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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78 章

    印第安酋长 作者:卡尔·麦

    第 78 章

    “如果他们是窃贼,就不怕我们人多,他们不会公开向我们发起进攻,只能悄悄地跟着我们,等着他们选中的人离开人群的时刻。”

    “他们会选中谁呢?他们根本不认识我们呀。”

    “选他们觉得有金子的人。”

    “金子?他怎么知道我们是不是带了金子、这么多人里谁有金子呢?”

    “他们只要想一想,就能知道得差不离了。塞姆·霍肯斯真不谨慎,泄露给他们‘好太阳’是个酋长,要和他的孩子们去圣路易斯。他们知道这些就足够了。”

    “哦,现在我知道我的印第安兄弟指的是什么了!如果印第安人要去东部,肯定需要钱。既然他们没有那种铸造的钱币,就得带金子,他们知道在哪儿能找到金子。如果他们还是酋长,当然就更知道这样的地方了,而且很可能随身带了很多金子。”

    “你猜对了。如果那些白人图谋偷盗或者抢劫,我的父亲和我两个人将被他们盯上。不过眼下他们在我们这儿什么都找不到。”

    “什么都找不到?可你们本来要带金子的啊!”

    “我们会带上的。用不着的时候,我们不会驮着它的。到现在为止还没什么要我们付钱的,要到通过关卡时才需要。因此我们现在还没去取金子,也许明天就去。”

    “这么说就在我们路的附近了?”

    “那是一座我们称为努盖尔·茨尔的山。对那些不知道那儿有金子的人,它另有一个名字。我们今晚就能到山的附近,然后就去取我们需要的东西。”

    我非常惊异,惊异之中还掺杂着一丝嫉妒。这些人知道哪儿埋藏着贵重的金属,却不去动用它,而是过着几乎没有任何享受的生活。他们不带支票簿和钱袋,但无论他们去哪儿,到处都有他们的宝库,只需伸手去拿,就能在他们的口袋里装满金子。谁能有比这更好的事儿呢!

    我们必须非常小心,不能让桑特知道我们在跟踪他。我们利用了每一处隆起、每一丛灌木做掩护。一刻钟之后我们看到了那四个人。他们正赶路,像是急着往前赶,根本没想着要走回头路似的。我们停下了,温内图的目光尾随着他们,直到他们从我们的视线里消失。

    “他们没打坏主意,”他说,“这下我们可以放心了。”

    他和我同样没想到这一判断是个多大的错误。这些家伙坏主意可是不少,他们非常狡猾——这一点我们不久之后就知道了。他们估计我们会观察他们一阵,所以装做着急赶路的样子,等我们放松警惕之后他们就掉头跟上我们了。

    我们掉转马头,策马疾奔,很快就赶上了同伴。晚上我们在一处有水的地方停下来。出于谨慎,温内图先把附近仔仔细细地巡查了一番,“好太阳”才下达了扎营的命令。清澈的泉水从地下源源涌出。马在这儿有足够的草吃。由于周围环绕着大树和灌木,我们可以点起明亮的篝火而不会被远处的人发现。此外“好大阳”又派了两个岗哨,看起来,为了安全,该做的都做了。

    像往常一样,那三十个阿帕奇人仍和我们保持着较远的距离。我们七个在灌木丛的边上围火而坐。我们特地靠近灌木丛,这样可以挡住晚上的凉风。

    我们习惯于吃过晚饭后聊上一段时间,今天同样如此。谈话中间“好太阳”说明天中午才上路。塞姆·霍肯斯问为什么要推迟出发,他诚实地解释道:

    “这本来应该是个秘密,如果你们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们。”

    他接着说:

    “我们需要钱,我和孩子们明天一早要离开这儿去取金子,中午才能回来。”

    斯通和帕克惊奇地喊起来,霍肯斯的惊奇程度也不比他们差,他问:

    “这附近有金子吗?”

    “是的,”“好太阳”回答,“没有人知道,连我的战士们也不知道。‘好太阳’是从我父亲那儿知道的,我父亲又是从他的父亲那儿知道的。这个秘密只能父子相传,而且被看得很神圣,就是最好的朋友也不告诉。酋长现在虽然提到它了,但却不会把地点告诉任何人,更不要说带人去看了。我会把任何胆敢偷偷跟踪我们的人用枪打死的。”

    “连我们你也会杀死吗?”

