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48】危险逼近(年会求票)
宠妻,婚然天成 作者:小妖重生
【048】危险逼近(年会求票)
章节名:【048】危险逼近(年会求票)
被这海风一吹,精神更好,下楼回到房间之后冲了个温水澡,换了睡衣,上身批了件披肩,席慕琛早有先见之明,知道这边晚上吹风的时候会冷,所以来的时候给带了件带套,还有长裤,一开始还觉得没必要,因为在b城那边现在已经很热了,短裤短袖都还觉得热,每天都得开空调才能睡得着。
“大猪,我还从来没见过海上日出呢,我们晚上通宵好不好?”
从包里翻了倍奶茶出来,又找了一大堆的零食抱在怀里,看着已经脱掉上衣正准备进浴室的席慕琛,一双眼睛泛着光的盯着他裸露的胸膛看,这样直接的眼神,奇异的让人反感不起来。
“通宵了明天又没精神。”
席慕琛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眼神,十分坦然的转过身。
昨天两点多睡觉的中午才起床,因为堵车,再加上中午的阳光大,所以到傍晚才出。
比起两点多睡觉,通宵可伤精神多了。
虽然从认识到现在,她一直没灾没病的,头疼脑热都很少,但是她这小身板还有那苍白的有些病态的脸色总会让给席慕琛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
“那明天就睡好了,我们可以在这里多住几天。”
说完,看了看手中的奶茶,想着喝的时候还得烧热水泡有些麻烦,将东西随手往床上一扔,拿了两个果冻作为替代。
对于她随手扔东西的这习惯,席慕琛已经习以为常,没说什么,因为说了也没用。
“你快点洗澡,我出去等你。”
找了个小袋子,将自己满怀吃的东西全部扔了进去,席慕琛看着她手上提着的东西,再看剩下的零食,以为能吃半个月,现在估算的话,估计最多就一个星期。
席慕琛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坐在最靠近海边的小圆桌上,估计是风太大,她担心吃的东西被海里的鱼给吃了,所以她的一只手摁着塑料袋的口子,另外一只托着下巴的手则不停的往嘴巴里塞东西,她现在吃的这么津津有味他可以理解,途中的四个多小时,刚开始的时候她一直说着话没吃什么东西,后来途中点拨,她就一直静静躺在副驾驶座上休息,没吃东西。
席慕琛走到身边,将手中端着的奶茶送到她跟前,一看,眼睛更亮,放下手中的东西,然后拍了拍手中的末屑,双手端着奶茶,刚泡的,有点烫,不过是她最爱吃的红豆味,她刚刚因为怕烧水麻烦,所以就没泡了。
“晚上早点睡觉,明天我带你四处走走。”
“不要!”
凑近席慕琛,用力的摇了摇头,大声拒绝。
“我想通宵,大猪,你陪着我聊天,不然的话,我会睡着的,听说海上的日出很美。”
盯着席慕琛,一副神往的模样,她笑了笑,扭头看着辽阔的大海。
这个地方不像繁华的一条街,这个时候十分安静,可以很清楚的风吹海浪的声音。
心,是宁静的。
“我们不是要去云仙山吗?那也是临海的,坐在山上,也可以观日出的。”
席慕琛不想熬夜。
“那不一样,我今天睡了一天,现在精神很好。”
握住席慕琛的手,笑着挑了挑眉,示意他放心。
她托着下巴,看着海面的时候,有一句没一句的会和席慕琛说几句话,席慕琛偶尔会回应一两句,但是大多的时间,他都是静静的倾听。
她看着海,他则看着她的侧脸。
她的心情平静,他的心,也是从未有过的安宁。
说是精神好,一点也不困,可后来还是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可席慕琛却睡不着。
他回到房间,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条毛毯,披在的身上,然后将桌上没吃完的零食收拾好,趴在桌上,盯着她的脸呆,心底奇异的满满的,那浓浓的甜蜜仿佛要溢出来一般。
他温柔的抚着的脸,只觉得从未有过的幸福。
远处漆黑的夜空,仿佛被锋利的斧子劈开,划出一道长长的金光,就好像是黑云密布的天空,突然有一道闪电,整个天空,几乎在瞬间,就变的明亮起来。
开始只是一点点,后来那耀眼的光亮一点点蔓延开来,最开始只是鱼肚白,到后边,变成了橘色,湛蓝的海水也染上了其他的颜色,旭日一跃从海平面跳了上来,几乎只是在瞬间,就像是破壳的小鸡,原本灰蒙蒙的天空几乎只是在瞬间就变的明亮起来,那金色虽然明亮,却一点也不会觉得刺眼,给人的感觉,太阳仿佛是从海里升起的一般。
整片天地骤然变的明亮,那柔和的金色直接洒在了的身上,她整个人就好像被光圈笼罩住,白皙的脸,卷翘的睫毛,美丽的不可思议,像是坠入凡间的天使,一下就撞进了他的眼睛,像是烙印一般,挥之不去。
席慕琛回到房间,将事先准备好的画笔画板取了出来,他搬了条椅子,在的对面坐着,只一眼,笔下仿若生风。
是被这明亮的金色给刺醒的,虽然一直喜欢在明亮的环境中休息,就算是晚上睡觉,她也要开着灯,但是在那种完全黑暗的环境,她根本就呆不住,不过这升起的旭日没有任何的阻隔,那光亮就那样没有丝毫避讳的刺进眼底,就算再怎么喜欢光的人也会难以入眠的。
睁开眼睛,动了动,眉头拧起,不满的吟出了声,一整个晚上都用手枕着脑袋睡觉,现在手已经全部麻痹了,她的睡相一向不好,就算是在大床睡觉,如果没人看着的话,也经常会滚到床底下,但这桌子和椅子之间的空隙太小,她一整个晚上都动,再加上桌子硬,除了手,她浑身上下都是麻的,十分不舒服。
她扭了扭脑袋,这时候太阳已经全部升起来了,万张金光,不过并不会像b城的太阳那么热,闭了一整个晚上,这会睁开眼睛看着太阳,的眼睛都是花的,看到的东西都是白晃晃的。
她晃了晃脑袋,最先看到的不是她一直在找寻的席慕琛,而是一个画架,不过她隐约看到了他的身影,手上拿着笔,不知道在画什么,很专注的模样。
“大猪。”
刚睡醒过后,的声音听起来干干的,有些嘶哑,她本来想自己走过去看看他在画什么的,手撑着桌子,人还没站起来,就又跌在椅子上。
果然还是床上睡觉最舒服。
席慕琛已经完成了手中的画,仔细看了一眼,恰好听到了声音,抬头,就看到的身子后仰,靠在椅子上,秀气的眉头仿佛打成了一个死结。
席慕琛的笔都没来得及放下,跑到的身边。
“怎么了?”
