他对面:“说起来你可能不信,老彭,这山里真有精怪。”

    彭答瑞道:“这话您得对邹先生说,他已经下山去了。”

    我较不准他是个怎样的态度,唯有顺着他:“啥时候走的?去哪儿了?”

    “您消失后的一个月走的,去哪里不知道。”

    彭答瑞几番答话像水泥红砖垒砌的城墙,硬邦邦的将人赶出城外。我自讨没趣,却意犹未尽,腆着脸又道:“我也不是故意的。那精怪邀我推杯换盏,又说一切都是假的;这酒虫一勾上来,再下去就难,我又推脱不过,既然是假的,自然是无损身体,更没有贪杯。几个时辰的工夫,一出来,春景就换成了秋景,我还吓一跳呢。”

    彭答瑞道:“我昨日去会了会您嘴里的精怪,那是您的祖先,您说他是精怪,有些失礼了。”

    我是万万不曾想彭答瑞竟与那老鬼打了照面,那么我的遭遇,他是知道得一清二楚了。

    我微一迟疑:“……你是早知道……咱祖宗,还是昨儿才认识的?”

    “神交已久,仅有过一面之缘,便是您遇上地震那一回,得他相助良多。”

    “我就知道那不是普通的地震,没准儿是那只杂毛犼七冲八撞搞的鬼,”我嘟囔一句,“那你咋不早去找我,让邹绳祖白白等了一个来月。”

    “洞里设有上古禁制,稀奇事物繁多,又可隐藏气息;我与他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想冲了他。”

    我笑着揭他话里的短:“昨儿个,你还不是去了?”

    彭答瑞一撩眼皮:“昨日那洞中天翻地覆,我不与他联手,整个儿东陵的山都得塌,也算是报答他救您一命的恩情。”

    我眼神飘忽,实感尴尬。说起来挺对不住他二位,全是我一颗手榴弹惹的祸。但又不能全怪我,大头要算在小鬼子头上,没有他们穷追不舍,我也不必手上沾血,还抢了马场主人的驴来。

    邹绳祖下山,最大的可能是去了东陵老宅。不过他没钥匙,又不熟地形,即便翻墙进去了,也不堪大用。想到此处,再也坐不住,用过午饭后,便与彭答瑞告辞。

    彭答瑞道:“您那两组玉佩还在吧?”

    “你给的那块儿,我找了个稳妥人看管;我的……有一半给了我小儿子戴着。”

    彭答瑞高深莫测道:“我昨夜重布禁制,顺便探查了地洞,那两组玉佩或许大有用处,如果方便,您还是贴身收藏为妙。”

    我皱起眉头。话说到这种地步,不容我顶撞,只领下了好意,暗自琢磨去罢了。

    大白天,无法光明正大地把大花驴还回去,便将这差事交代给了彭答瑞。彭先生吃了我许多年的亏,这一次长了教训,与我讨价还价,要我带上胐胐。我不明白这小不点哪里碍着了他的眼,彭答瑞却说:“它尘缘未尽,不然也不会跑了出来。你带他入凡世,他的缘分与你关联不小。”

    我只好带上胐胐躲躲藏藏下了山,猫树荫后头窥视城市的街道,发觉街上肆意行走的日本兵少了不老少。

    战争时局,一天一个变化,我却耽误了大半年,不知日本又出台了哪些新政策。我只记得上山之前,日本在太平洋战场的局势不容乐观;若是日本兵渐少的原因是调去和美利坚打架,那真是再好不过,没准我东北也傻人有傻福,做了个得利渔翁呢。

    然而我还是不敢大摇大摆走出山林。与胐胐磕磕绊绊、造了无数花草横死的孽障,终于来到了通往东陵老宅的最近的道路。

    东陵本就人烟稀少,直到夜幕降临,街上少有人走动,我才与胐胐快速而精准地来到了老宅后门。这宅子原有些下人看着,却因我怀孕的关系,被柳叔悉数调去了小河沿,此刻倒与我行了方便。

    胐胐轻巧,自墙头一跃而进;我则费了些眼力,为钥匙找进了锁眼,推门声音一小再小,才总算进入了这个掩盖了阿玛过往的、我儿时的乐园。

    我当初要回老宅,是为了寻找宝藏的线索;如今打探了地洞回来,还得了满满登登的一整间屋子做扑满,此番心意便淡了。可我尚不能确定那些个黄金白银真是宝藏——彭答瑞可说,那宝藏没啥用。