    “也会!我对你们非常信任,如果你们使我失望,那就该死。但我也知道,你们不会在我们回来之前离开营地的。”

    说到这儿,他就打住了,我们的话题也就变了。过了一阵子,塞姆·霍肯斯突然打断了我们的闲聊。“好太阳”、温内图、“丽日”和我是背朝着灌木丛,塞姆、迪克和威尔坐在火的另一边,因此是面对着灌木丛。我们聊着聊着,霍肯斯突然迸出一声喊,抓过枪,上膛,向灌木丛里开了一枪。这一枪在整个营地引起了极大的骚动,印第安人纷纷跳起跑了过来。我们也迅速站起身,问他为什么开枪。

    “我看到了两只眼睛,就在‘好太阳’身后的灌木里往外看。”他解释道。

    红种人们立刻从火堆引着火把,冲进了灌木丛,可一无所获。人们又平静下来,重新坐下了。

    “塞姆·霍肯斯肯定看错了,”“好太阳”说,“坐在火边,火苗闪动,是很容易出这种错觉的。”

    “真奇怪。我想我真的看见那两只眼睛了。”

    “可能是风掀动了两片树叶,我的白人兄弟看见了叶子比较亮的背面,就把它当成眼睛了。”

    “这倒也有可能。这么说我把树叶子打死了,嘿嘿嘿嘿!”

    他用他那种特有的方式悄没声儿地笑了,温内图没有笑,他严肃地说:

    “不管怎么说,塞姆犯了个错误,以后要避免!”

    “犯错误?我?怎么会呢?”

    “不能开枪。”

    “不能?真是的!如果灌木丛里藏着奸细,我就有权给他颗枪子儿,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谁知道奸细是不是有敌意呢?他发现了我们,摸过来想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也许他还会出来问候我们。”

    “这倒是真的。”小个子承认道。

    “这一枪很危险,”温内图接着说,“要么塞姆·霍肯斯搞错了,看见的不是什么眼睛,这一枪就是多余的,会招来可能在附近出没的敌人;要么那儿真有个人,即使这样开枪也是错误的,因为枪可能打不中。”

    “哦嗬!老塞姆的枪一定会打中的。我倒想认识认识能证明我失过手的人!”

    “温内图也懂得打枪,但在这种情况下却有可能打不中——那奸细看见你瞄准了。他发现自己暴露,就会迅速地避开枪口。枪没打中,那人也就消失在黑夜中了。”

    “是啊,是啊,可你们处在我的位置上会怎么做呢?”

    “要么用膝射,要么悄悄从这儿离开,绕到奸细的背后去。”

    膝射是最难的一种射击方法,很多牛仔是好枪手,在这上头却不行。我过去根本都不知道有这么一种方法,后来经温内图的指点,我前一段时间练了练。

    假设我坐在篝火边,我的枪按规矩放在我的右边伸手可及的地方。这时我看到了两只暗中盯着我的眼睛。我看不见奸细的脸,它隐在黑暗之中。如果那人不那么谨慎,没透过低垂的睫毛观看,他的眼睛就能被发现。眼睛发出的光很弱,不要以为在夜间灌木丛浓密的叶子之间看到两只睁开的眼睛是容易的事,这是学不来的,敏锐的目光是天生的。

    如果我认定眼前的奸细是敌人,为了自救,就得杀了他,子弹要打在他两眼之间。我得瞄准眼睛,这是唯一我看得见那人的部位。可我如果像通常那样举枪,即举到腮边,他就会知道我在瞄准他,转眼之间就会溜掉。我的瞄准不能让他察觉,用膝射的办法就能做到这一点。我曲起腿,让膝盖抬起来,大腿形成的直线的延长线恰好穿过那人的双眼之间。然后我就假装漫不经心地、玩儿似的拿过枪,把枪膛放在大腿上,与其延长线恰好在一条线上,之后抠扳机。这非常之难,尤其是你只能用右手,因为要是用双手,就很危险了。用一只手拿枪,把枪在大腿上放稳,然后抠扳机,这只有少数人能做到。这么一个姿势,又不能拿眼睛看奸细,目标只是两个几乎看不见的点,瞄准十分困难,还有风的影响和不停颤动的茂密枝叶!

    温内图说的膝射指的就是这个,也称为坐射。不说别的,单是我那杆猎熊枪的重量——一只手简直拿不动它——使我很难运用这种方法射击。但由于坚持练习,我能够成功地打中很难发现的靶子。

    搜查的毫无结果使其他人都满意、放心了,可温内图还是过了一阵又起身离开,一个人再次去查看了,回来时时间已过去了一个小时

    第 7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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