“大猪,我的手脚都麻痹了,浑身都不舒服。”
苦着脸,一副难受的快要哭出来的模样。
“而且我还没看到日出。”
有些郁闷,她都这么难受了,居然没看到日出,这让她有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感觉。
“大猪,你干嘛不叫醒我啊!”
“我忘记了。”
席慕琛之所以没睡,就是想着等会等日出的时候把给叫醒,两人一起看日出,但是后来他想着画画的事情,一时间就把这件事情抛到九霄云外了。
席慕琛搬了条椅子,就坐在的身边,一会给她捏手,一会又给她揉脚,看着她苦着脸的模样,心里有些懊恼,但是又觉得似乎这样也是很不错的。
“好点了吗?”
席慕琛经常这样伺候,力度拿捏的自然是很好的。
“嗯。”
站了起来,用力跺了跺麻的脚,她还是第一次这么早醒呢,想到席慕琛刚刚认真专注画画的模样,拿掉身上盖着的毛毯,跑到画架前,雪白的画纸上,有旭日,有大海,还有她身后的房子,她就坐在椅子上,房子和她的中间,有一个秋千架,在微微的晃动着,她闭着眼睛,静静的睡着,可以看到睡梦中的自己,长长的睫毛卷翘着,乖巧到不可思议,从画中,她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那份恬淡。
因为只是素描,所有的东西都还没上色,不过的脑海却不由浮出了这样的画面,旭日冉冉升起,她趴在椅子上睡觉,而将所有的一切都收入眼底的大猪则专注的画着画,蹲在地上,双手托着下巴认真的看着,嘴角上扬,如果时间可以定格,这美好的一切永远都不会结束,那该有多好。
“一整个晚上都没睡觉吗?”
扭头,看着身后站着的席慕琛问道。
她昨晚虽然没能通宵,不过也是很晚才睡觉的,她自己也是学画画的,当然知道这样一幅用心画的素描,没有几个小时是不行的。
“嗯。”
应了声,将蹲在地上的拉了起来,刚还抱怨腿脚麻,这要是蹲久了,肯定有该不舒服了。
“那去睡觉吧,我还没睡饱呢。”
说完,嘴巴张的大大的,打了个哈欠。
其实,她挺想四处走走的,她在来之前上网查询,来这里旅游的人,尤其是热恋中的年轻男女,他们会骑着自行车绕这个地方骑一圈,听说那样的话,他们的爱情也可以圆满。
这个没有名字的大海,因为云仙山,被很多人叫做(禁)爱情海。
时常会想,如果她不姓叶,如果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就算贫穷,她和席慕琛也可以过的很幸福,至少,应该不需要像现在这样,越是幸福,越是忐忑。
“真羡慕叶小姐啊。”
于丽婷见和席慕琛进去,走到画架前,看着画中的,回头看着已经合上的门,再看身边站着的丈夫,皮肤黝黑,长的也不好看,就外貌来说,和来的那个客人完全不能相提并论,气质就更不要说了,简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这些也就算了,人家男的那么优秀,对女人还那么温柔体贴,为了讨女孩子欢心,把整个客栈都包下来了,一整个晚上没睡觉,给女人画画,这没对比没感觉,这一对比起来,心里顿时各种不平衡。
“你说说你——”
于丽婷看着自己无动于衷的丈夫,心里越恼火。
要说女人,对别人幸福的嫉妒之心是永远都不会消失的,再怎么淳朴的女人,要遇上了这种事情,都会各种不舒服,尤其是,自己的丈夫面对这么优秀的男人时,居然无动于衷。
“嫂子,你就知道拿大哥和人家比,那你自己呢?你看看人家叶小姐,娇小可爱,皮肤白的就和雪似的,哪像你,身材彪悍,而且还黑,我大哥配你,已经绰绰有余了。”
廖兴盛和自己兄长的关系好,听到于丽婷这样数落廖兴荣,那实事求是说出的话,也是完全不客气的。
“你!”