    彭答瑞不像祖宗,千万年的不出山;相反,他偶尔是要扮作猎户,下山与居民做交易的,理应知道钱的好处,不会说“没啥用”。凭借这一点,我得到的究竟是不是传说中的宝藏,尚存疑虑。

    但不论真正的宝藏是什么,那整整一屋子的金光,是绝不能让日本人听到丁点儿风声的。当时被我炸稀碎的几个小鬼子,不晓得是不是全部的队员;就怕他们留个心眼儿,分出一两个人下山报信,那就大事不好了。

    再者,听彭答瑞的意思,我阿玛所知龙族之事,比他详尽得多。我也只好对老宅寄予厚望,期盼能找到关于龙族的记载。不必二十四史那般悠长齐整,只要有丁点相关的,确切的说,最好是几十年前,我和邹绳祖那个便宜爹来勾搭我阿玛的目的,以窥得日本研究我龙族奥秘的原因,才是最真切了。

    只是,从哪里找起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背景板先生刘某上线~ 好几集没戏份了,大家都饥渴难耐了吧【doge脸】

    ☆、第一百七十三章

    我溜进了阿玛的书房。

    说“溜”不大准确,这毕竟是我自己的家,是有房契和地契的,都在我太太的古木盒里压着。而“溜”这个动作,容易让人联想成贼眉鼠眼的面部形象。爷向来光风霁月,与猥琐下流是截然相反的,这字儿用得不大妥当。

    书房位于宅子东南角,是个顶好的位置。冬暖夏凉,阳光充足,门庭前有一株茂盛的石榴树。它已在我家扎根多年,炎炎夏季,全仗着粼粼的树荫,给书房做荫庇。石榴花却是火红的,仿佛采下一抹艳阳,不让它通过,便凝结在了枝头,熨都熨不开。

    之所以啵都没打,脱口而出就是“溜”,源自于我幼时不好读书。先生下课后,阿玛常把我锁在书房,让我受着墨香的熏陶,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期望我能近书者香。

    他却不知,他费尽心力为我寻来的哈哈珠子——就是伴读,其中一个还是柳叔的侄儿——早让我挨个儿收拾了个遍。阿玛只让人锁门,窗户却不锁,夏天我开窗就能蹦出去;到了冬天,费点劲,却不用我费劲,让伴读清理了窗框中的冰碴,窗户便可以开了;回来再浇进凉水,不消一会儿的功夫,又冻瓷实了。

    夏天,我会轮流带他们出去玩;冬天,则是谁听话,谁清理得最卖力,我就带谁出去:我吃糖葫芦,也给他们买糖葫芦;我得了只蛐蛐儿,也给他们买蛐蛐儿——当然,给他们的蛐蛐儿,品相都不及我的,否则斗起来,我咋赢?

    当时年纪小,日子过得慢,有时候溜出去被发现了,也是伴读们挨罚。一尺子下去,手心肿成个馒头;年纪稍小的,哇就哭了。我则在旁边哈哈笑,笑着看他们哭,觉得十分有趣。

    可今日不是夏季,也不是冬季,而是深秋。

    深秋不是石榴花的季节,石榴树再一次步入中年,开始结石榴。却是老远飘过来的若隐若现的桂花香的季节。桂花香是从隔壁传来的,我小时候常闻到。然而隔壁是间空的三进院,宅子的主人老早南下杭州避祸,连条狗都没剩下,独独留下这桂花老树镇守宅邸。

    此夜月色暗淡,玻璃窗乌漆墨黑,照不出影。许多些年头不来,回廊雕栏积了层厚厚的尘土。书房门上了锁,钥匙在马姨身上,而我本就没指望自己能堂堂正正地走一次正门,于是来到窗前,拉了一次,窗子也落了锁,不过锁头多年不用,早已摇摇欲坠,我又没想过修缮;施了大力,再一次,锁头没开,窗户却是整个儿掉了下来。

    我拖着窗户,不由发愣。锁是不大修缮,窗户却是年年加固的;即便这两年没人想着了,也不至于一拉就掉下来呀!

    将窗户放在一边,我跳进屋子,轻车熟路地翻出蜡烛和火柴。一划、一点之后,书房不再如月色暗淡,然而没来得及细细打量一番情状,后背倏忽一阵疾风!整个人被按在了桌子上!