廖兴荣见自己老婆指着弟弟,一脸怒气的,顿时沉下了脸,“好了,别吵到客人休息。”
说完,警告味十足的瞥了两人一眼。
两人中午醒来,吃了午饭之后,就坐在海边吹风。
云仙镇这边虽然美,但是真要说好玩的地方其实并没有几个,很多人都是冲着云仙山还有这海景来的。
决定在这边呆到考试前夕回去,她已经做好了挂科的准备,也就是说,她能在这边呆上半个多月的时间,连着几天,她一直没怎么出门,每天吃吃零食,喝喝奶茶,吹吹海风,日子过的相当之舒适惬意,至于席慕琛,则是坐在的对面,一手咖啡,另外一只手则拿着书,他是个好学而且博学的人,这一点,和完全不同,用的话来说,一家只需要一个这样的人就足够了。
客栈的话,是有网线的,偶尔会上网,将照片给凌子墨和贺子昱两个人过去,对于他们嚷嚷着要来的举动,的回应就只有四个字——下次一起。
第五天一大清早,在听到闹铃之后,立马就起床了,前些天她就和席慕琛说好了,今天骑自行车绕这爱情海走一圈,比起那些愿意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着自行车笑的人来说,只要席慕琛,如果对象是他,她就会觉得高兴知足。
沿途的话,可以看到很多骑着自行车的男男女女,有些是男的载着女的,有的是骑着双人车,选择的是席慕琛载着她,因为可以搂着他的腰,脸贴着他的背,以前看电视剧,她就觉得这样的场面很温馨很浪漫,尤其是下坡的时候,男女主角的双手一起张开,女主乌黑的长飞扬,就算最后摔的头破血流的,但是依旧会很开心,想,就算是怕疼,她也不会哭的。
沿途的路很平坦,没有太多的上坡下坡,所以就算身后载了个人,席慕琛依旧不是很累,比起其他男人来说,他的体力要好很多,比起其他女孩来说,则显的十分娇小。
自行车是租的,款式都一样,俊男美女,个个年轻,充满了朝气和活力,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大猪,你看那些女的,全都盯着你看。”
扯了扯席慕琛的衣裳,指着那些盯着这边看的女孩,表示了十二万分的不满。
席慕琛扭过头,立马用手将他的视线挡住。
“不许看,不许看,专心开车!”
一边挡住席慕琛的视线,另外一边瞪大着眼睛,气势汹汹,警告意味十足的盯着那些女孩,用另外一只剩下的手占有欲十足的搂住了席慕琛。
席慕琛调转视线,专心的看着前方,心无旁骛的担任起了驾驶员一职,阳光下,那张冷峻的脸,因为嘴角上扬,俊美的不可思议,那淡淡的几不可见的笑容比这升起的太阳还要灿烂。
“大猪,开快一点!”
用力的拍了拍席慕琛的背,脸上的笑容,仿佛乐开的花。
“大猪,你有没有觉得现在的我们就像是电视中的男女主角?”
张开双手,她的长在风中飞扬,打在脸上,有些都到了嘴边,她肆意的笑着,说话的声音也很大,旁边不少人盯着他们看,然后笑,当然了,也有和席慕琛和搭讪的,不过对于这类人,席慕琛一概不理,如果有男生找说话,席慕琛则会加快速度将他们远远的甩在身后,或者一脸不悦的板着脸。
“嗯。”
电视中的男女主角,无论中间经过多少的磨难,到最后他们一定会在一起的。
贴着席慕琛的背,她想着的却不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是个悲剧,故事的最后,是男女主角被迫分开,男主角因为女主角的离开心生怨恨,等到很多年之后,他才知道,原来当初,女主角离开是有苦衷,因为太爱,因为不想他受到任何的伤害,所以背负着他的仇恨离开,那时候,女主角已经因为绝症离开了这个世界。
想着,嘴角莞尔,不由想到自己在几年前看过的一个很红的韩剧,她到现在都还记得女主角的名字——尹恩熙,女主角为了深爱着的哥哥的幸福一直隐瞒着自己的病情,她觉得尹恩熙比自己幸福,因为至少,她是死在哥哥肩上的,苍白的脸,在死前是带着笑容的,她也希望能够那样,但是她不愿意大猪做出和在熙一样的选择。
他的人生还那么漫长,他的未来还那么美好。
想到这些,心里又是一阵阵的抽疼,她有种很强烈的预感,最近会有事生,自从和许天林见面之后,她就有了这样的预感,到了这个地方之后,伴随着浓烈幸福的,是越来越深的不安,就像是蔓延的藤蔓,缠绕着她的颈项,几乎让她窒息,但是她只能忍着,像个没事人一样,她突然想到一句话,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来爱,而现在,她就是这样做的。
就算没有一辈子的时间,就算她和大猪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婚礼,就算将来有一天,被她紧紧搂在怀中的这个男人娶了别的女人,她依旧会爱他,永远不会后悔。
“大猪,我爱你!”
突然从车后座跳下来,跑到海边,对着大海,歇斯底里的喊道。
席慕琛停了下来,将车推到一边,走到的身边,从身后,将她搂在怀中,在她的颈项上蹭了蹭。
“,我也爱你。”很爱很爱。
就算一辈子都在一起还觉得不够的爱意,所以,不要试图从我的身边离开,不然的话——
两人绕着爱情海逛了一整天,回去还车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随身带着的一大包零食,已经全部进了她的肚子,但她还是觉得肚子饿,回去的路上一直就嚷嚷着,但是事实上,骑了一整天脚踏车的席慕琛基本没吃什么东西。
有些人,吃再多,都觉得肚子是空的,譬如。
而有些人,就算干了一整天的活,没吃什么东西,他也不会嚷嚷着肚子饿,譬如说席慕琛。
云仙镇最繁荣的商业街就在席慕琛租车的地方附近,还没到店里,就闻到了勾人食欲的香味,一个劲的催促着席慕琛快点,完了拽着他的手就往香味的来源跑。
云仙镇环海,这边的海鲜自然少不了,小街上,一排过去,很多都是卖那种小小的油煎小黄鱼,还有小龙虾,稍大一点的店,有卖贝壳类的食物,这地方虽然小,不过四周往来的旅客从不间断,就算是旅游淡季,依旧有不少人。
先是买了六七串的小黄鱼和小龙虾,和席慕琛你一口我一口的,稍稍填了下肚子,这才去吃‘大餐’。
前几天在家的时候,她食欲不振,可自从到了这里之后,每天的话也没干什么啊,就是呆在客栈什么都不做,还能吃好多东西,虽然她一直知道自己挺能吃的,但是最近好像更能吃了。
才五点多一点,吃饭的人并不是很多,上菜的速度倒是很快。
“大猪,没有你做的好吃。”
每个菜尝了一口,用筷子支着自己的额头,下了结论,不过话刚说完,就夹了一大口菜送到了自己的嘴巴,以至于她的说辞立马就没了说服力。
“大猪,今天你辛苦了,多吃点。”
嘴巴塞的满满的,然后一个劲的往席慕琛的碗里加菜。
晚上六点多的时候,小街开始热闹起来了,这一带的屋子很多都比较老旧,就算是新建的那种别墅房,门前也挂着灯笼,入夜的时候,全部亮了起来,刚才还看不出有任何特色的江边,顿时变的灯火辉煌,可这灯火又和城市的路灯不同,金橘色的光亮,洒在地上,配着江边来往的人群,尤其是倒映在对边的江水中,随着水波晃动,有种说不出的意境。
想,如果现在,那些从身边经过的人不是露胳膊露大腿的短袖短裤,而是像古代那样的长衫的话,一定会给人穿越时空的感觉,这样的繁荣,应该是唐朝,听这里的老板说,每年春节元宵的时候,沿途摆着的那些小摊会暂时被取缔,到时候这里会凌空挂着一条条的红绳,上边粘着一张张的小纸条,会有各种各样的谜题,还有各种手工的灯笼,十分的精巧,就和古代的花灯节一样。
当时听的很有兴趣,席慕琛握着她的手说了声,“你要是喜欢这里,今年我们放寒假就过来,在这个地方过年。”
她当然喜欢,心里更是十万个我愿意,但是有些事情不是她愿意就可以的,这个世界,总有那么多的无可奈何,哪里是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人生做出选择的。
六点半之后,江边的音乐声起,这里有不少清吧,有不少清吧都请了自己的乐队,但是这笔开支一点也不贵,因为到这里来的很多都是真正热衷音乐的人,也有不少是喜欢云仙镇这个地方,他们弹着吉他,唱着自己的歌,在这里,他们可以得到自己的欢呼和掌声,那一个个人,他们身上的穿着虽然并不华丽,甚至有些老旧,但是他们的脸上,都由着肆意而又张扬的笑容,他们是开心的,并且幸福。
云仙镇,是与喧嚣隔绝的一方净土。这个地方,让游客流连忘返,而那些因为工作和生活不得已离开的,会在今后的人生中,对这个地方念念不忘,网上有很多人这样评价,而现在,信了。
在这个游客多余当地居民的地方,你可以抛去所有的压力,在这个生活节奏极慢的地方尽情的释放,没有人会觉得你疯狂,他们甚至会跟着你一起疯。
在这里,你面对着的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但是你的心,却不会孤单。
坐在江边,在她的强烈坚持下,席慕琛买了两罐啤酒。
不会喝酒,但是她会在席慕琛拒绝的时候,昂着下巴理所当然的说,“你不是千杯不醉吗?”
是呀,只要是他擅长的,她一点也不会也没有关系。
席慕琛刚离开,摇头晃脑十分配合着欣赏那些人的摇滚音乐,在拒绝了几个年轻男子的搭讪后,她放牛仔裤里的手机突然剧烈震动起来,是迟御打来的。
站着,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四处看了一眼,摁下了接听键之后。
“悠悠,你现在在哪里?怎么会那么吵?席慕琛呢?”
音乐声,尖叫声,欢呼声,隔着电话,全部传到了迟御的耳中,就是没有的声音。
迟御一连问了这么多问题,是一个也没听到,她踮着脚尖,找了个相对不那么吵的地方,蹲在角落头里,这才将电话放到耳边。
“迟大哥,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到,你再说一遍!”
迟御将方才的话全部重复了一遍。
“我吗?我现在在云仙山,迟大哥,这个地方可好玩了,很美而且安静,生活也安逸,我现在正和大猪在这边的商业街逛呢,这里有很多卖艺的乐队,所以比较吵了,迟大哥,你问大猪干嘛?”
的声音听起来兴致昂扬的。
“悠悠,最近你和席慕琛最好呆在b城,哪儿也不要去,要没事情的话,最好明天就回去。”
迟御低沉的声音听起来十分认真。
“为什么?”
不解,一颗心也提了起来。
“出什么事了,是不是有人想对大猪不利?”
“不要问原因,按我说的做。”
许是担心打破沙锅问到底,迟御说完,直接就挂断了电话。
“喂,迟大哥,迟大哥,你倒是给我说清楚啊!”
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犹自不甘心,冲着手机大声嚷嚷道,电话再打过去,那边已经关机。
这个号码,几乎是她的专用,现在关机,分明就是迟御不想告诉她。
到底是谁?是谁相对大猪不利?齐志谦吗?还是叶家的人?他们是不是已经知道什么了?