    手钩成爪,向后一抓,只抓到了一片衣角。没等我反应过来,后衣领一提,又落进了一个温暖而熟悉的怀抱。

    我松了口气,提吊的心胆回了原位,顺着力道,惬意地偎依进他的羽翼之下。

    他的呼吸打在我耳畔;耳朵动了动,微微发着痒。

    他的手臂越勒越紧,硌得我肋骨作痛。我握住他的手,轻声道:“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依然背对着他:“你怎么来这儿了?”

    刘国卿把脑袋埋进我肩胛,闷声道:“一时半刻说不清楚。”

    “窗户是你弄坏的?”

    “嗯……”

    “你得赔……”

    “我知道……”

    我拍拍他的手臂:“我想看看你。”

    他松开了怀抱,我转过身,入眼是日思夜想的容颜。

    瘦了,也黑了;头发长了,该剪了。

    我又闭上了眼睛,消化了目前的信息,然后睁开双眼,眼珠一动不动地瞅着他脸上的每一寸皮肤,再用破釜沉舟的力道,含住他的嘴唇。

    在贴近的前一刻,他的嘴唇动了动。我看懂了口型,他在说:“我想你……”

    我吻得更深了。

    亲吻如星火燎原,身体各处瞬间热情起来。我们拼命撕扯对方碍眼的衣物,起初还惦记着这是阿玛的书房,却又立刻被刘国卿作乱的手勾了回去。

    衣衫尽除,他把我抱到桌子上,急不可耐地冲了进来。

    我忍痛皱眉,却没有阻止他;这种时刻并不只是单纯的享受。我只想感受他的思念和渴求,感受我们水乳交融,仿佛天崩地裂,也无法令我们分离的契合。

    我紧紧搂着他的脖子,他一边凌乱地冲撞,一边气喘吁吁地重复道:“不要走……依舸,不要走……我爱你……我爱你……”

    他撞击到某一个顶点,我过电了似的浑身战栗起来,快感从尾椎冲上天灵盖,除了忘情的呻吟,我想不到其它回应。

    我无法名正言顺地大讲特讲一套爱情理论,因为我知道的太少了。统共体验过恋爱滋味儿的,也只有刘国卿单蹦一个。这滋味儿还不大美妙:甜的时候有,却很少,多半是苦的、酸的,或是甜中透着苦的;就像把心脏长久地泡在苦水里,即便外头裹上了蜂蜜,该苦的还是苦。苦已经腌透了,这块儿心脏理应是不能用的,丢了最好。然而心脏独一无二,没有可替代品,凑合凑合,也就是了。滋味儿到底和普通的不一样。

    所以我喜欢听他不加掩饰的告白,会让我觉得身边有个安心的人。累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地躺在他身上,他不会把我扯下来。

    至少刘国卿……不会现在把我扯下来……

    我们在宽大的书桌上放浪形骸,笔架与镇纸七零八落,东倒西歪;湿黏的水渍沁透几篇生宣,刘国卿顶得厉害,下面似乎流了血,倒真像是晕染作画。若真有鬼神之说,夜里从祠堂出来遨游的列祖列宗们,定会恨恨骂上一句:“不知廉耻!”

    他们骂他们的,左右有阿玛行事在前,我做的事儿,总归不算开天辟地。阿玛愧杀,无颜面对祖宗,过身后葬在家族墓地里,只得屈居一隅,小土坡瞧着可怜巴巴的。有了这前车之鉴,我早已想通了,大不了就做个孤魂野鬼,生前爽快,总比得上憋屈一辈子,只为死后道貌岸然来得实在——道貌岸然又不能让我爽快。

    我们欢欢喜喜、身体力行地一诉离别之苦,直到腰肢酸软,四肢乏力。他趴到我身上,身子一抖、又一抖,体内涌进冰凉的液体。我八爪鱼似的缠上他,渐渐平复了呼吸。

    他突然在我脖子上狠劲儿咬了一口。我“嘶”地一疼,拍了下他的后背,有感而发:“你他妈狗啊!”

    他舔了舔渗出的血珠,抬起头来,冲着我轻轻“汪”了一声。

    又腻歪不久,他直起身,理正衣衫,出门去打水。院中有一口井,离着不远,透过窗户就能看到。

    一股股白浊流到宣纸上,立时向四周扩散。生宣吃水,混上斑斑血迹,整张纸惨不忍睹。我便不再看,挪了挪屁股,却是锥心的刺痛,只好半坐在桌子上,只顾去看刘国卿。

    有刘国卿在,琐事我一手不用伸。擦拭过后,指挥他找来了阿玛的旧衣服,一人换上一套。衣服都是清末的款式,今日并不时兴,好在干净整洁,其它的也就不甚重要了。

    身上一阵懒似一阵,歪在榻上闭目养神,一动不想动,却有着千言万语要说。未待说出口,只听刘国卿翻箱倒柜,动静不小,睁眼睛一看,他竟翻出了不见天日多年的颜料和毛笔。

    我换个姿势,横撑着脑袋,硬打起精神问他:“你干啥呢?”