大猪!大猪!心里着急,就和热锅上的蚂蚁的似的,急忙忙的往回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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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这海风一吹,精神更好,下楼回到房间之后冲了个温水澡,换了睡衣,上身批了件披肩,席慕琛早有先见之明,知道这边晚上吹风的时候会冷,所以来的时候给带了件带套,还有长裤,一开始还觉得没必要,因为在b城那边现在已经很热了,短裤短袖都还觉得热,每天都得开空调才能睡得着。
“大猪,我还从来没见过海上日出呢,我们晚上通宵好不好?”
从包里翻了倍奶茶出来,又找了一大堆的零食抱在怀里,看着已经脱掉上衣正准备进浴室的席慕琛,一双眼睛泛着光的盯着他裸露的胸膛看,这样直接的眼神,奇异的让人反感不起来。
“通宵了明天又没精神。”
席慕琛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眼神,十分坦然的转过身。
昨天两点多睡觉的中午才起床,因为堵车,再加上中午的阳光大,所以到傍晚才出。
比起两点多睡觉,通宵可伤精神多了。
虽然从认识到现在,她一直没灾没病的,头疼脑热都很少,但是她这小身板还有那苍白的有些病态的脸色总会让给席慕琛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
“那明天就睡好了,我们可以在这里多住几天。”
说完,看了看手中的奶茶,想着喝的时候还得烧热水泡有些麻烦,将东西随手往床上一扔,拿了两个果冻作为替代。
对于她随手扔东西的这习惯,席慕琛已经习以为常,没说什么,因为说了也没用。
“你快点洗澡,我出去等你。”
找了个小袋子,将自己满怀吃的东西全部扔了进去,席慕琛看着她手上提着的东西,再看剩下的零食,以为能吃半个月,现在估算的话,估计最多就一个星期。
席慕琛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坐在最靠近海边的小圆桌上,估计是风太大,她担心吃的东西被海里的鱼给吃了,所以她的一只手摁着塑料袋的口子,另外一只托着下巴的手则不停的往嘴巴里塞东西,她现在吃的这么津津有味他可以理解,途中的四个多小时,刚开始的时候她一直说着话没吃什么东西,后来途中点拨,她就一直静静躺在副驾驶座上休息,没吃东西。
席慕琛走到身边,将手中端着的奶茶送到她跟前,一看,眼睛更亮,放下手中的东西,然后拍了拍手中的末屑,双手端着奶茶,刚泡的,有点烫,不过是她最爱吃的红豆味,她刚刚因为怕烧水麻烦,所以就没泡了。
“晚上早点睡觉,明天我带你四处走走。”
“不要!”
凑近席慕琛,用力的摇了摇头,大声拒绝。
“我想通宵,大猪,你陪着我聊天,不然的话,我会睡着的,听说海上的日出很美。”
盯着席慕琛,一副神往的模样,她笑了笑,扭头看着辽阔的大海。
这个地方不像繁华的一条街,这个时候十分安静,可以很清楚的风吹海浪的声音。
心,是宁静的。
“我们不是要去云仙山吗?那也是临海的,坐在山上,也可以观日出的。”
席慕琛不想熬夜。
“那不一样,我今天睡了一天,现在精神很好。”
握住席慕琛的手,笑着挑了挑眉,示意他放心。
她托着下巴,看着海面的时候,有一句没一句的会和席慕琛说几句话,席慕琛偶尔会回应一两句,但是大多的时间,他都是静静的倾听。
她看着海,他则看着她的侧脸。
她的心情平静,他的心,也是从未有过的安宁。
说是精神好,一点也不困,可后来还是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可席慕琛却睡不着。
他回到房间,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条毛毯,披在的身上,然后将桌上没吃完的零食收拾好,趴在桌上,盯着她的脸呆,心底奇异的满满的,那浓浓的甜蜜仿佛要溢出来一般。
他温柔的抚着的脸,只觉得从未有过的幸福。
远处漆黑的夜空,仿佛被锋利的斧子劈开,划出一道长长的金光,就好像是黑云密布的天空,突然有一道闪电,整个天空,几乎在瞬间,就变的明亮起来。
开始只是一点点,后来那耀眼的光亮一点点蔓延开来,最开始只是鱼肚白,到后边,变成了橘色,湛蓝的海水也染上了其他的颜色,旭日一跃从海平面跳了上来,几乎只是在瞬间,就像是破壳的小鸡,原本灰蒙蒙的天空几乎只是在瞬间就变的明亮起来,那金色虽然明亮,却一点也不会觉得刺眼,给人的感觉,太阳仿佛是从海里升起的一般。
整片天地骤然变的明亮,那柔和的金色直接洒在了的身上,她整个人就好像被光圈笼罩住,白皙的脸,卷翘的睫毛,美丽的不可思议,像是坠入凡间的天使,一下就撞进了他的眼睛,像是烙印一般,挥之不去。
席慕琛回到房间,将事先准备好的画笔画板取了出来,他搬了条椅子,在的对面坐着,只一眼,笔下仿若生风。
是被这明亮的金色给刺醒的,虽然一直喜欢在明亮的环境中休息,就算是晚上睡觉,她也要开着灯,但是在那种完全黑暗的环境,她根本就呆不住,不过这升起的旭日没有任何的阻隔,那光亮就那样没有丝毫避讳的刺进眼底,就算再怎么喜欢光的人也会难以入眠的。
睁开眼睛,动了动,眉头拧起,不满的吟出了声,一整个晚上都用手枕着脑袋睡觉,现在手已经全部麻痹了,她的睡相一向不好,就算是在大床睡觉,如果没人看着的话,也经常会滚到床底下,但这桌子和椅子之间的空隙太小,她一整个晚上都动,再加上桌子硬,除了手,她浑身上下都是麻的,十分不舒服。
她扭了扭脑袋,这时候太阳已经全部升起来了,万张金光,不过并不会像b城的太阳那么热,闭了一整个晚上,这会睁开眼睛看着太阳,的眼睛都是花的,看到的东西都是白晃晃的。
她晃了晃脑袋,最先看到的不是她一直在找寻的席慕琛,而是一个画架,不过她隐约看到了他的身影,手上拿着笔,不知道在画什么,很专注的模样。
“大猪。”
刚睡醒过后,的声音听起来干干的,有些嘶哑,她本来想自己走过去看看他在画什么的,手撑着桌子,人还没站起来,就又跌在椅子上。
果然还是床上睡觉最舒服。
席慕琛已经完成了手中的画,仔细看了一眼,恰好听到了声音,抬头,就看到的身子后仰,靠在椅子上,秀气的眉头仿佛打成了一个死结。
席慕琛的笔都没来得及放下,跑到的身边。
“怎么了?”
“大猪,我的手脚都麻痹了,浑身都不舒服。”
苦着脸,一副难受的快要哭出来的模样。
“而且我还没看到日出。”
有些郁闷,她都这么难受了,居然没看到日出,这让她有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感觉。
“大猪,你干嘛不叫醒我啊!”
“我忘记了。”
席慕琛之所以没睡,就是想着等会等日出的时候把给叫醒,两人一起看日出,但是后来他想着画画的事情,一时间就把这件事情抛到九霄云外了。
席慕琛搬了条椅子,就坐在的身边,一会给她捏手,一会又给她揉脚,看着她苦着脸的模样,心里有些懊恼,但是又觉得似乎这样也是很不错的。
“好点了吗?”
席慕琛经常这样伺候,力度拿捏的自然是很好的。
“嗯。”
站了起来,用力跺了跺麻的脚,她还是第一次这么早醒呢,想到席慕琛刚刚认真专注画画的模样,拿掉身上盖着的毛毯,跑到画架前,雪白的画纸上,有旭日,有大海,还有她身后的房子,她就坐在椅子上,房子和她的中间,有一个秋千架,在微微的晃动着,她闭着眼睛,静静的睡着,可以看到睡梦中的自己,长长的睫毛卷翘着,乖巧到不可思议,从画中,她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那份恬淡。
因为只是素描,所有的东西都还没上色,不过的脑海却不由浮出了这样的画面,旭日冉冉升起,她趴在椅子上睡觉,而将所有的一切都收入眼底的大猪则专注的画着画,蹲在地上,双手托着下巴认真的看着,嘴角上扬,如果时间可以定格,这美好的一切永远都不会结束,那该有多好。
“一整个晚上都没睡觉吗?”
扭头,看着身后站着的席慕琛问道。
她昨晚虽然没能通宵,不过也是很晚才睡觉的,她自己也是学画画的,当然知道这样一幅用心画的素描,没有几个小时是不行的。
“嗯。”
应了声,将蹲在地上的拉了起来,刚还抱怨腿脚麻,这要是蹲久了,肯定有该不舒服了。
“那去睡觉吧,我还没睡饱呢。”
说完,嘴巴张的大大的,打了个哈欠。
其实,她挺想四处走走的,她在来之前上网查询,来这里旅游的人,尤其是热恋中的年轻男女,他们会骑着自行车绕这个地方骑一圈,听说那样的话,他们的爱情也可以圆满。
这个没有名字的大海,因为云仙山,被很多人叫做(禁)爱情海。
时常会想,如果她不姓叶,如果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就算贫穷,她和席慕琛也可以过的很幸福,至少,应该不需要像现在这样,越是幸福,越是忐忑。
“真羡慕叶小姐啊。”
于丽婷见和席慕琛进去,走到画架前,看着画中的,回头看着已经合上的门,再看身边站着的丈夫,皮肤黝黑,长的也不好看,就外貌来说,和来的那个客人完全不能相提并论,气质就更不要说了,简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这些也就算了,人家男的那么优秀,对女人还那么温柔体贴,为了讨女孩子欢心,把整个客栈都包下来了,一整个晚上没睡觉,给女人画画,这没对比没感觉,这一对比起来,心里顿时各种不平衡。
“你说说你——”
于丽婷看着自己无动于衷的丈夫,心里越恼火。
要说女人,对别人幸福的嫉妒之心是永远都不会消失的,再怎么淳朴的女人,要遇上了这种事情,都会各种不舒服,尤其是,自己的丈夫面对这么优秀的男人时,居然无动于衷。
“嫂子,你就知道拿大哥和人家比,那你自己呢?你看看人家叶小姐,娇小可爱,皮肤白的就和雪似的,哪像你,身材彪悍,而且还黑,我大哥配你,已经绰绰有余了。”
廖兴盛和自己兄长的关系好,听到于丽婷这样数落廖兴荣,那实事求是说出的话,也是完全不客气的。
“你!”