    他捏起那张沾了乱七八糟粘液的纸扇了扇,笑道:“你歇你的,累了就眯一会儿,不睡就躺着。”

    我懒得再问,眼睛却没阖上。刘国卿握笔,蘸水饱满,铺碟调色;笔根调朱磦、笔肚调曙红、笔尖萃胭脂;接着信笔侧落,就着沉淀成褐色的血痕,拨开层次分明的花瓣。

    我的脸不由得烧了起来。锦簇鲜艳的牡丹只消寥寥几笔便成雏形,刘国卿似乎乐此不疲,着重胭脂提层次。两三只牡丹补完后,意犹未尽道:“可惜没有白粉,拿白粉调曙红,出来的颜色更雅些。”

    我恼羞成怒,骂道:“画得如此一手好写意,你干脆去做个教书匠得了,跟我们丘八抢什么饭碗子!”

    刘国卿笑得人心神荡漾,濡毫伸纸,又在空白处补上一只同色蝴蝶,同时争辩道:“现在都画西洋画,而且我也是个二巴颤子,只能用作闺房情趣了。”

    下榻来到他身边,忍着羞,指手画脚道:“一只蝴蝶算什么道理?不都是一对儿的吗?”

    他歪着脑袋,仔细瞧了瞧,扭头问我:“你想和我做梁山伯与祝英台吗?”

    不等我答,他自言自语道:“我却不想,我想与你做王戎夫妻。”

    我啼笑皆非:“你怎么——怎么——这么肉麻?叫你刘国卿还不对,非得叫你卿卿吗?”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汝不卿卿,谁当卿卿?”

    我专挑顺耳的哄他:“……好好好,卿卿,卿卿,”身上酸软淡去,似乎开启了无穷的力量,我说道,“以往让你情趣你都不会,今儿咋这么长脸?是想做我媳妇了,只等着聘礼了?或者我做你媳妇也行,我有嫁妆。”

    我想起自己目前的身家,嘴巴咧到了耳朵根子后面去。

    他有气无力道:“依舸,我没办法……我娶了一个日本女人……”

    我的嘴巴僵硬地咧着,却没了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这俩人越来越不要脸了。

    大家元宵节快乐!!吃得可还满意~【doge脸】

    留言呀留言~

    ☆、第一百七十四章

    不知过了多久,烛心爆了个灯花,我才回神道:“恭喜,”说着,虚情假意地笑了笑,“娶媳妇儿是好事儿,恭喜。”

    “师父让我娶的,他说了几年了,我……我没办法……我必须得有个日本人给我遮掩……我……”

    “娶就娶了,我又没说啥,你着什么急。”

    是了,是了,可怜的日本女人,她与她的丈夫没有感情,却要捆绑一辈子了。

    我搓了把脸,有些麻木。日本人、日本人,抱着日本人大腿的日子何时才能结束!

    刘国卿道:“师父年中叫我回北平,当时我正在追查你的下落,却又不敢大张旗鼓。后来横沟特地询问我师父的近况,不得已,我只有回去;这一回去……便由不得我了。“

    我怔了怔,五味瓶倾斜,浇出了酸甜苦辣咸,单单嘴脸是哪个口味,却难以抉择了:“……新娘子长什么样?”

    “都一个样儿。”

    我笑出声来:“你拢共娶过几个?还一个样儿。”

    他深深看我一眼,轻声道:“有一个不一样。”

    我错过眼去,落到淫靡绮丽的红牡丹上;花心是空的,没有鹅黄,便点不了花蕊。

    不是不想点,是当下没了颜料;即便有那个心,也没有那个力,瞧在表面上,心就成空的了。

    两相无言的空档,胐胐自窗外一跃而进,顺着袍角爬上肩头端坐。我进来时,他还陪在身边,不知是何时无影无踪的。他也确实会挑时候,若是方才的激情时刻让他瞧了去,虽说是只畜生,却极通人性,我仍是会不好意思继续下去的。

    刘国卿盯着他,新奇道:“哪来的小猫?长得可真漂亮。”

    胐胐听得懂话,知道在夸他,尾巴立时翘到天上去,既洋洋得意,又和颜悦色,两腿一蹬,跑去了刘国卿的头顶上为非作歹。

    我不做过多胐胐来历的解释,只说道:“在山上捡的野猫,想把他留在彭答瑞那养,他不干,偏得跟下来。”

    刘国卿将他扯下来,举到眼前,说道:“好看是好看,就是有些沉,比多多沉多了。瞧这模样,还没多多大呢吧?”