廖兴荣见自己老婆指着弟弟,一脸怒气的,顿时沉下了脸,“好了,别吵到客人休息。”
说完,警告味十足的瞥了两人一眼。
两人中午醒来,吃了午饭之后,就坐在海边吹风。
云仙镇这边虽然美,但是真要说好玩的地方其实并没有几个,很多人都是冲着云仙山还有这海景来的。
决定在这边呆到考试前夕回去,她已经做好了挂科的准备,也就是说,她能在这边呆上半个多月的时间,连着几天,她一直没怎么出门,每天吃吃零食,喝喝奶茶,吹吹海风,日子过的相当之舒适惬意,至于席慕琛,则是坐在的对面,一手咖啡,另外一只手则拿着书,他是个好学而且博学的人,这一点,和完全不同,用的话来说,一家只需要一个这样的人就足够了。
客栈的话,是有网线的,偶尔会上网,将照片给凌子墨和贺子昱两个人过去,对于他们嚷嚷着要来的举动,的回应就只有四个字——下次一起。
第五天一大清早,在听到闹铃之后,立马就起床了,前些天她就和席慕琛说好了,今天骑自行车绕这爱情海走一圈,比起那些愿意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着自行车笑的人来说,只要席慕琛,如果对象是他,她就会觉得高兴知足。
沿途的话,可以看到很多骑着自行车的男男女女,有些是男的载着女的,有的是骑着双人车,选择的是席慕琛载着她,因为可以搂着他的腰,脸贴着他的背,以前看电视剧,她就觉得这样的场面很温馨很浪漫,尤其是下坡的时候,男女主角的双手一起张开,女主乌黑的长飞扬,就算最后摔的头破血流的,但是依旧会很开心,想,就算是怕疼,她也不会哭的。
沿途的路很平坦,没有太多的上坡下坡,所以就算身后载了个人,席慕琛依旧不是很累,比起其他男人来说,他的体力要好很多,比起其他女孩来说,则显的十分娇小。
自行车是租的,款式都一样,俊男美女,个个年轻,充满了朝气和活力,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大猪,你看那些女的,全都盯着你看。”
扯了扯席慕琛的衣裳,指着那些盯着这边看的女孩,表示了十二万分的不满。
席慕琛扭过头,立马用手将他的视线挡住。
“不许看,不许看,专心开车!”
一边挡住席慕琛的视线,另外一边瞪大着眼睛,气势汹汹,警告意味十足的盯着那些女孩,用另外一只剩下的手占有欲十足的搂住了席慕琛。
席慕琛调转视线,专心的看着前方,心无旁骛的担任起了驾驶员一职,阳光下,那张冷峻的脸,因为嘴角上扬,俊美的不可思议,那淡淡的几不可见的笑容比这升起的太阳还要灿烂。
“大猪,开快一点!”
用力的拍了拍席慕琛的背,脸上的笑容,仿佛乐开的花。
“大猪,你有没有觉得现在的我们就像是电视中的男女主角?”
张开双手,她的长在风中飞扬,打在脸上,有些都到了嘴边,她肆意的笑着,说话的声音也很大,旁边不少人盯着他们看,然后笑,当然了,也有和席慕琛和搭讪的,不过对于这类人,席慕琛一概不理,如果有男生找说话,席慕琛则会加快速度将他们远远的甩在身后,或者一脸不悦的板着脸。
“嗯。”
电视中的男女主角,无论中间经过多少的磨难,到最后他们一定会在一起的。
贴着席慕琛的背,她想着的却不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是个悲剧,故事的最后,是男女主角被迫分开,男主角因为女主角的离开心生怨恨,等到很多年之后,他才知道,原来当初,女主角离开是有苦衷,因为太爱,因为不想他受到任何的伤害,所以背负着他的仇恨离开,那时候,女主角已经因为绝症离开了这个世界。
想着,嘴角莞尔,不由想到自己在几年前看过的一个很红的韩剧,她到现在都还记得女主角的名字——尹恩熙,女主角为了深爱着的哥哥的幸福一直隐瞒着自己的病情,她觉得尹恩熙比自己幸福,因为至少,她是死在哥哥肩上的,苍白的脸,在死前是带着笑容的,她也希望能够那样,但是她不愿意大猪做出和在熙一样的选择。
他的人生还那么漫长,他的未来还那么美好。
想到这些,心里又是一阵阵的抽疼,她有种很强烈的预感,最近会有事生,自从和许天林见面之后,她就有了这样的预感,到了这个地方之后,伴随着浓烈幸福的,是越来越深的不安,就像是蔓延的藤蔓,缠绕着她的颈项,几乎让她窒息,但是她只能忍着,像个没事人一样,她突然想到一句话,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来爱,而现在,她就是这样做的。
就算没有一辈子的时间,就算她和大猪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婚礼,就算将来有一天,被她紧紧搂在怀中的这个男人娶了别的女人,她依旧会爱他,永远不会后悔。
“大猪,我爱你!”
突然从车后座跳下来,跑到海边,对着大海,歇斯底里的喊道。
席慕琛停了下来,将车推到一边,走到的身边,从身后,将她搂在怀中,在她的颈项上蹭了蹭。
“,我也爱你。”很爱很爱。
就算一辈子都在一起还觉得不够的爱意,所以,不要试图从我的身边离开,不然的话——
两人绕着爱情海逛了一整天,回去还车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随身带着的一大包零食,已经全部进了她的肚子,但她还是觉得肚子饿,回去的路上一直就嚷嚷着,但是事实上,骑了一整天脚踏车的席慕琛基本没吃什么东西。
有些人,吃再多,都觉得肚子是空的,譬如。
而有些人,就算干了一整天的活,没吃什么东西,他也不会嚷嚷着肚子饿,譬如说席慕琛。
云仙镇最繁荣的商业街就在席慕琛租车的地方附近,还没到店里,就闻到了勾人食欲的香味,一个劲的催促着席慕琛快点,完了拽着他的手就往香味的来源跑。
云仙镇环海,这边的海鲜自然少不了,小街上,一排过去,很多都是卖那种小小的油煎小黄鱼,还有小龙虾,稍大一点的店,有卖贝壳类的食物,这地方虽然小,不过四周往来的旅客从不间断,就算是旅游淡季,依旧有不少人。
先是买了六七串的小黄鱼和小龙虾,和席慕琛你一口我一口的,稍稍填了下肚子,这才去吃‘大餐’。
前几天在家的时候,她食欲不振,可自从到了这里之后,每天的话也没干什么啊,就是呆在客栈什么都不做,还能吃好多东西,虽然她一直知道自己挺能吃的,但是最近好像更能吃了。
才五点多一点,吃饭的人并不是很多,上菜的速度倒是很快。
“大猪,没有你做的好吃。”
每个菜尝了一口,用筷子支着自己的额头,下了结论,不过话刚说完,就夹了一大口菜送到了自己的嘴巴,以至于她的说辞立马就没了说服力。
“大猪,今天你辛苦了,多吃点。”
嘴巴塞的满满的,然后一个劲的往席慕琛的碗里加菜。
晚上六点多的时候,小街开始热闹起来了,这一带的屋子很多都比较老旧,就算是新建的那种别墅房,门前也挂着灯笼,入夜的时候,全部亮了起来,刚才还看不出有任何特色的江边,顿时变的灯火辉煌,可这灯火又和城市的路灯不同,金橘色的光亮,洒在地上,配着江边来往的人群,尤其是倒映在对边的江水中,随着水波晃动,有种说不出的意境。
想,如果现在,那些从身边经过的人不是露胳膊露大腿的短袖短裤,而是像古代那样的长衫的话,一定会给人穿越时空的感觉,这样的繁荣,应该是唐朝,听这里的老板说,每年春节元宵的时候,沿途摆着的那些小摊会暂时被取缔,到时候这里会凌空挂着一条条的红绳,上边粘着一张张的小纸条,会有各种各样的谜题,还有各种手工的灯笼,十分的精巧,就和古代的花灯节一样。
当时听的很有兴趣,席慕琛握着她的手说了声,“你要是喜欢这里,今年我们放寒假就过来,在这个地方过年。”
她当然喜欢,心里更是十万个我愿意,但是有些事情不是她愿意就可以的,这个世界,总有那么多的无可奈何,哪里是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人生做出选择的。
六点半之后,江边的音乐声起,这里有不少清吧,有不少清吧都请了自己的乐队,但是这笔开支一点也不贵,因为到这里来的很多都是真正热衷音乐的人,也有不少是喜欢云仙镇这个地方,他们弹着吉他,唱着自己的歌,在这里,他们可以得到自己的欢呼和掌声,那一个个人,他们身上的穿着虽然并不华丽,甚至有些老旧,但是他们的脸上,都由着肆意而又张扬的笑容,他们是开心的,并且幸福。
云仙镇,是与喧嚣隔绝的一方净土。这个地方,让游客流连忘返,而那些因为工作和生活不得已离开的,会在今后的人生中,对这个地方念念不忘,网上有很多人这样评价,而现在,信了。
在这个游客多余当地居民的地方,你可以抛去所有的压力,在这个生活节奏极慢的地方尽情的释放,没有人会觉得你疯狂,他们甚至会跟着你一起疯。
在这里,你面对着的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但是你的心,却不会孤单。
坐在江边,在她的强烈坚持下,席慕琛买了两罐啤酒。
不会喝酒,但是她会在席慕琛拒绝的时候,昂着下巴理所当然的说,“你不是千杯不醉吗?”
是呀,只要是他擅长的,她一点也不会也没有关系。
席慕琛刚离开,摇头晃脑十分配合着欣赏那些人的摇滚音乐,在拒绝了几个年轻男子的搭讪后,她放牛仔裤里的手机突然剧烈震动起来,是迟御打来的。
站着,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四处看了一眼,摁下了接听键之后。
“悠悠,你现在在哪里?怎么会那么吵?席慕琛呢?”
音乐声,尖叫声,欢呼声,隔着电话,全部传到了迟御的耳中,就是没有的声音。
迟御一连问了这么多问题,是一个也没听到,她踮着脚尖,找了个相对不那么吵的地方,蹲在角落头里,这才将电话放到耳边。
“迟大哥,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到,你再说一遍!”
迟御将方才的话全部重复了一遍。
“我吗?我现在在云仙山,迟大哥,这个地方可好玩了,很美而且安静,生活也安逸,我现在正和大猪在这边的商业街逛呢,这里有很多卖艺的乐队,所以比较吵了,迟大哥,你问大猪干嘛?”
的声音听起来兴致昂扬的。
“悠悠,最近你和席慕琛最好呆在b城,哪儿也不要去,要没事情的话,最好明天就回去。”
迟御低沉的声音听起来十分认真。
“为什么?”
不解,一颗心也提了起来。
“出什么事了,是不是有人想对大猪不利?”
“不要问原因,按我说的做。”
许是担心打破沙锅问到底,迟御说完,直接就挂断了电话。
“喂,迟大哥,迟大哥,你倒是给我说清楚啊!”
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犹自不甘心,冲着手机大声嚷嚷道,电话再打过去,那边已经关机。
这个号码,几乎是她的专用,现在关机,分明就是迟御不想告诉她。
到底是谁?是谁相对大猪不利?齐志谦吗?还是叶家的人?他们是不是已经知道什么了?
大猪!大猪!心里着急,就和热锅上的蚂蚁的似的,急忙忙的往回跑。
【048】危险逼近(年会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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