    胐胐愤怒地挥了一爪子,然而腿短,只在空中凫水似的乱扑腾,甚是憨态可掬。我给接回来,胐胐耍了脾气,也不知是仗了谁的势,一溜烟儿冲着墙角的空耗子洞磨爪子去了。

    小玩意儿招笑,气氛轻松了不少,说起那新娘子,虽则酸涩,面容却敛了:“现在非常时候,我看街上日本兵好像少了不少?可是战局有了新变化?你新太太毕竟是个日本人,你也得考虑考虑自个儿的退路。”

    “我都懂得,成亲的第二天,给师父奉过茶,我就着急忙慌赶回来了,前线的确有变动,”刘国卿低眉顺眼道,“都是好消息,意大利投降了,转而对德国宣战,”言及此处,忍俊不禁,“希特勒得气炸了头,这么一个养不熟的白眼狼,老拖他后腿不说,倒头来还反咬一口——就前几天的事儿,全世界都在看他笑话!”

    我也“呵、呵”地笑了波浪起伏的一长串,笑完问道:“日本呢?有关于日本的消息吗?”

    “倒是有,说不上好坏——李士群死了。”

    我倍感吃惊,这家伙可是76号的头子,甭管国还是共,都盼着他早日让阎王爷收了去,如今是梦想成真了。可他毕竟是日本人手里的枪,他一死,宪兵队便有了充足的借口横行滥杀,上海恐怕会陷入更大的混乱:“死了!怎么死的?”

    “被毒死的。”

    “被谁毒死的?”

    刘国卿凑近了些,悄声道:“日本抓了李士群老婆,说是她与外人通奸,所以合谋杀了李士群;不过坊间传言,是特高课下的手,日本人在演一出贼喊捉贼的戏码。”

    这倒是出人意料,我的信息太滞后,竟想不通日本此番作为的用意,只好示意刘国卿继续讲下去。

    “特高课换了新头目,李士群放肆惯了,早成了特高课的眼中钉。不听话的狗能有什么好下场?一朝天子一朝臣的道理都不懂,不收敛,勤等着死呢……”

    76号倒不了,依附李士群的却要倒了大霉了;白崇山、白小姐不提,只怕邹绳祖与白家交好,会因此惹些小麻烦。

    我去上海两次,均没得出干货:估摸着“梅杜萨之筏”先生早已是76号的众多亡魂之一;吴远杳然,当年还是我为他与白家牵线搭桥,他若一直用了这条线,下场也不会好。

    奉天作为后勤,与上海势必有关联,土肥原与浅井不会无缘无故在上海碰面,只可惜第二次我忙着躲浅井,没有深入调查;之后回到奉天,浅井又立志于着手龙族之事;说到底,都是围绕“龙族”俩字儿转。

    日本现在迫切需要什么?需要赢得战争,掌握世界的话语权,争取最大的利益,为此所做的一切,都不会脱离终极目的。那么浅井的任务,必定与“赢得战争”有关。而日本自几十年前便锲而不舍地研究龙族,说明我们身上,有赢得战争的关键。

    不禁揉揉额角——我们身上难不成有什么厉害的法术?

    此事不在一时;收回思绪,方察觉刘国卿一直没有说话,他正专注地看着我,睫毛一动不动。

    “看我做什么?”

    “不看你看谁?难不成看他?”他一指胐胐,眼珠子却没挪地方。

    我打个哈欠,颇为困倦。然而日本知晓此处,说不准哪天就会找来,时间实在有限,便拉住刘国卿的手,说道:“说了半天,还没说你来这儿是干啥的。”

    刘国卿叹气道:“邹老板让日本人监视了起来,目前在日本人为他准备的府邸居住,又有重兵把手,我也不知道他惹了什么事儿。此前他偷偷来找我说,如果他行动不便,就代他来这儿找一封信,这封信会帮到你。”

    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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